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

2024-10-18

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精选6篇)

1.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 篇一

探讨基层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广大基层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弱势群体的突出代表,而信访作为保护其利益的一种行政途径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长期以来基层信访工作为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生活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矛盾在广大基层更快的积累和表现出来,基层信访工作压力逐年增大。加之基层群众法制意识的淡薄、基层信访制度不健全、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诸多因素使得基层信访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日益突出。

一、信访的立法定位不清晰,基层信访工作缺乏法律支持

信访工作最根本的依据是宪法第41条。依据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但是由于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和权利救济途径暂时空缺,我国在实践中形成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倾向于相对保障模式,《宪法》第41条所列举之权利的保障就主要依赖于行政救济手段,信访即是其中的一种制度设计。

有关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最直接的规范依据,乃是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信访条例》总则第一条中“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表述,一方面明确了信访制度存在的民主特性,另一方面凸显了民意及民意表达的被动性。结合其后的具体细则可以看出,《信访条例》突出了信访制的社会减震器作用,侧重点落在了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简化了信访的功能与要求。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信访制这台减震器更多情况下只能暂时减少或掩盖社会矛盾。

无论宪法还是信访法规都并未许诺满足信访人所请求的实体权利,而是通过制定程序规则,以使信访人能够单方面启动并进入该种程序。而在信访制度设计中,由于法律保障的缺位,民意表达诉求不突出,信访内含的民主责任被替换为倾听、转办等简单的流程 化工作。而广大基层群众对信访的期待不仅是社会减震器更是回馈民意的渠道,这使得群众对信访工作效果的期望反差巨大。久而久之,信访人易出现反复上访、越级上访、聚众上访,信访事件扩大并最终影响社会稳定就难以避免。

二、信访体制机制不健全、信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信访机构设臵不合理、信访责任不明确。目前基层信访机构主要包括,人大常委会的信访机构、党委系统内的纪检部门、各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申诉机构、各基层单位专设的信访科、室等。这些机构的设立为基层信访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基层信访机构过多导致信访力量过于分散,政府财力、人力、物力吃紧,办案资源紧张,难以充分解决信访问题;基层信访机构过多、缺乏统一领导和认识、信访结果不一,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基层信访机构过多,责任不明确,各部门相互推诿、形成久拖不办的怪圈。

2.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在镇、村、组三级的信访网络建设上受到人力物力有限、社会关系交织等状况的限制,信访网络建设迟缓无力,往往陷入被动信访局面;一方面信访部门接访内容广泛,涉及城建、民政、水利、卫生等各个部门,但对于同级部门只能建议、监督,没有直接管辖和处理的权利,造成信访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了的局面;同时对于上级机关和涉及权利、司法、党委系统的信访事项,即无权监管更不敢监管,也限制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3.多种人为干扰因素的存在。一方面信访工作受到领导干部善意关心和个人价值观念取向的影响,出现了领导重视的优先办、领导要求的如是办、领导推托的回避办的“三办”现象;另一方面基层信访工作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招呼”干扰,容易引起工作的偏差;同时上访群众为达到上访目而干扰信访干部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事件发生,也给信访工作者造成了一定的心里压力。4.基层信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少数基层信访干部群众观念单薄、工作方法单

一、作风粗暴的现象存在;另一方面基层信访工作队伍的组织建设、学习培训等方面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信访干部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逐渐与时代脱节;同时基层信访也面临着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青年力量长期得不到补充的情况。

三、信访动机复杂化,信访思想存在误区 1.“不患贫患不均”的心理驱动。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基层贫富差距逐渐显现,部分贫困群众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容易出现心态失衡。最近来以鸡毛蒜皮问题、捕风捉影问题大肆信访以谋求心理平衡的事件发生几率逐年增大。

2.“权大于法”的观念普遍存在。当前基层群众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寻求法律救援,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上“衙门”、找政府;认为官越大说话越管用,只要能够引起上一级领导的重视,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因此赴省上访、赴京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对于部分涉法涉诉案件,基层群众以诉讼成本过高及部分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高,不能公平、公正判案等理由要求政府出面解决。

