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绿化苗木(精选14篇)
1.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一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四川顺泰和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某某苗木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内容及金额
1.美国红枫胸径(离地1.2米量)2公分1100棵,单价 **元/棵,共计***0元。2.马尾松胸径(离地1.2米量)2公分310棵,单价 ** 元/棵,共计***元。3.高羊茅、狗牙根 23/公斤,共90公斤,马尾松及其他高原护坡树木种子10公斤**/公斤,共计**元。
合计总金额:***元。大写:****。所供苗木应具有较强生机、树形饱满好看。(二)、交货地址及时间
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达瓦更扎园林绿化工程
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嘎日村达瓦更扎甲方施工现场堆放点。交货时间:甲方下达供货通知后5天内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堆放点。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苗木开挖、保存、装车等工作,确保在甲方口头、电话或及时通讯等工具通知后5天内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堆放点。四川绿化公司、四川园林绿化公司专业施工资质就选四川顺泰和景观。(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供货内容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的苗木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2天内不组织货源的或者5天货物内不能到场的视为乙方违约。2.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成都绿化公司就选顺泰和景观。
3.乙方在全部园林绿化苗木装车前应做好绿化苗木植物保水、保活等工作,防止长途运输途中水分过分蒸发,从而影响苗木质量。
4.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乙方组织货源,待装车时(乙方提供现场装车视频)甲方支付乙方绿化工程苗木总价的60%,货到交货地点后货物满足合同规定的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绿化苗木费用。
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次全程运输费用由乙方包干,运输包干价5000.00元,乙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如运输费用大于5000元的多余部分由甲方从乙方苗木尾款中扣除用于支付运输费。(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利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50%。(不可抗拒力除外)
2.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规格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园林绿化工程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能够支付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补足甲方损失。
3.乙方货物组织到位并上车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付款,当日无法付款的视为甲方违约。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50%。(不可抗拒力除外)。
4.乙方货物到达合同约定位置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当日支付剩余尾款。当日无法付款的视为甲方违约。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50%。(不可抗拒力除外)。5.本合同所定的绿化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6.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50%。7.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园林苗木内容的树型、土球(土球大小30cm)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5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应快速高效组织苗木工作,尽快开挖、装车等。如绿化工程苗木到场后发现苗木明显枯萎不具有存活迹象的,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50%。
9.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0.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客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六)、其 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四川顺泰和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绿化苗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5月29日
2.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二
采购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属于分工协作模式下采购部门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所谓全生命周期,必然包含事物从孕育、出生、成长到死亡的全过程。对采购合同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也就是从合同起草、到签署执行、到履约问题及纠纷解决,直至合同终止等,开展的系统性的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既可实现对全部合同的系统管理,保障履约质量;又可以对全部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解决问题预测发展趋势;还可以借助于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实现合同信息汇总,形成采购“小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大数据”,给采购工作创造更多的附加值。
中国银联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要做法
推广使用合同范本规范合同的编制。合同编制的规范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起点。银联采购部门与法律部门通过合作,已编制了14类采购合同范本(含招标文件、保密协议等),涉及设备采购、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维保服务、广告发布、会展服务等多个采购类别。加之工程类的标准合同范本,银联总部已实现85% 以上的集中采购合同使用合同范本,全国各地的30多家分公司也大多参照了合同范本进行合同编制。合同范本的广泛使用,一方面有助于非法律专业的采购人员规范地起草合同,保证合同质量,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辅之于使用合同范本合同可免除合同律审等流程优化的规定,提高了整个采购工作的执行效率。
积极组织合同谈判与磋商巩固采购成果。如果说使用合同范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证合同质量、控制风险,那么合同谈判与磋商则是个案上对采购成果的巩固。仅2014、2015两年,银联采购部门组织的合同谈判或磋商就达到了30 余次。通过组织重大、敏感或复杂采购项目的合同谈判,明确了采购实施中未理清,而合同签署中又需要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分配、权利义务界定等重要事项,防范了合同履约风险,有效地保障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与供应商的交流沟通。
以合同履约计划管理为抓手对合同动态、分类管理。一直以来,受部门职能和专业水平的限制,采购部门对采购合同的管理要么抓一漏万,关键时刻常常“缺位”;要么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常常“越位”。为了走出上述困境,银联采购部门从采购职能出发,借助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合同履约计划为抓手,通过对履约计划进行跟踪管理介入了合同履约全过程,具体做法如下:
编制并移交履约计划。在完成采购合同签署后,采购部门合同主办人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验收、维保期等重点履约节点,对各阶段完成时间进行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各阶段的履约计划并提示履约风险。该合同履约计划连同采购合同一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移交给需求部门合同主办人,由该合同主办人根据履约计划履行合同并开展后续管理及监督评价等工作。
动态管控履约计划的执行。实现采购合同的动态管理必然要求采购部门、需求部门、供应商三方有信息的动态交互,而履约计划的管理就给三方共同提供了这样的交互平台。对供应商来说,在完成合同约定关键服务节点后,即可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供应商门户按照履约计划申请付款(需提供相关验收材料),这样提高了供应商的主动性和服务积极性;对需求部门来说,既能以审核供应商付款申请为抓手开展阶段性的总结和验收,又能对供应商进行阶段性服务评价,督促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还可以通过调整既定履约计划等形式将履约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寻求采购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通过需求部门、供应商及采购部门三方围绕履约计划管理的互动,采购部门实现了对采购合同关键履约节点的动态管控。
实现采购合同的分类管理。以合同履约计划管理为抓手,银联采购部门化被动为主动,可对在办采购合同“一览众山小”,同时也给采购合同的分类管理创造了条件。
针对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履约正常的合同,一般不必花费过多的精力,实现信息搜集等常规管理即可;针对出现“关注”亮黄灯预警的合同,采购部门合同主办人应当了解履约进度并提醒需求部门和供应商注意;针对出现“滞后”亮红灯预警的合同,采购部门合同主办人应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采取建议需求部门变更履约计划、组织三方沟通解决问题及纠纷等手段处理该合同履约异常。
按照上述分类管理和操作方法,银联采购部门对整个在办采购合同既有了日常的总体掌控,又能集中精力处理异常合同,保障了采购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正常权益。
