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2024-12-02

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精选7篇)

1.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篇一

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及对应支持的扶贫项目。

第三条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

(二)坚持分级、分类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各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坚持真实、及时公告公示。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第四条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主体包括省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项目实施单位等。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公告公示内容

第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对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第六条 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进行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第七条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情况。对使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

第八条 脱贫攻坚规划。对经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进行公告。

第九条 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对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即村级申报的项目在村内公示;乡级对村上报的项目审核后在乡级公示;县级审核乡上报的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脱贫攻坚项目库后进行公示;县级公示无异议,将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公告。

第十条 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经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第十一条 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终了,县(市、区)、乡(镇)、村应对本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第十三条 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要公开公告公示的单位名称、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开。

第三章 公告公示方式

第十四条 省级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州)、县(市、区)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十五条 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要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第十六条 注重公告公示形式多样化,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第四章 公告公示时限

第十七条 省级相关部门在扶贫项目资金下达后30日内进行公告。市级在下达资金后20日内,对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县级在收到上级下达资金后60日内,对资金安排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及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县级下达资金后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前公示;项目竣工后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后公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第五章 公告公示管理监督

第十九条 公告公示主体应对照公告公示内容,按职能职责主动进行公告公示。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突出做好乡、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层级要下沉到村、到户。鼓励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十条 群众对公告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公告公示单位提出质询,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质询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质询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公告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资金项目的意见要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的、推进工作力度不够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扶贫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各地要对项目选择、实施、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推动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第二十二条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告公示主体应依法履行职责,在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市(州)、县(市、区)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9月7日《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扶贫移民发〔2016〕34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扶贫移民局会同财政厅负责解释。

2.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篇二

2011年,是我省扶贫和移民工作阔步前进、成绩显著的一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取得新的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的促进了扶贫和移民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摆上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全省各级扶贫移民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省办党组对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安排。年初,召开了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次会议是扶贫移民部门组建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江西廉政网作了专项报道。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部门先后召开了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统一要求,研究部署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责任制教育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程,加强领导,常抓不懈。

2、全省扶贫移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省办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办党组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所分管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扶贫移民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吉安、上饶、抚州等市,认真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把“抓纪检促业务,抓业务促纪检”融入到各项工作中。赣州、上饶、九江、宜春、景德镇、新余等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办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肩上,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监督与防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2011年,我们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结合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惩防体系框架建设,不断构筑预防腐败制度防线。

1、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省办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集中精力,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部署。并采取专题辅导、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方法丰富学习教育的内容,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思同志结合警示教育片《落马的县官》,给全办干部职工上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在组织收看《杨善洲同志事迹报告会》电教片后,又上了一堂题为《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党课,使机关干部职工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各地扶贫移民部门按照当地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抚州市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把尚勇书记讲话全文、省内三个大案情况通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当前贪污、挪用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情况与分析以及东乡县某村支书私吞移民资金2.5万元被判缓刑等材料编辑了三集专刊,要求各县办和相关部门在召开扶贫重点村和重大移民后扶项目会上进行宣读、讲解,让扶贫移民干部和基层项目责任人等都得到一次全面而深刻的警示教育。新余市坚持每季度用半天时间学习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反腐倡廉有关文件,主要领导讲反腐倡廉党课,教育全办干部职工要廉洁从政,按制度规定办事。

2、积极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根据省纪委关于风险岗位廉能防范管理工作要求和扶贫移民工作实际,省办围绕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分配、申报审批等方面权力的监督制约,从74个岗位、14个处室、全办工作人员“三个层次”和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机制,认真确定处室职责,人员定岗定责,清理岗位权限,特别是对涉及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的6个处室廉能管理风险等级定为一级,排查出风险点296个,制定防控措施313条。初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覆盖全办机关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并按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办机关组织开展了廉能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全省各级扶贫移民部门都按照当地纪委的部署要求,建立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赣州市在廉能防控机制建设中,将32项内部制度整理编辑成册下发到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及机关各科室,共同遵守,加强监督。吉安市把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的责任分解到职能科室、工作岗位和具体业务上,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并对照风险点搞好监督,对一级风险点采取定时不定时的考核,对二级风险点进行阶段考核,对三级风险点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制度规定。省办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扶贫移民的项目、资金和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都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两项专项治理,对办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1年,我办先后顺利通过了省清理“小金库”专项办公室的抽查和“回头看”检查。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党和政府扶贫移民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全省各级扶贫移民部门把管好用好扶贫和移民专项资金作为加强扶贫和移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扶贫移民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的绩效和安全。