3.“法不责众”的心态促使信访事件影响扩大。一方面信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以为你能上访,我也能上访,信访双方同时上访,对立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聚集群众、亲属集体上访,认为把事情闹得越大越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同时,社会上对于信访等事件普遍存在“看热闹心态”,部分群众对本来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在不了解事实情况的前提下就围观、起哄、传播不实信息,往往使普通的信访事件复杂化。

四、信访形式和途径的新变化

1.基层信访方式的改变。信访方式由原来的信函、电话方式为主转变为亲自上访为主,认为只有亲自去了,才能把问题说清楚。信访规模由单人上访转化为拉上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形成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认为信访规模越大解决问题的希望越大。2.信访范围的变化。信访层级上由原来的逐级上访变化为越级上访,甚至组织人员直接向中央上访,群众认为反映的问题本级政府解决不了或是不愿解决,希望以此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尽快达到自己的上访目的。

3.组织性、对抗性的变化。从组织程度上看,信访群众出现了凑资、联络、后勤、宣传等日益细化的分工;同时对信访地点和时间的选择越来越敏感,主张选择在重大节日、政治活动期间,如“国庆节”、“两会”,地点选择主张在重要公众场所,甚至省会城市、国家首都;从对抗情绪上看,上访者一般情绪激动,现场疏导难度大,后期工作压力强。目前上访群众穿状衣、打标语、拉横幅、集体签名、下跪请愿的情况时有发生。4.上访次数和频率的变化。一方面是一次上访并不能完全反映出自己的要求,因而进行第二次、第三次上访;另一方面为了促使问题加快解决,而反复上访且加快上访频率;同时对上访的结果不满意或为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反复上访,加快上访频率的事件也多有发生。

五、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乏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矛盾多发

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乏力。虽然经过信访工作人员长期的努力,绝大部分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已经得到圆满解决,但依然有部分问题由于机构裁撤、人员变动、材料丢失等原因无法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问题的解决难度将来变得越来越大,同时群众对该问题的上访紧迫感也越来越强烈。

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矛盾多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不断调整,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矛盾的信访案件访居高不;同时涉及基层社会医疗纠纷、养老保险、干群关系、司法诉讼、村级换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访难点热点问题层出不穷。

基层信访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确有其特殊性,给我们的基层信访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压力。但我们的基层信访工作者不畏艰难、与时俱进,摸索出了许多好的方法和举措,给我们新时期的基层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具体总结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快推进信访法律体系建设、继续巩固普法成果。

在扎实实行信访法律法规的同时,合理建议并推进信访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上的完善;在总结基层信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及其化解途径的同时推进地方性信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缮;要从法律上明确信访的工作内容、职责与其他部门的分工,特别是与司法部门的工作界限,使信访工作摆脱什么都要管的局面;要明确信访工作的工作地位、领导职责、监督机制,使信访工作摆脱什么都管不了的局面。

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巩固普法成果,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一方面避免群众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法制观念淡薄,一味坚持信访,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一方面改变群众“权大于法”、“法不责众”等的错误观念,使群众学会使用法律武器,走司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 益;在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的同时,狠抓基层干部特别是信访干部的法律宣教工作,既要让干部依法行政、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要鼓励基层干部争当懂法、守法、护法的模范典型,帮助基层群众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门也要通过建立健全司法救济途径、提供法律援助、降低诉讼成本等方式为基层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创造有利条件。

二、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信访工作网络监督体系,邀请一些有文化素质较高,对党的基层政策比较了解,能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参加,将信访工作的阵线前移,使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并鼓励镇村干部要经常扎在群众堆里,定期排查,及时掌握信访信息,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及时将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信访突发事件要建立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对于上级政府部门有明确意见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安排分管部门组织有生力量坚持跟进调查,及时反馈情况,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选拨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懂政策、素质高、能力强的青年干部进入信访队伍;坚决对信访队伍中思想不端正、责任心不强的干部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克服自身不足;要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基层信访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多方举措强化信访干部个人素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的同时狠抓其他干部队伍建设,减少因干部问题引发的信访事件。加强乡镇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为民意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决问题不徇私、不枉法,争当廉洁的表率,在群众中树立公正严明的形象;提高村级干部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修养,引导其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其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和紧急问题的反应能力,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三、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没有稳定就无从发展,不发展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经济社会才能够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一方面在发展的同时,要从基层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和群众的接受能力,并做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及时做好群众的宣 传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导干部、群众沉下心来,将更多的精力放到发展经济、发展社会上来,以充分的发展来化解信访中的矛盾。同时要总结归纳发展过程中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扩大途径,实现避免类似问题、预防新型问题、化解历史问题、争取百姓支持的“一避一防一化一争”综合防治方针。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设计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在发展建设再次发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立足长于谋规划,预防新型问题的出现;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有意识的将发展和化解历史问题有机结合;在执政为民的理念下,积极争取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信任,鼓励群众依法有序参与信访工作、客观对待信访过程中不实信息、抵制以信访为名目的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集会活动,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与时俱进,创新工作观念与方法

