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10-2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6篇)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京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对策。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

(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

(四)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五)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六)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对开支条据不审核、不把关,违规条据也要报帐,有的财务会计人员报帐有意拖延报帐时间,无法正常结帐。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财政分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每个乡镇只有两、三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也是导致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管理监督跟不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2、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要建立台帐,明确界定产权。

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乡镇必须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由镇纪委牵头,乡镇财经所组织实施,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1)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一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项目进行公开,实行微机打印张贴在村部公开栏,方便村民就近查询。

(2)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3)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各村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4)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各村台帐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服务中心各执管一份,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加强乡镇财政经管队伍建设。县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经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6人-8人,每个乡镇设“三资”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资金会计1人、核算会计1人、土地流转调解员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实用人才,对缺编的人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吸收新鲜能力,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县局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一年培训1次,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5、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防治贿赂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二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乡镇监管机构不健全, 人员配备不稳定

一是经管工作在乡镇一级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 但乡镇经管站与乡镇合并后, 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 机构不健全, 开展工作靠“事在人为”, 导致经管工作职能在乡镇一级得不到到强化, 工作被动、处理问题没有权威。二是乡镇农财人员编制不足, 流动性较大。多数乡镇财务管理人员都是临时调配, 多是刚参加工作的新手, 流动性较大, 工作依赖以老带新、临时辅导, 缺少专业培训, 造成工作不连续、不到位。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 监督不力。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大部分配合政府包村开展中心工作, 业务上不能独立, 对所代理的村组账务工作只能抽时间去干, 造成对村组账务工作不力, 监管不到位。

(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还不到位

一是账务运转不及时。村级账务虽然已由三资委托中心代理, 但由于人员不足, 工作不固定, 大部分村组记账条据也不能及时传递, 代理会计一年只能集中记账一两次, 造成账务运转滞后, 不能执行财经记账制度。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在账务记载上存在漏记、少记和瞒报收入, 专款不专用, 坐收坐支的现象。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收款收据, 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极易使群众对一些财务问题产生质疑, 引起群众不满。三是有的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及时决算、或者决算了因资金短缺没有付款而游离在账外, 属于固定资产的也没有登记入账, 造成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 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弱, 发展乏力

一是多数村集体由于园区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使村级负担较重, 绝大部分村没有持续的发展村级经济收入来源, 不能有效的化解, 有的村违规收费, 以缓解村级费用支出, 群众意见较大。二是个别村组换届时会计人员不稳定, 债权债务交接手续不清, 造成了资金断流, 只有总数, 没有明细, 存在“家底”不清, 资产存量不实的问题。

(四)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不力

一是大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流于形式,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 不为群众说话, 看领导意图行事;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整体业务水平低, 对一些支出是否合理, 单据的真伪识别等把握不准, 难以发现帐务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二是个别村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淡薄, 村级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公开内容笼统不具体, 群众只能雾里看花。

(五)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实行村级委托代理制后, 对乡村两级的农村集体“三资” 引入网络化监管, 极大的提升了管理工作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乡镇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少、业务培训不够, 在登记录入中进度慢、业务不熟悉, 致使平台信息更新慢、不完整, 质量不高。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也不能有效利用“三资” 监管平台真正实行实时监管,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致使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一) 理顺机构体制, 健全人员配置

一是要提升监管机构地位, 配齐人员。农村财务管理属农经部门的主要职能, 但农经部门属事业性质, 缺乏执法资格, 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影响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应提升其机构地位, 健全组织, 落实人员, 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最基础的保障。泾川县将原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升格为正科级建制, 以提高其权威性。并对乡镇农财人员做到专职专责, 定人定岗,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二是强化设施基础, 提升工作效率。县乡政府部门应多方筹集资金, 为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使基层“三资”管理机构达到有固定工作场所、有专职业务人员、办公设备齐全, 为实现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网络化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加强培训, 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全面进行业务培训, 同时还应对乡村干部讲解涉农政策法规等知识等, 以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 清产核资, 摸清集体家底

要使村级“三资”管理实现规范化, 首先一定得核清底子, 摸清家底。“三资”底子清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在具体工作中可先行试点, 分类处理。泾川县立足“一个试点”, 即各乡镇在清产核资开始时, 为了确保质量, 先选一个村开展试点, 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注重“三个突出”, 即工作开局突出一个 “快”字, 工作推进中突出一个“细”字, 工作机制突出一个“实” 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五统一、三公开”, 即坚持统一宣传培训, 统一全面调查摸底, 统一“三资”所有权界定, 统一登记台账, 统一规章制度, 坚持集体家底公开, 集体收支公开, 集体管理制度公开, 对“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盘查清理。通过清产核资, 对财务混乱村进行彻底清理整顿, 对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集中解决, 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摸清了集体家底。

(三) 锁定债务, 强化债务监管

村级债务是制约村级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 应对现有形成的债务锁定基数, 避免再继续发生新的债务, 并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寻求正确的化解办法。泾川县在对全县215个村的债务债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 对清理核实结果以村为单位, 按照债务债权的成因, 分门别类, 造册登记, 建立了台账, 锁定了债务基数。并积极按照“找准原因、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依靠群众、规范操作、逐步消化”的原则, 采取“清收债权、 盘活资产、核销减债、清理高息、增收节支, 争取资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不断化解旧债。建立了群众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健全了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村级债务动态监督制, 监控债务变动趋势, 有效遏制了村级债务增长势头, 为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 监督审计, 督促规范运行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以后, 最主要的是要保证所代理的村级账务按期运转, 规范运作。多年来, 泾川县始终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督促检查各乡 (镇)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代理业务运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 监督整改存在问题, 确保其规范运行。 同时, 县委县政府还组织牵头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查整顿工作等活动, 均有效保证了“三资”管理规范化运行, 促进全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年上台阶。

(五) 整章建制, 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 要在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制定完善一套更为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农财代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修定完善农村村、组财务管理有关办法、制定完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等规章制度, 对农村财务审批限额、票据管理、支出报帐程序、村干部工资发放、差旅费报销标准、办公费开支、临时用工补助标准和涉及“三资”方面的招投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 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开时限与质量, 保障群众对村级经济收支情况的知情权, 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以便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 便于农民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 强化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管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4-0041-05

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2002年建立“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实行“村账镇管”,2011年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将原来简单的“村账镇管”扩展到“三资”全面管理,并建立“三资”网络平台。近几年来,虹星桥镇虽然在制度建设、检查监督和管理方式创新等方面狠抓落实,使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管理中依然存在着管理行为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科学、民主监督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对此群众意见较大,举报和上访时有发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解决。

