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2024-10-13

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10篇)

1.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篇一

关于做好贫困区(县)殡葬工作改革的几点思考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并积极实施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既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贫困区(县)在认真贯彻国家殡改政策、落实殡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由于根深蒂固丧葬习俗的影响,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丧事大操大办现象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与国家殡改工作的要求不相符。民政部门面对新形势、新政策、新变化,为贯彻实施好《殡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履行殡葬改革工作职责,必须树立新观念,采取新措施,进行新思考、新探索,才能有效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全面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做贡献。

一、目前贫困区(县)殡葬工作改革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实施,各地着力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强化殡葬行业监管,加强殡仪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文明祭祀。贫困区(县)也是一样,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推出工作措施,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提高了人们对殡葬文化的认识,到指定的殡仪馆办理丧事的数量连续上升;加强了部分殡葬设施建设,固定投资逐年增加;加大了服务保障力度,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殡仪服务体系。但由于贫困区(县)的小农意识强、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多,多数人传统的入土为安意识还是很浓厚,县城区域经营性公墓入葬率不高,农村公益性公墓地还没有起步,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

(一)传统丧葬习俗盛行。一是乱埋滥葬,造成耕地惊人浪费。以慈利县为例,据统计,全县50多年来葬坟用地达到近30万亩。就是县城四周也能时不时见到坟丘墓碑。二是墓穴黑市交易成风。加重了群众的负担。每当城区居民死亡后,丧事承办人都要四面出击东求西拜找墓地,墓地黑市价已从几百元炒到几千元。三是大操大办之风滥行,与现代文明相悖。每当人死亡后,丧户肆意在居民区、办公区或街道边搭设灵棚,为死人做道场几日几夜,锣鼓响、鞭炮鸣、亲人哭等,弄得鸡犬不宁;出殡时又招摇过市,堵塞交通,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更有甚者送殡队伍绵延几百米,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浩浩荡荡,热闹非凡;冥纸、冥币已经从传统的纸人、纸马到现代的冥纸洋房、冥纸小轿车、冥纸家电随处可见;修高坟、立大碑。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由于受经济发展条件的制约,慈利县财政每年对殡改工作的投资比例相对较少,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县城所在区域:公墓山墓区,扩容提质不到位,环境设施较差。殡仪服务单位建设起点低、规模小,可供选择的服务项目少,无法为死者提供穿衣、化妆、设道场、打斋、念经超度、运送尸体到火葬场火化、存放骨灰盒等“一条龙”殡葬服务。农村区域:上千年的山区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入土为安是少数民族的根本丧葬观念,公益性公墓地无法规划,也无法设立,农村殡仪服务还是一片空白。

(三)火葬工作迟迟难以启动。因种种原因和多方条件制约,慈利县火葬工作难以启动,不仅如此,土葬规范工作也不尽如意。根据慈利县殡仪馆丧事办理情况统计,县城区域每年入葬公墓山的只有7%左右,其他大部分是自己在城区周围选择和购买坟地进行土葬。通过调查研究和日常掌握,一是在广大农村就是人死后土葬,二是部分逝者火化后进行土葬,三是新老城区开发,导致老坟迁移新建。四是受传统观念制约,城区部分人员悄悄买地建墓。

二、制约贫困区(县)殡葬改革发展的几个因素分析

(一)[:http://]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殡改工作是一项社会改革,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但是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力,致使殡葬改革推行起来困难多,难度大。配合殡改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积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一推,动一动的态度和做法,使殡葬执法工作举步维艰;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对自己的村(居)民、职工非法买卖墓地,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闻不问,不加制止,甚至帮助推脱责任。个别乡镇和村干部不重视殡葬管理工作,没有把殡葬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人管也没人问。由于受传统的封建陋习影响,一些人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够,丧事大操大办,看风水,出大殡,烧纸马,搞封建迷信活动,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还没有形成氛围。

