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2024-08-08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11篇)

1.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2.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篇二

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 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中越来越普遍, 建设施工机械水平也越来越高, 塔架、井架、门架等超高设备设施应用于建筑施工, 提高了工作效率, 给企业带来了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对安全生产造成了负面影响, 许多高大的在建工程、构筑物和机械设备都容易受到雷电的袭击。发生这些事件时, 雷电流对流过地表的被袭击物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其电压可高达数百万伏, 电流达几十万安培, 有可能造成现场人员伤亡、建筑物损坏、配电线路停电及用电设备被击毁甚至燃烧等事故。加上建筑工人经常处于高处和露天作业, 因此建筑施工中的防雷显得尤为重要。

二、如何确定是否需要安装防雷装置

建筑工地的防雷极其重要, 但并不是所有建筑工地或工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都要安装防雷装置。国家相关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5.4.2条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 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 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 则应按下列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见表1) 。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 其保护范围按600计算能保护其他机械设备, 且最后退出现场, 则其他设备可不设安装避雷装置。

三、建筑工地防雷装置常见的通病

从目前企业使用的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安装来看, 多数企业能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00) 的规范标准施工, 按规定及时检测接地电阻值, 验收合格后填单备案, 使其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对防止雷击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也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塔吊等机械设备, 在安装防雷设施时使用的材质、安装技术及验收等都存在一些问题。为使建筑工地现场防雷装置的安全运行, 避免雷击伤人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 对施工现场塔吊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技术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 使用的材料不合格

1. 导电材料截面积不达标。

有的导电材料截面积偏小, 达不到相关规范的最低要求, 满足不了遭遇雷击时安全导电的技术要求。

2. 导电材料腐蚀严重。

使用的材料锈蚀严重, 特别是连接部分更为突出, 影响了导电效果。

3. 接地体问题。

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螺纹钢作为避雷装置接地体, 影响接地体与大地的接触面积而影响导电效果。

(二) 安装时的技术问题

1. 焊接接头长度不够, 而且存在焊缝漏焊、夹渣等技术问题。

2. 用螺栓连接时不回垫圈, 或螺孔与螺栓不配套, 螺栓压线不紧等。

3. 有的用铜丝电线作为防雷接地导线与钢筋导体连接, 直接绑扎在钢筋导体上, 导致接线连接不牢固, 影响导电效果。

4. 塔式起重机轨道接头处, 有的不设跨接线, 有的有跨接线但安装不规范, 影响导电效果。

(三) 验收的问题

1. 验收不及时, 甚至不验收就投入使用, 不填验收表备案。

2. 验收时对使用材质和连接部位不进行技术性检测。

3. 接地电阻值不进行实地检测, 凭经验填数据, 致使部分设备接地电阻值超过规范规定数值。

4. 验收后, 对使用接地体材质和接地电阻值不达标不作技术处理。

四、防雷装置的组成

建筑工地的防雷装置由接闪器 (包括避雷针、带、网、线等) 、引下线、接地体三部分组成。

(一) 接闪器

接闪器是用来吸引雷电的, 现场一般用良好导体钢材制成, 装设在建 (构) 筑物或机械设备易受雷击的顶部。避雷针一般用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 长度1~2m, 截面积不小于100mm2, 钢管壁厚不小于3mm, 顶端削成尖形, 并做好防锈蚀处理。

(二) 引下线

引下线是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导线, 是引导雷电流入地的通道, 并应保证在雷电流通过时不至于熔化。通常采用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或截面积不小48mm2且厚度大于4mm的扁钢作为引下线导体。

(三) 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埋于地下, 并与引下线接地端连接。垂直接体通常可用L50mm×50mm×5mm的角钢, 长2.5m, 间距5m为宜, 并与水平接地体 (直径不小于10mm的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100mm2且厚度大于4mm的扁钢) 焊接。接地体埋深不小于0.5m, 要远离高温影响地区。