1.把握源头,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实践中,每发生一次群众上访都存在一定的工作成本,而一旦引发集体上访,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时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搜集信息,超前预测,防患未然;要把信访问题易发、多发的落后村组及争议集中的集体财产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组织有生力量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摸清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2.突出快速,变久拖不决为快速处理。对于群众上访,要做到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快速结案,力争一次处理到位,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在调查处理中要坚持两个“要”,把好两个“关”。即:事实要清楚,把好事实关;错误要纠正,把好处理关。

3.强化责任,变相互推诿为联动配合。一是要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要健全信访网络。从乡镇到村、到组、到焦点地段、重点领域,都要有信息联络员,要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收集、处理影响基层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预警作用。三是要推行稳定承诺制。镇村组和有关乡镇企事业单位要公开承诺,明确分管责任、处理期限,扎扎实实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4.瞄准热点,变难点问题为亮点成绩。一是要看到当前基层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给基层政府工作指出了不足,为基层政府施政提供了机遇;二是要为解决基层信访中难点热点问题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要充满解决这些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三是要深入基层群众广泛了解情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尽一切可能为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四是要针对这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源头建立健全相应机制,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广大干部要再次明确三个观点:

一、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必然产物,是不可回避的。

二、群众广泛参与信访工作,说明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信访工作的肯定,也是政府改善工作不足的一种渠道,我们不应该谈信访色变或刻意回避信访工作。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必将被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趋势所取代。

2.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 篇二

一、制约联网审计发展的问题

1. 联网审计的成本。

传统的审计监督有成本, 联网审计同样也存在成本管理的问题。目前在大部分审计项目中, 审计成本预算管理基本上是个空白, 对于联网审计的成本问题更是没有考虑。联网审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联网审计的成本管理涉及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等多个方面。据测算, 开展以地税、社会保障等部门和会计结算中心为重点的联网审计, 仅建设成本每项都在百万元以上, 这对于很多市、县级审计机关都是难以承受的。

2. 审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

联网审计是一项计算机技术和审计业务综合性高的工作。审计人员面临知识更新的需要, 一方面要有丰富的会计、财务、审计知识, 要熟悉审计政策、法规和其他审计依据;另一方面需要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技术, 要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有充分的了解。这些技术因素往往超出传统审计人员的知识范围。由于我国审计机构组建的历史不长, 审计信息化工作推广时间不长, 审计人员大都来自财经部门或财经院校, 他们掌握的知识主要限于财会方面, 极少受过系统的计算机专业教育。据安徽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从反馈的30个县、市、区审计局调查问卷看, 30个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所学专业, 2003年为审计专业148人、财会专业153人、其他专业65人, 法律、工程、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增加缓慢。人员结构问题制约了联网审计的发展。

3. 被审单位的配合。

愿意与审计部门联网, 接受24小时监督, 的确需要勇气, 这就相当于去掉一切伪装, 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给了审计部门。一些被审计单位不愿意与审计局联网, 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担心财务数据泄密;二是不希望审计局看到一些“敏感”数据, 因为与审计局联网就意味着把“家底”暴露在阳光下。事实上, 全国各地在联网审计试点过程中已经遇到了类似难题。早在2002年, 某市审计局就提出了与该市会计结算中心联网的想法, 但对方却以财务数据需要保密为由拒绝了审计局的要求。资料需要保密是拒绝联网表面上的原因, 更关键的原因是怕把“家底”暴露在阳光下。

