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2024-09-17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共10篇)

1.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一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2.有关尘埃作文600字 篇二

但是,古人云:“有利必有害”有其实尘埃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坏,它还对人类有利呢!你们不信?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们尘埃的好处。尘埃在吸收太阳部分光线的同时向四周反射光线。阳光经过灰尘的反射,因而变得柔和、温暖。如果没有尘埃,我们就会被这些强烈的紫外线“烤熟”。尘埃容易反射光波较短的青、蓝、紫三色光,而且喜欢吸收光波较长的其它色光。由于下层大气中的灰尘含量较高,我们在地面上看到的天空才是一碧如洗的。如果没有尘埃,我们的天空就不再一碧如洗,而是一片灰蒙蒙。灰尘大多具有吸湿性能,空气中的水蒸气必须依附在灰尘上,才能凝结成小水滴。这样,当空气中的水蒸气达到一定饱和程度时,分散的水汽便依附在灰尘上,最后形成稳定的水滴,可以在空中长时间地飘浮。假如空气中没有灰尘,地面上的万物都将是湿漉漉的,而永无干燥。

尘埃对于雨水的凝结至关重要。如果有了尘埃就没有了雨水的凝结,就没有了雨水,就没了滋润大地的使者。

3.有关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篇三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4.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四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通过土司家傻子少爷的眼睛,讲述了麦其土司家鸦片的种植,贸易的引入,汉人的进驻,解放军的到来,这段交织着血泪的家族史。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剽悍,聪明勇敢,喜欢女人,喜欢战争,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所以被视为下一届麦其土司的继承人;而二少爷是被老麦其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蠢,但很喜欢跟丫环、奴隶们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傻子与大少爷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钱人家的少爷,也许大多都像大少爷一样,没有把仆人当人,呼唤来呼唤去,极少是像傻子一样把奴隶当朋友,因此傻子才能深刻体会到下层人民的辛苦。这个把奴隶当朋友的傻子,他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子少爷”就这样承认称呼了,见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子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可在我看来,此“傻子非傻子”是比整本书的任何人物都要聪明,从浅层面看他能几次机智的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当别家土司种鸦片时,他提出种粮食,使麦其家迅速暴富,从深层面看,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如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利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还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或许让常人很不理解,可每一次的成果都让我们这些自称聪明的人吃惊万分,可能大家觉得傻子就是个“先知”吧!其实我觉得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阿来是西藏人,而西藏自古就信DL,信命,信佛,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并不是说傻子就是“先知”,而是傻子做了顺应自然规律的事。

而整本书中,我觉得最具有个性形象的就是傻子的父亲老麦其土司,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的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麦其土司只知道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变化,因此麦其土司在统治一切,占有一切时,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利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所极力劣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土司也到了消亡的时候。文章以局部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在仇人刀下。当整个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以这个世界就从傻子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5.《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五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民国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耐读是有回头率,耐读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性上面,没有一定思考能力的人是不会反复去咀嚼一本书的。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有知识就是耐读的基础,一本好的读物是要有知识性的,而知识不能赤裸裸的,小说不是教科书,长篇累牍地教人那是圣贤,当然知识也要结合的好,当年我看《大唐双龙传》,不知道谁说里面包含了无限的古典知识,确实如此,不过因为太书面化,或许我知识有限,内很好穿插,看着有不忍卒读的感觉,勉强看了个半,故事没理会了,知识倒是一大堆。这本书写的关于异域的风情,另一个时代的生活以及几个暗权力的争斗,使得这里面充满着读书人需要的营养,当然,里面有按照世俗常说的自然主义描写的梅毒和罂粟,但更多的是来自我们小傻子、书记官和师爷、小叔子的智慧,以及大藏区人民历久以来诗歌的美誉传承。

够主流就是说它已经被拍成了电视剧,这个书的知识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我们藏族人民喜闻乐见的读物就是这种,喜欢看的电影就是他们自己土地上发生的事情,书中抒发的情感是复杂的,那种生活也是最后的,先知最终还是埋葬在前代人报仇的血泊中,高贵的塔娜却依旧在瞭望;不像康定情歌那样纯纯洁洁的抒情,纯粹采民间爱情“风”,这部书是 藏族人民要了解自己的一部“诗经”,风雅颂俱全。

6.《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六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7.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七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8.尘埃落定 读后感(模版) 篇八

这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土司家的兴衰史。从一个傻子——土司二儿子的角度叙述。

这部小说从来没有提过傻子的名字,这让我想到了韩剧“你好,陌生人”一部很温馨的作品,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是泰国人独自到异国旅游,偶遇后一起经历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最后相恋,但一直没有向我们透露他们的真名,他们在剧中向彼此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用了化名。真的就照应了开头的“陌生人”。而这部小说中没有让我们介绍傻子的名字,或者是傻子并非像众人说的真的就是傻子。

在一开始,傻子没有得到太多人的关注。从他嘴里说的,大抵都是傻话,只是成为了人们笑过就无关痛痒的话。但他一直以他清晰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简单而又直击要害。可以说,一个简单句就揭示了一个哲理。

印象挺深刻的一句话就是里面英国来的传教士翁波意西说的: “为什么宗教没能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这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的话,在傻子看来,是一句哲学。他总是比常人能洞察一切,预知未来,但又没有心机,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他的让大家认为不可思议、无礼的言语与动作,却又能显得理所当然。是的,傻子做了傻事,在大家看来是一件常事,“他是傻子嘛!”但当他做了一件还不赖的事,众人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傻子的话也总是幽默的。当他和随从被人挟持时,他说:主子就是主子,尽管被挟持了,下人还在饿肚子的时候,我却还有一大群姑娘围着我。在这个严守等级制度的社会下,确实是如此。

这本书里涉及到爱情的较少,相反,经常谈及欲望,赤裸裸的欲望。傻子的世界里,所描述出来的都是未经包装的,最直接的描述。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到后来,睿智的人都看出了他的聪明,确切的说:有时候是傻子,有时候又好像很聪明。他的父亲开始重用他。这也使得他一向自诩聪明的哥哥饱受打击,当傻子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他一直处于思想的困惑中,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时,却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9.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篇九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 尘埃落定》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10.《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十

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往往不此文来源于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

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

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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