(二)殡葬管理有序化进程还相对缓慢。殡葬改革是一项攻破千年陋习的社会改革,任务是长期而艰巨的。一是殡葬管理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目前还没有一部殡葬管理法,立法的层次不够高。现有的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制约措施少,起不到应有的强制性作用。如省、市《殡葬管理通告》规定对违规土葬的遗体可以强制执行,但具体如何操作,所承担的费用如何分摊等等都没有没有明文规定。现行的《殡葬条例》对一些具体的事情处理缺乏明确的界定,尤其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的处置,缺乏强制性的明确规定。如对违法土葬如何纠正?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业者如何取缔都无法可依。二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机构规格提升难,增加人员编制难,解决充足办公经费难,因而在对违犯殡葬管理办法的人和事查处时,部门对等配合难,查处的力度到位也就难。三是殡葬市场管理无序。集市摊点、大街小巷,谁想经营就经营,殡葬管理部门基本上是管不了、管不好。主要表现在:城区小巷、舍区内存在搭棚闹丧现象;非殡葬单位和个人越权经营出租冰棺和灵棚;医院救护车和厢式货的非法接运遗体;花圈店和流动花圈摊点无证经营,出售纸钱、纸屋等封建迷信用品,影响社会风气等。

(三)殡葬保障亟待加强。从城区来看,多数公有制企业已基本改制,丧葬费又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很多家属丧葬费得不到补助。从农村来看,贫困区(县)大部分乡镇的地理位置离城区较远,丧户在丧事中花费不少,烟花、鞭炮、乐队、买烟酒设宴招待客人,另外还要买骨灰盒等等,这样下来,一般家庭要花去至少近万元,靠种田维持生活的农民和低收入的城市困难居民,面对如此高的丧葬费用难以承受,加之县财政每年在殡葬改革方面投入的经费比例较少,多数人认为火化不如土葬省钱,给火化政策的推行制造了障碍。

三、促进贫困区(县)殡葬工作改革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殡改工作的氛围。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一项改革工作,必须得从改变思想观念入手,只有转变了观念才能化被迫为主动。首先要结合相应法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范性的文件,在群众中产生先入为主,政府强力推行思想意识。其次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在全社会倡导一种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营造大家的事大家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典型,正面引导。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存在“从众”的心理。大多数的人都不愿第一个“吃螃蟹”,做有违习俗传统的“出头人”,所以正面引导,树立典型非常重要。可以倡导离退休的老同志,特别离退休前担任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开展“百年之后丧事易俗”签名活动。或者抓住当地有一定声望的人去世后,革除旧习,丧事文明新办的典型,加以宣传,扩大影响,从而促使文明、节俭、环保办理丧事的新风俗形成。

三是科学合理规划殡葬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是文明丧葬行为的载体,规划好可以进一步推动殡改工作,否则会延缓殡改工作进程。要结合县域实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全县殡改工作发展规划,规划要富有超前性、可行性,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

(二)加大投入,着力夯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大业务部门投资补助力度。建立殡改投资年增长机制,让殡仪设施的改善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当地政府安排相关配套资金,逐步解决设施陈旧、规模过小的难题。

二要积极做好公益性投入工作。突出殡葬服务的公益性,除殡仪服务等中间环节可以推向市场外,火化和安葬环节建议由政府承担起来,实行免费服务。目前,从我县的具体情况来看,每一具遗体火化(含车辆接运,送至市殡仪馆火葬场)约需800元,按人口死亡率约年千分之五左右计算,全县每年仅遗体火化投入就要约272多万,加上建公益性墓地等其他公益性投入,县财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同时,多数区(县)系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目前县级可用财力少,“吃饭”财政的局面尚未改变,主要靠上级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财政支出压力大。因此,当前最主要的还是要大力发展经济,通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三要实行服务收费减免政策。为促进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弱势群体的丧葬负担,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低保户、五保户、特难户、优抚户等弱势群体,实行丧葬收费减免的办法,免收火化费,运尸费减半收取,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减少工作阻力,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三)严格管理,着力构筑殡葬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一是健全组织。在县乡成立由政府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殡葬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民政部门分别设立专门殡葬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机构,备落实编制、配备人员和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一支殡葬管理和执法队伍;对纳入政府公共管理的遗体火化、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以及建墓、入墓情况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广泛监督。

二是齐抓共管。明确公安、工商、国土、卫生、城管、林业等相关的执法部门职责,搞好协作配合,进行依法管理。定期召开殡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加强业务培训,适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殡葬协会的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殡葬协会,指导殡葬协会完善自律机制,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建立对协会灵活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体系,促使其独立健康发展。

三是督查到位。坚持严格执法,对私自土葬、大造阴宅、乱埋滥葬等顽疾,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荒山和林地承包者利用所属的土地非法出售墓穴行为。坚决制止非法乱建公墓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对“三证”不全、管理混乱、缺少投入的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单位,要采取提示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社会公告等硬性措施。加强对殡葬用品店点的审查审批,对无证经营、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绝不姑息迁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力配合。

