《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2024-10-11

《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共12篇)(共12篇)

1.《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一

《数控加工工艺基础》复习要点

第一章 数控机床概述

一、学习内容

1.数控机床的基本概念

2.数控机床的构成及基本工作原理 3.数控机床的分类 4.数控车床的分类

5.数控车床的功能及结构特点 6.数控铣床的分类 7.数控铣床的主要功能 8.加工中心的功能及特点 9.加工中心的组成 10. 加工中心的分类 11.数控机床的发展

二、学习目的

1.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了解数控机床的种类。掌握数控车床的种类、功能及结构特点;数控铣床的种类、功能及结构特点;加工中心的种类、功能及结构特点。

三、自我测试 1.简述题

(1)简述数控车床的组成及功能?

(2)全闭环伺服系统与半闭环伺服系统的区别取决于什么?(3)数控铣床的基本控制轴数是多少?

(4)数控机床加工程序的编制方法有哪些?它们分别适用什么场合?(5)数控系统所规定的最小设定单位就是什么?(6)数控机床的核心是什么?

(7)数控机床常用的位移执行机构有哪些?

(8)在开环和半闭环数控机床上,定位精度主要取决于什么精度?(9)数控机床加工的特点?

(10)数控车床与普通车床相比在结构上差别最大的部件是什么?(11)四坐标数控铣床的第四轴是垂直布置的,则该轴命名为什么?(12)数控机床与普通机床比较有何特点?

(13)NC机床的含义是什么?CNC机床的含义是什么?

(14)数控机床按伺服系统控制方式分为哪三类?各用在什么场合?(15)加工中心的功能范围是什么?

(16)开环控制系统用于什么类型的数控机床上?(17)加工中心与数控铣床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8)“CAM”的含义是什么?

四、参考答案: 1.简述题 :

(1)数控车床有主机、数控装置、驱动装置和辅助装置组成。

主机是数控车床的主要机械部件,包括底座、主轴箱、进给机构、刀架和尾座组成。数控装置是数控车床的控制核心,现在一般由一台专用计算机构成。驱动装置是数控车床执行机构的驱动部件,包括主轴电动机、进给伺服电动机等。辅助装置是数控车床的一些配套部件,如自动排屑部件、自动对刀部件。(2)全闭环伺服系统与半闭环伺服系统的区别取决于运动部件上的检测元件。(3)数控铣床的基本控制轴数是三轴。(4)程序编制方法有两种:手工编程与自动编程。

手工编程使用于多工序但内容简单,计算方便的场合,比如数控车和2D孔、面类 加工中心编程。

自动编程适用于型面复杂,计算量大的场合,比如模具制造类编程。(5)数控系统所规定的最小设定单位就是脉冲当量。(6)数控机床的核心是数控系统。

(7)数控机床常用的位移执行机构有步进电机、直流伺服电机和交流伺服电机(8)在开环和半闭环数控机床上,定位精度主要取决于进给丝杠的精度(9)

1)加工精度高 2)加工质量稳定 3)加工生产效率高

4)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 5)对零件加工的适应性强、灵活性好 6)有利于生产的现代化管理

(10)数控车床与普通车床相比在结构上差别最大的部件是主轴箱(11)C轴(12)

1)能适应不同零件的自动加工

2)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高、加工质量稳定 3)能完成复杂型面的加工 4)工序集中 5)一机多用

6)数控机床是一种高技术的设备(13)数控机床;计算机数控机床

(14)按伺服系统控制方式分为开环数控机床、闭环数控机床和半闭环数控机床三种。

开环数控机床用于低转速大转矩加工精度不是和高的场合 闭环数控机床用于加工精度高的场合

而半闭环的精度介于开环和闭环之间,用于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场合(15)

1)铣削

2)镗削

3)钻削

4)攻螺纹(16)经济型

(17)加工中心有自动换刀系统,数控铣床没有(18)计算机辅助制造

第二章 数控加工技术基础

一、学习内容

1.切削运动和切削用量

2.刀具切削部分的几何形状和角度 3.刀具的工作角度 4.切削层

5.切削过程中的变形 6. 积屑瘤与鳞刺 7.影响切削变形的因素 8. 切削力

9.切削热与切削温度 10. 刀具磨损和刀具寿命 11.金属切削过程基本规律

二、学习目的

1.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掌握刀具几何角度及切削要素;金属切削过程的基本规律及应用;刀具合理选择刀具几何参数,保证机械加工精度和表面质量。

三、自我测试 1.名词:

(1)刀具寿命:(2)被吃刀量:

(3)硬质合金:(4)刃倾角:

(5)主运动:

(6)鳞刺:

(7)主偏角:

(8)主剖面:

(9)切削平面:

(10)后角:

(11)基面:(12)前角: 2.简述题

(1)YG8硬质合金,其中数字8表示什么?(2)主切削刃正在切削着的表面称为什么表面?(3)数控车床加工钢件时希望形成什么样的切屑?(4)切削液的作用是什么?(5)切削层参数是什么?(6)刀具的实体角度是什么?(7)什么是合成切削运动?(8)切削热的来源是什么?

(9)刀具后角有何功用?合理后角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10)数控机床上加工零件的切削用量包括哪几个参数?合理选择切削用量的原则是什么?(11)什么是积屑瘤? 简述积屑瘤对车削加工有何影响?(12)正交平面参考系是由哪些平面构成的?

(13)数控加工在选择切削速度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4)粗、精加工时切削用量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四、参考答案:

1.名词:

(1)刀具从刃磨后开始切削,一直到磨损量达到磨钝标准为止所经过的总切削时间T,称为刀具寿命。(2)用高硬度、难熔的金属化合物(WC、TiC等)微米数量级的粉末与Co、Mo、Ni等金属粘结剂烧结而成的粉末冶金制品。

(3)已加工表面与被加工表面间的垂直距离。

(4)在切削平面测量的,主切削刃与基面之间的夹角。

(5)直接切除工件上一层多余的金属,使之转变为切屑,以形成工件新表面的运动。(6)鳞刺是在已加工表面出现的一种鳞片状的毛刺(7)主切削刃在基面投影与进给方向之间的夹角。

(8)通过切削刃选定点,同时垂直于基面和切削平面的平面。

(9)通过切削刃选定点,包含切削速度方向,切于工件加工表面的平面。(10)在各剖面测量的,后刀面与切削平面的夹角。

(11)过切削刃某一选定点,垂直于切削速度方向的平面,称为基面。(12)在各剖面内测量的前刀面与基面之间的夹角。2.简述题

(1)表示钴元素的含量(2)称为过度表面(3)单元切屑

(4)冷却、润滑、清洗、防锈四个作用。(5)切削厚度、切削宽度、切削面积(6)楔角、刀尖角

(7)由主运动和进给运动合成的运动称为合成切削运动

(8)切削层金属的弹、塑性变形及刀具与切屑、工件之间的摩擦所消耗的功,均可转变为切削热(9)

1)后角的功用:主要是减小刀具后刀面与过渡表面和已加工表面之间的摩擦。2)合理后角的选择原则:

① 粗加工时,为保证刀具强度,应选较小的后角;精加工时为保证加工表面质量,应取较大的后角。②工件材料的强度、硬度较高时,宜取较小的后角;工件材料硬度较低、塑性较大时,取较大的后角;加工脆性材料时宜取较小的后角

③对于尺寸精度要求较高的精加工刀具,为减少重磨后刀具尺寸的变化,应取较小的后角。④工艺系统刚性差、容易产生振动时,应取较小的后角以增强刀具对振动的阻尼作用(10)数控机床加工零件的切削用量包括主轴转速、背吃刀量和进给量三个参数

合理的选择切削用量的原则是:

①粗加工时一般的提高生产率为主,同时也考虑经济性和加工成本;

②半精加工和精加工时,应在保证加工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切削效率、经济性和加工成本;(11)

1)积屑瘤:用中等切削速度切削钢料或其他塑性材料,有时在车刀前刀面上近切削刃处牢固地粘着的小金属,这就是积屑瘤。2)积屑瘤对加工的影响: a.保护刀具。b.增大实际前角。c.影响工件表面质量

(12)基面、切削平面、主剖面(13)

1)尽量避开积屑瘤产生的区域。

2)断续切削时,为减小冲击和热应力,要适当降低切削速度。3)在易发生振动的情况下,切削速度应避开自激振动的临界速度。4)加工大件、细长件和薄壁工件时,应选用较低的切削速度。5)加工带外皮的工件时,应适当降低切削速度。(14)

1)粗加工时,首先尽可能大地选取被吃刀量,其次要根据机床动力和刚性等限制条件,尽可能大地选取进给量,最后根据根据刀具耐用度确定最佳的切削速度。

2)精加工时,首先根据粗加工后的余量确定被吃刀量,其次根据已加工表面的表面粗糙度要求,选取较小的进给量,最后在保证刀具耐用度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较高的切削速度。

第三章 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及编程

一、学习内容

1.数控车床编程与操作仿真实训一 2.数控车床编程仿真系统的界面 3.工件数控车削加工NC程序的编制和输入 4.NC程序的仿真和加工图形显示检验与运行 5.安装零件毛坯 6.刀具的安装于对刀

7.程序的自动运行仿真加工 8.数控车床的机床坐标系 9.数控机床的机床参考点 10.工件坐标系

11.数控加工程序的结构与程序格式 12.NC程序的常用功能

13.数控加工程序的常用指令

14.数控加工程序常用辅助功能指令 15.零件的数控加工实训

16.数控车削加工程序的编制基础 17.螺纹切削指令

18.数控车削中的其他常用指令

19.零件的数控车削加工程序编制实例 20.数控车床的基本结构组成 21.数控车床的数控系统控制面板 22.数控车床的基本操作面板 23.数控车床的基本操作

24.对数控车削程序的输入和调试 25.数控车削加工工艺的特点

26.数控车削在机械制造中的主要应用 27.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分析与工艺设计 28.数控车削加工工序尺寸的确定。29.数控车削的切削用量 30.零件加工工艺设计实训

二、学习目的

1.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掌握数控车削加工的工艺与编程方法。

三、自我测试 1.名词:

(1)G32指令的含义:(2)进给功能字F:(3)机床坐标系:

(4)直线插补指令G01:(5)程序嵌套:(6)进给速度F指令(7)模态G 功能:(8)M指令: 2.简述题 :

(1)何谓工件零点?数控铣削加工中选择工件零点位置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2)何谓机床坐标系?何谓工件坐标系?以卧式加工中心为例,说明X、Y、Z坐标轴及其正方向的确定方法。

(3)数控铣床加工中,刀具补偿包括哪些内容?分别用什么指令实现?各有什么作用?(4)数控加工工序卡包含哪些内容?它的作用是什么?

