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

2024-07-10

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共10篇)(共10篇)

1.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 篇一

甘长卫字【2011】27号

甘州区长安乡中心卫生院

关于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通知

各门诊、科室、村卫生室:

为确保医院社会政治稳定,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调处,结合我院实际,全面推行五项制度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军长安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赵雪影长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靳振龙长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 王文香长安中心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李惠长安中心卫生院药房负责人

贾玉秀长安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王金凤长安中心卫生院会计

皮燕军长安中心卫生院后勤负责人

二、推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辖区各门诊、科室、村卫生室紧紧围绕院党支部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日活动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按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列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实行院领导挂帅,由院委会牵头、各科室配合,明确责任,限期办结,集中调处,有效地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推行领导包案制度。

即院长、党支部书记对本院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包案调处。涉及经济系统的主要矛盾、重大问题带头落实调处措施;对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亲临一线组织指导,妥善解决问题;对上访职工进行面对面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

四、推行督查督办和派工作组专项治理制度。

根据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将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和专项治理。决定督查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列入集中排查调处行动重点,明确领导和业务科室开展治理。

五、推行矛盾纠纷定期报告和回访制度。

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在医疗系统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从卫生院到村卫生室情报信息网络,规定每月30日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日。每个科室均配备一名纠纷信息员兼义务调解员。为防止矛盾纠纷反复,实行定期上门回访,并详细记录,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二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3.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篇三

1、矛盾纠纷调处受理由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受理登记。

2、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记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记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如果是文字材料申请,接待人员要认真梳理,并进行登记,给当事人出具签收证明。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学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篇四

为及时发现和化解学生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重点是防患未然。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实现“小矛盾不出班,重大矛盾不出校”,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排查方式

1.加强广泛宣传教育,鼓励学生自报和举报。

2.采取“职能处室查全校、年级部查本年级、班主任查本班级”三线并进的方式,做到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求全覆盖不遗漏任何一起矛盾纠纷。

3.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明查采取走访、问卷调查;暗查通过学生安全信息员摸排信息。

4.加大排查密度,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三、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学生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

2.集中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3.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实施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帮扶。

3.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隐患,要及时反馈,不得延误,进一步落实人员、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4.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5.宁化四中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制度 篇五

我校内部矛盾纠纷调节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为打造“平安英才”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一、调节领导组

二、矛盾纠纷派查制度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6.胡乐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篇六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也可将内容纳入综治例会一并召开),会议议题是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会议具体日期和议题,由矛排调处中心事先通知各成员;

3、会上安排汇报的单位,会前按要求充分准备,会上要认真做好书面汇报工作;

4、每次例会各成员要按时出席,成员因事不能到会的,要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席,并履行义务;

5、每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矛排调处中心要整理成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6、临时安排会议由镇政法综治委负责人和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矛盾纠纷管辖责任制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管辖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界定。

2、排查调处工作中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自身份内的工作。

三、信息报告制度

1、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委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和各类业务信息。

2、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到随时掌握,随时报告;对定期或不定期排查过程中发现没有问题的,做到“零报告”。

3、矛排调处中心对报送的信息要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委汇报。

四、领导包案制

1、领导包案系指镇领导对重大矛盾纠纷亲自指导调处案件;

2、领导包案的程序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由镇综治办提出领导包案的建议,综治委领导同志审阅后,提交综治委会议研究决定。乡综治办用通知书的形式把责任明确给有关领导同志,并抄送包案单位;

3、领导包案的时间原则上为半年。矛盾纠纷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撤销包案,矛盾纠纷在包案时间内未能解决的,经包案领导和综治委领导同意后,可延长包案时间。

4、包案领导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应去包案单位现场指导工作;

5、被包案单位的广大干群应知晓包案的领导,并能了解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目标责任制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要求是: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2、农村出现的矛盾纠纷解决原则上不出镇,各村出现的矛盾纠纷原则上不出村。

7.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 篇七

为了进一步做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着力于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全面掌握信访工作的态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促使问题防范在初始,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

(一)属地管理,源头化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排查化解本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坚持属地为主,努力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二)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尽可能使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得到妥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上交和激化。同时,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决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三)方式多样,积极协调。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各方协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二、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建立预警机制。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健全完善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有矛盾报矛盾,无矛盾报苗头,无苗头报平安。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随发随报,及时续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坚持边调处边上报,对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要立即进行调处化解,并按照有关程序逐级上报,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各级都要设立专兼职纠纷信息预报员,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全天候预报,从而使各级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动向,了解纠纷动态,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处臵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健全排查机制。各行政村(社区)及各系统下属单位、企业,每周至少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各乡镇、部门、系统每半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坚持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点防隐患的“四抓四防”工作法,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会战,进行滚动式、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同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汇总登记,建立台帐。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做到对整个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进而有的放矢地采取调处化解措施。

