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2024-09-03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共12篇)(共12篇)

1.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篇一

刘某搬入我们小区居住已有半年。在此之前,我们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报经有关部门备案,且组建了“物业管理处”,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式,也经过全体业主讨论通过。由于刘某对物业管理有意见,故一直拒绝交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请问:业主委员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

读者:严霞

严霞读者:

业主委员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方面,业主应当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制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已规定,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刘某既然成为小区的业主之一,虽对物业管理有意见,但不能以此抗辩全体业主此前已经通过的决议,对抗自己的法定义务。更何况,刘某作为小区业主,也是实际受益人之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即从受益人的角度上看,刘某同样必须承担相关费用。

另一方面,刘某拒不缴费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应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收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即无论是谁收缴,所有权人均属于全体业主。刘某拒不缴纳,明显会降低全体业主共有的数额,甚至还会引起其他业主的攀比,导致无法进行相应的工作。

再一方面,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起诉讼。

2.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篇二

使用说明

一、本筹备组工作报告文本为示范文本,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遵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撰写规范,结合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参照本示范文本撰写工作报告。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应当自撰写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报告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三、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本示范文本。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物业项目名称)全体业主:(物业项目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备组成立情况

(身份证号)担任本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年 月 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筹备组成员招募公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推选方式:如集体讨论、民主选举等),确定业主代表名、建设单位代表名、(其他单位代表)名,共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详细名单及公告情况见附件)。

筹备组成立时间为年月日。

二、筹备组工作原则

(一)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

(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书面记录,筹备组组长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外;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六)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于年 月 日指定(姓名),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三、筹备组工作日程表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果为:

1.管理规约: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业主委员会委员:4.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5.:

(三)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为年 月 日,推选(姓名)为主任委员,、(姓名)为副主任委员。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情况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总额为(大写),实际使用总额为(大写),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费用来源为建设单位提供/业主垫付/业主捐赠/其他:业主垫付的,按照元/每户或者元/每平方米计算。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余为(大写),经协商,结余费用按照退回建设单位/转为业主大会活动经费/其他:方式处理。

附件:1.筹备组成员名单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3.业主表决权数确定办法

4.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人员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6.筹备组会议记录及决议情况7.各项工作征求意见情况汇总8.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意见9.各项工作公示、公告情况汇总

10.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使用明细 11.

筹备组组长声明

本人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参与指导监督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筹备组全体成员共同完成此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告。筹备组保证上述报告记载的情况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筹备组全体成员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筹备组组长签字(签章):

3.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征求意见公告 篇三

各位业主:

筹备组根据《物权法》和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示范文本及根据 XXXX 小区特点起草了《XXXX 小区议事规则》、《XXXX 小区管理规约》、《XXXX 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办法》等文件的征询意见稿和本次业主大会表决议案的草案,为广泛征集意见,筹备组将组织楼道联络员在 6 月 3 日~7 日向业主发放《XXXX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情况告知书》告知筹备工作情况及计划。

对以上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和计划表决的议案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 6 月 10 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筹备组提出,书面意见交位于 3 号楼底层的筹备组办公室,电子邮件到:****。

联系人:AA:13****0

FF:133**76

附:

1、《XX 小区议事规则(征询意见稿)》

2、《XX 小区管理规约(征询意见稿)》

3、《XX 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办法(征询意见稿)》

4.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 篇四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虚假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明确业主委员会在小区民主自治中的地位与责任,业主委员会应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树立全心全意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思想、有奉献精神。不遗余力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接受各业主的监督和考验。

第四条: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主任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参加会议;中途退席的应征求多数委员同意。缺席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表决意见。

第五条:坚持组织领导,服从组织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一切以组织决定统一行事。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事,不得谣言惑众,肆意妄为。坚决不做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事情。

第六条:委员要举止文明,形象得体。不得在小区内公然参予打架斗殴,不得随便辱骂、诽谤他人。文明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禁止对其它委员出言不逊。禁止辱骂其他委员,禁止以各种方式扰乱会议秩序。坚持学习,关心时政,提高从事为业主服务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各委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恪自律,勤奋工作。主任要管理好公章及其它由其保管的各种资料、文件,要按组织的决议使用公章、材料。

第八条:坚持委员值班制度,各委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接待处理业主的各项投诉、来访事务、细心调研、解答疑难。不得态度横蛮无礼,不得敷衍应付,推卸责任,不得办事避重就轻,有始无终,忠实履行委员义务。

