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共9篇)(共9篇)
1.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一
西语学院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
(讨论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外语人才及相关专门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学生具备“外语应用与跨文化沟通能力、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职业发展能力”三个核心能力。综合素质测评根据SPT人才培养体系下的三个核心能力的培养,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三个方面的内容。现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要求,特制定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非常严肃和细致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根据本测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SPT”系列推优、入党及毕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适用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本科设4学分,每学年1学分。高职设2学分,大
一、大二各1学分。本科、高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八条
综合素质由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三个方面组成,在综合素质总积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60%、20%。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20%+业务素质×60%+人文素质×20%。
第九条 思想道德素质(满分为100分)
1.思想道德素质由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集体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素质五部分组成。
2.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由基础分和浮动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为70分,浮动分酌情认 定,思想政治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3.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基础分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能明辨是非,弘扬正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
(2)品德修养: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养成具备与成功的应用型外语人才相一致的文明习惯和礼仪风范;能尊重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区义工等公益活动。
(3)学习态度: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不迟到、早退、旷课,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分阶段人才培养目标。考风良好,考试不舞弊。
(4)集体团队意识: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他人和社会服务;具有尊重他人、倾听他人、与他人和谐共处、善于沟通、团结协作、信守承诺的处事风格,有懂得感恩、忠诚负责、追求进取的积极向上的态度。(5)身心健康素质:身体素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标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合格;心理素质指具有正确判断事物、认识事物,能主动适应职业岗位的自制力、自信心和进取心;具有能承受困难和挫折的能力,能主动适应工作需要、不怕吃苦、勇于承担工作的意志力和应变力。4.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浮动分的基本标准: 符合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加分(仅限当年)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0.5分;(2)业余党校结业者加1分;
(3)发展为预备党员者加2分,转为正式党员者加3分;(4)参加社区义工服务(含青年志愿者)每次加0.5分;
(5)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学院、二级学院各级党团组织授予先进荣誉称号者每学期
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6)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0.5分;
(7)因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受表彰者:国家级加7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二级学院级加2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8)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者加0.5分,被评为优秀社员者加1分,被评为优秀社长者加2分;
(9)所在寝室被评为SPT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10)所长寝室被评为SPT特色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
(11)所在班级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分别加7分、5分、4分;所在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团支部分别加7分、5分、4分;所在社团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社团分别加7分、5分、4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12)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院“SPT”班级,班级成员每人加1分;所在社团被评为学院“SPT”社团,成员每人加1分;
(13)达到人才培养分阶段目标者加0.5分;
(14)积极参加国家级组织的比赛等集体活动者加4分/次;积极参加省级组织的比赛等集体活动者加3分/次;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比赛等集体活动者加2分/次;积极参加学院级组织的比赛等集体活动者加1分/次;积极参加学院级组织的比赛等集体活动者加0.5分/次;
(15)积极参加省组织的相关心理活动者加4分/次,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相关心理活动者加3分/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心理活动者加2分/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心理活动者加1分/次。
符合下列情况者应酌情减分(仅限当年)
(1)参加有悖于党和政府、学院教育要求的活动,参加者每人扣1分;参加非法宗教组织者,每人每次扣2分;组织并策划活动使扰乱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者,每人每次扣3分;
(2)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活动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活动者每次扣1分;团学干部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活动者每次扣2分;
(3)早晚自修迟到者每人每次扣0.5分;早晚自修、课自修无故缺旷课者每人每次扣1分;
(4)因参加违反治安管理条理、法律法规等非法活动者扣3分;
(5)因考试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留校查看扣6分;记过扣5分;严重警告扣4分;警告扣3分;学院通报批评扣2分;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扣1分;(6)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活动者每人每次扣2分;
(7)所在寝室每学期获评“D”级寝室两次及以上者成员每人扣2分;所在寝室每学期获评“C”级寝室两次及以上者成员没有扣1分;
(8)体育健康测评成绩不合格者(含晨练未达到规定次数者)扣1分;(9)体育课成绩不合格者,每人扣1分;
(10)拒绝参加学院心理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者,每人扣1分。
第十条
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
1.业务素质由学习成绩、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组成。
2.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记载为准,学习成绩测评主要指必修课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专业技能以技能证书的获得、专业实践和专业竞赛获奖为测评标准,业务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一切先进评优评奖资格。3.学习成绩测评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课程门数,注:(1)公共选修课程除外;(2)五级记分制转化为百分制记分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为6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3)不及格者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考试作弊者该成绩以零分处理。 符合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加分(仅限当学年)
(1)获得小语种考试高级证书者加3分;中级证书者加2分;低级证书者加1分;(2)获得专业四级证书者加3分;专业三级证书者加2分;
(3)获得英语六级证书者加3分;英语四级证书者加2分;英语三级证书者加1分;(4)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学院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5)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如单证、报关员、导游证者、会计资格证等)者每人加1分;(6)获得公共技能证书(如计算机二级证书,驾驶证,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等)者每人加1分;
(7)专业实习先进个人者加2分;
(8)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学校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第十一条
人文素质(满分100为)
1.人文素质由跨文化沟通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职业发展能力四部分组成。2.人文素质测评分由基础分和浮动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为70分,浮动分酌情认定。人文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一切先进评优评奖资格。3.人文素质测评基础分的基本要求:
(1)跨文化沟通能力:学生具备能与外国人士交流、学习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外事活动或外事项目,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与外语应用能力。
(2)实践与创新能力:学生在学习、工作、科技和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科研能力。
(3)综合素质与职业发展能力,应具备:
社会工作能力: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并在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班级、各部门学生助理、女子教官队等岗位上,能够立足本岗位积极做好工作或组织开展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
人文修养与技能:具有较高的人文修养,并体现在人文类活动参与、人文艺术创作等方面; 职业发展能力层面:学生具备一定的职业发展规划能力,能够在不同时期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完成职业规划课程,并积极参加校内外职业规划各项比赛或活动。4.人文素质测评浮动分的基本标准:
符合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加分(仅限当学年)
(1)担任学院或西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者加2分,干事者加1分;(2)担任班级学生干部者加1分;(3)担任社团学生干部者加2分;(4)担任学校、学院学生助理者加2分(5)参加女子教官队者加3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学习、交流、实践者加2分;(7)担任留学生、外籍教师语伴者加2分;
(8)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学院相关文艺活动获奖者,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9)国家、省级、市级、学院、二级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10)参加学院级以上学术研讨会者加2分;(11)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加5分;
(12)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者。国家级加7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二级学院级加2分;
(13)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学院级创新大赛货奖者,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该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14)参加校级以上职业规划比赛及项目并获奖者。国家级加7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二级学院级加2分。 符合下列情况者应酌情减分(仅限当年)(1)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者,每人扣2分。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各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班级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以上各类人员总计5-7人)组成。测评小组成员必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代表性。在评审测评组成员时,被评审人员应当回避,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顺利开展。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进行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班级测评结果应当向全班同学公布,征求广大同学意见。
第十四条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必须建立健全的“记实”制度,设立专用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详细真实地记录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
第十五条
每学年末,学生个人对照测评内容,实事求是地向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供学年个人小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及进步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评定自己的各项得分),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记录。
第十六条
第二学年初班级测评小组根据上学年的“记实”情况,结合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计算出每位在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按照学期综合测评总积分高低排列名次,并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表格,书面稿一式三份,经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签字,一份留辅导员/班主任存档,另两份报学院学工办即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公室。
第十七条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公室召开测评工作会议,认真审核测评结果,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成绩,加盖公章后向学生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同时公布加减分原因)。学生若有异议,应在三天内向学院测评办公室提出意见,学院测评办公室经过审核要在24小时内作出裁决。若遇突出问题,学生可向校学生处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公室复核审批测评结果后,一份《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留学院存档,将另一份盖章后的《汇总表》原件及电子表格报校学生处备案。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逐级审核确认后,辅导员/班主任将结果分别填入每位学生的《大学生成长手册》,毕业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应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实际测评分的形式输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中,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学分取得的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凡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西语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西语学院学工办 2013/9/18
2.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二
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三好”评比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累计的结果作为免试保送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优先推荐的主要参考。
测评坚持自我测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由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组成综合测评小组,在年级团总支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进行本班的评分考核,评分结果与测评对象本人见面。综合测评小组由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两名班级推选的学生代表组成。综合测评小组在每位同学的测评结果意见上签字后上报年级团总支,并由年级团总支、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核。坚持做到: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公开。
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德育成绩=思想品德评估基准(满分100分)+加减分值;
学习成绩=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满分100分)+加减分值;
文体成绩=文体活动评估基准(满分100分)+加减分值;
服务成绩=社会服务评估基准(满分100分)+加减分值;
综合测评积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5%+专业成绩*65%+文体成绩*10%+服务成绩*10%
一、关于思想品德测评的相关规定:
1、获得国家级、省级“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等称号的班级成员可以酌情加20分、10分。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十佳班级)等称号的班级成员可以酌情加8分,获得校级“特色团支部”(如“诚信团支部”、“爱心团支部”)、“先进班级”(百优班级)等称号的班级成员可以酌情加3分。
2、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6分、12分。获得校级“十佳杰出青年”称号者加10分,获得校级“优秀党支部书记”加8分,获得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加5分。
3、被评为校级和院级“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等称号的宿舍成员分别可加4分、2分和2分、1分,被评为校“文明标兵”、“先进个人”分别加8分、4分(以学工处、公寓管理站、院团委的书面材料证明为准)。
4、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各项非文体类活动获奖者,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10分,12分、10分、8分,8分、6分、4分和6分、4分、2分;在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中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经审核加2—4分。同类比赛加分累计超过12分的以12分计算。
5、在军训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加2分,获得“优秀射手”称号的加1分。
6、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院活动,及时反映学生中的意见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可酌情加2—4分。
7、实行通报表扬制度,凡受校、院通报表扬者,分别加8分、4分。
(二)减分标准:
1、受到校级以上行政处分者进行扣分处理,其中校级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分别减20分、16分、12分、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但未构成处分者,视情节轻重减4—10分:
(1)打架斗殴、扰乱社会秩序、无理取闹、损坏公物、哄砸酒瓶等。
(2)酗酒、赌博等。
