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责任书(10篇)
1.计生责任书 篇一
广州市番禺区运输业站场客运单位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区运输业站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规,落实“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地盘,谁清理”的管理原则,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现由镇(区)甲方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乙方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工作责任:
(一)指导和督促乙方贯彻落实国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及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总结和推广乙方在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乙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三)定期深入乙方检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书得执行情况。
(四)年终对乙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未达到管理1
要求的,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许可证暂缓年审或不予年审。
(五)乙方的流动人口违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由甲方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当地的计生规定予以处罚。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二、乙方工作责任:
(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范围,并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卡册及资料档案。
(二)结合本单位特点,定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三)在招用流动人口时,必须检查其是否持有原籍地计生部门检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我区计生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证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雇用。
(四)在站场内张贴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不定期地对本单位流动人口进行持、验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每季度将本单位流动人口动态计生卡册报送当地计生部门。督促本单位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当地计生部门组织的季度查环查孕并做好检查登记。
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属地镇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年终将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书情况书面报甲方。
三、其它事项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责任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区计生局、区交通局各一份。如责任人变动,由继任人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法人代表:(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2.教师与学校计生责任书 篇二
为加强我校计生工作管理,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及我市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要求,特制定营田学校(甲方)与教职工(乙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每年组织乙方(或乙方配偶)查环查孕不少于三次。
2、按《关于岳阳市教育系统计划生育有关费用报销问题的通知》要求,确保计生经费。
3、定期组织乙方学习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4、按规定保障乙方因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人流的休假,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因采取药具避孕措施后怀孕,需要做人流手术的,其休假当作病休。
二、乙方权利
1、按规定享有因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人流的休假。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因采取药具避孕措施后怀孕,需要做人流手术的,其休假当作病休。
2、免费参加学校组织的查环查孕工作。
3、结婚生育子女后,第一次放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的和育龄妇女因落实放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等节育措施而怀孕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其费用按《关于岳阳市教育系统计划生育有关费用报销问题的通知》要求报销。
4、定期获得有关计生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
2、乙方已婚(或乙方配偶)每年至少要参加三次的查环查孕,检查时间由甲方安排,确保甲方查环查孕率达到100%。
3、乙方是青年教师应做到晚婚、晚育。
4、自觉执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产后三个月(剖腹产为六个月)内必须领取独生子女证,并按要求落实节育手术。
4、若乙方结婚或离婚,未能如实向学校计生干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调查后发现乙方(或爱人)弄虚作假欲骗取生育第二孩证件的,乙方当年的考核,在德、能、勤、绩四个项目中的“德”为不合格,即当年考核不合格,当年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5、若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学校考核不达标的、乙方未取得生育第二孩的证件而怀孕的,其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如案发时乙方已领取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则下一年的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也为零。当年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6、因乙方(或爱人)被举报而不协助有关调查工作的,学校除按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处分外,还对乙方和爱人作出调整聘用工作岗位的处理,其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如案发时乙方已领取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则下一年的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也为零。
7、如乙方计划外生育(超生第二胎)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8、乙方因非婚同居、擅自摘取宫内节育器或者接受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而怀孕的,终止妊娠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负责。
9、乙方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作出调整聘用工作岗位的处理。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责任书 篇三
2017年度公卫(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目责任书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常住居民服务,全面完成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特拟定2017年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目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对村级开展业务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相关资料完整。定期对村级督导考核,评估、总结、奖惩、整改等资料齐全。
二、规范建立项目档案。组织对辖区公共场所、学校、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本底资料清楚,一户一档,健档率达到100%,完成季度更新任务。
