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2024-07-01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精选10篇)

1.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篇一

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被聘用方):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所学专业:所获职称:

户口所在地:现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一、目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是公司重要的财产之一,员工有义务保守为其因工作获得或创作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此协议。

二、对第三人合同义务

员工向公司保证,其进入本企业之前对任何社会第三人均未承担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不使用义务,因而员工在公司内任何知识的使用,与社会第三人无关。

三、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确认

员工同意公司对可以证明为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享有商业秘密权,同意承担保护义务。

1、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2、专利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其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使用其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包括使用权和禁用权。商标权人有权自己使用注册商标,也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标识。

4、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四、公司商业秘密范围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为:影响公司生产、营销、技术进步、竞争地位、经济利益、稳定和安全的下列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生产技术、工艺、设计;

7、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

8、产品销售情报、服务情报;

9、原材料、零部件来源情报;

10、产品客户情报;

11、公司员工技术性资料、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等资料;

12、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五、员工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

员工须严格保守上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已得到公司指示并在业务许可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其他员工或公司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3、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4、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公司商业机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5、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到的公司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六、成果的归属和报告义务

1、员工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归公司所有,为公司利益,员工做出职务成果时,应迅速向公司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

2、对员工与单位经营范围有关的非职务发明,单位有优先受让权,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员工应当将商业秘密许可或转让给单位使用,单位应当以价款、入股等方式支付合理的报酬;

3、公司不实施职务成果,员工实施又不影响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利益的,在条件相同时,公司可允许员工以承包、租赁、接受使用、接受转让等方式,开发利用该商业秘密,本条不影响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对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几个月内企业确认的非职务发明,与企业无关。

七、交还保密材料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应该清退所有公司的资料,如设计、数据、图纸、模型、试验记录、员工手册等;个人工作日记中如含有公司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亦应清退或销毁;清退应当列出清单,最后由公司有关负责人与离职员工签字确认。

八、合同期限

1、竞业限制条款

A、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

B、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6000元;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0000元;

C、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2、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不但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依旧永久有效,在该期限内离职员工应当承担保护义务;

九、保密补偿费

员工离职后承担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保密费为条件;

十、不得创造性提供

1、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信息的个别要素虽被公知,但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并未被公知,从而仍然具有价值,因此,员工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对其它仍然属于秘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员工仍然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以此证明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2、员工从公共信息来源获得公司的商业秘密,也要自觉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合同解除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保密协议的,另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收回甲方给予乙方的待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或一次性赔偿甲方10万元。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销售公司—员工保密承诺协议书 篇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保守乙方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对甲方职责范围内所接触到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不得任意篡改和泄漏以上秘密。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人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侵犯第三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应当及时而毫无隐瞒地告知乙方。因甲方未事先告知乙方上述行为必然导致侵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将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七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硬件存储设备、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必须随同载体一并上交的,乙方支付给甲方该些载体产品成本费。

第八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本协议提及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本协议所述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和策略、广告策略、决策和市场意向、管理文件、行政文件、经营文件、物流信息、技术方案、技术规范、计算方法、设计文件、科研成果及技术文档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

益且采取本协议所述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包括:商业计划、客户资料、销售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招投标信息等等。

第十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所

拥有的未被公众所知悉的各项秘密。

第十一条 保密期限:

1.劳动期内;

2.乙方的保密内容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第十二条 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协议约定条件或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关系终止双方无意续约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关系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甲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乙方利益。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劳动关系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但给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的岗位,停发红利奖金,并予以行政处罚;

2.在劳动关系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解除甲方的劳动关系,并追索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甲方刑事责任。

3.劳动关系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甲方未信守本协议,造成乙方利益损害的,乙方保持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3.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篇三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研发工程师职务,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公司

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研

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

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二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争对手的研

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造有利条件。

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社会福利。

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

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

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方一定数

额的罚款。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

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

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书01 篇四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期间所担负的甲方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以及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确定,为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现金支票保管。

(1)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

(2)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及支票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必须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

2、印签的保管

(1)保管人受公司委托保管并管理财务印鉴使用,对印鉴负有安全保管以及安全使用的责任。

(2)印签保管人应遵循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利,所有加盖文件、合同、票据的相关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合乎公司制度。