(3)传阅或收听收看反动、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等。
3、以学工处公寓管理科通报情况为依据,迟归宿舍一次减2分,通宵不归一次减8分;宿舍卫生不达标,由公寓管理站出具证明,视情节给予宿舍责任人减2—4分。
4、其他有违反公寓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公寓管理站出具证明,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减2—6分。
5、不积极参加班级建设活动,甚至在班级建设活动中起消极作用者酌情减5--10分。
6、建立通报批评制度:
(1)凡受校、院书面批评者(含校级党、团组织通报批评),分别减8分、4分。
(2)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期工作情况,及时对本院违反校、院有关规定,背离大学生文明形象的事件和行为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三)注意事项:
1、相同类型的评奖加分以最高分记一次。
2、加减分抵消后记入总成绩,如有负分以0分记入。
二、关于专业学习、创新能力测评的相关规定:
(一)加分标准:
1、关于论文发表:
(1)在核心、省级专业期刊(含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会议论文被采纳)者,每篇加20分、10分;在校级、院级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每篇加8分、4分。
(2)在省级以上、校级、院级刊物发表各类非专业类文章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其中发表与学院相关新闻报道,省级刊物1篇计4分,校级刊物1篇计2分。校、院网站录用各类非专业类文章每篇加0.2分。院刊编辑部、记者组成员在院级以上刊物、网站发表文章4篇以上方可按上述标准加分。非专业类文章加分需经院团委和年级团总支认定,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
2、关于科技活动奖励项目
我院科技活动奖励项目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创业计划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等。在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15分、10分、5分;8分、6分、4分;3分、2分、1分。主持科研项目立项,可参照学科竞赛予以加分,主持人和参与者可依据项目参与排名参照获奖等级加分。
3、在校级、院级举行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加8分、6分、4分和3分、2分、1分。
4、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1分;三年级第一学期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加1分;如成绩结果公布晚于综合测评评定时间,则本规定在下一学期执行。
5、获得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密切相关的资格认证证书酌情加1-2分。
6、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名比上学期进步8-10名加2分,进步5-7名加1分;学习成绩平均分位列班级前3名加1分。符合本条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分计一次。
7、申请课程免修并获得通过,每学分加0.5分。
(二)减分标准:
1、课程成绩不及格,每门减2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1次减0.5分;旷课1学时减1分。
(三)注意事项:
1、相同内容的论文、科技成果、科技竞赛等以最高分记一次。
2、加减分抵消后记入总成绩,如有负分以0分记入。
三、关于文体综合测评的相关规定:
(一)加分标准:
1、个人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的运动会、文艺汇演中获奖者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8分、15分、10分;12分、8分、5分;8分、6分、4分。
2、团队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的运动会、文艺汇演中获奖的,团队成员中主要成员加分按第1条加分标准执行,其他成员按第1条加分标准减半执行。
(二)减分标准:
1、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者一次减2分。
2、体育不达标者减6分。
(三)注意事项:
1、在各级文体活动中,取前六名时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取前八名时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七、八名为三等奖。
2、相同内容不同级别的比赛中均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3、加减分抵消后记入文体总成绩,如有负分以0分记入。
四、关于社会服务综合测评的相关规定:
(一)加分标准:
1、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可予以加分。其中校团委、学工处、宣传部等部门下属的学生组织或团体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在申请加分时,需相关主管部门出示对其任职情况证明;在学院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由院团委负责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方可取得加分资格。
(1)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加8分,支部委员加4分;担任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站长加6分,副站长加4分。
(2)担任年级团总支书记加10分、副书记加8分;校团委委员、院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
书记加8分;年级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加4分。
(3)担任校学生会、学生科协主席加20分、副主席加15分;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加12分;担任院科协、志协主席加12分;担任院(校)学生会、学生科协中心主任(部长)、心理气象站站长加10分,上述副职加8分;各班班长加8分,副职加6分;担任校、院学生会干事、院刊编辑部、记者组成员以及各班班委、心理气象员加4分;担任班级各学科课代表、信件收发员加2分。
(4)担任社区学生工作中心主席、学校社团会长酌情加4-8分,上述副职酌情加2-6分。
(5)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第一职务可加满分,第二职务可酌情减半加分,其他职务不予加分。
(6)担任校、院学生会,科协,社团等部门学生干部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可以在原加分基础上上浮20%加分。
2、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经相关部门认定,可依据以下标准加分:
(1)获得省、校、院先进小分队一、二、三等奖,队员分别加10分、8分、6分;8分、6分、4分;6分、4分、2分,队长在队员基础上再加2分。
(2)获得省、校、院优秀调研报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8分、6分、4分;6分、4分、2分。
(3)获得省、校杰出个人分别加15分、12分,获得校先进个人加8分。
(4)上述奖项取最高分计1次。
3、注册青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10小时为基准,服务超过10小时的按0.5分/小时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义务服务小分队成员加分参照注册青年志愿者标准,特殊情况报院团委审核确定。
(二)减分标准:
1、担任学生干部有严重失职行为,视情节减4—12分。
2、志愿者无故缺勤2次以上(含2次),视情节减1—4分。
(三)注意事项:
加减分抵消后记入总成绩,如有负分以0分记入。
3.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大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要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专业成绩、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二)要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和测评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一般于每学年前一个月对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骨干8-10人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三、学生综合素质构成与计算方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另设附加分5分。
四、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运用
测评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作为学生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作为学生保送研究生的基本依据。
五、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性素质(75分)1.德育素质(10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近党团组织,能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举止文明。(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不计较个人得失。
德育素质测评采用扣分方法,无下列行为者应给满分。扣分标准如下:(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记为0分;
(2)言行举止不文明,有违背社会公德现象者每次扣0.5分,两次以上扣2分;
(3)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按处分等级分别扣3、4、5、6分;受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通报批评者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一次扣0.5分;(5)社区表现分处于楼栋后30%,且累积分低于98分者扣1分。2.智育素质(60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所取得的学业成绩,以规定课程的平均学习绩点为主。计算方法为:专业学习成绩=(绩
点+2.5)×8。
3.体育素质(5分)
主要测评学生的体质健康情况。《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课外体育锻炼四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体质健康标准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计5、4.5、4、1分(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记入智育素质测评分)。
(二)拓展性素质(25分,单项中不同项目可累积加分,加满为止)1.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和学科竞赛活动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6分,每学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或学科竞赛活动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或学术科技讲座、报告会情况;(2)在各类学术刊物、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或调查报告情况;
