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2024-12-16

教育转变政府职能(共11篇)

1.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篇一

1政校不分导致的政府高等教育管理困境

1.1政府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缺位、越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当前政府的职责并没有真正的落实、细化,政府在高等教育的具体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比较模糊,政府的教育职能涉及了高校的各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高校的自主办学,对高校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政府的这种“越位”现象,既无法满足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对社会教育需求的变化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我国政府教育部门所担当的责任巨大,不仅要对高校开展教育政策,还要对其进行办学方针的引导,甚至逐渐涉及了学科的设置以及假期的安排等具体的事项,对高校教学工作的管理无所不包。正是由于政府的“越位”,导致政府部门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大大损耗,使得重点的工作层面得不到全面的规划和管理,甚至出现了决策的失误、行为的失职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1.2高等院校内部管理行政化严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社会各阶层的人才都产生了极大的需求,由于人才存在缺口,导致教育管理变得复杂,教育部门的权限也不断拓宽。与此同时,高校在政府细致、全方位的掌控之下,逐渐丧失了自主管理权,日益地接受政府的指令,履行本不属于自身的职责,导致高校的行政化越来越严重。当前,我国高校施行的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它虽然提高了教育的分配效率,细化了教育的职责,对高校在教育中所提供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但是在政校分开、政府教育职能不鲜明的情况下,校长责任制逐渐对政府和高校间的附属关系进行深化,政府部门的等级划分逐渐成为了高校体制中的一部分。而且由于校长本身也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使得高等教育在内部管理上无法脱离政府的行政意志,政府实际上对高校仍然实行着严格的行政掌管和控制[1]。1.3高校自治权缺失、创新意愿不足。由于我国传统教育事业形式始终无法突破,且行政化色彩又过于浓厚,逐渐出现了行政权力干预、取代了学术权力的现象,尤其是行政权力不断介入学术事务中,对学术事务的管理进行干预,高校的自主管理权无法得到贯彻和实施,其应用的效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高校扩大了自主办学的权利,但目前,还是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弊端。当前,各大高校的隶属关系不同,管理层次不明晰且程度划分不细致,政府无法采用灵活的方式,对高校的管理过于常规化,高校自身的发展特点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导致高校的发展始终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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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篇二

由于我国宏观就业形势面临经济放缓、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三重压力,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有效用人需求呈下降趋势。据统计, 2013年全国有近700万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而2月初统计的近500家用人单位显示: 2013年的计划招聘岗位较2012年招聘岗位数量下降约为15%。截至9月底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校园招聘岗位、招聘企业仅 为2012年的80%[1]校园招聘需求明显缩水, 传统行业的人才已接近饱和, 而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的人才需求最为迫切。然而, 许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时存在挑剔心理, 对服务销售行业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 造成就业率下降。

1999年开始, 我国开始实施大规模的高校扩招政策[2] , 这也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渐困难的诱因之一。扩招以来, 高校教育也逐渐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 由于名额的增加, 高校录取学生的标准有所下降,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的质量; 其次, 高校的师资力量有限, 师生比小于国家规定标准导致学生受教育的水平下降, 教学质量下滑; 最后, 部分高校教育脱离社会实际, 对人才的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 课程设置不合理, 人才培养方案滞后, 教学内容传统老旧, 缺乏新元素。这些问题的存在, 客观上导致了毕业生就业困难和就业率的下降。

二、高校教育职能转变与就业定位

当前社会充满竞争与变化, “信息化”作为当今时代的代名词, 表明了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是时代特色, 要顺应社会发展, 就必须摈弃陈旧的观念, 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熏陶, 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而学生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最直接的来源就是高校教育, 高校教育职能也应与时俱进, 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从而培养更加适应当前知识经济时代激烈竞争的人才。

随着20世纪90年代“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3] , 高校教育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提高, 逐步衍生出高校教育的三大职能, 即: “培养人才、发展科技以及服务社会[4]”。首先是人才培养方向的转变, 即由简单的传授书面知识转变为培养具有认知能力、勤于做事、有团体意识和能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复合型人才; 其次是科研目的与科研用途的转变, 科研目的由以传统的纯学术研究为目的转变为以获取新知识取得新成果为目的的应用型研究, 科研用途由学术研究转变为直接生产力; 最后是社会服务职能的转变, 社会服务由以间接服务为主转变为直接与间接服务并重的服务职能。高校教育在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同时, 也要辩证地看待三大职能之间的关系。

当今社会不仅注重全面发展, 也注重发展教育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高校学生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能发展目标, 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评估, 正确看待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同时, 高校教师在高等教育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怎样做到合理定位, 怎样让学生在学习中做到合理定位, 以及如何引导学生在后期的职业生涯中选择适合的职业道路, 这是值得教育工作者深思的问题。人们常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是传授知识的源泉。”可见教师是教育力量中最活跃的因素, 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习惯。所以, 高校教育机构对教师的要求不仅是专业知识精湛, 对教学技巧、人品素质、思想觉悟的要求也要达到一定程度。新时期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同, 合理的角色转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应从授业者转变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从传道授业、解惑的知识传授者成为引导、指导、疏导的学习指导者, 从知识的传声筒成为学生创造性潜能的开发者, 不断学习进步, 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大学生就业难已不再是个人问题而逐渐上升为社会问题。是先就业还是先择业? 这是当前毕业生面临的一个较难的选择。大部分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先就业, 先解决生存问题, 并且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 有相对的人脉关系和技能后, 再选择喜欢的职业。大学生是社会大众成员之一, 想要体现自己的价值就得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社会中的各种竞争力。自身综合实力是决定竞争力的关键, 而教育则是培养综合能力的直接途径。在这个过程中, 教育技巧、教育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 应对策略

第一, 在高等教育定位方面, 需探索从“大众化教育”中寻求“精英教育”。 从“精英教育”到“高等教育”也就 意味着教 育界整体 定位发生 转变[5]。大众化教育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标志之一, 大众化教育实现了办学主体多样化, 教育渠道多样化, 构筑了高校自主办学、公平竞争的格局。但随着“大众化” 教育的普及, 由此产生的种种弊端也一一呈现出来。大众教育对高等教育的入学限制放松, 致使高校学生的整体能力下降, 思想意志不够坚定, 大批大学生被大学生活的“糖衣炮弹”所腐蚀, 沉迷于网络游戏等享乐生活中而荒废学业。对此, 高校应多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第二, 高校教育要转变教育模式。“学校为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形成的能够充分发挥人作用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方法、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形式, 是可以作为人们参照物的标准模式[6]。”中国高校的教育模式正在逐渐改变, 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 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时代已逐渐被以学生为主导, 自主学习的模式取代。20世纪中期我国一直沿用传统的教育模式, 授课方式是以教师为主导, 学生被动接受。这种方式忽视了学生的参与, 也抹杀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同时, 评判标准也较为片面, 仅仅以考试分数作为评判学生优劣的依据。但是随着“知 识经济”“ 信息革命”“数字化” “网络化”等一系列时代标签术语的出现, 传统的依靠学习旧有的经验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 高校教育要学会去旧纳新, 在学习教师教授的知识的同时, 也要学会举一反三, 高校学生的考核标准要将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应试教育只能作为基础知识考核的一个标准, 综合指标才能正确评判学生的优劣。

第三, 应提倡社会实践。高校学生应该提早接触社会, 才能了解自身的实力和需求, 以及社会的发展需求, 并且运用所学的知识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 白靖利.2013年就业形势严峻, 700万大军如何突出重围N.新闻晨报, 2013-05-21.