(5)简述机床原点、编程原点和参考原点的概念和各自的作用。(6)简述辅助功能M00与M01的区别。(7)简述运行一个数控加工程序的过程。

(8)简述数控系统的六种工作方式(针对FANUC 0系列)。(9)简述数控车削加工工艺的基本特点。

(10)什么是数控加工进给路线图,它的作用是什么?

四、参考答案:

1.名词

(1)是在数控车床上单程切削等螺距螺纹。

(2)用来指定刀具相对于工件工作进给的速度指令。

(3)是机床固有的坐标系,机床坐标系的原点也称为机床原点或机床零点,在机床经过设计制造和调整后这个原点便被确定下来,它是固定的点。

(4)是命令刀具在两坐标间以插补联动方式按指定的进给速度F作任意斜率的直线运动。

(5)子程序可以被主程序所调用。被调用的子程序还可以调用其它子程序。程序嵌套就是一个程序调用另外一个程序的过程,主程序调用子程序称为一重嵌套,子程序再调用其它子程序称为双重嵌套。(6)表示工件被加工时刀具相对于工件的合成进给速度。

(7)一组可相互注销的G 功能,这些功能一旦被执行,则一直有效,到被同一组的G 功能注销为止。(8)M指令是控制机床开、关功能的指令,M功能也叫辅助功能,主要用于完成加工操作时的辅助动作。2.简述题

(1)

1)工件零点即工件坐标系的原点 2)

①工件零点应选在零件图的设计基准上 ②工件零点应尽量选在精度较高的表面

③对于几何元素对称的零件,工件零点应设在对称中心上 ④对于一般零件,工件零点设在工件外轮廓的某一个角上 ⑤Z轴方向上的零件一般设在工件的上表面或下表面(2)

1)机床坐标系是机床固有的坐标系,一般出厂时已设定 2)工件坐标系是编程人员为编程方便在工件上设定的坐标系

3)卧式加工中心的坐标轴:首先确定Z轴,水平方向并平行于主轴轴线,刀具退离工件的方向为Z轴的正方向。再确定X轴,从主轴向工件方向看时,X坐标的正方向指向右边。而Y轴可按右手定则确定,即卧式加工中心的Y轴正向朝上(3)包括半径补偿和长度补偿。

1)FANUC系统半径补偿通过G41、G42、G40实现,其中G41为左补,G42为右补,G40为撤销半度补偿。

2)FANUC系统长度补偿通过G43、G44、G49实现,其中G43为正补,G44为负补,G49为撤销长度补偿。(4)

1)包含的内容:每一工步的加工内容及其所用刀具号、刀具规格、主轴转速、进给速度及切削用量等内容。

2)作用:不仅是编程人员编程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工艺文件,同时也是指导操作人员进行数控机床操作和加工的主要资料。

(5)机床原点是机床坐标系的原点,它是固定的点。它的作用是使机床的各运动部件都有一个相应的位置;

编程原点是工件坐标系的原点,也是编程人员选择工件上的某一已知点为原点,建立一个坐标系。主要是为了方便编程,不考虑工件在机床上的具体位置;

参考原点是机床各运动轴的测量起点,数控装置上电后为了正确地在机床工作时建立机床坐标系就必需设置一个机床参考点。(6)M00是无条件程序暂停指令,也就是只要执行到此程序就暂停

M01是有条件程序暂停指令,只有当车床上“M01有效”开关接通时程序才会暂停 若开关未接通,程序执行了M01指令后就直接运行后面的程序不暂停(7)

1)分析零件图;2)数控机床的选择,工件的装夹方法;3)加工工艺的确定;4)刀具的选择;5)程序的编制;6)程序的试运行,加工操作.(8)

数控系统的六种工作方式分别为: 1)回参考点方式(REN):在回参考点方式下可实现手动返回参考点,建立机床坐标系 2)自动方式(AUTO):自动方式是数控机床完成自动零件加工的工作方式 3)手动方式(JOG):手动方式主要用于完成机床加工零件前的辅助工作的方式,在此方式下可实现坐标轴的连续和快速进给、加工零件的加紧等功能

4)手动输入方式(MDI):手动输入方式主要用于完成数据的输入操作的方式,在此方式下可实现加工程序、刀具偏置量和系统参数等的输入

5)手轮方式(HANDLE):在手轮方式下,机床操作面板上的手摇脉冲发生器,用手摇脉冲发生器可实现机床各轴的微量进给

6)编辑方式(EDIT):在编辑方式下,可以输入、修改及删除程序(9)

数控加工程序是数控车床的指令性文件,数控车床受控于程序指令,加工的全过程都是按程序指令自动控制的。数控车床程序指令不仅要包括零件的工艺过程,还要包括切削质量、进给路线、刀具尺寸及数控机床的运动过程。因此,要求编程人员对数控车床的性能、特点、运动方式、刀具系统、切削规范及工件的装夹方法等都要非常熟悉。(10)

1)概念:一般用数控加工进给路线图来反映刀具进给路线,该图应准确描述刀具从起刀点开始,直到加工结束返回终点的轨迹。

2)作用:它不仅是程序编制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便于操作者了解刀具运动路线,计划好夹紧位置及控制夹紧元件的高度,以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第四章 数控铣削加工工艺及编程与操作

一、学习内容

1.数控铣削加工刀具的分类 2.数控镗铣床加工的工具系统 3.铣削方式及其选择 4.数控铣削用量

5.工序尺寸与工序公差 6.进给路线的确定。7.刀具参数补偿

8.数控铣床孔加工循环指令 9.关于子程序 10.常用对刀方法

11.典型数控铣床的结构 12.典型机床操作面板 13.机床操作面板结构 14.零件的加工实例

二、学习目的

1.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员掌握数控铣削加工工艺与编程的方法。

三、自我测试 1.简述题

(1)铣削加工时,被吃刀量是指什么?

(2)何谓加工路线?在数控铣削加工中确定加工路线应注意哪几方面的问题?(3)在数控加工中,一般固定循环由哪6个顺序动作构成? 2.编程题:编写零件的粗、精加工程序。

四、参考答案:

2.简述题

(1)铣削加工时,被吃刀量ap为垂直于铣刀轴线测量的切削层尺寸。

(2)所谓加工路线,就是指数控机床在加工过程中刀具运动的轨迹和方向

加工路线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量减少进退刀时间和其他辅助时间

2)在铣削零件轮廓时,尽量采用顺铣加工方式

3)选择合理的进、退刀位置,尽量避免沿零件轮廓法向切入和进给中停顿 4)先加工外轮廓,再加工内轮廓(3)由以下6个顺序动作组成:

1)X、Y轴定位

2)快速运动到R点(参考点)3)孔加工

4)在孔底的动作 5)退回到R点

6)快速返回到初始点

2.编程题:

O0001;

主程序号

N05 G40G49G15G69G90;

N10 G90G54G00Z50;

建立工件坐标系,绝对坐标编程,快速到初始平面

N15 M03S1500;

主轴正转,转速1500r/min

N20 G00X-40Y-75;

快速到下刀点

N25 G00Z2;

快速垂直下刀,至R点高度 N30 G01Z-1.5 F200;

慢速下刀至第一层切削深度 N35 G41G01Y-57F200D01;

设置刀具半径左补偿 N40 G01Y40F200;

轮廓加工 N45 G01X40F200;N50 G01Y-40F200;N55 G01 X-57F200;N60 G40 G01X-75.F200;

取消刀具补偿 N75 G01X-40Y-75F200;

刀具回到起刀点 N80 G01Z-3 F200;

慢速下刀至第二层切削深度 N85 G41G01Y-57D01F200D01;

设置刀具半径左补偿 N90 G01Y40F200;

轮廓加工 N95 G01X40F200;N100 G01Y-40F200;N105 G01X-57F200;N110 G40G01X-75.F200;

取消刀具补偿 N115 G01X34Y-75F200;

回到起刀点 N120 G01Z-2F200;

抬刀至下一轮廓深度 N125 G41G01Y-57D02F200;

设置刀具半径左补偿 N130 G01Y24F200;

轮廓加工 N135 G91G02X10Y10R10F200;N140 G90G01X24F200;N145 G91G02X10Y-10R10F200;N150 G90G01Y-24F200;N155 G91G02X-10Y-10R10F200;N160 G90G01X-24F200;N165 G91G02X-10Y10R10F200;N170 G90G01Y0F200;N175 G01X-57F200;N180 G40G01X-75F200;

取消刀具半径补偿 N195 G01Z2F200;

抬刀至R平面 N200 G00X0Y0;

回到工件坐标原点 N205 G01Z0F200;

慢速下刀至工件表面 N210 G41G01X15D03F200;

设置刀具半径左补偿 N215 G03X15Y0Z-2I-15J0F100;

螺旋线插补加工整圆轮廓 N220 G03X15Y0Z-4I-15J0F100;N225 G03X15Y0I-15J0F200;

圆弧插补加工整圆轮廓

N230 G40G01X0Y0F200;

取消刀具半径补偿

N235 G01Z-1.9F200;

抬刀至梅花轮廓深度

N240 G41G01X15Y15F200D04;

设置刀具半径左补偿 N245 G03X-15R15F200;

轮廓加工 N250 G03Y-15R15F200;N255 G03X15R15F200;N260 G03Y15R15F200;N265 G40G01X0Y0;

取消刀具半径补偿

N270 G01Z2F200;

抬刀至R平面 N275 G00Z50;

抬刀至安全平面 N280 M05;

机床主轴停 N285 M30;

程序结束

第五章 加工中心加工工艺及编程与操作

一、学习内容

1. 加工中心加工工艺分析 2. 加工中心常用的工装夹具 3. 加工中心用刀具的类型及选用 4. 加工中心切削用量的选用 5. 典型零件的加工中心加工工艺分析 6. 加工中心编程指令 7. 加工中心编程实例

二、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员掌握加工中心加工工艺与编程的方法。

三、自我测试

1.什么是加工中心(MC)?

2.加工中心的主要加工对象是什么?

3.在数控加工中,一般固定循环由哪6个顺序动作构成?

四、参考答案:

1.带有自动换刀装置的数控机床。2.

1)既有平面又有孔系的零件:箱体、盘、套、板类零件; 2)复杂曲面类零件:凸轮类、整体叶轮类、模具类; 3)外形不规则类零件; 4)周期性投产的零件;

5)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中小批量零件; 6)新产品试制中的零件; 3.

由以下6个顺序动作组成: 1)X、Y轴定位;

2)快速运动到R点(参考点); 3)孔加工;

4)在孔底的动作; 5)退回到R点;

6)快速返回到初始点。

2.《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二

我校在汽车维修与服务、汽车营销专业中都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课。而本课程又是汽车服务与营销这个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

一、教学模式现状

1. 教学手段单一, 涉及到与保险相关的热点问题极少

主要采用了讲授教学, 辅助教学采用多媒体, 学生上课参与不足, 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述, 我们应该让学生找相关案例, 而不是老师一味的讲解.