一、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收支无预决算管理

村干部对年度收支预决算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根本没有预决算这一概念,对村级资金安排毫无计划,当收支赤字时就以借债来解决资金缺口。有些村连村干部报酬都不进行预先核定,收支状况较好时就多发,收支状况不好时就少发。由于没有规范的预决算管理,整个村级财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一种盲目无序状态,严重影响了资金的有序高效使用。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虽然订有详细的管理制度,但严重流于形式,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原始票据实际运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白条入账屡禁不止。2010年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长兴县虹星桥镇17个行政村的2009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白条入账额约占村级总支出的90%;近两年白条入账虽有明显减少,但依然有一定的数量。二是实际开支内容与票据记载内容不一致。为了避免白条入账,同时避免因取得税票而交税,因此就借用其他税务票据入账。三是票据要素不规范、不完整、不正确,如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经常性出现不以单位名义而以个人名义开具税务发票进行结算;有的虽然以合同单位名义开具发票进行结算但未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村为了图方便,平时以借条预借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一次性开具正规发票结算,导致工程尾款不足以支付税票税金和工程管理费时,施工单位迟迟不进行工程结算。这些不仅违反了财务制度,同时也给工程后续管理埋下了隐患。

2.分级审批与监督未得到真正落实。根据长兴县“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级财务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同时规定每笔开支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但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几万元、十几万元的支付项目由财务负责人一人审批后就直接付款现象。这不仅违反了财务制度,削弱了对重大开支项目的监督,同时还容易引起干部间的相互猜忌和不信任,影响干部的团结。

3.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不规范、随意性大。村级开支不及时结算以及采用现金结算几乎成了顽习,突出表现在三大支付项目上:一是村级招待费,村级组织平时发生招待费用长期赊账,不作账务处理,到了年底才集中支付,因此经常出现一个月内招待费动辄几万元的现象,给监管带来困难。二是土地征用款的支付不直接打卡到户,而是将大额资金交由承包组长保管,使大额土地征用款在一段时间内失去监管,一旦出现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三是工程款支付不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随意性大;同时存在着收到单位发票后将工程款直接划拨到个人账号的情况,给腐败滋生创造了条件。

4.专项资金移作他用数额较大。专项应付款一般都有特定用途,当专项应付款尚未使用时,应以相应的货币资金形态存在。2013年底虹星桥镇17个村专项应付款总额为2124万元,而17个村的账面货币资金只有484万元,也就是说移用专项资金达到1640万元。

(三)管理费支出和债务逐年膨胀,隐性负债数额大

虹星桥镇17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都相对薄弱,2013年17个村总资产规模只有4889万元,年总收入为876万元,基本上与2012年持平。其中经营性收入只有145万元,而当年村级总支出达到了1499万元,比2012年增长了36.5%,其中管理费支出达到了851万元,比2012年增长了21%;2012年17个村资不抵债的就有9个村。为了弥补资金缺口,行政村只能大量举债,2013年负债总额达到了2755万元(不包括专项应付款2124万元),比2012年的1627万元增长了69%。在负债中付息借款为1077万元,其中高息借款为887万元,年利率最高的达到了18%,17个村年支付利息约为116万元。在总债务中还未考虑如赊账消费的招待费、年度结算借款利息、完工未结算的工程尾欠款等相当数量的隐性负债。

(四)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看到存在问题时,大多数人会碍于情面,或者抱着对商议事项“办成了自己受益,办砸了是集体损失”的想法,因此不愿讲真话、讲实话,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而在民主监督成员选定时,已考虑了与村级班子间的“认同性”,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民主推选,因此其成员存在着先天不足,大大地削弱了监管的力度。

(五)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资源发包及管理不规范

一是发包程序不规范。个别村对工程建设以及资源发包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搞暗箱操作。特别是建设工程,有的即使实行公开招投标也往往只对主体工程进行发包,而将大量辅助工程作为追加工程来处理,以此来规避招投标监管。二是发包合同不规范,突出表现为合同主体不适格,应该由相应资质单位承建的工程却发包给了个人或资质不符的单位建设;有的虽然通过招投标选择了资质相符的施工单位,但却与中标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个人签订合同,留下了合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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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数据失实

工程建设支出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习惯于像管理性支出一样直接报支;工程完工交付后不结算工程造价,而是付一笔款报一笔账,使资产项目和工程尾欠款不能及时得到反映;一次性收起多年承包的发包项目,直接将全部款额作当年收入处理;将专项应付款错误界定为财政补助收入等等。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使得财务数据和报表披露失实。

二、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三资”管理问题只是一个外在体现,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干部法制观念淡薄,长官意识、权力意识严重

村干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队伍的稳定性又相对较差,因此在干部中往往存在着以下几种思想:一是认为完全自主地支配村集体“三资”是干部的正当权力,没有认识到权力需要制度的约束;二是认为有些项目资金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向上级争取来的,因此毫无疑问有独立的支配权,而没有看到争取项目资金的权力和机会本身来自于组织成员的赋予;三是混淆果断与独断的区别,误认为独断专行是具有工作魄力的表现;四是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觉得既然当了干部,那就要从中得到“实惠”,财务混乱可以混水摸鱼。由于认识的不正确,因此科学管理“三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存在严重不足。

(二)集体“三资”主体不明确,管理缺乏利益机制

村集体“三资”是村级组织全体成员共同的“三资”,村干部只是代行管理行为。对每个成员而言,究竟有多少份额是自己的权益并不明晰,如何行使管理权也缺乏必要的途径,同时由于每个成员对集体“三资”享有的份额相对较小,因此很难激发成员参与和监督“三资”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干部而言,管理行为、管理结果与其管理责任和利益没有切实挂钩,相反混水摸鱼却可以给自己带来某些“利益”,同样缺乏必要的责任和利益机制。

(三)政绩意识与攀比心理导致主观和畸形决策

片面理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行政村之间相互攀比,为不落他人后大量举债兴建形象工程。甚至村与村组织党员、承包组长外出参观考察也进行攀比,“你去南京,我上北京”。主观和畸形决策导致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甚至资不抵债。

(四)“三资”管理中心鞭长莫及、监管乏力

乡镇“三资”管理中心作为“三资”管理的最后一道岗,目前大量事务尚属于“事后”管理。对“三资”管理活动的先期行为缺乏必要的了解,更没有事前、事中参与,不少事务到了“三资”管理中心已既成事实,很大一部分事务难以更改。同时乡镇“三资”管理中心一般只有业务指导的职权,并无纪律处分和人事调动权力,因此这也助长了部分干部“屡错不改”。

(五)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独立性差

目前乡镇“三资”管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大多数是在现有乡镇干部中调配上岗的,多数人员并未接受过正规的财会教育,缺乏必要的财务理论基础。村报账员更是年龄大、文化低、稳定性差、专业知识缺乏,处理业务大多是凭借自己想当然的理解去操作。在人事管理上,目前村级财务人员完全由村级班子自行确定,因此村级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独立性,财务人员的原则性和财务监督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三、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三资”管理自觉性

