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噪声防治方案(精选9篇)
1.施工现场噪声防治方案 篇一
施工现场噪声、扬尘、烟尘、废水、废弃物等
环境管理方案 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噪声、扬尘、烟尘、废水、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原则
2.1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合同要求,服从地方环保部门、业主的监督与指导。
2.2 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爱护公共卫生,接受周围单位或居民等相关方合理监督。
2.3 在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或标准的前提下,节约能源或资源,节省投入。编制依据
3.1 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3.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3 《施工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控制程序》。3.4 产品特性和工作环境。项目部职责
4.1 负责施工现场噪音、扬尘、烟尘、废水、废弃物的管理。4.2 依据上级方案,结合现场实际,编制本项目环境管理方案。5 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
5.1 噪声控制 5.1.1 噪声源
⑴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自卸汽车、空压机、发电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架桥机、钢筋切割机、钢筋弯曲机、风动凿岩机、桩基设备、夯击设备、振捣器、混凝土拌合站、稳定土拌合站、电锯等。
⑵施工活动: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模板修理、混凝土浇筑、打桩、装卸建筑材料、倾倒建筑垃圾、钢结构加工、振冲桩、地基夯击、钻爆等。
⑶人为噪声:高声喊叫、无故敲打器物、乱吹哨、使用高音喇叭等。5.1.2 噪声控制措施
⑴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敲打器物、乱吹哨,限制使用高音喇叭,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⑵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
对于有明显施工场界,且地方或社区有要求时,部分工序在夜间应停止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6:00~22:00 不超过70db 22:00~6:00 不超过55db 打桩机噪声限值 不超过85db(夜间停止施工)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如市政工程,项目部可根据当地实施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确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
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项目部可结合现场实施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
⑶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必要时在声源处安装消声装置。
⑷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电锯、钢筋切割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
⑸加强现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和管理,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⑹现场施工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声的产生。如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机械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
5.2扬尘控制 5.2.1 扬尘源
施工机械铲运土石方、砂石料装卸和堆放、拆除建筑物、建筑垃圾倾倒、易飞扬材料运输、现场拌合站、现场垃圾、裸露地表、道路扬尘等。
5.2.2 扬尘控制措施 ⑴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表面适当淋水降尘。
⑵高层和多层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应采用容器吊运或将永久性垃圾通道随结构安装好以供施工使用,禁止凌空随意抛洒。
⑶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⑷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散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应存放在固定容器内,无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式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
水泥、白灰、粉煤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运输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装卸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扬尘。
⑸运输车辆装载砂石料或土石方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在市区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
⑹工地拌合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采用普通搅拌站,应尽量不使粉尘外泄,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⑺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3 废水控制 5.3.1 废水源
⑴生活废水:洗漱、洗涤、洗浴、餐饮废水及便溺等。
⑵生产废水: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砼圬工养护、拌合站及砼输运设施冲洗、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钻孔护壁泥浆、钻爆喷淋、酸碱洗刷等。
⑶大气降水在施工现场产生的地表径流及积水。5.3.2 废水控制措施
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
⑴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
⑵洗漱间、浴池产生的污水排入渗水坑或渗水井。
⑶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砼圬工养护、拌合站及砼输运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后,将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
⑷钻孔护壁泥浆,应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⑸酸碱洗刷废水,中和后回用或排放。
⑹工地临时厕所,采取防漏措施。城市施工时,现场的临时厕所应 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
⑺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
5.4 废弃物控制 5.4.1 废弃物来源
⑴废旧机具设备:报废振捣器、张拉机具、压浆、砼喷射、料斗、计量、牵引、起重设备及配件等。
⑵废旧材料:过期或失效的水泥、添加剂和火工品,锈蚀或损毁严重的材料,钢材下脚料,筛余砂石料等。
⑶废油料:季节保养、按时保养、维修保养更换及清洗后的残油、废油料等。
⑷施工垃圾: 砖石砌体砌筑及沟缝、抹面掉落砂浆,搅拌、输运、浇筑过程掉落砼、断砖、片石修凿余块,返工拆除砌体等。
⑸周转材料: 损坏报废的钢模板、钢拱架、钢立柱、钢板桩、桥模板、滑模、自制台车、整体衬砌台车、旧钢轨、脚手杆、脚手板、钢制脚手架及配件等。
⑹包装废弃物:水泥、砼添加剂等干粉状物品的包装袋,油漆、液压油、润滑油等液体物品的盛装铁桶,千斤顶、桥梁支座等的木制包装箱等。
⑺电瓶:各类机械、设备、车辆发电、启动用电瓶。⑻电池:各类干电池及蓄电池等。5.4.2 废弃物控制
