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4-07-03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共12篇)

1.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一

同志们:

我市前期的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科学筹划下,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要求,切实履行了成员单位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职责,大家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确保了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的完成了清查登记、数据处理、建库等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部门联动,协同作战,确保了全市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前期我市大规模的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得到了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许多部门主动与市经普办加强联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呈现出通力合作为普查,形成合力促普查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了前期清查工作的如期完成。

1、主动按时提供所掌握的单位信息。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编办、卫生局、文化局、旅游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建工局积极向市经普办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信息库,市房产局提供了全市物业管理公司信息清单,市财政局提供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单,为全市普查人员上门入户清查、核实清查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2、联合发文全力推进全市经普工作。市房产局与市经普办联合发文,要求相关物业公司认真配合经济普查工作,解决楼宇能源消耗调查困难的矛盾;市交通局、市政公用局与市经普办联合发文要求所有在本市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经营户)按照各区县经普办要求,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市委宣传部与市经普办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与市经普办联合下文,对保险、证券、期货行业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银行、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与市经普办联合开展经普工作;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与市经普办联合下文《转发国家七部门共同做好单位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查找工作的通知》。

3、共同做好经济普查表的试填工作。为及早掌握普查表登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民政局在本系统内抽选了一些不同类型的单位,与市经普办一起联合开展普查表的试填工作,为市经普办预先提出质量控制措施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4、积极配合营造经济普查宣传氛围。为使经普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都在自己网站主页上刊登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宣传的内容,市国税局、地税局还利用其短信平台,向纳税服务人群发宣传经普短信,很好地扩大宣传阵地,积极营造了普查氛围。

二、再接再厉,通力协作,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经济普查登记任务

20**年1月1日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全面普查登记时点,从现在开始,后期普查登记工作能不能顺利推进,普查登记的质量能不能得到保证,决定着本次经济普查能否取得成功。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高质量地顺利完成,各部门还需再接再厉,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协同做好普查单位的配合调查工作。

普查登记阶段,我们将对约8万家单位、近5万户(总量的20%)个体户开展普查登记。调查对象配合难的问题依然是本次普查的最大难点,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和个体户,从自身利益考虑存在着许多顾虑,不配合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了保证整个普查登记的顺利进行,我们希望继续得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工商部门要继续配合做好个体户的抽样调查登记工作,税务部门要积极利用税务平台配合做好小企业的普查登记工作。

2、共同把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审核关。

普查登记涉及的表种及指标众多,特别是涉及单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数据特别敏感,虚报、瞒报现象无论是在第一次经济普查,还是在前期单位清查中都有发生,有些行业单位瞒报数据情况比较严重,如人均工资、人均利润等数据与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为防止虚报、瞒报数据现象的发生,市各有关部门要从本部门所掌握的情况出发,选调一些对经济数据情况了解,经验丰富的同志配合市经普办制定出针对普查表的一些审核标准,如通过餐饮业一般毛利率在50%左右的审核关系,审核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帮助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分析判断普查数据的质量,把好数据质量审核关。

3、督促所属区县部门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后期普查登记工作。

本次经济普查,除铁路运输企业、银行、保险、证券、武警、部队按照条条进行普查登记以外,其余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单位按照块块进行普查登记,即由各地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的区县部门,积极配合区县普查机构做好调查单位的宣传、解释和执法工作,做好对普查登记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工作,圆满地完成全市经济普查任务。

同志们:距离正式普查登记的时点只有几天的时间了,我们迫切希望在下一阶段的普查登记工作中,继续得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经济普查任务。

2.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二

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认识国情, 准确把握国力, 科学制定国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2007]35号) 要求, 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将全面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即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都是经济普查的范围。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为2008年。2008年9—12月, 普查员将上门进行单位清查;2009年1—6月普查员将上门进行普查登记。

四、经济普查实行“在地统计”原则, 以社区和村委会为普查区, 由普查员上门登记。各被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积极配合当地普查办公室的工作, 认真履行义务, 在普查员的具体指导下, 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

五、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普查工作, 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对于经济普查中不配合经济普查, 或在普查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予以严肃查处。

六、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提供的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承担保密责任。

七、举报和业务咨询电话:陕西省 (029-82228851、82228991) ;西安市 (029—87296007) ;宝鸡市 (0917—3260791) ;咸阳市 (029—33219079) ;铜川市 (0919—3185876) ;渭南市 (0913—2109467) ;延安市 (0911—8215362) ;榆林市 (0912—3894442) ;汉中市 (0916—8166531) ;安康市 (0915—3214607) ;商洛市 (0914—2311174) ;杨凌示范区 (029—87011565) 。

3.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三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全市各地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工作已基本结束,正逐步进入单位清查表的回收、审核、编码及数据处理阶段。为抓紧做好当前以及下一阶段单位清查工作,现就单位清查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要求如下:

一、抓好清查表的回收及审核编码工作

(一)回收清查表时,要对每个单位的每一张清查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填表的单位个数、单位类型、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填表人签名、所填表种等是否正确完整;是否有漏填的项目和数据。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在现场询问后及时纠正或补填。

(二)回收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612表)、《个体

经营户清查表》(613表)在经过审核后,按普查区按表种分别编号、编页码整理,《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要随其归属的法人单位一同整理。各级清查表交接要履行交接手续。

(三)在数据录入之前,各地要组织人员力量对清查表中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和编码,只有通过人工审核、编号后的清查表方可进入数据处理阶段。对组织机构代码或行业代码未填的,必须组织专门的业务人员进行编码、补填。各地要按照市经普办反馈的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库,最大限度地使用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对确需使用临时代码的,按照省经普办下发的临时码段以及专用的计算程序,计算并填报临时代码。

二、扎实做好部门资料规范整理并建立核查库

(一)在清查表录入之前,要形成部门资料核查库。其中,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为必要核对资料,须完整导入清查程序。