(四)强化服务,着力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可度。

在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改工作管理的基础上,始终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作为殡改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

一是坚持行业自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殡改政策的变化,殡葬管理部门要以创新的理念,下大力气改进社会殡葬事务管理,制定殡葬服务行业准入条件,依法加强殡葬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使包括遗体管理在内的社会殡葬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打破殡仪服务属地管辖的束缚,引导和支持良性竞争,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努力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殡仪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促进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制定《殡仪馆管理规范》、《殡仪馆服务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定,对殡仪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使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积极开展殡葬“阳光服务”活动,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提高了殡仪服务透明度。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宗旨明确,坚持“丧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搞好优质服务满足群众和社会对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要求。服务项目自愿,不准向丧主强加服务项目和擅自提高档次标准,出售的各种丧葬用品一律明码标价,严格按物价审批标准收取,对丧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实行无条件满足,对特殊要求实行协商满意制度,广开服务项目,满足在丧葬活动中不同的消费需求。服务礼仪周到,在为特殊对象提供特殊服务的环境中,服务礼仪的格调注重庄重、肃穆,服务人员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节制自己的言行,为丧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统一着装,在任何情况下不与丧主发生争执,实行24小时营业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工作之便刁难丧主和接受丧主礼品、红包、吃请。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吸引广大丧户在殡仪馆集中办丧,从而形成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风气。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墓区的绿化建设。公墓管理者和经营者把连片公墓划分成若干片区,四周不仅要考虑防火隔离带,同时要种植各类名贵树木,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仅可以建设绿色如荫空气良好的去处,逝者可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得到安息,生者也可以在生机勃勃的地方凭吊得以心灵安慰。提升公墓区的文化品位。把公墓经营作为公墓文化来经营,将过去传统中美丽的传说与现代的文明找到接合点,把殡葬文化融入公墓管理中,必将产生更多更丰富的企业利润。加大建设力度。把建设规模可以大一些,馆所可以漂亮一点,占地可以预留一点,扩大骨灰存放规模,提高骨灰管理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入土为安”的习惯要求,达到活人、死人和自然的和谐。

2.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篇二

贯彻

葬改

工作

导小

明节

工作

方案和

县人民政

府关于

森林防火的要求,认真抓好清明节期

间相关

工作。启动了殡葬改革宣

传月活动,抓好公墓安全祭扫

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低碳

祭扫。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推进殡改工作。通过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务会研究、讨论殡葬改革工作,印发《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办字〔2017〕28 号),下发《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 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武民明电〔2017〕6 号)、《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 2017 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殡改明电〔2017〕1 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办发电〔2017〕51 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组建了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开展猫街镇、插甸镇、高桥镇、白路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资金筹措、项目规划、土地征用、墓区绿化等工作。

四是强化公墓和殡仪馆的规范管理工作。对“灵净园”和“五凤山”公墓两个公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要求管理单位健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共发出 1 次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强对殡仪馆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是落实殡葬火化补助政策。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 号)、《武定县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安葬补助办法》(武政通〔2015〕100 号)精神,2017 年上半年发放火化补助资金 11 万元,惠及 58户。

六是完成对狮子山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坟墓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3.殡葬改革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一、殡葬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市殡葬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按照“现代化、系统化、科学化、园林化、环保化”标准进行设计规划,集治丧、火化、安葬、骨灰寄存及殡仪服务、餐饮、办公、景观、休闲等于一体的殡葬改革服务综合体。建成后,将使我市殡葬服务设施挤身全省一流行列,对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优化殡葬服务水平,革除殡葬陋习,建立“现代、文明、绿色、环保”殡葬改革服务大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360 亩,总建筑面积 14295平方米,包括殡仪区、火化区、办公生活区、停车场、广场绿化、墓区一期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具体由市建投公司负责融资,总投资约 8000 万元。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

期为主体建筑工程建设(所有房建类)。二期为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二期工程正在抓紧实施。

该项目于**年开始筹划,由市规划局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市“四大家”领导多次就该项目筹备进行现场指导、反复研究论证,同年 12 月 5 日经市规委会研究评审通过。

**年重点抓好了项目征地和建设施工设计、环境评价、临时围墙圈砌、林业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年完成了规划三证、环评、土地划拨书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与新十集团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同时完成了项目一期主体建筑(土建、场坪)预算审计、招投标,7 月 1 日全面启动了项目场坪及一期主体建设施工。