2. 课程内容涉及面广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采用了“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并且结合了我国各保险公司、公估公司和汽车4S店汽车保险岗位的实际情况。让同学们在掌握现代汽车保险基本理论的基础上, 能够针对不同的顾客因人而异的进行客户分析, 抓住客户的心理变化, 帮助客户选择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 并科学的管理汽车客户档案、分析汽车客户, 把现实客户转化为满意客户, 把满意客户转化为忠实客户, 把忠实客户转化为终身客户。重点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灵活处理客户异议的能力、团队协作的能力等, 从而实现零距离。

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学生更多从事的是现场查勘和事故车辆的损伤评估工作。然而我们的教学内容中, 并没有教授学生一些现场查勘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 所以这方面的内容被忽视了。但这部分内容却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真正需要的, 所以要进行教学模式的改进, 要以“职业能力”为重点, 让学生掌握更多的现场查勘和事故车辆的损伤评估等知识。

3. 新颖案例较少

根据对交通事故的调查, 总结最新, 最典型的案例, 而不只是对课本和网络过时案例进行讲解, 千篇一律。因为汽车保险所涉及的险种较多,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险种列举各种典型案例, 让学生自己找几个典型案例根据课堂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

4. 社会实践学时较少

《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课程安排校外实践课时较少, 学生对口实习岗位较少。

5. 考核方式呆板

目前我们采用的考核形式是理论加实践, 而实践只是校内安排的, 我们应该注重校外对口专业岗位的实训, 社会实践考核及相应毕业论文的考核。

综上所述, 我们对教学模式的改进势在必行!

二、教学方法改进

1. 教学对象分析

我们的学生就业目标明确, 就业愿望强烈;储存知识的能力弱, 应用知识的能力强。

2. 教学方法

⑴丰富教学内容增加教学手段应结合实际,

根据我校学生我们采用了教师指导、计算机辅助教学、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关键词卡片法、技能竞赛等方法进行教学, 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巩固和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⑵改变考核方式

目前, 高职院校大多还采用平时成绩考核, 知识点考核及实践考核, 没有注重社会需求这方面的考核。

以下是我对考核的建议和改进。

1不在以以往的试卷评定考核, 我们注重学生校外实践考核和能力考核。

2以社会实践 (或校企合作实践) 作为重点考核, 以校内实践作为基础考核, 以理论考核作为辅助考核。

通过上述改进, 能够培养出更多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李景芝, 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 2007.

[2]张庆洪.机动车辆保险[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

3.《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三

关键词:汽车保险与理赔 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任务展示 教学改革

1 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汽车的需求越来越大,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适应市场需求,国内很多院校的汽车专业都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课程。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我院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核心课程,是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整形技术专业限选课之一,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熟悉并掌握汽车查勘定损及理赔知识,能够完成保险与理赔服务。

在进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学习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汽车材料》、《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及配件营销》、以及《汽车电工电子基础》等基础专业课程,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同时开设的课程还有《二手车评估与交易》、《汽车美容与装饰》,为后续学生定岗实习和走向工作岗位有着重大意义。所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一门承上启下的专业核心课。

2 教学内容

本课程显著特点是情境、体验、拓展、互动相融合,让学生有问题可想,有任务可做。并在主体教材的基础上配有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从现实案例、实践训练、学习考试等方向实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对接,真正实现了理实一体化。

结合课程特点并通过对各大保险公司、维修厂、4S店等用人单位的市场调研,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为宗旨,本课程共设计了9个学习任务。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任务及学时安排表

3 教学方法与手段

高职院校学生其本身文化理论基础不佳,尤其是这门课程的前部分内容又比较枯燥,所以整体学习气氛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3.1 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了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①讲述法: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讲述让学生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条款等。

②案例教学法: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法。

③分组讨论法: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小组。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这一教学方法在保险基本原则中应用较多。

④角色扮演法:老师把任务布置下去,学生准备。将学生安排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扮演者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和反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行为技能。在讲解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报案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⑤演示教学法:通过教师操作示范,学生动手实践,完成实训报告。在讲解汽车保险投保,查勘,定损中采用此教学方法。

⑥类比教学法:通过类比,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所学内容。在讲解汽车保险合同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3.2 教学手段

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手段既有传统板书,又融入了电子课件、视频、动画等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案例让学生理解保险基本原则、相关条款的含义、汽车保险业务流程等。在讲保险合同、交强险、商业险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时还用到了保险单、保险证、批单、汽车保险条款、代抄单、索赔申请书、现场查勘记录等单证。把真实的单证发给让学生看,这样更直观生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4 教学任务展示——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本节内容共需要两个学时,在了解了汽车保险合同基本内容及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变更和终止的相关内容,培养学生能够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来分析案例的一种能力。

4.1 复习提问(3-5分钟)

给学生设置2-3个问题,提问上一节课的重点知识,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学过知识的印象,同时也为新课程做铺垫。

4.2 情境导入(3-5分钟)

教材每一节都有情境导入案例,由案例导入新课。要求学生看案例,看完先不分析,带着问题学习新知识,以激发起学生的求知欲望,还能使学生明确本节课要讲述的内容。讲到相关知识再分析案例。

4.3 讲授新课(70分钟)

知识点讲述:对于学生而言,本小节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点是生疏的,也是乏味的,因此在讲述过程中,采用生动的、视觉效果较强的多媒体幻灯片引入知识点。而且运用了类比的教学方法,把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谈恋爱、结婚、离婚进行类比。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又称投保和承保。把投保类比成求婚,承保类比成同意求婚,合同的变更类比成婚姻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解除类比成离婚。因为通俗易懂,可以使枯燥的知识生动化,学生更容易理解接受。

分析案例:在知识点讲述的过程中穿插情境导入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采用学生自主探讨、分组讨论、教师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分析案例,提出观点,教师引导全面分析案例,得出结论并总结。

4.4 小结(3-5分钟)

小结本节课的重点、难点、知识点。

4.5 布置作业(2-3分钟)

课堂作业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调控教学的有效手段。具有巩固、强化、提升、反馈、发展等重要作用,对提高教学质量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节的作业主要就是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

5 教学改革设想

5.1 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参与教学的模式:就是使用汽车保险软件,让教学内容更灵活、直观、有效,从而实现更好的教学目标。

5.2 加强实践教学:让学生多接触实际操作,锻炼实际动手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在保险公司实习,真正参与实战。

参考文献:

[1]张永霞.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9,13.

[2]董恩国,张蕾,关志伟,童敏勇.《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0.11.

4.《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四

现在生活中很多车主对于汽车保险越来越重视,大多数的车主都会选择为自己的爱车上一份保险,但是虽说已经为爱车上了保险,可对于出现事故后如何理赔却一点也不知道,那么今天我就跟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汽车保险与理赔之车主不可走入的理赔误区。帮助车主顺利获得理赔。

车主不可走入的理赔误区

误区一:不要出事故就理赔

生活中很多车主都认为既然已经给爱车买了保险,那么不管多大的事故都要理赔。实际上,如果事故较小,修理费用可能只要两三百块钱的话,最好不要报案理赔。因为目前保险公司都会根据车辆上一年度的出险报案情况来确定第二年的保费,通常来说,如果车辆理赔3次以上,就不能再拿到折扣了,算起来,要比超小额理赔的费用更高。

误区二:不要先修理后报销

生活中好多的车主出事后都是自己先修理然后在到保险公司报案,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

误区三:不要都想着私了

5.汽车保险与理赔试题 篇五

1、承保信息:被保险人:丘某 车牌号:粤ABS-114 厂牌车型:雅阁

新车购置价:25万 车损险保额:25万元

保险期限:2009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0日

案情:某日,1月9日上午8:30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丘某的报案称:2009年1月8日被保险人丘驾驶“粤ABS-114”“雅阁牌(CD5)”小轿车夜间11:30在市区环城路行驶时前部与一大型箱式货车追尾,货车已趁夜色逃逸,目前被保车辆已在郊区某修理厂。1月9日上午10时,受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粤ABS-114”车前部受损,需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转向灯、左右雾灯、散热器、冷凝器等部件,预计费用1万元;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损坏,需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这部分修理费用为4.2万元。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

2.某营运出租车:车损险保额70000.00元(双方约定新车购置价70000.00元),车辆初登日期:2002年5月,保险时限:2008.05.30至2009年5月29日。该车于2009.04.20碰撞护栏造成严重车损。该车经拆解定损车损为17500元,问保险公司车损险该如何理赔(不考虑车辆残值)

3、一辆核载10吨的货车在我公司足额投保营业用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和车损三者的不计免赔险,投保次日在高速公路上载货12吨因超载发生碰撞高速栏杆事故(第一次出险),车辆损失1000元,其中轮胎200元,高速公路护栏损失3000元,路面污染1000元,我公司商业险应赔付多少元?

4、雨中行车涉水,发动极损坏,该如何理赔?

一女驾驶员驾驶一辆赛欧牌轿车(该车未投保发动机损失险),于暴雨中在低洼地带涉水,因不明路况,以低档大油门行驶,结果在途中即引起发动机熄火,驾驶员称未再次启动发动机。在手动清理发动机积水时,发现阻力明显偏大,拆解发动机后发现第一、第三缸活塞连杆已折断。

5、驾驶员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是否属于盗抢险?

某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徐某为了避开日益严重的城市堵塞,选择了夜出晨归的营运方式,认为这样做既避免了堵车之患,又不影响收入,但唯一让家人不放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六月的一天,徐某照常出车,一直到次日中午未回家,家人左等右等,到了晚上依然没有他的音讯,便急忙到派出所报案,并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时隔半年多,依然没有徐某的消息,徐某驾驶的出租车也下落不明。在多方查找无果的情况下,该出租汽车公司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盗抢险赔款。

6、某日,驾驶员王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一石子被轮胎挤压飞溅,石子高速飞行后,恰好击中路边行人李某一眼,李某医院治疗花费15000元。经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双方均无责任,李某伤残评定为4级伤残,并向王某提出索赔。该

车投保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王某就此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请问,该案例中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7、2009年8月,A车碰撞一名36岁的行人当场致死,车方负全责,死者为福州市民,其妻子索赔,需要抚养的对象有死者61的母亲和63岁的父亲及10岁的女儿及8岁的儿子。死者有一兄弟。如何赔偿?