1、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

省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专项资金安排与项目申报管理制度、扶贫和移民资金绩效考评制度、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巡查制度。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都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了资金项目的监管。吉安市严把项目管理关口,坚持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都从村级扶贫规划项目库中提取,全面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财务实行报帐制,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竣工实行验收制。项目在实施之前,实施的乡镇或单位必须与县(市、区)扶贫办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凡是财政扶贫和移民资金在1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九江市为了解决重点村干部群众反映资金拨付难的问题,作出“一日办结制”的规定,要求各县(市)必须明确拨付资金的时间,届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在位,当天加班加点也必须办结,这一做法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九江、萍乡等市建立网上录入系统,各县(市、区)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网上一目了然,较好的防止了违规操作的现象。南昌市实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并规定8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必须要有可行性报告,要有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在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上,明确工作标准,健全工作制度,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审批、核准流程图,实行规范管理。景德镇市实行项目合同制、责任制管理,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确保项目资金透明运行,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身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组织绩效考评。

省办与省财政厅一道,对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1个水库移民大县组织进行了扶贫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重点对财政扶贫资金和移民资金专户运行情况、本级财政配套任务完成情况、扶贫移民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全省财政扶贫资金和移民资金使用绩效。

同时,省办对移民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稽查工作,并配合国家财政部、审计署、水利部移民局对扶贫移民资金、三峡移民资金进行了审计。为做好年终资金决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县(市)扶贫资金进行了内部审计。赣州、萍乡、鹰潭等市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照当地纪委统一部署,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和扶贫移民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上饶市为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机制,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统计监测机制和决策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与北京用友集团共同开发了“上饶市扶贫和移民工作管理系统”,使项目、资金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3、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省办监察室会同计划财务处、科技扶贫处对安福、星子两县赣江学院“雨露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扶贫项目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全省互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参与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专项检查,对乐安、广昌两县的“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后扶处和库区基金管理处配合水利部移民局重点对武宁县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和库区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库区基金管理处召开了全省示范村建设经验交流会,重点部署了加强示范村建设和库区资金的管理工作。抚州市先后在南城、黎川两县组织召开全市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监管现场会,进一步规范项目报批、资金拨付程序。为了加强财政移民资金监管,还联合财政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四个检查组,对2010年财政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大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严格要求,多措并举,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国家上级部门好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被评为全国四个A级省份之一,水库移民资金管理也得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移民局的充分肯定。

(四)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发展提升年活动,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扶贫移民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发展提升年主题教育活动,扶贫移民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1、积极开展“四抓四比”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扶贫移民工作实际,在全省扶贫移民系统开展了以“抓学习、比素质,抓效能、比服务,抓作风、比党性,抓落实、比贡献”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扶贫移民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投入到活动当中。在活动中坚持突出扶贫移民工作的实践特色,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基层、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扶贫移民系统的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锻炼,党性观念得到加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为推进全省扶贫移民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当地党委的安排,结合扶贫移民部门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紧扣贫困地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增长、环境改善和发展能力提高三大目标,加强工作调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省办年初提出的“三四五六”的主要工作目标得到实现,全省扶贫移民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地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地方挤占、挪用、滞留扶贫和移民资金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吃拿卡要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对资金项目的监管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的开局之年,是促进贫困地区和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我省是著名革命老区和水库移民大省,扶贫移民工作任务繁重。随着国家对扶贫移民各项资金的更多投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更加重大、责任更加重大。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今年全省扶贫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加强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资金项目监管,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核心内容的作风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本质问题,体现了我们党对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有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各项要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不坚定、作风不正、原则性不强、为政不廉等问题。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重点整治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和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要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努力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扶贫移民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教育引导扶贫和移民系统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完善扶贫和移民干部深入基层常态化制度,密切与贫困群众血肉联系,经常深入贫困地区和移民安置区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排忧解难。提高解决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贫困地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继续深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和贯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守纪律,守规矩,带头廉洁从政。

