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9篇)
1.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 篇一
大学同窗四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那么你要怎么去写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呢?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篇一
xxx同学在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涯中,在思想上积极上进,关注国内外的重大消息,积极向上,主动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在学习上xxx同学很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和目标,对自己的未来有这明确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为此不断付出,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在校期间自学了日语课程。与此同时,陈肖容同学并没有落下自己的专业课学习,在专业课上陈肖容同学有着优秀的专研意识,有着较强的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且在实践上也有着动手能力。在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乐观开朗,乐于助人,意志坚强,并有着朴素的生活作风,不骄不躁,并且参加了很多校内的体育活动,学习了乒乓球以及拉丁舞等等,有助于成就一个良好的健康体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篇二
该同学性格开朗大方,待人亲和友善,团结同学,自信乐观,她用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周围的人,以及整个学校,整个蓉城。由于她的入学,蓉城空气质量明显转好,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与自然的相处更加和谐,整个蓉城在她的影响下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外国游客大幅增多,并对蓉城的印象产生了根本的转变,他们将蓉城和谐的思想传到亚洲乃至世界,天下大同不再是梦想。综合上述评价,同学对世界的和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人才,是造福全球的一颗明珠。希望该生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篇三
该同学在大学的学习生涯中,在思想上积极上进,关注国内外的重大消息,积极向上,主动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在学习上该同学很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和目标,对自己的未来有这明确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为此不断付出,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与此同时,该同学并没有落下自己的专业课学习,在专业课上该同学有着优秀的专研意识,有着较强的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且在实践上也有着动手能力。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篇四
该同学在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乐观开朗,乐于助人,意志坚强,并有着朴素的生活作风,不骄不躁,并且参加了很多校内的活动,学习了恰恰,以及交际舞等等,有助于成就一个良好的健康体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篇五
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院系各类活动并多次获奖。在系部学生会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在班级担任女生委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做事踏实稳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大学毕业生鉴定班级意见
2.高校班级管理强化意见 篇二
传统的高校班级管理模式受到严重冲击。依靠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他律,班干部依靠规章对学生进行强力约束等管理模式,已经变得固化,既不利于班级成员的发展,也不利于班集体良好班风、班貌的显现。这就要求管理者适时更新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级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载体作用。高校班级管理应该是一个有机系统,既包括学校、二级学院等分管学生工作的高级管理者,也包括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等形式多样的中级管理者,还有班级中班委成员等基层管理者(从积极管理层面看,班级普通成员也可划入基层管理者之列,属自律管理)。在此系统中,学校、二级学院等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机构要做好中级及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技能,最终实现办事效率的提升。由于许多中级管理者多为兼职,部分人员自身对班级管理缺乏经验或观念落后,因此常态化的班级管理业务培训也显得尤为必要。中级班级管理者(班主任或辅导员)也要适时吸收借鉴前沿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质量。有教育界同仁就此提出,为适应新形势下班级管理的需求,管理者须将班级管理职能由“控制”向“服务”转变;管理者角色由“绝对的领导者”向“平等中的首席”转变。[1]同时,应利用各种条件,对班干部进行培养,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作为初级管理者的班干部,应各司其职,与班级同学积极展开互动,形成良性的自律性管理。良好的班级环境是衡量班级管理建设的重要指标,而班级凝聚力则是其核心。要提升其凝聚力,必须通过班级这一载体来实现。[2]这就要求班级干部发挥自身才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让每个成员都参与到班级的发展与建设中来,增强班级凝聚力。
二、加强班级管理的他律与自律双向制度建设
目前高校所实施的班级管理制度多是沿用成文的规章制度,即使部分高校因势对规章稍作修改,也很难充分参考和吸收被管理者的意见或建议,致使管理水平长期滞留在传统规章制度的他律阶段,班级和谐自律的功能难以发挥。[3]因此,创新班级管理制度建设,使之从矛盾他律走向和谐自律,既是落实响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高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改革步伐的关键,也可解决高校班级管理的一个现实问题。[4]要实现高校班级管理制度的革新,首先,学校要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改掉不合时宜的陈规旧章,创设新的制度,有效地建构他律保障。在他律制度的创设过程中,应通过学生会等各种社团组织,收集学生的各种意见或建议;邀请学生代表参加规章制度的制订,让学生第一时间知道学校新的政策及规章制度,从而使新规更切合实际,易于学生接受。其次,应发挥好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中间纽带工作。一方面,通过他们将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向学生进行说明,保证各项新规能够得以有效地实施;另一方面,鼓励学生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以达到他律制度与自律制度相结合管理的目的。最后,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共同制定规范班级行为的各类规制,如班风、班规、班纪、操行以及校内外活动安全预案等。在制定过程中,要向全班学生征求意见并进行表决,使这些规章制度能得到全班学生的认可并认真实施,以达到从他律制度向自律制度层面的转换,最终实现积极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此外,规章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应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激励机制,以营造宽松宽容的环境,使广大班级成员从他律走向自律,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并激发其成就动机,为班级管理贡献智慧。[5]通过制度上他律与自律双向积极建设,将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等校内日常行为准则与调控依据,也有助于增强高校班级管理的有效性。
三、创建信息化班级管理新模式
高校传统的班级信息传递渠道一般为:校学工处———学院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级干部———学生。在这种多环节的传递模式下,信息传递不顺畅,同时层层转达,还容易造成信息失去时效性和准确性。[6]另外,如前所述,学分制下“跑班”上课形式使同一班级学生流动性更强,在校园内分布范围更广。传统班级信息传达模式遭遇严重挑战,信息传递需花费比以往更多的时间,收到的管理效果却大打折扣。原因即在于传统模式使师生交流固化在一定时空(校园)内,正面交流还可能使学生掩藏很多隐性想法,难以把握其真实性。[7]因此,传统的班级信息传递模式已与当前班级管理实际,出现严重脱节。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与广泛应用,其影响已波及社会各个层面。高校学生也不例外,其日常学习与生活均与网络密不可分。因此,在信息时代环境下,利用网络平台对高校班级进行管理成为可能。创建信息化的班级管理新模式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班级信息传递渠道的网络化,二是班级管理途径的信息化。班级信息传递由于网络交流媒介的不断推陈出新,其具体形式多样。例如,构建班级博客、QQ群、飞信群、微博、微信、公共E-mail等,这些网络工具的功能各有特色。班级博客日志实际上就是传统班级日志的信息化,由原来的非公开,变成了班级成员之间互动的平台;班级QQ群则为学生之间交流学习、工作及生活等各方面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飞信则可以将重要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班级每位学生的手机上,大大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公共E-mail可以发布并存放一些重要的班级文件,如公示材料、课件等。这些网络化的信息传递渠道无疑增强了班级管理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提高了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这些信息传递渠道还方便班干部、学生与班主任(辅导员)、校学工处及时准确收发信息,便于及时发现与解决各种问题。班级管理途径的信息化主要是借助网络技术的应用,在局域网或广域网上展开各类班级管理活动,来延伸、拓展传统管理方式中的局限。