银联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创造的高附加值
拓展了服务需求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对采购合同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银联采购部门全面掌握了合同履约状况,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给各需求部门报送合同执行台帐、反馈供应商其他合同中履约异常状况等形式,帮助需求部门加强对项目和采购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采购部门在合同履约问题和纠纷解决中的主导和组织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保障合同正常履约的重要力量。
给供应商管理工作积累了基础数据。供应商管理一般包含供应商分级、奖惩、合作模式和前景预测等内容。这些工作的科学开展必然要依存于对与供应商有关的基础数据的分析。通过对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银联采购部门获取了大量的供应商合同数量、金额、服务质量评价等基础数据,也正是凭借这些基础数据,供应商管理工作成了有源之水,可以高效、顺利地开展。
给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持。涓涓溪流汇成海,当采购部门把每一个合同的每一笔付款都进行预测和统计的时候,上个月公司支出多少合同款,下个月预计支付多少合同款,历年和未来年份需要支付多少合同款都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呈现并可供财务部门分享。尽管这些采购数据不会像会计核算那样精确,但也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银联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优化空间
供应商最为关心的付款问题需要解决。对于合同付款环节,目前的合同管理工作仅实现了供应商线上申请付款、需求部门审核申请并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而对于合同款实际是否已支付,何时到账等准确信息,采购部门尚不能全面掌握,仍要就个别合同个别款项单独向财务部门查询。为解决上述问题,经与财务部门协商,后续将通过采购与财务系统对接的方法,实现财务付款信息即时回传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让实际付款状况三方都看得见,以解决供应商最为关心的付款问题。
服务各地分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模式需要探索。银联分公司的采购合同有金额小、数量多、非标合同占比高的特点,而受人财物方面的限制,银联分公司又恰恰是最希望得到总部帮助进行合同管理的地方。为此,银联采购部门已经尝试借助推广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银联天津、宁波等分公司提供了合同管理的相关服务。但考虑到分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流程简便,操作性强等要求,如何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流程、制度的设计和优化并予以推广,需要进一步的摸索实践。
不断创新的采购模式倒逼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近年来,银联的采购模式在不断创新,已经从传统的招标、竞争性谈判、协议订单,逐步发展到了线上商城采购,线上采购商城团购等新采购模式使得后续每一个合同都可能对应多个部门和几十家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有效地对全部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需要采购人员进一步认清本质,充分借助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力量,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创新。
3.浅析审计如何防范采购合同风险 篇三
摘要采购合同审计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采购合同审计也从最初的合同条款审计逐步发展到涵盖合同主体、合同过程、合同条款等多方面的全面合同审计。强化采购合同的审计,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防范采购风险,规范采购行为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采购合同合同审计采购风险
一、采购合同审计的意义
采购合同审计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采购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采购合同审计,有助于防范合同主体资信风险;通过采购合同审计,有助于强化采购内控机制;通过采购合同审计,有助于降低采购价格;通过采购合同审计,有助于防范合同条款法律风险。
二、采购合同的风险种类分析
(一)采购合同主体风险
合同欺诈,合同诈骗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时候很难与正常的合同纠纷区别。合同欺诈风险主要表现形式:①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企业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②接受合同当事人给付的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逃之夭夭。③签订空头合同,而供方本身是“空壳公司”,将骗来的合同转手倒卖从中牟利,而所需的物资则无法保证。④供应商设置的合同陷阱,如供应商无故中止合同,更改合同条款,违反合同规定等。
(二)采购合同过程风险
采购过程风险是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的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验收检验等环节形成的风险。
1.采购计划风险。企业物资部门和采购人员计划管理技术不适应企业实际情况,导致采购中的计划风险,即采购数量、采购时间、交货时间等计划与目标发生较大偏离,造成采购与生产不匹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造成积压。
2.采购验收风险。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企业所采购物资在进入仓库前未按合同要求,对采购物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等多方面的审核和验收而引发的风险。如: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鱼目混珠,以次充好;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符等。
(三)采购合同条款风险
采购条款风险表现形式有三种:①条款约定不规范,合同订立者未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如:情况不明,盲目签约;违约责任约束条款简化;口头协议:君子协定等等。②违约条款缺失,有些合同漏掉了违约条款,这种情况往往是在比较熟悉的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经办人往往认为不会出现问题,所以就把违约条款省略了,但实际出现问题双方为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③条款间相互矛盾,合同中各项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防范企业采购风险的审计对策分析
(一)参与供应商评审,防范采购主体资信风险
做好企业合同风险的事前防范工作,首先供应商开发部门应当从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开始,通过查阅客户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材料、财务资料,了解其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参观其经营场所和访谈其管理人员,核实和验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检验其准备提供产品是否符合工艺、技术、质量要求。
(二)实施采购过程审计,强化采购内控机制
过程审计是指从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验收等所有环节的审计监督。审计重点是对计划制订、价格审批和采购验收三个关键控制点的审计监督,以防止采购与生产进度不匹配造成库存积压;防止询价审批程序不合规导致舞弊行为发生;防止验收环节把关不严造成交货不及时、质量不合格等。
1.物资采购计划的审计监督
审查企业采购部门物料需求;审查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科学;审查预测是否存在偏离实际的情况;计划目标与实现目标是否一致;采购数量、采购时间是否与生产进度相匹配。
2.对采购合同验收进行审计监督
采购合同的有效执行,是企业生产有序开展的保障,主要从下述方面进行审查:①审查合同的内容和交货期执行情况,是否做好物资到货验收工作和原始记录;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如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对不符合合同部分的货款是否拒付;是否对有关合同执行中的来往函电、文件都进行了妥善保存以备查询。②审查物资验收工作执行情况,是否对物资入库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时间进行验收。③对不合格品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物资管理部门是否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三)拟定采购模版、关注高风险条款,防范合同条款法律风险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即对合同文本主要条款的完整性、严密性、合法性的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当事方签字盖章,一般就产生法律效力难以更改,因此,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审签,必须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
1.拟定各类格式合同模版
为提高采购合同撰写、审签效率,审计组织采购、技术、财务、法律等相关人员,拟定各类格式合同模版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并将“采购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时无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我方格式合同模版”的内容纳入《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用制度方式规定合同模版的使用,防范条款风险。