在村干部和财务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引导广大干部和财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规范和提升“三资”管理行为。重点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队长中开展民主教育,把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真正宣传到位,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自己有哪些权力、如何依法行使这些权力,增强他们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引入民主决策机制,努力营造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方便群众发表个人意见。加强对监督行为的引导和保护,使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源头上规范“三资”管理行为。

(二)摆正政绩观,杜绝好大喜功的攀比行为

乡镇党委、政府要科学合理设定村干部绩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行政村的“三资”运行情况、综合经济实力和综合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考评,切实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绩效意识;对过度举债、盲目铺摊设点、好大喜功、攀比争胜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从思想认识层面杜绝畸形无度行力。

(三)规范预决算,科学合理经营集体“三资”

乡镇纪委、“三资”管理中心要对村级预算、决算方案进行备案、审查和督查;行政村每年应认真做好收支预算,科学安排村集体收支,力求村级收支总体平衡,有效控制赤字预算,对确实需要赤字预算的,须报乡镇纪委审批同意;村建设工程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应在村级收支总体平衡的前提下来考虑,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适度控制和严格规范村级举债行为;年度终结应按照决算要求认真做好决算,对突破预算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重制度落实,全面规范“三资”管理行为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落实。

1.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控制现金结算。村报账员必须携带“省统一收据”进行报账。“三资”管理中心会计对开出收据进行逐联审核,与银行缴款单进行核对,确保收取现金已全部缴存开户银行,杜绝现金收入迟延报账。“三资”管理中心通过保管村单位印鉴,实施对村级支付项目和银行取现的审核与监督,报账员向银行取现必须填制“银行取现审批单”,写明用途与金额,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加盖单位印鉴,从源头上杜绝无度现金结算和挪用单位资金的可能。

2.明确财务细则,规范财务操作业务。一是规范报账时间,明确行政村按月报账,确因当月未发生财务业务的,应在报账时间内向“三资”管理中心做出报告,接受真实性审查。二是严格执行会计分期和收支配比原则,及时结算当月收支账务,比如记账消费的招待费要严格按月结算进行账务处理。对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干部报酬要严格制作月工资表,并按月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三是通过审查收款收据、银行对账单和现金库存余额,三管齐下解决报账不彻底的问题,当现金库存余额超过限额时拒绝加盖单位印鉴,控制取现、停办银行转账手续,促使报清账目。四是规范票据运用,严格分级审批,对审核未通过的票据一律退还补办手续,对无法补办的由村向乡镇纪委做出书面说明,由纪委书面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处理,防止行政村在票据管理上的“试探性行为”。五是严格专款专用,加强对工程施工进度和款项拨付进度的“同步性”审查,防止专项资金拨付到村后村截留不付或超前付款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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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克服片面管理,全面盘活“三资”存量。全面体现制度要求,纠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资源”的思想,尽快从传统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向“三资”管理。当前要重点抓好资产、资源的清查登记以及确权工作;摸清家底,建立资产和资源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引入资产、资源出租与发包的竞价机制,全面盘活“三资”存量,充分发掘“三资”效益。

(五)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规范村级建设工程管理

村级建设工程是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头戏,群众对此关注度高,也是最易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因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单项工程建设内容规划和资金预算,防止无度追加后续工程和投入失控。二是严格工程发包程序。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要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严防以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手段来限制投标人,削弱竞价力度;对招投标起点以下的工程也应按一定的工作程序合理选择施工单位,严防个人说了算。三是规范签订发包合同。工程合同必须主体适格,不得直接与投标单位现场施工员个人签订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合同。四是规范工程计量。要防止不对工程量计量而直接按合同价款作为竣工造价支付,对工程变动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及时出具工程变动联系单,作为最终完工结算依据。五是严格控制工程联系单。明确允许工程联系单占工程招标预算造价的额度范围,对单个追加工程符合招标条件的应实行招投标管理。对工程联系单总额超过招标预算造价一定比例的,责成建设单位说明原因,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严防肢解主体工程、做大追加工程来规避招投标管理。六是严把工程款支付审核关。财务人员应依次审查中标通知书、工程发包合同、合同付款进度、发票要素、结算方式、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工程审价报告以及最终结算造价与投标价差距是否合理。上述款项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财务人员应拒绝支付或拒绝加盖财务专用章,对需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的应及时反映上报。

(六)明晰产权主体,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对符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行政村,适时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将集体现有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明确股东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权,充分调动农民股东参与资产管理的积极性。通过改制,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集体资产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实现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管权四权制衡,提高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监管力度

一是在岗学习。开展在岗人员从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实际从业能力,鼓励财务人员开展学历教育,对完成学历教育的给予费用补助。二是逐步“换血”。对年龄偏大、业务水平难以适应要求的财务人员进行换岗或提前退休,选拔有一定业务特长的年青人充实财务队伍。三是提升地位。要有“专业意见领先”的意识,在“三资”监管过程中充分重视财务人员的意见,加大对监管行为的保护,使财务人员能够监管、敢于监管;注重对村报账员的人事管理,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胜任工作的村报账员,未经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村级班子不得随意调动或撤换;对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村报账员工作的,由乡镇党委政府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撤职或免职。

(八)落实责任追究,严肃“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关于“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三资”管理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每年对“三资”管理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履职有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增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主动性和管理科学性。

(九)完善审计监督,强化“三资”审计结果运用

严格推行“三年一审,一审三年”的审计制度,注重审计效果,防止走过场。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村级财务审计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审计后续检查与跟踪,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使审计监督成为推进“三资”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抓手。

当前,中国农村正处于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的频发期,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和人们的思想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村集体“三资”管理同样也不会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对“三资”管理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村集体“三资”管理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管理者不断地分析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

参考文献:

[1]徐明.增透明 促增长 求实效——江苏省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纪实[J].农村工作通讯,2012(08):45-47.

[2]叶绍存,任东健.江干区构筑“5+5+5”农村“三资”管理

模式的实践[J].新农村,2013(05):14-15.

[3]宋晓敏,王鹏,李相彪.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水平[J].农村工作通讯,2012(24):38-39.