二是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是要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和经济工作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严格执行关于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

四是要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等经常性教育活动。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现有效预警和防范,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积极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对行政效率和效能进行考核和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惩防体系的功能与效力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建设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要在梳理盘点、总结经验、完善功能、提升效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研,以建设性的思路和举措,统筹谋划今后5年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

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水平。把惩防体系建设有机融入扶贫移民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运用系统思维、系统方法,深入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案件查处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评估体系、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大子体系”建设,各个子体系、各个要素之间要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构成有机、完整、统一的惩防体系。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清理,提升配套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惩防体系的综合效能。

(五)进一步强化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的监管

管理好使用好扶贫和移民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扶贫移民部门的重大责任。也是扶贫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考核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移民项目资金监测评估体系。认真执行扶贫移民项目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对全省扶贫移民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在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或巧立名目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2年扶贫和移民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我省扶贫移民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3.扶贫重点县将启动退出机制 篇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俗称国家级贫困县,以下简称重点县)”的退出标准,包括财政收入规模、农民人均收入水平、GDP规模等硬指标以及社会发展等软指标。随之,目前592个重点县的规模将逐步削减。

“加快改革,建立重点县,有利于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真正的贫困县上。”相关权威人士表示,近年来,地方争相戴“穷帽”,评定标准不完善,和“重点县”退出难等现象和矛盾日益突出,持续引发社会争议。如592个重点县中有11个县因明显超出标准而备受质疑。

对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主要原因还是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着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客观地讲,在政策上缺乏退出的正激励效益。反过来说,我们在政策上实际是反向激励,留在里面的好处很多。”

重修退出标准

“不能不承认,重点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但还有部分比较困难的非重点县却因各种原因没能进入,而无法得到国家重点扶持。”权威人士介紹说,重点县的退出,中央层面持鼓励态度,并且已经明确要构建相关的退出标准。

对此标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国宝表示:“最重要的是选择合适的贫困人口和综合贫困程度指标,其中扶贫对象规模和贫困人口发生率的确定尤为关键,同时也需要考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非收入指标。”

他认为,除了贫困指标之外,地方财力应作为重点县退出考虑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地方政府的稳定财力强大到不需要外部扶持,也可自行解决县域内扶贫开发问题的程度,即使其扶贫对象规模较大,也可考虑让其退出”。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与进入重点县时的标准相适应,有关部门也倾向于依据县域财政、农民收入、GDP等指标画出相应的水平线,超出综合指标的县将从重点县名单中退出。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分析认为,除了经济上的指标外,还需要从教育水平、健康状况、医疗状况和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等社会发展指标上进行衡量,达到基本线的就可以退出。“当然,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也可以有一些政治上的考虑,比如革命老区等。”

与此同时,“县改市”有望成为标准之一,即今后所有要求改市的县,可能都得从重点县范围内退出。对此,汪三贵认为,改市的县,本身就是经济状况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这与贫困县的身份存在矛盾,“不能两头占,一旦要求县改市,就得从重点县退出。”

实际上,一些省份已经对重点县“脱贫摘帽”政策改革进行了探索。各省一般主要根据贫困人口数、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统计指标,进行加权测算、排序,确定重点县名单。

在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592个重点县名单中,其中就有38个县是新调入,相应也就退出了38个县。涉及到9个省(区、市)的微调。被调出的重点县包括经济发展较快和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区。如陕西省调出的6个县中,有5个位列2010年度“陕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缘何难以退出