2.重点审计合同高风险条款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每天审计的合同数量较多,为提高审计工作效、质量,对于特殊情况不能采用我方格式合同模版的,审计人员对条款的审计应重点关注下述高风险条款:①标的审查,即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務的表述是否具体、明确、合法,双方是否协商一致;②数量与质量的审查,即数量的规定是否具体、明确、合理;质量是否既满足要求又兼顾成本,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名称、代号、编号是否清楚;③价款的审查,即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计算过程是否正确,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结算币种是否明确;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结算币种是否明确;④违约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的数额是否明确。
4.苗木意向采购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滨湖新区环城公园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能及时供应,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绿化苗木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因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从乙方订购苗木,苗木名称如下:
1、春鹃
5、刚竹
9、琼花
13、夏鹃
17、枫杨
21、葱兰
25、云南黄馨
2、紫玉兰
6、夹竹桃
10、慈孝竹
14、鸢尾
18、凤尾兰
22、金丝桃
3、木芙蓉
7、五针松
11、金丝柳
15、黄菖蒲
19、红瑞木
23、金边黄杨
4、杂交马褂木
8、红花夹竹桃
12、千屈菜
16、珍珠梅 20、锦带菜
24、细叶麦冬
二、针对于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对苗木质量要求如下:(1)按清单规格要求,选择新鲜度高、根系发达、土球完好、树形优美、冠幅饱满不偏冠、无病虫害、无其他污染物的苗木进行种植,必须为苗圃的苗。乔木规格不得低于招标中清单规格,且高度、干径、冠幅、树干的通直度均应基本一致。
(2)土球标准:乔木类干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灌木类地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球类土球直径需达到冠径的0.7倍。所有土球高
度,需达到土球直径的0.7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土球形状成苹果型。
(3)小苗需精品,二年生以上,带土球。(4)球类苗木均为光球。
(5)以上所有苗木如有烧坏、发黄、枯萎的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6)树皮破损度:长度不超过20CM,宽度不超过树干周长的1/3。(7)乙方必须按以上规定及甲方所提供的苗木清单上的苗木品种、规格提供苗木,品种纯正,不得有变种或更改品种。(8)山地苗将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
(9)所有小灌木需精包装,运输中不得挤压,确保小灌木栽后不“倒荫”。
(10)苗木的挖掘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植物材料---木本苗》CL/T34的规定。
(11)苗木运输包装技术标准:运输中必须有包装覆盖物,车厢上部必须封闭确保根部少失水分。
三、验收标准
1、买方验收员、施工代表,绿化工程监理与甲方共同对苗木按合同要求。
2、苗木准运手续(当地林业局出具)。
3、苗木规格、数量、单价见后附绿化苗木采购价目表。
四、交货期限地点:
自甲方通知乙方日起三日内把苗木送到栽植现场,如因乙方供苗延误甲方工期,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苗木起挖时间至到苗时间必须经甲方确认。
五、付款方式
1、苗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货款。
2、苗木运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60 %;余款 40 %,三个月 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如遇不可抗力,甲已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律仲裁解决。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木意向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滨湖新区环城公园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能及时供应,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绿化苗木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因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从乙方订购苗木,苗木名称如下:
1、雪松
5、香樟
9、春梅
13、红枫
17、水杉
21、乌桕
25、花莲
29、睡莲
2、桂花
6、结香
10、合欢
14、黑松
18、碧桃
22、木芙蓉
26、紫玉兰 30、七叶树
3、毛鹃球
7、三角枫
11、落羽杉
15、海桐球
19、金丝垂柳
23、红花木槿
27、乐昌含笑
31、日本晚樱
4、垂丝海棠
8、红花紫薇
12、黄山栾树
16、二乔玉兰 20、洒金柏球
24、红花继木球
28、大丰花月季
32、杂交鹅掌揪
33、红叶石楠球
二、针对于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对苗木质量要求如下:(1)按清单规格要求,选择新鲜度高、根系发达、土球完好、树形优美、冠幅饱满不偏冠、无病虫害、无其他污染物的苗木进行种植,必须为苗圃的苗。乔木规格不得低于招标中清单规格,且高度、干径、冠幅、树干的通直度均应基本一致。
(2)土球标准:乔木类干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灌木类地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球类土球直径需达到冠径的0.7倍。所有土球高度,需达到土球直径的0.7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土球形状成苹果型。
(3)小苗需精品,二年生以上,带土球。(4)球类苗木均为光球。
(5)以上所有苗木如有烧坏、发黄、枯萎的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6)树皮破损度:长度不超过20CM,宽度不超过树干周长的1/3。(7)乙方必须按以上规定及甲方所提供的苗木清单上的苗木品种、规格提供苗木,品种纯正,不得有变种或更改品种。(8)山地苗将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
(9)所有小灌木需精包装,运输中不得挤压,确保小灌木栽后不“倒荫”。
(10)苗木的挖掘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植物材料---木本苗》CL/T34的规定。
(11)苗木运输包装技术标准:运输中必须有包装覆盖物,车厢上部必须封闭确保根部少失水分。
三、验收标准
1、买方验收员、施工代表,绿化工程监理与甲方共同对苗木按合同要求。
2、苗木准运手续(当地林业局出具)。
3、苗木规格、数量、单价见后附绿化苗木采购价目表。
四、交货期限地点:
自甲方通知乙方日起三日内把苗木送到栽植现场,如因乙方供苗延误甲方工期,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苗木起挖时间至到苗时间必须经甲方确认。
五、付款方式
1、苗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货款。
2、苗木运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60 %;余款 40 %,三个月 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如遇不可抗力,甲已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律仲裁解决。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5.绿化植物采购合同 篇五
双方遵循
一、甲方的责权利
1、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经过驯化后的优质中草药植物苗木,在正常情况下移栽成活率在100%左右,年增值率在30%左右;
2、保证在乙方将这些苗木种植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价位回收,回购时不得赊欠;
3、回收年限为年,回收价为株/元,总量株,总价万元;
4、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 支持;
5、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责权利
1、享有《 绿化集团 林场(苗圃)》称谓;
2、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3、原则上无权自销本订单苗木,若要自销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每年12月28-30日期间,将《林场(苗圃)苗木统计表》(附表)特快转递至甲方;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三、其他
1、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3、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备注: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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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园林绿化采购合同范本 篇六
篇一:园林绿化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号: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万科〃加州湾二期”小区绿化工程 成都云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九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成都云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四川九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万科〃加州湾二期”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二环路北一段
3、工程内容: 苗木、花卉、绿化(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 90 天。
拟定自2013年12月10日开工,至2014年3月9日全部栽植结束。(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并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原则,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足额赔偿,并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工程价款 肆佰柒拾万零玖佰壹拾捌元玖角(¥470.0918.90)(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3、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率达到总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总额的60%,被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一年养护期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见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二);