⑴废旧机具设备、钢材、钢质周转材料尽量修旧或拆装利用,其余及时收集后向废旧物品收购站做废品出售处理。
⑵过期的水泥经试验后可降低标号使用于附属工程,过期和无效的添加剂做无害化处理,结块失效的水泥掩埋处理。筛余砂石料用作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
⑶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⑷废油料经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不得弃置。
⑸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⑹ 损坏的木制周转材料及木制包装材料修旧利用或作燃料处理。⑺水泥等干粉状物品的包装袋收集备作砂石等其它包装使用,或同其它物品的盛装铁桶一起集中作为废品送至回收站点。
⑻废旧电瓶及电池集中回收,并不得乱丢乱放。
⑼有毒、有害的化学制剂要妥善管理,库内存放,防止泄漏污染环境。
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施工现场噪声防治方案 篇二
1 从声源上控制噪声
从声源上控制噪声, 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 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轮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常用的消声器有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穿微孔板消声器等。具体选用哪种消声器, 应根据所需消声量, 噪声源频率特征和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征等因素而定。
2 加强对环保的宣传力度
环境保护必须由环保部门的事转为公众的积极参与、自觉参与, 这是公众的权利, 也是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路是长远的, 是一个过程, 其间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另外, 在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中, 建筑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尤为重要。环保部门应组织建筑施工人员参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并纳入到施工员证考核中去, 由此增强环保部门在管理中的主动权, 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 自觉接受公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3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 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 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 例如, 施工过程的打桩阶段在夜间是严禁工作的。合理规划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的机率, 防止噪声级的叠加减少噪声污染。
4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 环保迎泽分局专门成立了施工噪声检查小组, 由一名副大队长全权负责, 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位于居民稠密区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另外, 针对目前有些施工单位抢工期, 夜间施工的现象, 成立了夜间巡逻队, 加大了夜间检查频次, 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 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重从快查处, 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随着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 环保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 建筑施工扰民的信访不断增多。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件, 也是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 要求施工单位多查找自身的原因, 虚心接受群众意见, 认真采取措施, 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施工噪声污染严重, 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 应根据噪声法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5 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
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 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 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 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且可以增加建筑施工单位作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
6 积极改进生产技术
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 减少现场施工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 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 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推广商品混凝土, 使得混凝土的搅拌远离施工现场, 减少该作业的噪声源。其他建筑材料如木材、钢筋及其他金属材料的加工等, 也要尽量实现非现场作业。
积极改进作业技术, 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 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如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不得不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可以搭设作业棚, 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
施工现场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 以及新型隔音围护的使用, 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 城市建设要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深入, 建设施工噪声的产生也就不可避免。然而, 城市建设中建筑施工带来的噪声扰民现象也已成为环境污染中的一大公害。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环保部门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的同时, 必须通过宣传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齐抓共管, 为公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环境保护的目的也是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护人类生活环境, 保障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市化建设日益加剧, 人们的生活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同时, 对居住的环境和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的高噪声设备引发的噪声污染, 已成为广大市民关注和投诉的热点问题, 也是各级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本文针对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提出了一些建议, 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参考文献