“刚开始确立贫困县时,扶贫资金比较少,只有几个亿,后来增加到几十个亿。到2013年已超过400亿元。”有专家告诉记者,随着扶贫开发投入的加大,以及各方面支持政策的汇聚,扶贫开发重点县享受到的政策含金量愈加凸显出来,于是地方便有了对重点县这一“帽子”的渴望。尤其是国家确定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中,进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440个,既是重点县,又在片区内,获益更大。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11月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除专项扶贫资金外,中央还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这些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刘永富对此表示,重点县有点类似于身份的划定,凡是进入重点县的,不仅可以拿到扶贫的资金,而且可以享受到多项政策支持,包括中央的、地方的、部门的、社会的支持,也包括财政、投资、信贷、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定点扶贫等方面的帮助。

这让享受不到扶贫政策“阳光”的县,以及其他发展水平与重点县和连片贫困地区相比并没有明显优势的县有了错失重大机遇的感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表示,“‘小康县’与‘贫困县’两个不同帽子的县之间,待遇差别很大,戴‘贫困帽’的县得到了很多资助,一些地方政府要政绩的时候要‘富帽’,要利益的时候争戴‘穷帽’。”

“总的来看,历次调整进入重点县的,都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应该予以重点帮助。”但刘永富也坦言,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帮扶力度的加大,部分重点县特别是资源型重点县发展得很快,一些经济指标已经高于或者是接近全国或本省的平均水平。

“由于重点县扶持政策的含金量比较高,所以很难退出。”在他看来,由于不退出有好处,退出没有好处,所以一旦当上贫困县,群众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愿意退,因此“就出现了干部群众普遍不愿意‘摘帽’,一些非重点县也想办法哭穷‘戴帽’的情况”。

刚从一个片区县调研回来的汪三贵对此深有感触,“村级公路的修建,以前给的资金是20万元每公里,现在已经提高到50万元每公里,如果不是重点县和片区县,是享受不到这些好处的。”

以扶贫成效重构政策“指挥棒”

“除了政策带来的好处外,更重要的是政绩观和考核体系的问题。”刘永富说,在过去的考核办法中,基本是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基本没有进入考核体系,做不好没坏处,而好处可以保留。

正因如此,现实中存在的现象是,虽然一些县的经济指标上去了,但老百姓得到的好处不明显。一些县虽然很穷,但县城建得很漂亮,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大街很宽阔、房子很漂亮。为刘永富所忧虑的是,“如果都这样的话,农民怎么办?贫困群众怎么办?”

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已明确要求,对重点县的考核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贫困地区要把提高扶贫对象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

“贫困县偏重于生产总值的考核,必然导致党政领导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上。”对于此举的意义,汪三贵表示,指挥棒的变化将改变重点县守着“帽子”不放的状态。“以后贫困和落后是享受政策的依据,但也是地方干部头上顶着的压力。对于扶贫工作,不再是‘干得好没奖励,干得不好没有处罚’的状态了。”

在其看来,考核指挥棒的调整,为建立健全贫困县退出的正向激励机制开辟了道路,有利于进一步集中力量解决扶贫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4.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篇四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做到“项目”、“资金”、“干部”安全,确保项目圆满完成,我镇现就组织实施好“甸阳镇王家寨自然村2011第二批扶贫重点村”项目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保证所提供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合法。

二、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变更事业计划,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认真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效益。

四、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拉用、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务真实合法。

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六、严格履行本廉政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甸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章):

5.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篇五

项目财务结算报告

县扶贫办:

XXXXXXX村民小组重点扶持村项目建设于2009年7月10日启动,到2009年11月6日项目工程结束。2009年11月12日乡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逐一对各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初验。经验收,各项工程合格,且达到上级要求,完成了《财务预算计划》。现将项目财务结算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按县委、政府文件批复,XXXXXXX村组重点扶持村项目建设任务是:

1、庭院建设44户,880㎡。

2、坡改梯44亩。

3、村间道路硬化2000㎡。

4、建科技文化室一间60㎡。

5、建立简介牌1块。

二、资金来源机构

以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5万元为主,群众投式投劳折资折算26.92万元,总投资41.92万元。

三、工程建设启动和竣工时间

XXXXXXX村民小组重点扶持村项目建设于2009年7月10日启动,2009年11月6日全面结束。

四、项目工程量及完成情况

1、庭院建设44户,880㎡,群众投劳750个,占计划任务的100%。12、基本农田坡改梯44亩,群众投劳120个,占计划任务的100%。

3、村间道路硬化2000㎡,群众投劳750个,占计划任务的100%。

4、建设1间科技文化室60㎡,群众投劳140个,占计划任务的100%

5、建立一块简介牌,群众投劳10个,占计划任务的100%。

五、物资管理发放情况

水泥:共110吨,主要用于主干道路建设100吨,用于建设科技文化室10吨。

六、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情况

计划总投资41.92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41.92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折价26.92万元,具体为:

1、支付水泥110吨,单价385元/吨,合计110×385元=42350元。

2、支付水泥运费110吨,单价80元/吨,合计:110×80元=8800元。

3、建科技文化室一间材料费合计9091元。其中:

(1)、钢门2道,单价380元/道,合计:2×380元=760元。

(2)石棉瓦212片,单价18元/片,合计:212×18元=3816

元。

(3)、钢窗3道,单价250元/道,合计:3×250元=750元。

(4)、白灰、色料61袋,单价25元/袋,合计:61×25元=1525

元。

(5)、扣板扣条70套,单价32元/套,合计:70×32元=2240

元。

4、支付建科技文化室空心砖款,单价2.7元/块,合计:600×2.7元=1620元。

5、简介牌1块,单价700元/块,合计:1×700元=700元。

6、民房修缮44户,880㎡,每户补助1000元,合计44000元。

7、坡改梯44亩,每户一亩,每亩补助100元,合计4400元。

8、砂石运费39039元。

以上8个支付项合计150000元,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七、项目效益

XXXXXXX村民小组重点扶持村工程项目建成后。一是基础条

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二是荒山绿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消耗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是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

通过上述工程项目的实施,受益44户206人。

八、各项目建设总体评价

(一)安居工程完成情况。计划庭院建设44户,880㎡,完成44户庭院建设880㎡,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二)基本农田完成情况。计划基本农田坡改梯44亩,完成基本农田坡改梯44亩,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三)村内道路完成情况。计划村间道路硬化2000㎡,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四)社会公益完成情况。计划建立科技文化室一间60㎡,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五)其他完成情况。建立1块简介牌,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村委会(公章)乡政府(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县新农办(公章)

6.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公示 篇六

经旅游规划系党总支学生支部讨论,以下六位同志列为入党重点发展对象:

万小君,女,1986年6月出生,籍贯浙江余姚,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景区1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2002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周莹,女,1986年6月出生,籍贯苏州,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景区2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2004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王丽英,女,1986年10月出生,籍贯浙江杭州,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景区2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2005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范银花,女,1986年10月出生,籍贯浙江桐乡,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会展1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2005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张凯华,女,1986年12月出生,籍贯浙江桐乡,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会展2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

申请书,2003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陶红,女,1986年1月出生,籍贯浙江岱山,共青团员,旅游规划系05会展2班学生,2005年10月向规划系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2003年业余党校结业,2005年10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被确立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手册(试行)》精神,党员和群众对发展以上同志为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2006年11月8日前向本总支或院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总支电话:82607556邮箱:wf@tczj.net 院党委组织部电话:82863615邮箱:db@tczj.net