4. 审计法律问题。

按照《审计法》, 审计机关要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然后才能调阅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今, 通过联网, 审计机关可以实时对联网的任何部门进行数据查询, 这是否与《审计法》相违背呢?实行联网审计后, 审计机关能随时看到被审计单位的资料, 是在下载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前下达审计通知书还是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前才下达审计通知书?再如审计周期, 有的单位联网后数据每天拷贝到审计机关的服务器内, 是否需要每天对数据进行审计?如果不天天审计, 有没有天天拷贝的必要?所有这一切, 都是联网审计今后发展中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5. 内部控制的被动依赖。

首先, 审计基础数据需要内部控制来保证。联网审计模式下, 审计的主要资料来源是从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采集的原始数据。而这些数据的真实性主要是依赖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换言之, 如果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 那么审计人员的工作都将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 带来极大的审计风险。其次,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依赖是“被动依赖”。现场审计模式下,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来确定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这种依赖可以称之为“主动依赖”。而在联网审计模式下, 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强度和频率很难得到保证, 而实质性检查不可能达到穷尽所有业务的程度。因此, 审计人员不得不“被动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6. 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

联网审计主要通过远程取证来完成审计, 主要的审计取证工作通过计算机来完成。由于计算机的使用, 引入了一些新的审计方法, 这些审计技术方法能够有效地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但是, 联网审计模式下, 传统审计中的一些常用方法, 如询问法、观察法、盘点法在联网审计中将不再适用。而这些方法在审计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传统的审计已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审计技术方法, 由于审计对象发生了重大变化, 审计线索、方法、手段也必然受到影响。原有一些审计方法已不适合使用, 缺乏与联网审计适应的技术方法。

7. 被审计单位隐蔽违纪违规行为。

随着联网审计的深入, 一些被审计单位知道“审计机关可以实时看账”后, 其违纪违规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仅靠审计财务数据或者审计一套账已很难发现问题。

8. 安全保密风险。

联网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 能够适时、准确、快捷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信息, 这在给审计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因为管理问题给审计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审计风险, 如因适时了解数据信息带来的保密风险, 因网络连接带来的技术安全风险等。

二、解决联网审计所遇问题的方法

1. 政府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 特别是提高对网络审

计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 认识到网络审计的巨大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尽可能地为审计机关网络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另外, 审计机关应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量力而行, 化整为零, 分年度、分阶段实施, 不求高档求够用, 不求一步到位, 只求不断进步, 逐步搞好联网审计建设;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 建议由审计署向中央财政申请联网审计专项补助资金, 对地方政府无力解决联网审计资金的审计机关进行专项补助, 以切实解决联网审计建设资金问题。

2. 就调整审计人员结构而言, 在编制增加困难、实际人

数超编、自然减员缓慢的背景下, 大量引进计算机人才的空间很小。因此, 在推进联网审计过程中, 应注意采取切实措施, 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使他们在审计岗位上成为专才, 在实践中成为专家。审计队伍专业结构调整任重而道远, 今后一段时间内, 在职学历教育将成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改善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因此, 应对审计人员在职学习做出规划;在通过自然减员的有限编制积极引进计算机人才的同时, 鼓励和引导在职审计人员“兼学别样”, 使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岗位上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以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3. 拒绝联网审计的原因还有很多, 但来自联网审计对象的阻力, 无疑是推广联网审计之难点所在。

联网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受被审计单位领导认识水平、信息化建设状况、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限制, 审计机关必须努力摆脱这一困境, 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如通过政府发文的形式为顺利推进联网审计提供制度保障。

4. 国家审计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周德铭说, 法规

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 不应当成为先进生产方式的障碍。如按照现有审计法规, 审计机关是否具有与被审计单位联网取得数据的权力, 有没有随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并进行审计的权力, 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力, 被审计单位有没有相应的义务等, 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现行法规进行诠释。因此, 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健全问题, 使审计活动在法律的范围内更好地发挥作用。

5. 虽然各地联网审计基础情况不同, 但审计署可以在系统技术层面上出台建设标准或指导性意见;

联网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时限、公文格式等需要进一步规范, 要与审计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相协调, 审计机关原有组织方式应顺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

6. 联网审计因为管理问题给审计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审计风险, 因此, 应特别关注联网审计的安全管理问题。