[2] 李艳.我国高校扩招政策的效应分析J.华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1) .

[3] 梁立明.借鉴科学计量学研究成果, 丰富科学技术观教学内容J.自然辩证法研究, 1993 (S1) .

[4] 6冯华.试论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J.学术论坛, 2001 (3) .

3.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教育管理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逐步理顺,但政府管理教育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还不充分。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必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加快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管理方式为前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主动开拓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3.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统一。依法明晰政府、学校、社会权责边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教育治理结构。

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和先行先试相促进,解决当前问题和着眼长远相衔接,加强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放管结合。既要解决政府越权越位问题,把该放的权坚决下放,又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逐项查看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把该管的管住管好。

坚持有序推进。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教情,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实际,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提高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

二、推进依法行政,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4.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以下简称“三评一查”),大幅减少总量。确需开展的“三评一查”事项,要在年初编制目录并进行公示。各地应结合实际,提出“三评一查”的缩减比例。探索开展“三评一查”归口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明确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政府不得法外设定管理教育的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学校、教师、学生等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5.推行清单管理方式。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要尽量缩减负面清单事项的范围,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6.加快国家教育基本标准建设。系统梳理我国教育标准建设情况,出台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规范标准发布程序,出台国家教育标准审定办法,健全教育标准制定和审查机制,提高教育标准的权威性、适切性,形成具有国际视野、富有中国特色的分层、分类教育标准体系。

7.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其他各类教育智库的作用,完善教育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网络平台听取意见等方式,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对重大教育决策的意见建议。加快建设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参与教育决策等提供全面、权威的数据支撑。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8.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执法体系,规范教育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学校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高校和中小学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9.加强和完善政府服务机制。科学编制教育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完善规划的实施机制,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和约束力。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规定,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在决策咨询、学校管理、提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位、师资培训、特殊人群服务、教育质量和办学绩效评价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进一步激发出来,形成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10.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重点针对履行职责、行政效率、行政效益、行政成本等开展评估,评估的标准、指标、过程和结果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在做好内部评估的同时,要主动委托第三方开展全面、深入、客观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教育职责的、超越或者滥用教育行政职权的、违反法定教育行政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政府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政校分开,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11.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更加注重以法治方式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进一步研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政府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通过章程制定,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机制;通过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教改办〔2014〕2号)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新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高校领导任职期间要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深化高校职员制度改革,加快职业发展、工资待遇等配套政策建设,鼓励行政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现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

12.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同一学区内的中小学,可以制定联合章程。学校要以章程为统领,理顺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13.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在公办高等学校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中小学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对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等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民主决策程序。高等学校要加强学术组织建设,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相对独立行使。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发挥好理事会在决策咨询和社会合作中的积极作用。中小学要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14.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鼓励高校面向社会办学,建立健全協同创新和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学校之间、学校和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协同育人。深化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争取行业企业在专业设置、教学指导、提供实习岗位、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建立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学校应当积极有序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体育文化设施。

15.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办学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收支、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安排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学校配置资源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订具体实施规则,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四、推进依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

16.推动学校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引导和支持学校切实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认真开展自评,形成和强化办学特色。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教育基本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确立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对照人才培养要求,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质量、师资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等监测评估,开展对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等的满意度调查,努力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17.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加强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力量,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实行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18.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大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整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制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的资质认证标准。引入市场机制,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保证教育评价服务的质量和效益。重视扩大科技、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教育评价的参与。重视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项目。

19.切实保证教育评价质量。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健全多元化评价标准,积极采用现代化评价方法和技术,保证教育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独立性,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导向和激励作用。政府对所委托的教育评价,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质量监控。评价机构要将评价的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对象和样本选择、数据来源及计算、结果分析等向评价委托方(包括政府、学校)和评价对象反馈,逐步做到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的监督和质询。鼓励成立教育评价的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评价机构的资格准入、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对于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纪的评价机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20.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和学校对评价意见的反应机制,对评价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探索实施学校绩效评估制度,结合对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建立与学校办学定位、目标、责任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的努力程度和进步情况,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个性发展。探索建立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评价结果信息,扩大评价结果运用范围,将其作为资源配置、干部考核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1.确保任务落实。各地要把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任务和有效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检查监督。对改革涉及的重要问题、重点环节和重大举措,要密切跟踪指导,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政府职能转变 篇四

首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还不完善。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这些问题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其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在维护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5.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综 篇五

关键词: 政府职能转变 电子政务 综述

一、转变政府职能的必要性

(一)入世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要求

加入WTO,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1、解决制约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利益障碍。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就要有效发挥市场竞争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经济要素充分流动的条件,加快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式。

2、建立适应入世后开放经济下的宏观调控体系。入世后,不仅国内经济的不稳定性因素增多,而且外来不可预见性因素及影响也会增大,这些问题依靠市场内在调节机制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靠政府的宏观预测和政策加以调节。如何适应入世后开放经济的新形势,加强宏观预测和调控,是一个新的挑战。目前中国许多的宏观调控政策还依赖于行政性手段,宏观调控的市场基础还没有真正形成。

3、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服务的基本职能。长期以来,由于实施“经济”战略,对经济建设的直接投资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也服从于这个大局。入世后,政府投入的重点是社会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4、建立市场经济规则和秩序。发达的市场经济首先是市场规则管理严密,市场有序,法治环境完善以及各项政策透明有效的经济,因此,政府职能要转向研究制定和严格执行市场规则、健全法治,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和企业活动。

5、解决好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外部性问题。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外部性问题,既是无法用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的问题,也是市场交易双方不考虑的问题,因为受损害和付出代价的是第三方,是公众和全社会。因此,政府要担当起这个责任。入世后,如何制定规则和立法,解决国内生产、境外投资和贸易增长所带来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制定并严格执行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标准,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二)转变政府职能是21世纪经济腾飞的战略保证。

1、根本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关键任务。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最重要就是要解决如何使市场替代政府逐步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促使政企分开。

2、根本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体制条件。新世纪的前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十五”《建议》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十五”期间要以发展为主题,坚持有的政府行为,如大量的行政审批、搞行业垄断、计划投资和政企不分等,对我国的进一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消除影响生产发展的体制障碍,促进经济发展,则是关键的关键。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更是一项迫切任务。因为转变政府职能是当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深层次矛盾,为各种体制性障碍之首。只有抓住了这一主要矛盾,其他矛盾才能迎刃而解。

3、根本转变政府职能是有效防止和纠正“政府失灵”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也可能会出现“政府失灵”。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市场失灵”有可能通过政府来弥补和纠正。从某种意义上说,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弥补和纠正市场缺陷,做市场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而“政府失灵”,则很难由市场来纠正和弥补,必须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来纠正。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迫切要求。

1、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体制改革的一项关键任务。改革就是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当前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是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体制的完善主要又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竞争的主体。另一方面是政府职能转变。这里所说的政府职能主要是指政府经济职能,也就是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的功能和手段。

2、政府职能转变是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这就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变到抓协调服务、加强宏观管理和优化环境上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新型管理体制。尤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突出政府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本职能,不断开创政府工作的新局面。

3、政府职能转变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新世纪的前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而政府如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则是关键的关键。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更是一项迫切任务。如果政府职能仍然保持传统的那套做法,大事小事都由政府包揽,政府说了算,体制障碍就难以消除,公平竞争、规范化的市场体系就难于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就势必会受到严重阻碍。