(3)参加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科竞赛活动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
奖励分为6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1)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加5分,其他作者加3分;(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加4分,其他作者加2分;
(3)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核心刊物第一作者加5分,其他作者加2.5分;一般刊物第一作者加3分,其他作者加1.5分;
(4)科研成果获得专利或确实进入应用领域的加5分;
(5)在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奖的,属个人项目加5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3分;
(6)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按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为4分、3分、2分和3分、2分、1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按分值的50%加分,其余作者按分值的25%加分。
(7)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的加0.5分,六级成绩425分以上的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加0.5分,计算机三级以上加1分。
(8)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2.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3分,每学期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
(2)参加学校、学院学生艺术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情况;
(3)参加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奖励分为4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1)参加院级以上文体艺术活动的(或做组织、服务工作)满一学年,表现积极者加1.5分。学生干部作为活动组织者的不得加分;
(2)在地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属个人项目加3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1.5分;(3)获地市级及以上文化、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先进个人加3分,获优秀论文的,属个人项目加3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1.5分;
(4)在文化、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获奖励按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为3分、2分、1分和2分、1分、0.5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的按分值的50%加分,其余作者按分值的25%加分;
(5)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团体获奖项目(如班班有歌声)不计分。3.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学生团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和承担社会工作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3分,每学期必须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的学生团体活动、社会工作或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学校各类学生团体活动的情况;
(2)担任校、院各类学生干部或承担学生工作的情况;
(3)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或社会工作的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奖励分为3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1)参加学生团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满一年的学生(非学生干部),表现突出者加1分,良好者加0.5分;(2)参加义务献血者加0.5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受表扬者加1分(须有经过相关部门或个人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4)担任班委、团支委、宿舍长,或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含楼栋)、监委会等学生组织的干事满一年(或一届),根据工作业绩分等计分:
①班委、团支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例:优秀20%,良好50-60%,合格与不合格20-30%),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合格加0.5分,不合格不加分;
②宿舍长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所在宿舍获省级文明宿舍)加1.5分,良好(所在宿舍获校级文明宿舍)加1分,合格(所在宿舍成员的表现分居楼栋前70%)加0.1-0.5分;不合格等(所在宿舍成员的表现分居楼栋后30%)不得加分。
③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含楼栋)、监委会等学生组织的干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合格加0.5分,不合格不得加分。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确定等级;
(5)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校、院团委、学生会委员或正、副部长,自律会(含楼栋)主任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根据工作业绩分别给予加分:优秀加2分,良好加1.5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加分。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确定等级;(6)担任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含楼幢党支部副书记)、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分别给予加分:优秀加2.5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5分,不合格不加分。
(7)获省、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8)获“省级文明宿舍”成员加1分,“校级文明宿舍”成员加0.5分。第(1)项与第(4)、(5)、(6)(7)项不得累加计分,同一项目在当学年按最高项计分一次,学生干部在各项活动中只作为组织者的,按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记分。
(三)附加分(5分)
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六、测评的方法与步骤
(一)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每位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三)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互评;
(四)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对同学互评的数据进行核实、统计、登记,根据评议结果计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四
系统平台说明
1.学生凭学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平台; 2.学生综合测评系统平台登录方式:从学工部网站(http://xgb.gdcc.edu.cn/)点击学生综合测评系统直接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平台。
担任小组组长。主要任务是:收集每位学生的奖惩材料,逐一核对并审核每位同学的各项测评材料,最后向本班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结果并(有更改的更改后)签名确认。
23、校青协启智小学助残活动
24、校青协支教队志愿家教活动
25、校青协康复中心助残活动
26、校青协三水广场环保宣讲志愿活动
27、校青协支教队星华小学义教活动
28、校青协云东海问卷调查志愿服务活动
29、校青协支教队星华学校义教活动 30、校青协大塘敬老院拜访
31、校青协南山敬老院慰问
32、校青协社区服务
33、校青协西南中心小学亚运知识讲座志愿服务活动
34、校青协西南
第十七条 担任学校教学信息员和参加学校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会成员,每参加一次活动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且该意见或建议被收集者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如:
1、学校教学质量座谈会 ;
2、校团委工作座谈会 ;
3、学院行风、政风学生座谈会 ; 4、2011年校团委亚运会、亚残会志愿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5、2010-2011年度广东商学院国旗护卫队第一次总结大会 6、2010年本部资环学院地理文化大赛表彰大会暨资环文化周闭幕式 7、2010-2011学年本部资源与环境学院“安全维稳”会议 8、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会议 9、2010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知识教育大会(三水)10、2010-2011学年资源与环境学院本部与三水校区学术交流大会(三水)11、2011年资源与环境学院考研指导大会(三水)12、2010-2011学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寒假安全教育大会(三水)13、2009-2010学年度资源与环境学院第二学期总结表彰大会(三水)
第十八条
1、校“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成员每人分别加2分,校“良好学风班”成员每人分别加1分;
2、荣获学校星级宿舍成员加1分,每增加一星级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3、学院一星级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舍长加2分;
4、课堂出勤全勤者加4分。全勤是指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请假(公假除外)。具体以上一学年学院考勤记录为依据。
第十九条 利用网络等媒体宣传和倡导积极、文明、健康、先进的思想和行为,并产生一定影响者,可酌情加1至3分。
第二十条 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同一学年中第一次加3分,每增加一次献血加2分。
扣分事项:最高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第二十一条