8、案例:一辆载重货车,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并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某日,被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爆胎,驾驶员熊某停车换胎时,不慎被掉落的轮胎砸伤左手,造成左手中指骨折,伤残鉴定为九级,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驾驶员熊某4万元。

问: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9.案情简介

2005年11月25日晨,高某驾车外出,行至一山坡维修路段时,车底部传来摩擦声,便停车对底盘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损坏,于是便继续行驶。行驶约5公里左右,该车连续几次发冲,档位不清,高某随即停车,联系维修中心人员前来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变速箱外部有油迹,鉴于条件限制,变速箱有无损坏需要到维修中心才能确认,随后联系保险公司,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运到维修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除变速箱外部受损外,变速箱内部数个调整垫片及轴承烧结,滑阀箱烧损,需要更换变速箱总成,修理费预计达2.5万元。即立刻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了解事故全过程后,将赔偿范围缩小,双方就此发生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高某在停车检查后又驾驶,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部分,保险公司是否应予以赔偿。

10.某保险公司承保的一辆带挂大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挂车轮胎破裂,驾驶员未能及时察觉,知道停靠收费站时才被公路管理人员发现。此时,汽车轮轴已将路面划破200多米。被保险人在赔偿道路损失费2万元以后,就第三者责任险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是否应给予赔偿?

11.某日,驾驶员王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轮胎压飞一卵石,卵石高速飞出击中路边行人李某一眼,将李致重伤,被送医院治疗,共花费15000元。经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双方均不负责任,李经伤残定为4级伤残。由于该车投保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并且损失较大,王某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立即向保险公司告之,并就李某的治疗费用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接受此案后,就如何处理这起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案由几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拒赔。理由是保险车辆本身即没有碰撞,也没有倾覆,没有和第三者发生任何接触,因此,保险车辆本身没有发生“意外事故”。在保险车辆美欧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不构成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赔付,理由是保险车辆本身虽然没有和第三者发生直接接触,但由于压飞卵石造成了第三者的损害,因此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第三者来说,这

种情况都属于意外事故,由于该事故是由保险车辆造成的,应当属于保险条款所指的“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当负赔偿责任。你认可哪种意见?并给出理由一辆轿车在行驶中因躲闪对面来车而失控,撞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上,起火燃烧,车的前部烧毁严重。查勘发现,汽车右前悬挂支撑座严重及右纵梁严重变形,挤压排气管靠向了起动马达的电源接线柱,另外发现碰撞点到车辆起火地点之间路面有汽油洒漏。请分析该车是什么原因导致起火?是否属于自燃? 13、2008年1月x日x时,专用牵引车A(收费)拖带一部事故受损小车B在行驶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货车C相碰撞,造成A、C车部分损坏B车二次受损。警方认定事故是由于A车占道行驶引起的,应负事故全责,C车无责。A车按特种车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C车投保交强险,B车脱保。经现场查勘人员查勘定损,牵引车A车损在2100元,C车车损3500元,B车车损20000元(二次车损在内),比对先前的事故损失照片,发现原先可以修复的左大灯、引擎盖、左车门等已达到更换程度,车壳变形程度增加,其它新增损坏项目可以明显认定。请问:

1、A车造成的本次事故能否构成保险责任?

2、原先已受损的B车本次车损如何认定?

3、三车之间如何赔付?

14.案例简介:车主甲的A车在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20万),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10万),机动车盗抢保险。该车于2008年1月30日行使中与一部摩托车B车相撞,造成本车、第三者车辆B车受损及第三者人员受伤;此次事故交警部门认定A车驾驶员负主责,第三者摩托车B车负次要责任。本次事故造成A车损2500元,B车损1500元,B车车上人员受伤,发生医疗费用7000元,其中抢救费1000元。问:甲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上述损失,保险公司对甲车及第三者如何赔付?

15一辆营业性货车,投保了A(18万)、B、D1(5万/座)、D2(10万)、G、E(16.2万)、W、M(保险期限2004.11.1-2005.10.31)。2004年11月16日车辆倾覆出险,驾驶员被困驾驶室,交警组织施救,修理厂施救人员用氧焊切割,随之引发火灾,车辆、车上货物被烧毁,驾驶员因高温窒息而亡。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高温烘烤所致。事后交警委托物价部门鉴定,认定车辆倾覆造成的损失为4万余元,法医认定死者生前仅有骨折,无内伤。交警责任认定超载属引发事故的原因(车辆核定载质量为4.6吨,出险时载货11吨,每吨货物合计人民币11900)。问,保险公司该如何理赔?如果该车未超载,又应如何赔付?

16、李先生于2007年8月购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轿车,并于当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投保车损险、三者险,未加保附加险,合同签订后,李先生按约缴纳了保险费。2008年1月3日李先生的轿车在某市场内发生火灾,导致车辆被烧毁。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经过调查,认定火灾原因为:“该火灾起火点位于北数第一辆车(即李先生被毁车辆)与第二辆车中间立柱东侧地面上,起火原因不明”。请分析说明: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

17.一投保盗抢险的非营业用车辆于2009年11月27日被盗,盗抢险保额175000元,该车初登日期为2006年11月1日,新车购置价为204930元,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材料缺少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请计算赔款金额。

18.一家庭自用车辆A车在我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10万(足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加保不计免赔率,期限09.3.3-10.3.2,于09年3月23日与一轿车B车相刮后又碰撞路边摩托车C车及护栏。本案损失如下:A车损失5000元,B车辆损失4000元,C车损失800元,路产损失500元,交警认定A车负主要责任,B车负次要责任,C车无责。请计算我司应承担的赔款数额。

19.2009年3月1日,A、B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损,A车修理费60000元,施救费1000元,B车修理费10000元,A车负事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为70%。A车在我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000元,并投保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额100000元,A车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100000元,出险时实际价值50000元,该车第四次出险,请计算A车交强险及商业险赔款。

20.A车投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额175600元、三者险保额 200000元、不计免赔率、交强险,该车于2009年12月9日发生碰自行车交通事故,导致骑自行车人甲当场死亡,甲的死补费123920元、丧葬费12851元、抚养费46620元,交通费300元,误工费700元,车损10932元,施救费560元,出险时该车实际价值169800元,新车购置价198000元,请计算A车交强险及商业险赔款。

21.2009年3月11日,某保险车辆撞死一37岁行人甲,甲有姐一人,父63岁,母61岁(其父母均无劳动能力),妻身体健康,女儿11岁,儿子8岁,上述人员户口均为农村居民,请计算出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该地区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

支出为980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450元)。车主甲的A车2009年5月1日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责责任险(责任限额20万)、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保额10万)、机动车盗抢保险(保额8万),该车于2009年6月20日被盗,已报案,2009年7月10日盗窃分子驾驶A车与B车相撞后,被公安部门逮捕,此次事故A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造成A车损8000元,B车损5000元,B车车上人员受伤,其中抢救费20000元。甲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以上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请具体解释说明)。

23.A车在我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328000元、三者责任险300000元、盗抢险306000元、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306000元及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该车于2009年11月23日在梅园大道加油站停车加油时不明原因自燃,车主及时报消防、110及保险公司,我司人员赶赴现场时,消防人员已将火熄灭,经我司人员勘查定损,该车损失20089元,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

24.某车在我司投保机车动损失险35万、三者险50万、盗抢险22.61万、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0.5万及不计免赔率,该车于2010年1月20日停放期间不明原因造成左前门、右前门、车尾保险杆等部位受损,经保险公司认定本次事故无碰撞痕迹,定损1350元,请计算赔款。

25.甲车在我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110800元、三者险500000元、盗抢险110800元、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率,该车停放期间前档风玻璃及天窗不明原因受损,经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前档玻璃损失1500元,天窗玻璃损失1000元,请计算赔款。

26.某牵引车主车、挂车分别在我司投保交强险,同时,主车按特种车保险条款投保车损险15万(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三者险20万、不计免赔率,挂车按营业性车保险条款投保车损险9万及不计免赔率,该车于2009年5月1日停放公司时,因仓库发生火灾造成主车及挂车车损,主车维修费为12000元,挂车损失为6000元,该车第三次出险,请分别计算该事故赔款金额。

27.某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并按营业用汽车保险条款投保车损险12万(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三者险20万,该车于2009年4月1日发生倾覆事故,造成本车车损及路产损失,本车维修费为5000元,路产损失为4000元,该车第三次出险,并有超载情况,请分别计算该事故交强险及商业险赔款金额。

28.一投保盗抢险的家庭自用车于2009年11月20日被盗,盗抢保险为12万元,该车初登日期为2006年1月5日,新车购置价为15万元,被保险人索赔时缺少机动车行驶证原证及购置税证原件,请计算赔款金额。

29.某车主将其家用车向我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保额50万元)、不计免赔险等险种,该车于今年1月1日撞伤一行人35岁(城镇居民),经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该行人于2月1日治愈后,于5月份评残为9级。经确定,该行人赔偿项目有:医药费40000元(其中非医保用药10000元);误工费5000元;护理费5000元;伙食补助费450元;残疾赔偿金按今年标准17961元/年并确认为9级;评残鉴定费1000元;营养费4000元;精神损害费3000元;后期取固定物费用3000元;交通费1000元。依据保险条款,我司应赔偿交强险及商业险各为多少元?

30.某男,于2008年6月取得B证驾照,同年7月应聘于某公交公司驾驶公共汽车。2009年4月其驾驶公共汽车与一部二轮摩托车相碰撞,且该摩托车驾驶员无证且酒后开车,造成本车损6000元;第三者车损2500元,三者医疗费用12000元,伤残赔偿金36000元,精神损害费2000元。经交警认定,二车为同等责任。经查,该公共汽车在我司投保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50万,车损保额10万(重置价20万),并有不计免赔附加险。依保险条款规定,我司应如何赔偿?

31.某车主将其家用车向我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其中车损险按10万(足额)投保,第三者按20万投保,2010年3月13日途经三明该车被冰雹砸坏损失5000元,请计算该车赔款。

32.某货车车主2009年5月在我司投保交强险、营业性车损险6万(足额)、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上货物责任险2万,于2009年10月与一军牌车追尾相撞后又撞到路边防护栏,此事故造成两车损失,货车损失2000元,军车损失7000元,防护栏损失4000元,货车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经交警认定货车负全责,经查实货车司机在驾驶执照实习期间,请计算该车的赔款。

33.车主2008年12月在我司投保交强险、家庭自用车损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1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其余四座各2万),2009年1月在行驶中与别车追尾相撞后又撞及路边护栏,此次事故造成别克辆损失6000元,本车损失11000元,驾驶员医疗费3500元,护理费2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60元,误工费7800元,护栏损失4000元;本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我司应如何赔付?

34.车主2008年10月在我司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2008年10月份在出险地因操作不当撞到摩托车,造成双方车损及摩托车车上人员受伤,本车负全部责任。因摩托车损失较小,被保险人放弃对摩托车损失的索赔申请。本事故造成摩托车车上人员损失如下:交通费128元,残补费31010元,护理费1116、48元,误工费4186、80元,伙食补助费480元,续疗费5683元,医药费18943、33元。

35.A车(威达轿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21万、第三者责任险50万、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2008年4月2日在南通市下海镇某村口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北向南的B车(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B车驾驶员受伤,二车损坏。交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B车驾驶员医药费12489.84元,住院费162.00元,营养费600.00元,护理费1320.00元,误工费3779.00元,残补费13122.00元,鉴定费2400.00元,面部美容费5000.00元,精神抚慰金4000.00元,交通费250.00元,A车损2500.00元,B车损2000.00元,请问如何赔付?

