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出村汇报材料(共1篇)
1.四不出村汇报材料 篇一
应急救援
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煤监救援[2013]272号)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煤炭管理公司和矿井通过对本单位影响安全生产的地面和井下致灾因素的危险性进行分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其中水灾、火灾、瓦斯、顶板、煤尘爆炸等专项处置方案456套;无计划停风、停电,提升运输等现场处置方案266套。
按照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各区域、各矿、各部门成立了应急救援机构,各级分管领导和应急有关人员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明确了灾害事前、事中、事后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部门能够按照既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启动相对应的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确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同时,为提高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集团公司组建了矿山救护大队,被国家认定为一级资质,实行三级准军事化管理,在晋东、晋南、晋北区域也有驻扎,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负责分管区域的应急救援工作。还建立了阳煤消防大队、16支矿山辅助救护队、卫生部、医院组成了创伤急救队伍以及各级管理公司建立的专业应急等队伍加强辅助救援,按照“平时搞防范、险时搞救援”的原则,完
善了集团公司的应急管理体系。对不具备建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单位均与就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医院、消防队签订了救护服务协议,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完成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在完善人员配备,加强备件备品物资储备方面,集团公司依据“经济适用、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阳煤集团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方案》(阳煤发„2012‟719号)、《阳煤集团兼职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阳煤救护字„2013‟253号)、《阳煤集团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暂行规定》(阳煤安字[2011]685号)和《阳煤集团“三防”物资定额储备暂行管理办法》(阳煤发[2011]664号)等文件,对各级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明确了矿井、救护队、供应处等单位“三防”物资、应急物资储备明细、专职和兼职矿山救护队的编制、救援车辆、装备的配备标准。同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建立应急储备台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调用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更新,确保完好、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