(责任编辑:郁 琤)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四

村(居)委会:

为方便你村及时掌握“三资”变动及“三资”情况,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中心特将本月“三资”变动及实际“三资”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情况

你村本月共有收入笔,收入元,共有支出笔,支出元,累计结余元。

二、资产情况

你村本月发生资产变动笔,资产增加(减少)元,目前累计固定资产(原值)元,农业资产元。

三、资源情况

你村本月发生资源变动笔,资产增加(减少)亩,目前实际拥有资源亩。

四、债权债务情况

你村本月收回债权笔,收回资金元,现拥有债权元,你村本月偿还债务笔,偿还债务元,目前债务元。

五、经济合同情况

你村本月签订资产、资源租赁、转让、参股合同份,收到(付出)合同金额元,出让(出租)土地(水面)亩。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报告 篇五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双代管”要求,立足经管职能,以“三资”管理为抓手,抓源头、治根本,深入开展“强基工程”,抓住了经管工作的主要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一、农村“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农村“三资”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截止2011年12月底,全镇村集体资金总额达47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446万元,农村集体土地7.42万亩,其中耕地6.59万亩,林地0.35万亩。农村“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为主,目前全镇36个村都已经实现委托代理。为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机制,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2004年,我镇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楼发[2004]3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楼发[2004]32号),在农村财务“双代管”和会计制度“四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镇36个村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为规范完善代理中心运行机制。2007年我镇下发了《关于实行楼德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章统一管理的通知》。并且实行票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票据管理,更加便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拓宽范围,全面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2009年农业部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下发以来,我镇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账目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力度,探索改革监管手段,进一步拓展监管内容,将由单纯的资金和账目管理向资产资源监管转变。

1、构建监管服务平台。2010年9月份开始,我镇在原来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上基础上扩展 “三资”管理服务职能,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调配充实人员,加强办公场所和设施建设,统一安装了“农友三资综合信息管理软件”,农村建账、凭证输入、记账、生成报表和资产、资源台帐、财务公开、财务监控、审核等财务管理流程均可自动实现,规范了我镇农村财务核算,提高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随着三资监管的逐步推进,村级开通查询站点后,村级也可通过该系统,对所录入的村级财务数据随时随地查询,使得农村财务更加公开。目前,全镇所有村核算单位财务数据均已进入新系统进行财务核算。

2、摸清底数。2012年3月份,镇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意见》(楼政发„2012‟19号),各村按照要求,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组,及时进行“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村级家底,理顺了债务关系,及时挂账、核销往年陈账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和账账相符,输入微机管理。目前,全镇一半以上村已顺利完成 “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如东王庄从2012年3月20日至3月27日,集中对各村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登记、物资核对和丈量核实,并逐村签订协议移交委托。全镇共清理资金

万元,无长、短款现象,清理债权1241.1万元,清理债务

万元,清理存货

万元,清理长期投资 万元,清理固定资产 万元,核实集体资源

处,计 亩,清理经济合同

份,基本摸清了农村“三资”的所有家底。

3、加强对村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

2007年我镇下发了《楼德镇村级报账员管理规定》(„2007‟18号)明确了报账员职责、聘任、工资待遇、监督处罚及奖励,统分地调动了报账员的积极性。同时,我们在积极参加市农经办的培训基础上,每月的十五日,还有重点地进行一些案件介绍和相关业务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投入不足。一是领导认识不足。个别乡镇、村对“三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识不清。二是代理中心力量配备不足。代理中心人员少、队伍不稳定、专业不对口、素质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难以有效发挥工作指导及监督职能。三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大部分乡镇电脑及打印机严重老化,配臵过低,系统软件不能正常运转,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有的甚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个别乡镇执行资金代管制度不严,资金由村干部保管, 坐收坐支,长期不向代理中心会计报账,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账务处理脱节,有账实不符、“账外账”的现象。三是账簿设臵不齐全,未按规定设账,或总账与明细账不符。四是村级大额支出审批程序不到位,财务开支随意性较大。五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收支现象严重;六是会计档案管理混乱,未及时分类、归档保存。

3、农村财务监督乏力。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级支出的审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调查情况看,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存在干部指定替代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现象,甚至有的理财章在支部书记或村财务人员手中,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二是乡镇代理中心监管乏力。三是农经部门审计监管职能弱化。特别是在处理农村财务审计结果执行上,缺乏强制手段,造成农村财务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4、村级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公开不及时,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不真实,导致群众不清楚、不明白、有意见,引发上访。

5、农村财务人员队伍素质偏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充实代理中心人员,加强硬件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加快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点,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发展轨道。

(二)严格落实“委托代理”制,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抓重点,把好收入关,把资金代理好,杜绝村级“账外账”;把好支出关,严控村级乱开支。对收入不报账,乱开乱支的除了要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对村主要干部经手现金的,要进行专项治理,从严处罚。

(三)提高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水平,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

(四)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6.吉林:严格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篇六

【发布时间】 2011年3月23日【字体】 大 中 小

“现在村里大事小情都得群众定,村干部不按制度办,啥事儿办不了,啥钱儿动不得。”在吉林省东丰县三合乡蚂蚁村,村民们对村里加强和改进集体“三资”管理带来的新变化深有感触。

近年来,吉林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解决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决策不民主、村干部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清产核资、民主定事、代理服务等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模式,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从2009年4月开始,该省各市(州)制定“三资”清理工作方案,聘请4300名专业人员,组成645个工作组,对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采用GPS定位测量和实地测算等办法,逐笔资金、逐项资产、逐个地块盘点,重新登记,分类造册,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备案。截至2010年底,全省9321个村全部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共清理村级集体资金72亿元、资产116亿元,清回和盘活各类资产16.3亿元;清查耕地、林地、草原等资源面积842万公顷,收回不在册的土地3.08万公顷。

该省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的“六步工作法”处置“三资”,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一是制定“三资”管理民主决策目录。规范决策内容,将村集体重大财务开支、土地承包和租赁、公益事业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决策范围。二是建立“三资”管理民主决策台账。对“三资”事项决策的每一工作环节据实记录,向全体村民公开,并报乡(镇)审核备案。对不按程序、由村干部决策的“三资”事项,群众有权提出质疑并拒绝执行。三是完善“三资”管理民主决策机制。统一规范“三资”事项决策流程图、公布表,保证“三资”事项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2010年,全省各村民主决策事项34898件,纠正有争议的资产、资源发包合同2171份,否决不合理开支8214项624万元。

为加强“三资”监管,在确保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该省68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三资”管理软件,将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事项纳入计算机管理,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比如,在资源管理模块中,要生成一份资源开发利用合同,必须依次经过发包方案、发包请示、评估报告、发包批复、发包公示等步骤,符合规定的自动生成合同,不符合规定的系统自动中止并给予提示。建立“三资”代理服务监管平台。市、县两级建立“三资”监管网站,直接与乡镇、村联网,纪检监察机关和农业等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三资”信息公开窗口,农民群众可以查询所有“三资”代理事项;每个村都设立公开栏,对“三资”信息实行全面公开;有的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和村设置电子触摸查询机,公开“三资”管理等信息。

