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应急预案

2024-11-20

总体应急预案(精选8篇)

1.总体应急预案 篇一

SOP-A/AQ/13/0521/

5文件内容:

一、目的----------------2

二、适用范围------------2

三、职责----------------2

四、内容----------------2

五、相关记录清单-------4

六、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4

七、附录----------------

5【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区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泄漏、爆炸事故以及生产异常、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

【职责】

1.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管理者代表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3.安全部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定期对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检查验收安全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组织处理工作。

4.生产部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进行紧急联系,并制定生产应急和响应措施。

5.总务部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工作。

6.安全部和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公司灭火抢险工作组。

【内容】

1.应急准备

1.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安保部、生产部经理总务部经理、消防队队长、环保部经理各车间主任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1.2.事故易发单位(车间、危险品仓库、排污池„)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1.3.安全部负责健全包括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方面的相关资讯。

1.4.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以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报安全部审批后备案。我公司的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等。

2.应急计划的内容要求:

2.1.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2.2.应急期间特定作用人员名单;

2.3.疏散程序;

2.4.危险物质识别和放置及所要求的应急措施;

2.5.内、外部的联系(如电话、警铃等);

2.6.事故场所应配备的应急设施;

2.7.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措施;

2.8.与外界和公众的沟通。

2.9.至关重要的记录和设备的保护。

2.10.由安全部负责组建“应急情况抢险小组”,应急办公室白班设在安保部,中夜班设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

2.11.由安全部统一为各职能部门和车间配备充足的应急设备设施,各部门和车间指定专人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持续有效。

2.12.应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由安全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2.13.火灾爆炸的预防,由安全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4.安全部制定全公司《灭火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2.15.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灭火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2.16.公司应根据应急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具备条件时应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试验或模拟演习,全公司性的应急预案演练由安保部负责演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记录。应急计划修改后,有关人员应重新培训。

3.应急响应

3.2.1.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的减少伴随的事故影响。

3.2.2.立即进行信息交流,通报紧急情况。现场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3.2.2.1.应急联络电话:

火警:8660119、8119急救:120匪警:110总务部医务室:88622614631

42.2.2.2.报警时应简短、明了,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a).发生紧急情况的单位、地址、地点;

b).事故简要情况;

c).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2.2.3.事故单位报警后,应派出有关人员在路口接应。

2.2.4.公司主管部门人员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进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

2.2.5.事故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事故、事件内容及实施应急情况的效果。

2.2.6.在紧急情况有可能对外部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故的状况及有关措施。

2.2.7.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由安保部负责汇总情况报告,并对本程序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

4.检查和培训

4.1.检查

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进行检查。部门领导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应区域进行检查,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2.培训

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应急知识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教育。义务消防员每年由质量安全部处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演练记录”。

5.应急准备及响应程序和应急计划的定期评审和修订

一般每年年总结时和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除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外,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及应急计划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以完善程序,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程序和应急计划的修订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相关文件、记录】

1.文件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灭火应急预案》

《防汛抢险预案》

2.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

【附录】

附录一《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编号: JL/AQ/008(00)

2.总体应急预案 篇二

一般《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的建立和应急处置”的内容较详尽, 这是非常必要的。但笔者想强调说明的是, 在编制《应急预案》时, 不应只关注事故 (事件) 发生后怎么办, 更要关注如何防范此类事故 (事件) 的发生, 以及应对此类事故 (事件) 的发生应做好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为使《应急预案》更加完善, 充分体现和完整领会“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安全工作的方针, 笔者认为《应急预案》应由4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部分:前期防范, 第三部分:应急处置, 第四部分:善后处理。这里想侧重谈的是《应急预案》中“前期防范”的内容。

“前期防范”内容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大家可以设想一下, 在一个安全制度不健全、缺乏应急演练、没有应急物资准备的单位, 一旦发生事故 (事件) 即便有《应急预案》又能怎样。只有“前期防范”健全了、到位了, 才能避免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事件) 的发生。

“前期防范”部分应包括以下4项主要内容。

1. 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培训。

这部分要求单位认真检查和审视是否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 并要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在进行普及性培训的同时, 还要分专题对专门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使其真正达到“掌握知识、熟悉环境、沉着镇定、妥善处置”的要求。

2.《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处置演练。

这部分指出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从实战出发、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专业知识学习、技术练习和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 来之能战, 战之能胜。通过演练提高指挥人员、安保队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心理素质, 提高指挥和处置能力, 增强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准备及管理。

这部分主要是提醒单位在实施事故 (事件) 处理过程中要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支持。如果设施设备缺失或不完善, 应急物资缺失或不足都有可能给应急处置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 错失应急处置的最佳良机。因此, 事前要准备好各类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 并做到专人、专账、专库管理。要经常检查、调试和维护设施设备, 及时补充消耗的物资, 真正做到设施设备和物资在位、充足、完好、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在抢险救灾中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4. 落实重点部位。

这部分主要讲不同性质的《应急预案》应根据其特点确定不同的防范重点部位。只有明确了重点部位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工作, 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安