第九条:委员违反第五条未请假、请假后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的或未经批准中途退席的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以下处理;

1、违反一次的予以警告;

2、违反两次的责令书面检查;

3、三次以上的责令停止委员工作,并通报批评;

4、情节严重的提交业主大会罢免其委员职务。

第十条:委员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长期不能出席会议并长期不能为业主服务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不同情节作出以下处理;

1、警告;

2、责令书面作出检查或通报批评;

3、责令停止委员工作并解除一切职务;

4、提交业主大会罢免其委员资格。

第十一条:一切正常或非正常原因停止委员职务的`,离职前须作好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交接。造成损失的通报批评,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本守则。规范金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行为。

5.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篇五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应提起业主撤销权诉讼, 要求法院判令撤销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法律关于物业管理资质的规定属于管理性的规定, 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未取得资质情况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案例]

广州粤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荣地产) 是海珠区荣升广场首层1109房、二层2110房、三层3110房的产权人, 三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200.32平方米。2015年3月2日, 荣升广场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业委会) 在街道办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召开了业主大会。2015年8月26日, 业委会与其选聘的广州楷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楷新物业) 签订了《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约定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的荣升广场由楷新物业提供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为1栋四层商场以及地下一层停车场, 建筑面积共计12703平方米, 商铺面积9937平方米, 共637户, 停车场面积2766平方米, 共50个车位;本管理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商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

粤荣地产认为, 其在荣升广场拥有三个商铺, 但业委会未按照《荣升广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程序, 自行选聘了楷新物业作为荣升广场的新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了《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上述合同违背了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 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审议, 依法应属无效。理由如下:一、业委会未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通知粤荣地产, 也没有向粤荣地产派发选票, 选聘过程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楷新物业在与业委会签订《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并没有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因此,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故粤荣地产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确认楷新物业、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无效。

楷新物业辩称, 《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法有效, 对包括粤荣地产在内的荣升广场各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委会辩称, 不同意粤荣地产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一、根据《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业主大会, 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在荣升广场五楼进行, 履行了告知业主的义务。二、业委会多次向粤荣地产发送邮件, 并派人至其工商注册地址, 要求前台找负责人出来洽谈, 但无人接洽, 只好离开。三、根据物管选聘调查表统计结果, 赞成聘请楷新物业管理公司的业主, 票数和面积都超过了72%, 符合相关规定, 请求依法驳回粤荣地产的诉讼请求。业委会为证明其抗辩主张, 提供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问卷调查表得票情况统计表》及432份《问卷调查表》, 证明其经过“双过半数”的有效投票选聘楷新物业为荣升广场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EMS特快专递函件, 证明业委会已将调查表邮寄给了粤荣地产。

[案件争议焦点]

一、《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二、签约时楷新物业没有取得物业服务资质是否影响涉案合同的有效性?

[律师评析]

一、《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法有效

原告认为业委会签订《荣升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未召开业主大会, 因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 业委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了业主大会, 向荣升广场的全体业主发放了调查问卷, 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原告认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时未通知到原告。但根据业委会提交的EMS特快专递函件, 证明业委会已将调查表按照原告的工商注册地址邮寄给了粤荣地产。粤荣地产拒绝签收, 应视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中楷新物业的选聘是业委会通过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求业主意见最终形成结果选聘出来的, 业委会可以根据该投票结果与楷新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做出选聘楷新物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原告认为业委会选聘楷新物业的程序违法, 选聘楷新物业的决定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可根据上述《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主张对选聘楷新物业的这一决定予以撤销, 而不能以此来否定楷新物业、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

二、签约时楷新物业的物业服务资质不影响涉案合同的有效性

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进行了列举性说明, 其中第五项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对于“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 》第十四条把“强制性规定”的用语进一步明确其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于这一限制性解释, 可知法律把管理性规定从强制性规定中剔除, 在判定合同效力时“强制性规定”专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本案中, 粤荣地产认为楷新物业在签订案涉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 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但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属于行政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 而并非针对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因此, 即便楷新物业在签约时未取得相应的资质, 也不必然引起案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且楷新物业在签约后取得了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已具备了相应的资质, 依法可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法院判决]

6.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六

1、取暖问题

造成去冬取暖很差的原因主要是供暖单位烧的不好,其次是换热站人工控制有时疏忽,再有个别业主暖气管道改造不合理.(物业的态度:有问题的业主,速到物业公司前台统一重新登记。如果您室内的暖气你已经自己改动而且效果不好,我们将依据你家的实际状况对你家提出整改方案,并免费提供人工,以便今冬您不再挨冻。如果您室内的暖气自己没有改动而且效果不好,我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免费为你提供部分改造工程。目的只有一个------让您感到温暖,并且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已经和物业达成共识:供暖问题要落实到合同中.包括效果,认定,罚则等.具体下面涉及到合同再详细谈.