36.2000年,王某在行车途中不慎撞伤行人丁某,造成丁某腿部骨折,住院二星期,费用一共花了3200元,医生嘱咐半年后还须拔除内钉,约需800元。交警判定:丁某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负主要责任,王某车速过快,负次要责任。王某任务在身,想尽快了结此案,也出于对丁某的同情,在交警主持调解下,表示愿意承担其中的70%,赔给丁某2800元,丁某自负30%。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2800元。保险公司了解事故情况后,扣除免赔率5%,只赔付王某1520元。王某忿忿不平。你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请给予王某正确的解释。

37.某核定载重25吨的载货汽车载货24吨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单方事故,除车辆自身损失外,还导致一处护栏被撞坏,需支付维修费600元,罚款400元,共计1000元;路

面被泄漏的机油无损80米,每米需支付清污费10元,罚款5元,共计1200元;另外,事故发生地导致路面塌陷,被索赔800元。假设不考虑免责比率,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多少钱的第三者损失?

38.定损员小刘接到一个案子:经过一个建筑工地的“凌志430”轿车,被空中落下的一广告牌子砸碎了前挡风玻璃,要求查勘定损。接案后,小刘要求车主将车开到定损点,查勘了损失后,小刘出具了定损单,更换前挡玻,报价金额:3400元,并告知车主,索赔时要提供交警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请您点评一下,小刘做得怎么样?

39.王先生应要求将车开至定损点,后保后围被撞进,定损过程中,王先生嚷到:“我的后保上有倒车雷达,你别漏了”,这张定损单该如何写?

6.汽车保险与理赔判断题 篇六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

3、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人应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中其所承担的责任赔偿。

5、主挂车同时投保交强险,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主挂车可互为第三者保险责任理赔处理。

6、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经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现行商业三者险有免赔率,而交强险没有免赔率。

8、被保险机动车肇事逃逸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交强险可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

9、保险车辆发生多次事故,累计赔付金额时,保单合同自动终止

10、出险车辆施救前,如果所估算的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相加,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时,可以推定全损予以赔偿。

11、车载货物造成所运载的车辆损失,可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内赔付

12、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身倾斜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13、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经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4、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因超载造成的事故,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15、对于交强险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6、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应在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17.整体承载式车身车辆没有车架。

18.保险条款中明确了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包括保险车辆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19、某家用车在我司投保车损险时附加投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某日停放在居民楼下时,被楼上不知何人扔下的杂物击碎了天窗玻璃,仅仅造成天窗玻璃破碎,我司应按照玻璃单独损坏险赔付其损失。

20、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和保险人均有权视情况解除保险合同。

21、如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车后被找回的,尚未支付赔款的,应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

22、在车上货损处理中,对达到报废程度。无修理价值的货物可作报废处理,但必须将残值折归被保险人。

23、根据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4、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根据上一保险期间发生保险赔偿的总金额,在续保时实行保险费浮动。

25、根据保险条款,玻璃单独破碎是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和左右车窗玻璃的损坏。

26、被保险机动车按规定载运的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不属于碰撞责任

27、上年度保险车辆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保险赔款,被保险人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

28、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9、新车购置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30.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一律承担全部责任。31.投保附加险,必须投保相应的主险。

32.交强险实行无过失责任制,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按责赔偿制度。33.风险抑制属于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

3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合同的保险,且保险金额之和小于保险价值。35.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是约束投保人。

36.汽车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对投保车辆的保险利益。37.汽车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38.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一次赔偿金额与免赔额之和达到赔偿限额的,保险合同终止。39.车辆损失险中,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30%。

40.在汽车保险实务中,当出险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有索赔的权利。41.当保险合同中出现批单时,以批单为准。

42.核保人员分三个等级,二级核保人员主要负责非标准业务的审核。

43.优惠承保是指对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

44.保单的缮制要及时,可以采用手写或计算机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错、不漏、无涂改。

45.对于营业车辆,原则上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不予承保。

46.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作为影响费率确定因素的模式称为从车费率模式。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模式。

47.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劫后,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8.全车盗抢险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49.保险公司只对车辆的施救费用负责。50.保险车辆的运用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计算题:

1.车辆实际价值的计算

2.课本第五章例题5-1,5-2,5-3

7.《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七

“目标任务分解”教学法

该教学法是结合教学内容和目标任务, 在教师指导下的一种教学模式。即师生有一个共同任务目标, 如何完成此目标任务, 是该教学法的最终目的。教师凭教学经验, 对教材内容分而割之、重新整合、综合设计, 分解为一些详细具体的小任务, 让学生通过完成这些小任务来掌握内容、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当然, 这些工作都需要师生一起共同协作来完成。

课程教学任务的分解设计

该教学法实施中, 关键是设计分解任务, 即把教材内容凝练成一个个小任务, 但也要注意与知识点的紧密结合。所以, 教师应熟练掌握教学内容, 确定内容基本点、重点、难点, 进行归纳综合。最后以教学重点内容为主线进行细分几项大任务和若干小任务等,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一一去完成。比如《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 汽车理赔就是一项大任务, 可将它分成若干小任务来完成。如图1所示。

当设计某一具体任务时, 教师应从多角度出发, 综合考虑每一任务的现实性、可行性、层次性, 最好把一个个教学任务密切仿真汽车事故再现, 增强趣味性, 突出实用性。

“目标任务分解”教学法实施过程

其实施过程就是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自身能力一步步完成任务的过程。期间, 师生要密切配合, 要发挥好教师的组织、主导作用, 使学生能有序高效地完成任务。

每项具体教学任务实施过程一般为:创设情境布置任务→分析讨论→实施→总结→再实施五个阶段, 且各阶段要合理安排时间。

1.创设情境布置任务

创设情境是其重要环节之一, 它需要教师创设出富有现实性、启发性和感染力的情境, 让学生在此情境中思维激宕起来, 自然地引出任务[2,4]。可利用现代网络、多媒体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积极性, 也可在实践现场创设情境。例如, 在现场勘查环节, 如何勘查、怎样勘查、需注意问题等, 可用实验室的实例来完成。这样才能使学生处在“乐学、好学”的情境之中。

2.分析讨论

实施任务前, 要详细规划、重点分析、组织讨论,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务实施方法和技巧。比如, 在赔款计算环节中, 如何提高计算准确度和速度等关键问题进行讨论。

3.实施

实施, 能体现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综合知识运用的能力。实施过程中, 要充分体现以任务为主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基本思想。

4.总结

总结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提高。每次实施后, 教师要组织引导学生, 就针对完成任务的过程、情况、结果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要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以引起学生重视和反思。

5.再实施

再实施就是要求某些“不完美”或“不胜任”的同学再利用业余时间去重新对所分任务进行探索、解决。由此可弥补自己的不足, 提高自信, 锻炼自己, 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实施过程中注意事项

1.学习小组分配要合理

根据学生学习基础、知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把4到5名学生交叉组合分成一个个实训小组, 并择优选取一位同学任组长, 以便带领大家团结协作、提高学习能力、最终圆满完成所分任务。

2.师生之间的角色关系要恰当处理

要转变教师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模式, 让学生主动接受, 亲自动手探索知识的奥妙, 要求教师对教材内容精心组织分解后, 形成一个个小任务, 让学生去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而达到提高自身学习能力的目的。

3.“四项原则”要坚持

实施中, 须坚持“可行性、实用性、开放性、启发性”四项原则。如此根据学生的综合知识水平, 结合创设与现场对接的情景, 以学生为主体, 在教师的指导下, 让学生独立思考, 有效圆满的完成任务。

结语

随着《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开设, 结合课程所具有的实践性、渐进性、层次性强的特性, 通过采用“目标任务分解”法教学, 学生学会了怎样去学习、去探索、去总结、去提高自己。最终使学生要树立起汽车保险市场和顾客服务意识以及现代市场营销的观念, 进一步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方法步骤, 以期培养学生能解决汽车保险与理赔在现实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的能力, 这对贯彻国家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蒋玉秀.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的总体设计[J].大众科技, 2010, (6) .

[2]袁天奇, 马开锋.“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非测绘专业测量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 (26) .

[3]刘林涛.“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现代教育科学, 2004, (6) .

8.《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八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汽车的持有量不断增加,但是在汽车后期的保险和理赔方面,却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出现了售前和售后不同步的情况,汽车在买入后出现保险和理赔的问题,对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高职开设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的课程,培养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的人才,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现状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汽车服务与营销的专业课程,但是该课程涉及到较多的内容,学科跨度较大,学生需要学的专业知识较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掌握的非常多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将所学的知识和实践进行结合,通过实践将理论知识进行吸收,更好的对课堂内容进行理解。但是,因为该项课程跨度较大,在课程教学中涉及的内容过多,使得教师在进行教学安排中不能兼顾趣味性和知识性,课堂教学过于枯燥,造成学生对课堂教学缺乏兴趣,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因此,需要对课堂教学进行探索。

汽车保险与理赔原则

不能脱离教学课程目标。在进行课程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和课程教学目标相结合,不能出现教学目标和改革脱节的情况,而是需要在课堂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增加学习的趣味性,但是不能偏离原本的教学目标,要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相应的趣味性课程,从而提升学生对课堂学习的兴趣,增加课堂学习的有效性。

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进行课堂实践课程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关注实践课程与企业实际需要情况,制定的课程需要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不能出现与市场脱节的情况。高职院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市场适应性强的人才,在进行汽车保险和理赔课程的过程中也需要关注市场中对于该项职位人员的技术要求,然后对现阶段的教学内容进行改革,满足企业岗位的需要,实现“零距离”就业。

兼顾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在进行教程安排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学生今后的发展方向对教程进行安排,让学生可以进入工作岗位之后自觉的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发现不足及时进行调整,有目标性的进行学习,为毕业以后进入职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创新

对课堂教学进行创新。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可以体现教学质量,在课程改革中可以对市场岗位所需知识进行调研,深入调查市场中该专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教材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实现市场和教学的对接。同时,可以对已毕业的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社会上该职位的知识技能需要,从学生的发现课程设计中的不足,对现有课程进行改进,促进课程教学与时俱进。最后,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可以改变传统学生被动接受的状态,采用分组学习的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中提出问题,然后展开课堂讨论,增加学生的参与度,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对课堂内容进行创新。在进行课程教学中需要对课程整体脉络进行了解,并关注各个业务类型,根据学生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分析保险等各个种类的内容,然后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设计适合学生学习环境的情境。例如在进行教学安排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对汽车投保方案、承保金额和理赔等进行详细的归纳和总结,然后将学习项目进行整合和归纳,让学生了解清楚课程的脉络,然后进行知识的整体构架,加深学生对整体知识框架的掌握程度,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从宏观和微观方面整体对知识进行学习,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

对课堂考核进行创新。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考核还是采用简单的试卷测试的方式,成绩是评价学生唯一的标准,这样的成绩考核方式不能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在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将单纯的书面测试改为实践测试与书面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注意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例如,在进行测试的过程中可以设置情景模拟测试,将现实发生的案例引用到考试中,让学生临场发挥,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提升现场应变能力,及时发现学习中的不足,加深学习印象。

对授课方法进行创新。高职院校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对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创新,使用现代化的辅助手段,将课程设计程微课的形式,便于学生在课堂教学结束之后的自学,增加学习时间。微课的形式,教师需要对课程进行精简,在一定程度上对课程质量进行了提升,也是教学内容的创新。同时,在课堂中利用一些视频的方式可以增加学生对课堂的兴趣和案例引入的有效性,让学生的注意力长时间集中。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专业核心课程,适应性较强,需要学习的内容较多,因此在进行课程安排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岗位需要,深入市场对课程所需内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课程设计相结合,培养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提升高职院校的就业水平,增加学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

9.汽车保险与理赔考试试题 篇九

1.变动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

2.批改:(是指在保险单签发以后,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保险事项发生变更,经保险双方当事人同意办理变更合同内容的手续。)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删除的行为

3.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4.保险公估人:又称保险公证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给予证明。5.代位追偿原则:(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人责任方索赔。)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的原则。6.无过失责任险: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保险车辆无过失,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10%的经济补偿。

7.保险费率: 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通常以千分率来表示。

二、简答题

1.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有哪些?