应根据审计准则明确建立联网审计管理制度, 如跟踪作业制度、日常监控结果报告制度、审计人员网络权限管理制度、审计程序选择制度等。

7. 针对被审计单位联网上隐蔽违纪违规行为, 应尝

试建立基于多种经济数据库间关联关系的审计方法, 发现一些更加隐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多个信息系统的联网, 通过在一个系统的多个单位之间、不同系统间的数据查询、分析、比较、核实, 发现一些更加隐蔽的违法犯罪行为。

8. 构建纵横交错的联网格局。

在整合审计资源基础上, 在一定范围内构建纵横交错、运行高效的联网格局, 实现扩大联网审计覆盖面, 畅通监控渠道, 高效发挥审计职能的目标。

3.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篇三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善和执法不严,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以及部分地区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造成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信用体系,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开发公司),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计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企业拖欠工程款情况告知该企业的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彻底清理发生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国债投资)的项目,地方政府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尽快落实。凡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通知要求,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要明确负责检查和清理的部门,根据工程项目和工程款拖欠的具体情况,参照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措施办理。同时,鼓励建筑业企业主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人民法院提供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信息,帮助建筑业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有关部门和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拖欠工程款案件诉讼时间和判决后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强调,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把好各项审批关口,加强市场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 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建筑业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总量,遏制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资质管理,避免自有资金不足的房地产企业进入市场,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隐患。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且后续资金来源应有保障。项目资本金不足的,不批准其立项,不颁发施工许可证。要防止一些地方利用拖欠工程款掩盖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抽逃项目资本金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假招投标,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防止非法用工行为导致拖欠工资问题。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要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信用标准,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要求,科学评价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完善业主、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要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还要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风险管理方式。政府投资工程可结合投资体制的改革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也可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投资计划,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业企业拨付工程款。

4.民族宗教领域应急预案 篇四

文昌镇关于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 急 预 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置涉及镇辖区内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众性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众性事件,包括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参加的群众性事件和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体可分为:

1.因新闻报道、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互联网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2.由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以及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

4.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摩擦和纠纷,以及同一宗教内部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发的纠纷;

5.在土地开发、城市拆迁、宗教房产、旅游景点管理等涉及宗教全体、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

6.大规模非法宗教集会,或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进行跨市、区非法宗教活动;

7.因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的事件;

8.因其他原因引发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大规模聚集事件。

(三)事件等级

依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事件的规模、造成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众性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一次性参与人数2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在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场所聚集人数达100人(含)以上,或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发生打、砸、抢、烧事件;参与人数200人(含)以上,并造成重大危害伤亡的群众性械斗、冲突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Ⅱ):一次或累计参与人数在100人至20人之间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在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场所聚集人数在50人至20人之间;参与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其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和损失,事态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Ⅲ):一次或累计参与人数在50人至10人之间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在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场所聚集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镇各中心和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快速反映,分工协作。

严格区分和依法妥善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孤立和打击极少数借民族、宗教感情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格宣传纪律,凡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宣传事项,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掌握舆论主动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 王琳党委书记

副组长:鲁雅琴 镇人大主席

成员:刘宏明 王立军赵红喜杜新宏王学华马立平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应急处理组

组长:王建虎

成员:派出所、司法所全体;

综合协调组:

组长:赵建儒

成员:王卫东 宋光辉 孙兆智 丁吉平杨柳冯坚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二)职责分工

王琳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以及处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指挥工作。并负责涉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组织指挥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理过程中政策指导、信息汇总上报、后勤保障、宣传报道方面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上层人士。

副组长鲁雅琴负责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方面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和组织指挥工作,以及人员培训及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的组织指挥工作。

应急处理组:随同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同时,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宣传政策,控制事态。

综合协调组:负责情况搜集、分析汇总、信息传送、人员调配,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必要情况下协调新闻煤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事发地村、社区要立即通过电话上报镇民族宗教事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然后在书面报告。重大事件(Ⅱ级),要在2小时内报告。较大事件(Ⅲ级),要在4小时内报告。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和估计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的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相关信息后,立即核实情况后报镇党委主要领导及市民族宗教局,同时启动办事处应急预案,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二)现场指挥与协调

相关村、社区要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建议。善于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引导、推动他们积极配合政府,主动说服教育少数民族或信教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四、应急保障

5.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 篇五

【发布日期】2004-01-01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目的,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性、紧迫性,统一认识,抓住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在2004年春节前,使2003年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兑现。自2004年起,通过3年努力,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步骤和目标任务