而这种形式也正是班级管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班级信息化管理具体主要通过天空教室、虚拟社区(含德育园地、学生BBS及家长论坛等)、班级电子档案等载体实现。通过网络课堂可适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学习动态。虚拟社区则可以为班级成员提供学习、生活、娱乐等各方面的交流渠道,家长也可及时关注子女在校成长状况,便于校内外协同管理。对于班级电子档案,在建档时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平时学习、活动及奖惩等信息适时完善,既便于掌握学生各种动态,进行针对性管理,也有利于公正地开展各种评优评奖工作。信息化班级管理模式的构建,既有利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也有利于增进班集体的凝聚力。实施高校班级信息化管理,并不意味着对传统班级管理模式的彻底否定,而是在继承其优点(主要表现在活动组织化程度高、统一安排,教育管理严格,评价机制完备等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改革,取传统班级管理模式及信息化班级管理模式之所长,对班级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实际上,这正是报告中所倡导的科学发展精神的落实与体现。综上所述,只要坚定信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高校班级管理中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分途并进,多管齐下,科学管理,就一定能够在创新高校班级管理模式方面取得新成绩,从而为新形势下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新途径。
作者:朱继光 李浩野 工作单位:淮阴师范学院历史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
3.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 篇三
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
就业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0]83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现就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落实和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73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年末总体 1
就业率达90%以上,引领不少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实施“岗位拓展计划”。
1.拓展产业就业岗位。结合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和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江苏沿海开发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就业机会,支持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专项岗位对接活动,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2.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投资主管部门研究建立投资拉动就业的评价机制。在开展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认证时,把就业岗位增加和高校毕业生配置作为重要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具体要求、数量及岗位安排。
3.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等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年内启动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首批开发5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大力疏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拓展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空间,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5.促进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与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可以通过人才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其户口、档案接转及社会保险缴纳等由派遣单位负责统一办理。
6.做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理顺体制、简化程序,并认真落实应征入伍服
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二)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1.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各地要在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型城市创建等。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已经批准的使用范围和确定的额度内,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就业困难对象条件的,按省政府令第53号有关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金融机构要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手续,规范流程。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当地申请额度上限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4.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将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积极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孵化以及项目融资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围绕优化就业服务,大力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
1.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要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继续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充分发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信息服务功能,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渠道。
实施“高校毕业生百校联动就业活动计划”,吸引更广区域、更大规模、更多层次的招聘需求资源。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百日行动”以及“走进百所高校、办好千场讲座、服务百万学生”就业指导公益巡讲等活动。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引导其凭《报到证》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地、各高校还要针对女大学生特点,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公平。
2.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实施“三年五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完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加强见习基地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进一步健全见习管理制度,提高见习质量,落实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县级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部门统一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单位积极招用见习毕业生,对招用数量较多的,有条件的地区应给予适当奖励。
3.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地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整体工作中,切实加大援助力度。落实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免收其报名和体检费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政策。对特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逐户逐人登记,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优先就业和稳定就业。
4.做好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单独指导、重点服务,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在年底前落实工作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成为我国就业的重要矛盾。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当地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更加注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加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就业统计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沟通,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衔接。建立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月报和会商制度,每年6月至8月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9月至12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 篇四