7.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七

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 资源处置不当,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过于简单, 内容不全, 程序不合等问题, 个别乡镇的“三资”管理甚至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 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下, 有效解决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三资管理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紧紧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 改革创新添活力”的目标任务, 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为广大农民所关注, 是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 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人员培训, 做好农村财务工作, 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对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农业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中央领导的指示和国家下发的一系列文件, 充分说明了加强农村集体会计人员培训,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推行农村财务公开, 搞好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三资财务管理与财务公开不规范

长期的三资管理工作中, 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营和监督机制, 出现了现金管理不规范, 账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部分基层工作者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 收支均不入账。在收款后, 干部私自保管、挪用, 导致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 寅吃卯粮。

同时由于公开载体及方式较少, 对外公示财务信息量受到限制。在村务公开方面的落实程度不够, 公开不及时, 内容流于形式, 真实度低, 这些问题明显导致群众的信任度降低, 并出现深层次矛盾, 在群众和干部之间较易引发利益纠纷。

(二) 对外商业合作程序不完善

在集体矿产、山林、土地、果园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出租时, 合同制定要素不全, 条款不明, 发包期限过长, 指标超低。权利义务没有达到平等, 在公开投标时存在不公平竞争。有些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只是口头上协议等。

部分基层工作者以权谋私, 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如有些集体山林场、鱼塘、采石场等资源, 未向承包户签订合同, 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 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 也反映了工作者自身的素质。

(三) 管理者工作素养和能力不足

少数村三资管理工作者个人业务能力不足, 部分乡、镇干部人员流动性大, 在工作交接时反馈不及时, 移交档案不完整,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 可管理资产少, 因此对三资管理工作意识的淡薄。

农村三资管理是乡镇经营站管理职能之一。但目前农村乡镇经营站的工作人数较少, 监管能力严重不足。且一些经管人员常年为业务奔跑, 但因方向的不明确性, 从而“种了别人的地, 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对于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 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进行试点研究。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 探索研究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 研究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意见。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评估流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处置流程》、《农村集体资产集中采购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流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合同鉴证流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

建立台账, 清算农村集体资产家底, 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等执行程序。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方面, 以及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方面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而对集体“四荒”地的开发利用, 更要严格遵守公开竟价承包和招标制度。

(二)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以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为前提, 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各乡镇党政府要积极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 加强财经财政知识的培训, 提高基层工作者的职业水平。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化, 即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 指导各地基层工作者熟悉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使基层工作者对于责任追究制有更深的了解并学习它。

(三) 完善三资管理监督体系

加大集体财务的公开力度, 强化对公开事项及时性和公开内容真实性的监督。同时开展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 加强“重点村”和群众反映强烈村审计。使三资监管程序得到规范, 责任得到落实。

凡是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承包、转让等行为的、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一次性动用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的、因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增加债务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调整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等重大事项, 必须通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支委会和村委会商议、村监督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 并实行提议预告、决策公告、实施结果公示。而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 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杜绝暗箱操作, 较大资产、资源处置应按照招投标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经营者和买受人。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以案说教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于把集体资源以低价承包或出售, 而获得个人私利的干部要严格查处。以案说教的方法扩大宣传力度, 教育党员干部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同时对于不管理集体资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要追究渎职、失职罪, 同样受到应有的惩罚。

(四) 建立农村信息交流平台

推进农经系统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合作社信息平台建设, 以县乡两级为重点, 采取先易后难、先单项再综合等办法, 有组织的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围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进一步整合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 加快开发建立农经综合服务平台, 提高农经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摘要:农村资金、资产、资源, 即三资, 作为农民利益相关的问题向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但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基础薄弱, 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以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刘瑾瑜.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J].福建农业, 2009.

[2]谢培河.浅析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强化管理之对策[J].福建农业, 2010.

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八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工作;村级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制度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2-0003-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22.002

农村三资包括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是农民集体劳动的成果,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稳步推进,农村三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壮大。资产利用多样化、资金运营多元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已成为农村三资发展的明显趋势,加强三资管理就是为了管好集体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和挖掘集体资源潜力,以实现集体资金、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的有效利用。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已成为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点、难点和焦点。新形势下农村三资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并衍生了一些腐败现象,损害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 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指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要向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的方向。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广大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关于农村三资方面的信访件也在不断增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能够有效推进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能够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有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表现,有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巩固社会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对农村三资管理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农村干部对三资管理的认知不足,认为农村的经济发展较慢,资产积累得少,可利用的资源也少,没有必要专门实行三资管理。由于历史或地域等原因,各地发展相对不平衡,有的对三资管理较为自觉,而有的则不够重视或只注重了一个方面的管理,如只注重资金的管理,而忽视了资产与资源的管理。由于缺乏对农村三资管理足够的认识及重视,使三资管理中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也导致了一些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2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已制定了一些农村三资管理的制度,但仍不全面,缺乏明确的资产保值增值制度,也没有明确的监督考核制度,这相应地就增加了农村三资管理难度。在管理体制方面,农村三资管理主要由经营管理站负责,但是实际上,农村经管站却没有实质上的职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都另外有主管部门,经管站只具有协调作用,整个管理体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2.3 农村三资管理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台账管理存在着缺陷和漏洞,现金的管理不规范,账目记录不完整,部分基层工作者直接用支出冲抵收入,支出与收入均不入账,还存在公私不分,挪用公款的现象。在农村资产、资源的登记过程中存在着记录不准确甚至漏记现象。另外,农村三资管理的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公示的财务信息量少,公示的载体及方式较少,账务公开流于形式,这些现象的存在降低了群众对农村三资管理的信任程度,影响了干群关系,也影响了农村三资管理的顺利开展。

2.4 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处置程序不完善

农村的集体资产与资源主要有矿产、山林、土地、果园、鱼塘等,村干部在承包或出租这些集体资产时,存在严重的违规现象。在公开招投标时存在着不公平竞争情况,在合同制定上存在着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有的甚至只有口头协议,而没有书面的合同,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则容易导致职权不明的情况发生。更有甚者,一些农村工作者利用手中的职权,往往会无视集体的共同决定,违法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产与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用,导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严重损害了农村集体利益。

2.5 农村三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与资源的处置往往由村支书、村主任私自制定计划,没有通过村集体成员的共同商讨,村监委会在农村三资管理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乡镇经营管理站也仅仅履行了代理记账的职责,没有核实农村业务开支的真实性,因此使得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了漏报收入、私开单据、公款私用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感。

3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措施

3.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政府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地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村民和村干部充分认识到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还应该把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年度考核之中,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

3.2 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其操作

要完善资产评估资源登记制度、村级委托招投标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农村三资的民主监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目标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使得三资管理有章可循,从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各种操作行为。

3.3 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情况

政府要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有名无实的资产予以冲销,对漏记的资产予以补登入账,通过全面的调查盘点,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准确,真正摸清农村集体资产情况,为规范三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3.4 加强学习与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水平

为了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不断提高村干部及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能力,通过农村财务会计制度、三资管理制度、软件操作程序的学习与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其规范操作的能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来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并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3.5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功能

要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和公开内容,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村务民主听证制度,扩大民主听证的范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村监委的作用。另外要完善纪检、组织、信访、司法等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作用。

总之,农村三资管理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完善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加强学习与培训,切实提高农村三资管理的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沈应仙.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2).