五、施工现场防雷装置的具体做法

第一, 施工前, 就充分考虑防雷施工问题, 严格按照防雷施工图要求, 先做好全部接地装置。为降低接地电阻和减少跨步电压, 接地体应安装在土壤电阻率较低和人员不常到的地方, 距建筑物施工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应小于3m, 用环形接地网, 做好标识, 并做好检测工作。

第二, 在开始架设结构主架时, 应按安装图纸要求, 将混凝土柱的主筋与接地装置焊接连通, 以防施工期间施工设备遭雷击。所有防雷装置引线、接地线连接处等连接必须用焊接, 其焊接长度:扁钢宽度的2倍 (三面焊) , 圆钢直径的12倍 (单面焊) 或6倍 (双面焊) 。因施工现场的防雷装置是临时性的, 可不用镀锌材料, 只需作一些防锈处理即可。

第三, 建筑物的角、边竖起的金属排栅与施工现场正在绑扎钢筋的各层楼面作多处焊接, 构成一个等电位面, 以保证受雷击时保持电位平衡。将临时或永久的金属通道、电缆金属铠装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与接地装置作电气连接, 并把现场的电气设备的金属构架和机械外壳连接在接地装置上, 做好电气连接。

第四, 沿建筑物四角与四边的脚手架, 应做数根避雷针, 并与接地装置焊接连通, 使其保护到全部的施工面积, 随着建筑施工脚手架高度的增高而相应增高避雷针的高度。

第五, 施工现场用的起重设备最上端必须装设避雷针, 并将起重设备下部钢架连接于接地装置上。对于水平移动的起重机, 须将两条滑行钢轨连接到接地装置上。

第六, 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防雷装置, 特别是高架体、塔吊等防雷装置的验收和日常检测不可松懈, 重点放在接闪器、引下线的连接部位、跨接线和接线柱有无松动和断线, 以及材质的锈蚀问题,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以确保遭雷击时人身、架体和设备的安全。

六、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5.4.6条规定: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如何确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呢?

接地电阻有冲击接地电阻和工频接地电阻之分。雷击冲击电流流经接地体所得的电阻叫冲击接地电阻;流经接地体工频电流时所得的电阻叫工频接地电阻。平常防雷检测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得的接地电阻是工频接地电阻。在不同土壤电阻条件下, 工频接地电阻会比冲击接地电阻大1~3倍, 它们之间有下列换算关系:Ri=R~/A (表2) 。

当做好接地装置后, 根据换算关系, 只要检测出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则可以判定是符合规范的。

七、结语

建筑工地的防雷非常重要, 在安装防雷装置时, 应加强施工人员的防雷安全教育及安装质量的管理工作, 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在雷暴来临之前, 停止天台及室外施工, 施工人员迅速撤离易受雷击的危险地带, 以确保将雷击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

参考文献

[1]林维勇.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修订版[) S]., 2000.

[2]史堪华.建筑电气施工百问[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3]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4]陆作初.谈建筑工地防雷[J].广西气象, 2006, (27) .

3.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三

1、工地现场做好“三通一平”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在工地入口醒目处设置平面规划布置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示及工程简介牌。建设单位工地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及时上墙。

2、组建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工地现场每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使整个工地现场布置统一、规范,具体以图表、文字形式统一发至各个施工单位,必须落到实处。

3、临时用房搭设整齐、合理规范,各类用房分布齐全,乙方办公室保持整洁,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及时上墙。

4、施工现场食堂、浴室等辅助生活设置齐全,宿舍通风、整洁、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

5、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做到品种分清、堆放有序,每天做到施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必须悬挂保质量保安全创文明施工等醒目标语。

6、幢号间施工道路必须做混凝土面层,在正式开工前必须浇筑完工,施工中施工道路畅通整洁,排水设施齐全,场地无积水。

7、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管理,做到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工地主干道两侧严禁占用,各房号包干区每天清扫保持整洁。

9、现场管理人员对工地现场每一施工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如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应处罚。