2、内墙长毛和漏雨问题

时间:XX年4月28日,下午1:00-4:00

议题:讨论墙体透寒的维修方案及赔偿问题

参加人:软件园开发公司:杨成文、秦部长 物业公司:李部长 业主委员会:葛志男、唐治青、孙路、吴彤、李至义、业主代表:周萍等

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就以下几方面商讨,达成共识:

(1)、物业在今后的“修复墙体长毛”施工管理方面,要给予合理安排,并把施工安排提前通知业主,前后工种衔接合理紧凑,达到业主满意。

(2)、每户施工完,由开发商出资,物业方面做一次彻底的保洁工作,充分体现施工方“亲情服务”的工作宗旨。

(3)、对已完工的业主,在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及时间上的损失,按工期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大连市平均工资的标准实施);分歧在于标准不同.

(4)、由于修复墙体透寒,对家庭装修造成破坏,原则上按照原样复原的原则进行施工,如复原有难度,则在经济上给予补偿,由专人现场勘察核赔。

目前看这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其中五一期间曾经派到二期一部分,我们发现后已经整改.我们还有部分业主不同意这种维修方案,下一步我们要召集他们开个会和开发商对话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塑钢门窗问题

4、排烟道串味问题

5、晚上小区内照明问题

6、单元门门口下雨积水

7、小区随便停车问题

8、地下停车场安全问题

9、篮球场和网球场的收费问题

10、安全问题(达不到开发商售房时的承诺,目前进入小区没有任何身份识别检验程序)

11、三表远传问题

12、阳台栏杆生锈问题

13、单元门的单元锁

14、卫生

15、有偿服务

16、已交停车费用的处理,停车场收费三原则;水潭有关滑梯的问题

17、有关滑梯,健身器材等共用设施维护及其使用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会议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1、已经解决的问题

1.1小区照明问题

除个别因夜间安防系统需要应调整位置的光源外,整个小区灯光按照体现小区的美观,满足业主的正常生活需要,适当节省能源的目的配置。

1.2会所内的乒乓球台子物业公司已提供一个,大家现在都比较喜欢打乒乓球,能否考虑在增加1-2乒乓球台子。

1.3 喷水池里石板脱落问题

物业公司已组织施工完成维修。

1.4 小区正门交通秩序的整理问题

物业公司已在小区的正门口,划出了准确的停车位置,以后凡是在小区正门口停放的车辆,应按线停放。

1.5 进出小区出租车的管理

物业公司已责成保安开始对小区的进出车辆开始登记,请大家监督定期检查保安部的登记记录。下一步考虑晚上8:30后禁止出租车出入.

1.6 楼道入户门前积水维修

物业共司已组织保洁人员对所有的排水口进行了清理,物业公司解释目前多数楼道入户门前的积水问题已得到解决,请大家核实。

1.7 三表远传问题经过调整,三表远传已投入使用,应通过公示栏、网络公示所有业主。

1.8 小区车库一侧路面随便停车问题

已责成小区保安人员负责清理。

1.9 小区路面标示问题

开发商已经在小区安装了安全镜和减速器。

2、正在解决的问题

2.1塑钢门窗的维修

物业公司委托大连明达门窗公司已经开始对小区有问题的塑钢门窗开始进行维修,维修的标准是达到业主满意为止。

2.2墙体透寒的维修*

物业公司要求大连普乐士节能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做出了维修方案,现已在网上公布,并有几户业主已经做完,我们了解了有关专家,他们认为这是解决墙体透寒的唯一办法。

2.3墙面大白:墙体透寒维修后的大白处理由大连誉思装饰公司负责

2.4屋顶渗漏的维修:由大连福君防水公司在进行维修,7月底前全部结束。

2.5阳台防护栏的维修

阳台防护栏的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7月底前全部结束。上述维修在五一期间人员投入有所减少,业委会发现后及时与物业公司协调,现已改正.