[2] 冯云忠.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8).

[3] 顾旭东,潘驰威.农村三资差异性管理的调研与思考[J].时代金融,2012,(27).

作者简介:刘钦钦(1971-),女,山东沂水人,供职于沂水县道托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研究方向:农村

会计。

9.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篇九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改的效果,我镇明确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职责,加快镇村两级联动,在组织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有序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

在江阴市召开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跟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会计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传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会计分享学习了市里的培训ppt及下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汇编。提高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问题导向、突出实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整改问题为导向,要求各村对巡查出来的问题仔细清理,尤其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已初步形成,后期我们会根据各村整改方案,重点督促落实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xx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xx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

10.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县纪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XX镇“三资”管理中心,由xxx任总指挥,镇党委xxx任“三资”管理中心主任、财政所长xx任副主任,各行政包村干部、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xxx兼任,常务副主任由xxx担任,成员为财政所工作人员。

二、业务流程

村集体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要在取得原始凭证上签名,再经村支书、村主任审核签字。

村集体的各项开支必须经村监会审核,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加盖村监会印章,并有权否定不合理开支。

报帐。对本村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帐前审核。对各村开支的原始凭证,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呢进行逐笔审核,对符合规定、合理合法的开支签字,对不符合规定开支予以退回。财政所长要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入帐。

归档。帐务处理完毕,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在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存档封存。

三、操作程序

1、村集体各项收入五日内必须缴存到开户行,1000元以上的大额收入必须当日缴存。

2、村级所有资金的支出都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一切单据都必须具备经办人、支书主任签字、村监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3、村级备用金。备用金原则上每月不超过2000元。

4、村级财务要求每月结账,报帐必须在下月10日前完成(遇节假日顺延到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资金管理

1、资金收入管理: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包括村长期积累、各种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国家征用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财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都属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资金监管范围。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村集体向农户收取费用,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经营性收据。

2、资金支出管理:(1)村集体开支严格履行支出审批程序,实行民主管理。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村监会”主任审核签字盖章,报经村支书、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开支;500—5000元开支由村两委讨论通过后,由“村监会”主任审核签字盖章,报经村支书、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开支;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监会”主任签字盖章,报经村支书、主任审批同意方可开支。(2)坚持专款专用,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未用完的现金应同支出单据一起交回,不得以其他支出单据抵顶。(3)认真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严禁行政性招待费支出;严禁滥发奖金补贴。

五、资产资源管理

村集体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哄抢、侵占、损坏、挪用、私分、挥霍浪费或者以其他方式占用村集体资产资源。

各村必须健全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台帐,资产、资源发生变动必须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全部实行公开发包的形式。以公开发包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价的确定应履行民主程序,发包价在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确定,发包价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在发包中,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执行,承包期限为30年。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或机动地,按照冀办字【2004】64号文件规定,承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六、农村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

各村所有重要经济事项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必须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讨论通过,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并征求意见。招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投标可以采取书面投标和口头竞标两种形式。采取口头竞标的形式,应当在党员或村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书面形式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中标者当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备案。

1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措施

农村“三资”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且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对“三资”管理的力度,避免资金流失,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集体资源,切实保障农民集体利益。所以,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认真把控每个环节的运转,充分发挥“三资”的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完善的“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是一项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的工作,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资”管理力度。根据“三资”的实际状况以及农村的经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三资”管理体系,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且彻底贯彻落实。为了提高“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对于资金管理应该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提高财会核算水平,并且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在资金核算工作中,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各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严格遵守经办、签字以及审核等流程,避免资金的流失。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为了保证资产的高效利用,需要对资产进行清查,然后登记备案,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合理规划各项资产的利用价值。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而农村资源具有量多、面广的特点,所以为了便于管理需要对所有资源进行清查,然后建立台账管理。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优势,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发挥农村资源的最大价值。

二、建立民主决策制度

按照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财务预决算方案,都要实行民主决策,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从而增强了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热情,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建立公有资产(资源)公示制度

村级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按照民主方式,由村务监督小组,定期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民主理财。对集体资产(资源)的数量、分布状况、发包情况及收入、收益分配方案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接受村民代表质询、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让广大群众掌握集体家底,接受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健全财务审计制度

各乡镇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村财务审计制度,由纪委牵头,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同时认真抓好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热点问题重点审计,重点问题专项审计,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和库存现金,对不合理的开支和库存现金要进行及时处理,切实维护集体利益,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

五、加强“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应该加快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建设的进程,在“三资”管理工作中应该充分的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提高“三资”管理的工作效率。通过网络平台,能够细化对资金、资产和资源的详细信息管理,创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信息流通速度。同时将农村资产进行核查后,对于经营性资产可以进行网络租售,建立网络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控管理,对于各个周期内的合同管理以及资金管理提前预警。此外,县、乡等各级部门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工作处于可控状态。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还可以进行信息公示,提高“三资”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便于广大群众的共同监督管理,确保“三资”管理的规范性。

六、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力度

农村“三资”管理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所以对“三资”进行管理,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把关,形成齐抓共管的局势,切实加强对“三资”管理的效率。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力度,在思想意识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提高法治观念,由此在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自上而下的形成规范性,并且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在严格的问责机制下,切实保障“三资”管理的时效性,避免出现领导干部不作为,以及贪污腐败现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为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理论知识,并且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加强工作经验的交流,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三资”的有序运转。

七、结束语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经济建设中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所以应该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避免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为提高农村“三资”管理创造有利的环境。“三资”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农村经济建设,所以应该推行“三资”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由此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高效运行。只有对农村“三资”管理进行科学合理,对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利用进行合理规划,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三资”的价值,从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邹素玲:浅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年第18期.

[2]张红霞:浅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初步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23期.