**年重点抓好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项目高压线迁移。同时开展二期管网道路工程前期设计和专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年全力推进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当年 9 月底已基本完工。重点抓好了管网道路前期设计、预算审计、招投标等工作,于 8 月份全面开工。同步启动开展了室内精装、景观绿化、供水供电设计、设备安装等一系列后续各项工程。

**年,主体建筑工程已全面完工。市政管网道路正在加紧施工;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正在加紧施工;绿化工程正在进行苗木采购和现场施工;用电报装工程已基本完工;景观工程正在进行预算,下步进行审计招标。消防工程、用水设备、备用电源等一系列工

程正在加紧施工。

二、殡葬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遇到的问题及主要对策

该项目属于综合性建设项目,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

一是高压线迁移问题严重影响项目进度。该项目殡仪区和火化区中间有一条 35KV 高压线横穿而过,需由襄阳市供电公司批准方可进行迁移,从**年 6 月反复请示协调至**年 11 月完成迁改,期间耗时较长,给项目安全、项目进度造成很大影响。

二是项目设计与设备衔接缺项。由于项目前期设计考虑不足,导致项目建设施工设计出现部分缺项,如项目火化区除尘设备专用房屋漏项,致使火化除尘设备出现露天作业,后经专家研究论证,微调了设计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增加了火化区专用除尘设备房屋的建设工程。

三是市政管网道路设计原因复杂。由于该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项目建设包括主体建筑、管网道路、景观绿化、供水供电、陵园建设等一系列工程,特别是项目拆分建设,导致项目衔接不力。如项目管网道路出口土方挡墙设计漏项,需景观设计再次进补充完善,延误了工期。

四是地质条件和气象环境复杂。项目所在地土壤膨涨系数较高,在道路挡墙施工过程中,由于山体大,加之长期干旱,地面开裂,机械开挖后几度出现垮方现象,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一度影响了道路施工的进度。同时,由于项目建设属野外作业,环境较差,进场道路是用砖碴铺垫的临时道路,下一场雨需一周后施工机械才能进场。

五是项目土地指标仍需争取。项目总占地面积 360 亩,土地划拨决定书只办理了 101 亩,土地局多次向民政局下达违片建设停工通知书,项目建设受到限制。

六是部门配合力度不够。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建设、财政、建投、国土、PPP 办、审计等相关单位,由于相互协调配合不及时,影响了项目进度。

七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截止目前项目实际工程投入超过5000 万元,实际拨付只有 1800 万元。很多前期设计费用、工程款处于拖欠和施工方垫付状态,带来很多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上述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工程进度,市民政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及时应对,采取务实灵活的办法,按照“三个确保”(确保总体规划理念不变、确保总体使用功能不变、确保总投资不变)原则,对项目做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将节约建设资金近3000 万元。

一是土方整,成本降低。由于该项目地处张集镇晋公庙村、孙湾村,三面环山,地势较低,按照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项目需从外运土进行场内填方,以确保整体效果。由于运土造价过高,经相关部门专家论证和民政局研究决定,对项目标高做了适当调整,在原设计标高基础上降低 90 公分,原则上不从外取土,保

持场内土方平衡。经过重新进行预算审计,审计后结果为 3400余万元,降低 10%进行项目招投标,中标价格为 3134 万元,此项调整降低了土方量,节约近800 万元的建设资金。

二是合同变更,转化模式。该项目最初采取 BT 投资模式,由新十集团全额投资,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经过三年回购。后因国家政策变化,该项目的 BT 投资模式停止,根据市政府研究,把该项目建设列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并于今年将该项目做为 PPP 建设试点之一,实施PPP存量转化,目前已完成了PPP初步方案编制,下步经专家论证后迅速实施。

三是道路变更,降低款项。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出场道路距集中餐饮区较近,坡度较陡。据测算,土方填方量和修筑挡墙的费用将达到 1000 万元。对此,市民政局在征求设计、施工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出场道路变更东移 20 米,既减少了土方量,减缓了道路的坡度,又节约了挡土墙的建设成本,仅此一项节约工程款近800 万元。

四是招标降点,节约成本。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市民政局本着“依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在市审计局审计建议书拦标价基础上,所有工程招投标一律下降 10%点以上进行招标。据统计,市政管网、主体建筑、室内装修三项合计节约工程款近500 万元。

