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家长礼品的承诺书(精选2篇)
1.拒收家长礼品的承诺书 篇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规将取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资格,坚决执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0月9日
2.拒收家长礼品的承诺书 篇二
有关拒绝请吃、拒收礼品(现金)管理规定
1、凡在职员工应拒绝客户或业务往来单位请吃、拒收礼品(现金),如果对方坚持一定要送礼品(现金),在拒绝无效情况下,明确告知对方会上交公司、然后再上交公司;接收请吃等同于玩忽职守、接收礼物(现金)等同于贪污;
2、加盟部、采购部员工收到客户的礼品、现金时,从接到之日起,两日内向总裁办秘书报备,并在报备后三日内寄至总裁办,由总裁办秘书代为办理相关手续:A礼品交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B现金交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办理手续的入库单(收据)由总裁办返给加盟部员工备查;
3、分办经理收到往来单位的礼品、现金时,从接到之日起两天内,交营销中心秘书,由营销中心秘书办理相关手续(参照第2条),并将入库单(收据)返给上交的分办经理;
4、若员工对接收的礼品(现金)隐瞒不交、延迟申报或上交者,一经查实、视同贪污处理;
5、如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等同于违反公司底线——诚信原则,一经查实,接受礼品不分贵重、礼金不分多少,公司按照贪污处罚1000元,并保留清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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