(二)各地在建立核查库过程中,要加强对名录的管理。一个县(市、区)的部门数据导入及核查库的生成,必须在一台机器上形成。核查库形成后,要通过清查程序中的数据管理,将最终生成的核查库,通过数据管理导出,再分别导入到各处理分机上。要做到所有录入机使用的核查库完全一致。

三、组织力量抓好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

(一)各地要加强对单位清查数据处理的管理。一方面要做好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决不能因为设备的问题影响数据处理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人员,抓紧时间进行数据录入,按计划完成进度。

(二)虽然数据处理是在县级,但在录入报表时,必须要更改处理地到乡一级录入,以便今后统计乡镇、街道的数据。未做到核查库统一生成的以及处理地未更改到乡一级录入操作的,数据须重新录入。一个乡级的数据录完后,选处理地为该乡级,选择导出本级数据,只导出611、612、613表。

(三)数据的合并必须在一台机器上完成。合并时,须分别更改处理地到相应的乡一级,选择导入本级数据,将录入机导出的乡级数据进行导入。

四、认真做好数据比对和查遗补漏工作

(一)各地要将清查数据与统计部门现有单位名录库数据和各部门提供的行政登记资料,分别进行比对分析,特别是其中编制、税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中存在而“地毯式”清查中没有调查到的单位,要列出清单,分解到普查区或乡镇普查机构,作为重点进行查遗补漏。同时,将这些资料反馈到负责登记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查找、认定,确保清查单位准确,不重不漏。

(二)在完成单位清查表数据录入的基础上,对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要重点与税务部门(正常库)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比对;机构类型为“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要重点与编制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比对;机构类型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要重点与民政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比对;全部清查数据要与统计部门现有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进行比对。以上比对工作在单位清查程序中完成。

(三)对清查遗补漏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再录入处理,同时,要结合清查数据处理相关汇总数据进行单位总量及分行业大数的核对。注意结合近几年基本单位名录维护的单位增减变动情况以及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资料,分析、推算2008实际单位数和个体经营户的总量和变动情况。对差异过大的,要查找真正原因,并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重点抽查。

(四)做好与年报填报单位的衔接。各县(市、区)要组织统计内部各相关专业人员对本专业统计年报(规模、限额、资质等级)单位与单位清查名录库的人工查对,必须保证完全一致。

(五)对在数据比对分析中发现的清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撰写清查数据上报说明。

总之,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单位清查方案的要求以及单位清查和数据处理培训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质量,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4.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四

云 南 省 迪 庆 州

2011水利普查工作总结

云 南 省 迪 庆 州 水利普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 十一 月

迪庆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2011工作总结及

2012年工作安排

一年来,迪庆州水利普查工作,在省普查办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务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县水普办各位同事的紧密配合和艰苦努力下按照国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完成了水利普查各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下一步的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工作情况

2011年我们一是积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政策,热爱水利工程事业,对自己所服务的单位充满感情。二是注重自身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言行一致,作风端正,实事求是。三是严于律已,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单位利益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四是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勤奋务实。五是保持健康心态,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对水利事业和单位前途充满信心。六是在工作中注重学习,能及时学习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标准规范,在工作中加以应用。圆满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包含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编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制作基础图件、收集并处理基础数据,以及宣传动员等环节。

(1)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开展普查宣传。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4月19日以云政发〔2010〕81号文明确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我州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下,以迪政发〔2010〕107号文组建了迪庆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确定了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配合各级部门进行水利普查工作。

州、县各级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选聘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水利普查工作。县级普查机构,根据本地区普查对象类型、特点及数量等情况,选聘一定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从事普查工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利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编制普查方案等

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编制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文件,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迪庆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迪庆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作为开展全州水利普查工作所依据的技术文件。县级普查机构应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相应的普查实施方案。(3)开展普查培训

采取“统一组织、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开展普查培训。

省内普查培训分省级培训和县级培训两级,由省、县两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课件,省级组织培训地级、县级普查机构的主要行政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县级培训的师资人员;县级主要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培训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清查登记培训,第二阶段为填表上报培训和汇总平衡培训。

培训的重点是普查工作流程、关键环节、普查表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方法、普查软件操作方法等。

(4)基础图件及公用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收集第二次经济普查、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二次农业普查、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等普查资料,全省及各地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全省及各地掌握的现有水利工程、取水口、排污口、用水户等相关资料,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进行分析整理。由县级普查机构综合上级普查机构提供资料和本级收集的资料,编制县域内普查对象基础名录,作为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的基础。

2、清查登记阶段

主要包含普查对象清查、建立动态指标台账和全面调查等环节,全面获取普查数据。

(1)普查对象清查登记

按“在地原则”,以县级普查机构为主组织实施清查工作。针对普查对象的特点,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员依据普查对象基础名录,对所有普查对象按普查小区进行地毯式清查,主要登记普查对象名称、位臵、规模、管理单位及隶属关系、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核、检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录入清查数据,审核汇总清查名录。确定普查表的填报单位。县级以上普查机构分类汇总清查对象名录,形成辖区内清查名录。

(2)建立普查动态指标台账

在清查过程中,普查员甄别普查对象,对需要记录动态

指标台账的普查对象管理单位同时发放台账表,没有管理单位的普查对象台账表由普查机构填报。台账表按填报要求逐月记录,年终汇总台账数据。

(3)开展全面调查

根据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普查表填报单位或普查员分别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测量、工程查勘、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

地、县级普查机构核对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内业提取的河湖水系特征及湖泊形态特征等指标。

县级普查机构进行土壤侵蚀野外调查单元和侵蚀沟道的外业调查工作。

县级普查机构在全面获取各类普查对象数据的同时,在1:5万电子地图上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标绘,为上级普查机构建立普查对象的空间数据库奠定基础。