(3)票据付款需要加盖印鉴时,必须附有已经过权限人批准的支付证明和相关凭据,付款票据应填写完整,收款人和金额处不得空白。

(4)如无需要,不得随意加盖印鉴;对于已加盖印鉴但不需使用的资料,应立即用碎纸机破碎处理。

(5)加盖印鉴时,印鉴持有保管人应认真阅读需加盖印鉴的文件,如不明确所盖内容的重要性,或发现文件中有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负面影响的,应先汇报征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印鉴时,印鉴保管人确认在合适的位置进行加盖,不得将印鉴交他人代盖。

(6)印鉴加盖应清晰、完整、规范有效,以减少退换带来的不便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财务风险。

(7)任何情况下都应争取将加盖印鉴资料带回公司加盖,如实在需要将印鉴带出公司的,必须填写《财务印鉴外携申请表》交保管人留底,并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带,外带时必须两人同行办理,当天必须将印鉴还回保管人,并登记外携记录,填写归还日期和归还人亲笔手写签名。

(8)印鉴不需使用时,必须放在加密的保险柜内保管。如需拿出使用时,应立即使用,不得久放在桌面或其他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保管处。

3、档案资料的保管

(1)财务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合同、协议、申请、说明、报表、凭证、票据、文件、帐簿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2)对应归档的材料加以分类、整理,编制两张目录表即档案总目录表和明细分类目录表,并制定分类编号,以便快速检索。

(3)对档案库要采取防火,防盗、防蛀、防强光、恒温、恒湿等措施。对以上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协助经理采取补救措施。(4)对入库档案随时进行更改补充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检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对破损、载体及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区别登记。

二、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需对甲方之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具体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保密范围

(1)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2)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设计、制造方法、流程、技术报告、图纸、样品等,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产品价格、供求状况、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3、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4、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保密费

1、公司任职人员凡签定保密协议的,公司每月支付保密费 元。

2、保密费押后一个季度发放,既第二季度发放上一季度保密费,按季度最后一个月随工资发放。

3、公司辞退或个人申请辞职,保密费在辞职后三个月后发放。

4、辞职人员若违反此保密协议条款,甲方有权追溯保密金的发放。并保留因辞职人员违反保密协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溯赔偿权。

四、协议期限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2、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企业经营与企业形象上损害,处罚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5.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篇五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组人员保密协议

我们作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的项目组成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获知审计客户的保密信息。我们已被本所告知,我们有责任对执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保密信息,指项目在执业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商业信息。主要但不限于包括客户财务、经营等相关记录、公司计划、营销战略和资料、客户清单、政策和其它手册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它还包括客户与合伙人或项目组人员,合伙人与合伙人,执业人员或合伙人与咨询人员的沟通记录等。

我们有责任对本所审计客户的信息保密,我们郑重承诺,除《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所规定的情形可以披露涉密信息以外,不存在下列行为:

(一)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本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二)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本人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三)有意或无意向社会交往的人员泄密,特别是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泄密;

(四)在终止本项目客户关系后,对执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泄密。

我们同意,任何时候无论与公司聘用当期或结束聘用,除非明确授权,否则不得透露给任何人或使用涉密信息(如上文所述)。

我们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遵守在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的保密条款。我们清楚的知晓,如果违反了这个协议,将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签字

日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章)日期:

6.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篇六

XX公司是从事高科技精细化工产品的科研、生产、进出口贸易企业。企业所属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及国际市场的商贸信息是公司平稳发展的保证,也是全体员工稳定就业的基础。为此公司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的保密极为重要,每个员工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遵守执行公司专有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

第一章 企业技术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的总体布局、综合能力、远景规划和反映工业经济、技术实力的重要文件、统计资料。

2、公司科技开发、生产、国际商贸的建设方针、政策和经济活动的重要事项。

3、公司下达的企业内部文件、计划、总结。

4、公司科技开发、生产、贸易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纸、传真、记录等文档。

5、公司所属的专有技术工程、工艺设备资料和图纸。

6、公司人事安排与工作分工。

7、公司对国际市场的信息分析、外商动态、产品价格。

第二章 在职工作的保密要求

1、员工各负其责,保证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涉及其他岗位工作内容。

2、涉及公司技术、商贸、财务等方面的资料,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应随时入柜加锁。