常州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供应材料暂行管理办法

一、供应单位:常州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材供部统一全面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

二、供应范围:

土建材料:钢材、商品混凝土、塑钢门窗。

水电材料:供电总表箱、户内箱、过线箱、电话箱、有线电视箱、给水管、U—PVC排水管。

三、现场管理收发办法:

1、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材料员办理甲供材料申领事项,必须持有项目经理的书面委托。

2、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形象进度,在每月度25日(即每月的工地例会)前,将下一月的材料计划预报到工地办公室,预报材料计划应有以下具体内容:材料种类、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供应日期等,如有变动需要增减材料时要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工地办公室。

3、华府家园甲供材料与乙方自行采购材料都实行现场见证复试制度,即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后,在监理部门的现场见证下当场取样、封样、送样。

4、甲供材料进入现场时,一般都随车有质量保证书或检测化验报告,及时交付施工单位签收,所供材料如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有权拒收。

5、根据市质监站的要求,材料进入现场后必须等复试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主要材料所需复试时间如下:钢材三天,水泥七天,各施工单位做好提前储备准备,并采取必要措施,如水泥规定要设AB两个库,以满足需要。

四、为了准确及时做好材料发放工作,每月专人负责与各施工单位的材料员对帐一次。如有误差应及时查出原因,确定责任,以保证材料供应准确性。

五、施工单位所领用甲供材必须提供必要的道路、仓储及卸货劳务,服从统一调配,施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或任何人擅自将甲供材运出工地或私自将其它工地材料运入施工现场顶替甲供材,一旦发现将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结算:

1、超(欠)供问题:超供甲供材需经工地办负责人签字后才能申领,超出正常范围的超(欠)供甲供材,施工单位需做出书面说明,等有关部门同意才能进入结算,超(欠)供价格待甲方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

2、工程结束后,甲供材料经供需双方对帐无误,并签字后方才能进入总结算。

常州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现场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格管理。

二、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施工单位配备工地现场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每天必须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并进行处罚兑现。

三、各施工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四、各个房号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罚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工程指示牌,平面图、施工概况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标语牌应挂在醒目的地方,使每一个进入工地的人对工程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并对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在火灾易部位,如木工棚等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木工场严禁烟火。

六、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整齐规范,有条不紊,电力线路采用阻燃材料,严禁使用裸线,同时与易燃烧材料隔离,严禁乱拉乱接。

七、井字架、塔吊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井字架下严禁站人,吊篮上严禁乘人,井字架、塔吊上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八、对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和现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查屡犯者除经济处罚外,将予以严重警告直至停工整改。

雷龙家园工程工地管理制度

1、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进行全面管理并委托监理公司对、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全过程的监理。

2、工地办公室是建设单位现场的管理办公室,对整个工地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在工地上应严格遵守公司工地办公室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在现场上发现问题,即时解决。

3、整个工地实行专人负责制,工地上具体事务由工地负责人统一协调,归口管理,逐级解

决。工程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公司人员)应端正思想,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在施工管理中应勤跑、勤说、勤查,职责分明,互相通气,团结一致,共同把工程管理好。

4、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管理、监督,严格按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理细则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除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外,还应根据监理交底要求办理报验手续、提供相应资料,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合作,有问题及时联系,协调解决。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6、本工程实行监理制,工地上所有人员必须配合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把工作做好,使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上一个新台阶。

7、等质量验收问题:

(1)在基槽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定位放线记录、灰线验收表等资料(一式四份)报甲方和监理方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挖基槽。

(2)基槽隐蔽验收单,经甲方、监理方、设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基槽以上所有隐蔽工程均由监理方按图纸、变更等进行具体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方负责。甲方代表必须到场。

(3)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工程予以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对各方进行抽查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会同监理有关人员共同处理。

8、工地上所有事宜包括土建、水电等各类技术和实际问题,如现场管理人员解决不了,则需通知上一级负责人协调解决,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因一些管理上的矛盾借机刁难,辱骂施工单位人员发生矛盾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协调解决。