解决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分3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第一阶段(2004年春节前)

1、各级政府要成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本地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此项工作于2004年1月5日前完成。

2、完成2003年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摸底、汇总和上报工作。此项工作于2004年1月10日前完成。3、2003年竣工工程,业主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总额的80%,剩余部分要签订还款协议,并限期付清;2003年在建工程,业主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不得少于进度款总额的70%。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要足额兑现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此项工作于2004年春节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2004年春节到2004年6月底)

1、完成建设领域历年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摸底、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地要组织当地所有注册企业认真填写调查表,做到项目清楚,数字准确。此项工作于2004年3月底完成。

2、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总体要求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2004年底支付不少于50%,2005年底前要全部结清;地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2006年底前要全部结清,其中2004年不少于40%,2005年不少于30%;其他项目拖欠工程款在3年以内的,2004年底前要全部结清,超过3年的,2005年底前要全部结清,其中2004年不少于60%。签订还款计划或协议工作于2004年6月底完成。

(三)第三阶段(2004年7月至2006年底)

1、督查还款计划或协议的执行情况,使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此项工作于2006年底完成。

2、健全法规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新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此项工作于2004年底前完成。

三、主要措施

各级政府要按照工程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管项目由省有关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清欠工作。

(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1、房地产开发项目。凡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阶段工作目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工程款。属于在建开发项目,投入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同时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工程款,否则,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属于已完工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未付清之前不允许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如有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将通过拍卖优先偿还工程款或以成本价进行现房抵帐;属于已出售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要责令立即偿还,对拒不改正的,除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进行处罚外,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还要降低直至吊销其开发资质。

2、地方政府投资工程。地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工程款的,所在地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状况,按规定时限制定还款计划,从本级政府建设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还款计划要向社会公布,报请同级人大和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凡逾期未能清还的,除极特殊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工程项目。

3、其他项目工程。对于其他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属于建设单位拒不签订还款协议和不履行还款计划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立项;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其新的用地申请;建设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的新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要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还清所欠工程款、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方能复工;建设单位对竣工工程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以监理公司和审计事务所认定的施工单位结算资料为准。要对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属于施工企业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无条件支付,拒不支付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的处罚;属于外省企业的,要取消其入晋承包工程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采取严厉措施责令其支付。属于工程项目负责人原因造成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其立即支付,并给予警告,拒不执行的,吊销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属于分包单位负责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将其有关资料移交司法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发包单位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和个人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凡未按规定时限足额还清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处以拖欠工资总额30%的处罚,并通过其开户银行冻结资金帐户。

(二)完善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一是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有条件的市、县可由政府投资部门按照政府投资计划,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业企业拨付工程款。二是制定《山西省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采取以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为主要内容的担保方式,制约和规范承包人按照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行为和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有效规避工程风险。首先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三是出台《培育与发展我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暂行办法》,防止非法用工行为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四是制定《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要求,科学评价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完善业主、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要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五是制定《山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防止生产能力过剩而导致恶性竞争。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压级压价等行为,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前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把好招标揽活关;要明确合同中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严禁承诺垫资施工,把好合同签订关;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的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工期意识,不给拖欠留下借口,把好施工过程关;此外要把好承包兑现关和内控机制关,有效防止工程款的拖欠。二是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在开工后2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严格履行。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运用综合手段,加快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对项目已经竣工,工程款未按规定时限付清的,或以往项目虽无拖欠,但新上项目资金不落实的,计划部门不予批准新项目立项。二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人民法院提供业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帮助施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讼时间和判决后执行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积极发挥市场制约作用。银行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业主出具资信证明要严肃认真,发现抽逃资金问题的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银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降低授信额度或不予授信,不为其项目发放贷款。建筑业行业协会要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防止不正当竞争,带动和组织企业清偿债权债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机构也要依法行使职责,共同帮助企业解决好拖欠工程款问题。

四、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各地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各级领导组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关于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及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组织专人落实查处。

(二)联系和通报制度。

各地要定时召开领导组协调会议,研究部署辖区范围内的清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将清欠进展情况逐周统计汇总,每周一将上周情况向上级领导组办公室汇报,加强省、市、县的联系和沟通。省领导组办公室将以简报形式向社会公布全省清欠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三)督查制度。