3.病友出游应急预案 篇三

高血糖症

如出现口干、口渴、尿多时,应监测血糖,任何时候发现血糖高于16.7mmol/L,应咨询医生(火车站和机场一般都有医务室)或就近求医,按医嘱调整降糖药。高血糖症还可引起机体失水,神志清楚并能吞咽者应补充无糖饮料(如矿泉水)。部分糖尿病患者高血糖时并无口渴多饮,而是渴感减退,因此不能仅根据口渴饮水,应根据天气、出汗量、尿量综合评定。在温度较高或空气干燥的地区旅游应补充适量水分,以免发生脱水甚至高渗昏迷。多数糖尿病病友需每日饮1500毫升左右的水,分多次饮用,每次200毫升左右,一次饮用大量白开水会增加心脏的负担。坚持控制饮食,如果大吃大喝,不忌甜食和含糖饮料,必然造成血糖升高,甚至引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昏迷。此外,旅途中兴奋、紧张、刺激等情绪,降糖药不足或漏服等均不利于高血糖的控制。

低血糖症

如出现心慌、手抖、出冷汗、饥饿、面色苍白、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视物模糊、昏昏欲睡,甚至不省人事等任何反常的表现,均应测定血糖。血糖低于正常且能吞咽者立即口服含糖饮料及食物;昏迷者侧卧,肌注胰高血糖素,送就近医院静脉注射葡萄糖,不可喂食;不可注射胰岛素。如无条件监测血糖可先按低血糖症处理,15分钟内未恢复者应送医院。白天活动量大时,睡前应监测血糖,如睡前血糖低于6.0mmol/L,应少量加餐,以防夜间低血糖。低血糖症的发生与旅途中误餐或延迟进餐、活动量较平时加大、降糖药剂量未及时调整或应用不当(如胰岛素下肢部位注射使吸收加快)等有关。

心脑血管急症

如出现胸闷、气短、胸痛、呼吸困难、嘴唇发紫、手足发冷发绀、头晕、头痛、晕厥等不寻常表现,或测脉搏发现脉搏不规则、过快或过慢、强弱不等,特别是合并高血压病、冠心病者,应立即休息,有条件者吸氧,胸闷、胸痛症状在含服硝酸甘油数分钟内未缓解时,必须就近求医,进行常规心电图检查,必要时中止旅行。

下肢与足部损伤

长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身体缺少活动,可出现下肢麻木、肿胀。因此,乘车时应定时活动下肢,常变换体位,或站或走或坐,也可进行下肢按摩,促进血液循环。远足或者登山容易引起运动损伤,需特别注意保护踝关节和足部。穿合适的鞋袜;每天检查双脚,如有擦伤或水疱应及时处理;检查鞋内有无砂石之类的异物;每天洗脚后用尿素软膏均匀地涂抹在脚背、脚底、脚后跟,但不要抹在趾缝间,保持趾缝干燥,防止引起皮肤破损而导致糖尿病足等。

春天使人充满欢乐、向往和希望,江河解冻、冰雪消融、万物复苏、大地绽绿,让我们走进春天,成为大自然的伙伴。

4.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篇四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依据

1.3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应急处置与学校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以下四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大风、沙尘暴、冰雪、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1.5 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共四类。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根据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标准确定。具体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别划分附后。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两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保卫部、学生部、研究生工作部、统战部、团委、总务办、街道、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处、教培处、科研院、离退休处、人事处、财务处、校医院、实验室处、房管处、基建处、工会、信息办、信息化技术中心、附属学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工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及相关部门报送,请求指示与支援;决定信息报送教育部、市教工委及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支援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2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两办,党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校办主任、总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学生部部长、研工部部长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两办、总务办、保卫部、学生部、研工部共同承担。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2.3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依据突发事件类别,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置或牵头协调处置相关的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部部长、研工部部长、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学生部、研工部、保卫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处、国际处、教培处、信息化技术中心、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部,日常工作由学生部、研工部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研究信息对外发布的口径和时间,上报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医院院长、总务办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校医院、街道、保卫部、学生部、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工会、离退休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总务办、街道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研究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组织、协调各单位以及师生员工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街道、保卫部、学生部、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财务处、实验室处、离退休处、房管处、基建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办,日常工作由总务办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对事故灾难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必要时进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故灾难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总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街道、保卫部、学生部部长、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财务处、实验室处、离退休处、房管处、基建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办,日常工作由总务办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对自然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必要时进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自然灾害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信息处理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有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62782015),不得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到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准确:尽可能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保密: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系统。收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单位。把校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

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单位,并按照相应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教育部、市教育工委,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l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l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l 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l 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l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l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其他工作机制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

4.2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4.3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应急结束机制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一般突发事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校内媒体在校内发布应急结束消息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教育部、市教工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组织社会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2 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归口校应急领导小组。

7.2 物资保障

总务办、街道、实验室处、校医院、保卫部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7.3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各单位、各部门预算资金列支,特殊情况由财务处单独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 人员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学生思政教育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人员和学生骨干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调整人员组成,涉及学生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监督管理

8.1 宣传教育

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8.2 培训演练

(1)学校组织各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保卫处、总务办、街道、学生部、研工部、宣传部、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信息化技术中心等承担应急队伍的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总务办、保卫部、街道、校医院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演练;学生部、研工部和各院系(所)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8.3 责任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8.4 预案管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修订,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和修订,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本预案由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附录1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学校的突发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诱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其他不稳定事端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或涉及国家、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问题引发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在校内外发生的大规模学生非法聚集、游行事件;由于重大政策调整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学生罢课、罢餐、聚集、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校内外经济纠纷等造成的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校门被围堵、办公场所被冲击、到校长办公室上访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学生非正常死亡、走失等可能引发学生群体性反应的突发事件;恐怖分子、对社会不满分子在校园制造的爆炸、投毒等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的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的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煽动、反动宣传等活动,校园传教活动,外籍和港、澳、台、侨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等突发事件;其他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事件。