3、填表上报阶段

主要包括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及成果汇总协调等环节。

(1)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及录入

普查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对象管理单位填报。普查表填报单位分析整理普查数据,填报普查表,进行普查表数据的内部审核,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指导与审核,普 6

查机构进行会审。

县级普查机构采取交叉作业的方式,抽取一定比例普查表进行抽查,与原成果进行对比,统计分析错误率,不满足验收标准要求重新填报,直至满足验收标准为止。

以县级普查机构为主,通过普查数据处理上报软件录入普查表,要求专人录入数据,专人进行录入复核,并通过软件系统按预先设定的审核关系进行自动校审,发现错误及时处理。

上级普查机构指导下级普查机构普查填报及审核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系统性偏差。

(2)数据逐级审核、汇总与协调

县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成果进行汇总、审核,与已有的相关成果(含行业内和外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较大的数据进行重点分析、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其他各级普查机构分别对区域内普查成果进行逐级汇总、审核、分析、协调。

三、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在水利普查工作过程中,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完善的组织是开展水利普查工作的前提。水利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多,如果没有领导的关心与支持,水利普查工作就难以得到正常有 7

序地开展。州水务局作为水利普查的主要承办单位,局党组对水利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从资金到后勤保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硬件设施上,为提高普查办公室的技术装备,配备了多媒体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各种先进设备,设立了专用办公室,购臵了档案柜、办公桌等。

(二)落实责任,层层审核,是水利普查工作数据取得高质量的重要措施。

我们把水利普查质量监控工作作为本次水利普查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贯穿于本次水利普查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工作过程,始终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并当作核心工作来抓。通过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观念,真正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各阶段质量考核制度,确保“优质、高效、圆满”地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我州在水利普查工作的各个阶段,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三高”工作要求,制定科学运行机制,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获取高质量的水利普查工作数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水利普查工作的各个阶段,我们实施各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五级审核制度”,坚持质量抽查验收标准,严把清查对象登记质量关,基本消除了原生性差错,确保了水利普查工作的质量。

(三)组建队伍,健全制度,是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这次普查的实践表明,各个阶段的工作对水利普查工作人员的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选聘、培训和管好普查人员,也是搞好水利普查工作的关键之一。对此,我州、县在选聘普查人员上突出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调关,坚持条件,重点选调熟悉水利情况,思想、身体素质好,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二是把好培训关,努力提高普查人员素质。业务培训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普查工作质量的高低,只有合格的普查员,才能做出合格的普查表来。为此,在对普查员业务培训时,一定要保证辅导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培训时间,注重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严防走过场,(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是水利普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我州、县水利普查机构在强化舆论宣传中,突出了六个方面,一是抓认识,把普查宣传纳入水利普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抓组织,州、县、乡镇普查机构设立水利普查宣传专门机构;三是抓规划,州、县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均有活动方案和办法;四是抓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单位、媒体,齐抓共管水利普查宣传活动;五是抓活动,因地制宜、土洋结合、喜闻乐见的开展了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六是抓实效,有针对性地对州、县、乡、村党政领导、普查人员和各类用水户等进行宣传,着重宣传全国水利普查方案、统计法等,基本实现了水利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

了普查对象理解、支持和参与,达到了依法普查、如实申报的目的。

四、存在的问题

1、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认识不够。

2、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面的教材、课件、讲义、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学习不够、实际应用不熟练,工作难度大。

3、清查普查阶段的上表数据检查、审核和会审力度不够,容易出现漏报和重复报。

4、普查阶段空间数据采集工作量大,时间紧,为赶时间节点,工作比较被动。

5、普查阶段空间数据标绘起步较慢,标绘工作也比较被动。

6、台帐系统建立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7、灌区灌溉面积不准确,需进一步加强调整完善。

五、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1~3月,州、县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表填报、录入、审核等工作。

2012年4~6月,州、县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数据汇总、抽查、协调、上报。

2012年7~9月,州、县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数据汇总

协调平衡和普查成果逐级抽查验收,开展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

2012年9~12月,建立全州水利普查数据管理系统,完成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等,发布水利普查公报。

迪庆州第一次水利普查办公室

5.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五

库尔勒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一、计划开展的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

(一)普查准备阶段宣传

1、与库尔勒市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下发《库尔勒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与库尔勒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召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3、开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专题宣传活动。

4、及时宣传报道库尔勒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会议精神。

5、与库尔勒市晚报联合组织开展库尔勒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6、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广告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7、2010年10月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宣传报道库尔勒市领导同志向全市人民发表的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

(2)组织采访库尔勒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刊登或播放。

8、2010年10月18日至24日组织“人口普查宣传周”活动,利用宣传车进行全方位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人口普查宣传机构利用板报、墙报、横幅、电子屏、广播、文艺

演出等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二)普查登记过程中的宣传工作

1、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尤其要宣传人民群众如实申报的典型事例。

2、在新闻媒体播放、刊登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三)普查结果的公布和宣传

在新闻媒体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消息和评论等。

二、制作并发放的人口普查宣传用品

(一)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

(二)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画。

(三)下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公告》,以社区、村为单位广泛张贴。

6.试论经济普查统计数据质量之保证 篇六

一、影响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

1. 专业普查人员的选调难度大。

经济普查是一项专业性较强, 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的工作。普查人员的素质高低对普查统计数据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普查工作期间需要选拔具有专业素质, 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但在实际的工作中, 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的人员多数是从政府的部门中选拔出来, 缺乏一定的专业素质能力, 不能够很好的完成经济普查统计数据工作。

2. 弄虚作假现象普遍。

经济普查统计工作是反应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工作。统计数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统计的结果。在实际的经济普查工作中一些地方的政府工作人员为了自身的工作政绩, 不息在经济统普查统计数据上进行弄虚作假, 随意的修改普查的统计数据, 使得很多的数据与实际普查情况差距较大, 这就使得经济普查的统计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 并没有真实的反应出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3. 数据收集难度较大。

