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2024-07-07

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10篇)

1.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一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由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应逐项准确填写此表,不得空白。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和福建省教育厅依据本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审核及报到证签发等工作。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直接影响到报到证的开具、档案转递方向和落户。签约手续办理完整的,报到证方可开到就业单位,户口和档案方能落在单位或单位指定的人才机构。签约手续不完整的,报到证直接开回毕业生生源地,档案和户口也跟着回生源地。

1、毕业生每人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书上面的填写说明。

注:要求毕业生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人手一份并且只有一份。

2、封面填写

用人单位(甲方)填写用人单位完整名称,毕业生(乙方)填写毕业生本人姓名,学校填写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3、“甲方(用人单位)”一栏填写及盖章

用人单位如实、完整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并在“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注意:毕业生务必提醒用人单位填写清楚“档案接收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并确保准确无误。)

⑴用人单位是国家党政机关的,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按待就业派遣。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时使用。

⑵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⑶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⑷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⑸用人单位是非国有制企业的,除用人单位在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还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般为用人单位员工档案

集体寄挂地,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省内各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凡与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东省、厦门等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附当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或审批表,方可直接派遣至单位,否则一律按待就业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4、“乙方(毕业生)”一栏填写说明

毕业生本人完整、如实填写毕业生个人资料,其中: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入学前报考所在地(应与招生花名册一致)

“健康状况”:良好

“学制”:四年(按照各学历修读年限填写)

“学位”:学士

“学历”:本科

“培养类别”:缴费

5、“学校院(系)意见”一栏的填写及盖章说明

各学院只须在“学校院(系)意见”加盖院公章。“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

6、《就业协议书》最后一页内容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学校不参与。

2.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 篇二

协议书总共要盖四个章,第一个章是用人单位、第二个章是人才中心、第三个章是机械系党总支、第四个章是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

具体人才中心如下:

1、用人单位盖好章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原则上到就业单位所在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外省生源原则上回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2、在漳州地区各县市就业的毕业生也可到漳州人才市场(北二号路382号人才大楼三楼)盖章签约。

3、在福州地区就业的学生,也可到建筑人才服务中心(漳州办事处)盖章签约

4、在厦门地区就业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可通过海峡人才市场(厦门、漳州办事处)办理签约手续

5、学生签好协议书后,于2012年5月30日之前寄一份给各自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指导老师收起后交给谢国耀老师)

二、工作反馈表回收

3.就业协议签订说明及注意事项 篇三

1.已实际落实工作的同学,并且已确定档案去向,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后档案会根据就业协议中的档案去向投寄。将就业协议交至负责本班就业的老师处,开具上交就业协议证明,将证明交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进行校外毕业设计。

2.档案去向的确定:请同学们签订就业协议前,务必确定档案的去向。因有些

单位缴纳保险需要用档案,请考虑将档案放在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在天津市就业

单位或单位人事委托单位负责存档,存档由单位或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本地生源单位不负责存档,存放到天津市教委人才,交存档费60元,党员120元

单位或单位人事委托单位负责存档,存档由单位或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外省生源单位不负责存档,存放到天津市教委人才,因异地派遣交存档费120元

在天津之外的其他城市就业

单位或单位人事委托单位负责存档,存档由单位或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本地生源单位不负责存档,存放到天津市教委人才,因异地派遣交存档费120元

单位或单位人事委托单位负责存档,存档由单位或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外省生源单位不负责存档,档案回原籍

1.公司需在用人单位(左上)盖章,章只能是公章或人事部门的章,并填写日期。

2.毕业生(左下)签字,并填写日期。

3.如公司负责存档,需在单位上级或主管部门盖章,如不能存档则不要盖章。

4.请同学们上交协议时一定要确定档案去向,我校不提供档案自提,所以提档方式统一填写邮寄。档案去向详见附件。

4.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四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由教育厅统一印制,每人一份,一式四联,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三联学生本人留存;第四联由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留存。《就业协议书》作为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到学工办21-121领取《就业协议书》,并登记拟签约单位,协议书编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补充协议内容后,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3、用人单位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盖章,无上级部门则不盖;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返还学工办121,盖学工办章,上交白联,登记备案。

二、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单位填写项目(甲方)

(1))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的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请提醒有人单位!),不要简写、误写;

(2))单位性质:在相应单位类型前划“√”;

(3)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隶属可不填写(如空白须用“/”填充);