各级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工程款拖欠清理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并对下一级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清欠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及时进行指导。

(四)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本次清理中,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督察不及时、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切实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组。各级人民政府也要成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建设、劳动保障、计划、财政、国土资源、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指导、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各部门要在当地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程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开展工作。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施工企业(含中央驻当地施工企业)和外省入晋施工企业竣工和在建工程结算款拖欠情况调查、填报、收集、汇总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拖欠款分期支付及还款计划的核实、汇总、发布、督查;具体组织债务清理活动;建立责任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建立对建设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新开工程建设程序的审批,查处场外工程交易、假招标等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强化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制定从源头上治理工程款拖欠的政策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查处无用工资格的组织、个人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研究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企业欠薪预警制度和欠薪保障制度;负责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的备案管理;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建立用工企业和个人失信惩戒机制。

计划部门:严格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本辖区工程款拖欠情况的通报,对有拖欠的建设单位不批准其新建工程的立项。对虽未存在拖欠问题但项目资金不落实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立项。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工作。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本辖区工程款拖欠情况的通报,对存在拖欠的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依据政府制定的清欠计划,严格、及时进行资金的拨付。

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指导下,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供应工作。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本辖区工程款拖欠情况的通报,对存在拖欠的建设单位,严格其新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资格。

工商部门:严格有关单位经营行为的考核及违规行为的查处,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本辖区工程款拖欠情况的通报及处理建议,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银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对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的出具不实银行保函、资金证明的有关银行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被领导组办公室曝光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督促其贷款银行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授信额度。

人民银行:协调有关商业银行,认真贯彻国务院货币信贷政策。利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控制对不良房地产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开发商的统一管理。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组织本行业工程款拖欠的清理摸底工作,配合工程所在地领导组办公室做好本行业拖欠工程款还款计划和农民工工资落实工作。对本行业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要明确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建设资金,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6.解决宗教领域难点问题 篇六

中期汇报课指的是在活动进行了一段时间, 学生收获了一些成果, 但同时又出现了一些学生难以解决的问题。这堂课就需要教师带领学生进行汇报和解决难题, 引导学生进行阶段性反思, 总结上阶段活动中的收获, 从而为下阶段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做好铺垫。因此, 中期汇报课在整个活动中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中期汇报中, 教师有效的指导是整个活动是否成功的关键。而突破重点解决难点, 更是检验中期汇报课教师的指导成功与否。

《大家一起来植树》是让学生在活动中能提高对植树这种做法的认识, 并在活动中提高自己的策划、协调、合作能力。我尝试着通过制订活动预案, 让学生在植树前要做好准备、注意安全问题。本堂课是在对学生活动预案制订后的指导, 为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教学重点是小组成员明确本组任务, 并能付诸行动;教学难点是在小组团结合作下, 解决本组遇到的困难。

二、情景描述

第一次试教情景描述:

3月, 各个学校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因此,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的校本活动“学雷锋”就是我们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如何让学生在活动中能提高对植树这种做法的认识, 并在活动中提高自己的策划、协调、合作能力呢?为此, 我尝试着通过制订活动预案, 让学生在植树前要做好准备、注意安全问题。本堂课是在对学生活动预案制订后的指导, 为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次试教:

片段一:前一堂课是制订活动方案, 小组分工准备。这一堂课, 在汇报与指导中, 轮到种植组在汇报小组成果时, 两名成员汇报在网上搜索和花圃询问选择了3种树, 并相应作了介绍。同时, 他们也提出了小组在活动准备中碰到的困难:在小组确定树苗时, 小组意见还没有统一, 现在想和全班同学一起商量, 到底选哪种?当我听到孩子们碰到问题时准备求助大家, 我也为他们的行动感到非常欣喜。小组的活动中, 学生有了收获, 也有所困惑。综合实践活动中期反馈课不就是对学生在前期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疑难进行解惑吗?顺水推船, 为了让全班孩子都参与到决策中来, 我让他们举手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出了树苗。

片段二:选好树苗, 大家最关心的是如何种植了。我问:你们觉得在种树的过程中, 会碰到什么困难?孩子们纷纷回答:不知道水浇多少?怎么种树?我把问题抛给孩子们, 在他们和我的共同讨论下, 确定了种树的步骤并板书, 我还让他们多读牢记。