由于我国疆域辽阔, 人口众多, 这就使得我国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普查统计工作难度较大, 需要耗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在经济普查工作中, 普查收集数据的范围广, 涉及的领域繁杂, 例如工商业者, 以及第三产等。在数据的收集过程中, 一些个体工商户还存在一定抵触情况, 对于涉及资本利润的敏感话题, 多数人表现出不愿意将真实的数据进行申报, 这就使得数据的收集难度大大增加了。

4. 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协调。

经济普查通过涉及的范围较广, 在工作进行的期间需要政府的其他机关单位的配合。在实际的工作进行中, 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进而对普查工作不予理睬, 认为经济普查工作只是统计部门的工作与自身没有关系。另外还有一些政府工作回避经济普查工作, 通过找借口的方式不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 这就使得我们在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

5. 经费的统筹困难。

由于在经济普查统计工作需要较大的经费支持, 按照规定这些经费来源与中央政府, 以及地方政府。但在实际的工作中, 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 不能保证提供足够的经费, 或者经费的调拨不及时, 这都会影响到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针对出现影响经济普查统计数据质量的相应解决对策

1. 从法制上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无论是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普查的人民群众都应按照法律规定支持普查人员的工作, 积极的配合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加强个体私营经济法人的普法宣传工作, 将统计知识深入贯彻到每个私营业主的思想中, 从而形成至上而下的完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在法律上, 还是在思想上都要将统计工作落实到实处。进而保证各项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配备综合能力突出的统计人员从事经济普查工作。

为了更好的保证经济普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严格的控制选拨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 选拔工作责任心强, 不徇私枉法, 能够为了国家利益坚持工作原则的人员。为了提高统计数据人员的业务熟练度和专业知识理解能力, 可以开设相应的培训课程, 使得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提高和保障。

3. 端正政府工作人员的政绩观。

政府的工作人员要以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上来,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部门也要将进一步深刻健全完善政绩考核制度, 改变传统的业绩考核目标, 将不正之风彻底杜绝, 减少所谓的政府性干预调整产生的调整性误差。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确定经济的发展目标。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的经济统计数据。

4. 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数据的采集, 保证数据的质量。

在统计数据的过程中, 要进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 每一级别的普查工作小组都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 逐级进行指导、检查数据质量实施等工作, 对收集上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使得普查质量更加纯洁化, 更加的权威具有真实性。

总而言之,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 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 而对于经济普查统计工作来说, 数据的质量是关键, 对统计的结果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必须保证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的质量。经济普查工作和国家, 企业和个人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不仅需要各级审计部门对统计的数据质量进行控制, 更需要企业和个人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国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统计部门不断改善相关措施, 共同促进统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摘要: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 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对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和统计, 记录相应的技术数据。通过技术数据来分析研究整个经济发展的状态以及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状况。针对出现的状况制定相应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 及时的对出现的状况进行调整以保证整个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沿着预定目标进行。在经济普查工作中, 会出现一些因素来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 进而影响到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文章通过分析研究经济普查工作中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 并针对相应的因素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供业内人士借鉴。

关键词: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李春月.如何缩小经济普查和专业统计报表数据之间差距[J].创新科技, 2013 (4) .

[2]何玮.杭州市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实现[D].浙江工业大学, 2012.

7.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七

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我省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正式启动人口普查工作。刚才,卫东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准备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和民政厅的负责同志作了重点发言,讲了很好的意见。会议原则通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工作进度表等几个文件。会上反映的省级财政分担的普查经费、“两员”的配备标准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问题,请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会后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修改完善。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人口普查是极为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口状况和结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及时查清十年来我省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搞好人口普查是推动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内需拉动、统筹发展、绿色增长,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创新驱动,人才为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摸清人口底数和素质状况的基础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素质人才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这就要求我们在弄清劳动力就业状况和行业分布的基础上,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点是加快城市化步伐,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掌握全省城乡人口规模和结构的前提下,加大政策扶持、资源配置力度,促进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实现绿色增长,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就要求我们在准确把握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讲,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作支撑。

第二,搞好人口普查是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社会建设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我们要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五有”目标,加强公共服务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把惠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这一切都需要全面掌握人口总量、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等方面的准确信息。比如,要做到学有所教,就需要弄清学龄人口的规模及变化趋势,优先发展教育;保障劳有所得,需要适应新成长劳动力的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老有所养,需要针对我省老龄化日益加重的现实,抓紧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等等。总之,无论是增加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是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以及保障性住房,都离不开对人口状况的调查分析。同时,还要看到,搞好人口普查,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构成及地域、城乡分布,对于我们深入掌握基本省情,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搞好人口普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重要任务。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是浩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十一五”以来,我省常住人口增加147.3万人,人口迁移流量急剧增加,对人口总量增长的影响不断加大,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新的挑战,也增加了人口普查难度,突出表现为“三难”:一是锁定普查对象难。由于我省人口流动数量大,迁移频率高,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锁定普查对象难度很大。同时,这次普查还要把常住江苏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纳入普查范围,如何对这些对象进行普查,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工作难度不小。二是普查对象配合难。现代社会,社会公众保护隐私的意识日益增强,不愿意对外透露个人和家庭在职业、婚姻、住房、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对普查存在不同程度的思想顾虑和防范心理,给普查人员获取全面准确的普查数据增添了工作压力。三是普查工作组织协调难。从我省情况看,这次普查涉及的部门多达26家,需要选调、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近50万人,组织协调工作面广量大,环节多、要求高。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困难,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充分发扬和借鉴第二次经济普查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二、努力把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扎实实地抓好普查工作的各环节、各步骤,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人口普查是政府行为,必须始终牢记依法实施。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制度》等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切实抓好普查登记环节,普查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实事求是,不能应付了事,坚决防止出现不经调查核实,普查员