答:

1、交强险是国家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而商业险是自愿的。

2、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原则不同。

3、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不同。

4、交强险按不盈不亏原则制定保险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且责任限额固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算择

6、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并且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 2.汽车保险有哪些产品? 答:强制汽车保险

1、强制险

商业汽车保险

1、车辆损失险(主险)

2、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3、全车盗抢险(附加险)

4、车上责任险(附加险)

5、无过失责任险(附加险)

6、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附加险)

7、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8、自燃险(附加险)

9、划痕险(附加险)

10、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

11、新增加设备险(附加险)

12、车辆停驶损失险(附加险)3.如何根据车主和车辆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汽车投保方案? 答: 方案1:最低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

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特点:适用于那些怀有侥幸心理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或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

适用对象:急于上牌照或通过年检的个人。

优缺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方案2:基本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

保障范围:主要是避免涉及第三者人命伤亡的交通意外事故。

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驾驶技术娴熟、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减少保费支出的车主。

优缺点:本方案对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及本车人员有保障,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方案3:经济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

保障范围:大多数保险责任事故。

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三四年、车辆的价值不高,有一定驾龄、驾驶技术很不错,平时也很注重车辆的保养和安全防护,经济不富裕且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属经济型的最佳选择。

优缺点:本方案是最具投保价值的险种组合,保险性价比较高。保费经济且保障基本齐备。方案4:最佳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 保障范围:基本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别是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优缺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物有所值;抗风险能力强。方案5:全面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其他附加险。

保障范围:为所有保险责任事故,全面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适用对象:适用于新车新手及经济情况良好、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

优缺点: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4.汽车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义务分别是什么? 答:(一)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义务

1、承担赔偿或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2、说明合同内容的义务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投保人保密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1、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

三、论述题

1.汽车保险合同订立操作过程。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该如何处理? 3.论述汽车保险的理赔实务工作流程。

四、案例分析

1.陈先生于2012年10月22日购买了一辆雪铁龙C2车,购车费7万元,附加费1.5万元,他为该车办理车辆损失和抢盗险,双方确认抢盗险保险金额为8万元,保险期为一年,按照合同中有关盗窃保险条款的规定,如果该机动车被盗,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予以全额赔偿。

2013年4月28日,该车被盗,陈先生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到了7月28日汽车仍未找到。陈先生持公安机关的证明向保险公司的办事处索赔,保险公司的办事处称要向上级公司申报。8月初,陈先生被盗的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保险公司将车取回,但这时陈先生不愿收回自己的失车,而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8万元的保险金及其利息。而保险公司认为,既然被盗汽车已经被找回,因汽车被盗而引起的保险赔偿金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因此陈先生应领回自己的汽车,并承担保险公司为索赔该车所花费的开支。由于意见不合,双方便上诉至法院。问本案例被保险人是否会得到合理赔付?

答:案情分析这是一起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保险金还是应该还车的案例。被盗车辆被迫回,但如果被保险人看到车辆已不值被盗前的价格,一般愿意选择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现行的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具备要车或者要保险赔付的优先选择权。因此,陈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是合理的。3.案

例结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理应遵守。本案中的失窃汽车虽为公安机关查获,但已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失窃三个月以上”的责任范围。故判决陈先生的汽车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之内向陈先生赔偿金:8×(100%-20%)=6.4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2014年8月15日晨,李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天冷路滑,在借道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向右打轮避让桑塔纳,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损失达1.8万,李某的车安然无恙,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李某驾驶的桑塔纳已投保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处理结案后,李某持其投保的保险单,以“第三者责任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赔。问本案例被保险人是否会得到合理赔付? 答:【分析】

一、针对两车并未碰撞,赔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拒赔,理由如下:

①根据保险惯例,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同时发生并同时赔付。本案中被保险车辆完整无损,如若赔付违背保险实践。

②《机动车辆险条款》第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本案中,被保险车辆并未发生意外事故,不存在给第三者造成损失的前提条件。

③即使按第三者责任立案,由于两车未发生碰撞,故第三者的损失属于间接损毁,而非直接损毁,因此拒赔。

二、第二种观点主张赔付,理由如下:

①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由于被保险人李某在道路拐弯处占了对方的路面,在即将发生碰撞危险时,张某不得已而采取向右打轮避让李某,从而致使车辆侧翻,张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②《民法通则》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

担民事责任。”张某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是由引起险情的被保险人李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理应由李某承担责任。虽然未发生碰撞,第三者的损失仍可认定为直接损毁。

③根据以上分析,本案具备《机动车辆险条款》第二条成立的两个要件:A直接损毁,B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因此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规定给予赔偿。【结论】

本案的焦点在于“两车未发生碰撞,对第三者的损失能否认定为直接损毁?”从车险条款来看,是否发生直接接触并非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限制条件。因此,李某可以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额度内,从保险公司得到李某应承担张某紧急避险造成的全部损失1.8万元赔偿。

《保险法》作为《民法》中的特别法,当因其简明扼要而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我们可以从《民法》或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来解决实际问题。

五、理赔计算

10.《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建设研究 篇十

摘 要:高等院校汽车学院人才培养的定位是面向汽车行业,培养具备汽修、售后服务与管理、汽车营销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技能型人才。因此,《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作为汽车营销能力培养的重要课程,在教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汽车的销售人员以及售后服务与管理人员都要对汽车的保险与理赔了解并精通,才能在工作中为客户提供正确信息及高收平的服务。基于此,汽车保险与理赔在汽车学院的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被列为专业核心课程,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文章研究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并分析了教学效果。关键词: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地位与作用。高等院校汽车学院人才培养的定位是面向汽车行业,培养具备汽修、售后服务与管理、汽车营销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技能型人才。因此,《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作为汽车营销能力培养的重要课程,在教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汽车的销售人员以及售后服务与管理人员都要对汽车的保险与理赔了解并精通,才能在工作中为客户提供正确信息及高收平的服务。基于此,汽车保险与理赔在汽车学院的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被列为专业核心课程,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课程目标。基于我们通过调研走访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了本门课程的课程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重要性,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知识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了解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使学生能够简单地运用现代汽车中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原理,深刻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概念和术语,简单运用汽车交通事故鉴定与查勘的原则与方法。培养学生们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 知识目标:了解和掌握汽车保险的含义、特点、原则、保险合同签订方法;掌握汽车交强险、汽车保险基本险种与附加险种的基本情况,保险欺诈的识别与预防;掌握汽车保险承保知识,如投保方法、保单填写、保单核对、签单等;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知识,如理赔原则、理赔流程、理赔处理、定损等。能力目标:具备汽车保险的介绍、查勘、定损、核赔、核保等工作岗位实际需要的相关能力;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人际沟通能力;提高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二、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可以采用模块划分的方法进行组织。每个模块下又设置相应的学习任务。根据本校与合作企业相应情况,课程划分为汽车保险市场、汽车保险承保、汽车保险理赔三个模块。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门课程依据理实一体化工学结合的教学理念,采用工作过程系统化教学设计方法,应用“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模式。具体包括:分析工作法、关键词卡片法、旋转木马法、讨论法、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现场报告法等。在教学中教学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教学组织,学生的所有活动都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并进行评价。学习过程中以学习任务工单为主线,学习小组需要按照任务工单上的要求进行相应内容的学习、实践与应用。小组成员需要根据任务书进行讨论交流确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最终完成评价。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也广泛应用到《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当中。在网络资源极大丰富的时代,教师可以获取网络资源加工整理成教学用课件应用于课堂。也有部分院校开发了本门课程部分章节的微课,教师也可以进行应用。另外,大量的有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教师可以通过课程网络平台进行发布,从而达到资源共享,补充教学需要。

四、教学评价

《汽车保险与保险》课程理论性强,采用综合理论测试、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的能力考核方式,包括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小组实战训练等内容,使学生的成绩考核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1)记录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在评价学生学习的过程时,要关注学生的参与程度,也要重视考察学生的思维过程。对参与程度的评价,应从学生能否主动参与学习如课堂回答问题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思维过程的评价,则可以通过平时观察了解学生思维的合理性和灵活性,以及作业完成的质量等平时的学习情况来进行。(2)理论考核应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可采用闭卷的方法。理论知识通过笔试的手段进行,包括基本概念、分析、设计等,其题型有:选择、判断、填空、案例分析、设计等。

(3)实践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能力、理论知识、学习态度、出勤成绩、沟通能力、团队精神等方面。考核的过程通过小组考核、教师抽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实践考试成绩*30%+平时成绩*20%

五、教学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设计的本门要破了传统的教学理念,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强求合在一起,以具体的工作认为作为学习与实践的具体内容,使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了理论,又能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当中。学生所学贴近企业所需,可以使学生在就业时不会遭遇知识瓶颈。

另外,由于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在关注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训练,因此,学生在掌握知识提高技能的同时,在沟通表达、团队合作、自主学习、自我评价各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升,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1.保险理赔真难? 篇十一

保险理赔难,到底谁该为此负责?保险公司,代理人,还是投保人?理赔是双方的事情,理赔难不是单方面造成的。作为投保人,应该破除对保险的偏见,冷静地看待理赔中的各项要求。同时,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在保险上要多投入些精力。重视保险、学习保险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投保时不违规,发生事故后遵循理赔流程,备齐理赔材料,清楚了解理赔前前后后这些事儿。

一些优秀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着手改善理赔服务,正通过建立高效、顺畅的理赔系统,让消费者重塑信心。这是投保人的希望所在。

见诸报端的保险理赔纠纷并不多,涉及的金额相较全国每年2000多亿元的理赔支出(中国保监会2007年统计数据),更是沧海一粟。但为什么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却有保险理赔难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呢?