1.2 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根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大批学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1.2.2 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1.2.3 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1.2.4 一般事件(Ⅳ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部部长、研工部部长、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学生部、研工部、保卫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处、国际处、教培处、信息办、信息化技术中心、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部,日常工作由学生部、研工部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研究信息对外发布的口径、时间和方式,上报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预防预警与信息管理

3.1 预防预警信息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3.2 信息报送

(1)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告学校,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使矛盾激化、事端扩大。

对于已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口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办),随即报送书面材料,并即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3)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所有事件均直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与各部门和单位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4)校应急领导小组依程序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及相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指示与支援事项。3.3 信息管理

在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宣传部门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应急响应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在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必要时请求派遣警力进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各单位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各级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学生工作队伍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院(系)、院(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2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及时深入事发各单位,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学校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4.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4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或事件发生后,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应急响应实施细则

5.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各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公安部门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的参与分析形势和讨论处理程序。

(5)保卫部协同其他部门制定紧急防控措施,预测集会地点及游行路线,进行人员布防和监控。加强校门管理,预防校外扰乱分子混入校内。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暴力等多项准备。

(6)学生工作系统组织相应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赴现场开展工作,劝说参与学生远离事件发生地点。向学生党团组织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及时阐明学校的立场与政策,必要时向党团员和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书。

(7)学校宣传部门利用校园媒体及时向学生介绍相应的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措施,宣传相应的法律和校纪校规,督促学生依法办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

(8)校医院做好准备,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9)必要时由学校教务部门调整教学安排。

5.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请求公安部门支援,并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院系领导和学生系统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校医院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院系党委副书记负责,由学生系统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5.3 校园自杀或者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如为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系统应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如为教职工,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立即进入现场干预。现场处置措施为:

(1)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中组长、副组长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院系辅导员、班主任或者相关单位领导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谈判,同时评估当事人精神状况,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保卫处、校医院并通知北京市急救中心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候命。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或者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为现场处置、协调总指挥。

(2)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校医院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当事人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

(4)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当事人为学生的,院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或者家属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当事人为教职工的,由相关单位负责联系家属到学校。辅导员、班主任或者院系领导及时开展工作,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人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或家属将当事人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或家属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7)后勤部门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5.4 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以及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毕业或节假日会餐、学生校外实习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保卫处、学生系统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请求公安部门支援、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并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学校各项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事件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保障

7.1 预案保障

加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之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7.2 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7.3 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社会安全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学校社会安全稳定的事端。

7.4 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影响学校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附录2

**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具体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 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根据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2.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疫情,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北京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北京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校以外的;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北京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出现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海淀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校内,发病人数达到海淀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学校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海淀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出现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海淀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海淀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医院院长、总务办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校医院、街道、保卫部、学生部、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工会、离退休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总务办、街道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研究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组织、协调各单位以及师生员工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预防及信息管理

3.1 预防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在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3)建立学生大病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校内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把好准入关。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6)加强对食品材料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7)对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加强卫生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严格学校有毒物(药)品管理。

3.2 信息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3.2.1 责任报告人

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指定专门信息报送人员作为责任报告人。

3.2.2 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教育部、市教工委、海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3.2.3 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尽可能报告的内容: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内容

事态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新出现的问题等。

在进展报告中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3.2.4 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应急反应流程图如下:

3.3 信息发布

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传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在校内的发布工作。

各级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

(1)学校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在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做出相应反应。学校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2 应急响应措施

4.2.1 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包括:

迅速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海淀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保卫部封锁现场,排查相关场所和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校医院配合卫生部门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相关单位尽快与患者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和群众的情绪;按市、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4.2.2 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教育部、市教工委和市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4.2.3 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市区政府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4.2.4 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市区政府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市教工委。

4.3 应急响应细则

4.3.1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校医院一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应立即上报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可疑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品等相关内容;校应急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食堂及校保卫部门封锁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等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3)学校相关部门要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有相关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化验室检查等,以便及时做出科学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4)校医院要积极参加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积极、认真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5)学校各单位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按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救治防护和整改措施。

(6)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3.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以及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校应急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立即停止校内群聚性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爆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有关部门到来之前,校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有传染病的人员隔离;医务人员按规定做好自我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4)协助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同时详细记录患者的流行病学史、病史等。

(5)做好师生的应急预防接种、预防发药等保护健康人群的各项措施。

(6)针对发生传染病的种类,进行有针对性的疫区消毒、处理工作。

(7)常备应急与突发传染病相关的药品、消毒物品、隔离病房等,做到有备无患。

(8)向师生员工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做好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情绪,做好群防群治。(9)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3.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时,采取下列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同单位或范围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基本相似的学生和/或老师,各单位要及时和校医院沟通情况。如校医院暂时不能明确诊断时,应及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相关内容。校应急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性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不明原因疾病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有关部门未到达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人员隔离。

(4)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5)为查明疾病原因,学校各单位应积极协助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6)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3.4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校应急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立即停止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3)即使毒物停止继续吸收,也要迅速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环境,并使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等,进行冲洗。

(4)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5)协助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防护的相关知识。

(6)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3.5发生放射事故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数等有关内容。校应急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事故范围的环节。被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3)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4)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5)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5.1 调查及评估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2 人员善后及抚恤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3 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4 整改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5 恢复教学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学习和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医院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保障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组全体成员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6.2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3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校医院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录3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校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实验室事故;学校各单位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1.2 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事故灾难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2.1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Ⅰ级)

师生员工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校园正常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2.2 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Ⅱ级)

师生员工死亡人数为10-29人,或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校园正常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2.3较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Ⅲ级)

