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作协议书微机

2024-08-11

oem合作协议书微机(精选6篇)

1.oem合作协议书微机 篇一

OEM产品合作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OEM产品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M方式生产___________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甲方应负责_________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_____________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__,甲方对__________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某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某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1交(提)货地点在____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3.3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2.OEM长期合作协议 篇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目的旨在规定各种适用性条件及条款。合作产品

2.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或供应各类DVR 等产品(以下统称本产品),乙方承诺甲方以优惠价格采购本产品之权利。产品型号规格及价格列于本合同附件。

2.2 具体交易明细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当订单与本合同互有冲突矛盾时,依本合同之适用优先。订单效力

3.1 甲方依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定做本产品,并依需求下达采购订单。甲方视其需求情况要求乙方备货,该备货仅提供给乙方生产排程上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效力。

3.2 甲方向乙方一次订货货款超过拾万圆(人民币,下同)时,订单须分别由甲方采购部主管、甲方采购部经理,甲方生产或营运系统总监签字确认才可生效;一次订货超过伍万圆但不超过拾万圆时,采购订单须分别由甲方采购部主管、甲方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才可生效;一次订货不超过伍万圆时,采购订单由甲方采购部主管签字确认才可生效。

3.3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后两天内签字盖章回传到甲方确认交期,乙方如对交期或数量有任何变更,须在收到采购订单2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且须经甲方书面认同。

3.4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本产品,乙方承诺在其任何本产品准备停产前90天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签订2年内继续提供此类停产产品。价格及付款

4.1 本产品的价格依本合同附件为基准价,具体产品规格及价格,以有效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承诺其所制造及供应本产品的价格,应为同类委托加工客户的最低价格。

4.2 货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对帐一次,甲方收到乙方对帐单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发票。对帐完毕后,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之日起计算,满30天后选择最近的付款日支付相应货款。甲方付款日为每月9日和21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4.3 甲方向乙方的付款采用转帐方式,乙方须提供准确有效的付款资料至甲方。乙方付款资料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准确或不符合规定导致的所有货款支付问题,均由乙方负责。验收标准和方法

5.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原厂质量标准。

5.2 甲方依其需求,有权要求乙方于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不因为甲方此前对该产品已办理检验签收而免除乙方对该存在质量缺陷产品所应负的责任。当该等事项发生时,无论何时,乙方负责修复、退换或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3 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甲方所在地附近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加工工期及运送交付

6.1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所约定的加工工期(具体交货日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作为订单交货期的基准,自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内将甲方订单上规定的产品按时、按量、质量合格得交货到甲方工厂。6.2 本产品的种类、数量及交付方式、交货日期,包装方式等要求依甲方订单之指定,订单所载日期视为订单已发送到达日期,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应受每一订单条款之约束。6.3 乙方应于交付产品时,提供甲方一份出货明细表,该表至少记载如下资料:甲方采购订单编号、甲方物料号、甲方物料描述、交付数量、品检资料、其它甲方规定之相关资料,并加盖乙方公章或送货专用章以示生效。品质保证

7.1 在保证整机功能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如要改动材料或配件,得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征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改动,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并有权退货。7.2 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供货配件,或相关材质合格证明等资料。7.3 乙方应负责保证其产品之品质,甲方没有义务于收料时再做检验。

7.4 若甲方验收后因本产品品质瑕疵原因遭甲方客户索赔时,乙方须与甲方共同承担责任。7.5 当发现乙方产品品质不良时,甲方如需要,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工厂了解,随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报告。

7.6 所有品质缺陷甲方将记录在“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内,并以传真或E-MAIL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天内对“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作应有的回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再次

出现类似不合格产品。若乙方不按要求给予回复或给出的措施敷衍了事以致改善措施无效(指相同的不良重复出现的超过三次),甲方将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降低采购份额、罚款、取消供应商资格等。保修责任

8.1 乙方对产品实行2年免费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以乙方生产标识日期起2年。保修期满后,乙方仍负责损坏产品维修,但可酌收零件及维修费用。

8.2 乙方应负责提供甲方维修产品所需之零组件,费用双方另议定义,并保证自交货起2年内供应无缺。

8.3 甲方如将损坏之产品交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于收到产品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修复期限。乙方应在产品发生故障当天提供替换产品,或者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供甲方维修周转。8.4 甲方可要求乙方免费提供甲方适当品种数量用于教育训练,训练课程及维修备品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保证条款

9.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

11.4 11.5 乙方报价与真实价格严重不符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本条1-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损失,但不影响甲方的索赔权利。11.6 11.7 若乙方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要解除合同,也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原因,乙方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方可解除合同。保密协议