来源:山西省文件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7
晋办发﹝2005﹞18号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各高等院校要邀请各类成才典型进校园,组织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踊跃地到基层锻炼成才。
2.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各高等院校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大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一周。
4.各级都要建立大学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评选表彰制度,加大典型引导力度。省里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每次表彰100名“青年学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
5.对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和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也可由原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代管。
6.对毕业后自愿到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工作期间的利息,由同级财政根据本人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连续工作的年限,按比例代为偿还,即:工作年限满5年的代偿30%,满8年的代偿70%,10年以上的代偿100%。代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50%,市、县级财政负担50%。
7.到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见习期满后高定两档职务工资。
8.对在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和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我省各地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要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
9.为缓解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急需人才与编制紧缺的矛盾,在严格控制总编制的前提下,从2006年起连续3年,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每年给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下达一部分周转编制,用于接收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离开乡镇后,周转编制收回。
三、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10.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登记窗口设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绿色通道”,高效、优质、快捷地做好服务。
11.自愿到乡村从事个体行医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执业医(护)师资格证书后,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注册,允许其在注册范围内行医,并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2.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各级政府要指定专门的培训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在核定成本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由同级财政给予部分课时补助。从2006年开始,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用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进
行项目开发和创办企业。
13.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周到而有效的服务。
四、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14.对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所在地教育部门要做好就业派遣。需要办理人事、劳动关系代理手续的,由当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所属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
15.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视同仁。符合评定职称规定条件的,可委托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负责申报。对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
16.进一步规范全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大人事、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接受高校毕业生资格。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要按规定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确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合同内容的兑现。
17.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18.各县(市、区)要建立5个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工作。省、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型民营企业也要逐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由省里统一挂牌,并进行监督管理。
19.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
六、逐步实行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20.从2006年开始,省、市两级新考录的公务员中(包括特种专业岗位),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
21.对已招录到省、市两级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在5年内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今后,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七、进一步加大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力度
22.从2006年开始,全省每年要选拔500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和培养,在他们到基层工作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结合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八、加快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
23.继续做好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24.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全省每年招募300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支教、支农、支医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为两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500元生活补贴及一定数量的交通补贴,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安排支付。服务期满后,延长两年择业期,有关部门应协助其在本系统内推荐就业或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25.凡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就业后不实行见习期,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对服务期满报考我省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两年。
2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清退在岗代课教师,空出的岗位主要用于吸纳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凡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可落在县城,见习期间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九、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
27.按照“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市、区)付薪酬、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基层”的原则,全省每年选拔1000名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做到全省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
28.到农村和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党支部、村委会、居委会的相应职务。要把这批人员作为将来补充乡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县(市、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因自然减员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在农村、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招聘。
29.对到农村和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户口可落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工作满两年后报考我省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