3、近期准备解决和维修的问题3.1 取暖问题

物业公司计划从7月份开始对各户取暖设备和管道有问题的业主进行免费维修,但更换设备、管道,以及配件的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对原系统和设备没有改动的业主除外)。

3.2智能系统的维修

5月10日前,小区的智能系统维修完毕。5月10晚业主委员会主任葛志男、副主任孙路、唐治清核工程组组长李至义对小区的智能系统进行了抽查,结果如下:抽查孙路家紧急按钮报警和窗栅报警30秒钟上传到中控室。小区的周边红外线和摄像监视系统:33#-35#间的消防通道上放红外线报警没有反应,摄像监视系统盲点,9#-11#间红外线报警有效,摄像监视系统有效,但所有报警录像回放无效,21#-1#间红外线报警有效,整个13#南侧红外线报警没有反应,摄像监视系统由于距离太长无法准确完成监视。

综合实地抽查得出结论,整个小区的23#-21#-1北侧、1#-3#-5#-7#-9#-11#东侧、11#-13#南侧红外线报警和摄像监视系统可以正常使用,31#-33#-35# 西侧和13#南侧红外线报警和摄像监视系统需要进一步调整方可正常使用。

4、不能解决的问题

4.1烟道串味的问题

目前,各栋楼的分包商已明确回答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烟道串味问题是由于设计不合理所造成的。物业公司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直接找开发商索赔。

5,目前正在接洽的问题

5.1小区公示板的建设.已经与物业达成共识,建立电子公告板.并加大网站的宣传力度.

5.2停车场内健身场地的建立.业委会成员普遍认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应当是签订一个尽力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并且可以量化考核的物业合同

其中的关键点包括:

1)小区的安保.安保设施的故障率控制在什么范围内,抽查电子巡更记录,出现保安失误导致案件出现怎么出理等,2)取暖(改成集中供热再议):明确是保持的室温,对室温的温度记录做约定如下,业委会、业主、物业三方共同记录温度(必要时可请专业计量部门用专业计量工具)具有法律效力,如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取暖费下调5%(以泥补业主用其他方式取暖而发生的费用),前提是业主已经按照物业的建议增加或者改进线路。

3)在开发商无欠账的前提下,出现任何问题物业负责,合同期满,该条款仍然有效,土建终身保修.

4)开发商承诺的合同附件要附在合同上,要求物业公司去追偿开发商的费用

5)物业公司委托管理的工作范围

6)建立会议制度,每月第四周周六下午3:00,物业尚总及有关人员、业委会人员、可请业主参加。

7)定期报告,定期公布帐目

8)重大事项和业委会商量,比如建立价格听证制度,小区内面向业主具有垄断性质的收费项目

9)公用设施的使用,包括水池的开启、维护乒乓球等健身设施及其开放时间、照明

10)物业费和取暖费的付款方式

11)垃圾清运:及时清运,清运后水洗;划线:明确标识垃圾的暂存地点;这几项目前已经实现.

12)紧急预案,包括消防(车库)、突发紧急事件 .

7.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篇七

会议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潘冠军主任主持。上午9:30, 潘主任宣布会议开始。他首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接着钢木门窗委员会谭宪顺副主任作了“关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说明”的报告。谭宪顺副主任在报告中介绍了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组织机构的总体情况;解释了协会会员与协会及协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关系;理清了新机构框架下建设部自动门车库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与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的关系;重点阐述了钢木门窗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框架及所属行业管理对象中的企业在协会中任职的条件和要求。之后潘冠军主任作了钢木门窗委员会的发展目标及本年度活动规划的报告。该报告对钢木门窗委员会及工作人员需具备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及应掌控的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指出钢木门窗委员会应成为自动门、车库门、钢门窗、木门窗行业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和会员之家;最后还提出了钢木门窗委员会2009年的9项具体任务。接下来门业标委会副秘书长、钢木门窗委员会筹备组成员隋晓丽女士宣读了“钢木门窗委员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试行) ”。