师生员工死亡人数为4-9人,或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定损害,对校园正常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1.2.4一般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Ⅳ级)

师生员工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校园正常秩序产生影响的事故灾害。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街道、保卫部、学生部部长、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财务处、实验室处、离退休处、房管处、基建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办,日常工作由总务办承担。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机制;对事故灾难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进入现场进行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故灾难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校外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

3.1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Ⅰ级)和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Ⅱ级)的处置

3.1.1校应急领导小组

(1)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请求指示和支援。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1.2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启动相应预案。

(2)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学校主要领导、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组成。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原则上在现场工作,要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4)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5)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督导组、预备队。

(6)现场处置组深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救助受伤人员,控制局势。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7)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各级各类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8)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各方面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9)督导组深入相关单位检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信息。

(10)预备队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投入事件处置工作。

3.1.3 各相关单位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2)相关单位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时,应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发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如事发地点在附中、附小、幼儿园,要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3.2较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Ⅲ级)的处置

3.2.1应急领导小组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2.2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进入现场,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局势,并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

(3)现场处置组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控制校园局势,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4)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5)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现场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2.3 各相关单位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2)相关单位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时,应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发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如事发地点在附中、附小、幼儿园,要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3.3一般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Ⅳ级)的处置

3.3.1应急领导小组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3.2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进入现场,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局势,并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3)现场处置组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控制校园局势,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4)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5)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现场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3.3 各相关单位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2)相关单位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时,应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发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如事发地点在附中、附小、幼儿园,要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工作在教育部、市教工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实施。

(2)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偿付。

(3)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和信息平台,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要求事发单位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5)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员工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6)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7)应急处置工作组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学校处置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报送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8)应急领导小组适时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学校主要领导,由学校报送相关部门。

5保障措施

5.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组全体成员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5.2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5.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调动本校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学校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难类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5.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校医院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录4

**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大风、沙尘暴、冰雪、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1.2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依据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1.2.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Ⅰ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1.2.2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Ⅱ级)

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1.2.3较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Ⅲ级)

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1.2.4一般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Ⅳ级)

未造成人员损害,但影响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自然灾害。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两办、总务办、街道、保卫部、学生部部长、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财务处、实验室处、离退休处、房管处、基建处、国际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办,日常工作由总务办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机制;对自然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进入现场进行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自然灾害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校外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Ⅰ级)和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Ⅱ级)的处置

3.1.1校应急领导小组

(1)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请求指示和支援。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1.2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启动相应预案。

(2)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学校主要领导、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组成。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原则上在现场工作,要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4)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5)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督导组、预备队。

(6)现场处置组深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救助受伤人员,控制局势。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7)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各级各类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8)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各方面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9)督导组深入相关单位检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信息。

(10)预备队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投入事件处置工作。

3.1.3 各相关单位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2)相关单位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时,应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发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如事发地点在附中、附小、幼儿园,要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3.2较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Ⅲ级)的处置

3.2.1应急领导小组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2.2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进入现场,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局势,并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

(3)现场处置组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控制校园局势,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4)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5)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现场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2.3 各相关单位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2)相关单位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时,应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发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如事发地点在附中、附小、幼儿园,要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3.3一般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Ⅳ级)的处置

3.3.1应急领导小组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报、上报的信息,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3.3.2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进入现场,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局势,并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处置组、宣传信息组。

(3)现场处置组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控制校园局势,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4)宣传信息组负责收集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5)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现场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3.3 各相关单位

5.东港学校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篇五

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〇一五年三月

东港学校

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暴风、暴雨雷电、校内暴力行凶、防震减灾、消防、食品卫生、触电、交通、溺水)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应急组织的职责: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所在地方相关部门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⑴人员组成: 组 长:王青山

成 员:刘世杰 王泽 李小平赵春山 江海 李斌年 注:学校若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要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学校负责人暂时先代理现场救援和指挥的任务,直至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到。学校领导小组要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拔打120 110 119等救援电话,请求救援。

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

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现场行政值班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责任制:

⑴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⑵事故现场指挥,现场行政值班领导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⑶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①暴风、暴风雨、地

震等自然灾害责任人:分管安全的总务主任。②社会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③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④学生群体斗殴、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的教导主任。⑤在突发安全事故中因学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的教导主任。

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交通事故122

三、学校防暴风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暴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若发现有险情预兆,值班人员应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校长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应迅速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四)若建筑物在暴风中发生倾斜、开裂:

1、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4、在安全监察部门或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五)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六)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七)关闭学校内所有的玻璃门窗。

(八)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九)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如校内积水严重或校外汛情严重,应根据情况在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停学疏散师生,并安排好学校保卫工作、留守工作。

五、校园内犯罪分子持械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2、行政值班领导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防震减灾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紧急疏散学生,确保师生安全。

(一)紧急疏散

1、听到警报后(哨子长鸣三声),由班主任(各班也要指定专门学生指挥)组织本班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线路快步、有序地撤离教室到指定集合地点。若在上课时发生地震,谁上课,谁就负责学生的防震工作,并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躲避到安全地方(如课桌底下等),等大震过后,再立即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把学生带到指定的集合点。

2、班级撤离顺序,以小组为单位,小组长负责快速自然形成单列纵队,快速撤离教室(切莫惊慌失措、快速奔跑,造成秩序混乱)。

3、撤离线路及集合地点:要迅速、有秩序的撤离到就近的开阔地带,如马路、操场等,尽量避开大树,防止树枝掉下击伤。

4、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当灾害来临

时,要按照预案安排,沉着、冷静,尽职尽责,作好避震、疏散工作,并按指挥部要求做好防护救助工作;各班学生务必走指定的线路;疏散时不能拥挤,不能等人排队,要自然形成单列纵队,可以用书或书包遮头;不能大声喧哗,要保证有效指挥;学生按要求进入指定区域后,要保持队形的整齐,双手抱头下蹲并由班主任清点人数后报告到总指挥处。