1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二

当前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 形成了健全的工作结构, 并比较重视培训指导, 在工作流程方面也日趋规范化, 通过财经制度的完善来推动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建设, 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以惠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例, 该县建立了多个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服务中心、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村级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专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清查、登记、录入、管理, 统一协调 “三资”监管各项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 惠安县政府从2002 年开始将村集体账交由乡镇集中代理记账, 在2007 年建立了村集体财务集中记账月报制度, 并在2009 年开始实施严格的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制度;在领导机构方面则专门成立了县级监管部门, 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农村“三资”监管体系。 在培训指导方面, 规定各个记账中心人员以及村级报账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 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方法, 加快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重视各个记账中心的检查督促, 指派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三资”管理一线, 严惩各类违规违法管理行为, 全面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工作程序方面, 为“三资”管理工作建立了严格的规范机制, 不断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 加快财务网络监管平台的建立, 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具体用途, 经过村民理财小组等认真审批后方可交由乡镇记账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重视各类工程建设的规范化, 村集体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所需资金以及相关设备费用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 并由乡镇记账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招标活动。在财经制度方面, 形成了严格的月度报表报送制度, 在各个记账中心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并由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制定出台《 惠安县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从制度角度约束“三资”管理中的财务活动。

二、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在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 一) 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管理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很多县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农村“三资”监管机制, 并在辖区内建立了相应的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 但是记账中心管理水平以及人员编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管理混乱, 任务分配不明确, 既要承担各类记账业务, 又需要负责村集体经济审计任务, 工作任务繁重, 人员编制明显不足, 但是记账员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 另外, 记账服务中心存在重业务轻监管的问题, 以账记账, 难以真正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作用。

(二)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财务收支审批管理的不规范, 各级监管人员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职能转移后的沟通机制缺失, 被核算村集体负责人对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存在抵触情绪, 导致代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相关票据的真实性也无法进行核实。 另外, 在职能转移后, 记账中心的账目往往按每村一套账务做账, 这也使得业务量显著增加, 收支报账等内容未审核就进行填写, 集体资产财务报告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

( 三) 资产、 资金、 资源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作为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的主要对象,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 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混乱, 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用途、收益、年限等事项未按正常程序公开, 土地流转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管;二是资源、资产的产权界定缺乏详细的规定, 各个单位建设用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四荒地”被改造耕种后无法明确纳入承包合同中。 三是村报账员常出现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严重影响乡镇会计记账中心的财务工作进度。 四是某些违反规定的支出屡禁不止, 导致虚假账目, 有不少地方出现了村班子成员集体贪污等现象。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总结出来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村级“三资”集体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由镇农财服务中心代管, 但是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较少, 且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各级经营机构职能逐渐弱化, 从事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 这也是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不力, 群众监管乏力, 民主管理意识单薄, 农民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 集体资产监管流于形式;村组织内部监督不力, 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资产非法挪用等行为屡见不鲜;村镇财务队伍不稳定, 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 记账中心缺乏综合管理, 导致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从重视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网络化监管、建立民主决策程序等四个方面, 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一) 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应提高对农村“三资”监管的重视程度, 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政府需要抓好农村“三资”监管的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服务指导, 不断提升报账员、记账员的专业素质, 开展严格的资格审查, 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乡镇党委、政府应切实提高组织领导水平, 建设专业化“三资”监管队伍, 提升管理人员待遇, 并为监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 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组织领导。

(二) 深入改革, 创新管理方式

乡镇政府应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改革, 创新管理方式, 提高工作效率。重视土地资产、资源的动态监管, 依据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闲置资产。扩大监管范围, 消除管理盲点, 将村小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内, 对债务进行控制与化解。 按股分配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 严禁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等不法行为。 村干部应加强任期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三) 创新技术, 推动网络化监管

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潮流,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服务平台, 推动网络化监管。 将各村账务、资产情况、资源状况、合同管理情况、项目招标进程、物资采购等内容录入信息平台, 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动态管理。 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借助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抽查监管, 及时发现“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 从而实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的。

(四) 扩大宣传, 建立民主决策程序

乡镇政府应扩大宣传, 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要性, 积极配合并参与到“三资”管理中。通过有线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 鼓励村民对本村集体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并可要求相关负责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 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 建立民主决策程序, 强化权力约束, 重视程序监督, 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五、结语

当前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在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管理力量薄弱、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要解决这些问题, 需要从重视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网络化监管、建立民主决策程序入手,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于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基层管理, 2015 (04) .

13.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篇十三

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0年底,村集体资金资产总额达×.×亿元,农村集体土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二轮承包地×.×亩,园地×.×万亩,机动地×亩),林地×.×万亩,“四荒地”等其它土地×.×万亩。“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会计委托代理为主,以自我管理为辅,其中会计委托代理乡镇达×%,村覆盖面达×%以上。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万元;收益分配总额达×万元,其中,农户分配×万元。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实行专业管理

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问题,2005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作为构建农村反腐败惩防体系“五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乡镇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经管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专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并实行资金、印鉴、账户、票据等“六个统一”。2009年,为了巩固农计会计委托代理成果,我县又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办法,实行了以印鉴双管(银行预留印鉴由村报账员和中心会计共同保管)和“审”“计”分离(账前审核和记账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了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2010年,县里依托农委经管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进驻新成立的县农廉中心和县纪委农廉室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重新和各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代理的范围和职责;村里成立三资领导组,配齐了村级报账员和保管员,并定岗定人定职责,形成了资金、资产、资源样样有人管,监督、管理、规范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2、建立“三资”清查机制,实行台账登记

农村集体“三资”面广、量多。为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我们建立了“三资”定期清查机制,统一设置了十二种《三资清查登记表》,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村设立“三账三簿”进行台账登记,“三账”是《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三簿”是《银行存款登记簿》,《现金出纳登记簿》、《产品物资材料登记簿》,从而达到 “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特别是针对部分村级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记载不清,兑现不明等问题,统一建立了《资产(资源)经营登记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集体利益。凤城镇西关村针对本村低值易耗品过多的实际,又专门建立了《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使资产管理更加全面和完整。

3、建立公开招投标机制,实行阳光作业

实行会计委托后,资金管理的漏洞有效杜绝了,可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腐败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在2005年实施农廉“五大工程“过程中,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推行小规模工程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成立小规模招投标中心(大额物资采购中心),工程资金数额较大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进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10年,全县组织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宗,中标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大额物资采购×起,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既做到了增收节支,又一改过去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说不清、道不明,群众对村干部说三道

四、评头论足的状况,真正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

1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四

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资”管理是否公开、公正、透明,成为农村稳定与否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邹平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推行“1234”工作法,全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建立一个中心,打造服务平台。按照“会计核算电算化、办公设施自动化、操作程序制度化、业务管理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各镇办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下设“三资”监管办公室和农村会计服务、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审计监督4个办事机构,形成了由监管办公室总协调、四个办事机构为依托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实现了“三资”的集中代理,群众只要进一个门就能解决有关“三资”方面的问题。

二、完善两套流程,加强规范运作。一是完善资金委托代管流程。由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资金统一进行建账核算、管理和公开,特别是在财务审批上积极推进三项创新:对征地拆迁、惠农政策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制”;实行村级财务状况每月公开一次,粮食直补资金、征地补偿款、村级集体资产收益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两公开”;实行每一笔村级财务支出入账,必须要有经办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