三、对项目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改革意识。加快殡葬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通过各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建设殡葬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全市人民思想,形成重要共识,凝聚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鼓足干劲,集中精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积极向市“四大家”领导汇报,争取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政府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完善“政府领导、民政主抓、部门配合、强力推进”建设格局,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该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加大人员机械投入。按照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积极协调、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大机械、人力投入,抢抓工程建设有利时期,开足马力,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抓好项目各二期工程建设。在抓好已动工工程的同时,重点抓好后续供水供电、景观绿化、室内装饰、物资采购等二期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制定方案,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的施工单位,尽快启动以上工作,确保以上工程尽快动工,早日完成。

五是搞好项目后续建设整体对接。随着项目即将建成,后续的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室内装修、供水供电、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办公设施、小型殡葬设施采购、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建立

4.殡葬改革工作会上讲话 篇四

殡葬改革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殡葬改革工作会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按照上级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 10

月 8 日零时起,全面启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殡

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系列决策部

署,分析当前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深化改革,高

位推动、破冰前行,全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意识形态的思想革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重大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政策层面看,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殡葬改革并不是一 项新的工作,国务院 1997 年就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纳入了国家法律法规范畴。

云南省 20** 年修订了《殡葬管理办法》,昭通市 2009 年出台了《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推行殡葬改革重点就是要实行遗

体火化,主要内容就是要倡导科学、文明的丧葬新风尚。“十二五”

精品文档 2

期间,全国年均火化率为 50%、全省为 40.8%,而昭通市仅为

2.41%

,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为彻底扭转殡葬改革工作被动局面,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大。

今年 7 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严格要求,将推进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因此,推进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刻不

容缓。从发展需要看,殡葬改革是形势所迫。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广大群众“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县城范围以及

“四沿五区”违规土葬、滥占耕地、“青山白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厝(cu

ò)

基坟墓散乱分布、随处可见,而且范围还在不断扩大。据初步统计,县城周边共有坟墓约 2500 余座,裸露在外的近2000 余座,S201

省道沿线,可看见的裸露坟墓约 900 余座,正在修建的九龙大道、扎西大道沿线可看见 800

余座,在建的隆黄铁路、成贵铁路沿线可看见 200 余座,且还在陆续增加。这种“城中有坟、坟中有城”“青山白化”的现象,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给外来领导、客商和旅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极大损害了威信的对外开放形象。同时,传统的土葬模式浪费资源,按照当前全县 43.2 万人口基数、年均死亡率 6‰计算,每年死亡人数约 2592 人,如果全部实行土葬,按每座坟墓占地平方米计算,每年将新占用近60

亩土地资源。土葬所需棺木每年也大量消耗木材,“死人”与“活人”争夺资源矛盾日益突出。

5.桐庐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殡葬事业发展活力,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殡改〔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以推动殡葬综合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要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围绕建设惠民、绿色、节地、文明殡葬,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1-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机制创新、合力推动。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的需求,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创新办法、完善体制、规范服务,全面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公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提升殡葬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殡葬综合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推行殡葬综合改革,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殡葬综合改革的全过程,把节地生态殡葬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通过探索和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改革人民群众丧葬习俗,推动殡葬方式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使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成为主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

4.坚持示范带头、有序推进。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自己的家属、朋友和周边群众共同参与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要以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为方向,逐步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2- 的新气象。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培育健康发展的新样本、新机制。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形成具有特点的发展模式。

二、预期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形成部门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着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加大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行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寄存室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示范点,逐年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率,力争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50%;坚持文明殡葬理念,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着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现有惠民殡葬政策。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在新时代实现农村全面升级进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中坟墓迁移、拆除工作,彻底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城乡一体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行骨灰存放室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现有的殡葬惠民政策进行提标扩面;进一步加强生态墓地建设、运行等监督管理。

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努力为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一条可复

-3- 制、可推广的桐庐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全力解决殡葬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的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推动殡葬供给侧改革 1.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为目标,深化殡葬供给侧改革,探索和规范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依法完善直接接触遗体类殡仪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殡葬综合改革和服务。建立以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市场化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多种资本主体参与,竞争充分、服务优质、良性循环的殡葬服务新格局。

2.按照杭州市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桐庐县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做到超前意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桐庐县排门山公墓二期扩建工程和桐庐县城乡骨灰存放室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到2020年全面建成,正式投入使用。

(三)加强殡葬监管执法,治理农村散埋乱葬 1.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殡葬

-4- 管理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行政村要加强基层殡葬管理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殡葬事务,完善“网格化”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加强对殡葬管理机构、殡葬行业、治丧安葬行为的监管。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民政、国土、农林、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商店、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不规范生产(制作)、销售墓碑墓料的生产(制作)企业。