4、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三);
5、工程质量保修书(见附件四)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委托 周琦 为施工监理;委托 沈小平为现场施工代表;承包人指派(项目经理)陈亮
亮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
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供水管道和邻近建筑物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 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乔木要求全冠进场,按要求现场修剪,确保树型优美,胸径12㎝以上(含12㎝)的乔木必须四角支撑,支撑点高度一致,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设计单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竣工报告确认后1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成都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发包人根据考核结果从合同尾款中兑现承包人。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365 日。
5、终验:工程养护期满并达到《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后,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终验申请后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增减变更,由相关部门签证认可,最终由发包方决算。
第十三条 竣工决算
1、承包人在终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向区审计局审报、审核、审计,审计报告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四条 质量保修
养护期(即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从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
篇二:绿化种植土购销合同范本05 玉龙谷服务中心市政园林景观 绿化工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YLG--201503--05 发包单位:北京天合臵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签订地点: 密云县北庄镇抗峪村委办公楼 签订日期: 2015年月 日
种植土供货合同
业 主(甲方):北京天合臵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玉龙谷民俗村绿化种植土供货》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密云)玉龙谷民俗村
2、工程地点:北庄镇抗峪村境内
第二条:供货范围及双方职责
1、质量要求:乙方供货种植土的土壤内不能含有砂石料、杂草、垃圾等废弃物,PH值不得高于7.2、供货时间:依据甲方施工要求通知的时间(甲方须提前一日 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至使用的指定地点。
3、供货批次及供货量:根据工程进展、确定本项目为三个批次供货、每次 供货约计为1000m3(压实方、以现场双方实际收方为准)
4、安全、机械及周边协调:在材料产地、运输途中所有发生的一切意外事 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并保证运至卸货地点。
5、工程量收方及结算:乙方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压实方)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单价为52.00/m3元。付款方式为银行划拨,每批次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50%、待全部完成后,甲方找有关土壤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乙方所供的种植土达到要求,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承包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月 年月(章)日日 篇三:苗木采购合同范本(三方)赣州市----道路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合同(一标包)甲方: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就赣州市---------道路绿化工程一标包苗木采购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苗木采购合同。
一、三方工作:
1、甲方工作: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支付,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协调处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2、乙方工作:接受甲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3、丙方工作: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要求,进行苗木供应。
二、供苗供应时间:
苗木供应时间大约在2011年2月至3月,乙方在用苗前4天将书面通知乙方(当次的)用苗数量、规格、品种、送达地点、联系人、接苗等各项事宜,丙方应及时起苗、包装和运输,必须满足乙方的时间及数量要求。
三、苗木质量标准:
1.所有苗木必须生长旺盛、健壮、树型匀称不偏冠,树干通直,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树皮无机械损伤或虫眼。2.所有苗木必须是全冠苗(保证移植一次以上),保证有二级分枝。
3、所有苗木土球需符合规格,土质必须是粘性土,不松散,保证土球包扎紧实且完整。
4、苗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苗木主枝完整,不折断。
5、花灌木分枝均匀,造型树姿态优美。
6、根系发达而完整,无劈裂。
四、苗木包装与运输要求:
苗木在装车时,应根据苗木规格确定运输量,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加盖蓬布,并有防风、防晒、防发热、防雨淋措施。苗木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苗木或造成散球,同时确保苗木运输途中不缺水。
五、苗木验收:
1、苗木质量检验
(1)测量苗木产品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cm。测量苗木产品树高、灌高、分枝点高或着叶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2)测量乔木树高从基部地表面到正常枝最上端顶芽之间的垂直高度。不计徒长枝。对棕榈类等特种苗木的树高从最高着叶点处测量其主干高度。
(3)测量灌高时,应取每丛三支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4)土球标准:乔木土球需达到胸径的8倍以上,以钢卷尺或木制直
尺测量,读数精确到1厘米。(5)苗木花色及纯度检验:苗木花色以开出的花色为准。(6)小乔木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本合同要求,不允许偏差。附: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苗木数量检验
以赣州市园林局、种植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填制《供货验收单》,《供货验收单》各方应认真保存,以备查证和结帐。
3、苗木品种纯度检验
以苗木成活后三个月的检验为准。
4、供苗流程
(1)中标后签定苗木订购合同前,乙方保留到苗场看苗、现场鉴定质量的权利,若乙方认为其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达不到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依序选择下一家供应商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丙方根据乙方要求的数量及供应时间,应做好必要的供苗准备。(3)丙方应做好与种植单位的衔接工作。
六、供货
中标标包为标包,共有苗木品种种,总金额整(¥)(详见附表)。
七、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
1、丙方供苗过程中,由于苗木质量不符合规格要求,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丙方必须确保苗木质量,由于丙方所供苗木质量问题造成的民工窝工及机械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丙方支付。
3、苗木经乙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的10%在验收花色(有花色应在苗木开花验收合格后)纯度合格后10天内,凭乙方签署的《验收合格通知单》一次性支付。八、三方协商同意其它条款:
1、丙方应全程跟踪起苗、装车、运输、种植等过程。
7.浅析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篇七
说到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 我们可以这样打个比方, 就像去市场买菜。我们先是有了具体的购买需求, 然后通过在市场上对多家菜价进行比较, 最后确定要买哪一家的。签订合同也一样, 首先, 我们要对工程所需材料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步主要是通过工长和预算人员提供的工料分析和物资需用计划体现出来的。工长根据工程进度需要, 结合预算人员对该部位所用材料的用量分析, 编制出物资需用计划。这份计划提交到材料采购部门, 相关负责人要对此种材料从质量、价格、服务等几个方面做市场调查, 最后筛选出4~5家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作为备选。搜集供货商资质, 会同工程、质检、材料、预算部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 然后通过多方竞标、评标等招投标程序, 确定最终供货商。对未能选用的供货商应做好沟通, 表示希望有下一次合作的机会, 并分类别作为采购信息资源登记在企业材料采购信息库里。
