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所需证据

2024-08-10

离婚案件所需证据(精选4篇)

1.离婚案件所需证据 篇一

离婚案件需要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离婚所需材料 篇二

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

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手续。一般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离婚证效力一样。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要准备些什么?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离婚案件送达难 篇三

论文提要: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离婚纠纷案件是人民法庭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因具有身份上的特殊性,双方到庭诉讼与案件事实的查明、认定密切相关。然而当事人大量外出务工,居无定所,人员流动性大,基层法院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送达难”问题尤为突出,造成因送达不到而影响案件的审理,为此,分析其成因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离婚案件 送达难 成因 对策

城乡一体化发展迅速,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增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造成当事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按户籍地址无法送达。离婚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系外来务工人员,其流动性大,且租住地经常发生变动,发生离婚纠纷后难以联系其本人。离婚案件当事人长期分居,一方长期离家,工作居住在外,致使原告方无法准确提供被告的联系地址。部分当事人法制意识薄弱,家庭责任感不强,对离婚纠纷采取放任消极的态度,采取各种方法回避送达。对此,在送达副本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应诉材料。公告送达是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送达方式,是在无法向诉讼相对方送达应诉材料时使审理程序合法化的保障,更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公告传递诉讼信息,让下落不明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及时参加到诉讼中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尽管离婚案件中一部分被告接收了法院依法送达的应诉材料,但仍以各种借口拒绝出庭。这些当事人绝大多数因不同意离婚而拒绝出庭。他们大多数文化层次不高,法律知识 匮乏,担心出庭应诉会导致离婚,不能正确衡量积极应诉与消极应诉的利弊,甚至错误地认为不出庭应诉会使原告达不到诉讼目的。由于我国法律对拒绝出庭的消极应诉行为并未进行规制,致使该行为因不能受到惩治而增多。

不愿意出庭的成因和离婚原因还与离婚原因有关,外出打工,出现婚外情,外出务工家庭大概分三种类型,单一外出型、双方外出型、轮流外出型。这三种情况无论哪一种夫妻二人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长期的分居生活,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这种不牢固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一些青年留恋外面的生活条件,不思返乡,天长日久,产生婚外情。或者夫妻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不归,对家庭、孩子不管不问而引起另一方提出离婚。草率结婚,缺乏婚姻基础,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双方相处时间短,婚姻基础差,视婚姻为儿戏,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登记结婚。此类婚姻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大都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少部分属于自由恋爱。由于违法犯罪而导致离婚,这类离婚案件男女一方或双方有的法律意识不强,有的道德品质败坏,违反婚姻法,如同居生活、无效婚姻、重婚而造成原、被告双方离婚。或者是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另一方起诉离婚。另外农村还有少量包办、买卖婚姻现象,夫妻间没有真正的感情基础。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离婚,这类离婚案件有增无减。一方经常打骂虐待另一方,另一方因不堪忍受而提出离婚,特别是在农村,受封建思想、文化差异的制约,夫权思想仍很严重,不少人无视妇女的独立人格,动辄对妻子辱骂殴打,肆意虐待,女方长期饱偿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最终导致婚姻破裂。基于上述原因,离 2 婚双方对彼此没有感情,无论哪方提出离婚,都不愿再见面,更别说应诉了。

虽然缺席审理和公告送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在部分法院存在这样的审判实践,但离婚纠纷案件事关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一方不出庭,对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难以查清,同时使调解程序无法进行,不利于案结事了。故谨慎的做法应在送达离婚纠纷案件应诉材料时详细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出庭应诉的法律后果,尽量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进行调解或判决,慎用缺席审理和公告送达。

但是在送达的过程中,诉讼当事人总是不接受送达的法律文书并以各种方式拒绝,即便送达人员在当地的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也拒绝接收,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法律应当对留臵送达、公告送达进行具体规定,适当放宽留臵条件,严格规范公告送达,探索新型送达方式。

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其中,修订后的民诉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了新的送达方式:一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二是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我们所要注意的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送达具体情形,法律没有规定。因此笔者认为,法律应当规定,当事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人拒绝签收,此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形下,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把诉 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而不必有见证人在场。因为此时已经有拍照、录像作为证据,若还要求见证人在场,此种送达方式失去了其应有之意。但是不能将此种送达方式滥用,不能因为送达时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不在其住所而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留臵送达。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手段越来越丰富,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不失为一种便捷方法,但法律要求经受送达人同意才能采取此种规定,而现实生活中,受送达人往往不会同意,因此,笔者认为只要能够确认受送达人经常使用此种联系方式,就可以不经受送达人的同意进行送达,这样将大大减少法院的工作量,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比如说,现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的普及,如果经查实,被送达经常利用该聊天工具和其他人联系,就应认定被送达人能够接受送达文书,而不必要经被送达人同意。

4.建工险案件索赔所需资料 篇四

1、保险单

2、安监证明

3、劳动用工合同(签字、盖手印)

4、故前三个月工资表(签字、盖手印)

5、事故调查表(项目盖印章)

6、事故处理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

7、施工许可证

8、家属领款收条(签字、盖手印)

9、医疗发票、清单、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出院证。

10、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或丧葬证明。

11、死者身份证

12、死者第一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全页(特别注意户口增减页)

13、死者第一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关系证明(适用于死者与父母已分户的情况)

14、死者第一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亲笔出具的委托书(单位盖章)

1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帐号

工伤索赔所需资料

1、保险单

2、事故调查表(项目盖印章)

3、事故处理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

4、劳动用工合同(签字、盖手印)

5、伤者身份证

6、伤前三个月工资表(签字、盖手印)

7、病历,入出院证,医院发票、收据、结帐明细清单。

8、伤残评定报告

上一篇:思念到永久,恋人思念祝福短信下一篇:《坚守企业文化传承》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