(4)用人单位联系人、单位固定电话、单位所在地邮编、单位地址填写准确;

(5)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地址和邮编,用于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

1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具有资格的单位较少,大多是国有企业);

2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单位的名称、地址和邮编或不填写。○切记:档案的归属需要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回个人高考所在地原籍)。

2、学生填写项目(乙方)

学生本人信息要填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毕业学校、学历、学号、专业、毕业时间(2015年7月)、E-mail、通信地址(学校的地址)、邮编、电话(固定的手机号码,2014年9月-2015年9月间,避免无故换号,如需要,请启用2个号码)、家庭地址(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地址)、邮编、电话(固定的手机号码,不要填座机号);

3、甲乙双方达成协议部分填写注意事项

(1)协议书第三条、第四条服务期,试用期,薪资水平等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必须明确填写,不要留白(如无须用“/”填充);

(2)协议书第六条涉及落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切记,谨慎填写。

(3)协议书第七条涉及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协商填写。违约条款需明确注明,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

(4)用人单位有权在协议书上备注或者增加补充条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初步就业意向的约定。学生在与单位签订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书上相关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另行增加的相关事项,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防止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情况发生。

4、用人单位签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签章一律无效,同时,所有签章,必须四张都要盖齐。

5、协议书签订之后,将第一联(白联)交到学工办,学校以此为凭证,作为办理报到、接转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未就业学生,考研录取学生协议书不必领取。学生务必保证协议书签订的真实性,如有伪造等情形,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都需要哪些单位签章?

答:省直非国有单位和无主管企业需省级人事代理单位(如湖北省人才中心或人事局)需要盖章;各市属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后,须加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章(如黄冈市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局);省外单位亦如此;中央在鄂单位、省直单位、省属重点企业、军队单位、高校接收毕业生,主管部门一栏不再加章。

四、其它事项

1、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一旦甲乙双方签字,协议书即已生效,学校只是鉴证登记,协议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解除,甲方须给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若甲乙双方在就业过程中发生争议,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协调解决,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学生与单位解约,需和单位协商解决。为避免同学恶意违约,需要出具新单位的接收函再领取新的协议书。(解约时间周期长,手续繁琐,且会在新协议上注明是违约补办的协议书,对学生个人信誉存在影响,所以建议不要随意毁约!)解约、领取新协议书流程:

5.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五

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通信工程

班级:1班

学号:0908224037

姓名:王磊

Email:1216634201@qq.com

电话:***

日期:2012.12.22/

5解读:大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从以上可以看出:

1、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初步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一方违约,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3、就业协议书人手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自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就业协议中应该十分注意的问题:

1、约定内容

(1)违约条款:对于就业协议书上的违约条款填写一定要慎重,因为直接涉及到您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的提出来并协商修改。

(2)劳动合同相关:就业协议表明的是就业意向的约定,因此工资福利、从事岗位、工作地点、拟签订合同期限等一定要十分仔细查看,是否与企业承诺的一致。如果有疑问,需要企业解释清楚。比如:

1.明确工资类型工资是劳动者最关心的要素之一,对于工资,劳动者有一些细节需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朋友们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四险一金“四险”严格来说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四险”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3)协议签订主体。一定要明确与你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即与你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招聘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阐明什么原因,必要时可以再就业协议中约定一些保护性条款。因为目前存在很多劳务派遣制、还有皮包公司等。

我曾在富士康工作过,就碰过过这种劳务派遣。被人忽悠进富士康了,领导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合同双方竟然不是富士康和工人,而是另外一家当地的劳务公司。后来才知道这意味着一系列的责任与义务的主体都不是正规的程序。好在没出什么岔子,只当学到了一点儿经验。

(4)试用期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任聘时都会设定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大家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到底。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2、户口

仔细了解用人单位是否能为员工解决户口,是否有集体户,写明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如果不能落户该怎样解决?。如果能落户,需要准备提供什么样的落户材料,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是: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另外也应该了解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大学生派遣的户口规定。

我的一个山东同学的亲身经历:与东北某高校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本该由高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派遣到用人单位,但是该地教育主管部门却将户口打回原籍,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主要原因是,该地进行派遣时,需要用人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或委托代理机构)出具毕业生接收函,才进行派遣。