30.各高等院校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注重加强素质教育,强化学生的实用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积极开展对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帮助他们确立面向基层就业的思想。高职、高专院校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通过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培养。要把教育、指导和帮助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高等教育的全过程。
31.根据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艰苦行业的实际和需要,实行定向招生,严格执行定向招生协议,保证这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
十一、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32.各级政府要统筹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三个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信息的服务平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各高等院校、各市都要建立和开通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并实现国家、省、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联网。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
务机构要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合作,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择业代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加快建设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服务体系。
十二、继续加大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力度
33.省、市、县三级财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十三、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领导
3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办法,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把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保证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余的要统一安排就业见习。
5.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 篇五
(济政发〔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大力实施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0531”就业推进工程(保持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积极实施五项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通过实施“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现一个总体就业率达85%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实施“0531”就业推进工程,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保持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将我市未就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援助对象。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摸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全面掌握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等基本信息。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根据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省外院校我市生源回济未就业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失业登记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要综合运用各种就业援助政策和举措,对帮扶对象实现应援尽援,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尽早实现就业。
(二)积极实施五项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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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优势,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畅通高
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84号文件规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期限最长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贷款;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规定条件的,财政部门按现行规定给予相应贷款贴息。对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面向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至少建立1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基地)。要把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重要载体,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大学生多形式多元化创业,开拓网上创业就业新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成功创业的,按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认定符合自主创业标准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县(市)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健全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就业见习活动。要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各按50%承担,财政承担部分从见习基地当地财政有关资金(含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应加强见习场所的安全管理,并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录(聘)用见习毕业生比例高、见习效果好的省级、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有关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4.实施“就业培训计划”,不断实现创业培训模式创新。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组织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定期举办大学生创业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失业人员鉴定、考核标准发放)。对企业新招收毕业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定额培训补贴。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5.实施“就业服务计划”,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教育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衔接,努力实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市县与高校共享。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采取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和供求洽谈会、开展网络招聘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各级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要根据大学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三)大力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努力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把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残疾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区矫正等纳入公益性岗位,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点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自2012年起,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研究,并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在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基础工作。强化就业服务、失业登记等基础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的权利。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完善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理性求职、用人单位积极招聘、高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和就业观念。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从2012年起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同时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在济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
