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精选8篇)
1.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 篇一
法院证据提交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赵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室。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西安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陕西省西安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向西安__________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__________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院证据提交申请书2
申请人:赵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_室。
被申请人: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向__________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__________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院证据提交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责令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人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月间的工资表、考核工资明细表(即绩效工资表)及工资构成表。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并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庭审理。申请人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月间的工资表、考核工资明细表(即绩效工资表)、工资构成表由被申请人持有,申请人无法获取。为便于贵院查清本案事实,根据法释〔20xx年〕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12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此申请,恳请准许。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 篇二
2008-06-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免费法律咨询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回执或受理通知书。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
(三)证明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原、被告、第三人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证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当事人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被告住所地不在本院辖区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院辖区的相关证据;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
二、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按其主张承担下列举证责任
(一)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
三、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
(一)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
(三)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举证。
(五)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等应增加产假的事实举证。
(六)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四、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一)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五、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六、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印来自仲裁案卷的材料应当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核对章。
七、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均应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包括证据清单)。
八、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九、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
十、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初步设计审批提交材料要求 篇三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审查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概算投资、资金来源等内容。兰外项目应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立项批准文件指:项目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需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附图包括明确建设用地范围、代征用地范围和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附件包括《规划条件通知书》等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附图、附件应包括总平面图(应加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签章及日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
5、初步设计图文(四份,其中一份必须为
A3或A4规格装订)、工程概算书(两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两份)、结构计算书(一份)、日照分析报告(两份)。
设计文件(含结构计算书、工程概算书)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设计文件出图章及注册人员执业章(建筑及结构主要图纸应逐一加盖)。
4.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 篇四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的普及以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大量增加导致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大量地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赔偿事宜,以及协商不成后上法院打官司如何准备相关的立案材料事宜,对老百姓来说肯定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区委东侧文韬律师事务所金雅东律师特意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列举如下:
一、受害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三、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和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四、肇事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五、肇事车司机雇主的身份信息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六、肇事车的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单复印件。
七、受害者本人住院诊断证明(交警部门提供的三联单诊断证明)。
八、受害者本人住院出院病历加盖病历档案章,一般都是受害者本人出院后10天才能去宝坻区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历并盖章。
九、受害者本人在医院治病花费的医药费票据(红联)复印件和出院时的费用清单明细。
十、受害者本人或者护理人员如果有固定工作的应提交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的因交通事故误工造成收入减少的误工证明。
十一、如果受害人本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能构成残疾的,可以找律师写交通事故诉状的时候让律师写评残申请书要求宝坻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受害者本人的伤情进行伤残鉴定。
十二、如果受害人本人的伤情构成伤残,则在受害者本人受伤前有实际需要受害者本人进行抚养的人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提交由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
十三、如果受害人本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主张赔偿时需要提交由宝坻区物价部门提供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和损失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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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提交周报及月报的规范性要求 篇五
一、周报1、2、提交人:各部门经理(含副职)、总监
提交对象:主送总裁、执行总裁、主管副总裁;抄送人力资源部王艳春、马宝国
3、提交时间:
(1)人力资源部周一上午8:30开始统计各部门上周周报的报送情况,8:30之前提交的,记为“规范”;(2)周三8:30之前提交的,记为“未及时提交”;
(3)周三8:30之后提交的,记为“未交”。“未交”人员必须于周五之前补齐。
(4)人力资源部每周五向总裁、执行总裁及各副总裁上报周报提交情况,如需全公司内进行公示,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要求将周报统计结果进行公示。
4、提交内容:
(1)按照格式逐项进行填写,不允许自行更改周报格式;(2)不允许空着不填,如“合理化建议”一栏,如无合理化建议,则写“无”;
(3)对本部门员工点评以工作表现和工作负荷度为主,请大家认真填写,不允许空着不填。
5、新员工处理办法(1)新员工入职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部门指定专人指导新员工周报的规范性填写;
(2)新员工第一周入职认真学习周报的规范性填写要求,暂不纳入统计范围;第二周起正式计入统计范围。
二、月报1、2、提交人:部门总监、经理(含副职)、主管、员工、实习生 提交对象:主送总裁、执行总裁、主管副总裁;抄送人力资源部王艳春、马宝国
3、提交时间:
(1)人力资源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8:30开始统计各部门上月月报的报送情况,8:30之前提交的,记为“规范”;(2)每月10日8:30之前提交的,记为“未及时提交”;(3)每月10日8:30之后提交的,记为“未交”。“未交”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补齐。
(4)人力资源部每月25日之前向总裁、执行总裁及各副总裁上报月报提交情况,如需全公司内进行公示,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要求将月报统计结果进行公示。
4、提交方式及内容:
(1)每个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的月报收集完毕后,打包一起发送,不允许单独发送;(2)按照格式进行填写,不允许自行更改月报格式;
(3)不允许空着不填,如“日常管理及业务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方案及心得体会”一栏,如无建议或意见,则写“无”。
5、新员工及实习生的处理办法
(1)新员工入职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部门指定专人指导新员工月报的规范性填写;
(2)新员工第一月入职超过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的,纳入统计范围,需按照要求上报月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暂不纳入统计范围;下月起正式计入统计范围。(3)实习生要求同正式员工,参照以上要求处理。