(三)加强基层基础。坚持下移工作重心,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县以下基层,不断提高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城镇社区以及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积极分子的作用,积极探索完善民主议事、干部联系点、人大代表接待等制度,及时协调利益关系,就地一化解矛盾纠纷。要进一步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有效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加强基层的工作力量、物质保障和资金投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要有1名以上的专职信访干部和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设臵信访接待调处专门工作场所,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通过层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小矛盾不出村(社区、部门)、一般矛盾不出乡镇、大矛盾不出县”。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都要强化“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臵,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同志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决不能把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推给党委政府,不能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对重大矛盾纠纷,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协助配合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把问题处理好,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强化责任追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稳

8.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 篇八

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校园内教职工及家属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团结的校园。

二、工作措施

1、幼儿园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2、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教研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党委、校委会研究处理。

5、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6、每月对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供各级领导和幼儿园检查。

为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1、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对人事编制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室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稳定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二)要情报告制度

1、凡发生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或围攻冲击幼儿园等重大情况,所在教研组各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 3小时内向园长报告,24小时内向上级维稳办报告。

2、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组室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原因和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次,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3、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6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报告。

4、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组长定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按轻重缓急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详情报局备案,由分管领导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挂牌督办。

(三)抄告回报制度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方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函,责成有关组室限期调处,各组长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处结果。

3、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地本部门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

(四)考核督查制度

1、幼儿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口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3、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督办回执不填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组长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五)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幼儿园每季度召开一次。

2、形势分析会议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9.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篇九

工作调研报告

居力很镇地处科右前旗政府南,东、西与乌兰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全镇辖15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2.1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集镇。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调解员83人,特别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居力很镇综治办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绩

近几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镇社会总体上的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

统一了思想认识。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到突出的位臵,当做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大事来抓,从抓什么到怎么抓,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长规工作到长效机制,我们构筑起新型防控体系。2009年初在总结2008年工作中,我们发现全年共调解纠纷10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镇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基于以上

认识,镇党委、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资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这一工作思路,结合居力很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经管站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们随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学习,我们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镇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后,村级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一楼信访接待室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接待,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归属,由职能部门接待处理,避免了以往来访群众直接上楼找领导的现象。既方便了群众,又使领导从处理接访中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二)建立机制,抓落实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近几年来,居力很镇党委、政府正在逐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研判机制。

镇党委要求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辖区范围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前移,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延伸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变上访为下访,变关门为开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将各个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问题都纳入了排查的范围,采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等方式,坚持“村组每月一排查,镇每季度排查一次”的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台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强化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准确分析判断治安形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使8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截止2009年末,村级调解矛盾纠纷37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压力。镇、村两级机构按同一工作程序运转,上下联动,系统管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了以“大排查”促“大稳定”的工作局面。

2、完善以组织建设为主要手段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由于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采取调解手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保证。居力很镇村两级组织都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综治办、维稳领导小组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门机构,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合各部门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建立,更使我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更好地抓手。《居力很镇综治维领导稳工作中心实施方案》和《居

力很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从工作原则、程序、制度、案件分理、人员守则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规范,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层层分解,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的领导责任制,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及其成因

(一)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我镇作为前旗一个人口多、农业和工业基础较薄弱的城郊镇。虽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镇一些矛盾纠纷仍然突出,造成了部分地区的不稳定,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用问题、涉农问题、林地(场)遗留问题、土地纠纷、家庭邻里纠纷、民事纠纷等。这些问题仍然是当前我镇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影响了我镇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我镇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总是基于一定的成因的。只有对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村级治保会、调委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村的工作人员在实际调解矛盾中存在人情大于政策、法规等情况,使天平失衡,从而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

2、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关系矛盾。一是农村土地管理不完善,农民往往因为一垄甚至半条垄而引发矛盾,此类矛盾比较突出,占镇村调解的纠纷65%以上。二是村委会换届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由于在选举中或多或少会触动各方利益,引发罢选、贿选造成等,使宗派利益激化。三是村集体中群众与群众利益的矛盾。这类矛盾由于历史原因化解起来比较困难。如我镇永兴村就是因为村集体菜田引发此类矛盾并且和村换届交织在一起。

3、法制不健全、群众法律认知不够,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原因。一是法律规定不完善。如,对于信访问题,虽然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但这个条例中对少数人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缺乏刚性的处罚规定,从而造成了许多无理上访、非法上访甚至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广大群众不是不懂法,而是对有些法律一知半解,往往导致与法律背道而驰。

4、部分群众道德素质不高,是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的深层原因。具体表现在赡养老人、离婚、扶养儿女等方面。

三、建立化解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合理的组织体系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化解矛盾的组织体系,才能真正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镇党委、政府重点抓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从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到业务培训都做了细致安排,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

(二)大力发展经济,构建合理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 大力发展我镇经济,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提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我镇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技兴镇、农业稳镇、乳业富镇、工业强镇”战略,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才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和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要真正发挥“桥梁”作用,了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导群众的作用,强化广大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接待群众真诚热情,了解情况全面准确,答复问题耐心细致。要变群众上访为我要下访。

(四)建立和推行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

10.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篇十

1、排查的重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25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

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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