9、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12日和26日下午2:00召开工地协调会,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现场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水电负责人、施工员参加。项目经理、水电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未经甲方代表同意缺席者罚款500元,迟到者罚款100元,当场签单。

10、所有进场的材料、构件等,必须报验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每一个专业施工单位进场,必须甲方代表召集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召开进场协调会,进行工地管理制度和监理制度交底。

12、工地上每月对整个工地的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

13、工程分部验收:基础、主体验收均实行预验制度。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内容,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预验收申请,经总监及甲方代表同意后,确定预验收日期。预验收通过后,报市质监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方面参加。

14、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实行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提出预验申请前一周,整理好所有工程技术资料,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经总监审批后报甲方代表核查,经核准后由总监组织竣前检查并通知有关方面参加。

15、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对每一幢每一户的厨卫间、屋面进行蓄水试验。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同验收。

16、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进行房屋的移交工作,并经四方签字;同时,监理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按要求准确及时送交建设方,由建设方报送市档案管理部门。

17、工地上其他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的管理制度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4.工地现场用料管理协议 篇四

甲方: 邵阳军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 六盘水老城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合理使用施工现场材料,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达到协议双方双盈的目的,就本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一、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材料管理机构,并设专职的材料管理人员,乙方领料退料必须由现场专职材料员与甲方材料员办理领、退料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

二、乙方在材料的计划、进场验收、领料、退料、使用过程等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本协议、遵守甲方材料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遵守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办法。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造成材料浪费和损坏的按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办法进行处罚;如乙方拒不承认,则甲方对现场事实拍照后按规定单方开出罚款单生效。

四、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各项材料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和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办法,尊重并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

五、乙方负责工程实体材料的领取、按指定位置和要求保存,指挥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不得偷工减料,不得铺张浪费。

第二条:材料理细则

一、购买性质的周转材料,如木方、木跳板、8层模板等

1、组织施工前,由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劳动力情况编制施工材料进场计划,计划要注明每次周转的使用部位、用量、进场时间、周转流动方向、周转次数、每次周转补充新料的数量等,报甲方审批,计划经审批后,甲方严格按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限量采购。

2、甲方每批新材料进场后均在指定地点堆放,乙方在工程上要用材料均应到指定地点领取,场内运输由乙方负责;每批新材料入场后,没有甲方允许,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如有违规者,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材料的搭配使用:现场方木要长短搭配的,如乙方不进行搭配使用而一味的使用长料,则每发现一处,甲方对乙方处以50元/处的罚款。

4、短料、小料的合理使用:在模板支设过程中,如需要用短木方,乙方对现场的短木方不用而锯用长木方的,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元/次的罚款;需要用小多层板拼接,乙方对现场的小板不用而锯用大板或整张板的,则甲方对乙方处以150元/次的罚款。

5、现场的剩余旧料要充分利用,原则上现场有旧料没用完就不得使用新材料,如乙方对现场的剩余旧料不用而用新料,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6、多层板因周转次数而产生破损的毛边,乙方要对这种板齐边后继续使用,如乙方对这样的板遗弃不用,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不经过齐边修整后就直接用在工程上的,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该板换掉,并追加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7、多层板因周转次数而产生孔洞,对于孔洞较小的,乙方要用木塞堵孔后使用,对于孔洞较大的,乙方要将空洞用锯收齐后用小板堵洞使用,如乙方对这样的板遗弃不用,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不经过堵洞就直接用在工程上的,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该板换掉,并追加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8、每个施工段作业完毕后要做到活完场清,乙方均应将剩余的材料清理干净,并运到现场指定位置按要求堆放好;甲方在完活的作业面,发现有活完场不清者,则对乙方按木方50元/根(不论长短)、多层板50元/块(不论大小)、钢管50元/根、U托50元/个、扣件50元/个、模板附件20元/件处以罚款。

