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2024-08-21

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共9篇)

1.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篇一

具体情况:

在根据劳动派遣单位将我派遣到甲单位工作,甲单位跟我签订的合同时是-11-19到 -12-31,到了今年甲单位将我工作的项目承包给外人,到今年3月份都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甲单位承包不承包我的工作项目跟我没关系,我的工作继续!我想问的是我现在-1-1到 2011-3-9这段时间工资是否双倍自付,还有,我现在还在原单位工作,如果公司不要我,我是否能得到赔偿,现在事实的劳务关系是存在的,但是还想在原单位工作,但是又不想在承包商那边上班!我可以怎么办,我知道派遣单位将我派遣到甲单位后,甲单位不能再将我派遣到其他单位,法律上好像是有规定的。。。。。。请法律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未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2.合同签订后,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 篇二

合同签订后,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企的现在,全款买房只发生在少数有钱人身上,大部分人买房还是要老老实实贷款的。很多人买房不清楚首付款什么时候交最合适,较早或者较晚总怕出什么麻烦。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首付款什么时候交最合适:

一手房:提供你个人资料,房产资料,由开发商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付是以成交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二手房:你必需找由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对你作为担保,你也要提供你个人资料还有原来产权人的个人资料及产权资料。签订按揭合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进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过户,过户后一般3个工作日钱就可以到卖方账户。

注意:

1、首付成数和你的贷款记录和征信有直接关系,还有你房屋的面积大小,90平米以下,144平米一下,144平米以上,分为3个大类。一般第一次购房都可以首付2成或者3成,所以就要看你们当地银行是按照什么执行。

2、一手房是按照成交价格来评定房屋价值。二手房是按照银行评估价格来判定房屋市值。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有以下方面: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3.公司签订合同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第九条 与铁塔采购方签订合同时,合格格式应符合铁塔采购方要求; 第十条 与钢材供应商及镀锌、运输厂家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1、签订钢材供货合同及镀锌协议时供货方应提供年检过的营业执照,产品许可证、材质单,检验报告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证书;

2、运输协议须提供运输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司机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证件;安装队应提供登高架设人员上岗证及意外伤亡保险等证明)

第十一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二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三条 授权委托事宜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八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十九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

号并登记。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如有两份原件时,财务部分存一份;

第二十二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3、未提供资信证明及相关证明证件的;

第二十七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一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五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三十七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综合办公室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八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总经理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六章 责任

第三十九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4.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篇四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么,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呢?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员工到一个企业工作后,自其到岗之日起,企业应当至迟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这里,还有两个小问题,其一,岗前培训算不算用工,岗前培训期间是否要计算到一个月的期限内,回答是肯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也是在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在为工作作准备,企业这个时候不但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向员工支付工资。其二,可不可以提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回答也是肯定的,企业可以在员工到岗前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企业何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都自员工到岗之日起建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自此时生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实际未到岗位上班,企业并不因此承担相应的用工后果,反而可以向员工主张其未按合同约定到岗上班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只要企业在员工到岗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日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作为一类特殊的合同,劳动合同包含一些法律规定的必备内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除了以上必备的条款外,企业和员工还可以自主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内容,比如规章制度的种类、名称、范围及规章制度的效力,调整工作岗位、专项培训、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内定。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违约金的问题。以前的《劳动法》未对此问题作出规定,一般认为都属于双方可以约定的范围,但《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除企业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时约定或者企业与员工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外,均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这一变化的最大表现就是,员工自己辞职或者自动离职时,企业不能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员工主动离职的困难。但如果员工未按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离职,即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员工违法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很多企业喜欢和员工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一般都签订一年期,甚至半年的,其实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是弊大于利的。签短期劳动合同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度高,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能力,尽快淘汰那些不适合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对好控制。但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同样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一,用工不稳定,员工流动较大,难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熟练而又称职的员工无疑能够创造最大的价值,但如果企业中存在大量的短期用工,就会造成生产管理队伍的流动性过大,企业就像一个培训学校,你总在培训新员工,却无法使用熟练的工人。其二,不利于考察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太短,在某些岗位,甚至还不足以确定员工是否适应岗位要求,是否能够创造最大价值,劳动合同就到期了,这个时候,企业是否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会陷入两难,又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又怕人才流失。其三,非常容易满足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连续与同一职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就是为了鼓励劳动合同长期化,尽量减少短期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例,在一名员工工作两年后,尚不能确定是否能在此岗位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其工作刚刚走上正轨的时候,企业就得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会相当被动。结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如果能够在初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期限延长至3至5年就较为适宜,这样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基本可以完成对员工的全面考察,是否续订,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可以从容决定。很多企业怕与职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主要因为解除、终止不自由,但实际上,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已经较为宽松,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标准一致,所以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对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心存芥蒂。此外,很多企业对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有很大的恐惧。但事实却并不需要这样,无固定期限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完全一致,并且企业也可以与职工约定考核条件,员工达不到考核条件时,企业也可以根据约定,解除与员的劳动合同。另外一点,对于那边可以为企业创造相当的价值的员工,企业及时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军心有极大的好处。