保险理赔难成因种种

很多消费者,迟迟下不了购买保险的决心,就是因为担心事后理赔麻烦,甚至得不到赔偿,即便买了保险,也对将来理赔时会不会遇到麻烦心存隐忧。保险理赔,几乎成了公众选用商业保险的最大障碍。

保险公司难辞其咎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在保险公司的实际理赔中,客观存在着惜赔现象。惜赔是一种现象,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一种心态。当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到一定程度,或者保险公司出于获得更多利润的需要,会对赔款进行一定控制,一般表现为拖赔、少赔、拒赔。当然,这与保险公司每年遇到大约10%~30%的欺诈赔款而慎重对待保险赔付不无关系。

保险公司作为营利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很正常,但如果经营中有通过牺牲投保人利益而减少理赔支出的动机,只能是因小失大,甚至得不偿失。良好的市场口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开拓极为重要。而良好口碑建立起来非常难且缓慢,毁掉却很容易。

很多保险公司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加之监管力度加强,投保人维权成本降低,现在故意刁难投保人,该赔不赔的情况已大大减少。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保险公司内部有利润考核要求,这类个案完全杜绝不太可能。

有数据显示,当一家公司为投保人提供服务时,如果投保人感受良好,他会将他的经历告诉10个人;如果投保人感受不佳,他会将他的经历告诉50个人。所谓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因此,即便现在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的态度已经摆正了,但早期因惜赔问题导致的恶劣影响消除起来还需要一定时间。

部分代理人素质低劣

一些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低下或专业知识贫乏,也是造成消费者感觉保险理赔难的一大原因。

虚假的宣传与刻意或无意的误导,投保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比如夸大保障范围和理赔金额,代投保人签字,怂恿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存在的疾病、多报收入等,都给投保人未来的理赔埋下了隐患。有些投保人,就是因为轻信了业务员的宣传,以为买了一份“什么都管”的保险,等到发生保险事故,满怀希望地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时,才发现受了骗。到时候失望、气愤就很难避免了,也很容易将一个代理人的不良行为迁怒于整个保险业,放大了保险理赔难。

还有的保险代理人,虽然在消费者投保时没有什么违规行为,售后服务意识却非常淡漠,或者发现投保人失去加保及转介绍的能力后,在服务上就大打折扣,发生理赔时让投保人自己准备资料、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很多投保人并非专业人士,对理赔问题研究得也少,往往会由于准备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来来回回跑好几趟才能把事情办好。就算最后对理赔额并无异议,顺利地拿到了理赔款,但仍会发出保险理赔难的感慨。

如果碰到保单业务员已经离开保险公司,保单变成“孤儿单”,也很容易出现上述现象。众所周知,绝大多数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时间都很短,在保险公司间的跳槽流动率也超过其他行业。

投保人自身的过错

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身的过错也是造成理赔纠纷的一大原因。

比较常见的过错包括,投保时不如实告知,隐瞒病史带病投保,不清楚具体的保险责任,比如投保时不仔细看条款,或者有时候就算代理人当时讲明白了,但时间一长就记不清或记错了,潜意识里自然是希望保得越多越好;代替被保险人签名,触发免责条款,如酒后驾车或无照驾驶,等等。

其中最常见的错误行为就是因担心保险公司加费或拒保,在投保时怀着侥幸心理,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希望即便发生保险事故也能躲过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在理赔时病史败露,被保险公司拒赔。这些过错,与很多投保人对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保险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漠有关。

舆论导向推波助澜

形成保险理赔难印象的原因,涉及到媒体宣传和社会舆论导向问题。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如果是一件被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的案例,报纸电视一般都不会报道,因为没有新闻性可言, “抓不住大众眼球”。只有发生了理赔纠纷的案例,即负面新闻,才可能见诸媒体,甚至被大肆渲染,因为这符合大众的关注取向。时间长了,自然会让消费者容易产生保险理赔难的印象。

与保险公司相比,投保人是弱势群体,当理赔发生纠纷时,舆论从感情上通常会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从而对保险公司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口口相传中,以讹传讹也很普遍。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讲述“保险理赔真难”的案例时,极少有人去深究案例的具体情况,如合同条款规定、出险情况、拒赔原因等,却热衷积极地传播“保险理赔难”这样一个看似深得人心的结论。

根治理赔“痼疾”还需多方联手

保险理赔难问题的症结在于多方面,若想改善这个沉疴已久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人多方共同发力。

监管力度增加

从监管方面看,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违规处罚力度逐年加大,严格的监管和高昂的处罚代价增大了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主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同时,清理各种霸王条款也是行动之一,如“重疾险风波”之后,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术语解释、除外责任等都做了规范。

保险公司内控加强

保险公司在代理人招聘、曝光违规行为、加强代理人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教育等方面也有所作为,并在努力做到对犹豫期内保单100%回访。为了解决部分代理人的短视问题,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索新途径来增加他们的归属感,比如增加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重在个人努力

12.《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篇十二

然而,在内蒙古乃至全国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中,其也存在一系列制约政策效应持续发挥的困境和屏障,其中之一就是理赔难问题。〔2~4〕理赔是保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投保人及时、准确、科学、合理地提供理赔,不仅是保险行业的基本职责,更是其存在的现实价值;但长期以来,理赔服务也是保险行业最难把握和最容易引起分歧的环节,农业保险市场也是亦不例外。自2007年以来,内蒙古农业保险尤其是农作物保险理赔中的通行做法是 “协议”赔付;与投保农户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的“协议”理赔究竟是如何产生?本文将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其予以深入剖析,从而为改进内蒙古农业保险理赔、提高理赔服务质量进而保证政策效应充分落实提供参考依据。

一、“协议”理赔的一个实例

在内蒙古某市某区某镇某村,2009年发生一起“土地遭灾歉收、赔款不如交的保费多”的农业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以下是从投保农户、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三个角度对案例的回顾。

第一,投保农户:入保易,获赔难,农业保险不能避险。2009年,某村320户农民在春播结束后为其1000亩旱地小麦向××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某市支公司购买保险,按照公司要求,该村村民贺××代表320户村民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1680元;同时,××公司向贺××出具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合同告知单 (保险凭证)》,该保险合同告知单中的条款内容明确说明:在保险金额一项,旱地小麦的保险金额为210元/亩;在保费构成一项,农民购买旱地小麦保险,其只需要交纳全额保费16.80元/亩的10%,其余保费则由各级财政补贴。

2009年,某村遭遇持续干旱,小麦歉收,到了快要收割的季节,村民向××公司报案。在村民开始收割小麦的第3天,一支由××公司、某市农牧业局、某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某区农牧业局等单位组成的查勘定损小组来到某村,对1000亩小麦核定损失。据某村村委会主任郝××介绍,经过查勘定损小组的现场 勘查与反 复核算, 最后确认 某村这1000亩小麦损失达70%,村民们也基本认可这一损失程度。然而,直到2010年春节,参保农户才从该村村会计也是××公司设在某村的保险协保员付××口中得知,××公司核算出的赔款仅为13500元,且已下拨至某镇的专门户头,只等村民们的 “一卡通”办下来,即可按照投保名单进行赔付。

某村的1000亩小麦受 损程度均 在70% 以上,而保险公司仅赔付13500元,即每亩13.5元;广大村民不仅不理解保险公司理赔款的计算方法,而且也坚决不同意这一赔付数额,部分村民指出,即使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种植业保险条款》中小麦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同灾害损失的起赔点、不同生长期所对应损失赔偿比例和绝对免赔率 (10%)规定对某村的1000亩受灾小麦计算赔款,其也应当为13.23万元。1

第二,保险公司:整个内蒙古地区的农业保险都是 “协议”理赔。负责办理某村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某市支公司业务经理介绍,2009年11月,× × 公司就已经和某镇政府、某村村委会有关人员进行理赔协商;由于农业保险是以村委会为投保单位,所以在协商赔付的时候,就没有专门邀请投保农户个人。在 × × 保险公司看来,农业保险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个险种,出险后,整个内蒙古地区都是采取 “协议”理赔办法来处理灾情。某村13500元的赔付是 “协议”理赔的最终结果,这个结果也已经过某区、某镇、某村等相关单位的书面确认。

第三,政府部门:保险公司与政府部门协商的赔付额度符合政策要求。关于××公司对某村1000亩旱地小麦保险的 “协议”理赔问题,部分村民提出质疑。某村另一 姓贺的村 民贺 × × 指出,总共13500元的保险赔款是财政补贴和农户交纳的部分保费,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开展中根本没有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农户选择农业保险作为其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工具,虽然是在享受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但最后农业生产风险为何仍然是由农户自己承担?究竟谁是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针对参保农户的质疑,某市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农牧业局出的是理赔建议,并没有出具其他的受灾损失报告;某村发生小麦歉收的灾情,村民及时向 × × 公司报案,农牧业局工作人员曾3次去现场了解受灾情况,主要工作就是核实灾情、协议理赔;另外,保险公司也有运营成本,即使是投保的农作物绝收,保险公司也不可能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农业保险保的就是低水平,也就是说,保的是农户农业生产中的种植成本而不是收入,这是国家政策决定的;农户在参加农 业保险时, 每亩旱地 小麦仅需 交纳1.68元的保费,其余都是三级财政补贴,遇到灾年歉收,每亩参保耕地获得13.5元的赔付,从这个角度讲,投保农户已经享受到惠农政策的好处,保险公司的理赔符合政策要求。

二、“协议”理赔的界定与表现

“协议”理赔是指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就赔款支出而存在的一种违规的、不合法的协商活动,具体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理与足额赔付,而是由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就理赔金额 “讨价还价”, 从中寻找 二者的利 益均衡点;〔5〕如果灾损不大,地方政府 因为觉得 “吃亏”,要求保险公司多赔;如果灾损太大,保险公司也会要求减少赔付,最后只能由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赔多少和如何赔。 “协议”理赔的主要表现为:(1)不论受灾与否,根据投保农户的参保面积进行理赔。例如,在内蒙古某市某县某农场,2012年农业保险理赔中,玉米和小麦每亩赔付13元,葵花每亩赔付9元。 (2)不论受灾与否,根据农户参保时交纳的保费进行理赔。例如,在内蒙古某市某区的某两个镇,2012年农业保险的理赔依据为1∶4,即若农户参保时每交纳1元保费,则其可得到4元的赔偿。(3)根据农户受灾程度,按照不同依据进行平均赔付。例如,在内蒙古某市某县某苏木某嘎查,2012年农业保险理赔方式为首先按照农户参保面积赔付,玉米、小麦120元/亩,葵花90元/亩。如果存在剩余赔款,则再针对重灾农户进行理赔。