3、各部门技术档案需统一专人保管,非工作需要不得带出公司。

4、保管好技术商贸资料,不得随意丢弃,废弃不用的资料必须烧毁或用碎纸机处理。

5、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

6、不得随意使用由他人负责的电脑。

7、不准传播尚未公布的内部消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事项不准擅自扩大。

8、不准翻阅和顺看别人桌上不需要自己知道的文件、资料。

9、与外单位接触,不得随意谈论涉及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商贸、财务等问题。

10、若发生泄露或可能泄露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采取应急措施补救。

11、不是本职责范围,无权向外单位介绍公司产品开发、生产价

格、商贸情况。

12、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和生产岗位。

13、外单位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大厅。

14、不得带公司公章或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

第三章 应聘或离职保密要求

1、凡到公司应聘者(简称乙方),在开始试用期之前,必须与本公司(简称甲方)签订技术、商贸保密协议。

2、试用期间未被录用者,或经领导同意离职者,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者,必须将分管的技术资料、商贸资料、财务账款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凡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所从事的一切科研、生产、商贸活动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严格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泄露。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

自使用或从事相关业务。

5、所属甲方商业机密,均受法律保护,无论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有效。

6、乙方离开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条例的规定,不得披露公司的相关专业和商务秘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7、乙方因有意或无意披露、窃用所属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诉讼法律,要求经济赔偿,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泄露或侵权的经济赔偿条款

凡公司员工或离职的员工违反本条例,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以下责任:

(1)在甲方工作期间,退还社会平均工资以外的其它收

入。(2)退还甲方解决的住房或租房租金。

(3)退还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缴纳的社会保险额度。(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5)乙方应聘甲方时,甲方代缴纳的教育补偿费10,000.00元。(6)甲方为解决乙方工作,户口调动的费用由乙方自付。(7)赔偿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损失的60%。(8)赔偿造成甲方经济间接损失的30%。

公司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修订后,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XXX公司

7.保密协议 篇七

August 28, 2015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于2015年8月28日由以下各方签署:

——————————,一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以及中国大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I”)。————————————有限公司和PI在下文中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因此,作为交换和使用严格保密信息(定义如下)的对价,并作为披露严格保密信息的条件,————————————有限公司和PI达成以下共识: 1.定义

“关联方”

应指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该公司或实体的5%

以上表决权的任何公司或实体;或 b.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控制、与一方受共同控制、或

者控制一方的任何公司或实体。上述(a)项中的“控制”一词的意义是有权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

“披露方”

应指本协议主体中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做出机密信息披露的一方。

应指本协议主体中接收另一方作为披露方披露的机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 of 7

“机密信息”

August 28, 2015

指在接受方在本协议期间不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获取或可接触到的不为公众所知的

a.对披露方及其关联方的经营或其它业务活动有实

质性价值的具有保密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资料、投资政策、市场信息、商业秘密,客户名单、披露方或其关联方对外投资所涉的各类协议等,无论该等保密信息是否标明“保密”字样; b.由披露方及其关联方开发或者以其它形式掌握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设计、电脑程序、电路、图表、公式、试验工作或进展状况、流程、技术、改进、专有技术、数据; c.如披露方向接收方书面通知该信息应视为机密信

息,或如果在口头公开后十五(15)日内书面确认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

a.该信息已经被公开(非因接收方过错);或 b.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的;

c.接收方能证明在披露方披露前该信息属于接收方

财产的; d.接收方能证明该信息来源于非披露方的第三方且

该信息接收方从未接收自披露方;及 e.接收方能证明其没有任何认定为机密信息的价值

2.机密信息的使用

1.接收方应遵照要求、并以技术和经济评估所需的适当方式使用严格保密信息,除此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严格保密信息,除非与披露方另有合同安排。of 7

August 28, 2015

2.接收方只能向其合法需要知悉严格保密信息且受与本协议中的保密和不使用义务相同的义务约束的雇员、管理人员、代理机构和顾问披露严格保密信息,并在应任何法律要求或监管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后迅速通知披露方。

3.保密

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内,接收方应保证所有机密信息处于保密状态且在披露方要求时将该等机密信息返还于披露方,除非接收方为了保证不违反本协议而保存一份机密信息的复印件。

2.除非获得披露方在披露前的事先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接收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a、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b、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保密信息;或者

c、擅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其获取的保密信息。

3.接收方理解并同意,接收方可以不时从第三方处接收要求披露方保密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同意为披露方和该第三方而对保密信息保密,且非经披露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方和/或第三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披露方和该第三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4.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5.根据法院或政府命令披露机密信息

接受方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应法院或政府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但在披露之前,需按披露方的要求,事先书面通知披露方,以便于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或其它保护措施。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法院、政府的要求不得事先通知披露方的除外。