1、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破
坏安定团结者,扣减全部德育分;
2、担任学生干部(含班级助理员)不起干部作用,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行为,以及在年度考核获不称职者,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者扣1至5分。
第二十二条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书面通报批评者第一次扣4分,第二次扣6分;受警告处分一次扣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扣10分;受记过处分扣15分;受留校 察看处分扣25分;
2、因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者一次扣4分,两次扣6分;受党内团内警告一次扣8分;受党内团内严重警告一次扣10分;受党内团内记过者扣15分;受留党留团察看者扣20分;受开除党团籍处分者扣25分。
第二十三条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或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人每次扣3分。未能完成规定任务者,每人每次扣2分。
(二)学业科研表现测评(智育分)(占总成绩的65%)
学业科研表现分由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和科研分两部分构成,两项相加满分100分,即最终所得分数不能超过100分。其中科研分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加分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在学术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如下:
1、获国家级特等、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加13分、12分、11分、10分;
2、获省(部)级特等、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加9分、8分、7分、6分;
3、获学校或市(厅)级特等、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特别说明,由中山大学举办的“华南高校地理文化presentation大赛”因盖章落款为中山大学下属的二级单位,奖项级别定位为“校级”)
如: 1)全国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
2)挑战杯
3)华南高校地理文化presentation大赛
4)数学建模比赛
第二十五条 各类学术性竞赛活动参加者加分如下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1、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术性竞赛的活动决赛参加者,每次可加1分,初赛或复赛参加每次可加0.5分(每一项比赛初复赛均参加者只加0.5分); 如:
1)省(国家)大学生挑战杯大赛; 2)数学建模比赛; 3)全国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
2、新社团策划大赛的活动决赛参加者,每人次加0.5分;
3、由学校组织的英语知识竞赛、数学竞赛的决赛参与者每次可加0.5分;
4、华南高校地理文化presentation大赛每次加0.5分;
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不含内部刊物、增刊和论文集,加分如下:
1、A类Ⅰ级刊物,每篇加15分;
2、A类Ⅱ级刊物,每篇加13分;
3、B类Ⅰ级刊物,每篇加11分;
4、B类Ⅱ级刊物,每篇加9分;
5、C类刊物,每篇加7分;
6、D类刊物,每篇加5分。
(具体刊物类别以《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等7个科研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院[2009]113号)为准。同一事项既获得学术竞赛奖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凡参加学术科研竞赛者,以竞赛组织者提供的通知或证明材料为准;凡获奖者,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通知为准;发表论文者须提供原件,经院系审核确认后退还本人。(参与者定义:凡参加活动的同学均属于参与者)
1、获得学校年度科研立项后按时提交作品且经评审得以结项者,以收到刊物为准)
其中重点课题主持人加5分,重点扶持课题主持人加4分,一般课题主持人加3分;重点课题参与者加2分,重点扶持课题参与者加1.5分,一般课题参与者加1分,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参加多个科研项目者以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2、获得院系级的科研立项者,可获0.5分,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 人(参加多个科研项目者以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3、获得“双研活动”等科研学术性活动的积极分子,每人每项可获0.5的加分。
扣分事项:
第二十八条 凡因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规行为而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立项结项者,一次扣20分,扣完此项加分为止,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文体及其他方面表现测评(文体素质分)(占总成绩的15%)
文娱体育及其他方面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文娱体育及其他表现的基本分占60分,每个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加分或扣分。
加分事项:最高累计加分不能超过40分。
第二十九条
1、参加国家级文艺演出者,每次加8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5分、20分;
2、参加电台或电视台演出,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大型文艺活动担任主持,每次加3分;
第三十条 参加田径、游泳等比赛并破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纪录者,每次每项分别加10分、20分、30分。
第三十一条 参加省级文艺演出及高校体育运动比赛者,每次每项加4分,决赛获前八名者按校级两倍加分,球类比赛的主力队员每次比赛另加5分,非主力队员另加2分。比赛分多场次进行的只加一次的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第三十二条 凡是校级的各种文艺演出及各类体育运动比赛,每次每项加2分,决赛获前三名者每次每项分别另加5分、4分、3分,获4-6名者分别另加2分,7-8名分别另加1分。(根据学院素拓系统审核记
录和获奖证明加分)
如:
1)2010年校学生会第九届新生自我形象设计大塞 2)校风学风督导队第二届文明月系列活动定向越野比赛 3)2011年自管会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之舍歌挑战大赛 4)2011年图书馆学生工作委员会世界阅读日-明信片设计大赛 5)2011年校艺术团第二届“the coins”街舞比赛 6)2011年校学生会女生节T恤设计比赛 7)2011年校学生会女生节水果拼盘比赛 8)2011年校学生会女生节化妆比赛 9)2011年广播台第十五届司仪大赛 10)2010年社团联合会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 11)2010年校学生会配音赛决赛 12)2010年校艺术团第七届迎新晚会 13)2010年度校学生会院级篮球赛 14)2010年记者团十大风云记者大赛
15)2010年自管会“安全月”活动——第六届安全演绎大赛 16)庆祝中国共产党90周年大合唱比赛 17)2010年校学生会啦啦操比赛
18)2011年校学生会第一届舞蹈大赛决赛 19)12)院际羽毛球赛;
20)院际排球赛; 21)院际足球赛;
22)院际游泳比赛; 23)院际毽球赛; 24)校运会;
25)校国庆晚会舞蹈表演;
26)广播台辩论赛; 27)庆祝中国共产党90周年大合唱比赛 本部
1)2010-2011年度校团委亚运志愿者风采摄影比赛
2)2010-2011年度校团委“我身边的亚运志愿者”有奖征文大赛
3)2010-2011年度校团委亚运志愿者风采摄影比赛 4)庆祝中国共产党90周年大合唱比赛
第三十三条 凡是院级的各种文艺演出及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参与者每人每次加1分,决赛获前三名者每次每项可分别再加3分、2分、1分。比赛分多场进行或属于同系列比赛全都只能加一次的分。(根据学院档案记录加分)如:
1)12)2010年资源与环境学院“资环学院迎新中秋联谊晚会” 2)2010年资环学院2010级新生班级风采展示大赛;
3)2010年资环学院第五届“资环文化周”开幕暨野外实习报告会; 4)2011年资环学院第四届班际辩论赛; 5)2011年资环学院“资环文武节”之体育周; 6)2011年资环学院第一届presentation大赛; 7)2011年资环学院艺术团第一届“艺·年”成果展; 8)学院 “资环文武节” 9)资环“英语角”
10)2011年本部资环学院2011届送旧晚会
第三十四条 体育尖子、文娱骨干等参加省运动会或其他各类竞赛,已在课程加分的,不再在文体项加分。
第三十五条 班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参加者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根据素拓系统记录以及班级记录本加分)1)女生节系列活动 2)庆祝男生节
扣分事项: 第三十六条 凡学校和二级院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未经准假而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
第三十七条 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有不服从裁判,干扰演出或比赛顺利进行者,每次扣5分。
第三十八条 体育未能达标者扣5分,无故不参加达标测试者扣10分。
其他方面加分
第三十九条 凡参加下列素质活动者,累计加分不得高于10分,获结业证书者可另加1分;获得奖励者可再加1分。
1、党校培训加2分,团干培训并结业者,加1分;
2、党组织生活参加者,每次加1.5分;
3、团日活动参加者,每次加1分。
党组织生活有:
1)党员交流日; 3)党建知识竞赛
4)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包括征文、书画摄影比赛、合唱、演讲)(参加多项也只能算一次)本部
5)2010-2011学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组织的群众座谈会 6)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
7)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党支部通表大会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8)2010-2011学年本部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员民主评议会
9)1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党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会 10)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党支部讨论、表决新一批预备党员会议
11)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团员转成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会议
12)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预备党员选举会议
13)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党支部讨论及选举新一批预备党员会议
三水