5.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篇五

各部门:

为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法事管理工作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评审采用班子成员集体评审负责制。

1.所有销售、采购物资、服务采购等经济活动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相关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 %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所有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运输、结算、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等条款;如没有标注清楚运输、结算、质量等要求条款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相互通知、转接。

二、合同评审要求

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内部签订合同审批手续(包括承包工程通知书、项目委托书、责任状、会议纪要等)、技术协议、特殊要求档案(包括关键技术参数、设计文件等)、相关方的质量承诺、价格服务对比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承办部门牵头评审,分管领导首先审批,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最终评审。

2.参加合同评审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评审人员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总经理(矿长)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生效。

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承办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承办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

参加评审的部门:公司分管副总、经营副总、生产、技术、财务、企管法事的负责人及业务承办人员。

各分管副总:对分管部门签署合同的必要性,合同签署的真实性负责。

经营副总:对所有合同在实际履行前进行评审。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负责评审业务条款、法事风险防控、合同签订在资金预算方面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生产部:按照技术工艺要求、对各种设备、材料、零部件产品、工程建设的日期、交付需求与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部(通风、机电、地测):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标的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企管法事部:负责对合同条款审核,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可行性、必要性负责。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客户书面承诺资料以及客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档案室保管,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⑴ 销售、采购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承办人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业务承办人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供应及档案室专人保管,销售部、供应、以及档案室必须建立合同文本的台帐,做好相应的记录。

⑵ 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承办人按扣罚50元/次处理。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10%进行扣罚当事人。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6.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赔偿 篇六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造成劳动者受伤或伤残,另一种情况是导致劳动者的死亡。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根据单位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进行赔偿。那要是单位没有的话工伤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未签,依据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办起诉维权。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待遇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时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来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赔偿http://s.yingle.com/ld/221773.html)劳动工伤.相关法律知识

 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http://s.yingle.com/ld/65357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和处理程序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ld/653576.html  辞职后多久可以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 http://s.yingle.com/ld/653575.html  建筑企业都签劳动合同吗

http://s.yingle.com/ld/653574.html  我国社保基数如何计算相关规定(2018)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ld/653573.html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http://s.yingle.com/ld/653572.html  公司在外地,工厂在本地,发生劳动争议可在本地投诉吗 http://s.yingle.com/ld/653571.html  社会养老保险计算依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d/653570.html  法定节日不放假补休能否代替加班费 http://s.yingle.com/ld/653569.html  年薪包括福利吗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d/653568.html   年终奖金需要计提吗 http://s.yingle.com/ld/653567.html 工龄一年工伤赔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6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社保办理转移的委托书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ld/653565.html  骨折工伤保险一般可赔付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64.html  卖房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如计算 http://s.yingle.com/ld/653563.html 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约吗 http://s.yingle.com/ld/653562.html  找劳动局去公司讨薪需要付钱吗 http://s.yingle.com/ld/653561.html  年终奖八种发放形式,个税都怎么缴 http://s.yingle.com/ld/653560.html  62岁工伤死亡赔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59.html  当年退休的职工还能不能享受年假 http://s.yingle.com/ld/653558.html  单位转卖劳动合同违法吗

http://s.yingle.com/ld/653557.html  劳务协议员工有绩效奖金吗

http://s.yingle.com/ld/653556.html  2018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http://s.yingle.com/ld/65355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法定节假日算不算辞职的30天之内 http://s.yingle.com/ld/653554.html  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吗

http://s.yingle.com/ld/653553.html  工作过程中突发脑梗塞算工伤吗 http://s.yingle.com/ld/653552.html  2018最新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出炉 http://s.yingle.com/ld/653551.html  签订劳动合同没备案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ld/653550.html  什么是劳动合同责任人