3.用人单位的签字

签字时最好能在一定的场合并双方一起签字,比如在单位的办公室,有些不法分子仿造一些公认比较好的单位的签名,以骗取劳动力,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场合。有些用人单位使用公章,大家一定要确定此公章是否是用人单位对外使用代表自己身份的公章。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劳动者工作纪律的,在规章制度中可能对劳动者的一些个人权利进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单位会拿出《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叫劳动者签收,签收之后就意味着大家了解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文件里的任何规定。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签收前认真读其内容,以免犯错误被用人单位解雇,尤其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但劳动者又能胜任工作,会借口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不符合条件以解雇劳动者。大家认真阅读后如果发现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相矛盾的地方,应提出来更改使两者统一。

5.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有现象,即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协议对三方有约束力。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致,尤其是要把就业协议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表达,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则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按就业协议修改合同。

6、档案

仔细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档案保管权,或者托管档案单位。写明准确而详细的地址。以防地址不明确造成档案丢失。必要时可以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

4、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一般要随档案关系走,明确完整填写档案管理单位的党委名称。

5、派遣证

派遣证共有两联,一联为正联(本科是绿色,硕士是粉红色)---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候用,白联由学校直接存放在本人档案里面。派遣证是大学生干部身份的依据。

派遣证是唯一的,非常重要。派遣证的派遣单位应该与就业协议书上单位一致。未就业的要打回原籍当地人事局,到当地人事局报到。

6.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六

一、实习学生签订协议书说明

1、就业协议书中的“甲方”、“乙方”信息均要填写完好、准确,确保系部录入“签约日报平台”时能获取完整信息。“甲方”中“档案接收”栏的信息,如果只盖一个单位公章,可以不写;如果盖上单位公章和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则此栏由相应人事局填写。“乙方”中学校代码为:13101。

2、甲方(单位)公章必须是对外有法律效应的章,可以是如“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人事处”,其他如“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厂长办公室”、“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财务室”、“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第一车间”等均不合格。

3、档案、户口派遣(原籍为生源报送时填写的县区级生源地)

(1)、如果学生在协议书上只盖1个章(单位章)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户口在学校,则档案和户口回原籍——档案报到证的抬头为原籍人事局,户口迁移证上的去向为原籍;

户口在原籍,则档案回原籍——档案报到证的抬头为原籍人事局,没有户口迁移证;

(2)、如果学生在协议书上盖2个章(单位章+单位所在地县区级人事局的章);

或盖3个章(单位章+单位所在地县区级人事局的章+单位所在地市级人事局的章);

或盖1个单位章+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档案接收函:

户口在学校,则档案和户口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户口迁移证上的去向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

户口在原籍,则档案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没有户口迁移证。

4、学生签订完就业协议书,将“第三联 学校留存”交给班主任。签订协议需慎重,应确保在所签单位工作到2012年9月。

二、2011年9月—2012年6月期间征兵的学生不需签订协议书,只需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给班主任。档案和户口去向同一3(1)。

7.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七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学术型)

甲方:(考生工作单位)

乙方:福州大学

丙方:(考生姓名)

根据按需招生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录取标准,根据甲方、丙方意愿,录取丙方为学院专业级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毕业后应回到甲方工作。

二、丙方在学期间组织关系、工资、行政户口等人事关系仍保留在甲方,享受甲方按国家规定发给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乙方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即生活补贴)。

三、丙方在学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撰写工作。甲方要定期了解丙方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等情况,并予以必要的指导。

四、若丙方因故需中途辍学,由丙方与甲方协商处理,丙方回甲方工作。

五、丙方在学期间若报考博士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六、丙方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毕业离校的相关手续后,丙方可自行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丙方研究生学习学籍档案只能由乙方寄给甲方。

七、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终止学习离开乙方为止。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八、其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章:

8.大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篇八

大学生就业时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签订合同,在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同学们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己履行的义务,让合同成为保障自己权利的武器,而不是卖身契。

一、了解合同

很多大学生签订合同时吃亏,并不是对具体的情况不了解,而是对合同缺乏一个准确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合同,合同对我们有什么作用。

《合同法》对合同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我将对此定义进行解析。

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对合同中的条款有设定、商讨、更改的权利,一方不能欺压、胁迫另一方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求职心切,胆子也比较小,加上就业压力大,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对自己有害无益。大家一定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有提出问题的权利,也有对双方利益博弈的权利。

其次,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大学生,在合同中对大学生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的提出来并协商修改。