三、开展项目监督协管。指导实施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健全登记册等资料。组织协助卫生监督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传染病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册,指导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相关信息报告。群众知晓率达到目标任务以上、满意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
项目责任人(签字):
4.2011党政线计生办目标责任书 篇四
交办单位:新华街道党工委 签定人:
承办单位:新华街道计生办 签定人:
二○一一年三月
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新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责成计生办做到: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2011人口计划。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2‰以下,政策生育率95%以上。
二、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单独列预算;保证村(社)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和街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将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
三、城乡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五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五关爱”活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
四、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服务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流动人口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率达80%以上。
五、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和药具市场的整顿和管理,每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检部门、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打击“两非”行动和药具市场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切实解决技术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技术服务站人员、设备、房舍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生殖健康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发有关“关爱女孩行动”的优惠政策,并认真落实。采取综合措施,联合开展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七、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工作职能,按要求配齐配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班子和人员队伍。
八、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中,保证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
九、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为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传输渠道及技术、设备支持。
十、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评先选优工作中必须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
十一、落实《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6号)、《通化市财政局、通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十二、党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定期召开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会议,认真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计生责任书 篇五
甲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主任姓名:
乙方:乡镇服务站B超工作人员姓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明确各科室责任义务,本
站特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全面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条例》及《关于加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若干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2、严格执行《林西县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
3、对特殊情况需实施医学胎儿性别鉴定的孕妇转上级计划生育
服务机构。
乙方职责:
1、认真执行《林西县非医学需的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
2、B超室、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3、B超室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使用B超,须进行专项统计。
二、奖罚参照《林西县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
6.13年计生工作责任奖惩实施办法 篇六
各社区:
根据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为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办事处、社区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感,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确保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通过与各社区充分酝酿讨论,经办事处党政会议研究,结合本辖区实际,现制定龙蟠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奖惩实施办法(试行)。
一、奖励办法
1、实行“月积分”考评、季度兑现,对于“月积分”考评位居全办事处第一名、第二名的社区分别奖励办事处蹲点干部、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300元、200元,奖励该社区其他干部200元、100元。
2、对于统计年度无政策外生育的社区奖励4000元,同时奖励该社区办事处蹲点干部、书记、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各500元;奖励该社区其他干部各300元。
3、凡(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达70%以上的社区年度奖励社区4000元;奖励早孕发现人二多孩每例600元。
4、对于落实一例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期内手术上环(皮埋)每例奖励100元,结扎每例400元
5、每季度对于流动人口建档准确到位、通报及时回复规范无差错、网上交验反馈及时规范的奖励计生专干各500元。
6、对于未实行知情选择的社区,在年终检查时无手术欠账的奖励社区2000元。
7、提供“两非”案件案源且被区“两非”案件领导小组认定的奖励案源提供人2000元。
8、统计年度内计生专干信息统计无误差各奖励500元。
9、政策符合率达92%以上的奖励社区8000元,通报政策符合率达95% 以上的奖励社区4000元。
10、社会抚养费征收额由办事处计生办按政策确定征收额主动征收到位的,按实际征收金额的10%奖励社区,社区不能征收的,报告办事处计生办,由计生办和社区共同征收,按实际征收金额的5%奖励社区。
11、在计划生育年度考评中获得前两名的且年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上的社区,办事处给予通报嘉奖,奖励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同时奖励前两名的社区蹲点干部、书记、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各500元、400元;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社区计生专干,办事处单独评比奖励个人1000元(名额待定)。在区年度检查中受到表彰的社区奖励2000元。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评受到市、区表彰的奖励办事处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各1000元,计生办工作人员各500元。
二、惩处办法