(二)紧急避震

当地震感强烈,来不及疏散时,可采用紧急避震。

1、地震灾害来临时,报警人员要立即报警,警报声为哨子长鸣三声。

2、在室外活动的师生,一定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应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要避开建筑物、树木和电线,并要用双手抱头,防止被砸伤。

3、在教室内上课的师生,应立即就近躲避到桌下或墙角,但不要靠近窗口,身体采用俯卧或下蹲的方式,以保护身体被砸。

4、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异物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也可拿课本、书包等物遮住头部和颈部。卧倒或蹲下时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三)、灾情报告:

速报对象:区、市级地震部门、区教育局、区消防、就近医院 报告内容:震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

七、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

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事故现场。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并切断火区电源,控制火势,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校外路口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八、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并追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师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教育局、乡镇教育机构及卫生防疫站,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伙房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伙房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师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九、触电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一)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二)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

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三)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四)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五)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十、交通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发生事故,带队领导、老师或带车老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及时控制好学生秩序,当班教师立即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到安全地段,并迅速将相关信息详细上报学校,由学校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区交警队。

3、责任老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进行抢救,及时报122、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拉好警戒线,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和处理。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故处理工作。

十一、溺水事件应急程序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江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

2、教学生掌握有关预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3、在汛期或天气炎热的季节,对学生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4、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群防群治。

5、在校期间要做到每天、每节课点名,落实缺席学生去向。

6、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7、及时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8、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9、应急电话:110、119、120。

十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3、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相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要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6、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报告。其次,做好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中小学生因病缺课跟踪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班主任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发现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疫传染病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对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5、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在疫情加重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区教育局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6.总体应急预案 篇六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内容及格式。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字[2005]48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3术语和定义

3.1专项应急预案

指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门针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预案

指依据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专项应急中的某一特定场所、部位、设备单元或系统等所制定的具体应急行动计划。

3.3危险目标

指可能引起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场所、单元或设施。

4编制要求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和本导则,结合实际,编制应急预案。

5编制内容

5.1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

5.2风险分析

5.2.1企业概况

包括企业建设和投产日期、机组台数及容量、地址、组织机构、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发电形式、生产工艺、主设备型式;周边区域的单位、居民、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5.2.2危险目标确定

主要是通过对本企业存在的或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辨识和评价,包括对地理位置、水文、气象、生产情况、设备状况、基础设施、人员分布、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医疗条件以及可能突发的事件种类、后果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危险目标。

可选择的突发事件种类有:

人身伤害;电网事故;全厂停电;水(灰)库险情;火灾;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储油(气)罐区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台风、雪、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恐怖袭击事件和群

体性事件及其他外部突发事件等。

5.2.3风险级别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确定本企业各类风险级别。属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的一般可分为三级,即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属安全生产事故可不分级别。

5.2.4可利用应急资源

(1)确定内、外部可利用的消防、救援设备、设施及人员,包括使用及联络方式;

(2)确定可利用的医疗设备及厂外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包括医疗机构医疗专长、联络方式等。

5.3应急预案体系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说明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应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预案(计划)三个层次。

5.4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5.4.1应急领导小组

(1)明确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企业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

(2)明确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

5.4.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现场指挥部,包括组成人员、指挥负责人及职责。现场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分项指挥、安全环保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和协调人员组成。

(2)专业应急小组,包括组成人员、主要负责人及职责。一般设综合协调组、通信组、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

5.4.3最初应急组织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明确本企业最初应急反应组织,包括最初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

5.5预警和预防机制

5.5.1预警分级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确定本企业的预警状态分级标准。一般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三级。

5.5.2预警行动

明确本企业各级别预警状态的分级响应内容,包括信息判断、预警发布、预警行动。

5.6报警、通报及通信联络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建立报警反应体系,明确报警与接警程序,以流程图表示。主要是指现场目击者、最初应急指挥者、消防、医疗救护、生产运行、应急组织之间的报警反应程序以及必要时向外部应急组织的通报反应流程等。

(2)明确报警方式。主要是指程控电话、市话、手机、ON-CALL等。

(3)明确报警电话。主要是指报警电话的设置、号码的定期公布及变更后的及时更新和重新公布等要求。

(4)明确向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程序。主要是指向集团公司、当地政府进行信息报告的时间、形式、报告人、电话号码、内容要求等。

(5)明确公众紧急告知程序。主要是指向可能受影响的内部员工和外部公众紧急告知的方法、报告人、电话号码、内容要求(如健康危险、自我保护、使用疏散路线和蔽护场所)等。

(6)明确各级应急组织之间的通信联络要求,包括通信频率、联络周期等。

5.7应急处置

5.7.1指挥与控制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接警后,指挥者分析、判断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组织,通报相关信息等程序;

(2)各级应急组织的具体响应方式、方法及要求。

5.7.2最初应急反应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评估,确定最初应急反应的行动原则,包括依据运行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程、规定采取的防止事态发展、扩大的先期处置要求。

5.7.3搜寻与营救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人员清点,包括清点方式、报告要求。

(2)搜寻、营救启动条件,决策程序和搜寻人员联系方式等。

5.7.4疏散与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明确以下内容:

(1)疏散、撤离范围的界定原则;

(2)现场人员撤离、清点的方式及要求;

(3)周边单位、居民疏散条件及通报方式。

5.7.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1)明确应急人员主要防护装备种类、存放地点、数量及管理部门;

(2)明确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3)明确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包括安全防护、预防以及医学监测、消毒、去污等。

5.7.6现场监测与评估

明确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对事故现场(建筑物、构筑物、环境等)进行监测、评估的要求,包括:

(1)现场检测的要求;

(2)现场实时监测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

(3)重新进入现场的条件。

5.7.7现场警戒与保卫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现场警戒、保卫实施程序,包括实施部门、时机、地点、设施等内容。

5.7.8社会力量援助

明确社会力量援助启动的条件、程序和责任部门。

5.7.9新闻发布

明确新闻发布原则、格式和部门,以及审查、发布程序。

5.7.10应急结束

(1)明确应急结束条件;

(2)明确应急结束程序。

5.8后期处置

5.8.1善后处置

明确善后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包括慰问、抚恤、补偿、医治、接待、丧葬等原则规定;

(2)物资和劳务征用、外部应急救援组织等的补助或补偿;

(3)保险索赔;

(4)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的规定;

(5)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规定。

5.8.2事故调查

明确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包括事故调查部门、应搜集的资料等。

5.8.3应急总结

明确应急工作总结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要求。

5.9应急保障

5.9.1制度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责任制,包括应急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规定;

(2)值班制度;

(3)培训与演练制度;

(4)应急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5.9.2通信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包括广播、无(有)线电话、电台、人工等联络方式。

5.9.3应急队伍保障

确定专业应急小组或突击队,包括综合协调、通信、救援、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人员;明确外部互助单位,政府、武警等应急救援力量及联系方式。

5.9.4应急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装备的配备要求,包括主要应急装备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责任部门。

5.9.5应急物资保障

明确应急物资的储备要求,包括主要应急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责任部门。

5.9.6交通运输保障

明确运输车辆及其应急管理要求,确定外部可提供车辆单位。包括备用驾驶员的确定和培训。

5.9.7医疗卫生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专(兼)职急救、卫生防护人员及要求;

(2)药品、器械等储备、使用信息及管理要求;

(3)医疗救治机构的确定及患者转运要求。

5.9.8治安保障

明确治安保卫责任部门、可调用的部门和人力;确定现场的保护、保卫、警戒措施或方案,包括事故(事件)现场、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交通管制及疏导等措施。

5.9.9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准备和行动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监督措施。

5.9.10技术储备与保障

确定可提供技术支持的科研、检测机构及技术专家,包括联系方式;明确与应急有关建(构)筑物、重要设备设施等各类图纸,主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

5.9.11预案保障

确定保障本预案有效实施的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可选下列内容:

(1)《人身伤亡应急预案》;

(2)《黑启动应急预案》;

(3)《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4)《水(灰)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5)《火灾应急预案》;

(6)《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7)《储罐区防爆抢险应急预案》;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9)《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0)《地震应急预案》;

(11)《防汛抗台(洪)应急预案》;

(1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5)其他。

5.9.12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教育。明确宣传教育形式、对象、频次、内容。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报警、接警等常识。

(2)培训。确定培训方式、对象、内容及要求,包括基本培训、专业培训。

(3)演习。明确演习的范围、频次、内容、组织等。

5.9.13监督检查

明确日常和应急状态下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

5.10预案管理

(1)明确应急预案审批和发布程序;

(2)明确应急预案的发放、控制规定,包括预案的受控标识、发放部门、对象、登记、签字、作废等;

(3)明确应急预案评审、更新、备案、宣贯规定。

5.11附录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可选择附上以下内容:

(1)值班联系电话;

(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3)外部咨询、救援单位名录及联系电话;

(4)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5)上级单位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6)本预案涉及的总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图、建(构)筑物结构图、交通示意图、人员疏散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7)其他。

6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应急预案格式和印刷可根据各企业标准化管理格式进行,也可遵循以下格式和要求。

6.1格式

6.1.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颁布号、发布、实施日期。

6.1.2修改履历

6.1.3前言

(1)本预案简要说明;

(2)预案提出部门、归口解释部门、起草部门、主要起草人、初审、会审、审核及批准人名单。

6.1.4目录

6.1.5适用范围

6.1.6编制依据

6.1.7术语和定义(可选)

6.1.8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本导则第5章内容)

6.1.9附加说明(可选)

6.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字体:

标题:20号黑体加粗。

小标题:四号黑体。

正文:四号仿宋体。

序号:四号Arial。

7.城镇供水应急预案的探讨 篇七

1 城镇供水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1.1 影响政治稳定。

城市供水危机, 自然会影响到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国家权力平稳运行, 政治生活和政治关系的相对稳定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1.2 影响经济发展。

城市供水危机, 必然造成部分行业供水量不足, 从而引发城市经济建设的波动, 而又由于城市经济的辐射影响, 进而影响和制约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1.3 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较以往有了质的提高, 人们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 更渴望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而城市供水不足恰恰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 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建立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2.1 维持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2.2 防止城市脏渴危机的有效手段