12.1 甲乙任何一方对于所接收他方的“机密”或“专有”之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制程、订单及价格等资料,以下称“营业秘密”,下同)负责保密义务,除接收方之员工为履行本合同之需要知悉外,不得透露不相关员工。12.2 除有必要知悉且接收方签署不低于本合约标准之保密合约者外,未经他方事前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以揭示、泄漏、交付或其它任何方法提供予任何

14.2 不能或延期交货:

14.2.1 如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订单要求的日期交货,乙方应在不超过订单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点前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书面甲方,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按双方最新协定的执行。

14.2.2 乙方没有及时书面提出,又不能按时交货的,应承担该批货物总值1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或)生效订单并要求赔偿损失;

14.2.3 乙方延期交货的,除承担该批货物总值15%的违约金外,每延期1天同时支付产品延期交付部分价值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延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14.2.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甲方也有权直接自应付乙方之货款中扣除。合同效力

本合同附件视为合同之一部分;本合同及该附件及订单互有冲突时,其优先使用顺序为: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惟于附件中载明以该附件为优先适用时不受该优先使用顺序之限制; 3)订单,惟于订单中载明订单条款优先于本合同或附件时条款使用外,其他任何情况下,订单条款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条款对抗者,一概不生效力。本合同之任何规定如因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无效时,仅该抵触法律之部份视为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效力。合同之期限及终止

16.1 本合同有效期限1年,自签约生效日期算,到期日30天前双方若均无终止之意思表示时则本合约自动延展1年,嗣后之延展亦同。惟甲乙双方经协商并以书面表示同意后,得随时在有效期限内终止本合约; 16.2 若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中有关终止合同的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履行、效力、解释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涉讼,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给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他事宜

19.1 19.2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署后各持正本一份为凭;

深圳市XXXXXXX有限公司廉政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日期: 年 月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3.oem合作协议书微机 篇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年 月

目 录

一、定义„„„„„„„„„„„„„„„„„„„„1

二、合作方式„„„„„„„„„„„„„„„„„„2

三、产品质量及保修责任„„„„„„„„„„„„„2

四、标识与包装„„„„„„„„„„„„„„„„„3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4

六、交货„„„„„„„„„„„„„„„„„„„„5

七、检验和验收„„„„„„„„„„„„„„„„„6

八、样品、库存和残次品的处理„„„„„„„„„„7

九、权利保证及知识产权„„„„„„„„„„„„„7

十、保密条款„„„„„„„„„„„„„„„„„„7

十一、违约责任„„„„„„„„„„„„„„„„7

十二、不可抗力„„„„„„„„„„„„„„„„8

十三、廉政条款„„„„„„„„„„„„„„„„9

十四、争议解决„„„„„„„„„„„„„„„„9

十五、通知和送达„„„„„„„„„„„„„„„9

十六、合同有效期„„„„„„„„„„„„„„„9

十七、其他„„„„„„„„„„„„„„„„„„

定牌产品委托生产合作协议

编号: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指定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指定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照明产品,并标明为“ ”品牌供甲方销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定义

下列名词或术语,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中均具有以下含义:

1、技术成果:指专利技术(含外观设计专利)和技术秘密。

2、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

3、定牌产品: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自己合法拥有的技术成果制造的标明“ ”品牌的并仅供甲方销售的照明产品。

4、合同:指包含本合同条款在内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定牌产品生产合同或订单。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为合作协议,凡是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定牌产品生产,均适用本协议。具体定牌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外观、颜色、技术成果、数量等)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定牌产品生产合同或通过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有效定牌产品订单执行。

2、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3、乙方统一在模具上标注“ ”品牌,接受驻厂监造,专人技术配合和售后服务支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提供以甲方名义进行的合格认证文件。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客户看厂,并可根据甲方需要在厂区内醒目地点设置必要的甲方标示,外包装按照甲方标准执行。

5、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提交样品,样品经甲方检测确认合格后,乙方按样品组织生产,并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交货时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同时完全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2)产品说明书中所表明的性能。

(3)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订单生效时最新的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和规范并且满足适用的认证标准。

6、单证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体系认证、使用手册、图纸(如有)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如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将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保证上述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均提供 3年免费维修更换的保修服务,保修期从产品出厂之日起算。

7、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和备件。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且甲方没有可更换的备品或备件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提供需要更换相关产品配件,特大品质问题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免费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经乙方维修或更换后

仍不能正常运行,则免费保修期不受本合同的时间限制,顺延至维修完好为止。

9、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负有长期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的义务,并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对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而更换的灯具和光源,乙方均按照本合同予以免费保修,保修期从灯具和光源更换之日起算。

10、如乙方不履行或未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或更换义务,应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为未履行义务产品总金额的2倍;违约金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四、标识与包装