1)2011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与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表决大会 2)2011年资环学院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会议 3)2011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座谈会
4)2011年资环学院学生党支部民主测评会议 5)12010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支部党员会议
6)2010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支部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活动
第四十条 向二级院系级报刊投稿并被刊用者,每篇加1分;向《广东商学院报》、《广商学工》、《广商青年》等报刊投稿并被采用者,每篇加2分(报刊记者、编辑的稿件不在此项加分);向省级、国家级报刊投稿并被刊用者,每篇加4分和6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属学术论文的在学业科研表现中加分,不在此项加分,加分者请出示证明。)
第四十一条 参加校、院系部门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百科知识竞赛等活动,具体加分如下:
1、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者每人每项(次)加2分;参加校级比赛者每人每项(次)加1分;参加院级比赛者每人每项(次)加0.5分。
2、获省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5分、4分、3分和8分、7分、6分。
3、获校或市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再加3分、2分、1分、0.5分;
4、获院系或县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再加2分、1.5分、1分、0.5 分;
5、观看校、院系以上部门组织的电影,每人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6、通过等级考试的同学每人每次加1分,包括有:四六级考试,普通话考试,计算机考试,导游证考试,BEC、教师资格证等。
第四十二条 经批准的校级社团(包括:校学生会、团工委、校艺术团、校广播台、心助会、勤工俭学社、校记者、校红十字会、校青协、校风督导队、图学委、社联(不包括旗下协会))活动以及学校各校级社团举办的科技、人文、公关礼仪等知识讲座活动;其它由院系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讲座);每人每次加0.5分,观众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根据学院素拓审核记录以及各班记录本加分)
学院内部具体讲座如:
1)魏秀国老师“以色列地理环境与生存条件”讲座; 2)“从房地产的发展历程看行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讲座;
3)资环学院文武节讲座--从专业的视角看日本9.0级特大地震; 4)资源与环境学院“广东教师资格及全国报关员考证教育”讲座
第四十四条 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包括三下乡),撰写并提交社会实践论文者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201每次加1分,获得一等奖另加3分,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优秀奖加0.5分。
第四章 附 则
本细则提及的所有文体性质活动比赛的观众均不加综合分,只加素拓分。
本细则适用于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生。由于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而获得的奖项(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等)均不在此次综合测评的加分范畴。
综合测评所有的加分均以综合测评系统为标准,因获得奖项加综合测评分,需提供获奖证明。
本细则未能涵盖的加分项,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研究和认定后参照相近条款予以加分。
5.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五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一转眼,大学生活即将告一段落,而我的青春也即将散场了,暮然回首四年来的那些认认真真的欢欣与哀伤,经过岁月的磨洗,似乎成了远山上的一抹微云,却在我的人生中留下精彩的痕迹。
先来说说收获吧,大学生涯中,让我收获最大的就是在2011年12月21日正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一直是我打小就有的一个强烈愿望,从此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争做社会主义接班人,逐步实现自己为祖国奉献一切的誓言;再者,在大学期间学习了各类农业生产实践中所必需的技术,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不论是对我今后踏上社会还是自主创业都将会由很大的潜在价值,受益匪浅。在学习自己专业的同时,我也修了法学的双学位,争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好公民;学院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既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也培养了我为人处世的一些准则。
一直信奉这么一句话:“偶尔要回头看看,否则永远都在追寻,而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大学四年,是一个由紧到松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学习热情在逐年减退,一个不懂得学习的人将永远停留在原地,我应通过不断的总结和自我批评找回当初学习的热情,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大学校园就是一个大的家庭,每一个成员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大学又给每一个成员提供很多展示自己的平台。我们应该勇于锻炼自己的能力,珍惜机会。我觉得自己的事情应该由自己负责,别人至多只能给提供一些建议。遇到事情要冷静的思考,不要急躁;不轻易承诺,承诺了就要付出自己的实际的行动。
6.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六
一、学习
1、专业文化(成绩)
2、等级考试
A.英语四、六级(5分/人,8分/人)
B.计算机二、三、四级(5分/人,8分/人,11分/人)
C.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以上5分,每提高一等加1分)
二、纪律
考勤
1、早读(基础分20分,每旷到一次扣1分,3次以内不扣分。3次迟到算一次旷到。如有请假,必须有正式的请假条,而且请假条不允许补交)
2、班会(基础分10分,每旷到一次扣1分。两次迟到算一次旷到)
3、专业课(基础分10分,每旷到一次扣1分。两次迟到算一次旷到)
三、活动
学生干部
1、班委(上学期/2+下学期/2)
班长、团支书10分/人,其他班委及英语小组长6分/人,不累加)
2、学生会及社团(详见学生手册90页)
具体活动
1、班级志愿者活动(1分/项)
2、模拟考试监考,改试卷。(1分/人)
3、优秀团员。(院级4分,校级8分)优秀团干(院级5分,校级8分),优秀志愿者(院级4分,校级8分)
4、入党积极分子(2分/人),预备党员(4分/人),党员(5分/人)
5、文明寝室(院级3分/人,校级5分/人).6、心理知识大赛(院级3分/人,校级5分/人)。
7、ppt制作大赛(院级3分/人,校级5分/人)。
8、安全知识竞赛(院级3分/人,校级5分/人)。
9、优秀青年志愿者(院级4分/人,校级6分/人)。
10、专业课抽考,院级(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11、入学教育考试,校级(一、二、三、优、分别为8,7,6,4)
院级(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12、数学建模比赛院级(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13、英语演讲比赛(参与1分/人 获奖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14、学院篮球赛(男生3分/人,女生0.5分/场)。
15、拔河比赛(4分/人)。
16、校运动会(5分/人)。院运动会(参与1分/人,一、二、三等奖4、3、2分/人)
17、物理创新实验大赛(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18、室内特色班团会(参与1分/人,表演节目1分/人,主持人2分/人)。
19、迎新晚会表演(获奖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20、师范技能大赛,卡拉OK大赛,五子棋大赛
(参与0.5分/人 获奖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21、军训优秀学员(5分/人)。
22、寝室设计大赛(一、二、三、优、分别为5,4,3,1)
23、辩论赛(3分/人)。辩论队(1分/人)
24、学生会优秀工作者、优秀主持人(校级5分/人,院级3分/人)。折半累加
25、为班级撰写特色班团会心得总结(2分/人)。
26、为班级办宣传板(1分/次)。
27、论文获奖及发表(详见学生手册89页第2点)
28、青年志愿者服务得分(详见学生手册91页第5点)
29、社会实践活动得分(详见学生手册91页第2点)
30、撰写宣传稿件(详见学生手册84页第2(4)点)
备注:
折半累加:如果有多张性质相同的奖状,假设一张奖状是3分,那么后面的每一张奖状就在原来的基础分上乘上0.5的(n-1)次方。
原则上,有的我们上面没涉及到的奖状,院级3分/张,校级5分/张。
若还有以上未提及但是学生手册上有的我们一律按学生手册上处理。
7.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篇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学生素质测评项目及测评等级
1.学生素质测评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实践能力素质四个方面。
2.学生素质测评等级:依据每个方面的素质测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等级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5%。
二、学生素质测评细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测评
1.思想政治素质测评成绩=评议分十加分一扣分
2.思想政治素质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生活态度等七个方面。满分为100分。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等共同评议得出。
3.加分:
(1)评优加分
在测评年度内,被评为国家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及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0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获校五四青年奖章者,加5分;被评为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被学校评为团的活动积极分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究会优秀会员、加1.5分;被学校各种理论学习研讨班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荣获多项称号者,加分以最高分计、不叠加。
(2)日常考评加分
好人好事受到校、院级正式表扬(形成文件)者,加1~3分(校级3分、院级2分、班级1分);日常社会工作、集体活动表现积极者,加1~3分。(校级3分、院级2分、班级1分,班级活动积极者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参与2013迎新工作表现积极者加1~1.5分(2013年素质测评已体现,不重复体现)。
