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2024-08-10

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精选4篇)

1.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篇一

关于申报2010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一)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申请新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下申请人需要二名同行专家推荐,已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需同行专家推荐;

(四)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如聘期涵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省内参加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五)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家863计划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六)项目验收过程中未能通过专家组的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提出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三、申请材料

(一)《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申请书可在“http://www.hnkjonline.net-下载服务-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下载);

(二)有资质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或查新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至少1份原件)一式3份装订成册;

(二)A4纸竖装,不要添加塑料封面、封底;

(三)正文字体不小于5号字;

(四)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详见附件。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审批办联系人:李小青、覃业敏,联系电话:65203042;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蒙巍、何明军,联系电话:65339913)

2.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篇二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努力提升校园文化的学术科技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从本学年起,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1.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2.立项申报项目只限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A类、科技发明制作B类。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立项申报。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为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年级结构要合理,提倡建立学生项目梯队。团委发 [2011] 19号

3.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发明创造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4.项目组在1—2名指导教师(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申请者自主选题或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

2.申请者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团总支。

3.各学院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为确保质量每个学院申报立项不得超过两项),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团委,同时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统计表》(见附件二)。

4.申请者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个人申报的,申请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工作,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合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凡申请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申请者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申请人为集体项目的代表。

5.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二)立项评审

1.校团委邀请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并答辩,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下达通过评审的项目立项通知。

2.校团委向项目负责人拨付首期立项经费。

(三)项目中期检查

1.校团委于明年5月份组织中期评审,申请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及时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科研成果。

2.项目结题形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成果鉴定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所正式发表的作品,须注明该项目为“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如本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指导教师。

3校团委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过评审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拨付后期立项经费。

4.结题项目可参加“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对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学校将帮助申请专利和组织推广。

三、经费资助及管理:

1.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批准立项的项目首先发放前期50%的立项经费,半年后进行中期评审,顺利结题后发放后期50%的立项经费。项目经费经指导教师、项目参加者签字后,由学院指导小组审核,经团委复审后凭发票到财务处报销结账。

2.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费仅用于如下开支:

①课题所必需的仪器、药品、试剂、器皿、动物、种子等购买费用; ②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资料购置、复制及印刷等;

③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调研、差旅费等;

④课题阶段性成果评审费,成果完成后鉴定费、出版费、版面费等;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害作业费;

⑥课题研究必需购买的其他物品;

3.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按下列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①自然科学类项目:给予1000--1500元经费资助;

②科技发明类项目:给予800--2000元经费资助;

③社会科学类:给予500--1000元经费资助;

4.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1年11月15日之前将预审完毕的《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交校团委办公室。

3.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学校继续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10级、2011和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10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设项目负责人1-2人。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完成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得更改,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3. 2012年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项目申报。

三、指导教师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均应确定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研究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通过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所指导项目的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

3.创业实践项目应选定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前,项目组成员应认真研读《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学校行政文件)及“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4.项目申报时,各项目组需提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书中的“项目简介”(见附件),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自行下载。其中项目简介中内容需在线录入,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5.为了配合学校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经科研基地申报,学校审核,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提出的“基于小波变换的红外/紫外动态图像融合研究”等30个项目选题见附件,列入201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对学生的要求见附件,请有兴趣的同学主动与项目指导教师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按申报程序和要求完成申报有关工作。

五、项目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项;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万/项。

六、申报程序

1.2013年3月27日—4月25日,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各项目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前期准备工作。4月22日—25日,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登陆“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登陆系统,修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截止后,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更改。项目申报网址:http://cxcy.jwc.whut.ed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点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入申报网页。过期概不受理。

2.4月26日—5月3日,各学院管理员负责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线确认是否同意申报。学校只对学院确认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过期未确认的项目视为学院不同意申报。学院账号:“教学办公电话号码”,密码:“888888”,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

3.5月6日—1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上网公示。通过学院审核后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留存,并打印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1-2年;创业实践项目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2.附件所列学校科研基地提出的项目选题,按同样要求在线申报,接受学院资格审查和学院格式审查,不参与专家评审。

3.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项目实施方案”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4.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联系电话:87857742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发文版)

2.关于做好201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3年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统计表

4.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的项目研究内容及对学生的要求

5.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6.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训练类

7.项目实施方案-创业实践类

8.项目实施方案-创业训练类

9.二级学科代码、名称表

教务处

4.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基金重点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篇四

河南正式启动“河南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扶持计划”

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日前联合出台有关文件,正式启动“河南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扶持计划”。

该“计划”决定建立省级1000万元的“扶持计划”项目基金,重点扶持大学生村干部发展种植饲养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产业。“每年重点扶持100名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培养1000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带动1万名农村青年就业。项目基金采用小额资助、协助贷款,政策指导、结对帮扶,滚动运作、爱心接力的模式,入选项目将在省内相关媒体上集中公示。该基金由河南许魏房地产有限公司捐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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