擅自填写普查登记数据的行为。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问题的发生。同时,还必须明确并从制度上保证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作为行政管理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要加强质量控制。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目标来筹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制度、筹措普查经费和选调工作人员。要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普查试点、培训、摸底、划区绘图、入户登记、编码、光电录入、数据审核、汇总等全过程的检查、督查和质量抽查,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三要着力抓好重点难点。这次普查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突出重点难点,狠抓薄弱环节,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地、外国人聚居地区等重点地区要加强力量,防止漏查;对流动人口、外来打工人员、国外境外人群等重点人群要查清摸透,应统尽统;对人口总数、流动人口数、就业人口数、失业人口数、出生死亡率等重要数据要着力把握,查准核实。针对普查对象配合难的问题,要动脑筋、想办法,把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各级普查办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摸底、培训、专项试点、入户登记等工作中探索规律、形成特色,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总之,要通过严谨、求实、审慎的工作,查准我省人口总量,查清人口自然构成、地域和城乡分布,查实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生活特征,掌握流动人口真实情况,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应有贡献。

三、进一步加大人口普查工作推进力度

以往的普查经验告诉我们,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至关重要。希望同志们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加强领导,群策群力,紧密配合,(来源:好范文 http:///)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一)抓紧健全组织工作机构。这是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普查机构不落实,加强领导是空话。目前,省和13个省辖市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已经建立,但县级机构组建相对滞后。国家要求去年底应完成县级机构组建,今年3月底前完成乡级机构组建。省普查办要督促各地对照时间节点,抓紧组建普查机构,尽快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办公场地,抽调相关人员,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级普查机构更好承担起推动普查工作的重任。

(二)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人口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统计部门要很好地承担起应尽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人口普查工作。第二次经济普查刚结束,第六次人口普查又接踵而至。希望统计部门的同志再接再厉,抓住机遇,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在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工作中,进一步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团结协作。人口普查是国家动员、政府行为,是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刚才,卫东同志通报的工作安排,符合省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支持统计部门的指导协调,积极配合,按各自分工做好工作。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尽快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次普查需要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资料,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料,民政部门提供的行政区划变动情况、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资料,卫生部门提供的新生儿信息资料,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地理信息库,宣传部门配合进行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军队、武警和司法部门开展的对特殊人群的调查,各部门要责无旁贷,积极支持,形成高效协调抓好普查工作的合力。各有关部门抽调到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也要尽快到岗。

(四)注意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当前,普查工作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围绕大局,尽快研究解决。比如,有关户籍整顿、计生政策调整等问题,相关部门要本着“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尽快形成共识,拿出相应政策措施。这次普查,全省需选调选聘近50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如何管好这支队伍,如何通过培训使他们胜任工作,如何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落实好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家明确要求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人口普查经费。从历次普查情况看,县及县以下经费落实相对困难。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不仅要亲自抓好本级普查经费的落实,还要亲自关心县级普查经费的到位。对于财政困难地区,上级普查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落实好经费。总之,必需的经费开支财政要保证,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

8.经济普查现场会议领导讲话 篇八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这是我们建国以来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的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上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地开展了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为推动整个工作的顺利进展,前一阶段,市普查办、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深入各县区了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在督查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城镇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我市前一段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清查摸底的结果来看,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的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该县区经济总量的比重一般在45%左右,占整个经济普查工作量的60%左右,属于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区域,对普查工作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经济普查已进入最关键的工作阶段,经市政府同意,这次在城固县召开全市城镇经济普查工作现场会,就是要针对城镇在经济普查中的特殊地位,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区域,打好攻坚战。上午,大家聆听了□□县□□镇等的经验介绍,听取了其他县区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前一段经济普查工作情况交流,了解到大家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做出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使我们深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前一段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为了搞好这次普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作了周密安排,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去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今年9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条例。这部《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从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人员培训、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宣传动员和实施清查摸底等方面都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一)抓“四落实”,奠定了顺利推进经济普查的工作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全市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全市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全省统计巡查和全市经济普查督查的双重推动下,截止目前,全市共拨付到位普查经费118万元,其中11县区和开发区拨付到位资金45万元,为我们顺利完成今年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了办公条件落实。目前,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已经落实,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营造氛围,开展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仅是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而且是事关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了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会议报道、文件简报、制作展板、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和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查宣传动员。12月3日,经过精心策划,市普查办与□□区普查办在市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隆重的□□市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由摩托车队、自行车队、老年秧歌队、宣传车队进行的巨大游行宣传和现场表演,以及盛况空前的场面布置,形成了“经济普查闹◇◇”的热烈气氛。在此后的一周里,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别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研究落实了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目前,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已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经济普查宣传,普查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经济普查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从而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全市经济普查宣传高潮。

(三)周密安排,完成了经济普查登记的业务准备工作。一是集思广益,拟定了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二是精心组织,在□□城关镇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顺利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三是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清理及地址码确认、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保证了普查员和普查登记区域的有效结合,为卷地毯式的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了不同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了单位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培训和资料汇审、清查摸底查遗补漏等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12月3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

