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奖罚制度

2024-07-06

采购部奖罚制度(精选6篇)

1.采购部奖罚制度 篇一

哆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考勤制度及奖罚制度

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四条 总经办对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第五条

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哆哆广告传媒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2:30,下班时间为17:30。第七条 迟到、早退

1、规定的上班上班时间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第八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病假按天数扣除日工资的一半(基本工资/30天×病假天数/2)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第九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基本工资/30天×事假天数)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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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矿工、迟到、早退 罚款制度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3倍日工资(3×基本工资/30天)。

3、在规定上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5元,第二次早退扣款1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累计增加,以此类推。第十一条 辞职1、2、辞职需提前10—15 天提交书面报告。得到批准之后交接清楚方可离职。

奖励制度

1、为规范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所有员工除基本工资以外,都可以自己出去扩展业务(包括实习生),按照其实际发生的业务量及其总金额(不含税)给予6%的提成奖励。核算时间为每月的29日——次月28日,并以实际回款为准,提成发放时间与工资一并发放。

2、设计师除基本工资以外,按照其当月完成任务量总金额(不含税)给予3%的提成。核算时间为每月的29日——次月28日,提成发放时间与工资一并发放(不含碧城置业、物业,福建商会)。

3、以月计算,没有迟到、早退、请假、病假、旷工的情况下发放全勤奖100元。

4、工龄工资,满三个月以上者可获得50元工龄工资,满六个月以上者可获得100元工龄工资,以此类推。

5、年终对全年工资成绩考证后,根据公司全年的业务量及盈利给予一定的年终奖。

处罚制度

1、迟到、早退、请假、病假者,全勤取消。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5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累计增加,以此类推。

3、设计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扣除提成。

4、所有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吃零食,做私事,非正常上班时间除外,违者第一次处罚10元,第二次处罚20元,以此类推。

5、公司人员外出10分钟以上必须在总经办处登记,并标明事由,否者按矿工处理。

6、总经理助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施,不得有任何包庇人情及隐瞒等情况,一旦发生一次未登记或者虚报考勤等事件,将按照规定罚款50元,以此类推。

7、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考勤登记人员有怨言,意见等。否者按公司制度予以警告或辞退。

8、副总经理对公司考勤制度具有严格的监督权,发现考勤未按真实登记,及时通知上报。

9、因为工作失误或疏忽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设计师自行负责,并酌情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

10、负责业务不慎(粗心或不负责任)所造成业务直接损失,如:收支业务费用错误、制作命令错误、时间控制失误等由本人负责。

哆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1、12、13、玩忽职守,损失公司设备或不按公司规定作业,造成公司财务丢失(被盗等)或引起火警者。有意无意破坏公司作业,人际关系,公司声誉者。将公司业务介绍他人或炒单者。

处罚形式: 有以上任何不良行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和直接经济损失多少,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包括: 扣发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公司(辞退)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哆哆人力资源部。

2.制度创新 实现阳光采购 篇二

首先,为了防止专家权力寻租和自由裁量权过大,在评标中,成立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省采购中心、纪检部门三家组成的评分复核小组,对专家的打分进行复查核实。在复查核实中,发现打错的,要请专家纠正,若发现专家有明显偏向,打分过高或过低的,将请专家说明理由,对理由不充分的请专家重评,对情节严重的将从专家库中除名。这些措施有效防止了专家误打、错打或者打人情分,使评标结果避免了失误、错误和不公正,也破解了一道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政府采购难题。

其次,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和缓解人员少、工作量越来越大的状况,方便采购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实行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级管理”的采购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的省、州、地、市、县(区)各级政府采购机构中实行“区域联动”,不但降低了采购成本,还大大节约了采购机构、采购单位、采购供应商的人力、物力、财力。

最后,对一些专业性强的项目,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在采购过程中,有个别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时有明显偏向性,设定特殊技术参数或特定条件,提高招标“门槛”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中心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防止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串通,对一些大型采购项目,特别是对专业设备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特定条件,建立了专家论证制度,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和有无偏向性进行论证,并对专家认定的不合理或有偏向性的参数和条件进行修改,确保技术参数的公正、公平性。