(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质。

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质是:制度创新,制度竞争。创新应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要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是国家政权机关,它对市场职能是进行宏观调控,利用的是经济手段,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等,通过这些政策来调控市场。市场是配制各种生产资源的一种基本形式,各种生产要素都要通过市场来控制。

第二,要解决政策和企业的关系。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国企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政企关系而展开的,因此政企关系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和主线,成为入世后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自我决策。所以对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不能枉加干预。企业是按照市场变化来进行运作,而不是根据政府的指令来进行运作。

二、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进展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进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职能在很大程度得到转变,企业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国务院机构改期中调整和减少了专业经济部门,省级政府不再保留工业、商业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使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法人实体;国家从建立大型国有企业的稽查特派员制度到监事会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政企分开;解除了中央党政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在人才物方面彻底脱钩;行政性公司改为经济实体。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向企业、向社会和下级组织下放的职权约200多项;市县乡机构改革开始积极稳妥推进。

第二,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得到加强。通过职能调整,将综合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加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改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手段,集中力量抓好宏观规划、政府指导、执法监督、组织协调,以及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第三,政府的行政审批有所减少,管理方式有所改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通过“三定”重新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把属于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职能,交给了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该由地方办的事情交给了地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许多地方都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新切入点,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大力减少审批事项。

第四,进一步合理划分了政府事权和部门职责。首先根据各级政府的行政地位和功能特点,合理划分上下级政府的事权,充分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明确界定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相互关系,避免职责交叉,完善了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这次国务院对各部门的职能,作了明确规定,涉及相互之间的职责调整有100多项,解决了一批长期关系不顺的问题。

三,政府职能未根本转变及原因

(一)政府职能未根本转变

从总体上说,政府职能仍未从根本上实现转变而不能适应WTO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习惯于过去那种自上而下的“指挥式”行政管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结构网络化和经济发展国际化的需要。

第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对公平制度的供给还不充分,如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公平竞争的法律体系,缺少《反补贴法》、《反倾销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等。

第三,在投资领域对非公有经济还有一些限制,不利于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

第四,政府行政垄断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行政审批制度较多。

第五,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出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对企业进行不适当的行政干预,角色“越位”和“错位”现象并存。

(二)政府职能未根本转变的原因。

政府职能未实现根本转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深层次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政府职能未实现根本转变,与政府行政主导人及管理制度有很大关系。凭这种所谓的政绩,就可以得到职位的升迁。这种由上级主管赞扬干部的行政主导型的干部人事制度,内在地制约着政府的行为,使一些政府官员不愿放弃对企业的权力。

2.部门权力与利益挂钩,利益驱动作怪。这几年,有这样一种说法: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利益法制化。这便成了政府职能未根本转变重要原因。

3.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的惯性很大。政府习惯于把企业当作行政附属物,习惯于发号施令和通过审批等行政手段管理企业。这种长期形成的习惯性做法,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意志,企业的关停并转,不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结果,而是政府意志的结果。

4。政府职能的转变,还受到现有的财政体制,特别是财政支付制度的制约。目前现实的财政支付制度很难保证政府部门有效地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活动,政府部门利用现有的权力,通过合法或不合法的方式干预企业,在企业中寻找到一块利益,也就有了客观上的必然性。财政支付体制本身具有 的缺陷,也给政府职能的转变带来不利因素。

5.不完善、不健全的市场组织规则,也限制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把不宜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一部分还给企业,一部分交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进入WTO,对我国行业协会一类的自律性中介组织的要求大大提高了。但从目前情况看,中介组织存在两个主要问题。第一,行业协会发育不健全,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广。第二,许多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由原来的政府机构派生出来的,管理体制、组织方式、运行机制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6.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也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约束,一是制度约束,二是法律约束。在计划经济时期,权大于法,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很容易遭到权力的践踏。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真正能有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还很少,这是导致政府行为不规范,随意干预企业,甚至瞎指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不仅要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也要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参考文献:

6.壶关县政府职能转变 篇六

--------以壶关县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为例

内容摘要:壶关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模式强力推进,探索出了一条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依靠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伴随着新的农业发展之路,政府职能转变是重要的条件,然而在政府职能转换中表现出一些突出的问题,本文试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字:“一县一业”现代农业模式政府职能转变

一、政府职能的理论概述

1、政府职能的定义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行政职能的转变源自于其所具有的特点:

(1)执行性。从执行与立法的关系看,行政职能是执行性职能。它的形式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与其它非国家活动的管理相比,它有明显的代表国家意志的权威性。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必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多样性。行政管理范围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因而行政管理职能是多种多样的。性质上可以分为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范围上可分为对外和对内职能;具体领域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基本职能;运行过程可分为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管理层次上又有高、中、低层次行政职能之别等。

(3)动态性。行政职能随着国家社会及行政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发生变迁,行政职能范围、内容、主次关系、作用、对象等也必然发生变化。因此,适应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和转变行政职能,是搞好行政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2、政府职能的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对于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的阐释和理解,可以追述到16世纪、17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这种学说认为政府是人们让渡的权利所组成的,人们让渡这些权利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所以政府在实施职能的时候就应该是有限的,而不应该是无限的。当时重要的代表人物洛克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政府除了保护财产之外,没有其他目的”,除此之外,政府什么都不用管。以魁奈为代表的中农主义经济学派则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能够更有销地实现财富的增长。

第二阶段: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最早由16世纪、17世纪的重商主义者提出。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论的一个基本信念是:政府经济职能是全面的,不仅市场失败的方面要求政府干预而且市场成功的地方也要求政府保护。凯恩斯指出,由于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受到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偏好”和“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纯粹依靠市场调节的资本主义不可能导致社会供求的均衡,从而引发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经济危机也就由此产生。他认为,只有通过政府明智、积极的政策,把自由放任的自动平衡,改造成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的移动平衡,使资本主义成为“可调节的”资本主义,这样才能避免经济危机;实行“国家调节”,是现行的经济形态免于全面毁灭的唯一的切实途径。

第三阶段:有效干预政府职能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自由主义和干预主义的争论比较激烈,对社会的发展都产生着实质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学者认识到政府和市场在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中应该是有有选择的干预,其中,科斯的产权理论和布凯南的公共

选择理论为代表。科斯在他的产权理论中提出,只要产权明确界定,最优的交易总能产生最优的结果。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据此,科斯认为在产权明确界定的领域,市场能够使产权得到最优配置,而无需政府去插手。政府的职能在于一方面去维护明晰的产权,另一方面则是去干预产权不易定界或市场自身定界不清的经济领域,已尽可能地减少交易费用。

从自由主义、干预主义、有效干预主义三种理论对政府职能的阐释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职能的定位和作用发挥范围一直处在一种摇摆的状态上,并且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这些理论的背后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西方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有赖于自由发展的,所以无论这时期怎么注重政府职能的确定和发挥,都不可能像以前苏联采取的计划经济一样,特别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充满着自由的要素。那么作为政府职能,主要是在哪个领域进行作用调整的?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状况开看,是公共服务领域。可以说对于政府公共服务定位直接反映这对政府职能的理解。