与会代表对上述三个报告内容进行了酝酿, 并鼓掌表决原则通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做了“加强标准化工作, 促进行业发展”的讲话。李所长首先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对协会成立钢木门窗委员会表示祝贺, 接着阐述了标准化工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并就协会如何促进标准推广实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还对建设部正在组织开展的门窗产品节能性能标识的政策做了解释和宣传。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姚兵会长做了“创新思路, 拓展活动”的专题演讲。姚会长的演讲分为“钢木门窗委员会筹备工作思路、标准工作创新、紧紧围绕钢木门窗行业和企业发展拓展有效活动”三大专题, 论述详细而深刻, 对做好钢木门窗委员会包括标准化在内的各项工作具有切合实际的指导作用 (全文另发) 。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领导讲话, 讨论了钢木门窗委员会及下属工作中心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法。余诚、隋晓丽、马俊清、程跃飞、赖怒涛、王顺府、朴学哲、倪峰、姚雄伍、陈伟等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企业代表踊跃发言, 从参会感受、行业现状、合作交流、企业愿望、标准规范、工作思路、活动办法等各个层面对新成立的钢木门窗委员会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顾问、原会长杜宗翰也借此机会畅谈了自己多年管理协会工作的宝贵经验和体会, 介绍了钢、铝、塑、木门窗行业的特点, 并勉励钢木门窗委员会机构负责人要大胆开展工作, 涉及与其它协会或团体有交叉的业务领域的工作要敢争敢抢。

最后,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哲做了总结讲话。刘哲在总结中谈了参加此次会议的感受, 要求各二级机构之间、会员之间加强团结合作, 并提出了企业通过协会平台建立行业规范的思路。刘哲号召与会代表此次会后认真领会领导讲话精神, 并将其传达到各级基层单位和人员;还要求钢木门窗委员会要尽快建立组织机构, 加强行业调研, 了解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切实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办实事, 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8.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 篇八

一、主要工作成果

(一)推动物业选聘、维护园区稳定

3、留住园区老物业员工维护业务稳定。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持园区服务不因新老物业更替而波动,业委会经与盛世物业谈判,要求原则性整体接管原物业人员,要求执行原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价目,并最终写入新签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服务提供的持续,和业主既有的利益。

(二)启动硬件建设,恢复园区环境

4、加装安装北围墙电子围栏及一期红外摄像头。针对业委会成立前,老物业管理时期园区多次被盗的薄弱环节,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3年10月先期完成了北围墙电子围栏的加装,及园区一期红外摄像头的升级改造和加装工作。

5、启用园区会所餐厅酒吧及泳池。为重新活跃园区氛围,点燃社区生活情趣,业委会经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协调物业公司聘请厨师,为园区业主提供点菜及主食等。夏季会所泳池,首度实现对园区业主免费开放。同时开放酒吧,有偿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咖啡、点心等。

6、推动一期光纤改造工作。针对园区一期因建设年代较早未铺设光纤一事,业委会经与物业共同咨询,最终协调了联通公司入园进行现场勘察与施工估价。此后,通过对一期54户业主逐户确认是否自愿光改的细致工作,推进了小区一期此行工程的顺利实现。

7、开展杨树减负排除安全隐患。园区内拥有大量的陈年杨树,虽枝繁叶茂,但主干渐枯,随时都有折断、倒塌,造成园区别墅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危险。为加强园区绿化管理工作,避免危树带来的安全隐患,业委会决定并要求物业公司于2014年4月对园区杨树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截头修枝减负工作。

8、增加东西门车牌识别系统。为了加强园区出入管理,完善物业安放联防工作,完善东西门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出资对园区东西门门禁系统进行了改造,启用车牌对比系统。

9、完成一期主干道南侧路灯立杆加装工程。由于历史的缘故,园区一期东西主干道南侧(165号-171号路段),多年未设路灯。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方便业主、防范安全、光亮园区,经业委会提议,并批准预算外费用3340元,最终通过物业公司历时15天的不懈努力,彻底解决了这一园区历史遗留问题。

(三)开展各种维权,维护园区利益

13、修复园区消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但此后未付诸行动。为此,业委会一直在与开发商沟通交流交涉。后来随着园区火灾发生和业委会维权小组的成立,为缓和事态,开发商对全园区瘫痪状态的消防系统进行了恢复整修。目前园区消防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16、组织开展房屋团体投保。自波特兰花园不幸发生火灾以来,广大业主对别墅财产保险的关注和需求日渐加强。为此,业委会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保险企业,邀请赴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业主见面互动。最终针对所设计的投保方案,业委会锁定两家保险机构,供业主自行参选投保。投保业主36户。此项工作历经三个月。消除或缓解了业主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自身建设,监督物业管理

17、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业委会内部运作。业委会除严格遵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围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波特兰花园业主公约》,制定了《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工》,《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秘书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内部运行制度。为做好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业委会专门制定了《波特兰花园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预案》等专项制度。