旅游规划系党总支

7.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公示 篇七

一、高校参与扶贫的特点

(一)智力投入是最主要的形式

以江苏省2008-2009年度参与苏北11个重点帮扶县扶贫的30个高校为例,提供的现金数是0-12万元,平均不足7万元。而同期的苏南县(市、区)政府,一般作为副队长单位,提供现金量都在10-200万元,平均约100万元,另外还有许多由政府牵头通过产业转移实现的工业、服务业合作项目。而作为队长单位的省级机关、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或协调的现金量都在300万元以上。以教育为主要功能、以财政投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高校,在扶贫工作上绝不能以资金投入量来衡量其扶贫的成效如何,也不能以其资金协调能力、市场驾驭能力来表现,更不能以政策的攻关来评价,这些不是高校应该或能够具有的能力。高校特别是以农为主要学科的高校,其优势在于利用学科特点改造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的谋生手段,优化、拓展已有传统种养业和手工业,通过产学研培植适应当地生存与发展的特色产业。如,南京农业大学帮助建设的84个设施大棚通过“无籽西瓜+西红柿+莴苣”的种植模式使省定经济薄弱村孙港村的承包户户均收入增加万余元。

(二)劳动力培训是最显著的帮扶手段

江苏省扶贫部门认为,苏北经济薄弱村中年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除了没有劳动能力必需纳入救济范围外大多是“一有三缺”的农民,即有劳动能力,但缺乏技术、资金和门路,其中缺乏技术是最主要的原因。高校是知识和技能输出的机构,因而以“高校+地方政府+中介机构+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模式成为高校扶贫最主要的方式。其中,地方政府对培训过程进行组织和信息服务,工作队提供培训资金,劳动力中介机构负责就业并提供社会需求信息。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制订培训计划、发放免费培训券,对农村适龄劳动力进行循环培训,使农村贫困户拥有一种或数种适用技术,对于创业者,再辅以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减免、信息服务等方式给予扶持;对于就业者,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如对吸收当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经济奖励)、信息服务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引导作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由于高校扶贫与基层政府相比没有很多的指标压力,因而一般不搞学历培训,对一次就业率也不必过于重视,扶贫更加注重实际效果,在形式上,高校除了派员上门培训、依托当地职业学校培训等传统形式之外,较为常用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对帮扶的项目及农村相关产业以视频的形式进行远程教育或指导等。

(三)产业带动脱贫是最主要的目标

对于学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能否致富、快富,除了走出去务工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否依托当地良好的政策环境,就近创业、就业,创业是对当地形成经济发展基础的重要方面,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培植当地自主产业是两种途径,一是对传统特色产业的改造与扶持;二是引进适合当地环境的外来企业,对当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对于前者,特别是在农业领域高校发挥着特别显著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原有的养殖、种植方式,家禽由圈养改为散养,如林下养鸡等;家畜由小圈养改为小散养,如种草养羊等;扩展设施蔬菜比例等;二是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土壤改良、良种培育、沼气太阳能利用、种养结合利用传统废料,发展高效农业;三是对传统优质农产品进行工艺流程方面的现代化改造,加大产品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对小规模工业企业特别是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三高”企业的产品线进行设计、开发论证或技术改造,以企业为背景对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在线培训等。

二、高校扶贫优势的发挥

(一)凭借学科优势,学用结合

根据需要和自身学校专业、学科优势,制订规划。在一段时间有重点地在某一项目上下功夫。如农业学校,可以通过专业优势,与重点帮扶县的土地等自然要素结合起来,实施具有市场前景的特色农业,通过示范种植、技术培训、合作建立科研实验基地等途径启动帮扶,合作项目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在条件成熟后必须果断进行市场化转型,如成立以股份为纽带的创新型企业,使科研成果产业化,实现以某一种特色作物致富一村一镇的局面,即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如以文科、培养第三产业从业者为主的学校,可以在市场调研、区域规划、劳动力培训等方面寻找合作的结合点。高校服务地方,不论是从哪个行业着手,不仅双方都要把自身的需要与对方的能力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从实事做起,从容易的方面做起,通过有意义的具体的工作在思想上相互了解,在行动上彼此支持,不应把扶贫工作看成是一方的义务,而应当作是责无旁贷的事业。