采购合同的签订阶段, 双方如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合同条款, 是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关键。在此之前, 让我们大致了解一下什么是买卖合同。所谓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条款主要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标的物的验收、标的物的权属转移、交付期限和地点、付款方式及风险承担。具体到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 首先要对采购的材料进行全面了解, 包括产品规格及特性、计价单位、验收标准、存放要求等。材料员应会同经济师、质检人员一起签订合同, 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包括产品的特性、运输方式及存放要求、验收标准、运费负担、付款方式、争端解决方式和出现不可抗力时的责任分担、质保期及对质保金的规定。特别要指出的是:第一, 《合同法》第145条规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 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由此看来,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 一定要注明具体的交付地点, 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承担。第二, 关于在途运输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合同法》第144条规定,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着对采购方 (即买受人) 有利的角度出发, 在签订合同时, 应明确约定标的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的毁损、灭失由出卖人负责, 把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第三, 违约金的问题。《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违约金和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有密切联系, 若违约金低于损失, 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反之, 可以要求法院予以减少。在实际签订合同中, 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 最好不约定违约金。如需约定, 双方要制定合理的违约金范围, 当发生违约事实时, 不至于严重损害一方权益。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 不只是静止地按条款履行合同, 而是在动态和变化中履行合同。由于双方经济利益的不同, 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履行的程度均会有所不同, 不仅在由谁履行上会产生理解差异, 还会在履行多少、履行后果以及不履行的责任上产生争端。因此, 譬如材料在进场验收时, 材料人员应结合质检、工程相关人员, 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履行合同承诺。如产品进场验收合格, 要及时组织进场卸货、存放、保管, 及时办理入库与结算;如产品不合格, 应及时与供货商协调、退货, 办理相关退货手续, 维护双方良好的信誉。
此外, 还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与授权签约人的问题。通过本人多年签订工程材料合同的经验, 在签订合同之前, 对方最好能提供以下资料: (1) 年检合格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 (2) 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如果合同签订人不是法人, 还要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加盖企业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八
【关键词】合同管理;核电工程;设备采购;分析
引言
高效率、高质量的采购工作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的基础,工程建设必须搞好采购管理工作尤其是采购的合同管理,但是很多工程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签订时比较鲁莽,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工程的经济效益甚至出现违法条例和纠纷的情况。
1.核电工程采购合同管理
核电工程中的采购合同总体上包括四部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除或转让合同、关闭或终止合同,这四个部分是一脉相承,环环相扣的整体,从设备采购的前期谈判到签约执行,采购的合同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尤其在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合同签订前需要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采购合同进行全面严谨的分析,在采购过程中防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经营者占空子;由于核电工程的设备物项繁杂、供货周期长等原因,合同在履行阶段最易出现问题和风险。要通过过程控制严格抓好合同管理,保证供货范围、技术规范和设备品牌、设备编码、标牌、铭牌、设备配件、技术资料的提交的完整性,备品配件、设备润滑油、设备等方面来仔細检查执行合同。
2.核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2.1保证供货内容全面、详细、完整
当前核电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大多采用系统打包采购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在充分发挥优势的同时对采购合同的拟定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打包采购的中全面系统性强,对所有设备、支架、相关附件、整个工艺工程中的所需要的仪表、硬件软件整体打包。进行采购合同拟定时需要对细节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如安装的配套附件、专用工具、预埋件以及各系统之间接口的约定,全面规定供货的边界,采购合同内容要求全面、详细、严谨、完整。
2.2全面规范技术设备和选择品牌
要控制设备的质量,保证设备性能,对技术设备进行全面规范很重要。当前采用的采购打包系统可能在对核心设备进行规定的同时对一些安装配件重视不足,材料采购上规定不够明晰,如球阀、排污阀、电池阀、隔离阀等配件没有明确要求,螺栓类的材料有不锈钢材料、碳钢材料之分,这个不同材料用起来差别都很大。品牌选择上也有很大讲究,不同厂家由于制造水平差异设计制造的不同品牌的设备性能差异明显,产地不同的同一品牌设备,质量也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国产品牌设备与进口品牌设备一定要清楚地做出描述。当前全球化的发展设备制造业也日益国际化,我国核电工程的发展对这方面的设备需求也越来越多,一些进口产品制造商借机打入国内市场,在国内设置了工厂和制造基地,利用国内的人力、场地节省了费用获得更多的盈利,但这些国产化后的相关设备价格出现差异时其质量也会不同或是质量下降。有的进口设备性能在使用上明显优于国产的,但出于盈利考虑一些供货方就会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国产设备。在品牌选择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4家实力均衡的厂家对比,不要急于签订合同,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某些厂家因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提供品牌设备的供货,或者因订单饱和无法及时排产的情况而耽搁工程的进展对项目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厂家之间的竞争也会带来同一品牌不同厂家的价格不同,在合同最后签订时一定要保证产品性能,采购合同中一定要做出明确规定,避免供货发趁机牟利而使设备质量无法保证后期影响工程的进度。
2.3有序编码
采购的设备进行编码并在出厂前进行核实,保证设备有序也是采购合同的技术文件中需要体现出来的。因编码要求笼统、管理不严、程序缺乏等状况导致的编码混乱而影响工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合同中要规定要求供货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编码、标牌和铭牌。为保证标牌统一有序,对标牌的形式、规格做出明确规定,在名牌填写上要求规范,设备编码位号一致。
2.4备品配件进行清单管理
采购合同中要将备品配件的型号、规格、图样详细信息进行描述,便于采购同时也有效弥补打包采购的缺陷。打包采购时供货商一般主要考虑提供主设备未统筹考虑系统配置内的备件和材料。需要在采购合同中以清单的形式尽量全面的列出备件,包括备件数量、比例、类型。
2.5提交具体设备的资料
在打包采购中要注重单个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描述,目前一些完工资料中只能查询到机械部分的备件,对轴承的型号、尺寸图的信息都不明确,为避免对后续管理、设备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在完工资料中要对一些设备如泵的构造图、配备图进行资料完善,提供具体设备的资料。
2.6变更规范
减少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风险系数,不宜太早签订采购合同,因为设备采购阶段还是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可能需要变更,变更严格按照规范来,供货厂家可能为了追求最大利益以优化设计为由节省材料、设备,这些对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处理都是非常不利的。材料设备变更要严格控制,之前就有商家为了获得差价利润,会提出各种理由来更改一些部件或配件的数量、规格,比如设备批次不同原设备部件停产、或订单饱和的说辞;交货时间变更需进行提前约束,尤其是一些重要核心设备的供货一定要严格规定供货时间拒绝变更,尤其在临近交货期不得因工程的需求迫切就降低标准。
2.7规范设备保养
在工程开始以前设备还需经过调试,调试阶段设备会处于一种停备用状态,这个时候的保养不到位就会导致生锈腐蚀等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在核电工程中,设备大多会存放在工程附近,这些工程大多位于海边或是一些开阔的地方,位于海边的设备极其容易受到湿润而盐度高的海风的侵蚀,保养不周等工程开始以后设备系统就无法正常运行。工程开始后对于一些不常用的设备的养护也很重要。养护需要一定的润滑油及其他养护设备,设备规格不同养护设备就不同,这些设备都需要供货商配套配备,以免后期工程开始后购买不便。
2.8设备采购验收
采购设备包装出厂前,合同中需申明要进行专门的验收减少后期麻烦。
3.结语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采购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采购设备的内容、品牌、配件、编码等方方面面,本文结合核电工程的采购合同管理的经验,为做好工程的采购合同管理提供全面详细的分析,希望为后续项目的采购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波.基于设备催交的电力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探究.城市建筑,2014-05-12.
9.苗木采购工作总结 篇九
----XXX2014年8月份工作总结 从7月开始在总部实习,到8月份作为园林新入职员工的一员来到哈尔滨,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两个月了,这一段时间让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从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向着一名工作者的方向转变。