[1]卢汉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建筑机械化.2008.07
[2]袁涛.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策略[J].湖南农机2008.07
[3]刘慧敏, 张义刚.建筑施工噪声的环境污染与防治对策[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7.08
3.施工现场噪声防治方案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外墙渗漏;渗漏原因;防止措施;建筑工程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6-0114-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16.055
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外墙渗漏问题,不仅会对施工企业的形象造成影响,同时增加建筑工程的维修成本,也会给用户的正常使用带来困扰,对房屋内部的装饰造成损坏。针对这种现象,需要对建筑外墙的渗漏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渗漏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可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便建筑工程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体验。
1 施工现场外墙渗漏的主要部位
建筑工程的外墙渗漏成为了困扰建筑工程发展的主要原因,外墙渗漏会对建筑物的内部装饰造成损坏,增加了建筑的外墙维护费用,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施工现场的外墙渗漏主要发生在沿海区域或者是降雨量丰富的地区,建筑物发生外墙渗漏时,渗漏部位主要集中在外墙与梁体的连接处、建筑物突出阳台的接缝处、外墙上存在孔洞的位置、建筑外墙门窗接缝处、外墙装饰砖接缝处等。上述部位都是产生外墙渗漏问题的主要位置,所以需要对产生外墙渗漏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以便能够有效地解决外墙渗漏问题,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墙渗漏的主要原因
2.1 设计因素引发的外墙渗漏
很多建筑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外墙渗漏的现象。例如建筑工程外墙连接处没有设置挡雨结构,导致雨季时雨水直接冲刷连接处,产生了外墙渗漏问题。建筑外墙与圈梁连接部位设计不合理也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渗漏现象,外墙与圈梁连接结构设计不合理,使外墙的刚度出现变形,并且在变形时,圈梁不能协同进行伸缩,导致外墙与圈梁的结构连接处出现裂缝,从而产生外墙渗漏问题。如图1和图2所示,为建筑工程外墙裂缝的表现形式。外墙保温层设计较薄,会导致外墙保温效果比较差,在温度差异较大时,外墙受到温度影响出现结构变形,对结构连接处产生较大的抻拉,最终出现了结构裂缝,从而导致外墙渗漏问题。在对建筑外墙的窗体结构进行设计时,如果整个窗体过大,将导致窗框承载力不足,不能有效地承载墙体压力,出现窗框破裂,引发外墙渗漏问题。
2.2 施工材料引起的外墙渗漏问题
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大多为混凝土空心砖、灰砂砖等,这些材料具有很强的吸水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吸收了墙体外涂抹砂浆的水分,导致外墙砂浆的黏结力降低,外墙将会出现开裂现象。建筑外墙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结构变形,造成建筑外墙的结构缝隙变大,导致建筑外墙出现渗漏问题。建筑外墙的框架结构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破损的现象,但是破损现象没有被质量检测人员发现,导致施工工程中框架结构的平整度出现问题,造成了外墙破损。这种情况会导致雨水沿着外墙破损进入到墙体内,造成外墙渗漏问题。
2.3 施工人员的操作不规范引起外墙渗漏问题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不规范施工也会造成建筑外墙的渗漏问题,例如在建筑外墙进行砌体施工时,如果施工方法不规范,可能导致外墙砌体缝隙比例较大,外墙会产生通缝。对通缝进行砂浆填补时,没有对砌体结构进行充分的浇水湿润,导致在外墙抹灰的过程中,砂浆水分被砌体结构吸收,外墙出现大量裂缝,雨水就会通过砌体通缝进入到建筑结构内部,造成外墙渗漏问题。
在对外墙进行抹灰施工时,灰底厚度不均匀,会导致外墙砂浆出现不规则的干缩,从而出现外墙裂缝,引发外墙渗漏问题。在对建筑外墙进行粉刷时,如果没有对砌体结构的表面进行细致的清理,砌体表面将会残留大量的浮灰和碎屑,导致粉刷层出现裂缝或者空鼓,从而引发外墙渗漏问题。
2.4 外墙装饰引发的外墙渗漏问题
在进行外墙贴砖装饰时,由于饰面砖的质量不合格,存在缺角、歪斜等现象,导致饰面砖在遇到雨水冲刷时,会出现不同情况的变形。饰面砖变形后会出现开裂的现象,雨水会从饰面砖缝隙进入到墙体中,引发外墙渗漏问题。另外在进行外墙装饰时,施工操作不规范,将会导致饰面砖与墙体中间产生空鼓,饰面砖的表面平整度较差,形成较多的缝隙,并受到温差变化的影响,饰面层遭到破坏,从而出现外墙渗漏问题。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墙渗漏问题的防治措施
3.1 保证建筑工程外墙设计方案的合理
在对建筑外墙结构进行设计时,需要合理地设计外墙伸缩缝,在外墙的圈梁部位加设防晒层和挡雨沟,避免温差变化造成外墙结构产生较大的变化。在对外墙结构进行设计时,尽量增加砌体结构的承拉措施,并根据施工地点的降雨情况以及建筑高度,设置合理的防水层厚度和砂浆强度等级。在设计砌体结构时,保证砌体结构的强度具有足够的抗裂性,使用高质量的砌体材料,保证建筑工程的砌体结构符合防渗标准。
3.2 加强建筑外墙砌体结构的施工质量
在对建筑外墙的砌体结构进行施工时,要提前对砌体结构的空心砖进行洒水处理,避免使用干砖直接堆砌。因为干砖会吸收砂浆中的水分,导致砂浆出现开裂现象。在对砌体转进行洒水处理时要提前1~2天进行,保证砖体水分含量保持10%以上。在砌筑过程中对砌体结构的缝隙进行控制,保证砌体结构表面平直以及垂直度,质量监管人员在砌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管,出现不合格现象时,要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处理。在对砌体结构进行砂浆抹缝时,必须保证缝隙涂抹饱满,避免后期凝结砂浆较少出现裂缝。
3.3 保证建筑外墙门窗施工质量
在对建筑外墙的门窗进行施工时,要对门窗进行一定的防渗处理。选择门窗材料时,要选择强度高、抗压性和防水性较好的门窗,并尽量选择不易生锈的门窗材料。在外墙门窗的施工过程中,可以将门窗的外沿涂抹硅胶,使门窗与墙体的连接处具有一定的弹性,使外墙结构出现细微变化时不会出现结构裂缝。在外墙门窗施工完成后,可以采用淋水的方法检验门窗的抗渗性能,以此保证建筑外墙门窗的施工质量。
3.4 对外墙抹灰的质量进行控制
建筑外墙的抹灰施工直接影响到外墙的防渗性能,在抹灰施工之前,要保证抹灰材料符合建筑外墙的干缩要求,并对建筑外墙的清洁度进行处理,避免外墙上存在异物导致抹灰施工出现空鼓现象。在对外墙进行抹灰施工时要分层次的进行,外墙抹灰的过程中,在砂浆中添加聚丙烯纤维,使砂浆的抗裂性能更好,避免砂浆涂抹会因为抗裂性能不足而出现裂缝问题。保证建筑外墙的抹灰质量可以有效提高外墙抗渗性能,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
3.5 控制外墙饰面砖的粘贴质量
在外墙粘贴饰面砖之前,要对建筑外墙的平整度进行检测,如果建筑外墙出现局部不平的现象,需要对不平整位置进行磨平处理。在粘贴饰面砖时,要先把饰面砖放在清水中浸泡,使饰面砖的内部具有足够的水分,避免饰面砖粘贴完成因为墙体吸收水分而产生裂缝。饰面砖的施工要先利用砂浆对饰面砖进行勾缝处理,保证饰面砖连接的密实度,避免在饰面砖连接处出现裂缝问题。
4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外墙渗漏问题已经成为了建筑工程的质量通病,对建筑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对外墙渗漏问题进行处理,分析外墙渗漏的根本原因,并制定出完善的防治措施,希望可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避免外墙渗漏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师关平.建筑工程外墙渗漏问题的施工管理与防治
[J].城市建筑,2014,(4).
[2] 苏占友.关于建筑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8).
[3] 孔庆强,张亮亮.建筑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的防治措施[J].科技传播,2013,(7).