这节课结束后, 听课的老师反应是: (1) 选择树苗这一环节处理不是很妥。在反馈课及时解决学生的困惑没有错, 但足足花费了6分钟的时间才选好树种, 这对后面内容学习有情绪上的影响。 (2) 如何植树是本课要解决的难点, 但用多读牢记法似乎不能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

后来, 我也静下心来思考, 修改了这部分的内容。

第二次情景描述:

修改后片段一:选择树苗依旧成了孩子们的困惑, 也是本课的重点, 我给孩子们发了一张表格小组讨论选择。

“大家一起来植树”树苗选择表

小组名称:

选择树苗:夹竹桃 () 桂花 () 樟树 () 选择理由:

提示学生音乐响起开始讨论, 3分钟音乐结束停止讨论。同时, 在讨论的过程中, 让学生考虑树苗的习性、作用、种植场地并进行选择。在这一环节, 小组同学为了能帮助种植组解决难题, 助人的热情很高, 小组成员能集思广益, 理由充分, 很快地解决了难题。

修改后片段二:为了让孩子更好地掌握种植方法, 全班同学充分进行讨论, 并充分地挖掘利用学生资源。教师有效地将问题抛给学生:“你们以前有没有植过树, 有没有同学有能力解答这个问题?”这样, 有些简单的问题便可以轻易解决, 还可以带来解决问题的快乐。这次在原有的基础上, 出示一则种植小组拍摄的规范种植的视频:种植步骤录像+步骤作用的解说。看着孩子们全神贯注的眼神, 我相信出示视频的直观教学策略无疑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样, 难点的突破就自然是不攻而破。

三、分析与讨论

(1) 中期指导———小组合作法。中期指导课除了分享和鼓励, 最重要的是对学生在前期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疑难进行解惑, 并进行方法和技巧上的指导。其中种植组的成员说在确定树苗时小组意见还没统一, 想和全班同学一起商量商量选哪种?

而学生能做的事情, 我们尽量不要插手帮忙。特别是采用小组合作讨论的方式, 在合理的小组分工下, 小组中的每个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问题的讨论中。同时, 他们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 也愿意倾听其他同学的意见, 这样既充分开发了学生的情商, 又促进了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和谐发展,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问题。

(2) 中期指导———直观导入法。这一堂课中, 要解决学生对在种树过程中碰到的困难。由于学生对于种树不是特别了解, 会出现很多有关植树的困难。教师应该有效地将问题抛给学生:“你们以前有没有植过树, 有没有同学有能力解答这个问题?”这样, 有些简单问题便可以轻易解决, 还可以带来解决问题的快乐。当挖掘了他们已有的知识还不能解决问题时, 我认为一个视频的直观演示, 可以马上清晰地解决问题。通过视频, 学生会被里面生动的讲解吸引住, 显而易见, 刚才学生提出的问题便可以轻易解决。通过直观演示法, 可以适时轻松地解决困难, 有效地指导明天的植树。

四、反思与总结

基于这次难得机会的磨课, 对于中期指导课重难点突破的有了一些认识。

(1) 多媒体教学, 突破教学重难点。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学生可以直观地接受生动、形象的文字、图形、视频等多媒体信息, 使他们的视觉和听觉功能合二为一, 集中精神解决难题。多媒体教学方式不仅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还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将学生置身于轻松愉快的环境中, 当人的情感与思维自然地融为一体并能够进入积极的思维状态时, 从感性到理性, 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并循环往复, 能实现质的不断飞跃。因此,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利用好多媒体软件教学, 就能有效地突破重难点。

(2) 小组合作学习, 突破教学重难点。小组合作的方式, 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能够主动地、积极地参与到综合实践活动中。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 孩子们随心所欲地交谈, 不仅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更能促进小组成员的团结合作的精神。有了团队的力量, 大大地激活了学生参与学习、乐于学习的欲望, 更为他们能力的发展提供了无穷的动力。

(3) 趣味探究学习, 突破教学重难点。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让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有浓厚的兴趣, 是摆在教师面前的一大重要任务。因此, 培养孩子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兴趣和热情是重中之重。教师既要保证学生当前一时的兴趣, 又要培养学生长期探究学习的兴趣。可以说, 教师只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兴趣, 才能激发他们突破重难点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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