6.返还机密信息

本协议终止或应披露方要求,接收方应将其占有或控制的所有披露方的信息立即: 1.返还给披露方; of 7 2.3.销毁并向披露方提供上述信息已销毁的书面证明;或 销毁并允许披露方见证销毁过程。

August 28, 2015

7.遵守其他合同

接收方保证没有任何接收方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接收方承担的义务将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接收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接收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收方不会签订相关的会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合同。

8.禁止招揽

鉴于接受方拥有重要的机密信息,包括商业机密在内的有贵重价值的保密信息,所以接受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的一年内,没有披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1)出于雇用目的而接触、引诱披露方员工;(2)招揽披露方的任何关联方的业务。接受方认可第8条条款所采取的措施对于保护披露方包括商业机密的机密资料来说是合理,而且必须的。

9.救济

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协议的违反金钱补偿仅为救济方式之一且双方均有权寻求另一方做实际履行且其他相同效果的救济。此等救济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违反的唯一救济而应被视为是对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的一种补充。

接受方认可如果违反本协议则会对披露方及其关联方产生无可挽回的损害,而且任何赔偿将不足以完全弥补披露方和/或其关联方因违反协议所遭受的损失。所以接受方同意协议的履行受法律保护,披露方和/或其关联方有权为阻止违反本协议行使强制令,实际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者采取其它救济措施。

10.其它条款 1.适用法律

本协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实施条款

由任何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某条款无效或无法实施,则该条款应作调整,而不能废除,并要尽可能使双方得到最大的满意,同时保证其它条款有效并得到最圆满的实施。of 7 3.争议解决

August 28, 2015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4.放弃追究责任条款

披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不予追究,不代表放弃对以后相同的违约行为或其它违约行为的追究权利。5.有关标题的条款

各部分的标题仅为检索用,不代表该协议约束力和解释力的强弱次序。6.协议的完整性和修订条款

此保密协议构成及涵盖了本协议双方在有关保密信息和发明问题上的一切协议,它替代原先有关该问题的任何口头、书面、临时的协商、通信、解释、合同等。对此协议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而且要经修改所针对的一方的签字。7.副本

本协议可以根据需要签订相应数量的副本

[以下为空白] of 7

兹见证,本协议主体已签订本协议。

签字

姓名

职位

日期

August 28, 201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

姓名

职位

日期 of 7

8.公司保密协议 篇八

《劳动合同》附件

保 密 协 议

甲方(商业秘密拥有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

一、总则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在乙方入职或《劳动合同》续签时达成签署以下商业保密协议。

二、细则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公司内部通讯录、广告

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人事行政资料、人事档案、企业战略计划、公司发展计划、定价政策和价

格、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营业激励政策、技术方案、服务咨询、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公司内部网络资源、产品或市场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

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商务函电等甲方有密级的资料(详见《员工手册》)。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4)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文件等,履行保密职责。

5)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或告知或公布或网络(化)或

出版或传授或转让甲方有密级的资料。

6)保护客户、合作伙伴等单位的信息。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

责任。

8)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或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第三条:乙方承诺,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

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

三、说明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按手印:

9.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篇九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

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

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八)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密原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一)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二)乙方实际上不知悉或者没有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公司保密事项外泄,乙方应按公司《XXXX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10.涉密人员因私出国保密协议书 篇十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定,乙方为涉密人员,因乙方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及本单位工作敏感信息,因此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时与甲方签订以下协议:

1、本次出访国家;

(1、因公出访;

2、探亲;

3、访友;

4、旅游;

5、其他个人事务。)出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此次因私出国(境)完全与个人事务有关,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本单位内部信息。

3、乙方办理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后严格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和本单位保密规定执行。出国(境)前由乙方部门保密员进行出国(境)保密教育,并及时与保密办公室沟通。涉及脱密期管理的按照级别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在非涉密岗位执行脱密期。

4、出国(境)期间,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以及涉及大连化物所的相关技术秘密和工作秘密。乙方在境外遇到盘问、利诱、胁迫或者有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所保密委员会,同时向上级报告。

5、乙方应按期回所,并在回所后10天内将所持有效证件交回人事处,统一保管。逾期未归或逾期未交回护照者停发工资,并按照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以及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6、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接受相关制度或国家法律制裁。

此协议一式三份,人事处、保密办公室、乙方各一份。以上协议如有违反,乙方应接受相关制度或国家法律制裁。甲方:人事处盖章 年月日

保密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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