18、创建多种沟通平台增强园区透明度。众人事,众人谋。为了给园区业主、物业与业委会三者相互之间,创造尽可能多的发表言论、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的沟通机会,业委会通过早期筹选时的QQ群,创建了波特兰业主微信群。此外,业委会还创立了波特兰花园微信公众平台。每月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当月所做的`工作和来月的计划,公开、透明地向广大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同时,业主大会及业委会重要事项发布,会在园区会所外橱窗公示。

20、严格要求委员从我做起、正言正行。业委会工作涉事敏感、事关多方。它要求每一委员做到正派、正义、正气,无私、担当、奉献,且不为无关利益和小便宜所动。近三年来,尽管也存在公私不明、自身要求不严等个别现象,给业委会正言正行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就业委会整体而言,大多数委员都能够坚持以谋求、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为根本原则,顶住了压力和诱惑,有力地践行了这一道德底线。

21、监督物业多次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和组织结构。业委会严格按照《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及《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服务投标文件》的标准,监督物业服务,提升园区品质。两次建议调整园区物业项目经理,多次建议调配部门负责人,帮助物业公司根据波特兰实际优化部门设置、梳理跨部门的业务或管理流程。现阶段,项目班子成员稳定,物业服务理念和意识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稳中向好。

22、协助配合物业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业委会同样非常重视活跃园区文化氛围工作。为此,业委会多次积极参与,为物业出谋划策,做好配合协调等工作。

23、督导支持物业严格维护园区秩序。近三年来,园区业主门前私自绿化、房屋及周边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时有履职不力或做不通业主工作之困。业委会总是积极作为,督导物业、教育业主,来维护园区环境和秩序。

二、已经开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事项

1、修复园区安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任期内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目前除园区消防系统基本解决外,其他承诺均为兑现。安防系统仍处于瘫痪状态,园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4、建立健全业委会专项管理小组制度。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业主对物业和园区管理工作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发挥其专长与才智,弥补业委会工作之不足,协助业委会有效运转,业委会曾于2014年启动专项管理(监管)小组建立工作。并公告招募热心业主参与园区工程、绿化、客服、安保等各专项管理指导工作。但由于只有4位热心业主报名,各管理小组难以有效组成,业委会无奈中止此项努力。

三、展望与寄语

各位业主,第一届业委会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园区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利益格局,让广大业主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和权利。因此,人们也希望满满,寄望多多、盼望高高。但由于业委会成员也是一员业主,都是业余选手、义务为工,更是第一次从事该项工作,故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还很多。希望广大业主多包容、多参与、多提理性建设性意见。

本届业委会的使命即将完成,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支持、理解!感谢任期过程中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指正、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正是你们的参与、配合,业委会的工作才会越来越好越富成效!

希望本次换届选举,能够尽快选出最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发挥业委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工作成效,着力提升园区人文环境,切实提高园区业主的生活质量,进而构建一个美丽、祥和、宜居的波特兰花园!

9.业主委员会下半年工作计划 篇九

一、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广告招商等经营性活动暨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益事业和业委会办公经费)和费用收支公示。”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是否和广告商续签合同。

二、为避免变压器(全体业主所有)后续管理风险,维护好全体业主的利益,做好小区变压器移交供电局的相关工作。

三、拟争取社区服务中心的帮助,以业委会、物业、社区赞助商联合方式,在小区搞一场以“和谐江南平安御景”为主题的大型社区活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平安”的邻里关系。

四、继续监督平安物业的各项工作,结合平安物业试用期的服务质量执行情况,推动后续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工作。

五、做好业委会20下半年收支情况公示工作。

六、处理一些突发事宜

10.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篇十

一、业主委员会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目前,全国各地成型住宅小区(有物业管理) 如雨后春笋般成批增加,业委会也随之而生。这些业委会主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自治性。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通过自设的组织进行自我约束、自我保护,存在排外现象。二是民间性。业委会由小区业主们选举产生,虽然在筹建过程中受政府部门的指导,但是不同于社区居民委员会,亦非由政府部门直接指导工作。三是志愿性。业委会成员由全体业主推荐产生,大部分成员都是热心公益的业主,且不是专职,不计报酬。在运行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化运作机制尚未完善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地位不对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由于业委会的主体地位不明,现实中很难达到《物业管理条例》在制度设计时的规范和要求。当前,业委会在科学化、规范化运作的探索中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整套的运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运作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如会议接待制度、信息发布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监管机制等,导致业委会的决策、财务等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的现象,业主对其监管难、意见大。