签字,村会计审核后方可入账“多方会签”。二是完善资产和资源统一监管流程。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对资产和资源的经营、处置、收益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凡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等有关事项,首先征求村民代表、党员和群众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按会议决议执行,有效防止个人说了算,实现了民主决策。

三、严把三个关口,突出监管重点。一是严把摸底关。在“三资”摸底清查过程中,按照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办法,对资金、资产、资源逐一进行摸查登记,一环紧扣一环,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责任区书记、包片领导等一一签字,逐级负责,确保摸底数据真实可信。二是严把公示关。清理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摸底内容进行一榜公开,然后根据村民提出来的质询重新核实,再次进行公示。对处置资产和资源所得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租赁收益每半年向村民进行公示。三是严把建档关。公示结束后,以村为单位进行装订归档,登记造册,做到一村一本,实行村、镇、县三级监督。

四、落实四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实行审计备案制度。审计监督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农村“三资”专项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检查。二是实行电子监管制度。投资30余万元,建立县、镇、村三级联网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县级监控督察、镇办级财务核算和报表汇总、村级公开和咨询的三

位一体监管模式。三是实行规范处置制度。建立“三资”预算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要求各村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填写预算表,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四议两公开一备案”。村集体资产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严格进行招投标。各村办公用品等集体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程序进行集中采购。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三资”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负责人“述询评”和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侵占农村集体“三资”案件,以及在农村集体出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物资设备采购、集体资产出让等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案件。

1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五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的现状

近年来, 大同市各级高度重视“三资”管理, 不断强化管理、建章立制, 总体上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的轨道, 但通过九个县区的自查和市里对部分乡村的抽查发现, 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三资”台账不全面

资产管理中, 各级无偿投资建设村组织活动场所、体育器械和图书资料等物资在账外使用;在资源管理方面, 土地、“四荒”存在台账登记不全、不细, 资源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容易造成集体资源收益流失。

1.2 财务管理不规范

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 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 或无经办人签字, 或无审批人审批, 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部分票据不规范, 个别村有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 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 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有的村资金违规滞溜账外, 规避财务监管, 有的村存在其它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民主理财小组没有很好履行监督职能。

1.3 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按制度办事, 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 不搞招投标, 存在人情发包现象;有的即使签定了合同也是要素不全, 双方权责不清, 一旦出现纠纷会对集体经济造成损失。

2 切实做细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策略

2.1 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 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 实现弊革风清, 重塑山西形象, 促进富民强省”的“五句话”总要求和推进“六权治本”的工作部署, 以国家、省部及我市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和法规为依据, 以问题为导向, 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热点,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 促进农村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 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市、县、乡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这一指导思想, 确保专项清理整治的方向不偏, 内容不空, 目标不虚, 切实取得实效。

2.2“三资”清查要达到“两个全覆盖”

专项清查要达到“两个全覆盖”。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 就是要对全市99个乡镇、196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部清查;二是“三资”全覆盖, 就是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部清查。

2.3 整治重点要突出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 要重点在八个方面清理整治, 即:“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贪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债权债务不实、侵害集体收益、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村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等。各县区要牢牢扭住不放松。同时, 由于我市各县区情况不同, 有些地方可能还存在其他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 各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 科学确定清理整治的重点,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选择最难啃的硬骨头, 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 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4 要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要由县统一组织, 乡、村负责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 根据查出问题的事实、性质、轻重和当事人的态度, 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为依据进行处理。要见人见事, 具体深入细致, 要有针对性、操作性, 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 区别对待, 逐项整改。对“软弱涣散”、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村, 县、乡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整治, 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 该组织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使农民群众真正满意。

摘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 事关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是农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本文分析了大同市三资管理清理整治的现状, 并提出了具体的策略, 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六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2-02-1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国家各种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沉积的村级资产管理、土地流转、财务管理等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

1.1 集体资源匮乏

近年来,很多外来投资者看好了农村土地资源市场的经济价值,拿出一部分资金承包草原、耕地,因此导致村级大部分资源性资产外流,集体资产的经营权被转移。据统计,长岭县草原面积45200公顷,发包面积41961公顷,占总面积的93%,发包超过10年的占73%;“四荒”地770公顷,已全部发包,其中75%的“四荒”发包年限超过10年;从表面上看,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但承包合同期限大部分都超过30年,所有权已经隐性发生了改变。

1.2 违规操作严重

个别村干部无视政策法规,集体资产发包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特别是村“三委”任期时间短(3年),上任后没有长远目标和规划,只顾个人或眼前利益,利用群众赋予的权利做对不起群众的事情,将集体资产任意发包、出售,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有的村干部为了捞取个人利益,原承包合同未到期又续签若干年;有的村由于村委会换届导致“一地两包”,签订两份合同;有的发包期限超过规定年限,因而导致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频频发生,引起群众不满。

1.3 村级财务缺乏监督

个别干部截留、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或财政补助资金,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收坐支,有的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白条入账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为了捞取个人利益,搞所谓的公益事业,不搞工程预算,不搞公开招标,以最小的工程换取最大的“支出”,从中渔利。

1.4 村级财务不公开,制度不完善

由于实行了“村账乡管”,村级账目全部在乡镇农经管理部门,村级财务公开也带来了不利因素,有的因为乡、村距离较远,交通不便,财务公开工作也因此而被忽略,有的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面、不详细等。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给各级政府带来了压力,农村各项事业受到了不利影响,阻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2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

2.1 规范农村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耕地、山林、草原、四荒等资源性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承包、租赁、出售等流转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六步工作法”进行,要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做好承包合同签订、鉴证工作。在原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不准续签;对原合同未到期已经续签或不规范的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并予以纠正或完善;对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要予以撤销。建立健全承包合同标准档案,实现网上登记,统一管理。

2.2 严格流转程序

集体资产的管理就是“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在发包、租赁、出售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由农经部门监督并组织实施。村级各项收入应在收到款项3日内上交到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管,并纳入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干预、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的有关人员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定处理。

2.3 推进民主监督机制建设

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实行民主管理,账内核算,推行民主监督制度。每个村要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统一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村级财务支出业务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后入账。实行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由于村级业务发生较少,实行按月结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公开地点要选择在群众集中、村民方便阅览的固定公开栏。每季度首月5~10日为财务公开日。切实做到公开格式统一化、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资料档案化。

2.4 开展审计监督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作用,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监督工作。结合“三委”换届审计对干部任期内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发包、承包合同签订、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 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要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领导小组,每年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实行量化打分,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报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对提拔、任免、调离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

网络出版时间:2013-7-5 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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