(3)其它情况参照以上两类加分执行。
(4)以上加分可以叠加,同一事件者只加最高分。
4.扣分:
(1)无故不参加校院集体活动者扣2~5分。(校级扣5分、院级扣4分、班级扣2~3分,以班级档案记录为准。)
(2)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每次扣2~5分。
(3)诚信程度差,无故不缴学费或有违约现象者,扣5~10分。
(4)受纪律处分者: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察看扣35分;党团纪律处分参照扣分。受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20~35分。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级通报批评者扣10分。同一事由者,扣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扣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测评
1.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十加分一扣分
2.平均学分绩=Σ(i科成绩x i科学分)/Σ(i科学分)
注:(1)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学年所选的全部必修课与限选课。
(2)当学年课程所获得学分及成绩只能在当学年使用,重修课程获得的成绩及学分不计入;补考课程以该课程初始分数计,计为不及格课程;本学年夏季学期成绩不计算在内,计入下一学年的素质测评成绩(2013夏季学期成绩应计算在内);采用二级制记分的课程,合格=85分,不合格=50分;采用多级计分的课程,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合格=60分、不合格=50分。
(3)当学年有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不能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
3.加分
(1)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学分(不含任选课)不少于12分者,对所有选课获得的学分以每学分0.2计算进行加分。
(2)在测评学年内,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适当加分。
4.扣分
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的学分(不含任选课)低于12学分者,每缺少一学分扣5分。
(三)身心素质测评
1.身心素质测评成绩=评议分十加分一扣分
(1)身体素质分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测试成绩评定;体育课成绩按学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评定。
(2)身心素质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习惯、学生个人(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等共同评议得出。
(3)以上两项满分均为100分。
2.加分
(1)在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6名者,按名次分别加8、7、6、5、4、3分;校级体育比赛获前6名者,分别加6、5、4、3、2、1分。
注:以团队参赛的,主力队员加相应名次的满分,非主力队员加分减半。
(2)在测评学年内,学生在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习惯、学生个人(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健康
状况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加分。
(3)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的宿舍每次每人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4)参加校春季运动会获奖,参照第一条校级加分;积极参加各项比赛项目,加1分;校运动会方队加1分,助训教官加1.5分;校运会观众加1分;校运动会积极分子(学生会)加1分;参赛健美操队,训练时间长、强度大,加5分;校心理咨询中心阳光使者,加0.5分。
(5)参加学院秋季运动会获前3名,分别加3、2、1分,积极参加项目者,加0.5分。
(6)学院足球队、篮球队主力队员加2分,非主力加1分;学院足球队、篮球队参加学校比赛获奖,参照第(1)条加分;在学院足球联赛、篮球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球队,主力分别加3、2、1分,非主力加分减半。此项加分以最高分记,不叠加。
3.扣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者扣 2~5分。(校级5分、院级4分、班级2~3分)。
(2)在测评学年内,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习惯、学生个人(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不佳者,给予适当扣分。在学校、学院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每次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4分;被学校工作简报通报批评的宿舍及个人,每人每次扣3分。
(四)实践能力测评
1.实践能力测评成绩=评议分+加分
2.实践能力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组织协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等共同评议得出。
3.加分
特别说明:对于2014年暑假期间参加的各类社会实践和所取得的证书的加分:2012级、2013级学生,顺延计入2014-2015学年素质测评;2011级学生,不计入本次素质测评。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
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1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2分;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4、16、8、4分;参加“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3、2、1分。
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加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班加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5分(参加者加1分,校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3分,省级表彰加4分,国家级表彰加5分)。暑期青岛市挂职锻炼
志愿者加1分。院辩论队成员加1.5分。
(3)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
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0.5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1分;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4、2分。
(4)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突出成绩者加分(本人或所带领的集体受到表彰奖励者,参照本条加分):
主要学生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学生会部长以上)加1~6分(院学生会主席加6分,主席团其他成员、研究会会长、自强社社长、科协主席、职协主席、各党支部书记、院团总支委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加5分,学生会各部部长、学院社团副主席/副会长加4分);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加1~3分。各学生干部任职满半年不满一年加分减半,不满半年不予加分。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
学生干部加分评定部门:校级学生干部由团委和学生工作处评定;院级学生干部由同级院党团组织评定;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辅导员和院级党团组织共同评定。
(5)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并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参照第(2)条加分。
(6)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并被采用者(必须是第一或第二作者),按刊物级别,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l~6分。
(7)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努力掌握非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一技之能(以国家承认有效证书为据)者,每项技能加1~4分。计算机二级加1分,计算机三级加2分,三级以上加4分;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加2分,六级以上加4分。其它证书加分必须经过院党团委审核、确认、备案。
(8)积极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形成报告者,每人加0.5分;实践报告获奖者,参照第(2)条加分。
(9)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形成社会实践报告者,每人加0.5分;组队通过学院答辩者,队员加0.5分,队长加1分;组队通过学校答辩者,队员加1分、队长加1.5分;通过学校答辩、国家审查,获得国家重点团队立项者,队员加2.5分,队长加3分。此项以最高加分计,不叠加。
(10)生涯规划团队,标兵团队队长加3分,队员加2.5分;优秀团队队长加2分,队员加1.5分。
(11)国防生参与新生军训等其它情况:连长加3分,教官加2.5分。
三、工程学院学生素质测评程序
1.学生素质测评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主持,在充分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班学生中公开进行。(其中每项评议分的基准分均为85分,上下浮动不超过15分,否则作废。)
2.班级测评结果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字确认后,送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3.学生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学生素质测评,则没有资格参加班级评奖评优。请假者以获得批准的书面假条为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何个人若有疑问及特殊情况,均可到工程学院党团委咨询。
8.机电工程系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篇八
为了加强班集体建设,提高班级管理质量和水平,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充分发挥班集体的凝聚力,推动我系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班级考核分定性、定量两部分,每个班级必须达到考核所规定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再以量化积分方式进行累计加、减分。
2、班级考核每学年评定两次,在每学期期末或下学期初进行,两次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即为班级该学年的考核成绩。学年成绩的核定在每年的9月中旬前完成。