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 ”品牌,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品牌标记,以及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文字、符号,也不能将其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均视为侵权,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 ”品牌。

3、产品LOGO及相关标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品牌、标记的侵权行为,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助甲方追究第三方侵权责任,否则视为共同侵权。当侵权已经发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5、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

1、具体型号的产品价格见附件,产品价格包含定牌产品的技术成果使用费、知识产权使用费、材料费、生产费用、包装费、相关认证检测费用、税费。

2、付款时间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 预付款;发货前付 30%,产品全部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三天给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有权撤销已开具的支票,并要求乙方归还已付货款。

6、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以书面(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付款时间,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货款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支付,除双方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外,支票抬头和汇票的收款人必须是乙方公司名称,电汇帐户必须是乙方公司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六、交货

1、交货通知: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三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产品总价、交货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2、如乙方未能及时将交货通知和装运通知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3、交货前产品发生的任何灭失、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在延迟事由发生时或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交货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交货超过五天(含)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收产品,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选供应商的费用、产品差价、人员窝工、设备租赁、工程工期延误责任等)。并可以从乙方的品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收货确认单须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盖上公司收货专用章或公章,其他人员

签字的与收货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文件均不能作为甲方收货的证明文件。

七、检验和验收

1、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对产品进行初步外观(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颜色、外观、包装)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在妥为保管的情况下,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更换。

2、产品质量争议处理方式:在质保期内,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争议产品外观,工艺等可目测项目以甲方确认为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国家标准及认证标准为依据,符合标准的视为合格。

3、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产品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的,甲方可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导致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八、样品、库存和残次品的处理

对于定牌产品的样品、库存富余产品和残次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乙方内部员工销售或赠与。

九、权利保证及知识产权

1、对于定牌产品所涉及到由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其他智力成果的,乙方应是合法的权利人,并向甲方提供该技术的专利审批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合法权利证明。乙方承诺一旦第三方就该技术向甲方主张权利,则由乙方负责回收一切相关的产品,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承担相关回收费用,且第三方主张法律和经济责任时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遭受的行政处罚和对第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由此支付的调查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所有的专利权申请权、专利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甲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技术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不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4、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共同合作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十、保密条款

对合同内容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互为保密义务,如泄密导致对方受损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出交货期一半的时间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0%。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超过90天提货的,应承担乙方超出时间的实际发生仓储费、(4)甲方如提供的到货地点和接货人与实际不符且在乙方提出质疑后没有提供书面更改文件时,乙方有权拒绝更换交货地点或拒绝交货,对超出路途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乙方的产品。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0%的违约金。(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0.3‟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50%。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且最高不超过原定价70%;如果甲方不能利用,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如乙方超出交货时间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为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在乙方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6)在甲方根据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后,另行购买全部或部分与合同产品类似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产品而产生的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出示有关主管机关的文字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可允许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的抗辩。

十三、廉政条款

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应向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回扣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报酬,同时,乙方及其员工不应接受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的回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并应确保其及其所属员工实施的任何行为不会构成商业行贿、受贿,并应确保其行为不应在实质方面影响甲方员工本应保持的公正、公平形象。如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合理证据认为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不再继续履行的,乙方无条件放弃双方合作所有项目的剩余应收款项和质量保证金,并无条件退回所收全部款项。无论甲方采用何种方式处理以上情况,均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人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双方争议的管辖法院。

十五、通知和送达

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发送到合同文首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

2、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双方从合同文首载明的传真机号码所发出的传真视为原件。

3、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合同文首载明地址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六、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 两 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合同所拟事宜先前达成的一切口头和书面的建议书、谈判纪要、意见书、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文件的各种草本稿均自动失效。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3、此合同的补充条款以附件方式一并与本合同产生效力。

4、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转让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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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4.OEM协议 篇四

甲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彼此间的长久合作诚意,良好的约束和规范双方的业务关系。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的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甲方之专利产品,以 OEM 方式生产米汤电饭煲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生产甲方之专利产品。具体产品见附件的《授权书》。

2.乙方应负责该产品生产加工(含相关物料的采购,部分物料由甲方提供,具体以双方协商的为准),乙方只享有生产的合法权益,无经营销售权。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3.甲方以 《采购单》 的形式通过传真、邮件或邮寄等方式给乙方,订购产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48 小时内将《采购单》签回并注明交期。乙方如对甲方《采购单》的内容有异议,必须在此时间与甲方进行书面联络及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4.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标准、产品验收标准(以乙方和甲方协商的标准为准)生产加工产品。整机保修三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乙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回款额 1%的免费维修配件。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乙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乙方的免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以甲方提货日期开始计算)。