(四)开展督查,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环节繁多,为保证各地工作的平衡进展,也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督查。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导组在□□的督查,我们由市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及市统计局又联合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由四名局级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的“四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适时组织督查,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方法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工程浩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所以十分重要、之所以工程浩大,就在于它是对占国民经济总量80%以上的二、三产业进行的普查,其工作的重点是众多的城市和城镇。各县的城关镇、开发区、□□区城区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县区的45%左右,该区域的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整个县区的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在前期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都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工作部署,宣传动员,还是质量控制,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更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努力把握经济普查的工作特点,科学估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经济普查工作按进度、按标准、安要求有序进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必须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12月31日只有十多天时间,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马上就要进入实战冲刺阶段了。根据前一阶段到各县区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督查了解的情况,当前经济普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调查对象有思想顾虑。从各地情况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确有少数单位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意义认识不足,而且心存疑虑,不肯有效地配合,甚至有的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不讲真话;有的敷衍了事、随便说一个数哄人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在正式登记时填报的数字就会大打折扣,汇总数就会严重失真,普查数据质量将无法保证,普查工作将失去意义。其次是统计部门本身产生了思想顾虑。有的统计部门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之后,发现经济普查的结果可能与年报数、定期报表数有较大差距,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甚至低很多。这如何处理?有些地方已经提出这一问题,当地政府甚至要求统计局搞好经济普查数与年报数、定报数的衔接,要差不多、过得去,提出要人为地修改、矫正普查数据。这是很危险的。如果强调与年报数一致,我们何必要这样兴师动众地搞普查呢?这不多此一举吗?

以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掉以轻心。为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在12月掀起一个经济普查宣传的新高潮,12月份是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把经济普查的气氛造得更浓一些,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调查对象的工作,重点是要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如果调查对象心有疑虑,正式填报数字时打折扣,普查的数据质量就失去了保证。因此,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没有国家的富强,企业和个人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如果你向国家提供假的数字,就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还是害了你自己,这些道理要讲清楚。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要发动群众,想方设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还可以让调查对象现身说法,用典型来教育引导大家。

第二,必须对广大普查对象做出承诺,彻底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也是国务院对调查对象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条。一方面是普查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调查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调查。另一方面是普查机构必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没有这一条承诺,统计工作包括普查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国际上多少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承诺,还要有一些措施作保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各级普查办不得将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提交或透露给其他有关执法单位。谁透露出去谁就是违法。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是政府统计信誉的根基。我们一定要让调查对象放心,消除思想顾虑。

第三,正确认识普查资料与年报数据衔接的问题。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和第一位的任务是摸清家底、搞准数字。决不能现在去考虑与年报、定报的衔接而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如果一个县区数字错了,就会影响整体,全市的数据质量就会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这样干,我们的普查结果就会毫无意义。有些地方担心普查数字与年报数字差得太大。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统计数据水分较少,由于经济发展太快、统计工作跟不上,而漏统较多的县区,这下要冒出一大块。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的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的,普查后可能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无法交代。对待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应该面对和正视这个现实。普查结果与年报数据、历史数据出现差距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没有差距我们还搞什么普查。普查就是为了找出差距、追求真实,反映它的实际面貌。对普查结果可能低于年报数的地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企业如实填报,让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只要调查对象如实填报就可以反映真实,这是一次机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地方统计数字的水分是多年积累的,是几届政府走过来的。通过普查搞清楚了,对现任领导是一个解脱历史包袱的机会,可以有一个新的起点。在普查的过程中,要把普查结果和年报、定报数以及历史数的差距放到一边,先搁置起来,以后按国家统一的办法来处理。现在这个时候不能提出普查数据与年报、定报以及历史数据如何衔接的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干扰普查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普查登记结束后的汇总资料可以不与年定报数据比较,不比较就不知道高低。通过比较与评估,找出高与低的原因,才能找到真实。我们要反复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普查员按照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不重、不漏,并保证登记质量,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工作失误和技术差错,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才是我们的目的。

三、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普查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上周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进行了资料汇审。从汇审的情况看,清查摸底的单位数、个体经营户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资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确保实现“单位不漏、数字真实”的普查目标。

第一,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普查。接受、配合、支持政府调查,特别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这一条无论如何要讲清楚。如果抵制、拒绝调查或填报假数字,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这是统计部门在找麻烦,把经济普查当作额外的负担。殊不知这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展经济普查也是为大家好。没有国家的发展,哪有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法律是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旗帜,来做好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工作者必须自觉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必须明白这两件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约束调查对象的,更要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第二,抓住工作重点,认真查遗补漏。清查摸底工作从9月份开始安排,到12月8至10日的全市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汇审评估,经过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都采取了许多质量控制措施来保证单位清查的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登记的准确真实。但是,通过汇审还是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因此,我们目前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就是立即进行研究,拿出得力措施,采用有效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清查摸底的查遗补漏工作。各县区对此要高度重视,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区域,条块结合,进行排查,要通过扎扎实实的查遗补漏工作搞准搞实清查摸底资料,保证正式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查遗补漏工作中,各县区要把城关镇、城区办事处作为重点抓紧抓好,抓住城关镇就是抓住了普查工作的牛鼻子。只有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按时拿出高质量的符合当地实际的清查摸底结果,才能为我们进一步搞好后期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力所在,质量控制是贯穿整个普查工作始终的重要工作,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开展经济普查,如果因为工作不细致、质量控制措施不严密引起普查数据失真,我们就无法向当地政府交代,也就无法完成国务院、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同时,这次普查的结果将作为历史数据调整的依据,这对各级政府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要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思想,要把搞准经济普查数据与掌握真实的区域经济状况结合起来,把经济普查工作与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结合起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并制定普查各阶段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总结各地在普查质量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并及时加以推广。要以如实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以每一工作环节的高质量,来保证整个普查工作的高质量。

9.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九

关键词:经济普查,从业人数,应付职工薪酬

0引言

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是经济普查的重要指标,也是关系到地方生产总值核算的关键性指标,根据历次普查和年度调查的经验,部分统计调查或普查对象在填报这两项指标时容易发生漏报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南京市经普办开展了专项试点,结合专项试点的成果,本文试图对如何完善经济普查中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进行简要分析。

1对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理解的误区

很多调查对象的统计数据填报人员对“从业人数”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认为从业人数只包含企业的正式职工,另一部分认为从业人数包括企业正式职工和与企业签订正式临时劳动合同的职工,实际上, 对“从业人数”一词的正确理解应该是只要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就应算入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企业的正式职工、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与企业签订临时劳动合同的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企业临时雇佣人员以及企业聘用的劳务外包人员。