2.3 对只有单一供水水源的城市建立预案尤其显得重要和迫切

3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实例

集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3.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搞好城区正常安全供水, 确保城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3.2应急内容。本预案是指发生洪水、干旱、水源污染、供水系统损坏等突发事件后的供水专项应急预案。3.3城市概况。地理位置:集安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 在东经126°6′;北纬41°6′, 市区内海拔高在168.4m~762m之间。需供水区域内标高在168.4~202m之间。3.4水源现状:a.通沟河水源。水文情况:通沟河发源于阳岔乡双安村东北, 全长49Km, 流域面积398Km2, 全年平均径流量5.98m3/s, 最大流量820m3/s, 最小流量0.109m3/s。水质达Ⅱ类水体标准, 可做为生活饮用水源。供水现状:通沟河水源始建于1980年, 设计规模0.6万吨/日, 设有常规水处理构筑物。2001年在通沟河原取水泵站上游50米处新建取水泵站一座, 取水能力3.6万吨/日, 2002年投入运行, 原泵站停止使用。2002年新取水泵站投入运行、实行简易供水 (即河水抽上未经净化、加氯消毒直接供入城市管网) 。2003年至2006年陆续建设了净水间、反冲洗泵房、投药间、加氯间等净化系统, 国家批复投资6837万元, 于2006年9月26日净水厂竣工投入运行。从此结束了集安市长达十年雨季吃混水经历, 百姓终于吃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b.鸭绿江水源:水文资料:鸭绿江是中朝两国界河, 云峰电站建成后冬季不结冰, 最大流量10600m3/s, 最小流量2.0m3/s, 平均流量300m3/s, 平时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可做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现状:鸭绿江水源始建于1988年, 设计规模为0.6万吨/日, 采用渗渠取水 (在地下埋带孔的管道, 上面铺砂滤层, 取潜层地下水) , 建集水井一座, 渗渠导水管400米, 于1992年投入运行实行简易供水。由于朝方不定期排放废水, 经省有关部门检测酚超标, 加上我方硼砂厂堆积硼泥污染水源地地下水造成硼超标, 于2002年停止使用。3.5组织机构。a.设立集安市应急供水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供水应急处理全过程的指挥和领导工作。b.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职责:传达和执行指挥部的决定, 负责供水工作中突发性事件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管理;c.办公室下设应急供水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供水应急处理的组织、安排、管理工作。d.应急供水小分队。抢险救灾队: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后的现场抢险、灾情控制、灾情排除、灾后恢复等工作。后勤服务队:负责供水抢险救灾资金组织、物资采购、保管、收发和其它相关服务性工作。专业技术队:负责对水质污染的预测报警、污染程度检测认定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水处理技术方案制定工作;供水管网系统受灾预测报警抢险救灾过程及管网技术处理工作;供水机械设备系统受灾预测、报警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设备维修和应急用电安装工作。3.6应急供水运行。a.防汛应急处理。汛期应急领导小组主动与气象部门、防汛办取得联系, 获取汛情内有关信息, 做好防汛安排。应急措施:7月15日-9月25日是汛期, 先将鸭绿江备用水源设备检修, 循环排出集水井内存水, 使水质达标。整个系统能正常运行。通沟河泵站水位升至7.5米时, 组织小分队成员进行抢险。提闸门泄洪;堵住泵站所有能进入洪水的门, 排风口;两台泵工作, 其余电机及重要设备移出险区, 水厂备足凝雾剂及液氯, 做好水处理。启动备用水源进行应急供水。向水压不足区域送水。b.抗旱应急处理。期应急领导小组主动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 取旱情有关信息做好抗旱安排。应急措施:1月1日至3月1日是枯水期, 这期间首先将鸭绿江备用水源设备检修, 循环排出集水井内存水, 使系统正常运行, 做好江心取水准备。通沟河泵站水位低于4米时, 堵闸门门减少漏水、刨冰增大过水断面, 以增加水量。整个水厂运行不能躲用电峰谷平, 当水位低于2.5米时停泵。当通沟河水源不能满足用水要求时, 启动备用水源。向水压不足区域送水。c.水源污染应急处理。供水水源污染监测及防御措施, 由专业技术队及水厂全体工作人负责监测汇报、防御措施如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 水源二级保护区每半月检查一次, 是否有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如有发现立即制止, 本公司制止不了解的立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化验室每日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 及时上报水厂、领导小组, 水厂针对污染源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领导小组上报办公室、指挥部。化验室每日做好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工作, 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全分析委托防疫站定期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水出厂。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 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 组织人员查明情况。确需停止供水的, 经领导小组批准, 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不能提前通知的, 应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 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报告。应急措施:因动物尸体、粪便、生活垃圾等原因造成的水源轻微污染, 引起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或其他菌群时, 立即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等水处理药剂投放量, 杀灭这些病原菌。水源受到农药、工业废水严重污染而供水企业内部又无法及时控制和排除和情况下, 首先关闭水源总阀门, 立即停止制水和向城市供水。如备用水源水质达标启动备用不源, 并启用用水户自备地下水源进行应急供水。其次按程序逐级上报水污染的详细情况, d.以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供水系统故障应急处理。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测汇报。供水系统中发现供水设施、设备、管网损坏时, 要立即向供水领导小组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应急措施:管网出现爆管时, 立即组织抢险队有关人员前往尽快修复。如果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客服中心口头通知用水户, 做好解释工作, 如果4小时以上无法修复, 要在电视上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区域、抢修措施、恢复供水时间。净化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 及时抢修如果是供水设施出现故障, 一组运行, 一组抢修, 如果是设备故障及时更换备用件。一般供水设施、设备有专人维护管理, 基本不存在问题。

8.中国应急预案框架初现 篇八

从上午10时30分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到12时36分,歹徒被抓,被劫小学生安然无恙,上海警方的高效率博得各界的普遍赞赏。很多人在反思: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地方又会怎样?