4.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篇四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千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本工程主要由宏川路、淞南路、机电路、陆巷路、季广北路、利都二路共6条路的污水管道工程组成。本工程污水管道总长14070米,主要内容为雨污水排水管分开挖及拖拉施工、路面修复。管材为UPVC管和钢筋砼管,管径DN300-1000mm。施工期间为了不制造更多的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环保、绿色的环境,特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各项标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
4、《关于印发2011年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住建〔2011〕93号)
二、扬尘控制目标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蓝天工程”住建系统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我们将根据GB/T24001—1996idt ISO14001:1996环境
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
本工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扬尘对大气污染。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率、社区关注程序、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序等。
扬尘控制目标:施工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1米,运输无撒漏;
三、扬尘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刘玉华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扬尘控制的实施情况,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负责划分施工责任区,同时对公共区域负责管理清扫。项目副经理丁成超、安全员王振为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
3、施工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的扬尘控制措施的制订与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各班组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
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同时进行清扫。
3、施工班组根据本班组的施工特点,制订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各班组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具。
5、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检查各班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项目部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监督班组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扬尘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部成立5人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清扫场外周围20米以内以及场外交通道路向延伸500米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并洒水降尘。
五、扬尘管理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执行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班组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安全员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六、扬尘管理措施
1、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向地面洒水。
2、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运送各种材料、垃圾、渣土等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有效防止此类材料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
3、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垃圾、拆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4、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半永久性的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5、物料堆放场地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做到黄土不露天。
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7、确定车辆出场专用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覆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
5.施工现场噪声防治方案 篇五
(一)施工现场防粉尘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对施工现场已实行封闭施工,从建设范围外围开始,并达到施工作业面1.6m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减少道路扬尘。
4.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散装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粉状材料,应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式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运输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5.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措施: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挖堀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车辆;人工拍土,清扫车轮、车帮;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箱门;场区和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6.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做到全封闭、无撒漏。
7.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皮类等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8.机动车都要安装PVC阀,对那些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9.工地茶炉、大灶、锅炉,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烟尘降至允排放为止。
10.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二)防止噪音措施
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施工现场不得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口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谅解。
3、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2)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3)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轮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常用的消声器有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穿微孔板消声器等。具体选用哪种消声器,应根据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性等因素选择。(4)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
a
吸声:吸声是利用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渣棉,毛毡、泡沫塑料,吸声砖,木丝板,干蔗板等)和吸声结构(如穿孔共振吸声的结构,微穿孔板吸声结构,薄板共振吸声结构等)吸收通过的声音,减少室内噪声的反射来降低噪声。b
隔声;隔声是把发声的物体,场所用隔声材料(如砖、钢筋混凝土、钢板、厚木板、矿棉被等)封闭起来与周围隔绝,常用的隔声结构有隔声间,隔声机罩,隔声屏等。有单层隔声和双层隔声结构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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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振:隔振,就是防止振动能量从振源传递出去,隔振装置主要包括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如剪切橡皮、气垫)等。常用的材料还有软木、矿渣棉、玻璃纤维等。d
阻尼:阻尼就是用内摩擦损耗大的一些材料来消耗金属板的振动能量并变成热能散失掉,从而抑制金属板的弯曲振动,使辐射噪声大幅度地削减。常用的阻尼材料有沥青、软橡胶和其他高分子涂料等。
6.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对策[模版] 篇六
随着城市化进程,房地产业越来越发达,相应的楼也就越盖越多,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噪声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面对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噪音问题,我们有以下的对策来应对它。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决算。
1.1 合理制定作业时间
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混凝土连续浇注,支模板等作业。这些噪音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音的强度非常大,如在夜间作业噪音尤为突出。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夜晚作业不超过22 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 时,在特殊情况下(高考期间)更应该缩短或暂停施工作业。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事先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并上报工地所在地的环保局和有关环保行政执法部门。
1.2 减少人为噪音
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1.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为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噪音情况,掌握噪声值,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凡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力争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1.4 提倡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主要体现,是绿色施工技术的综合应用。绿色施工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生态与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的利用、社会经济的发展等。实施绿色施工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如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结合气候施工。合理使用施工机械,改进施工方法 2.1 合理使用施工机械施工