9、对于现场钢筋、钢管、模板等需要用木方支垫的,在钢筋、钢管、模板等吊走或使用后,乙方要将所使用的木方及时送回木方堆放地,如在钢筋、钢管、模板等吊走或使用后,所支垫的木方无人收管,则甲方对乙方处以100元/根的罚款。

10、如乙方用现场材料加工与工程无关的东西,一经发现,甲方将没收其加工制作的东西,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11、材料的堆放:每次拆模后,乙方不得将所拆下的材料在作业面随意乱堆乱放,必须将拆下的材料及时快速的运至指定位置分规格、分长短、分废料堆放整齐,以便再利用,如发现乙方不按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租赁性质的周转材料,如钢管、腕扣架、U托、扣件、钢模板、租赁材料附件等

1、根据材料的性质、使用管理特点,此类材料甲乙双方采用承包形式。

2、甲方负责按施工方案组织钢及木模板及其附件按工程进度进场。

3、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进度计划、劳动力情况编制钢管、腕扣架、U托、扣件的进场计划,报甲方审批,计划经审批后,甲方严格按审批后的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不得影响乙方使用。

4、材料进场、退场由乙方和租赁方双方材料人员共同签收,并各自做好材料的进场、退场台帐。

5、材料进场经甲乙双方材料人员共同签收后,材料将归由乙方保管、支配、管理、使用;甲方负责监督管理,使乙方合理的、正确的使用。

6、乙方按进场材料的总量的百分比退还:钢管、腕扣架、U托、扣件(十字扣、施转杆、对接等)、模板附件按进场总量的98%(允许有2%的材料丢失或损耗);钢模板按进场总量的100%退还(允许有2%的变形或破损)。

7、根据材料进场总量,按双方约定的比例确定退场数量,超出部分作为乙方管理材料的奖励(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全额赔偿。

8、甲方在乙方对材料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将材料不在指定位置按规定堆放或乱堆、乱扔、乱丢等行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有权对乙方将材料随意切割、改造、焊接、开孔、摔打等破坏行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有权对乙方将材料不按方案要求和安全操作要求使用的行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有权对乙方活完不场清的行为处以钢管100元/根、U托100元/个、扣件100元/个、模板200元/块、模板附件50元/件的罚款;有权提醒乙方加强对材料的看管,防止丢失。

9、由甲方决定材料进场的时间和每批进场的数量。

10、乙方没有利用租赁材料进行加工、改做他用的权利,如需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决定利用租赁材料进行加工、改做他用的权利,但甲乙双方材料员要共同做好记录,记录要明确材料的用途、去向、谁决定的,以在退料的时候双方有凭证。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5.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篇五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 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装修方管理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装修方管理电工管理,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操作。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永利四层装修工程项目部

6.建筑工地安全标语大全 篇六

预则危转安,不防险成灾。制度松条缝,事故就钻空。

一人出事故,殃及全家人。众人保安全,幸福千万家。

宁等十罐晚,不抢一罐险。煤炭生命线,安全最关键。

班前喝酒多,事故跟你走。班中睡大觉,事故把你找。

三违是大敌,人人要注意。时时不放松,天天要警惕。

生产想安全,质量要把关。隐患要排除,操作不蛮干。

井口勿吸烟,制度莫违反。抓车又抢罐,腿伤胳膊断。

7.工地现场工作汇报 篇七

一、进度管理

1、主楼进度:1)、配合装饰施工;2)、管道井施工封堵;3)、电井小壁灯安装;

4)、消火栓按钮准备安装;5)、楼梯道灯具安装;

2、室外进度:1)、配合市政施工;

3、地库及19#楼:1)、电箱正在安装中;2)、排污泵安装及调试中;3)、地库灯具安装及调试已完成;4)、空调内机安装;

二、质量管理

1、控制管道井施工封堵质量;

2、固定好阻火圈;

3、检查、整改进出户管道是否漏水;