2.缺乏自律机制

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对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权利义务、职责有明文规定,但较为笼统和单一。 小区虽然也有业主管理公约,但是重权利、轻义务, 在行使权利方面随意性较大,越位现象普遍存在, 出现问题责任难追究。当前,出现问题的业委会大都根源于“利益”,其考虑的私利较多。同时,由于业委会没有法人地位,在出现经济问题时,救济惩处机制缺乏,经侦部门不能立案。

3.成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温州实施物业管理已有20多年时间,但业主对它的理解显然还有偏差,更认识不到业委会的重要性,因而对参加业主事务活动比较漠然。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大多是退休的老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没有足够的精力、热情。同时,对业委会成员的资格审查、资格认定不严格,导致成员素质整体低下,更为甚者,有些业委会不仅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和权利,反而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内部利益协调难度大

由于居住在同一物业内的业主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消费层次不同,从这些业主中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成员自然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且他们的工作模式、作风和思想倾向也不相同。所以,要想在业委会内部搞好工作上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及时、 正确地处理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业委会还要去协调外部单位或少数业主与业主整体利益上的矛盾冲突,以及营造一个全体业主都能接受的物业管理氛围等。

5.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

目前,不少业主对参加业委会不感兴趣,对业委会的日常工作也缺少支持。据调查,在遇到物业管理方面问题时,多数业主不会找业委会寻求帮助, 而是要么忍耐,要么自己解决(如拒交物业费等)。 业主对业委会缺乏关注度、信任度,缺乏对物业管理的参与意识,使业委会几乎成为一个“空中楼阁” 式的组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的几点建议

业委会运行和管理矛盾日渐成为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又一大新问题,要化解业委会的矛盾和纠纷,必须从依法、规范组建业委会入手,强化管理和监督。

1.强化属地部门、街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中的指导监督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月1日颁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登记的程序,要求物业所在地的区、 县房地产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目前,虽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日常工作, 但街道办事处没有设立专门物业管理机构。建议统一设立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强化街道办事处在业主大会筹备、选举阶段的牵头作用和业委会日常运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工作的监管。

2.建立区、街业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障业委会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转,建议建立县(市、区)政府业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业主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由县(市、区)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关键作用,抓好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工作,真正帮助物业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权威、有信誉、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业委会队伍。

3.探索业主大会法人登记,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

2013年3月8日,温州市鹿城区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以社会组织(社团)法人的形式正式挂牌,成为全国首个取得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业主大会;随后,温州市嘉鸿花园业主大会也进行了正式挂牌。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无法明确业主大会的法人地位,温州市鹿城区把业主大会作为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从而解决了业主大会的法人地位和独立账户问题。该项试点工作开展以后,引起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亦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社会的强烈反响。业主大会社团法人登记虽作为地方的一次试水,但更多的是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明确其法人地位,有效规范业委会运行。

4.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力度

建议对业委会运行实行“两公开”制度,即:事务公开,建立健全业委会会议制度、信息发布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业委会决策过程、 决策结果要全程公开;财务公开,业委会每半年要对业主公共部位收益以及日常开支情况进行公布, 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建议实行社团法人登记制度的业委会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按照社团进行会计制度审计,对尚未明确法人登记制度的业委会允许在特定银行设立账户,探索实行会计财务街镇代理;同时,参照村级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业委会重大事项实行业主授权。逐步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提倡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决策,鼓励业主通过网络、手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小区公共事务投票表决,使业主能够更加方便地参与小区的建设治理工作。

5.严格把关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

建议参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把握的原则,鼓励一批公信力高、社会责任感强、文化层次高、 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的业主担任业委会成员。

6.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协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

业委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从专业化角度为业委会提供指导和咨询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协会加强对业委会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对已在街道备案的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对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协助其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

11.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 篇十一

各位业主:

为更好地服务于业主,服务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将近期主要工作以公告形式通报给你们,希望各位业主继续关心、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近期主要工作分为以下四项内容:

一、努力做好小区安防工作,规范小区门卫管理

加强小区门卫管理是小区物业服务一项日常的重点工作,保安人员频繁流动已经成为物业管理的共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业主委员会计划在小区各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业主刷卡进出,外来无卡人员经门岗保安登记后放行。更换2、3、4、5幢单元无框玻璃门,更换地下室单元门锁,确保无人时自行关闭。为方便各位业主,机动车进出道闸将采用远距离感应卡(不用开窗刷卡),五号楼旁开设小区东门,仅供步行业主刷卡进出。