1、政策外生育:凡出现生育政策外一孩、二孩、多孩,按孩次分别处罚网格责任人各100元、200元、300元,对于政策符合率低于95%的社区,每下降两个百分点处罚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分管各50元;当月无政策外生育的免于处罚。
2、手术及时到位:对于不实行知情选择的社区凡出现1例手术不及时到位的,处罚办事处蹲点干部、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各50元,双女户结扎手术不及时到位的每例处罚100元。如手术逾期三个月或在统计年度结束时仍未落实手术的,给予两倍的经济处罚。
3、信息统计:凡当月漏报1例出生信息的,处罚社区计生分管领导200元、计生专干各100元;
4、孕情跟踪:凡出现一例假孕检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处罚计生专干300元,孕情跟踪不到位造成一例怀孕无结果且不能及时上报的(一周内)处罚孕情跟踪责任人200元(有证明和医学需要的除外)。
5、孕环检工作中,常住孕环检对象,有1人未参检的罚包组干部2元;虚报参检的一例罚包组干部5元;孕检结果出现误差的,每出现一例罚专干2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程度另行处理。因孕情跟踪未到位,造成政策内一孩孕情未发现的处罚包保责任人100元。
6、对于在流动人口日常工作中,每出现一例建卡不准确规范的处罚计 生专干各50元,出现一例信息回复(通报)不及时规范的处罚专干各50元,出现一例信息未通报处罚专干各200元。孕检通报不属实的处罚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各300元。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实,孕检通报不属实造成后果,解聘计生专干。
7、对于流动人口网上交验实行每月互查制度,对于互查中发现问题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加倍处罚,对于互查中有问题未发现的处罚核查专干。
8、在计划生育检查或督查中查出漏档人员,每漏档一人处罚相关责任人责任人200元。
9、办事处计生领导小组(计生办)下发的督办任务不落实的,每一件,处罚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分管、社区专干各100元。
10、本办法实行月考评、季兑现,对于月考评位于办事处倒数第一的社区的办事处蹲点干部、书记、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各处罚200元,其他社区干部各处罚1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但考评分值达90分以上的倒数第一名的社区,只进行通报批评,不追究经济责任。对连续两次月考评位居办事处倒数第一的办事处蹲点干部、社区干部由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调度、诫免谈话。对于连续三次月考评位居办事处倒数第一的社区书记、主任采取组织处理。
11、对于统计年度计生工作倒数第一名的社区处罚办事处蹲点干部每个人500元,取消社区干部奖励性补贴,年度考评位居办事处倒数第一名的社区及其干部取消其任何集体、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但年度考评分值达85分以上的倒数第一名的社区,只进行通报批评,不追究经济责任。因分管和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不力,造成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在年度考评中被市、区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处罚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各500元,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评在全办事处倒数第一名的社区,社区书记就地免职,责令社区主任辞职。
12、如发现本年度以外的瞒漏报,实行逆向责任追究,加重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回所得奖金。
13、本办法由办事处计生办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从2012年12月起执行。
7.计生责任书 篇七
区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黄考组[2007]3、4、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部门岗位职责,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22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
法
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控制各项指标。截止11月底,全区总人口166304人,共计出生
1182人,政策符合率96.79%,人口出生率7.13‰;出生婴儿中男627人,女555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2.97。死
亡87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87‰。
二是不拘形式,全面宣传计生新政策。区、乡、村三级广泛通过会议、培训班、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出黑板报、宣传专刊,广播、播放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引领各级深刻领会国家
人口计生政策精神实质,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新政策、新导向。
三是争创优质服务乡镇,延伸优质服务新领域。在成功争创国家、省、市计划生育优质服
务先进区的基础上,继续巩固优质服务成果,今年力争全面完成市级优质服务先进乡(镇)争创工作。进一步
完善了服务环境的硬件建设,在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统一配备了专用微机,实现无纸化办公,为下一步
药改工作实现全国、全省、全市联网奠定了基础。同时,方便了使用避孕药具的育龄人群,只要他们手持《免
费避孕药具供应证》,便可随时在省内任何避孕药具供应点领取避孕药具。
四是依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案件有新突破。在区法院、公安、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大
力支持下,、严厉打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树立全民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意识,规范全区计划生育
避孕药具市场。2007年,共办理计划生育案件66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1.2万
元。
五是政策推动,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新政策。2007年,区、乡两级财政在全面兑现独生
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奖励扶助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同时,区政府又出台新政策,对计划生育
残疾人奖扶对象、放弃再生育的,奖励金均提高10%。
六是落实村为主,建立“村为主”保障新机制。为有效保障“村为主”工作落到实处,针
对村级集体经济状况不同程度存在差异的现状,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区“村为主”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区
级财政每年投入40万元,促进和保障村级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
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位列乡镇前二名的村(居)给予兑现过程奖励,以此激励各村比学赶超,真正使村为主
工作落实好。
七是强化属地管理,推行城市人口计生工作入新轨。强化属地管理是2007年城市人口计生
工作的重点,首先,从今年起对驻新城街道辖区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范
畴,促进城市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入新轨,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其次,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一卡”免费服务制,所有流入我区的已婚育龄妇女持《**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
划生育服务卡》,凭卡可在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的服务,从而提
高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和服务。
八是建立督查机制,促进整体工作上新台阶。人口计生工作重在平时抓落实,为了能够随
时掌握基层的工作状态及工作质量,2007年,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乡(镇)、村(居)的计生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督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有
新起色、上新台阶。
九是扎实开展其它各项综合工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风行风评议(政务公开)、依
法行政、本职、党风廉政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文明创建、安全生产、信访等综合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即严格按照各块考核要求做出统一部署,要求各科室、承办人认真抓落实。首先,成立