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主要原因。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
2.2 积极改进生产技术
(1)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推广商品混凝土,使得混凝土的搅拌远离施工现场,减少该作业的噪声源;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桩法等;另外以焊接代替铆接,用螺栓代替铆钉等;其他建筑材料如木材、钢筋及其他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要尽量实现非现场作业。
(2)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研制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推广使用。如以液压打桩机取代空气锤打桩机,在距离15 米处实测噪声级仅为50 分贝。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使用低噪声振捣棒、机械刨凿作业使用低噪声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空气动力性机械,安装消声器和弹性支座,或采取有效降低噪声和振动。采取合理措施,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3.1 吸声 利用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渣面、毛毡、泡沫塑料、吸声砖、木丝板、甘蔗板等)和吸声结构(如穿孔共震吸声结构、微穿孔板吸声结构、薄板共振吸声结构等)吸收通过的声音,减少室内噪声的反射来降低噪声。
3.2 隔声
把发声的物体、场所用隔声材料(如砖、钢筋混凝土、钢板、厚木板、矿棉被等)封闭起来与周围隔绝。常用的隔声结构有隔声间、隔声机罩、隔声屏等,有单层隔声和双层隔声两种结构。
3.3 隔振
防止振动能量从振源传递出去。隔振装置主要包括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如剪切橡皮、气垫)等。常用的材料还有软木、矿渣棉、玻璃纤维等。
3.4 阻尼
用内摩擦损耗大的一些材料来消耗金属板的振动能量并变成热能散失掉,从而抑制金属伴随的弯曲振动,使辐射噪声大幅度消减。常用的阻尼材料有沥青、软橡胶和其他高分子涂料等。
3.5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检查,杜绝噪声污染的发生
为把施工噪声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环境监测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检查,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着力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其次要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居民区周围的现场监督;最后是把一些违章现象频繁、违章情况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整改单位,以“先教育后处罚”方式,督促其有效整改。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加大对施工区及施工影响区的监督力度,采取巡回检查、抽查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施工方及时改正,把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降低到最小。
3.6 加强施工公示,加强沟通
7.公路施工中的噪声污染与防治措施 篇七
关键词:公路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概述
公路施工对环境影响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 公路施工噪声是重要问题之一。公路噪声带有区域性和时效性的特点, 来源复杂, 施工机械噪声是重要来源之一。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 并控制噪声传播的途径, 能有效降低公路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公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85.6万公里, 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42万公里, 按高速公路总里程排名位列世界第二。高等级公路的快速发展,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有效地改善了我们的社会环境, 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但公路建设过程对周围的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何能够在积极发挥公路发展的正面作用的同时, 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换取较高的、良性的公路建设速度, 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公路施工噪声污染的产生与危害
1. 公路噪声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噪声污染的规定是, 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公路施工噪声污染是指在公路施工过程中, 由施工设备、机械、车辆等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噪声排放现象。
2. 公路施工噪声污染的形成。
公路施工噪声主要是由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车辆等运转过程中, 由于各种动力机、工作机做功时产生的撞击、摩擦、喷射以及振动产生的, 其大小可由几分贝至上百分贝。现在大多数正在作业的公路施工现场噪声一般在90分贝以上, 最高达到130分贝。公路施工中常用施工机械和设备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平均值列表如下 (见表1)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的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列表如下 (见表2) :
从以上两表的数值对比不难发现, 公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均高于城市区域噪声标准。公路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方便人们的出行, 为物资运输提供便捷、快速的道路, 它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公路必然要从城镇、乡村、厂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穿越或经过, 这也就有了公路施工中噪声污染问题。
3. 公路施工污染的危害。
公路建设周期较长, 特别是新建公路从开工到通车往往需要三至四年的时间, 公路施工产生的噪声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距公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一般声环境敏感点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 中的四类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学校教室、医院病房、疗养院住房等应符合两类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随着机械化施工的推广, 各种施工机械引发的过大噪声对附近的人群产生心理 (失眠等) 和生理 (血管收缩、听力受损等) 上的影响, 降低人们的工作效率, 尤其对公路两侧人口密度较大的敏感区域 (学校、住宅区、商业区、医院等) 干扰较为突出, 而野外区域的干扰则较小。同时, 过大的噪声可能影响周围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 甚至引发纠纷。2005年, 北京顺安通公司职工因施工噪音与北京合力集团九公司线路队职工发生纠纷, 引发群殴事件, 造成一死四伤的严重后果。
三、公路施工噪声的特点
公路施工期间, 施工机械种类较多, 噪声来源首先是运输土石方及其他建筑材料的载重汽车行驶所产生的噪声, 对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产生影响;其次, 施工工地的各种施工机械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对道路沿线产生严重影响。如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风钻等;桥梁施工时有柴油打桩机、卷扬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公路面层施工时有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振动棒、摊铺机等。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作为施工中的主要噪声源, 将对施工场地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敏感点产生相当的噪声污染, 而夜间施工将会使影响加大。
公路施工周期较长, 施工内容烦琐、多样, 机械化程度较高, 因此, 公路施工引发的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 (1) 不同施工阶段施工内容不同, 所需施工机械种类、数量也不同, 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施工机械, 同一施工阶段投入的施工机械也有多有少, 这就决定了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 (2) 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不同, 施工机械的噪声或相对稳定, 或呈周期性, 或带有突发的高峰, 对人的影响较大;有些设备 (如搅拌机) 频率低沉, 不易衰减, 而且使人感觉烦躁。 (3) 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 不同机种之间噪声声级相差较大, 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d B左右。 (4) 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 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 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内移动, 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 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 即公路施工噪声具有区域性的特点。 (5) 对某段公路而言, 施工噪声污染仅发生于施工期内。与公路服务期相比, 公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 公路施工结束, 噪声随之消失, 带有时效性的特点。
四、公路施工噪声的防治措施
根据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昼间噪声限值为70d B~75d B, 夜间噪声限值为55d B。除打桩机外, 昼间单台施工设备在50m以外一般可满足施工场噪声标准限值, 夜间施工设备在200m以外可满足施工场噪声标准限值, 打桩机的影响为时段性。为了控制公路施工噪声, 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及时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的控制一般涉及噪声源、传播途径、受声者等三方面, 公路交通噪声控制常用的措施 (见表3) 。
针对公路施工期噪声产生的特点, 着重考虑对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的控制是较好的噪声控制措施,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治。
1.针对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特点。施工单位应该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使它们都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 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造成噪声声级的提高。