这次来到哈尔滨一开始是作为采购员,负责为工程上面提供优质的苗木,由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工作,刚开始还时常担心自己无法胜任这项工作,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前辈询问,加上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指导,渐渐能够适应这项工作,进入工作状态,和另外的同事一起努力开展工作。在这次的近20天采购工作中我收获了很多,学到了如何与苗商交谈,选树时要注意的地方等一些采购方面的知识,还有学习到公司的采购流程,从一批苗木的定标到最后进场之后的验收等一些流程的操作。这段时间里,在我和同事的相互努力之下,前后有3批苗木进场还有一笔预备进场的采购订单,让人心中有一丝成就感,感觉日子过得充实而又有意义。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收获到了很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
1、虚心求教,努力学习
以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采购这项工作,因此对于这项工作的了解不够,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够很好的开展工作,因此我懂得了要向有经验的前辈、同事请教,在平常看苗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别人请教,要确保自己能够将问题弄的清楚明白。在平时与同事出去看苗的时候,积极发现别人身上的长处,认真学习,学习他们如何挑选苗木,如何与苗商交流谈价,这里面都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去学习。在这次的采购工作之中,我学习到很多自己以前所没想到过得东西,在看苗木的时候,如何去分辨苗木的品质,病虫害等等问题从以前书本上的理论到现在的亲身实践,这里面往往有很多东西与我们之前所学到的有出入,这就要向其他人请教,确保自己能够清晰的了解到问题的所在。
2、与人交流
在采购的过程中少不了要与苗商打交道,我们需要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好的苗木,在平时与苗商的交流当中要收放自如,要掌握住主动性,为我们之后的谈价打下铺垫。要努力改变自己的性格不足,多学学其他同事与苗商的交流方式,逐渐掌握到里面的技巧。
3、充分的准备和周全的计划
出去采购、看苗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我们所需要的苗木也不是一种两种,我们要提前了解到我们所需要的苗木种类、规格以及价格,要心里有数,能够清楚明白的知道哪个价格便宜、哪个价格贵,这在我们与苗商的交谈当中占据主动性非常重要。常常会有一些突发情况会导致我们的计划的打乱,因此周全的计划对我们工作效率的提高十分重要,我们往往会因为天气等原因而无法去提前约好的苗商那里看苗,从而打乱一天的工作流程,因此周全的计划对工作的开展十分重要。
在采购工作之中收获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
1、在采购苗木的过程中过于犹豫,常常一时下不了决心,没有魄力,对自己的不自信,在今后的苗木采购之中要努力培养自己这方面的能力。
2、与工程方面的沟通、信息交互不及时。常常只想着采购而忽视了工程方面,没有提前与工程方面沟通,未能了解到工程方面更细小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沟通是第一位,对后期的工作成绩有很大的影响。
3、在工作之中有些死板,不够灵活变通,在看苗的过程中往往只顾着自己手中的苗木总单,而忽视了总单之外的植物,在看苗的时候,多注意四周还有那些苗木,碰到合适的、优质的苗木自己可以拍下来发给工程那边,看看那边有没有需要,这样的做法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0.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十
2010-12-07
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普遍运用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阶段
这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提出建议的一方叫要约人。要约是订立采购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应具有如下特征。
①要约是要约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它可向特定的对象发出,也可向非特定的对象发出。当向某一特定的对象发出要约,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不得与第三人订立同样的采购合同。
②要约内容必须明确、真实、具体、肯定,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③要约是要约人向对方做出的允诺,因此要约人要对要约承担责任,并且要受要约的约束。如果对方在要约一方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承诺,要约人就有接受承诺并与对方订立采购合同的义务。
④要约人可以在得到对方接受要约表示前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不迟于要约到达。对已撤回的要约或超过承诺期限的要约,要约人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2)承诺阶段
承诺表示当事人另一方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订约建议,同意订立采购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要约的一方叫承诺人,承诺是订立合同的第二步。它具有如下特征。
①承诺由接受要约的一方向要约人做出。
②承诺必须是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要约条款,不能附带任何其他条件。即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这时协议即成立。如果对要约提出代表性意见或附加条款,则是拒绝原要约,提出新要约,这时要约人与承诺人之间的地位发生了交换。在实践中,很少有对要约人提出的条款一次性完全接受的,往往要经过反复的业务洽谈,经过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最后达成协议。
11.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十一
关键词:房地产;招标;合同管理
引 言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调控,各个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战略也在发生转变,正走向产品差异化战略的调整为以提高产品品质和有效降低成本为主的发展战略,而这一战略的转变也对其执行的主要手段——工程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已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的实施,作为一种竞争性很强的采购方法,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一个调节手段,它不但可以为业主找到好供货商及承包人,并且可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实践表明,工程招标采购是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成本控制和选择优秀承包商主要手段,一直以来,工程招标采购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
2 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对策
详尽而准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基础保证。对于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采用非常规标准的分包工程,仅依建筑设计图纸,很难准确而全面地说明技术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投标报价,会使得各个投标单位根据不一致的技术标准进行竞价,竞标成功后,中标单位一般会采取质量低标准竞标的方案,采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相关的设计、技术、材料人员要对于标的项目进行充分的材料标准和性能的研究,此类研究要建立在正规的市场调研以及保证质量效果的前提之下,在详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之后,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3 合理的招标商务付款方式
合理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招标付款方式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重要条件,对于吸引优秀的承包商来参与竞标报价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吸引优秀的承建商来参与竞标,工程付款的方式应灵活的制定,在投标的单位与本公司现金流之间取得平衡,即合理使用延期的支付方式。这不但有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同时有助于建设单位合理利用和控制现金流。
4 邀标对象的细致遴选
邀请投标对象的细致遴选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源头环节。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采购一般采取邀请招标,邀请的家数在3~5家之间,过多会使招标的协调管理难度加大,也会使招投标周期延长;少于3家,则不能实现充分竞争,也容易发生串标事件。邀请招标对象一般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报名,前期接洽,考察公司生产加工能力或最近1年内完成的与本招标标的物相似的项目。在遴选优秀的适合本项目的竞标单位是主要目的,也是整个招标采购工作的源头环节,但易出现的偏差是,考察下来确定投标的公司在承建实力、水准上不在一个档次上,而不同档次水准的公司在承建质量和成本控制水平上是有着显著差别的,若不同水平的公司一起竞争,将不能保证在提供相同优质水准服务基础上比较出最低报价的,最终会造成优汰劣胜的相反效果。当然,也有走公开招标形式的招标是进入市场的,这就需要符合市场招标的要求,有的家数会比较多,九家的也有。这就需要制定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报名条件,以设置好招标的门槛,尽量避免一些不适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
5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可涉及许多参与者和许多手续,这需要用合同来保证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可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开发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共同推动开发行为的前进。许多开发商和承包商或其它的单位因为不注重合同问题,事先未通过对合同的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而因为出现了问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其它的间接损失。作为房地产开发行为中的参与者,有必要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目的。