再次,合同一签订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束缚作用,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未能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则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那么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合同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在欺诈、胁迫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而不是有欺诈、胁迫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

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合同无效规定的条件非常严格,一般情况下条件是很难成立的,更别说了解法律的用人单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对合同的事后补救有太多幻想,关键是签订合同时需要谨慎对待。

二、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最成功的合同是使自己的权利最大化,合同成为保障自身利益的权利说明书。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做一番细致、认真的审查,不要陷入用人单位所设定的圈套,一般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形式

虽说合同的形式很随意,但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大学生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同学们可千万不要轻视这些东西,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大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

签订每一份合同时大家都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的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大学生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大意的同学就要倒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一字一句的阅读合同,不要怕花时间,最重要的是要完全掌握整个合同。

2.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同学们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你们越有益。

3.试用期

目前用人单位任聘时都会设定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期间内,大学生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必须能举证证明大学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供给大学生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大学生,大家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到底。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大学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大学生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大学生购买保险。

关于试用期的长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延长试用期的期限,而试用期的长短是有法定依据的,与大学生的合同期限相适应。《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1年,1年后考虑转正。如果试用期和劳动期限不一致,大学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试用期的期限。目前用人单位都惯例的规定了试用期为3个月,不管合同期限的长短,如果合同期限是2年以下,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大学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来,并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的长短。

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的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如果毕业生在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增加。

4.明确工资类型

工资是大学生最关心的要素之一,对于工资,大学生有一些细节需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大学生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大学生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同学们一定要要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5.关于四险一金

“四险”严格来说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完全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四险”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给大学生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6.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有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大学生违约的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同学们可别让用人单位故意给漏了,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7.注意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比如车票、飞机票、保险单等都属于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大学生出具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

如果改变不了签订格式合同的命运,同学们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大学生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当然,格式合同出现表达不明确或矛盾时,诉讼或仲裁上通常采纳不利于制定合同一方的解释,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很小,通常用人单位在订立格式合同时会咨询资深的律师和专家,或者直接由资深的律师和专家代理,大家不要对格式合同对自己有利存有什么侥幸。

8.注意培训及其费用

上岗前用人单位通常对大学生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大学生索要培训费,大家不要上当把钱交出去了。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对大学生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大学生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大学生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用人单位出资为特定大学生提供某些特殊培训,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大学生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大学生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9.谨防“押金”、“风险金”

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擅自向大学生索要各种费用,如“押金”、“保险金”、“培训费”等,朋友们可要提高警惕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大家千万别掏钱。

10.保护好自己的证件

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看大学生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大家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看证件可以,但不要让他们把证件的原件拿走,用人单位只有权利拿走大学生证件的复印件,而没有权利向大学生索要原件留底。

11.注意用人单位的签字

签字时最好能在一定的场合并双方一起签字,比如在单位的办公室,有些不法分子仿造一些公认比较好的单位的签名,以骗取劳动力,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场合。有些用人单位使用公章,大家一定要确定此公章是否是用人单位对外使用代表自己身份的公章。

12.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大家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大学生工作纪律的,在规章制度中可能对大学生的一些个人权利进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单位会拿出《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叫大学生签收,签收之后就意味着大家了解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文件里的任何规定。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签收前认真读其内容,以免犯错误被用人单位解雇,尤其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不满意但大学生又能胜任工作,会借口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不符合条件以解雇大学生。大家认真阅读后如果发现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相矛盾的地方,应提出来更改使两者统一。

13.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有现象,即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协议对三方有约束力。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致,尤其是要把就业协议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表达,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则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按就业协议修改合同。

9.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九

参加完面试和笔试,也许单位要求和你签订就业协议书了。但是,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请你再做一件工作,再全面的了解一下单位的情况和家人朋友的想法。当然,如果你有心的话,在面试和笔试阶段,完全可以将这项工作进行完毕。

签订流程

协议书在每年11月15日左右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传递学生档案。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翻印、复制、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或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毕业生、上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部(系)、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需及时交一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

①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

②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盖章。

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意见(盖章)。④院系就业秘书签章。

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盖章并列入就业方案。

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的意见在协议书其它约定栏中予以注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另有约定,应在其它约定栏中注明,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有效。协议书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呈送用人单位。

注意: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各级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由相应人事部门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栏内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学校将只作为协议的备案方,依据就业协议书申请签发报到证。