二、壶关县政府治理现状研究

1、壶关县政府治理模式

壶关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壶关之北有百谷山(今叫老顶山),南有双龙山,两山夹峙,中间空断,山形似壶,且以壶口为关,故名壶关。全县财政收入以工农业为主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950年为1181.72万元,1979年为4335.12万元。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建立,市场主体逐渐多元化,在工业化的浪潮中国营企业逐渐起到过支撑经济增长的作用,198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0907万元。全县国营企业主要由煤炭、陶瓷、建材、农机、修配、冶炼、电力、机械、印刷等;二轻企业主要有水泥、化工、缝纫、配件、服装、鞋帽等。主要产品有原煤(年产53.12万吨)、块炭(年产5.3万吨)、精矿粉(年产6.01万吨)、水泥(年产7.57万吨)、雷管(年产1800万发)、电石(年产4326吨)、陶瓷(年产1057万件)、6FC—380粉碎机(年产1907台)、机制锨(年产52.6万张),石料(年产12214立方)、缝纫机架(年产10.56万套)。6FC-308型粉碎机曾获得优秀称号,日用陶瓷和机制锨为出口创汇产品。近几年来,逐步形成了钢铁冶炼基地建设;民爆化工基地建设;旅游品牌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新建和扩建了肉制品加工、奶制品生产、食用菌生产、玉米深加工、陈醋加工、旱地西红柿加工、石雕生产、刺绣生产、小杂粮加工、脱水果蔬脆片、蜂产品系列健康饮料、林下经济养殖、豆制品加工等14个项目建设。

2011年,壶关县的“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模式强力推进,探索出了一条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依靠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所谓的“业”即当地的笼统企业,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用工业化的理念推动农业发展,用科技的手段增加农业综合效益,用现代化的生产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所谓的“品”即以蔬菜、食用菌、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杂粮、民间工艺、中药材、乡村旅游、干鲜果、商贸流通等为本村的主要产品引导农民致富。对于推动经济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治理模式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模式是绿色的,壶关是山区县、老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该县虽然没有丰富的地下矿产资源,但通过广大干部群众30多年坚持不懈的植绿播绿,壶关现已拥有了103万亩绿色“森林银行”。绿色已成为全县人民的骄傲,成为壶关一张靓丽的名片。通过“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是在保护环境、发展农业的基础上的创新,是绿色创业,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意义。三次产业比例由“十五”末的7.1:66.2:26.7调整为8:58:34,三产比重进一步提高。在第一产业比例下降的同时,提高第一产业的质量是可行的。“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是探索出了一条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依靠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是可行的。

国家主席胡锦涛于2006年19日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宣布中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目标: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建立创新型国家,就

要把科技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国际学术界把这一类型国家成为创新型国家。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和若干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健全法律法规,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有效模式。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向消费模式“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模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具体实际的结合,又是必要的。

三、治理创新模式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1、水利等配套基础设施不足,政府职能“缺位”

伴随着钢铁冶炼基地建设、民爆化工基地建设、石料建材基地建设,晋庄、店上、百尺、五龙山等乡镇的生产项目初具规模。基础设施也有了很大的跟进,但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按照“公司+基地+农户”、产供销一条龙模式,涉及到更多的乡镇,尤其在偏僻的乡镇中,由于自然地理因素,以及以往财政方面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欠账太多。这与新型的“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存在不配套,也成了这一模式的“瓶颈”。

2、农民缺乏必要的知识,政府职能“空位”

蔬菜、食用菌等都是新型的产品,与以往的玉米、小麦的种植相比,这一块需要的知识新,长期以来,已经形成“靠天吃饭”的思想过多的依赖于气候条件来取得收成,而蔬菜、食用菌等对于温度、光线、水分等的要求要比以往的农产品高,农民缺乏必要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又成为模式能否为农民带来真正福音的关键因素。“知识就是生产力”,利用本村新的主要产品引导农民致富需要以知识作为后盾。

3、创新模式缺乏“根本的动力”,政府职能“错位”

全县辖城关、店上、百尺、树掌、晋庄5个镇;集店、辛村、东崇贤、五龙山、西川底、固村、黄家川、黄山、东柏林、常行、东井岭、石坡、石河沐、桥上、鹅屋15个乡,共20个乡镇,388个行政村,988个自然村。其中在城关、集店等距城市近的乡镇,能了解到“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方式与途径,农民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而在鹅屋、树掌等农民的信息闭塞,甚至村组织也没有认识到这一方展模式的涵义。缺乏模式所必要的“根本动力。

四、完善模式创新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

1、完善基础设施投入,平衡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

太行山主脉行头岭,把全县分为东西两个水系,流入卫河的有沾水,为清水河;流入漳河的有陶清河、石子河,为干河床。境内大小山头150个,深浅沟壑3368条,平均海拔1252.5米,最高点为石坡乡大虎岭1822米,最低点为桥上乡东川底村486米。境内疏忽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际变化颇大,四季差异明显。年平均日照时数2602小时,日照率59﹪,年平均温度8.8℃,极端最高温度在37℃以上,极端最低气温在24℃左右,无霜期随地势变化,年平均降雨量600毫米左右,全年七、八、九三个月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春季雨量最少,故有“十年九春旱”之说。

壶关又是一个以农为主的县,主要农作物有玉米、谷子,其次有小麦、高粱、豆类、黍类等,经济作物有油料、山药旦、蔬菜、麻皮、药材等。太行山脊从县境中间由北向南贯穿;西北较缓,间有平川,东南陡峭,悬崖绝壁,是一个典型的石质山区县。地质类型以石灰岩地质结构为主,有300米至700米属漏水层,这是造成“干壶”的地理因素;石质山岭

之间插花分布着黄土丘陵、冲积河谷、阶地和山间平川。因特殊的地质造成的干旱现象与壶关县的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造成必须重视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投入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是必要的。

2、加强农业科技知识普及,解决职能转变相关“瓶颈”

在离壶关县城不远的小山南村,一座座连片的大棚排列得整整齐齐,蔚为壮观,大棚里的工人正在精心采摘已经长成的秀珍菇、鸡腿菇……这是壶关县农业龙头企业紫团饮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千棚十区”食用菌产业园项目。现在,壶关县像紫团饮业公司这样的农业龙头企业已有20余家,农户公司150余家。其中,郭氏羊汤系列产品、辛寨陈醋、紫团牌旱地西红柿、九牛寨乳业系列产品、紫团食用菌、晋庄小杂粮等特色农业产品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典型先导、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三轮驱动”促发展。

食用菌、小杂粮、山药蛋的土特产已经成为壶关的主导特色产业。在产业化生产下,如何保障农民利益,以及如何推广农业科技知识,使农民能够掌握新引进的农产品的具体生长和管理需要有专业的农业科技普查队伍深入到产品种植村中进行技术宣传与指导。

3、培育自下而上的推动力,形成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网”

自助(Self-help)安置起源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则起源于60年代,后由于世界银行的肯定和参与,使其成为一种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世界性计划[9,10]。自助是一种与其它建设系统不同的建设方式。在自助的形式下广大农村个人和家庭必须通过自财政、自劳动和自管理等等参与住房建设过程,这可能是完全自发的、也可以由机构组织发起的。核心是期望通过资主机制来达到启动自下而上的推动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

“壶关县初步形成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小杂粮种植等特色板块,11个类型112个“一村一品”特色村。“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正成为壶关人民走向小康的有力支撑。为了把食用菌、大棚蔬菜、小杂粮等做成一大品牌,壶关县在大力推广种植面积的同时,还应让农民了解与参与到其中的建设中来,让农民能从初衷上升到动力。利用信息和技术,给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做包装,走进大市场,做成大产业等各个环节添谋添智。利用自助机制,乡镇成立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专门负责收购销售农产品。

参考文献:

1.曹现强著,《当代英国公共服务改革研究》,(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

2.王小林著,《结构转型中的农村公共服务与公共财政政策》,(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年