组织,明确分工,落实专人承办具体工作;其次,分解任务,与下属部门或科
室签定相应目标责任书;第三,根据各块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专项活动;第四,按时制定并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五是整理备案文件资料,规
8.计生简报(计生专干培训) 篇八
搞好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我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转入正轨,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村计生专干的人口计生业务水平,转变计生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镇计生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镇计生办于 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XX镇2012年第一期村计生专干培训会议。参加培训会的有:镇计生分管领导、镇计生专干和村计生专干,会议由镇计生办主任XXX主持。
首先,镇人大副主席XX对我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村计生专干的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部分计生专干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要求大家遵守本次培训会纪律,认真听讲和记录。随后镇计生办XXX对村计生专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解疑释惑。主要内容
有:
1、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政策的解读,重点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和“三项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条件进行了解读,就怎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村计生专干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2、统计口径的说明、村级报告单的规范填写和信息上报时限等;
3、科技药具工作,简要介绍了避孕药具的有关基础知识,提出了科技药具工作的具体要求,要求村计生专干切实改变工作作风,送药具上门,随访上门。
最后,XXX主席要求所有村计生专干总结工作经验、鼓足干劲,努力完成本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村计生专干纷纷表示要把2012年的计生工作做好、做扎实,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培训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本次培训会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镇计生办为此次培训会做了充分准备。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供稿)
9.计生责任书 篇九
可乐乡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形势分析会议
为抓好全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安排部署好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5月1日上午,可乐乡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半年形势分析会议,乡党委书记袁泽泓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金奇主持。会上,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谢向东原文传达学习了《赫委办字(2012)146号》文件;党委副书记邓学远传达了全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总结了可乐乡上半年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对可乐乡19各村4月份计生工作考核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后三位的村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对在县检查中获奖的金光村现场颁发了奖金。
党委书记袁泽泓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可乐乡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地分析了可乐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抓好人口信息清理核实、出生人口上报、突破二女户结扎、社会抚养费征收、妇检和跟踪补检、计生宣传、创优服务、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工作部署。袁泽泓强调: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组织领导必须强化,思想必须高度统一,成绩必须充分肯定,问题必须严肃指出,任务异常艰巨,必须再次掀起工作高潮,必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各项指标的落实,确保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台阶,在县的考核中实现排位前移。
党委副书记、乡长金奇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各村会后必须立即组织召开会议,积极谋划、认真思考、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计生各项指标,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妇检率的提高、落实二孩户、二女户结扎、双诚信双承诺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计生特岗和全体村干部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10.计生责任书 篇十
目标责任书
遵照县委、县府的指示,按照**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职责和义务
1、积极宣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人口理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
2、随时了解掌握所联系和帮扶“三结合”户的发展动态。发现什么难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向乡“三结合”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
3、督促“三结合”户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4、负责好所联系和帮扶“三结合”户的技术、资金、信息和协调工作。
5、按期组织“三结合”户学习,并对所联系和帮扶的“三结合”户进行实际考评。
二、指标和任务
1、每村今年“三结合”户必须达到25户以上,并且帮扶项目明确。
2、“三结合”户的独生子女领证率达百分之百。
3、“三结合”户无大月份引产和计划外生育。
4、“三结合”户的早孕检查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5、“三结合”户百分之九十以上当年增收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三、考核及奖惩
1、奖励:经年终验收合格的村和联系单位奖现金100元。
2、处罚:(1)本村内每少一户“三结合”户,扣村和联系单位负责人10元;(2)未达到当年规划指标,少一户扣村和联系单位责任人10元。
3、对“三结合”工作搞得差和增收效果不明显的村,经年终考核后,并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4、以上考核办法由乡计生办具体实施。
以上处罚在奖励经费中扣出,如不够者在其它经费中扣出。
乡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帮扶单位: **乡信用社: 责任人: **乡九义校: 责任人: **乡卫生院: 责任人: **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责任人: **乡人民政府综合办: 责任人: **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 **乡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
【计生责任书】推荐阅读:
单位计生责任书08-05
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08-23
大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计生责任书12-06
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优势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10-24
年卫生计生委主任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报告06-08
计生事迹材料06-15
计生案件调查06-22
计生休假规定07-03
诚信计生专栏07-11
人口计生信息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