4、防雷接地系统重新刷漆;

三、安全管理1、6.13日公司对现场进行过安全检查,项目部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并要求所有班组进行改正和学习,同时做好常规管理;

2、针对近日梅雨季节,雨量较大并对现场造成很大影响,一是安排班组进行排涝减灾,确保现场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二是加强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现场有漏电和违章用电事故发生;

四、材料计划

1、电箱供应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目前为止地库电箱还未送齐);

2、电缆采购方面希望公司,加快供应程序;

3、消防及人防设备希望公司能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间保证设备到现场;

五、工程量款

8.工地现场保安服务协议 篇八

海南省肿瘤医院工地现场

保安服务协议

工程名称:海南省肿瘤医院

建设单位:海南省肿瘤医院

服务单位: 合同编号:

保安服务协议

委托方:海南省肿瘤医院(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称“保安服务”之具体项目包括:

1.门卫服务:对甲方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2.守护服务:对甲方指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3.巡逻服务:对甲方指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二、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200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行业标准。乙方应根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以及甲方现有保卫制度的要求,制定符合甲方实际的执勤方案、应急预案及勤务制度,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服务期限:自 2010年 2月 1日至 2012年3月 30日。

四、服务区域(项目)、岗位设臵、班次安排、人员配备

见附件。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增减保安员,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费用及支付:

1.保安服务费(含保安员工资、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需的所有费用): 60000.00 元/月。暂定25个月,总服务费:壹佰伍拾万元正。

2.费用按月支付,乙方于每月 10日前根据双方确认的费用金额开出上当月服务费用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 日内支付费用。

六、工作条件的提供、装备的配备

1.甲方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必备的保安办公条件,如值班室、办公桌椅等,便于保安员执行保安任务;提供住宿等生活条件(寝具、交通费、餐费由乙方自理)。

2.乙方为保安员配备工作制服、防护用具及交通、通讯设备等保安服务必需装备。

七、保安员的选用及管理

1.乙方应为甲方配备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保

安员,并指派一名保安队长专门协调为甲方提供的保安服务。

2.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手续和暂住证手续,保安员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为其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制式、统一标准的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装备,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使用统一的保安装备。

4.保安员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违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2日内予以更换。

八、监督检查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交的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保安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总额2%的违约金。

2.本合同服务期内,如因乙方保安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其本人当月的服务费外,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如乙方保安员因无故逃岗、睡岗或未能尽到谨慎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即一次损失达10000.00万元或累计损失达 30000.00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如损坏甲方财物和甲方配备给乙方的工作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保安员如发现有人侵害甲方财物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扣除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保安员的职务行为违法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以及其他在谈判、本合同实施或履行过程中所得到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该保密责任应在本合同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

十一、其它条款和条件

1.乙方保证其已拥有签署本合同之所必备的资格、执照、许可和授权。

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本合同所做出的任何变更、修订、增补或删除应经双方同意,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4.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5.乙方及其作业人员应确保其充分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方针以及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并确保其执行本合同期间不违反上述制度及方针。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二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9.工地现场安全宣传标语精选 篇九

42、骄傲源于浅薄,鲁莽出自无知。

43、安全帽是护身宝,上班之前要戴好。

44、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工人。

45、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46、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47、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48、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49、科学管理,施工规范。

50、留一生安全给自己,送一份平安给家人

51、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52、不懂莫逞能,事故不上门

53、广泛动员,强化监督,责任到位,常抓不懈。

54、安全施工莫大意,亲人嘱咐要牢记。

5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6、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57、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58、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59、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6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61、管理基础打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

62、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3、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法。

64、宁为安全操心,不让亲人伤心。

65、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66、施工安全靠你我,幸福连着大家伙。

67、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

68、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69、制度不全,事故难免。

70、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7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72、心系安全一点,拥有蓝天一片。

73、确保安全防治措施落实,加强专项整治重点监管

74、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5、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76、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预兆。