7.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篇七

一、禁止公立高中开设复读班的政策缺陷

1、禁止所有公立高中开设复读班并未充分考虑到复读生的利益

教育部禁止所有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 出发点是为了节约国家资源, 这点无可厚非。但是禁止所有公立高中开设复读班, 无疑于将庞大数量的复读学子推向私立教育和社会教育机构。公立高中和私立教育机构相比, 孰优孰劣, 不需我多作阐述, 在当前我国私立教育发展还不成熟的情况下, 教育部的这项措施是否考虑到了复读生的利益, 我不敢苟同。

2、禁止所有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并不是对资源的最优利用方式

公立高中开设复读班后, 学生的就学环境的确会受到影响, 复读生会占用以教室和教师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资源, 如果学校的资源无法接收复读生或只能接受少数复读生, 仅仅冲着开设复读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无视自己的能力限制大规模开设复读班, 必然会在教学质量上打折扣。从这方面来看, 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的确对公共资源进行了占用。但是未必所有的公立高中都处于资源使用最大化状态, 如果部分公立高中可以为复读生提供教育资源, 却被教育部这一刀切的禁令所阻止, 那么这难道不也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吗?!

3、禁止所有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并不能体现教育公平

复读生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当前中国教育体制下的衍生品, 而不是产生问题的根本, 那么又怎能仅仅以禁止开设复读班来体现教育公平?高考落榜的学生失去了在公办学校复读的机会这难道就是教育公平吗?教育部门单靠一纸禁令遏制一再升温的复读热潮无异于扬汤止沸, 离本来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只会越来越远而已。与其一刀切的禁止政策, 为何不考虑用规范公办高中复读班的方式来引导一些资源充足的公立高中吸纳部分复读生呢?就像前文所说, 不是所有公立公众都存在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 那完全可以根据公办高中的资源使用情况, 来决定它能否接纳以及接纳多少复读生, 同时规范收费, 做到既不让复读生多支出, 又尽量保证学校没有超负荷运行, 这样才更能体现教育的公平。

4、禁止所有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忽视了农村学子以及贫困生的利益

在我国, 高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我国广大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出路。公办学校的最大优点是学费便宜, 而这正是农村穷孩子最需要的。禁止所有公办高中开设复读班, 农村复读学子被推向了收费较高的民办教育机构, 可以说, 广大农村低收入家庭是根本没有能力把孩子送到这一类学校去复读的。因此这一政策无异于断绝了农村落榜学子的大学梦!

禁止所有公立高中开设复读班, 究其根本, 还是因为国家在教育上的公共资源不足、教育经费紧缺而致。“现在各国普遍存在教育经费严重不足问题, 其主要原因并不是政府对教育重视不够或投入太少。各国政府对教育的作用应该都是十分清楚的, 问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求政府每年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 而不考本国国情, 显然是非常不现实的。”[1]那么在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 政府应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当前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瓶颈。

二、完善基础教育改革中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功成曾说到:“面对教育需求的持续扩张和国民不同的教育需求, 有必要走官民结合的发展道路。在这方面, 政府不仅应当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而且有必要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来调动民间、社会与企业参与教育事业。”[2]政府作为教育改革的主体, 要处理好自身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做好自身职能的转变, 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利益, 使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在不改变教育产权的前提下, 引用市场机制, 利用市场资本和社会力量办学, 探索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办学方式, 走官民结合的办学之路。

1、从垄断性的全方位管理职能到合理授权的宏观性治理职能转变

“长期以来, 政府因其在教育投资领域的主体地位, 对教育进行垄断性的全方位管理, 不仅造成管理效率地下, 阻碍教育的发展, 同时还助长了教育腐败, 形成了教育官僚主义”[3]。在实行以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办学的基础教育改革中, 政府应合理授权, 下放权力, 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时候, 政府要进行宏观的路线引导, 实现从全方位管理到宏观性治理职能的转变。

2、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资本准入与退出机制

改变教育投资主体单一化、引入市场资本和社会力量的同时, 政府应及时进行制度建设, 对市场资本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行明确公正透明的规范, 保证优质的市场资本的进入, 避免劣质市场资本的盲目竞争;同时对市场资本退出机制进行透明化公示, 维护市场主体的利益。

3、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利润分配规范

在引入市场资本办学后, 政府依然是教育投资的最大主体, 只是适当引入了市场资本, 那么在收费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同时对于教育利润也要进行合理公正透明的规范, 这对于保护教育投资主体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公共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与政府的管理相比, “市场最大的优势恰恰就在于它具有高效、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 使教育领域内形成竞争态势, 提高教育的效率和效益。”[4]所以在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办学后, 政府应该允许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从而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及提升竞争力。

5、构建公平的竞争平台这两条措施来提升教育质量

师资队伍的能力与素质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 对于基础教育而言, 我国许多地区仍存在师资队伍不稳定以及教学水平不达标的现状, 需要政府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与引导;构建公平的竞争平台是在当前教育经费分配不合理的背景下所凸显的一个问题, 重点与非重点、市重点与省重点等一系列分类同时也代表着教育资源所投入的不同, 若要提升我国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必须要打破这种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现状, 构建公平的竞争平台, 实现共同发展。

6、强化义务教育的福利性

在允许市场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后, 市场机制能够提供大量的教育经费, 缓解政府投资的压力。此时政府应合理调整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方向, 完善义务教育, 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资比重, 特别是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要适度增加, 缩小义务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 维护教育公平。

国家强盛, 科技为本;科技发展, 教育为本。教育对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基础教育又是整个教育体系的根基。当前我国的教育面临着诸多瓶颈, 所面临的挑战与难题很多, 迫切需要政府通过调整发展思路、深化体制改革来应对。能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官民结合的办学道路需要政府给予重视, 同时切实做好自身职能的转变也在整个改革中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济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8:269。

[2]郑功成:《从福利教育走向混合型的多元教育体系——中国的教育福利与人力资本投资》,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04, 05:1-8。

[3]龙献忠:《高等学校组织结构分析及改革研究中括号》,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4, 1。

8.教育转变政府职能 篇八

政府要从“投资型”

转向“公共服务型”

转变政府职能是实现这一系列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简言之,政府要从“投资型”政府,转型成为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政府税收也要更多地向公用事业项目倾斜。

梳理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承担的角色就是生产组织者,所有政策都是围绕保护生产者权益这一核心制定的。在金融体制开始改革之后,原先单纯的产品生产逐渐向市场导向过渡,但在以市场为目标的资本流动中,进入中国的外商投资资本密度实际小于中国本土企业的资本密度——因为银行信贷政策的限制,中国国内储蓄账户尚有大量资金无法通过投资途径消化,中国本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大量流入的外资做的其实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事,并非“资本密集型”产业。

再看国内资本市场结构。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银行大约在120家左右,中小规模的银行几乎是空白,但美国全国就有银行8000多家。尽管金融危机的确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沉重打击,但必须承认,美国金融工业的发达程度以及它与实体经济的相互依存,推动了美国经济的高速运转。同样,国内股市发展至今,很大程度上都是投机者的乐园,并未实现资本市场设立之初“通过金融市场让全民分享社会财富”的目标。

因此,加快中国经济转型,需要进一步深化以市场化为方向的要素市场改革,比如油价、电价、水价等。这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带动国内消费的必然之举,也就是政府从生产型、投资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热钱流入无法避免

在全球一片赤字和衰退的阴影中,中国经济率先走出下降通道,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这和我们从中央到地方高达几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有密切关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太快走出危机其实也是一个问题,它说明我们的政府过于强大,参与经济生活过深,它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需要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周期里观察。