3.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的积极性,在电力施工生产做到奖罚分明,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分公司、厂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分公司、厂,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根据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省局要求,公司从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1%,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安监部门掌握使用并负责考核,同时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第四条安全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分为安全风险抵押奖、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奖;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事故单位及事故单位有关领导、事故责任者,公司有关领导及专业部门(人员)等。

第五条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公司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除追回安全奖金外,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章 奖励形式

第六条安全风险抵押奖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以各基层单位、处室为单位,按人员在安全施工中的不同职责、责任、岗位,交纳不同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以年为期限。年内不发生抵押金规定事故,抵押金除全部返还,并按抵押金的20%至30%予以奖励。抵押期内如发生规定的事故,按规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抵押金,具体执行参照《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和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⒈奖励条件

⑴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⑵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⑶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救援和自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⒉奖励标准

⑴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3000—10000元。

⑵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2000—6000元。

⑶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 1000—3000元。

⑷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事迹者奖励300—1000元。

⒊呈报形式

各基层单位将应获奖励人员及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贡献人员,以书面形式形成事迹材料,上报公司专业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安全管理目标奖

⒈奖励条件

⑴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产、非生产)。

⑵全年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⑶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⑷安全施工局面稳定、未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跑线、倒杆塔等事故。⑸职工培训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达100%⑹各项事故率不超出公司下达的指标。

⒉奖励标准

⑴对完成上述各项安全目标的分公司(项目部),由公司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

⑵考核等级的划分及金额确定:

根据的施工任务,各单位所完成的任务产值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考核表》、《公司双文明考核》安全管理方面的分值与每次安全检查的掌握情况产生综合分值,共分为三个等级。

综合分在90分以上,人均奖励200元;

80分—89分,人均奖励150元;

70分—79分,人均奖励100元。

⑶奖励金额的核算方式:

安全奖励金额=全年获取的综合分值所在等级的奖励金额×受奖人数,受奖人数以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数为准,综合分值70分以下不得奖。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劳动部门及省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3—5万元

⒉扣除事故单位的全部承包兑现奖,扣除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若发生重复死亡事故,加倍进行处罚。

⒊取消本单位及党、政、工领导年内所有评先资格。

⒋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罚。

⑴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并罚款1000元,下岗。⑵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并罚款500—800元,下岗一年。

⑶对事故单位领导和直接领导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安全管理不到位者予以免职。

⑷对事故单位的其他领导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200—500元。⒌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处罚

⑴公司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主管处室人员各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三个月。

⑵公司第一安全责任者,主管领导由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万元。扣除事故单位年终承包兑现奖的50%,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300—1000元,下岗三个月。⒊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

⒌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200元。第十二条发生轻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2000元,根据事故情节性质扣除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2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300元。

⒊对其他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责任给予50--200元罚款。第十三条非生产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2万元。

⒉对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参照人身伤亡事故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⒈对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除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⒉对酒后驾车者,吊销准驾证;酒后开车肇事者一律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无省局准驾证驾车,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处理

⒈职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重伤、轻伤),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对事故责任者罚赔伤者医疗费用额度的10%。

⒉职工因违章作业死亡,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及《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待遇》执行,不再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超出规定的其他要求。

⒊职工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必须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中有关事故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4.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篇四

1.奖罚由分来计算每一分为人民币1元。

2.各类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的实际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并告知当事人,做好记录由部门主管统计后交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由工资中扣除。

3.若有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当事人不得当场抗拒或顶撞,可事后逐级投诉。4.领班5—10分;副理10—50分;经理50—100分;总经理100—200分。

二、奖励制度

1.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能互相帮助,积极搞好团结工作,并能坚持不懈者,奖励5—10分。

2.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经实施创造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3.为本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者,奖励5—10分。

4.发现事故苗头、隐患,能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根据情节奖励5—20分。

5.拾到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主动的上交部门主管,视其金额或价值,给予5—20分励

6.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8.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3.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4.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6.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7.有预谋私、泄露本酒店机密文件、资料者。