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对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办理、工龄确定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鼓励和促进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要切实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
三、努力开创齐抓共管促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纳入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部署,统筹规划,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协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我市在基层创业成才的高校毕业生典型,宣传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基层政府的先进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
6.班级建设指导意见 篇六
班级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单位。学校的发展取决于班级的发展。因此,为加强班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以促进班级建设的良性发展。
一、班级管理的思想方法和目标:班级是由学生构成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优点和缺点的综合体,因此,在管理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民主管理,教师首先要发现学生的优点,用其优点去战胜缺点,去激励学生,并运用辩证思维去发现、分析和解决班级管理中各种矛盾,让每个学生在班内各得其所,都尽可能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班级管理领导机构:教导处、政教处
三、班级内部管理结构: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班委---学习小组
四、班级内部组织的建立:
1、理念:班级中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人人都是小组学习过程的发言人和组织者。组织起来去自主管理,在组织中成长和发展。学生之间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督促,相互提醒,共同发展与进步。
2、班内管理单位:6--8人组成学习小组,小组内部结构,根据学生学习程度为强中弱组合。若干管理单位组成一个班集体。班内小组要相对固定,班内调位可以短周期整体调动。
3、班干部:
班 长:一名 团支 书:一名
学习委员:一名
组织委员(女生委员):一名
纪律委员:一名
宣传委员:一名
卫生委员:一名
体育委员:一名
生活委员:(男生委员):一名
班级学科代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一名,音体美、通用、信息由体育委员兼任。
组干部: 8人小组内设小组长一名,8人小组内设:学习组长一名、纪律组长一名、卫生组长一名、安全组长一名、体育组长一名、生活组长一名、团活动组长一名。组学科代表:8人小组每人担任一科学科代表,政史可兼。音体美通用由体育组长可兼。(六人小组可以合并兼任)
组学科代表向班级学科代表负责,向学习委员和班委会负责,向任课教师负责,向班主任负责。
五、班级管理的五大目标:
1、班级的理想与信念目标:由班主任和班委共同讨论形成,并以班级誓词的方式展现,以班内晨呼和队列训练口号的方式巩固。
2、学习目标:班级以学校下达的目标为基本依据,然后根据班内实际和班级追求,确定班内目标。然后分解至各学习小组,班内以小组目标的方式落实,班委和小组长通过对学案作业以及周考的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学习小组完成学习目标。
3、纪律、生活和行为习惯目标:
班级要形成共识,并形成小组意志,坚决杜绝以下八大违纪行为和十二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八大严重违纪行为:(1)打架;(2)翻墙上网;(3)无故旷课;(4)玩手机、看不良书刊;(5)抽烟、喝酒;谈恋爱(6)、夜不归宿;(7)班内和寝室内下棋、打扑克;(8)考试舞弊。
十二种不良行为:(1)迟到早退:
(2)教学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活动;
(3宿舍区大声喧哗,熄灯铃响后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的休息;(4)上课期间睡觉;
(5)顶撞老师(包括宿舍管理员老师);(6)穿奇装异服(不符合学生身份),仪表不整;(7)开大会不安静、纪律差;(8)随意丢垃圾行为;(9)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10)教室内所负责的卫生差和宿舍的东西不按要求摆放整齐,卫生差者;(11)非走读生非外出时间私自外出学校。(12)被查到时,谎报假名、假班级。
4、安全目标:及时发现班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教育和管理要到位,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学生个人的自我追求目标:每个学生都要根据班级管理的五大目标,形成自己在高中段的自我追求目标和短期个人达标要求,并根据实际逐步完善,进而通过自己坚韧的意志品质努力实现。
六、班会
1、班会主题的确立:在每大周周一中午午休时间,由各年级的年级主任主任和政教负责人召集班长和团支书会议,安排周一早晨班主任晨会上确定的主题和学习材料。并在班干部会上了解和掌握班级动态,查看班级日志。
2、每一大周安排一节课,进行小组和班级自主管理班会活动,组内和班级内部自主组织会议,总结本周的管理,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并填好自主管理记录,组交给班级,班级汇总起来,一式两份交年级主任,了解情况并存档。
3、班会要分五个层面,一是要进行材料学习;二是小组成员反思和小组总结,时间10分钟,以小组讨论的形式为主,然后形成小组汇总意见;三小组班内回报,由组长在班内回报小组情况,20分钟左右:四是班委总结本周情况,并确定下一大周的班级管理要求,10分钟:五是班主任总结。建议班会时间定在每大周的星期一晚上第一节。
七、班主任会议:每大周两次。大周开始的星期一早晨,由校长主持,在政教处召开三个年级班主任会议,时间,早晨5点45分至六点15分。大周的第二小周星期一早晨,由年级主任召开各年级班主任会议。时间,早晨5点45分至六点15分。
八,年级班级管理过程与结果展示:
1、展示组织和落实者,由团委具体落实。
2、展示内容的整理:由班委和团支书负责。
3、展示内容的确定:围绕班会主题。
4、展示呈现的方式:黑板报
5、展示的时间:每两周一次
6、展示的目的: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精神氛围。
7.班级院系意见 篇七
该生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尊敬师长,热爱集体,为人诚恳,工作踏实认真
该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热爱集体,学习刻苦认真,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能出色的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大学生《学生守则》,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忠厚朴实为人诚实,学习目的明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热爱集体,学习刻苦认真,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能出色的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该生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
该生作为学生干部,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踏实,做事具有很好的计划性,认真负责。学习勤奋,刻苦努力,该生学习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学习优等,曾多次获奖学金。思想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与同学友爱团结,诚信待人。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喜欢体育活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思想进步,学习认真,团结同学,待人真诚。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知识面广,有团队精神。在担任班干部
该生学习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学习优等,曾多次获奖学金。思想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
该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吃苦耐劳、朴实大方,认真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大学生《学生守则》,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忠厚朴实为人诚实,学习目的明
该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热爱集体,学习刻苦认真,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能出色的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该生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
该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吃苦耐劳、朴实大方,认真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喜欢体育活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
该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吃苦耐劳、朴实大方,认真
该生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大学生《学生守则》,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忠厚朴实为人诚实,学习目的明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思想进步,学习认真,友爱同学,待人真诚。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知识面广,有团队精神。在担任班干部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开朗自信,学习认真,团结同学,能经常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实践;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有