二、全力维护小区设施设备,分段更换漏水管道

本小区安装使用的自来水总管是90年代初期的试验产品,系塑料管道,胶水接口,耐压极差,该管使用不足二年就出现多处漏点。业主委员会建立时曾要求开发商更换小区自来水总管未果,目前漏点已达二十余处。根据小区财力,业主委员会计划以漏点管道法兰接口为段,逐步用热镀锌管更换有漏点的塑料总管,确保小区设施设备完好。

三、尽力改造小区公共环境,提升小区绿化品质

业主委员会建立后改造了小区下水道,整治了道路,解决了小区雨天积水问题,补种了一些灌木,重新铺设了草坪,小区环境得到大为改观。但是,小区绿化品味总体不高,特别是小区中心广场花池内的树木春季无花,秋季无果,冬季无叶,缺乏观赏价值。业主委员会计划,利用六号楼商铺启用需要移除挡在门前的香泡树的契机,将其移入小区花池内,提升小区绿化品质。

四、通力协调小区维权事项,恢复休闲中心功能

小区业主要求恢复公建配套设施休闲中心功能的呼声非常强烈,业主委员会深感责任重大。为此,业主委员会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与政府有关部门接触,发挥好业主与政府间的桥梁作用,提出一篮子切实可操作的办法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小区管理需要各位业主的参与、关心和支持,小区将于4月7日召开二届十一次业主代表大会,希望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递交有关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在会议上进行研究和讨论。

特此通报

景江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12.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十二

(2011-04-13 06:56:20)

成亿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接待制度

1、为保障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得到回复或处理,业委会设立业主接待制度。

2、业委会接待业主,采取值班定时接待、业主联系箱、电话接待、网上电子邮件或特别约见等各种方式。必要时,可以就反映集中的问题专门召开业主座谈会。业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上述合适的接待方式向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

3、业委会回复或处理业主意见、建议或投诉,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为依据。

4、业委会应及时针对业主意见、建议或投诉依照下列原则分别进行处理:

(一)涉及受聘的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不到位的问题,由业委会转交物业公司处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加强监督;

(二)涉及其他业主违反业主公约的问题,依照业主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经业委会研究决定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四)涉及业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业委会研究改进解决;

(五)不属于业主大会、业委会职责范围内管辖的问题,告知通过其他渠道,由有关部门解决。

5、业委会专门设置业主意见登记簿,由接待人员进行书面记录和登记。除可以当即回复的以外,应在有相应处理方案时予以答复。

附:

值班定时接待:每周三 19:00——21:00,1029弄17号二楼业委会办公室

业主联系箱:业委会办公室门口

联系电话:

主任张杰兴:手机***

副主任孙新民:手机***

邮箱:sunfufa@sohu.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jchxn

委员刘连成:电话65906291、56513336

委员罗丽芳:手机***

委员王小顺:手机***

二、工作记录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会前15日就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在小区1028弄、1029弄公示栏内公告,书面通知街道房办和居委会。会中认真核实业主身份且双过半,现场投票,当场开票宣布结果。会后3日内公告决定并拍照存档。

2、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会前15日就会议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及工作人员名单在小区1028弄、1029弄公示栏内公告,书面通知街道房办和居委会,前7日表决票送达业主。会中表决票回收、统计、公开验票、当场公布结果、封存。会后3日内公告决定并拍照存档。

3、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三、信息公开制度

1、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按照规定3日内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

3、每半年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包括业主委员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业主委员会不同委员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2、印章保管人和保管方式由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印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刻制。印章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确定印章管理人员。

3、所有用印必须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方可使用, 凡未经半数以上委员批准,一律不能使用印章。印章使用人必须做好用印登记手续,并留存文件原件副本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印章的使用都要事先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2、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使用人需与业委会过半数委员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多数委员的口头同意后方可使用,但事后公章使用人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公章启用登记表》的补签工作,同意使用公章的其他委员必须亲自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方可进行补签,如有不实有权拒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每次公章使用都要有记录,要记录申请使用人姓名、用途、盖章人姓名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1、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关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与合同、《业主委员会章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筹集方案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

2、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3、凡违章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交市、区主管部门查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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