3.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加强乱建坟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加大“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县“青山白化”的现象。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多使用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生态殡葬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新建生态殡葬项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新建或改建提升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较大的乡镇(街道)或较分散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建设骨灰存放室。

2.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海葬、林间散撒、深埋、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不占地或少占地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节地安葬的奖补政策,全面推行我县节地生态殡葬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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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生态安葬,严禁滥葬乱埋、严禁建造超规格、超标准墓穴;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林区、墓区焚烧香烛纸钱;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抵制陈规陋习。通过言教身传,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的群众共同参与殡葬综合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进而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的新气象。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乡村振兴建设之中。

(六)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加强殡葬信息化管理,做好与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强化数据运用,切实发挥“互联网+”的创新力和引导力,提升殡葬行业的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机制、制定方案(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

成立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部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殡葬综合改革文件,细化改革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完善考核标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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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2018年7 月至2018年8月)

召开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和方案。以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为切入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三沿五区”坟墓整治为契机,全面开展毁林占地、散埋乱葬、村中坟墓、违建墓地等治理工作;以移风易俗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

(三)组织实施、强力推进(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

着力解决殡葬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通过互比互学、互评互查、简报通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送方式,及时推广有效做法,有序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县财政部门在优化现有的农村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制定相应的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四)查漏补缺、巩固提升(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交流学习,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通过座谈会、实地指导、互查互评等方式,总结成功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殡葬综合改革成果。

(五)总结评估、上报成果(2019年7月至2019年8

-7- 月)

梳理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形成殡葬综合改革的桐庐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及其他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殡葬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协同联动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措施,切实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单位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预算,支持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完成殡葬综合改革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督导评估

-8- 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评估、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各乡镇(街道)相应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牵头责任单位:县考评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向公众展示改革成果和行业形象,树立殡葬为民的良好形象,使殡葬综合改革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9- 附件

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研究解决殡葬综合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2.县纪委、监委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督导工作,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进行约谈、问责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县委组织部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引领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其在殡葬综合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4.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做好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活动内容,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新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及时报道殡葬综合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文明殡葬与文明祭祀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

-10- 5.县农办

加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村散埋乱葬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6.县民政局

负责制定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工作,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管,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整合资源、深化改革,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和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县发改局(物价局)

将殡葬事业发展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殡葬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审批。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开展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和查处力度。

8.县住建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做好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加强对建设期间的建设规范、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按照相关要求,会同民政部门科学制定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9.县民宗局

-11- 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殡葬管理政策,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人士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禁将寺院内的用于存放僧尼骨灰的存放室以任何形式对外租售。

1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维护殡葬综合改革执法秩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破坏殡仪设施,阻碍执行公务、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给与处罚;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及时作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火化。督促殡葬服务单位落实防火责任,指导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确保防火安全。

11.县财政局

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相关保障经费落实工作。

12.县人社局

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的发放政策,依法做好离退休、退职、在职人员(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死亡后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安葬墓穴证领取丧葬费用的工作。

-12- 13.县国土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用地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不含林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违法行为。

14.县农林局

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规范公墓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毁林建墓、乱埋乱葬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在林区公墓(陵园)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做好山林防火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各墓区重要路口安排专人收缴火种、火源、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15.县卫计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的开具和太平间的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做好烈性传染病死亡遗体的卫生处理并指导做好火化工作;根据要求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殡仪车辆、设备和服务场所的卫生防疫;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在医疗机构内遗体的管理和接运工作,防止尸体流入社会乱埋乱葬。

16.县环保局

依法监督殡葬设施、公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情况;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指导、支持火化设备

-13- 的环保改造。

17.县市监局

加强殡葬行业市场管理。加强对殡葬行业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联合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打击、取缔擅自经营、生产(制作)超规格、超标准的墓料墓碑企业、丧葬用品商店以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杜绝不规范的殡葬用品流入市场。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室内经营摊点的管理,从严查处无证销售香烛、纸钱等用品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约谈、提醒、警示等方式,引导他们不销售影响安全的物品。

18.县城管局

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占道进行丧事活动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在城区鸣放电子礼炮、燃放烟花爆竹、抛撒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四边三化”工作;从严查处占道经营香烛、纸钱等用品的行为。

19.县法制办

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指导制定关于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受理殡葬执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殡葬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14- 20.县交运局