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
该生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大学生《学生守则》,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忠厚朴实为人诚实,学习目的明
该生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
该生在大学期间,努力学习各门功课,取得优异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兴趣广泛,生活中尊敬师长,热爱班集
该生在校表现优秀,学习上刻苦努力,思维敏捷,深受老师好评,积极参加学校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品行良好,尊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努力刻苦,思想积极进步。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个
该生,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英语具有一定的交际能力和较强的阅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努力刻苦,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计算机应
该生入学以来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思想要求积极进步,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以积极向上的心态
该生自入学以来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而努力;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及明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
该生入学以来,学习刻苦努力,勤学好问,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该生自入学以来思想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性格乐观稳重,待人热情,团结同学,关心班级;学习刻苦努力,该生学习刻苦努力,勤学好问,成绩优异。作为班级学习委员,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感,起到
该生自入学以来,思想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配合老师工作;日常生活中能团结 该生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敢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具有创新能力与钻研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为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认真刻苦,独立思考能力强,成绩良好;工作中责任心较强,善于挖掘自己的潜能,有较强的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接受能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自主创新意识。脚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思路开阔,办事沉稳;关心集体,责任心强;待人诚恳,工作主动认真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乐于助人,同学关系融洽;做事严谨,一丝不苟,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异,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牢固;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学校组
该生学习努力,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与优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正直,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口碑,作为班干部认
该生自入学以来,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
8.新生班级建设指导意见 篇八
学生班级是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管理的基层组织,每个学生都应关心班级建设,爱护和珍惜班级荣誉,服从团支部、班委会的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脱离班集体另搞一套。为加强班风建设,健全班级组织,明确责任和义务,根据学院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团支部机构
1、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每位团员都是所在团支部里的平等一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团支部干部由团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由团支部书记(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不宜互相兼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男、女搭配为宜。
二、团支部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决策,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问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征求团员青年对团支部工作意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3、在每学期初,主持研究本学期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上报支部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写出工作总结。
4、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团日活动,做好“三簿一册”工作。
5、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及辅导员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活动。
6、抓好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做好分管的工作。
7、与班委会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相互支持。促进团的工作计划和班委一道搞好“创先争优”工作。
8、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并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9、负责执行团员纪律,及时上缴团费,团员评议,颁发团员证。团证的注册,团员鉴定,接转团组织关系,团内奖罚。
10、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并予以组织实施。
11、负责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三、团支部成员岗位职责
1、团支部书记
(1)全面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带领支委开展团员各项活动,加强团员的管理和教育,以及学期初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总结的整理上报工作。
(2)负责与学校团委及院(部)团总支的联系和沟通,根据团委和团总支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好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和活动。
(3)负责与辅导员的联系和沟通,并就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热点问题,以及思想教育等方面,主动及时地向班主任汇报,并征求意见。(4)负责主持团支部会议,以及团员会议和活动。
(5)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各团小组长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掌握全班团员情况。
(6)负责与班委会的工作协调和联系。
2、组织委员
(1)负责班级团员的组织工作,及时与学校团委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2)负责团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以及发展团员工作。
(3)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向党组织靠拢,组织开展党的知识学习活动。(4)负责班级团员的创先评优工作。(5)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
3、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与学院团委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2)负责团员的思想教育,以及组织开展团员公益活动。
(3)负责团支部宣传栏的刊出工作,每学期要求出三期墙报,墙报主题由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拟定。
(4)负责团支部会议的记录,以及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记录。(5)负责与班委会的文体委员的协调和联系。
四、班委会机构
1、班委会是学生班级的基层组织,是学校的一级行政建制单位。每个学生都是所在班级里的平等一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班委会由本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班委会原则上设6人,分别为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安全委员和心理委员。各班级也可根据情况调整设置。
五、班委会工作职责