当然,上述地区的农业保险理赔方法在内蒙古并非个案,而是一种通行做法。尽管 “协议”理赔模式存在多种表现形式,但不考虑农户受灾程度而均摊赔款就如同 “撒胡椒面”,类似于参保农户受灾之后的 “扶贫式救济”,使得农业保险失去其无灾不赔、轻灾少赔、大灾大赔的应有作用。“协议”理赔的存在虽有客观性但不能长久实施,其不仅违背保险运营中的最大诚信、保险利益、损失补偿等原则,而且违反 《农业保险条例》,2同时也损害参保农户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求偿权;这种不按照农业保险条款进行理赔的方式极容易造成重灾农牧户对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和所得赔款的不满意,一旦局部出现协商不妥,则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农业保险制度失效,甚至隐含过多的不稳定隐患。

三、“协议”理赔的产生机理

在农业保险开展中,政府是扶持主体,农户是需求主体,保险公司是供给主体,三个主体的紧密协作是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健康运营的保证,但农险理赔中 “协议” 理赔的产 生机理则 是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参与主体由于地位不对等而导致的各自利益的低水平均衡。

根据国内外学者关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可知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在不存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会产生 “需求不足、供给有限”的市场失灵问题。〔6〕如图1所示,令P代表农业保险产品价格 (即费率),农户需求曲线D1和保险公司的供给曲线S1可能没有交点;3如果政府财政为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则农户需求曲线会从D1向右移动至D2,此时,D2会和S1相交于点E1,市场成交量为OQ1;如果政府 通过经营 管理费用 补贴、再保险支持以及税收优惠等举措扶持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则保险公司的供给曲线会从S1向右移动至S2,此时,D2会和S2相交于点,市场成交量为OQ2,很显然有OQ2>OQ1;也就是说,政府支持可以增加农业保险的市场交易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保险 “需求不足、供给有限”的市场失灵问题。

在农业保险中,政府、农户、保险公司均有各自的利益诉求,由此导致三方主体不同的行为特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目的是希望利用保险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如获得因灾损失补偿、获得防灾减损服务;保险公司供给农业保险产品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然而,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由于农业保险市场存在“需求不足、供给有限”的市场失灵问题,相应产生农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分立局面;如果政府旨在为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介入农业保险市场,农户和保险公司之间各自的利益就有可能实现共赢或者共荣。〔7〕如图2所示,令R代表农业保险市场中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令FR、CR分别表示农户和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市场中的利益;4在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市场的情况下,由于市场失灵,农户利益曲线FR1和保险公司利益曲线CR1可能不存在交点,此时在农业保险市场,农户不能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保险公司也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政府为农业保险提供支持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既为农户参保提供保费补贴,又为保险公司供给农业保险产品提供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此时,农户利益曲线FR2和保险公司利益曲线CR2相交于B点,均衡利益为R2;然而,在农业保险政策开展中,由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主体的地位不对等,其中,政府地位最高,公司次之,农户最为弱势,导致投保农户的利益曲线FR2并非而是FR2’,农户利益曲线FR2’和保险公司利益曲线CR2相交于C点,均衡利益为R2’,很明显存在R2’<FR2,三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实现低水平共赢。此时,无论是政府还是保险公司,均在农业保险政策落实过程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农户由于在农业保险政策中的话语权较少使得自身利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在农业保险市场,政府、公司和农户均是利益相关者,具有利益一致性的可能,但三方主体又具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存在利益的矛盾性;政府、公司和农户间的互动与博弈使得各自利益实现低水平均衡,从而导致农业保险在开展中产生“协议”理赔模式。

四 、“ 协议 ” 理赔的现实考察

虽然 “协议”理赔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由三方参与主体各自利益的低水平均衡所导致,但该理赔模式的产生也与三方主体的自身原因紧密相关,其是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所做出的现实选择。

1.政府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让位于保持政策持续和社会稳定

虽然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终极目标是农户效用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对于不同层级的政府而言,其开展农业保险的目标诉求与职责所在则不尽相同。如表1所示,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在目标诉求方面可能具有广泛的一致性,即旨在凭借农业保险政策保障国家粮食生产、稳定农民基本生活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对于旗县级、乡镇级基层政府而言,将农业保险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的首要目标可能是地方自身利益,即可能是局部利益而非整体利益。另外,内蒙古现行的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农户和保险公司三方各自的责、权、利的规定还不是十分明确,尤其是在签单承保与定损理赔环节,基层政府往往可以决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盈亏状态以及投保农户可获得的赔款数量;同时,如果农业保险经办公司拥有较高的公关能力,其往往也可以左右政府决策。因此,三方责权利的不清使得农业保险在定损、理赔环节存在梗阻,进而导致支农政策难以与广大农户实现 “互信”。

资料来源 : 2008 年 ~2015 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保 。

另外,由于我国农村牧区客观存在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村地域的宽泛性和农户对政府的天然依赖性,如果单纯依靠保险公司运作农业保险,则很难解决这一保险产品所 存在的 “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问题。现阶段,内蒙古农业保险经办公司主要是依靠基层政府的 “就地就近”优势和其公信力与强制力来推动农业保险,例如,旗县、乡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保险公司宣传展业、信息搜集、保费收取、凭证发放,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与赔款发放等。然而,由于部分基层政府部门要么是想通过农业保险分 “一杯羹”,要么是存在 “不患寡而患不均”与 “大政府、小企业”的思想观念,加之多数参保农户对查勘定损、赔款理算等专业术语的理解还不透彻以及维权意识的普遍不高等,导致在农业保险查勘定损与赔款理算环节,部分基层保险公司与政府相关部分的工作人员为预防因定损不准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保持政策的可持续性与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成为首要考虑,由此也给农业保险的 “协议”理赔提供生存的土壤。

2.农户的效用最大化与其弱势群体地位的不一致

在工业化社会中,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地区;在农业保险的实际运营中,更是如此,一方面,在目前 “低保障、广覆盖”的开办原则下,农业保险尤其是种植业保险并不是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损失提供风险保障,而是仅仅为其直接物化成本提供保障,但在实际的理赔环节,理赔标准不仅参照农户的损失比例,而且设定绝对免赔率和不同灾害损失的起赔点。以内蒙古自治区的种植业保险为例,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种植业保险条款 》 规定每次 保险事故 的绝对免 赔率为10%;同时,保险赔付按照国家计灾标准起赔。然而,不同的农作物在不同生长期内的赔付标准不一,对于旱灾、冻灾、病虫鼠害等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大致相近的情况下,是否给予保险赔付往往处在临界点上,例如,由于旱灾导致的农作物产量损失20%与损失50%往往比较容易区分,但损失25%与损失35%则一般很难界定;前者无需理赔,而后者则需要理赔;如果让分散、弱小、高风险的农户直接去面对保险公司,两者明显不对等。另一方面,在农业保险查勘、定损与理赔环节,投保农户参与程度较低;一般来说,受灾农户对查勘定损理赔结果进行确认,是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间,双方若对定损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协商予以解决,但在内蒙古农作物保险运营中,投保农户往往很难参与到其出险标的的查勘定损过程中。

因此,投保农户虽希望凭借农业保险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但由于在三方主体中其处于弱势地位,多数农户不仅没有意识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而且其对农业保险究竟如何理赔的认知还比较欠缺,对于查勘、定损、理赔的话语权较少,当单个个体农户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进行博弈时,保险公司往往抱有 “能不理赔就不理赔、能给少赔就给少赔”的态度,加之保险公司给予受灾农户的保险赔款通常高于农户所缴纳的保费使得农户产生农业保险是 “以小钱换大钱”的认知偏差,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理赔中 “协议”赔付模式的产生。

3.保险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与其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不匹配

由生产理论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生产者追求的是利润 (或者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但其更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故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目标需求不可避免地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动力来自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成本最小化来实现利益最大化。农业保险是一种带有一定服务性和公益性的准公共物品,纯粹的商业化经营一般难以为继,2004年以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实践早已证 实这一点;2004年以后尤 其是自2007年起,农业保险这一以往乏人问津的 “亏本买卖”逐渐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眼中炙手可热的 “香饽饽”,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各级财政为农业保险运营提供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和各家保险经办机构的利益驱使催热市场。现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成为一块大蛋糕,各家农业保险经办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尽可能地争取政府支持,从保费补贴到税收减免,以最大限度地攫取高额利润。

然而,农业保险虽然可以为经办公司带来高额利润,但由于内蒙古农业保险经办公司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人员少、网络稀、难度大、成本高依然是保险公司开办农险业务的难点所在。内蒙古农村牧区的基本情况是农区人多地少,农户集中,土地相对分散;牧区人少地多,牧户分散,土地相对集中;现阶段,内蒙古农业保险经办公司的营销服务部一般只设置到旗县一级,且一个旗县级营销服务部专职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人员也不多,在广大乡镇更是既缺机构又缺人员,很难深入农村牧区开展 “三农三牧”保险业务。实际上,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短板主要体现在查勘定损方面,在农业保险中对受灾标的的核灾定损很难采用财产保险中的直接认定方式。目前,内蒙古农作物保险定损主要采用估产方式,由查勘定损小组 (其至少包括一名保险公司定损员,一名乡镇农经站人员,一名农业专家)和受灾乡村的村长、村会计、村社长或生产队队长等通过对受灾农户进行抽样深入到受灾农户的田间地头,采用目测、实地丈量面积的办法根据不同灾害分品种测量,从而勘定损失程度。然而,由于农作物播种面积大且具有季节性和阶段性特点、灾害种类多、定损时效要求高,再加之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类型以及农作物长势等均对农作物的损失影响有很大差异,如果真正做到逐村逐户逐作物逐地块的查勘定损,则意味着高昂的成本支出。如表2所示,内蒙古农业保险在开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居高不下的成本支出。

单位 : 亩 , 户 , 元

数据来源 : ×× 农业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某市支公司 。

因此,综合以上因素,在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是农户分散耕种的模式下,在农业保险经办公司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注定农作物保险查勘定损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等显性交易成本会居高不下;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唯有采取客观裁量权偏小、主观裁量权偏大的“协议”理赔方式才有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结论与启示

农业保险的复杂在于其定损理赔的专业和繁琐。目前内蒙古农业保险尤其是农作物保险的理赔环节,通行做法是 “协议”理赔,即农业保险经办公司与地方政府就农险理赔金额讨价还价,从中寻找二者的利益均衡点。本文基于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某区某镇某村2009年的农业保险理赔案例,发现:(1)在农业保险中,政府、公司和农户各自利益的低水平均衡是该项支农惠农政策开展中 “协议”理赔的产生机理。 (2)农业保险中的 “协议”理赔是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参与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现实选择,具体表现在政府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让位于保持政策持续和社会稳定,农户的效用最大化与其弱势群体地位的不一致,保险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与其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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