严格整治城区占用车道治丧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做好扫墓高峰期间的交通出行方案和交通管控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检查力度,对利用或提供交通工具、帮助他人运载遗体的,会同公安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2个月或没收非机动车。

21.县信访局

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22.县旅委

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管理,及时制止风景旅游区内的乱葬乱埋行为;负责旅游项目中坟墓迁移的相关管理工作。

23.县司法局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确保殡葬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2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殡葬综合改革、殡葬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改革、殡葬宣传工作。

6.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殡葬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

坚持部门协同。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

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骨灰入公墓100%;“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禁止,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七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一)着力推进遗体火化。根据“十三五”相关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从2018年7月1日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违法违规占地土葬。将土葬区全部调整为火葬区,实现火葬区全覆盖。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二)(二)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园区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园区(规划)区等“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无法迁移的要采取深埋、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三)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施,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堂安放、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禁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广使用卧碑。

(四)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办丧扰民,对违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指导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品牌高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目标管理和工作目标考核。成立大城开发区管理局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安排1-2名班子成员负责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由开发区综治办牵头组建,以机关干部为基础的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局综治办主任担任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要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置任务;村委会成立相应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负责辖区内殡葬执法工作,人数要保证30-50人以上。

(二)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配合市委推进殡葬编制殡仪馆、悼唁堂、火化设施、餐饮和休息场所及设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设施数量、布局规划,确保2018年年底前所有设备设施全面配套到位。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重点是完善治丧场所、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1个占地10亩的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鼓励建设村级公益性墓地,村级公益性墓地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或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确保公墓、骨灰堂及相应配套设施在2018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有效遏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洒纸钱等丧葬处理中的陋习。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在6月底前完成局、村墓地选址、征地工作,7月中旬前完成一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责任单位:开发区民政所、开发区财政所、开发区国土所、开发区村建办、村委会〕。

(三)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村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棺木处置、“三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开发区组织办、开发区劳动保障所: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开发区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发区综治办:负责牵头组建市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改行工作。

开发区宣传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开发区农办、开发区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开发区民政所:负责协调全园区殡改工作,承担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殡仪馆提升改造等方面的职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开发区计生办: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开发区国土所、农办、林办、开发区村建办:要加强墓地规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为的治理。

执法队:要加大对集镇范围内抬棺游丧、吹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吹奏、燃放爆竹等行为的治理。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葬改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开发区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负责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立项批复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制定全镇丧葬补贴发放的实施细则。

开发区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四)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关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对违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违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由开发区纪委牵头调查属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殡葬宣传,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

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位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质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习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开发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区纪委、开发区组织办等相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委会工作进展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开发区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律移送市纪委处理,一般公职人员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取消当干部综治奖和精神文明奖。XXXXX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常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民政所所长

7.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篇七

通 告

※※政通告〔2011〕3号

为彻底解决我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革除丧葬陋俗,倡导丧葬新风,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市殡葬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殡葬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制火化区域范围。乐坪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二、强制火化对象。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所辖社区居委会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城区各医疗机构内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

三、强制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的治丧活动必须在殡仪馆内举行。禁止在党政群机关、学校、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区、生活区以及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城区街道及两旁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禁止在城区抬棺、抬骨灰盒游街;禁止在出殡沿途丢冥纸、冥钱、放鞭炮、打响铳;严禁组织大型车队送葬,妨碍、阻塞交通。

四、党员干部职工在强制火化区内对直系亲属死亡后办理丧事活动中,违规土葬和火化后再次装棺土葬或有其他违反殡葬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由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严禁在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修坟建墓。

六、对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237670,娄星区殡葬管理办。

特此通告。

8.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篇八

2011年度,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殡葬管理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切实推进殡葬改革,认真履行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县市区政府2011年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较突出的阶段性成果,强制火化区火化率明显提高,违规土葬和火化后再次装棺土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中心城区违规搭棚治丧现象明显减少,为倡导文明新风、建设和谐娄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了对殡改工作的领导

自我区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区委、区政府对殡葬工作高度重视,把殡葬改革列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对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程予以研究解决;同时,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将殡葬事业纳入了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区长※※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办事处也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殡改事务;组建了日常工作机构区殡葬管理办,确定了殡葬管理工作人员,并明确了由副区长※※同志负责组织协调殡葬改革工作。