2.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 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 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他车辆约降低10d B (A) ~15d B (A) , 不同型号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 B (A) 。
3.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 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4.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加强施工组织安排, 把可能产生强噪声的工序安排在昼间, 并避开人们午休时间, 把噪声影响将到最低。在人员相对密集的施工路段, 尽量安排可达到同等施工质量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5.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 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 (22:00~06:00) 应停止施工。6.做好宣传工作, 争取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当地环保部门配合设立投诉电话, 及时纠正防护不当和安排不合理行为, 处理好各种环境纠纷。
7.施工场站应远离工厂、学校、生活区等人员聚集地, 以防止噪声污染和不要的纠纷。
五、结语
8.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篇八
摘 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形象.工程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因噪声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日渐增多.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其产生的噪声一般都超过国家施工临界噪声限值,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关键词:建筑施工,建筑施工,危害,防治对策
一、概述
随着城市的进程及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形象.工程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因噪声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日渐增多.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是一种主观评价标准,即一切影响他人的声音均为噪声,无论是音乐或者机械声等等.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从物理角度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其产生的噪声一般都超过国家施工临界噪声限值,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
1、建筑施工施工噪声污染状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已经成为环境投诉的热点问题.就新城区而言,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投诉已经占所有环境信访量的80%以上,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执法人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投诉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集中力量在施工季节进行拉网式检查,但效果并不理想,未经备案的违法夜间施工屡禁不止,工地周围的居民颇有怨言.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本地施工噪声污染情况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近几年厦门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如火如荼,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遍布城市各个角落.以厦门市区为例,2013年在影响市区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58.8%,交通噪声源占20.6%,工业噪声源占7.4%,建筑施工噪声源占3.1%,其他噪声源占10.1%.2013年影响厦门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仍是生活、交通噪声源.与2012年相比,厦门城市环境噪声源构成变化不大,各噪声源强度变幅不大.生活、其他噪声源的所占比例都略有下降,交通、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比例略有上升,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源所占比例上升了0.3个百分点.据了解,2013年各种噪声投诉521件,占所有环保投诉的45%.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81件,占到了所有噪声投诉的15.5%,较上一增加16件.另外,高考前夕,噪声投诉的人比较多,最多时一天能接到80多个投诉电话.虽然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执法人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投诉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集中力量在施工季节进行拉网式检查,但效果并不理想,未经备案的违法夜间施工屡禁不止,工地周围的居民颇有怨言.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三、建筑施工噪声产生的原因
1、宏观法制建设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其中第四章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虽然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系统中对一些防治与治理原则作出了规定,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提及承包商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而发生费用的承担原则,造成工程有关各方互相推诿扯皮;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环境知识培训制度,也没有明确的要求.现在施工噪声标准采用的是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524-90),随着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结构与布局同上世纪相比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低矮的建筑逐渐被中高层建筑取代,使噪声建筑施工的等效高度提升,过去单一的场界控制己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而施工工艺的改进等各方面因素使原有的标准和监测方法已不能满足相应的需要,这些均使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状况有所改变.2、建设单位方面
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侧重强调建筑质量和工程安排,两者与施工时间发生冲突时,自然会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导致出现夜间施工现象的大量出现,其中只有少部分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经批准允许进行连续作业的情况,造成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并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从而引发大量的环境投诉.建筑施工单位普遍存在对施工噪声污染危害认识不足、相关法律知识欠缺、主观上缺乏噪声污染防治意识等问题.从日常管理情况看,部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环节十分重视,但对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却十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施工组织安排不科学,往往不能在22时前完成当天的作业任务,造成施工延期,影响周围群众的休息;二是施工场地设置不合理,没有考虑将高强度噪声污染放置在距居民区相对较远处;三是在噪声防治上不愿投入,未设置必要降噪屏障,减少噪声;四是对施工人员管理不到位,大声喧哗,车辆鸣笛现象多有发生.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工作不到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不能保证对施工场地噪声的有效监督管理,不能及时发现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污染现象,造成一些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恶性循环.3、环境监督执法方面
环保部门在查处违法施工行为过程中存在困难,影响了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效果,不能根治污染问题.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惩处手段单一,且难以执行.由于噪声是瞬时性污染,且没有残留物,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调查取证和处罚都将十分困难.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现在的法规要求是由在施工环节中最低一级的具有法人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往往出现多处分包、层层转包、主体不明等现象,造成了建筑工地的排污申报制度不能有效地落实.4、建筑施工技术方面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一些实用专利发明的应用,建筑施工技术得到了有效的整合提高、新型施工机械设备也不断进入建筑施工市场,一些高强度、高风险的人力作业如今都能被新型机械机器代替,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受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的制约以及承包商出于工程利润的考虑,往往不能或不愿采取降噪的新工艺、新技术,特别是一些的小施工队、小分包商由于缺人员和资金更是无力采用降噪的新技术、新工艺;一些老化严重并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于受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使用单位不能或不愿淘汰更换新型机械设备,使得原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还在不停的工作,目前已逐渐成为施工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一些带病带伤的施工机械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养护,也增加了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四、建筑施工噪声的危害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它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由于其危害性大,噪声又被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有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 <恐惧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又常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一般来说,1分贝是人类耳朵刚刚能听到的声音,15分贝以下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它属于“死寂”的了,20分贝以下的声音,我们认为它是安静的.20-40分贝大约是情侣耳边的喃喃细语.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60分贝以上就属于吵闹范围了,70分贝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类就得暂时性失聪(致聋).五、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与防治对策