2010年的任务是从货币入手,把货币发行降下来,地方政府要大力控制信贷规模。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就是明确信号之一。此外,还要建立更灵活的汇率机制,降低国际热钱的人民币升值预期。

热钱流入新兴经济体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长期现象,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的前景对资本有天然的吸引力。中长期来看,一个经济体发展,其价格水平必然也会随之提高,货币升值是必然的。

中国资本国际化面临挑战

此次危机之后,曾出现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质疑。但目前看,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无大碍。

中国经常项目盈余顺差连年增长,并且绝对数额也相当可观。但是,中国的居民储蓄不是盈余增长的关键性因素,企业和政府储蓄的增长才是关键。

必须有效地利用这些储蓄,“改变政府职能”。现在的政府在很多层面都承担了企业的角色:计划、决策、投资、生产,其收入占到了GDP的24%,其中一半用于投资。但在公共服务、公共政策方面其实还有很多可以做。这对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都是必须之举。

其实,中国企业已经开始进行国际投资,比如在拉美和非洲建厂。这对中国、被投资国、投资企业都是好事。中国的投资可以提升当地的收入水平,这样他们对中国产品的消费能力就会提高;商业界的国际投资也是降低国家美元储备的一个途径。

现在,最大的挑战就是,中国的人才资本发展和经济发展速度不匹配,没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人才从事海外投资,并确保这些投资都可以赚钱。在这个课题上,政府和私营经济的互动与协作有助于中国资本国际化。

人民币升值

不能真正解决美国问题

危机之前,人民币升值就是中美关系的核心话题之一,危机之后,美国国内的现实压力使得敦促人民币升值成为美国政府的一项要务,当然,它也是美国唯一可以要求中国做的事。但人民币升值并不能真正解决美国的问题,日元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1985年9月的《广场协议》之后,日元升值,从220日元/美元一度升至1990年代初期最高的80日元/美元。升值之后的短期内,美国经常项目赤字下降、日本贸易盈余也下降,但美国出口贸易并未增长。进入上世纪90年代,美国经常账户赤字持续增加,但经济增长速度很快,所以没有成为一个问题。这就说明,外币升值与否,并不或者并不完全是解决美国国内问题的根源。

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是美国的1/14,以此计算,人民币该升值多少才可以达到美国“缩小人力成本差距”的标准?日本在《广场协议》之后不久即进入“失去的十年”,尽管日元升值并不是日本形成资产泡沫、进而泡沫破裂的唯一原因,但当是中国的前车之鉴。

9.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篇九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的内容,具体内容:一、有关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概念 1.政府职能的含义对政府职能的含义,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政府职能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看,对政府职能的含义,可以进行如下理解:所谓...一、有关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概念

1.政府职能的含义

对政府职能的含义,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政府职能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看,对政府职能的含义,可以进行如下理解:所谓政府职能,就是指政府作为主要的行政机关,凭借一定的手段所要履行的一些基本的职能,它的客体是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的管理。这些职能的正确全面履行对政府部门是极大的考验。

2.政府职能转变的含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使得中国面貌焕然一新。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又进行了一次翻天覆地的改革,在这 35 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发生的变化是巨大的,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政府的职能也有其不同的重点、内容、范围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我国一大客观规律,当然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也是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受我国经济条件的影响。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为了适应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政府职能在职能重心、社会管理职能的性质、内容和改造

职能的方式上的转变。在当前,我国面临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可以说是,正处于改革开放 35 年来最艰难的时刻,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走出这个深水区,需要所有人齐心协力,一起想办法。

3.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行政体制的改革,主要包括,职能的改革,机构的改革,人事的改革,还有法律。其中职能的改革主要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的改革主要有横向和纵向的改革,人事改革主要是人员的变化,人员职位的调整等,法律主要是指要依法行政。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行政体制改革首当其冲是转变政府职能,只有职能变了,行政体制改革其它三方面才要做出同时的调整。当然了,单注重改一方面,行政体制改革也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

二、新视角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要想更好地发挥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就必须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必须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主要从政府官员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贪权意识显著存在。我们知道政府职能转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不是三天五天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行政审批是一项主要的内容。在审批过程中,有些领导就不愿意把权力下放给下属,不愿意减少审批过程,只想紧紧握住手中的权力,这严重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2.从政府本身的职能来说: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现象严重。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严重。这主要是指一些本该由政府去做的工作政府没有做到位;一些本不该政府去做的工作,政府也不愿意把它交给其他组织去做;一些本该由其他组织去做的工作,政府却通过手中的权利干涉其他组织。

3.从政府的组织结构来说:目前我国政府内部部门臃肿,设置不合理,导致行政效率偏低。早在 1980 年邓小平就着重从科学设置部门结构、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提出了政府部门改革的问题。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①我们必须要精简机构,理顺关系。

4.从政府管理运行方面来说:主要表现为职能转变滞后,政府自身改革滞后,行政审批结构不合理,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等。

三、新视角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建议

1.政府官员的角度来说:政府官员要学会放权,使政府、市场、社会达到共治。主要是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使它们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2.从政府自身的职能来说: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通过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权利下放,让政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该自己做的事主动让出来,交给别人去做。政府还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的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

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3.从政府的机构来说: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还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地实行大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置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10.9转变政府职能 放权行政审批 篇十

日前,国务院决定取消、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对转型或反弹中的中国宏观经济而言,不啻于一场“及时雨”。(中国网络电视台)

行政审批是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干预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它有利于国家充分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对经济社会和其他事务进行宏观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遏制自由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滋生腐败堕落等消极影响。政府参与的行政审批种类过多、数量过大,会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市场秩序乱,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给行政审批“做减法”,减轻政府负担。温家宝强调,“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这样一来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的、管不好的、可管可不管的事转移出去,便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避免政府“费力不讨好”。

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设定审批程序、实施审批事项,将审批任务细分至明确的政府部门,按规章办事,各司其职,既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又避免了因“公章旅行”而饱受公民诟病。

11.综改试验与政府职能转变 篇十一

综改试验中政府的理念和走向

服务型政府:政治还是治政?

综改的目的在于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管理体制,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而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好两大问题:政治与治政。

政治学研究表明,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必须是一个合理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界限的社会。属于公共事务的,纳入公共事务管理的范畴,由公共权力(政府)部门采用法律的、行政的、政策的多重手段去解决;属于私人事务,由私人自己或私人之间(包括个人之间、组织协会之间)通过协商、交易等方式去自行解决。对于“私人领域”的管理可以称作“社会治理”或“治理社会”,属于“政治”的范畴。“公共领域”的管理可以主要地被界定为“政府治理”或“治理政府”,属于“治政”的范畴。前者强调的是“治民”,后者强调的是“治官”;前者的目的是要规范公民行为和社会组织行为,保障公民权益,防止暴民政治;后者是要规范政府(包括官员)行为,限制公共权力,防止暴政统治。

从政府改革的角度看,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政治观念的根本转变:从以统治百姓为核心的政治观念转向以服务百姓为核心的治政观念。前者重在“治民”,限制百姓;而后者重在“治官”,限制政府权力。这一转变与以“控制国家”为内容的民主宪政发展方向并行不悖。

基于上述认识,应当把综改政府看作中国政治发展的一项战略目标和任务。因为那不仅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径,而且从中国的实际考虑,把它作为战略目标,放在与当年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一样的位置上,可以通过推动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的政府改革,推动中国政治体制变革,促进中国政治发展。

政府创新:“形象工程”,还是系统工程?