签约的注意事项

1、与单位达成的口头意向尽量写入协议中;

2、要慎重对待达成意向外的附加条款;

3、协议书上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时间为毕业的5月31日之前。

4、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盖章关系到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去向,请务必在签订协议书时向你所签约的用人单位咨询。

5、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问题。现在一些单位普遍采用招聘的形式,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因此,签订的就业协议将不能列入国家就业计划并签发就业报到证。你可以联系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申请档案、户口由人才市场管理,并请人才市场在“上级主管部门”栏签章确认,学校方可办理手续。

6、在生源地就业的学生可以不需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7、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的规定:对已考取或推荐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应按计划攻读。如有特殊情况,在上报计划前提出放弃入学资格并要求参加就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原录取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重新就业。

违约该怎么办?

在签订完就业协议后,也许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你觉得所签的单位不一定适合你,或者有其它的原因导致你认为应该对所签协议有改变,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违约问题。

违约是指在就业协议签订以后,某一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解除就业协议,那么这一方就被判定违约。对于毕业生同学而言,违约一般是指:你与单位均已签字盖章后,因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就业协议。这种情况下你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违约金方面。违约金按照你与单位签署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果没有签署相关条款,具体的违约责任将由你、用人单位及学校三

方协商确定。

违约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

1、毕业生解约时,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即原签约单位的书面解约函);

2、填写《协议书解约补办申请表》:毕业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就业秘书加盖公章。

3、毕业生凭解约函、申请表及四份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白色联无法取回,需在违约函中注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

协议书遗失怎么办?

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就业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补发时,请按如下流程办理:

1、登报:前往丢失地报社,请求挂失。

2、填写《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毕业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就业秘书加盖公章。

3、将刊登有你的协议书挂失启事的报纸和申请书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4、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示7天后,毕业生方可获取一份新协议书。请注意:遗失分空白协议书和已签协议书遗失两种情况:①协议书丢失时未签约。挂失时在挂失启事中应该包括学校、专业、年级、姓名、协议书编号等内容;②协议书丢失时已签约。挂失时在挂失启事中除包括以上所列内容外,还应该注明已与何单位签约。在换发了新协议书后,请及时与单位联系,重新签订。

◆特别说明:对于毕业生因违约等原因而谎称协议书丢失的,将按校规校纪给予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协议书损坏怎么办?

10.硕士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篇十

所谓的大学生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毕业本科生、研究生找到工作后,根据学校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或与用人单位和学校所签订的三方协议。目前正值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高峰,因为就业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就业协议的相关问题,大家有必要做一些了解。

【典型案例】

小张在大四时到一家广告公司实习。由于实习表现突出,小张与该公司达成就业意向,并签订了就业协议。双方约定,服务期为3年,如果小张提前解约必须赔偿公司1万元。至于协议中的待遇、福利等条款暂为空白,公司人事部门让他先签名,具体条款过几天再补上。小张觉得自己是经熟人介绍来的,不好意思提待遇的事儿。“找个工作不容易,不敢要求太多。反正别人有啥咱有啥呗,差不了多少。”小张便在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正式上班后,公司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的有效期仅1年,而且也没有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条款。由于待遇与其他员工相差比较大,小张在工作第二年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提出,必须按就业协议的规定赔偿1万元。小张不服,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小张是否需要向公司赔偿这1万元?

【案例评析】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法律适用不同及争议处理方式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单位报道后,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毕业生正式毕业后要到单位报到,单位在毕业生报到上班时无条件地录用;同时,单位应当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内容。就业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协议,因而受民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就业协议签订后,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争议,一般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协调。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则需要先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条款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而就业协议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很多与劳动合同一致,比如上海市在《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用专章规定了就业协议,并规定就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服务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

(六)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效力衔接

在大学生毕业之前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随着大学生的毕业,可以取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在大学生报到入职、用人单位接收后,就业协议实际上便已失效,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在本案中,在小张毕业后到广告公司入职的同时,双方早先签订的就业协议实际上会自行失效,因此,公司如果要求小张支付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得到支持。

学校在就业协议中是何种法律地位

就业协议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对于学校在毕业协议中的地位,主要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上海模式”:学校不是就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再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是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将学校作为签证登记方仅仅对就业协议进行鉴证。

第二种做法则将学校直接作为合同第三方当事人。例如《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合同主体为毕业生(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学校(丙方)。

就业协议中违约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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