(1)负责全班同学的学习、生活、管理,与团支部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完成院(部)所布置得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带领全班同学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2)围绕班级集体整体形象好,班内学习风气好,文明道德好,文体活动好,班委会建设好,班干模范作用好,这一“先进集体”(“六好”)的目标,卓有成效地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同时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制度规范行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班级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将全班同学团结凝聚在班委会领导下,形成一个务实、进取、团结、勤奋的战斗集体。真正发挥其在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每学期初要认真研究本学期班级管理工作计划,具体到每周安排,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要求,及时征求辅导员意见后。
(5)负责组织每周日晚上班会,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每半月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出三期黑板报和宣传栏,每月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学生表现小结。
(6)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班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班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并做好动态记录,同时协助辅导员做好学校和院(部)的评先工作。
六、班委会成员岗位职责
1、班长
(1)全面负责班级各项管理工作,带领班委会成员开展班级各项活动,以及学期初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总结整理上报工作。
(2)负责与学校和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联系和沟通,根据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好班级的工作和活动。
(3)负责与辅导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提前征求辅导员的意见,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4)负责分析、总结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以及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并及时汇报。
(5)负责全班同学的考勤,并及时通报和汇报。
(6)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掌握全班的情况。(7)负责与团支部的工作协调和联系。
(8)负责班级各方面的典型材料、经验,树立榜样。协助做好本班学生违规违纪的调查、处理工作。
2、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学习方面的工作,及时与教务处和任课老师的联系沟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课代表的工作,以及教室课堂纪律和考勤工作。(3)负责班委会的会议记录,以及布置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备案。(4)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课向学习和素质教育的辅导、交流、竞赛等活动。(5)负责全部学习用的书籍和工具等发放,管理工作。(6)负责刊出班级“学习园地”。
(7)负责班级同学的等级考试,自考等考务活动的联系办理工作。
3、文体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文娱、体育方面的工作,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组织具体实施。
(2)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宣传教育、文体活动,以及竞赛评比工作。(3)负责班级内文体活动的器械的使用和保管工作。(4)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对外活动和会议的整队工作。
4、纪律委员
(1)督查课堂学习、集会活动的纪律秩序。
(2)同学之间的争端等要及时疏导,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
(3)负责点名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旷课同学情况。
(4)纪律委员负责早读、课间、课堂、自习、预备铃响后的纪律。(5)检查同学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情况。
5、生活安全委员
(1)负责班级生活安全方面的工作,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室和寝室的卫生值日监督检查及考核评比工作,参与楼栋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班级同学的安全教育和健康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处理班级及人员的突发事件和事故,护送和护理病(伤)同学。
(4)负责学生宿舍和寝室长的管理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及时了解学生宿舍情况,参与宿舍的文明卫生和安全防范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班级各种证、卡办理,以及信箱管理工作。(6)负责班费的收缴、记帐等管理工作。
5、心理委员
(1)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定期在班上开展一些有关心理健康的活动,并作好相应的总结和记录,促进本班同学心理素质的提高。
(2)宣传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和心理援助设施的建设.(3)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辅导员做汇报.(4)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心理讲座和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
(5)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善于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并劝说其尽快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6)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7)协助心理咨询老师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做好班级心理普查。
(8)配合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的工作,积极参加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七、班级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1)团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支书主持,团支部成员参加。内容小结一个月以来的团支部管理,以及团员思想教育等情况,布置下个月的工作,对团支部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
(2)班委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全体班委参加。内容小结两周以来的班级学习、生活,以及班级管理等情况,布置今后一周的工作,对班级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
(3)班级大会——每周日晚上召开一次,由团支书和班长共同主持,全班同学参加。通报上周班级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以及团支部、班委会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接受民主监督,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清点到校人数等。
2、教室值日制度
(1)由班委会组织同学轮流负责教室的整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周三大扫除一次。讲台要保持整洁,地面要整洁干净,课前课后要擦黑板。由学院助理团负责检查、打分工作。
(2)教室值日轮值制度,轮值的同学要认真地做好每一天的卫生值日,同时要提前到教学楼开教室门,以及做好关灯,关电风扇,关好窗户和大门。(3)生活安全委员负责全班的教室卫生值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并向班委会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教室值日将开展创先评优活动,每学期末将评出一、二、三名,具体考核评选办法由班委会制定,生活安全委员具体负责。
3、班费管理制度
(1)班费以一学期收取一次,具体数额由班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原则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2)班费使用范围:一般用于班级的文体活动,添置集体学习、活动所需的物品。
(3)班费的管理:采取现金与发票分离的管理办法,现金由辅导员设专户存入储蓄所代保管,发票由生活劳动委员保管,建立帐簿。每学期末公布一次班费帐目,接受同学监督检查。
(4)使用班费程序:每项开支必须经班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列出预算,征得辅导员同意后方可动用。购物必须有发票或收据,并在票据上有经手人,证明人和班长签字生效,要及时报帐结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物品要有专人(一般为各口委员)领用保管。
4、寝室值日制度
(1)每间寝室选举产生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安全日常管理。(2)每学期初寝室长安排好寝室值日,每天打扫一次寝室卫生,整理内务。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寝室卫生由团总支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协助辅导员一起负责检查评比工作。(3)“达标寝室”标准:
A、“三有”:有寝室长、有值日表、有“达标寝室”标准。
B、“四齐”:床上卧具、衣物、日常用品叠放整齐;床单、被罩铺套整齐;书籍用品
摆放整齐;家具摆放整齐。
C、“五净”:家具、门窗、玻璃、电扇干净;地面、墙壁、屋顶、床下干净;灯具、电视、饮水机、书架干净;无浮尘、异味、无蛛蜘网、蚊蝇,室内整体清洁干净;过道包干区地面、墙面干净。
9.高校毕业生班级意见 篇九