(二)发挥集体力量,以我为主

高校的力量是有限的,许多项目,特别是需要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项目,需要借助第三方、甚至是多方的力量。对于资金的支持,如果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项目,应引进外资特别是有市场经验的大型企业参股,通过项目运作资金,以产业孵化科研成果的模式实现多方受益;帮扶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所涉及的职能部门间进行协调。江苏省委把由省级机关、科研院所、苏南县(市、区)政府、省属国企等后方单位派员组成扶贫工作队,已经充分考虑了各方力量的凝聚对做好扶贫工作的意义,因而充分发挥队员能力、挖掘各自潜能为扶贫工作争取各种资源是必须的,但那种在工作队内部讲求任务包干、画地为牢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对所取得的资源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帮扶优势,拧成合力,而不是各自为战。

(三)谋划着眼长远,纵向连续

扶贫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特别是通过产业扶贫方式实施的项目,需要经历投入、开拓、适应、收益的过程,常常需要3到期5年的时间才能见效,而一些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项目,更是不能在短期内有收益。对于高校而言,项目不仅是扶贫的手段、产学研的结晶、训练教师队伍的载体,更是高校之于社会的形象工程,必须在内部建立有别于当地政府的交接、跟踪、建档管理制度。

(四)依据产业规划,专注所长

产业项目是致富的载体,项目选择必须与苏北重点帮扶县经济规划、产业政策相一致,必须与自身的专业方向相匹配。由于任期制的扶贫时间较短,许多工作队没有充分考虑各个后方单位的优势,为了早见效,追求“短平快”,片面地强调当地的传统产业基础,重复建设,上一些容易受市场行情影响大的小养殖项目,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带动机制的建设上,当项目受到市场供求不利影响时又被动地开拓市场,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因而从高校的角度来看,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选择与当地的产业规划,特别是与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相一致的产业,通过移植或培育市场前景大的特色产业,实现凭借外来力量改变落后农村发展轨迹的愿望。

两年一届的扶贫方式,限制了帮扶的深度和广度。引进和培植产业是较深层次的扶贫,也是长效扶贫方式的代表。而一个产业项目从考察论证、方案设计、市场调研、投资建设、投入运营到产出销售,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一般来说,两年只能刚刚走完这一个过程,至于项目运营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反思、改进的,不可能在任期内实施。因而,高校队员一方面只能尊重事实,把精力放在调研最充分、市场最看好、专业最擅长、机制最成熟的一、二个项目上;另一方面尽可能地把项目建在政府划定的园区、示范区内,享受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还可以避免只图眼前利益、只顾个股收益的相关方或无关者的非法侵害,只有这样才能够产生较好的帮扶效果。

(五)依靠当地政府,服务双方

对重点帮扶县的扶贫工作能否有的放矢,除了需要考察当地的自然资源禀赋、特色产业、交通地理等客观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对帮扶县的基层干部进行考察,镇村干部所代表的基层组织是扶贫的执行者和依靠对象,他们决定了项目实施的进度、效果甚至是存续年限。江苏省委省政府在苏北农村脱贫攻坚工程建设中提出了“八有”目标,其中第一个目标就是要有“双强班子”,即选拔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高校特别是综合性大学可以与当地政府就干部培训进行合作,重点解决基层干部管理方式落后、服务意识淡薄、先进知识缺乏等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观念和能力问题。

从高校的现实需要来说,高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不应该是单向的施予,即高校参与扶贫不仅要使扶贫产业项目得到培育、人员素质得到提高、经济环境得到改善,努力达到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目标。高校还应当把重点帮扶县作为高校从事人文研究、科学实验甚至社会服务的试验田,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在管理服务理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上相互理解、接纳、融合。这样,扶贫过程也能够使高校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人才培养更加贴近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与使命——江苏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两年回顾[Z].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和智力帮扶的实践与思考,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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