二、强化了殡改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力度

为了强化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工作责任,今年三月份召开了2010年度殡葬改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去年全区的殡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了2011年殡改工作任务,把殡改工作纳入了全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按属地属单位管理的原则,组织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把殡改工作纳入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殡葬管理信息员制度,为建立完善殡葬管理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监督管理,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确定了一名支持、拥护国家殡葬改革,了解、掌握殡葬改革政策,热心殡葬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为殡葬管理信息员,明确了信息员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殡葬管理信息员的作用,加强殡葬行为的事前监督,引导和协助丧主依照政策法规办理丧事,对违规治丧行为及时做好教育、规劝、制止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力争将违规治丧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说服教育为主,行政执法手段为辅。

三、殡葬法规逐步健全

及时出台了《※※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在去年全市殡葬改革集中整治期间,印发了《※※开展娄底中心城区违规丧葬活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强化工作责任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殡葬管理问责实施细则》,规范殡葬行为,在殡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现象,将依规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查办,确保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依法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今年又出台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四、殡改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积极推进改革,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清明节期间,我区大力宣传了殡葬改革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依法强力推进殡葬改革、整治违规丧葬的目标任务和坚强决心,让广大居民群众明确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及全面整治违规丧葬活动的决心,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的强大舆论氛围。在宣传形式上,一是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层层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宣传;二是广泛张贴《※※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全区机关单位、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在显要位置共张贴通告1000余份。三是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营造气氛。出动宣传车4台,累计宣传为期一个星期时间;四是在区政府公开宣传栏和街道办事处制作了固定的殡改宣传橱窗;五是制作了10000本《娄星区殡葬改革宣传手册》发放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手中,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深化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殡改意识。

五、加大了违规治丧活动的处理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了违规丧葬事件台帐管理制度,凡发现有违规丧葬事件,由区殡管办进行登记备案,记录违规事实、丧主姓名及所在单位、处置过程、处置结果、追责建议及结果等情况,以此作为跟踪督查、年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从而促进殡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一年来,我区强制火化区死亡人员火化率明显提高,违规土葬和火化后再次装棺土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中心城区搭棚治丧现象明显减少。对辖区内出现的违规搭棚治丧和未按规定进行火化而土葬的现象,按照属地属单位管理的原则,及时督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出面做好劝说制止工作,这一年我区共实施殡葬管理执法29次,制止和拆除违规治丧灵棚18处,有效制止违规土葬6起。

9.殡葬改革工作思考建议 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4月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场、区)党委书记参加的殡葬改革推进会,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集聚区的殡葬改革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但是由于集聚区中心工作任务比较多,工作人员少,也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偏少,工作布置多,落实少,效果差,和兄弟单位相比落后,受到县效能中心通报批评。

对于通报批评,我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在这里我仅代表集聚区全体同志郑重表态:我们一定向先进乡镇学习,查找不足,迎头赶上,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任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我们有如下打算:

一、再次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宣传殡葬改革工作,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意义,在集聚区内掀起殡葬改革的高潮。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工作深入到村组基层,开展细致工作,做到上行下效,下情上达,不留死角。分包工作一包到底,年底坚决兑现奖惩。对完不成任务的村组,不论是村干部还是机关干部一律重罚。并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丧事出现,及时掌握,工作队伍及时到位,保证发现一起,火化一起,决不漏网一人。实行殡葬执法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现象发生。

10.2012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十

为认真做好我村殡葬改革工作,深化殡葬管理和改革,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殡葬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责任单位:9个村民小组

二、共性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村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小组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小组辖区内日常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各小组按照村委会制定的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积极配合镇政府查处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三)设置殡葬管理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情况;按时向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送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四)查处辖区内偷埋乱葬和将遗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打击买卖墓地和修坟造墓行为。取缔辖区内销售、制作墓碑、棺木点。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12月19日前,将政策告知书发放到户签字表交村委会。),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促进文明节俭丧葬新风。

三、具体目标

(一)确保100%的火化率。辖区内的死者遗体全部进行火化,从

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二)继续加强“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对原有的“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植树遮挡。到2012年6月30日止完成昆石高速公路两侧面山片区,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三)对新增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办法:12月底,由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进行考核。查阅殡葬改革宣传图片记录资料、《殡葬改革监督执法队伍名单》、《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名单》、《殡葬改革死亡人员登记台帐》、殡葬改革工作月报表。

(三)奖惩办法

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村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殡葬管理目标完成的,将给予奖励,对殡葬改革工作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五、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组各执一份。

新街村委会(盖章)组(盖章)代表: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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