77、多一份小心,少一份担心。

78、杜绝违章,珍惜生命

79、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10.工地现场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十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1.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篇十一

舟建委[2008]249号

各县(区)建设局、执法局,新城、普陀山执法分局,嵊泗县城管办,委(局)属各有关单位,委(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全市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现场年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完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内卫达标、文明有序”总体设计要求,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图示清晰。

(二)建设单位在向建设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提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方案,明确具体的市容环卫责任要求、施工时间进度、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完成隔离围墙、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等设备设施建设,并经城建、城管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工地临时围墙(围档)要牢固、安全、美观、整洁,高度不得低于1.8米。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工地临时围墙(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进行必要的美化和亮化。主要施工出入道路要铺设干、硬化路面,路面平整、整洁、畅通,方便运输车辆进出。运输车辆进出的工地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建筑工地在施工前应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洗浴房等临时环卫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等,应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缴纳相应的处置费用。有条件的建筑工地要设置临时食堂,未经批准禁止在工地门口设置摊点。

(四)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前必须向城建或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明确运输单位、运输路线、垃圾处置量、垃圾处置地点等事项。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管理

(一)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场容场貌、安全生产、卫生状况等文明施工措施按规定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与毗邻单位和居民的关系,自觉遵守社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

工程各阶段施工的计划、措施,并保证计划层层落实,确保文明施工目标得以实现。

(二)建设工程施工应在批准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确需临时占用道路或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必须按规定向城建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因施工造成毗邻单位、居民出入口障碍和交通阻塞的,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并予以公示。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楼层围护,防止施工粉尘、高空坠落和抛撒物体。

(三)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等必须进行硬化。施工现场主通道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宽度和畅通。

(四)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物料等必须进行规范管理。建筑垃圾、渣土应做到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倾倒,确需在施工现场暂时存放的,应在场内选点集中存放,并有效遮盖,防止污染环境。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物料要堆放在指定场地,并且分类堆放、整齐有序。

(五)运输建筑材料、垃圾、渣土的车辆,应按核定运力装载并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飞扬、洒落、流溢。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防止轮胎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服从交警、城管部门指挥管理。

(六)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平整场地,修复破损路面,拆除各种临时设施,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三、进一步明确建设各方责任

(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总、分包企业应共同加强文明工地建设,做好对围墙(围档)设施、冲洗设备、渣土清运等方面的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标书内必须明确有关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相应要求;明确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款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监督和协调,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绝整改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城建部门反映。监理单位因监督不力,导致工地管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批评和处理的,将记入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管理

(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要严格把关,要求招标文件内必须要有对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及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消纳费用进行报价的相应条款,否则不予备案。

(二)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分别核验施工平面布置图是否由各方签字,相关各方未签字的,不予办理安监登记手续,责令整改,并通报施工许可管理部门。

(三)渣土管理部门要加强渣土审批管理,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时必须明确处置建筑垃圾的场所、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等,并进行实地查看。

(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应加强施工现场踏勘,加强对施工平面布置图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搭设围护、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或主要施工道路未铺设干、硬化路面、未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消纳二证的,责令其整改并暂缓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各管理部门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和综合考评。加强日常巡查,成立联合巡查小组,及时查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违规挖土等行为,防止施工企业违章施工行为的发生。要建立文明工地长效管理每月通报制度,对建设工程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定期通报。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一)对建设工地不按标化要求进行建设的,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放停工通知书,待工地整改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拒不整改,情节比较较严重的建设工地,城建、城管部门应及时对施工企业及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进行网上公示。

(二)严格建设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等管理,禁止偷倒乱倒或沿途滴洒抛漏等行为。发现有违规处置建筑垃圾、渣土或沿途滴洒抛漏污染路面的,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超载车辆要进行当场卸载。对于已经造成路面污染的,除罚款外必须责令施工单位或其他责任单位清扫路面,如不履行清扫责任而由环卫部门清理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舟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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