6 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对策
(1)实现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顺应市场,由市场定价是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理顺招标投标管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分析众多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力及社会“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往往是多年不变,已远远不能适应一般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相背离。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根据自身的特点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企业定额重新编制施工预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价格,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
(2)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的应用,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以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著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和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语句矛盾、错误和两义性问题的存在,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随着建设工程造价的不断改革,推行清单计价,理顺市场,规范市场价格,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机制,招标投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必定成为项目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以及进度条款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与此同时,因为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管理机构,他们受到业主的委托进入施工的现场,参与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彻底地改变了过去外行来管理内行、合同管理跟据不足的现象。保证了合同中工期、质量、进度及投资的动态控制,解决了建设工程从招标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通过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过程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投资。
7 结 语
要想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效果,必须在采购中的每一处环节上做精做细;另一方面,工程招标采购各个环节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是互相联系和关联的,只有所有环节的工作都能得到提高才能使整个招标采购的效果得到体现。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关系着建设工程各方的利益。在我国,由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社会纠纷屡有发生,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是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稳定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亦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杰.大型房地产企业招标采购对策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12.采购合同(绿化苗木 篇十二
关键词: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
程序化和规范化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在要求,强化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的管理已经成为一项客观需求。
一、发布采购信息[1]
发布采购信息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的首要步骤。采购活动的法律制度、政策、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或成交结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评价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决定、司法裁决、信息统计等采购信息能否平等、高效、及时地传递到所有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手中,直接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授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竞争水平和采购效益的问题。采购人应及时采集公共采购的各类信息,交付信息发布机构进行发布,以有效、便利地进行信息递送。
实践中,采购信息发布应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设定合理的资格条件,但应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可人为设置“歧视性壁垒”,不可提出品牌需求。第二,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对于涉密的采购信息,应积极进行“降密”和“去密”处理,最大限度地公开项目的采购信息,从而确保所有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到项目采购之中,避免寻租和垄断的滋生,杜绝“电子行业”和“行业电子”等问题。
二、遴选供应商
遴选供应商是直接关系到采购合同授予是否公正的一个关键环节[2]。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须依据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等客观因素,对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报价、能力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提出候选单位建议,列明候选单位的优先顺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和候选单位建议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供应商遴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面,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必须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装备采购条例》等明确规定了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条件。同时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规定“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评审工作的统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在发布招标文件或采购公告的同时,应明确并公开遴选供应商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由一系列评审要素和评审指标组成,通常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技术因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技术掌握和运用程度、制造能力、专业设备数量和制造能力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系统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三是价格因素;四是履约保障因素,关键衡量其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合同,能否及时进行维修保障;最后,对供应商信誉、保密等方面也要设定严格的评定标准。
三、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
无论采取招标,还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哪种采购方式,都要通过后续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一般来讲,公共采购合同文本一般由采购人组织起草完成,并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和阅签。
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事无巨细,详细写明所有协议内容。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为合同履行、检验验收、交接交付、纠纷处理等日后工作提供便利和依据,合同双方需将所有谈判达成的意见明确写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之中。第二,掌握并熟练运用谈判技巧。第三,组织合同专家参与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公共采购合同涉及技术、价格、法律、社会实践等领域的知识,因此,为了提高谈判和文本起草的效率,应组织技术、价格、法律和谈判等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和起草小组,而且应保证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小组的三分之二。第四,保证合同文本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审定合同文本草案
由于公共采购关系到公众和社会利益,所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按照特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审定制度,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行使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竞争采购,提高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的监督和把关作用,采购合同文本的审定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状态、经费和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3]。