http://s.yingle.com/ld/653549.html  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48.html  绩效工资跟年终奖被扣如何维权 http://s.yingle.com/ld/653547.html  岗位编制取消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d/653546.html  按照最低基数交纳社保有哪些风险 http://s.yingle.com/ld/653545.html  节假日装修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ld/65354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最长可以断交多久 http://s.yingle.com/ld/653543.html  施工人员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42.html  该签劳务合同的时候在休产假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d/653541.html  劳动合同期已过视为自动续签吗 http://s.yingle.com/ld/653540.html  怎样填写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http://s.yingle.com/ld/653539.html   处分还有绩效奖金吗 http://s.yingle.com/ld/653538.html 女职工产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怎么发 http://s.yingle.com/ld/653537.html  深圳社保有哪些保险以及如何办理 http://s.yingle.com/ld/653536.html  编外人员有绩效奖金吗

http://s.yingle.com/ld/653535.html  食堂钟点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http://s.yingle.com/ld/653534.html  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http://s.yingle.com/ld/65353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事业单位探亲假自驾能报销吗 http://s.yingle.com/ld/653532.html  下岗职工到退体年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http://s.yingle.com/ld/653531.html  社保代缴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http://s.yingle.com/ld/653530.html  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怎么区分

http://s.yingle.com/ld/653529.html  国家法定节假日医院放假吗

http://s.yingle.com/ld/653528.html  劳动合同工的退休手续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ld/653527.html  合同工被开除有赔偿吗

http://s.yingle.com/ld/653526.html  休产假的年终奖会少吗

http://s.yingle.com/ld/653525.html  公司没有高温补贴合法吗

http://s.yingle.com/ld/653524.html  哪几种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 http://s.yingle.com/ld/653523.html  单位如何为员工报医药费,需要哪些手续 http://s.yingle.com/ld/65352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工龄少算年要求重新计算工资不办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d/653521.html  工厂搬迁对员工的赔偿标准(2018年)http://s.yingle.com/ld/653520.html  有工作单位并与另一单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http://s.yingle.com/ld/653519.html  劳动主体发生变更须赔偿员工吗 http://s.yingle.com/ld/653518.html 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http://s.yingle.com/ld/653517.html 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程序 http://s.yingle.com/ld/653516.html  临时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http://s.yingle.com/ld/653515.html  国企员工的年终奖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http://s.yingle.com/ld/653514.html  十三薪与年终奖扣税计算公式 http://s.yingle.com/ld/653513.html  2018年工伤六级赔付新标准(2018年)http://s.yingle.com/ld/653512.html 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有工资吗

http://s.yingle.com/ld/65351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2018年)2018年 http://s.yingle.com/ld/653510.html 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样赔偿劳动者 http://s.yingle.com/ld/653509.html  工伤期间,是否享有国家规定(2018)的法定节假日 http://s.yingle.com/ld/653508.html   社保办理程序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d/653507.html 索赔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http://s.yingle.com/ld/653506.html  工伤手指伤残赔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505.html  端午节是国家法定节日吗

http://s.yingle.com/ld/653504.html  自动离职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d/653503.html  请假会扣除技能工资和绩效奖金吗 http://s.yingle.com/ld/653502.html  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直接去法院吗 http://s.yingle.com/ld/653501.html  用人单位没有与雇佣人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http://s.yingle.com/ld/65350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元宵节是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 http://s.yingle.com/ld/653499.html   个人如何签用工协议 http://s.yingle.com/ld/653498.html 老板不给工资110管吗

http://s.yingle.com/ld/653497.html  工作十天辞职,公司主管说没办理入职手续所以没工资对吗 http://s.yingle.com/ld/653496.html  产假扣除年终奖合法吗

http://s.yingle.com/ld/653495.html  法定节假日当月离职,能享受节假日的工资吗 http://s.yingle.com/ld/653494.html  员工自动离职,发邮件通知是否有效 http://s.yingle.com/ld/653493.html   2018年军转启动时间 http://s.yingle.com/ld/653492.html 离职后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

http://s.yingle.com/ld/653491.html  可以提前退休的职业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d/653490.html  2018山东一次性补15年养老保险 http://s.yingle.com/ld/653489.html  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是否致缴费增加 http://s.yingle.com/ld/65348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深圳社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d/653487.html 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是多少 http://s.yingle.com/ld/653486.html   探亲假期间发工资吗 http://s.yingle.com/ld/653485.html 公司要求加班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ld/653484.html  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http://s.yingle.com/ld/653483.html  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标准(2018年)http://s.yingle.com/ld/653482.html  劳动合同里面的部门和岗位工种写什么 http://s.yingle.com/ld/653481.html  社保补缴需要什么程序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ld/653480.html  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需要支付工资吗 http://s.yingle.com/ld/653479.html  工伤未交社保赔偿多少钱

http://s.yingle.com/ld/653478.html

7.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篇七

公司各部门、大区/办事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要求,决定对合同签订流程中关键控制点进行补充、强调,具体如下:

一、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各经办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范本,并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例如:涉及经销商、采购、广告、物流等合同的,须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等资质证明进行审查,并留存复印件附于合同后;涉及房屋合同的,须要求房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并附于合同后,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需由大区经理签订)。

2、各项合同(附资质证明复印件)由相关经办部门提交至人力行政部法务负责人(王富刚)处进行初审(如合同范本不符合公司要求,人力行政部可退回该合同并要求该经办部门按公司合同范本重新签订并提交),初审通过后,经办部门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至各相关部门会签(注:各相关部门签批日期必须统一,且会签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不得颠倒,出现倒签行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倒签的,经办人需负责向公司参与会签的领导进行解释。

3、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情况下先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本公司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本公司所有合同必须以“上海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名义签订;

4、各经办部门签订的各项合同务必保留一份原件并交至财务信息部范海燕处,以便统一归档、保管,同时各部门应建立合同台帐管理。

请各部门、大区及办事处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人力行政部

8.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篇八

买卖双方经过询价、报价、议价、比价及其它过程,最后双方签订有关协议,合约即告成立。

采购合同的签订要根据采购商品的要求、供应商的情况、企业本身的管理要求、采购方针等要求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在复杂的采购情况下,企业的任何采购合同都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的,其中的有关条款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性、地方性法律法规。

采购合同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组成合同、合约、协议等作为正式契约,应条款具体、内容详细完整。一份采购合同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合同的首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名称

如生产用原材料采购合同、品质协议书、设备采购合同、加工合同等。

2.编号

如XXXX:C—2003—01。

3.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地点。

买方和卖方

(二)正文

合同的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2.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包装、运输要求。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5.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6.付款的方式及期限。

7.产品的售后服务。

8.违约责任及赔偿。

9.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尾部

合同的尾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份数。

2.附件与合同的关系。

3.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4.双方的签字盖章。

5.合同的签订时间。

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起草

在合同起草讨论过程中应有采购、品管、财务、法律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代表签署。

2.格式统一

对于生产用原材料与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合同格式和条款,以便于对供应商统一管理。

3.单价及交货数量

对于生产用原材料与零部件的采购合同,单价及交货数量尽可能采用“开口”方式。即只确定定价的原则与方法、交货数量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具体的价格用采购订单等合同附件进行约束,为定期评审价格与日常交货付款提供方便。

3.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较为复杂,为防范欺诈行为,降低交易风险,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对交易对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

4.合同条款的对等

合同条款的对等是公平原则的体现,其中包括义务、责任、权利等内容。

5.合同条款的明确

合同是双方交易的准则,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条款用词要简洁、明了,不能含糊其词。同时条款之间不能存在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6.仲裁机构名称要具体

明确仲裁机构,要求在我方所辖范围内进行裁决。

7.签字盖章同时操作

合同签订时,签字、盖章应同时进行,避免其它问题发生。传真签订的合同必须注明有传真件有效的字样。只签字或只盖章的合同在法律上属无效合同。

8.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有人将定金写成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被认定为预付款。

三.合同管理

合同的管理由专职人员操作,主要有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审查

审查采购合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化为订单。

2.合同审查

审查合同编号、供应商、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

3.合同跟踪

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未按期交货的合同研究对策,加强监督。

4.缺料预测

(1)与合同主办人员一起操作,根据生产需求情况,推测可能会产生缺料的供应合同,研究对策并实施。

(2)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妥善处理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提前终止、合同的纠纷

等。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① 双方协商解决。

② 第三方调解解决。

③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④ 司法机关组织的诉讼解决。

四.合同正常执行的条件

合同正常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合同提前或延缓要征得供应商的同意。

2.满足企业物料需求

正常的交货时间要严格执行,而且要有一定的柔性,对要求紧急交货的货物要能按时完成,对于需要延迟交货的物料要妥善处理。

9.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篇九

义贤专家律师评析: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可将劳动合同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其中,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才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义贤律师认为本案中,虽然刘某已是第四次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由于刘某在该厂工作不到10年,因此,工厂有权拒绝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法新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案中的刘某显然还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刘某在同一用人单位虽然连续工作不满10年,但是她与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单位理所当然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今后对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6月29日)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4号)

第16条:根据《劳动法》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

第20条: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第20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换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354号

第2条:在用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指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1)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8、《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995年4月7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双方同意签订或者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更多讯息请关注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二)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劳动者男性四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四十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以上的;

(三) 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10、《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12月15日)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本人条件与劳动者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商定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九条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较长且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义贤新浪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如果本人申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1、《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上一篇: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孩子下一篇: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