一些市民注意到这样的信息:就在上海校园人质事件的当天,在北京,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情况时表示:“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中国已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危机管理机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国政府将逐步能够启动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确保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有关人士同时也指出,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切实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防灾手册发到小区

“虽然人质事件只是个特例,但在此过程中周密布局和联动效应,反映了上海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上海市民防办秘书处的李巍这样评价道。

早在一年多以前,上海市政府就编制完成了《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这是省级政府中,最早编制的应对灾害事故的预案,它共包含25种分预案,分别由25个专门主管部门协作完成,一旦上海城市面临灾害,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防灾减灾的紧急指挥体系将是统一、规范和高效的。

无疑,在安全预警应对机制上,上海先走了一步。在上海,最早的应急预案是从防灾减灾开始着手的。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高汝熹教授是上海最早涉足防灾减灾领域的学者之一。在 2001年的APEC会议之前,高教授就领导了一个科研课题小组,对特大型城市的灾害应急系统的规划提出了一个整体构架,并建议成立上海市城市减灾领导小组,小组由“专业委员会”、“应急指挥中心”、“减灾办公室”和“减灾专家委员会”四个部门组成,其成员由相应的市级领导和专家组成,他们平时加强组织和沟通,做好减灾预案及城市减灾的战略规划,并筹措一定经费,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开展有效的组织指挥工作。

高教授的课题研究尚未完成的时候,“非典”爆发。他说,在非典而前,上海的减灾措施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各地疫情严重的时候,上海这个近2000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始终牢牢控制着疫情的蔓延,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政府公共管理应急体系的功劳。

社会的警觉性较差,市民缺乏自救、救护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也是灾害处理预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上海在这方面可以说非常重视。

刚进入2005年,570万册的“防灾手册”就已经通过社区街道分发到每家每产。记者在居民家中看到,该手册共50000字,内容涉及防火灭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地震、传染病预防等方方面面,甚至还涉及战时防空、防核武器和生化武器。

曾多年在国外生活的市民李明东告诉记者,在国外,这些防灾知识非常普及,上海把防灾手册发到小区,而且内容详细周到,这真的是与国际接轨的好举措。

在上海实施重特大犯罪“不容易”

在上海,对灾害事故紧急预案的完善始终在进行着。高汝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上海市政府在他们科研报告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反恐、车祸事故公共安全等许多新内容。李巍说,正式成文的《上海市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完毕,并已提交上海市政府审议。

2004年9月30日,在历经一年多的准备工作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内容,上海市110紧急联动中心成立,它将 110、119和交巡警指挥中心三个指挥平台合并成一个指挥平台,从而成为应急联动中;b的指挥平台。同时,联动中心还为其他的联动单位预备了指挥席位,以供突发事件发生后联动单位进驻指挥。

目前,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大厅共计85个指挥工位,共有180名接警员分四班轮流负责接听处理。公安、消防、水、电、煤、气等17家单位成为应急联动中心的联动单位,这些联动单位任务明确,都有通则预案和专项预案,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中心可以接受包括英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等8种外语的报警,180名接线员都接受过语言辨别训练。

“应急联动中心启用后的最大不同,就是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局面,提高上海应对城市突发事件的水平。”李巍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拨打110报告有一处水管爆裂,应急联动中心就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通知相关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负责部门、地下建筑管理部门等。”

从警校毕业,有8年从警经验的民警张健东曾处理过无数突发事件,他特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市民发生任何突发事故或其人身、财产处于危险状态,都可以向110联动求救,接警问清情况,会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医疗急救、交警、巡警、消防警同步出发,及时处置。出警时间,中心城区为5—8分钟,次中心和郊区也会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张健东说,犯罪分子在上海实施重特大犯罪是不容易的,在指挥系统的统一协调下,上海对治安实行网格化管理。市民也许不注意,即使是深夜,在你身边几分钟之内一定有110的警车巡逻。

紧急状态法列入中国今年立法计划

1938年10月30日,美国大名鼎鼎的演员兼导演奥森·韦尔斯打断了一次通俗音乐的广播,向纽约市民宣告,“来自于火星的外星人正在包围城市,惟一尚能通行的逃生之路在城市的北部。由于火星人节节逼近,这条路很快也将被封闭。”

广播播出后仅几分钟,公共交通、医院、一些警察局和消防队陷于停滞与瘫痪状态,大约100万纽约人匆忙向城北方向逃去,结果有死有伤,损失惨重。

这次事件除了为传播史留下传播效果论的充分依据外,还为城市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

2004年的年末,一场外星人的传说有了延续的版本,只不过,这次却是真正的灾难。一场突如其来的海啸袭击了印度洋沿岸诸国,死亡人数全面上升,有人说,这是外星人在袭击地球……

不管外星人的版本如何,在日趋复杂多样化的社会生活中,城市变得非常脆弱,种种难以逆料的天灾人祸随时可能发生。构建健全、完善的应急公共援助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

在美国,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恐、反恐应急体系已经构建:在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们专门制定丁一部《应急法案》,以实现“一体化反应”,在日本, GIS(地理信息应急管理体系)技术被广泛利用,以建立起快速反应的减灾系统。

而在中国,《紧急状态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今年4月国务院将首次将该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巍认为,这是从法律层面上对城市应急机制作出肯定,使应急管理有章可循。《紧急状态法》的出台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紧急状态法》是在“紧急状态”下才适用的法律,它意味着在这个特殊环境下,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利益,人民可能承担更多的义务,比如,洪灾面前要求某些地区无条件泄洪,紧急状态时无条件征用私人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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