综改不是“形象工程”。建一个“市长信箱”,设两个“局长接待日”,搞三个听政会,弄几个“政府主页”,并不足以打造一个综改政府。综改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理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全面创新。

首先,要求摒弃传统的官僚制式的社会管制型政府理念,树立政府部门与社会部门(私人部门和所谓的“第三部门”)携手合作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综改政府的理论基础应该是“民主”+“宪政”+“治理”,它体现的是以民为本、依法治政、共管共治的治国理念。

其次,还需要在重新界定政府角色和定位的基础上,实现制度创新。在一般的政治学研究中,政府角色被表述如下:在国际社会中,政府是国家主权机关;在政治体系中,政府是政治权力核心;在社会生活中,政府是公共管理机构;在经济生活中,政府是市场秩序监护人;在民间生活中,政府是社会纠纷仲裁者;在私人生活中,政府是公民权益维护者。这样,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政府要恪守维护公共利益的立场和职责,全面推广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监督制度。

在具体的政府行为转变方面,要切实做好几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将诚信政府落到实处,杜绝形象工程和运动式管理,要实实在在办事;政府做事要有系统规划,要有成本效益意识,要有责任观念和明确的问责机制。第二,政府管理要更加关注于管理的细微之处,要求政府工作更加精心细致。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总体方向是缩小政府管辖范围,实行解制改革,其重点不是针对结构问题,而是着眼于管理细节,实现管理制作和过程的精致化。在中国,综改政府虽然受到来自结构方面的制度性约束,但在既有结构条件下还是有大量细致化的工作要做也可做。强调政府要为百姓提供服务,而百姓所直接感受的并不是结构和制度,所认同的也不是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多大场面,做了多少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体验:安全不安全、麻烦不麻烦、便利不便利、冤屈不冤屈。综改政府就是要遵照结果导向来改造政府。这种结果必须从老百姓的角度去感受,去定义。

新公共管理运动有一个口号,要像企业经营那样去经营政府。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企业服务与政府服务来检讨政府工作。其实,明白了企业做服务的道理,也就明白了综改政府的道理。企业做客户服务,首先要明白他的服务对象是谁,其次要明白这些客户的需求是什么,然后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做好政府服务,就要求把百姓分成不同群体,看看政府到底能为他们做什么事情:对城镇居民怎么做?对农民能做什么?对民工能做什么?对学生和老师能做什么?对中小企业能做什么?对于大型企业能做什么?对于社团组织能做什么?对于游客能做什么?对于军人能做什么?依此类推,可以不断深入细化,而且能够让各级政府有积累性地推进地方工作。

政府再造:单兵突进,还是双管齐下?

综改政府管理模式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改造我们的政府,实现政府解制和减负,让它真正成为一个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机构;二是改造我们的社会,鼓励“第三部门”的发展,在能够实现社会处理的领域尽可能实现社会自治,在不能处理的领域,实行政府与社团组织的共管共治。

政治学研究还表明,国家与社会处于双向互动之中,国家的退却和政府职能收缩是以社会自组织的发展为条件的。因此,在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改革的同时,一定要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各种非政府组织,把分散的公民组织起来,进行利益表达、参与政治生活,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自我管理),既可以提高管理绩效,也可以节省政府开支,减轻政府负担,避免政府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而没有回旋余地。

基于上述认识,政府应该将社会自治视为政府管制的可替代战略,把社团组织的发展纳入综改政府建设的目标中来,为社团组织的发展创造便利条件(为社团组织服务本身也是服务型政府应该的作为):降低社团登记的门槛、简化程序,方便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并可以考虑在税费等方面对其所从事的公益活动给予鼓励。

综改中建设法治政府

综改法治政府的创制

法治政府是在宪政理念指导下,依照宪法原则而构建的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模式。它是通过法律形式来完成的。其内容为三个方面:

权力——权利边界的确定。综改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在于保障人民的自由,而要保障人民的自由,就必须限制政府的权力,限制政府规制的范围,划定权力与权利的边界,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取得。

权力——权力边界的确定。政府是一个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系统,在系统内部,还有不同的子系统,如中央与地方、中央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还存在着权力的分工与协调问题;在系统外部,还存在着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的关系问题。合理配置政府权力,划定权力与权力的边界也是综改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

权力行使方式与程序的确定。政府权力是为了保障人民、服务于社会而存在的,权力的运行必须获得法律的保障,因此,法治政府的权力运行方式与程序也必须由法律来确定。

法治政府的生命

法治政府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该也必须是具有生命力的,根据法治原则,政府的生命力来源于良好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机制。

从外观上看,法治政府是一个由宪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构成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有机体。

从内核上看,法治政府是在一定的价值观主导下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有机体。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为政府设定基本前提——人性基础。根据宪政原则,法治政府必须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摒弃个人私利的人,我将其称为“公务人”,因为它既是对政府的要求,当然也是对第一个进入政府组织体的个人——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这种标准是按照法治政府的行为特征而设定的。

法治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因此,行政法的第一任务是限制政府规制人们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范围,体现法治政府减少规则、放松规制的要求从而促使政府职能转换和转移,促进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化。

法治政府必须是法制统一政府。一个法治国家不能允许法制和市场的部门分割与地方封锁。通过法律保留原则,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权力。

法治政府必须是透明、廉洁政府。法治与廉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律确立行政行为的公开原则和一套相应的制约机制——规定行政行为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法治政府必须是诚信政府。通过确立一系列保障公正、公平、诚信和信赖保护的规则和制度,政府有利于改革管理方式,以公平求公正,以诚信树权威。

法治政府必须是高效政府。法治政府应该便民、高效,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法治政府必须是责任政府。有权力就有责任,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对法定范围内的管理事项进行监督,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职责。法律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综改中政府职能转变与府的角色定位

综改中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经济角色的归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虽然成效卓著,但笔者认为前一时期的改革基本上属于角色归位的过渡时期,从“垄断主导性经济主体”向“积极的经济主体”的过渡:一方面,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政府逐步放弃了对资源的全面垄断和对市场机制的排斥,开始了市场机制的引入和非公经济主体的培育;另一方面,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登台唱主角,从早期的直接兴办企业到后期的层层经济目标责任制以及招商引资狂热,导致了重复建设、粗放经营、地方分割、部门保护种种弊端。这就是说,政府扮演了“积极的经济主体”的角色,而在制度保障、市场环境缔造和公正仲裁等方面着力不足。

《十一五规划》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来努力实现。政府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政策,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这意味着政府角色的进一步转换——从“积极的经济主体”到“制度保障者、市场环境缔造者和公正仲裁者”的重心转移。这是政府经济角色归位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综改中政府在社会职能中的角色定位

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是新施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政府的社会职能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但考虑到提出的时代背景,强化的着力点应在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等方面,还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所有这些都具有某种“倾斜性”特征,即对弱势群体和相对落后区域的救助、保护和扶持。

虽然属于不同职能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对强化社会职能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由“积极的经济主体”向“制度保障者”的角色归位,那么在社会职能领域,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应该有两条:一是“慈父”与“组织协调者”角色之间的合理平衡;二是“授鱼者”与“授渔者”角色之间的合理平衡。