1、建筑施工噪声控制的原则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建筑业施工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2、建立健全噪声防治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噪声标准
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以及建筑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地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修正、修编、重编,各地更是要根据本地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法律法律规及标准的指导下出台适合本地执行的办法、细则,确保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与时俱进和可执行性.今后应该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的承担者调整为建设单位,而不再是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这样就可以落实建设单位在建设期的义务,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相一致,实现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有利于解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已于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3、增强建设单位的防噪意识,提高治噪积极性
在建筑施工现场,是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而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的.例如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等作业;在主体工程中,有立钢骨架或钢筋混凝土骨架,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声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音的强度非常大,如在夜间作业噪音尤为突出.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施工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特殊情况下更应该缩短或暂停施工作业,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在施工现场特别是狭小无富余空间的时候,应科学有效地对施工设施和设备布局选址,一些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工作位置尽量靠场地中间,远离敏感点.市区的建筑工地应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泵时,应使用工地电源,不使用自带发电机,减少噪声源.4、加强噪声监测,提高监督执法的力度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a)施工前,在工程投标时,应将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科学规定工程期限.工程开工15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局办理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申报登记手续.b)施工时,应在建筑施工工地显着处悬挂建筑施工工地环保牌,注明工地环保负责人及工地现场电话号码,以便公众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向周围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若超标排放,则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放费.对夜间施工有特殊规定: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在居民区、医疗区、科研文教区等噪声敏感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规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在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经市建设部门预审,所在地的区环保局批准后实施.并且,经批准的夜间施工工地,应在夜间施工3天前,公告工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夜间进行明文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保部门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在新闻媒体曝光,直至建议建设部门吊销建筑施工许可证.5、施工噪音的控制内容
噪音控制的内容包括:
(1)、控制噪声源
降低声源噪音,建筑施工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具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2)、阻断噪声传播
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
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6、积极采用新材料,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1)、人为噪声的控制
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2)、消除共振噪声法
只有电动调节阀共振时,才有能量叠加而产生100多分贝的强烈噪声.有的表现为振动强烈,噪声不大,有的振动弱,而噪声却非常大;有的振动和噪声都较大.这种噪声产生一种单音调的声音,其频率一般为3000~7000赫兹.显然,消除共振,噪声自然随之消失.(3)、消声降噪法
消声器是一种既能使气流通过又能有效地降低噪声的设备.通常可用消声器降低各种空气动力设备的进出口或沿管道传递的噪声.例如在内燃机、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轮机 以及各种高压、高气流排放的噪声控制中广泛使用消声器.不同消声器的降噪原理不同.常用的消声技术有阻性消声、抗性消声、损耗型消声、扩散消声等.(4)、采用吸音材料法
这也是一种较常见、最有效的声路处理办法.可用吸音材料包住噪声源和阀后管线.吸声降噪是一种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强度的方法.物体的吸声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吸声的效果不仅与吸声材料有关,还与所选的吸声结构有关.这种技术主要用于室内空间.(5)、串联消音器法
本法适用于作为空气动力噪声的消音,它能够有效地消除流体内部的噪声和抑制传送到固体边界层的噪声级.对质量流量高或阀前后压降比高的地方,本法最有效而又经济.使用吸收型串联消音器可以大幅度降低噪声.(6)、隔音箱法
使用隔音箱、房子和建筑物,把噪声源隔离在里面,使外部环境的噪声减小到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把产生噪声的机器设备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使它与周围环境隔开,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做法叫做隔声.隔声屏障 和隔声罩是主要的两种设计,其他隔声结构还有:隔声室、隔声墙、隔声幕、隔声门等.(7)、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法
声的辐射一般有指向性,处在与声源距离相同而方向不同的地方,接收到的声强度也就不同.不过多数声源以低频辐射噪声时,指向性很差;随着频率的增加,指向性就增强.因此,控制噪声 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8)、消除共振噪声法
对于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的传播.电动调节阀共振时,能量叠加而产生100多分贝的强烈噪声.有的表现为振动强烈,噪声不大,有的振动弱,而噪声却非常大;有的振动和噪声都较大.显然,消除共振,噪声自然随之消失.(9)、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10)、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11)、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7、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人们的防噪意识
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给予施工噪声污染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以经济手段鼓励、促进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六、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案例分析
近些年来,随着公众自身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各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诉讼案件不断出现.如厦门某工程建设规模地上18层,地下一层,总投资3000多万元,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厦门市区中心位置,该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通过竣工验收,工地周边环境复杂,工地现场施工场地较小,且处在市区之内,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相当严峻.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专门的施工特别是对夜间施工制定降噪治噪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把防噪治噪纳入施工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考虑到浇筑混凝土连续作业可能产生的施工噪声,根据规定采用预拌混凝土,在连续浇捣混凝土时采取留置科学合理的施工缝,尽量缩短连续浇捣的时间;对于可以场外加工制作的施工成品、半成品、构件、材料都尽可能安排非现场作业;在工地明显处悬挂建筑施工环保牌,注明工地环保负责人及工地现场电话号码;在混凝土连续浇筑前,项目部按照法定程序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前在工地出入口张贴夜间施工安民告示.事实证明,施工单位通过采取卓有成效的降噪治噪措施和手段,能够在施工条件并不理想的情况下,给整个项目从开工到竣工营造良好的环保施工氛围,在两年多的施工期内未发生施工噪声污染事件,群众噪声投诉记录为零.进而也得到了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认可.七、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各地都有大规模的商品房、基础设施、商业休闲等多种多样的工程项目建设,但是项目建设不能以噪声扰民作为代价,当前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现有制度,并积极创新防噪治噪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最大程度减少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要增强防噪意识,提高治噪积极性,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整个施工过程在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下,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文明施工.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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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的施工方案 篇九
施工项目在运行中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为了处理好这些方面的关系,就需要协调。协调是施工管理的重要部分。
6.1项目的协调内容
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协调的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归纳起来,应有以下五种主要关系须协调处理。