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淮办发〔2006〕95号 2006年12月16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精神和苏办发〔2006〕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淮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宣讲团”,聘请高校专业教师、知名企业负责人以及自主创业成功人士,通过就业指导课、专场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国情市情、择业观念等方面的教育,帮助毕业生提高择业能力,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2、市及各县(区)宣传、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
3、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扎根基层、建功立业优秀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镇和社区基层就业
4、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要求,从2006年起,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到城市社区就业的,其薪酬由县(区)财政和社区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规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组织、村委会的相应职务,市、县(区)两级政府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县(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心免费管理。要把这批毕业生作为将来补充乡(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对工作后报考公务员的,按照省有关规定和优惠政策优先录用。
三、加强对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选调生的管理和培养
5、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选调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工作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结合岗位需求,从中择优选拔部分人员任用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将优先从选调生中择优选用。
6、支持、配合实施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到我市乡镇基层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参与青年中心建设、从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以及从事工业、经济、法律、外贸等方面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采取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志愿服务者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1年工作期间,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通知》(团苏委联〔2005〕24号)要求,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户口和档案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在毕业院校或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免收服务费,工作期满后凭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或接收证明迁移户口和档案;工作期间可以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青年中心主任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等职务;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计算工龄,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定;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今后,我市招录乡镇公务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部分职位可以面向志愿服务者招考。
7、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卫生工作,探索建立市区中小学、医院新聘教师、医生到农村工作的制度。对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在省财政给予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县(区)财政应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8、根据基层的实际需要,制订优惠政策,研究实行定向培养制度。学生毕业后到我市乡镇基层就业满5年以上的,由县(区)财政为其支付在校期间的培养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要严格执行定向培养协议,保证这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后到协议单位服务。
9、毕业后到我市县(区)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县(区)工业企业就业的急缺专业普通高校本科生,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10、对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办从事咨询业、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公用事业、旅游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税务部门为其落实税费免减等各项政策。
11、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相关金融机构要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要给予政策规定的财政贴息。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淮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凭证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优惠。
12、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户籍管理、人事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服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后,如考录或应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五、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13、2006年首先在市区建立4个省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基地,为尚未就业的淮安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3-6个月的见习培训,并将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列入见习计划,促进他们尽快就业。财政部门和见习单位对毕业生提供一定的见习补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各县(区)也要参照此做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基地,提供见习补贴和所需服务。
六、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14、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简化程序,强化服务。对从事科技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等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今后,对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市、县(区)人才市场、职介中心要加快市场贯通步伐,定期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公益性专场人才招聘会,减免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的招聘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七、加强领导,依法规范毕业生就业秩序
16、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社会环境。
17、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好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基层工作的计划组织、选拔实施和考核培养等工作。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积极为他们在基层建功立业创造条件。
18、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信息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底前登记失业信息的数据统计工作。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全面贯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调查、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逐步建立市、县和高校统一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每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入市、县(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持人才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到所在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生活补助,参加职业培训。
19、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选”行为。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还要加强对毕业生招聘活动的审批管理,对采取欺诈、炒作方法欺骗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中介活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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