综改中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定位

就普遍性公共服务而言,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是“安排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区分和理性选择:一方面,承认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分内职责;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公共服务不一定由政府独家垄断生产。传统政府治理中的一个误区是两类角色合而为一:政府承担“安排者”的责任,也就同时扮演着“生产者”的角色。比如,城市固体生活垃圾清运属于政府的“分内之责”,政府就成立环卫队从事垄断性的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垄断性直接生产带来高成本、低效率、质量不尽如人意和回应性的缺乏,不仅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而且无端耗费公共资源。按照新的角色定位,政府作为“安排者”决定哪些属于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来做,做到什么程度或水平,怎样付费等问题。至于多数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完全可以通过合同外包、政府补助、凭单、特许经营等形式由私营部门或社会机构来完成。

由于教育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公共服务市场化在综改试验下面临责难质疑。笔者认为,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没有错,所要反思的仅仅是市场化的内容及具体形式。市场化具有多样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既可以是“政府责任”的市场化——把本应是政府“分内职责”的公共服务推向市场;也可以是“提供机制”的市场化——在政府承担安排者责任的前提下,推行公共服务生产过程的市场化,通过多元生产者间的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重心在提供机制的市场化,而我们的市场化改革肇因于政府财政拮据的大背景,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政府“卸载”。应该说,政府责任市场化的倾向应予以校正,而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不仅要坚持,而且要加大力度,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笼统否定是一个值得警惕的认识误区。

综改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理念

综改试验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和高度复杂化的背景下,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在面临的种种巨大挑战面前,深化职能转变需要实施方式的创新,包括先进的实施理念和有效的实施机制两个基本层面。考虑国情和实践中面临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该提倡和坚持以下理念或原则。

“协同政府”理念

深化职能转变不仅意味着改革领域的扩展,更重要的是多项职能之间的合理平衡。这要求强化协调和统筹,要求改革的设计和实施要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和前瞻性。因此,“协同政府”成为应予提倡和坚持的理念。

根据英国政府1999年的《政府现代化白皮书》,协同政府的核心是“确保政策制定的高度协调和具有战略性”。高度协调即建立不同部门之间在决策过程中的制度化沟通和协商机制,克服公共决策的部门化,确保不同政策领域之间在政策上的高度一致性和整合性。决策的战略性则强调公共决策从长远出发,避免决策成为对目前现实压力的被动应付。综改必然会受到“决策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困扰,离《十一五规划》要求的公共决策的系统性和战略性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坚持协同政府理念尤为必要。更重要的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协同政府”和“跨部门合作机制”的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跨部门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机制,避免部门化可能导致的碎片化、相互掣肘和割裂。

协同政府还包括政府部门与外部主体之间的协同,首先是公民参与,其次是发挥外部专家的作用。韩国在实施政府职能结构调整时,总统行政改革顾问委员会曾经把政府正在履行的职能归结为近百类共2000多项,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职能优化方案。综改必然具有不同程度的封闭性,主管部门充当了优先项选择者、方案设计者、改革推行者和效果评价者多重角色,外部独立专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公民参与效果更为有限。没有这些方面的突破和创新,职能转变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战略性同样难以实现。

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

政府职能转变存在一个内在矛盾:一方面,改革要求政府部门放手或改变惯常的干预方式;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又在改革的创议和实施方面拥有主导性权力。职能转变意味着政府部门的自我革命,其效果可想而知。实践中部门争夺审批权和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可为见证。在协同政府(包括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的有效机制建立和有效发挥作用之前,可以运用“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和机制来缓解这一问题。

所谓“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就是政府的主管部门向结果负责,权力获取与权力行使的目标和结果密切挂钩。以审批权为例,部门索求审批权要达到什么目标?这些目标是否可以直接测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评价?部门行使审批权一定时间后,所期望的目标和实际效果是否达到?如果特定审批权的行使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结果,那么该审批权就要回收或者取消。这就是权责一致,而“责任”主要用权力运行的实际结果来判断。

不论是部门审批权(面向社会的管制权)还是内部管理自主权的授予,发达国家都强调结果导向的责任理念。比如,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强调管理者的自主权和管理灵活性,允许在人员编制、工资待遇、资金使用等方面突破现有法规的约束,但自主权的授予必须与结果直接挂钩。该法律明确规定:部门任何突破现有法规约束和管理自主权的建议和要求,都必须预测其实际效果,即明示特定管理自主权的获得对绩效水平的改进将发挥什么作用,并以目前的绩效水平为基础,说明获得或者被拒绝所建议的自主权,将会对绩效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部门行使了特定审批权或管理自主权后没有取得所期望的效果,那么该项权力就被收回。这就是所谓的“日落法”,权力回收像日落一样是一个自动过程,相关部门负有证实其效果的义务。权力授予与责任、结果脱节,无异于给了部门一张空白支票,争夺审批权和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就会愈演愈烈。

“可持续性”理念

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亮点和突出特征之一。这无疑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同时旨在摆脱粗放增长模式和巨大贫富、城乡、区域差距带来的“可持续陷阱”。要强调的是,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同样存在可持续问题,而且比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用短期收入支付长期社会福利,最终导致难以为继,“荷兰病”给世界提供了深刻的警示和教训。综改试验区强化社会职能的可持续性陷阱不一定表现为荷兰病形式,但荷兰教训同样具有启迪意义:政府的“慈父”角色是以“资源汲取者”的角色为前提的;资源汲取的确定性不足,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也就难以为继。20多年来国民经济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使我们有了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的本钱。但许多隐忧依然存在,包括薄弱的现有基础和巨大且日益增长的潜在需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巨额债务,可能的经济波动等。

有学者把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称为“压力型”体制,其运行特征是自上而下的指令和自下而上的响应:上级政府机关制定各项经济发展目标,并加以具体化和数字化,再以指标和任务的形式分派给下级单位,并且以这些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下级单位与官员的升迁、荣辱都和上级单位下达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前些年,每当中央政府确立经济增长目标,地方政府多会层层拔高、层层加码,呈现出某种大轰大嗡的运动式特征。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恐怕难以摆脱这一“规律”,可持续性陷阱相应可能采取多种形式:描绘宏伟美丽的蓝图而没有认真核算资源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以“丰年”的标准确定服务量和水平,不认真考虑“歉年”可能面临的压力等等。从一些地方政府的各种规划中,可以不同程度地看出一些影子。公共服务尤其社会福利具有能上不能下的刚性特征,公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或福利时无疑会不满,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可以设想,当出现资源严重不足,政府不得不剥夺已经享受的服务或福利时,公众的反应绝不是“不满”一词所能形容的,对社会稳定带来的破坏性无疑会更大。

“管理精致化”原则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动态过程,对这一过程的驾驭和管理关系到综改的成败。综改进入攻坚阶段意味着任务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要求变革过程管理的精致化。需要牢固树立一个观念:理念需要技术支撑;忽视制度、技术和机制的构建,再先进的理念也只能是空中楼阁。管理精致化侧重于技术层面和细节,目的是实现细致化、科学化和操作化,这应该体现在变革过程的每个环节,包括优先项选择、目标确立、方案设计、实施与评价等等。这里以美国1996年颁布的《公文减负法》为例,就实施机制的操作化予以说明。当时面临的问题是,政府部门下达的填表要求给小企业造成很大的负担,立法旨在减轻这一负担。《公文减负法》提出了几条明确要求:(1)所有政府部门给小企业发的报表,必须汇集到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形成“联邦表格清单”;(2)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测试并计算填表时间总量;(3)提出一年内填表时间总量减少50%的法定目标;(4)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立法细致如此,何愁落实不了!相比而言,我们对综改的操作和技术层面如果重视不足,那么管理肯定是相当粗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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