其一,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主要解决好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其二,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组织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其三,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施工项目实施中所需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乃至信息的供应,主要通过协调解决供求平衡的问题;
其四,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求得本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监理单位,在配合关系上的协调和在配合步调上的一致,以达到同心协力的目的;
其五,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和所在地方的政策、法规、制度,在遵章守纪的前提下,求得执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6.1.1 施工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
(1)施工项目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项目组内部人际关系是指项目经理与下属的关系,职能人员之间的关系,职能人员与作业人员之间的关系,作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等。协调好这些关系主要靠执行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个人工作积极性。
(2)施工项目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施工项目中的组织形成了系统,系统内部各组织部分构成一定的分工协作和信息沟通关系,通过关系协调,可使组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具体可以通过划分职能、明确职责、制度约束、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矛盾等等方式进行。
(3)施工项目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
首先应抓紧计划环节,计划编制时力求生产需求与供应之间平衡;其次抓住施工中的重点环节,克服瓶颈制约;第三加强高度工作,排除生产障碍。
6.1.2 施工项目与近外层之间的关系的协调
近外层关系包括与业主的关系,与设计单位的关系,与供应单位的关系,与公用单位的关系等。这些关系都是合同关系或买卖关系,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调。
(1)施工项目与业主的关系协调
从招标开始,经过施工准备,施工中的检查验收、进度款项支付、工程变更、进度协调、交工验收等。处理好这种关系主要是洽谈、签定和履行合同,即使产生纠纷,也以合同为依据解决。如业主委托了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则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按监理制度协调关系。
(2)施工项目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协调
同为承包单位,但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仅是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与修改、工程验收等环节中发生的图纸供应关系、设计与施工技术关系,应通过密切接触,协调好二者关系。
(3)施工项目与供应单位的关系协调
施工项目组织者应对物资供应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调查,与已经取得认证资格的厂家或商家签定供货合同。在严格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处理各种与物资供应方的关系。
(4)施工项目与公用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
包括道路、市政建设、自来水、煤气、热力、供电、电信等部门的关系。主要应利用这些单位与业主方的密切关系,加强计划协调、质量保证、施工协作、进度衔接等方面的协调。
(5)施工项目组织与分包单位的关系协调
选择具有相应营业等级和施工能力的分包单位;:落实好分包责任;处理好分包利益;解决好分包纠纷;一切按分包合同办事。
6.1.3 施工项目与远外层之间的关系协调
远外层关系包括与政府部门、金融部门、现场环境单位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处理没有定式,处理更加困难,应按有关法规、公共关系准则、经济联系规口处理。
6.2与总包单位的协调配合
(1)及时了解总包方关于工程上的最新设想,对图纸与现场不符或其他原因将来可能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都给予明确说明,并将修改设想提供给总包方、设计单位参考。
(2)工地现场由一名项目经理专职与总包方联系,密切配合并及时反馈总包方及项目部意见。
(3)对于总包方提出有关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都以积极态度接受执行,并虑心听取总包方有关意见,让总包方切实满意。
(4)有关设计变更、洽谈等具体问题,严格按规范执行,积极配合总包方工作。
(5)遵照总包方的各项要求和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进出施工现场出示证件,礼貌待人,文明施工,服从总包方统一管理,有问题以书面呈文递交,书面解答,后果大问题会同总包方协商。
6.3与专业系统协调配合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施工过程在中将涉及到与以下专业系统的施工配合:
6.3.1与建筑系统的协调配合施工
建筑施工单位根据建筑设计功能要求,确定室内建筑空间的大小,空间序列以及人流交通组织等。室内装饰施工就是在这些不同的空间内进行室内装饰,但也会按照设计布局在大空间内设置小空间,再在这些小空间内进行装饰。这就会涉及空间的形体修正与完善;涉及到空间气氛与意境的创造;涉及到建筑艺术风格的总体协调;涉及到地面、墙面、天花尺寸和比例的设定等。上述所有涉及到的方面都要与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了解建筑施工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存在的与设计有出入问题进行修正,商量出一个可行的施工方案。
6.3.2与结构系统的协调配合施工
室内装饰工程就要从墙面及天棚中外露结构部件的利用与搭接方面做文章;注意吊顶标高与结构标高(设备层净高)的收口关系,掌握室内悬挂物与结构构件固定的方式;了解墙面开洞处承重结构要求;接受执行结构系统规范化施工标准;对结构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订意见。绝对不允许将发现存在的结构缺陷以装饰面进行掩盖。
6.3.3与空调系统的协调配合施工
空调系统属设备安装,多由一家专业施工单位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须在空调系统完成这后再进行施工。但有几点要与空调施工单位配合。
室内天棚设计与空调管道布置在造型上的关系; 室内天棚设计与空调送风口位置的布置;
室内天棚(或置面)设计与空调器风口位置的布置; 室内陈设与各类独立设置的空调设备的关系; 出入口装修设计与冷风幕设备布置的关系。
6.3.4与消防系统的协调配合施工
消防系统有其规范的施工要求,喷淋头、水幕、烟感的布置要符合消防规定的高度和间距。室内装饰工程要配合这些要求完成装饰施工,同时消防系统也要根据室内装饰的要求将喷淋头的高度按天棚完成饰面高度确定好准确的尺寸,这方面的互相沟通和配合施工是在保证消防要求的同时,又不能影响饰面收口的外观效果。除此以外,消防栓的位置也要考虑到了,装修施工时绝对不能因为消防栓防碍饰面效果面随意挪位或掩饰,非要移位时,应会同消防系统施工单位,由他们根据要求和规范来进行。
6.3.5综合布线安装的组织协调配合
(1)事前作好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尽可能的避免相互之间所造成的施工影响;
(2)首先要明确施工分界线,通过甲方落实界限与责任。弱电系统所有终端设备位置与安装都应有明确的交底图。
(3)交叉施工时,本着“方便留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的思想积极配合;(4)在施工后期阶段要落实对对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5)智能弱电工程由指定分包单位施工,预埋件(包括砖墙暗管)由总承包商施工。本承包人须配合门禁系统厂家安装系统。
(6)在施工中要注意综合布线专业各信息点、插头以及布线的位置,注意这方面对装饰的要求,并作好积极的配合工作;
(7)在配合后期,要作好对该专业的成品保护问题; 6.3.6与电梯安装专业的协调配合施工
电梯安装关键是门框位置、按钮位置。显示屏位置的确认和安装程序,先给安装位置图,参照电梯的设计和室内设计图制订安装图(由装饰公司绘制),由设计公司和业主确认后执行。
6.3.7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及措施
(1)施工进场前,派出一优秀的现场设计班子,与设计单位一起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2)现场设计师常驻工地,负责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弥补设计的不足;(3)由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与设计单位沟通,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图不明白的地方虚心向设计单位请教;
(4)本着互相配合,互相学习,一切为了工程的思想,每周召开一次设计协调会,请甲方一同参加,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做好每一项工作;
(6)工和竣工后,将竣工图报送设计单位进行审核。(5)施工过程中,虚心向设计单位请教、沟通。对业主做到认真负责;
6.3.8与监理方的配合协调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施工(达到优良标准)同时尊重监理的正确管理,认真执行监理提出的标准要求,积极配合监理的日常工作,从材料样板的认定,材料进场到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工艺方法的确定,直至竣工验收,完全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与之密切配合,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6.3.9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
施工前配合甲方对项目报建,并按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依法交纳有关税金。在施工中注重对施工灰尘、噪声及垃圾的控制,减少和降低对环保的影响。
6.4本公司内部专业工种的组织协调配合
6.4.1建立施工协调会制度
工程施工前期,施工配合难度大、问题多,定于每周一下班前召开施工协调会,要求由项目经理主持,各专业施工员及总施工员必须参加,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作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决议、会后抓落实。
6.4.2落实图纸交底制度
各专业与专业之间、安装与装饰之间,都要有明确的图纸交底,明确位置.尺寸.标高.作法.施工中严格按图操作。
6.4.3实行隐蔽工程验收交接制度
凡是需要隐蔽的施工项目,均要在隐蔽前作好验收记录,专业交接的项目要办理相关隐蔽工程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6.4.4编制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要在各专业合理协作的基础上编制,内容包括:(1)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顺序。
(2)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
(3)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等。
(4)编制图纸深化及呈审的进度计划。
6.4.5执行周报制度
(1)按周向公司报告工程的执行情况。(2)提交周度施工作业计划。
(3)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状况。
6.4.6做好协调照管工作
(1)参加有关各专业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参与对总工期进度的协调。(2)及时根据甲方、监理的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3)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
(4)对内部各专业工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的答复并作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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