3、系专门成立班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系学务办,成员由系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分团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考评和归档工作。
4、考核采取自评、检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班级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并把相关材料上报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进行最后评定。
5、自评、检查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标准
(一)定性方面
1、班级同学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维护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班级同学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班级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受到任课教师的好评。
3、全班同学能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形成良好的班风。
(二)定量方面
1、班级信息记载(20分)(1)、无班级成员详细信息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家庭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个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要求上交电子文档到系学务办)扣2分。
(2)、无班级工作计划、总结(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必须上交),一项扣1分。
(3)、无考勤登记本(要求每周一下5点前上报上一周的考勤情况到系学务办),扣2分。
(4)、不建立个人档案(主要记录个人奖惩及任职情况)扣2分。(5)、不建立贫困生档案扣2分。
(6)、无值周班干记录本(要求每天有记录、每周有总结)扣2分。(7)、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必须上报班级班团干名单及联系电话,不按时上交的班级扣3分。
2、班风纪律建设(20分)
(1)、早读、晚自习迟到、早退者扣班级量化每人次0.5分,旷课者扣1分,并记录姓名,累计8次通报批评,累计十次及以上者按照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2)、晚就寝检查,晚归者扣班级量化每人次0.5分,夜不归宿扣班级量化每人次5分。
(3)、凡受系级处分的(如通报批评等),每人次扣班级量化2分;受院记过以上处分,每人次扣班级量化扣4分。
(4)、班级出现违纪情况,隐瞒真情,不及时上报,导致系里未能及时处理的,直接受院警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班级量化5分。
(5)、班级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院、系安排工作组织不力,出现失误,每次扣班级量化2分。
(6)、凡系部召开的学生干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迟到扣05分。(7)、团支部无故不按时开展团日活动的班级,每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不按时上交活动总结扣2分。
(8)、对荣获全国、全区、学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学习标兵”,按每人次依次加5分、3分、2分、1分。
(9)、对荣获全国、全区、院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依次给班级加10分、8分、6分。
3、学风建设(20分)
(1)、英语班级B级考试,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率达60%以上(含60%)加3分,依次每增加10个百分点增加1分。通过英语班级四级考试,计算机二级考试,每人次加5分。
(2)、出现学生作弊行为的班级,每人次扣班级量化3分。
(3)、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技能竞赛,获奖者每人次按获奖等级加班级量化分,一等加4分、二等3分、三等2分,优胜奖1分。
(4)、参加全区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每人次按获奖等级加班级量化分,一等加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优胜奖4分。
(5)、班级无学习帮扶小组扣5分,帮扶活动不开展扣5分。
(6)、对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的个人,按每人次依次给班级加5分、4分、3分。
4、宿舍内务卫生(15分)„每周小评,每学期算平均分‟
(1)、床上卫生个人负责,不叠被子者扣1分;床单、被套明显不卫生扣1分。
(2)、学生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等发现一次扣3分。(3)、个人用品:牙具、脸盆、饭盒、毛巾等乱放扣1分。(4)、墙壁有乱涂、乱写、脚印、球印每处扣1分。
(5)、干扰检查或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无理纠缠者扣3分,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6)、如果寝室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扣2分。
(7)、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如吸烟、酗酒、打架、赌博、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异性交往不文明、夜不归宿等行为,不构成处分的,班级量化分每人次扣1分。
(8)、荣获系“十佳宿舍”的班级,按每间次给班级加3分。
(9)、荣获院文明宿舍的班级,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给班级加3分、2分、1分每间。
5、文体、社会实践活动(15分)
(1)、对院系组织的大型活动、集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的班级(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班级),每班每次加2分。集体活动要求出勤率低于80%的班级不予加分。注:对特殊情况下,要求各班参加,而拒绝参加或消极抗拒者,视情况扣2—6分。
(2)、对参加全国、全区、院、系级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视其优良),按每人次依次加5分、3分、2分、1分。
(3)、对积极组织社会实践的班级,凡获优秀社会实践班级(以班级组织的规模、上的交有效社会实践证明及报告为评审依据)加3分,获社会实践个人每人次加1分。凡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的班级扣3分。
6、新闻宣传报道(10分)
(1)、稿件:全体同学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向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电台稿件,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体现当代大学生心声,弘扬正气,如稿件发表在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的报刊、电台上则在班级量化上加相应分数。(网站没有?)
(2)、板报:要求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置办具有本班特色的墙报、宣传栏,其内容要求与学院事实动向安排相适应,对同学具有启迪和约束作用,各班还要有全班的个人量化表,各班每周一小评,每学期一大评。墙报、宣传栏、量化表全系里统一评比,前三名班级,分别加3、2、1分,缺一项扣班级量化3分。(3)、院报、系报稿件:以班为单位,凡所投稿件被采用,每篇次每班加1分。
(4)、对于各班发生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向系学务办投报道稿及时报系团总支,经核实后,根据事情大小在班级量化管理中给予1—10分加分。
三、奖惩措施
1、全国、全区、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以班级考核成绩为依据,各种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向优秀班集体倾斜。
2、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参照所在班级的考核结果,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以班级考核成绩为依据。
3、考核在后两名的班级限期整改,并适当缩减其评优评先比例。本细则解释权归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9.综合测评自评模版 篇九
(一)思想道德素质
1、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满分70分。(必填)
(1)政治态度:7分理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场鲜明,信仰坚定
(2)政治学习:7分理由:经常看《新闻联播》,认真学习马原、毛概和邓
论,形势政策等相关理论知识,并能联
系生活实际,思考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
针政策和路线,升华自己的政治素养
(3)心理素质:7分理由:在图书馆阅读了一定量的有关心理方面的书
籍,平时上网也注意相关方面的内容,并把接受的信息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指导自己的言行,关注美好的人事物,平时心理测试的结果显示自己心理健
康,承受力强,适应力强,善良有爱,与人为善,积极向上,乐观自信
(4)社会实践:7分理由:深入社会,体验生活,了解民情民意,充分利
用假期到当当网、地方法院等地兼职锻
炼
(5)社会工作:7分 理由: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待人热忱,工作认真负责,努力为班级
贡献自己的力量
(6)遵纪守法:7分理由: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维
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践行八荣八耻
和和建设和谐社会道德观,做遵纪守法
好公民
(7)学习态度:7分理由: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派,学习刻
苦,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积极学习先
进科技知识,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自学
OEA软件,PS,Flash,Matlab,Multism
等软件知识
(8)文明礼貌:7分理由: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八荣八耻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荣辱观
(9)维护社会公德:7分理由: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
物,遵守社会秩序,遵守法规法纪,自
觉维护公共道德。珍惜能源、资源,节
约水电粮食,崇尚低碳生活
(10)讲究卫生:7分理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
日责任
2、浮动分(选填)
(1)0.5分理由:学院先进个人
(2)4分理由:两学期无任何违纪记录
(3)1分理由:院级文明宿舍
(4)1分理由:院级优秀宿舍
(5)1分理由:院级“爱环境,靓青春”手抄报
(二)专业素质
1.学术
(1)0.5分理由:学习小组成员
2.外语计算机等能力
(1)5分理由:英语四级一次通过
专业素质基本分70.75128*65%+(5.5/班级最高奖励、罚扣分)=
(三)体美等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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