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范围,很多调查对象的统计数据填报人员的理解也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只包括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这几项内容,对“应付职工薪酬”一词正确的理解为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福利,只要是提供的与职工有关的支出都包括在内,除刚才提到的这几项还包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也就是说,无论是货币性还是非货币性薪酬,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后薪酬,无论是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还是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无论是物质性薪酬还是教育性福利均属于职工薪酬。

2专项试点情况分析

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在第三次经济普查期间对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客运出租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 保安公司、教育培训机构、卫生医疗机构等容易出现从业人员和应付职工薪酬漏报的领域进行了专项试点,结果发现:

(1)大型工业企业中存在劳务派遣工漏统现象, 其中一家调查对象漏统了1000多名劳务派遣工,应付职工薪酬漏统2000多万元,直接导致行业增加值减少2000多万元;大型工业企业中还存在未将福利费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现象。

(2)部分建筑业企业存在漏报从业人员和应付职工薪酬的情况,专项试点中发现有一家调查对象从业人数漏报130多人,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500多万元,行业增加值也随之减少500万元;另有一家调查对象将应付职工薪酬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按统一口径填报,造成应付职工薪酬这一指标漏统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内容。试点发现,建筑业企业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较低现象比较普遍,漏报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3)目前房地产销售人员多为从房地产代理公司外聘的人员,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提成付费给代理公司,并将这部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试点时没有对房地产代理公司是否将这些人员算入从业人数进行研究,在普查时应当多关注这个问题,防止出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代理公司都没有将这些销售人员计入从业人数的现象,导致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的漏报。

(4)客运出租公司在填报统计数据时经常不包含挂靠车辆和人员,这也容易造成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的漏报。专项试点中发现一家调查单位没有将挂靠车辆的人员计入本单位从业人数。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这部分人员和应付职工薪酬都应当由该公司一并填报,国家在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中也规定“出租车公司能整体核算的,各出租车不单独作为个体户”,经试点调整后该公司的从业人员净增900多人,统计口径增加值净增6000万元。

(5)物流快递业会大量招聘兼职人员,并且快递人员除了领取基本工资外还有业务提成,因而该行业也是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容易发生漏报的重点行业。试点时发现有调查单位通过中介公司开劳务票的方式将一部分发给单位负责人的工资计入营业成本,从而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出现漏报现象。

(6)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和保安公司存在大量兼职或临时用工人员并且人员流动性大,因而容易发生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漏报现象。试点过程中发现,这类调查对象由于临时人员多、变动较大,在填报应付职工薪酬时稍不留意就会出现漏报现象,调查对象经常会将从业人员的职工福利、五险一金等漏报。

(7)教育培训机构一般会聘用部分兼职老师,还会使用一部分劳务派遣工从事助教和教辅工作,由于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变化较快,在填报统计数据时需特别留意,避免出现漏报的现象。部分规模较小的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直接以现金形式分发工资的现象, 这部分工资在会计账户上可能无法体现,在普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调查对象是否将这部分工资算入应付职工薪酬。

(8)卫生医疗机构存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一般会与多家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针对这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要重点关注,核实劳务派出单位是否将这部分人员算入从业人数,如果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要负责将这些人员算入从业人数。 另外,卫生医疗机构存在大量护工人员,这些护工人员一部分是由医院统一安排的,一部分是由病人家属自己聘请的,针对医院统一安排的人员,卫生医疗机构必须将其算入从业人数;针对病人家属聘请的陪护人员,一般卫生医疗机构都不将其算入从业人数,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尝试与医院沟通,协助做好这类人员的人数和薪酬统计。

3建议

(1)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告知调查对象统计部门对搜集上来的数据有保密义务,不会将统计数据用作计算税收金额等其他用途,打消调查对象对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各种顾虑,要求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从而使统计数据能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用工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

(2)关注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容易出现漏报的重点行业,从专项试点的情况来看,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客运出租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保安公司、教育培训机构、卫生医疗机构等都是容易出现从业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漏报的重点领域, 在普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这些领域的调查对象,督促其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将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均计入从业人数,将所有与职工有关的支出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从专项试点的经验来看,从业人数方面特别要关注劳务派遣人员,防止出现劳务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均未将其计入从业人数的现象,还要关注挂靠人员和流动性较大的临时雇佣人员,积极督促用工单位统一报送这类人员的相关数据,防止出现漏报现象。应付职工薪酬方面要关注这些重点领域的调查对象是否将非货币性福利、五险一金、离职补偿等算入应付职工薪酬,另外,还应关注调查对象是否存在因为避税等原因将应付职工薪酬算入其他费用的现象。

10.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十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85号 【发布日期】2009-11-13 【生效日期】2009-11-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洛阳市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号)要求,为加强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洛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守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

张水利(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归宝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文俊(市纪委常委)

杜建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 彦(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陈建超(市宗教局纪检组长)

郝春苑(市民政局调研员)

王建新(市司法局副局长)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书理(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何惠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张存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马朝信(市建委副主任)

马永生(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高 洁(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梁衍邦(市卫生局副局长)

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焕卿(市广电局副局长)

黄献忠(市统计局副局长)

侯运通(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林明烟(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纪检组长)

刘守信(市外侨办副主任)

马武立(市对台办主任)

李双钢(洛阳军分区副营职参谋)

梁海滨(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黄献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晓霞、屈振清同志任常务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11.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十一

一、工作职责

(一)按月组织全区经济运行协调机制工作会议,通报上月全区及各乡镇和主要经济部门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与全市平均水平比较),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当月重点工作建议;

(二)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跟踪调控目标的执行情况;