6.关于半年总结提交通知(推荐) 篇六
XXX各位同事:
2016年已经过半,请大家认真总结上半的工作情况,对照2015年终总结,计划好下半的工作,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总结。
一、提交时间
截止到201X年X月X日。
二、提交方式:
各部门同事邮件主送部门负责人,抄送丁总、童总、行政部。
三、总结主要内容(2016年1月—6月份):
1、上半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能量化的以数据形式统计);
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3、本部门工作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4、下半工作计划;
5、总结提交格式:PPT文本;
湖南数朗实业有限公司
7.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 篇七
1、各民办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年检报告书可在普教股邮箱:ng5266193@sohu.com和pjg5266193@163.com中下载。(密码同为5266193)
2、民办学校自查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1500字左右)。第一部分是学校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学校在办学和管理中取得的成绩,第三部分是要全面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有改进的具体措施和时间步骤。第四部分是下年度工作计划。成绩、存在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①办学理念,②改善办学条件,③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④师资队伍建设,⑤教育教学成绩,⑥安全卫生,⑦财务管理等方面。
3、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也是从上述几个方面规划)
4、提供校舍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校舍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5、财务状况(一年来的收入,支出项目及数额)
6、学校一年来发生的大事和变动事项。
7、学校董事会、校委会和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教职工情况统计表。
8、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按照登记表顺序排列并装订左侧)
9、学校分年级分班情况统计表
以上需提交的材料一律加盖学校公章。
10、学校房屋质量鉴定书需找建设局相关科室办理。注:
2、3两项材料按下列要求打印:材料标题(段前行距1,居中,小二,黑体加粗)
单位(居中,小二,仿宋,1.5倍行距)
(空两行)
正文(仿宋,三号,1.5倍行距,A4纸规格排版)
8.要求提交证据通知书 篇八
<1>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4、如已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2> 申请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所租赁(借用)的房屋为宾馆、旅店营业场所的,可提交宾馆、旅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所租赁(借用)房屋为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份),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
住所(经营场所)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3> 申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外商投资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须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复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其中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只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属于国务院决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公司章程应当记载股东出资额的实缴情况。
5、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交验资证明。
6、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报纸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8、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 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
任免职文件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或投资者委派决定(投资者签署)。
任职文件中应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投资者等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无需提交决议、决定或任免文件。其中属于中国公民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及新的身份证明;属于外国(地区)或台港澳自然人的,提交含有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护照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含有姓名变更内容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需提交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 申请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外商投资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须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复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其中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只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3、变更股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提交符合该规定的相关材料;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提交材料:
(1)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原件1份);(2)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3)境内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而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自然人股东死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及股权合法继承文件(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经公证的遗嘱等,原件1份); 境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而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自然人股东死亡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及经公证认证的股权合法继承文件(原件1份)。
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的申请材料需要签名的,由经公证的监护人代为签名并提交监护人的公证文书(原件1份)。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原件1份)。
(5)经人民法院裁判或仲裁机构仲裁股权划转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原件1份),初审裁判书还需提交生效证明书(原件1份)。
根据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股东的,还须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5、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与审批机关批准的应当一致。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1)中方投资者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外国(地区)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应提交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并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地区)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应按上款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原件1份),但已由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属于某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居民可提交其所在地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复印件,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7、新增外方股东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8、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因公司股东变更导致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按照《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办理。
<6> 申请公司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4、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1)中方投资者:
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及新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属于企业的,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属于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属于其他类型的,提交法定的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外方投资者:
属于非自然人的,应提交含有相关变更信息的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并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含有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护照的公证认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含有姓名变更内容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属于某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1份)。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7> 申请变更公司类型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申请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实收股本的情况。
<8> 申请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有限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原件1份)。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4、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业务相应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其他相关登记文书(原件)。
5、如涉及外资审批事项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