审定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全面性审查和真实性审查要求。一方面,严格把握审查内容的全面性。如装备采购合同法规要求:“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对装备采购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装备技术状态、经费、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文字内容的真实性、供应商资格的真实性以及供应商遴选过程的真实性。文字内容不真实,违背采购人真实意图和公共利益的,应立即进行改正;供应商资格不真实的,以及选定供应商过程不真实的,应当取消相应的成交通告,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签订合同
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审定并批准合同草案文本后,公共采购合同订立业务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公共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方面,合同签订说明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要约和承诺已经达成一致,公共采购合同至此宣告成立。但是,由于公共采购合同关系到公众、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要求经过双方、尤其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后才能获得法定效力。
另一方面,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要适格。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适格就是要求代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签订主体要具有法人资格或委托授权。
六、合同签章
合同签章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装备采购条例》规定,“装备采购合同经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确认后生效”,即“签订的装备采购合同报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审定,并由装备采购计划部门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管理专用章后生效。”借鉴装备合同经验,为了充分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除装备合同以外的其他公共采购合同也应经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确认[4]。
七、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最具实质意义的环节。公共采购合同具备了法定的生效要件,即具有了法律效力,便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产生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公共采购合同效力管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应以盖章日期为准。第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地位。公共采购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协议、纪要、文件,凡与合同条款有冲突的均无效,相关内容应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第三,公共采购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合同确认无效后,合同双方应当相互返还非法取得的财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装备采购条例》第41条也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在装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装备采购合同报总装备部备案。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对装备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设立合同备案法律制度的目的,一是通过备案制度便于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对公共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5]。二是通过合同备案,可以及时了解公共采购合同的订立情况,采购经费的控制情况,以及便于采购经费的及时拨付。三是便于其他供应商了解、查阅和掌握采购合同的有关情况,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总之,实行公共采购合同的备案制度对促进合同订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采购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红军,王春光.论公共采购信息发布制度的完善[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7,(5):46-47.
[2]马海涛,姜爱华.政府采购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02-128.
[3]白海威,王伟,夏旭.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5,(2):6.
[4]李红军.创新合同管理提高公共采购效益[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8,(6):49.
13.绿化苗木供货合同 篇十三
1、苗木采购要考虑区域性和适应性,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苗木价格与行性,要求苗木质量要好价格要低。
2、采购苗木需两人以上,采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合格苗木坚决不能上车,上车前要检查苗木的数量,规格质量且无病虫害后方可上车,否则追究其责任。
3、采购人员购苗木时需向总部汇报苗木的价格,苗木的生产地,等总部批准方可外出采购。
4、采购人员掌握信息要准确无误,听到的苗木信息要亲自看到苗木,不可盲目听信不可靠的信息,否则误工、误时,会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采购人员必须按工程要求采购树种,不得随意更改品种,降低规格,需要带土球的要按规定带好土球,做好包装,上车时小心土球损坏,确保成活率。
6、采购人员要和工地负责人做好沟通,确保苗木安全,快捷到达工地,提高成活率。
7、工地负责人要第一时间通知总部,工程所需的树种、规格数量和种植的时间,以便总部调拨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8、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或在本地采购需要认真比对苗木价格和苗木的质量,不准盲目的采购,要求价格低、质量好、运费合理,尽可能降低成本与费用。
9、工地负责人要经常与总部沟通,掌握的栽植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每个树种的栽植时间进行种植,所有工程树苗有总部负责打印其习性、种植技术,种植的时间,发给工地负责人供参考。
10、所有采购人员要服从总部管理,以公司利益为重,原则性要强,纪律要严明,信息对外要保密,帐目要明确,每个采购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确保工地用苗及时、质量高、数量准、价格低,为园林工程做出的努力。
苗木采购合同范本(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采购情况: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地址:
14.绿化苗木供货合同书 篇十四
供货方:陕西唐苑园林观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陕西鸿达水景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园林绿化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苗木达成如下供购协议:
一、供货苗木清单
序 号 名称
单 位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价
胸径
(cm)地径
(cm)
冠幅
(cm)高度
(cm)1 皂角 株 60-65320 500 210 32000 6720000 2 国槐 株 26-30300 450 550 5500 3025000 3 国槐 株 37-45300 450 230 6200
1426000国槐 株 50-52320 480 400 12000 4800000 5 国槐 株 53-55320 480 200 17000 3400000 6 柳树 株 55-59450 350 300 10000 3000000 7 柳树 株 60-69450 350 300 12000 3600000 8 油松 株 20-25300 400 550 12000 6600000 9 合欢 株 30-35350 450 200 14000 2800000
合计
2940
35371000
大写:叁仟伍佰叁拾柒万壹仟元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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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价款为暂定价,实际数额以乙方实际进场苗木数量据实结算。
二、供货苗木质量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定苗木。对苗木土球等按规定做好包装,苗木到场后及时
积极配合甲方按规定验收,对不能达到规格要求的,包装不合格导致土球松散的,运输过程中导致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等不达标苗木,甲方有权利拒绝验收。并扣除相应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需保证质量但不保证栽植后成活。
三、供货时间
苗木采购实施过程从2012年2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之间进行。具体分阶段供货时间和每个阶段要货数量、品种、价值以乙方阶段性要货计划为准。供货地点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拉运和装车由甲方负责,卸车由甲方负责,协议期限内的栽种和养护均由乙方完成,甲方有义务在技术方面予以指导。因运输道路特殊情况或季节原因如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运输的,供货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
五、其他
供货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若有不遵守协议造成纠纷的,有违约方承担相应损失。
如造成严重后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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