5.对于乙方采购的物料,必须符合甲方的验货标准、签订的样品和确认的图纸等具体要求。对于涉及到安规报备的物料,乙方需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含安规证书等)。且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供应商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的物料到甲方客户处检测品质有异常,经不良分析是因乙方所供应的物料品质异常所引起的客户投诉或经济处罚。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并保留追索相关的法律权益。

6.乙方需提供合格且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如出现掺假等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相同价格的 五倍 罚款并停止合作。并保留追索相关的法律权益。

7.乙方供应给甲方产品,具体价格和付款条件等要求以甲方所确认乙方最新报价单为准;乙方在报价时务必注明甲方和乙方的正式公司抬头、甲方的料号、详细规格描述、单价、结款条件、税票种类及税率等,并加盖公章。标注不全者不予受理。8.送货地点:送到深圳润唐仓库。9.付款方式:月结 30 天

10.验货标准:以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

11.乙方(生产厂)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和交货前(交给甲方)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甲方(制造

商)负责在货物出制造商工厂仓库后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乙方(生产厂)应保留为甲方(制造商)生产认证产品的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等;应保留甲方(制造商)产品质量反馈记录(必要时);乙方(生产厂)对甲方(制造商)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乙方(生产厂)接受甲方(制造商)产品的记录,适用时包括:CCC 认证标志、包装、铭牌等;当乙方(生产厂)连续 12 个月未批量生产甲方(制造商)认证产品,乙方(生产厂)应在 1 个月内向指定认证机构备案;乙方(生产厂)有义务确保甲方(制造商)接受认证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甲方(制造商)应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则的要求,有义务维护认证证书有效性,并保证CCC 标志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甲方(制造商)在名称变更、地址搬迁,产品名称变更等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变化时,未经指定认证机构批准不得使用 CCC 证书及标志;甲方(制造商)有义务接受指定认证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甲方(制造商)应保留乙方(生产厂)认证产品接收记录,并对OEM 认证产品安全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12.保密协议: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及乙方企业的性质决定是否与乙方签定《供应商保密合

约》,并遵照执行。

13.对于未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的,乙方应保证:

A 乙方对通过所有途径从甲方所获得的一切资料、信息、物品的功能负有保管的责任,并为甲方履

行保密义务。

B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出现擅自复制、散发、转移、转借、仿制、出售、赠送、口途传播等损

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C 当甲方要求乙方对以上的内容返还或销毁时乙方需完全遵照执行。二.本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

1.此协议有效期二年,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即时生效,经双方协商可随时终止协议,若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则要求终止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90)天知会的对方,期限满则本协议自然终止,否则需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协议各页需加盖骑缝章,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一方任何违约,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定具体的合约进行补充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以行贿甲方相关人员或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一经查实,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所有未结的货款,情节严重的交由甲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处理。

3.若甲方人员的行为有损害乙方依上所享有的权力,乙方有权拒绝,并可投诉到甲方。

4.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仲裁。

甲方: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电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5.OEM茶叶贴牌代加工协议 篇五

乙方(供货方): 住所/注册地址: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甲方作为OEM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3.乙方作为OEM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第二条 合作内容 1.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等级 规格 单价(元)

2.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3.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50%。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号: 第七条 产品的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3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订单另行指定。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以及经查验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乙方应当采取更换、修整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订单产品的,应当支付逾期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 偿付滞纳金;乙方逾期 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责任不排除甲方因此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未按约定付款方式结清货款超过 天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则以未支付货款部分 作为违约金。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订单供应的产品,若因甲方无故拒收产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产品加工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方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之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据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超过3个月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撤销合同。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将本协议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本合同履行期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本合同再自动延期一年。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6.食品类OEM协议 篇六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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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OEM

甲方:

乙方: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食品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倍进行索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检测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订货和仓储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仓储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双方协商相关赔偿。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物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每批货物入库时,乙方需核对货物入库,并在入库通知单中如实注明入库货物的数量、包装、件数、质量及入库时间等情况,确认无误后签字传真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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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4、乙方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储存、装运要确保货物质量。在储存期间造成货物雨淋、水湿、霉变或其他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及时通知甲方。

5、货物储存期限内,甲方随时有权凭入库单对货物的质量及数量进行盘点抽查,乙方应妥 善配合并提供相应资料。

6、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库存报告,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等。

四、价格和结算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五、产品包装和原辅材料

1、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设计和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

2、原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原辅料,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

3、乙方须对仓储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4、所有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产品加工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或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七、质量控制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

2、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3、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

4、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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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八、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1条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包装废弃料、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九、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质量问题发生的问题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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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5、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

十三、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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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借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六、合同有效期

1、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补充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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