(三)抓好衔接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会议制度

(一)建立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

协调会议每月10日召开一次,如遇节假日,会议时间顺延。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各单位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协调会主要议程。

1.通报上月全区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等完成情况。

2.各相关单位负责汇报上月各指标完成情况,当月存量、增长点及预计当月完成目标。

三、机制保障

1.联系人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职信息沟通,从事相关具体工作。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安排有关事务。

2.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3.月报表制度。每月23日前,各单位要将相应报表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报报表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

12.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篇十二

关键词:经济普查,网民,网络舆情

《新京报》2013年12月5日报道,记者12月4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展开,从明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一、媒体关注点及媒体、专家评论

1、“中国经济普查”官方微博开通

据《北京青年报》12月3日报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官方微博“中国经济普查”于12月2日正式开通。刚一上线,其“粉丝”就迅速突破2万人,显示了社会各界对于经济普查的关注。

2、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突出信息化手段

据“新华网”12月4日报道,与前两次普查相比,本次更注重对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例如手持电子采集设备 (PDA)、电子地图等。四川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兴怀介绍,过去经济普查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与上传等环节是分开的,此次普查使用PDA实现了以上环节的“一体化”,普查效率得到极大提高,让以前需要半年以上的工作,现在3个月就能完成。同时,使用PDA也能有效提高数据质量。四川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组长杨胜利告表示,普查员可以使用PDA可以当场与底册信息比对,对数据进行审核,从而防止造假。

3、统计局: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时间将大幅提前

据“中国新闻网”8月29日报道,国家统计局局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建堂表示,从各方面反馈情况看,普查方案信息化程度高,业务流程简化,数据发布时间将大幅提前。目前,中央经费已到位并拨付地方,地方经费落实情况从总体上看也比较好。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普查设备投入申请已经批复,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4、干预真实填报数据可举报

据“法制网”12月4日报道,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中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既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又是神圣权利。对于任何干预真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希望普查对象坚决抵制并积极举报。法律同时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5、摸清“家底”才能正确决策

“中国经济网”12月5日评论称,经济普查作为我国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配合普查工作,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提供准确的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创新普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家底”摸清。只有把“家底”摸清了,才能正确决策、对症施药,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6、人民日报评论员:反对弄虚作假依法搞好普查

《人民日报》12月5日评论称,经济普查的结果对国家和企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与我们每个人的未来都息息相关。因此,国务院领导反复强调,普查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决不能带水分,更不能弄虚作假。对每个普查对象而言,依法普查是法定义务,真实独立地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是企业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经济普查是一项浩大复杂的国家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广大被调查对象是经济数据的直接来源,积极配合普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是保证经济普查成功的关键。

7、经济普查资料不作为处罚依据

据《北京日报》12月5日报道,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8、统计局官员:第三次经济普查很难涉及住房

《中国经济周刊》7月2日曾报道,无论是此前的第六轮人口普查,还是如今正在开展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均未有实质性的住房普查环节。业内人士建议,能否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机进行住房普查呢?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和专家均表示困难重重。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很多人都有二套房、三套房乃至更多房产,出于保护隐私和个人财产等因素考虑,这部分人并不希望普查个人房产。由于害怕个人财产隐私被侵犯,普查工作一度遭到了普查对象的抵制,直到解释了本次人口普查并未对房屋的归属、户主名下共有几套房产等问题进行统计后,调查才最终顺利进行。这位人士进一步向记者表示,在普查中,如果没有房主的支持,那么住房普查根本就无法进行。因为从普查程序上说,每一项普查最终需要普查对象的签字,但如对方不肯配合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抵制,那么住房登记是比较难的。

9、专家:经济普查仍不敢碰住房官员房产太多是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认为,经济普查仍不敢碰住房,部分官员房产太多也是其中一个阻力。业内人士表示,住房普查是调节住房公平的重要手段。掌握真实全面住房基础数据,依靠灰色收入大量购房将无所遁形。

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害怕个人财产隐私被侵犯,长表一度遭到了普查对象的抵制,直到解释了本次人口普查并未对房屋的归属、户主名下共有几套房产等问题进行统计后,调查才最终顺利进行。

10、统计局局长:住房普查在下次人口普查时才做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7月16日作客新华网,对于网友“如何看待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住房普查的难度”的提问,马建堂首先说明,经济普查的调查对象是企业,或者说是经济活动单位,包括企业、个体户,而不是个人。而真正可以和住房普查结合得更好的,应该是人口普查。同时,他表示,下一次人口普查将认真地论证,尽可能和住房普查结合在一起。

二、网民评论

截至12月5日13时,百度新闻关键词搜索“第三次经济普查”共有54.7万条相关报道。新浪、腾讯微博相关搜索20余万条。

第一,广大网民担心普查资料会泄露。“查了数据有什么用啊,最后还不是查老百姓的钱,然后用作其他用途,比方说抽税、罚款等。”“不清楚普查人员的素质如何,告诉他们了之后会怎么样,会泄露资料吗?是想多收税吗?”“我们的资料会不会被泄露出去啊?会不会收到推销啊中介啊之类的骚扰电话啊?”“全国经济普查会涉及哪些个人隐私资料,请统计局事先公布一下吧!”

第二,网民质疑统计局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有多少普查数据是真实的?依据来源不真实的数据如何能做出正确的决策?”“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跟老百姓自身感觉相差好远啊!闭门造车自己做的数据吧!谁信啊!”

第三,网民对不普查住房表示不满,期盼将住房普查纳入经济普查范畴。“住建部承诺的信息联网,如今只是笑谈。而即将进行的第三次经济普查,个人房产信息也将没有实质性涉及。究竟是谁纵容了房产腐败的温床?”“只要政府肯查,很多贪官将浮出水面。房价肯定会跌。”“普查难度相当大,但必须落到实处,否则民众会对政府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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