8.携带、私藏毒品、弹药、刀枪等违禁品进入酒店者。9.因业务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10.违反安全、卫生造成火灾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隐瞒他人或个人犯罪不轨事实,足以影响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伤害者。12.私自伪造、涂改单据、凭证、证明、文件、资料等。

(二)、二级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20—50分。1.违反本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2.怂恿、挑拨同事和他人斗殴者。3.制造谎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者。

4.店内从事私人食品酒水、香烟的买卖者。5.表达不实或对本酒店不利的言论者。6.蓄意损害本酒店或客人物品者。

7.因违反安全、卫生要求,致使本酒店或客人遭受中等程度的负面冲击者。8.对本酒店设施损坏或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知而不报者。9.提供虚假不真实的参考资料或信息给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

10.服务中因操作不当,将汤汁、酒水、烟灰等掉在客人身上或衣物上一次罚10—20分,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理。

11.原材料及设备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者。

12.不服从上级的管理、安排、拒不执行上级的指导者。13.对客人不礼貌并与客人争执,造成不良影响者。14.上班时间消极怠慢者。

15.无理吵闹、粗言,违反公共秩序,扰乱营业场所者。16.工作准备不充分,影响正常经营者。

17.在酒店内搞裙带关系,拉帮结派,处事不公者。18.私自享受空调、卡拉OK、包间等客用物品者。19.工作中擅自离岗,闲逛、聊天、工作无责任心者。20.因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工作失误、中断者。21.工作中将台布、小方巾或其他物品做非正常用途

22.管理人员发现下属有违反纪律、规定而不处理或不按细则处理者。23.请假中有骗假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级处罚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5—10分。

1.迟到、早退者: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标准,不佩带工牌者。2.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或私自留宿他人者。

3.卫生工作不仔细。同时在所属区域内发现3处不合格者。4.不在规定地点用餐,浪费较大者。

5.工作中打闹、嬉戏、唱歌、看电视、看报纸者。6.受到顾客投诉,经核查责任属我方的员工者。7.背后模仿、议论、嘲讽客人者。

8.未经同意或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客用设备者。9.对客人的询问或要求不予理睬或漫不经心者。10.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闲聊者。

11.带情绪上班、态度不端正,操作中毛手毛脚者,处罚外停工一天。12.偷吃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13.工作中与同事争吵并不听劝阻者。14.工作中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者。15.工作时间在营业场所吃东西者。

16.未按时、按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17工作傲慢、粗心大意、上错台号者,处罚外自己买单。18.下班后,所属工作责任内的水、电、气、门窗未关闭者。19.在营业场所内跑步前行者。

20.在营业场所或营业过程中未使用普通话者。

21.上班未带齐工具,如开瓶器、打火机、圆珠笔等者。22.服务中不使用托盘托物品或托盘掉地者。

23.站姿不符合规定,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吹口哨等不雅观行为者。24.进包间前未敲门者。

25.服务员在客人来时不向客人问好,客人走时不欢送者。26.点估清菜品、菜式,开错单号。

27.随意简化服务程序,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者。

28.买单时未对照菜卡、酒水单,未退客人未上的菜品或酒水者,除处罚外,造成经济损失领行负责。

29.在上菜前未能发现酒水或菜品明显问题者。30.工作中借故偷懒者。

31.因报错价格或解释不清,造成客人投诉者,造成经济损失另行负责。32.其他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33.私自进入厨房使用味料者。34.早餐过时5分钟者。

35.上班时间在厨房未戴帽子者。36,营业时间在营业场所吸烟者。37.出现脱岗、窜岗等乱岗现象者。38.菜品出现头发、钢丝球等杂物者。39.分量不准者。40.刀工差错者。41.配错菜者。42.上号提诉者。

43.小菜清洗不干净者。

44.水台卫生差、菜源浪费者。45.菜品投诉者。

46.卫生不合格(点心、蒸菜、案板、凉卤等)。47.浪费水、电、气等者。48.库里物品乱放者。49.餐具乱扔乱放者。

50.大扫除卫生或当班卫生不做或做不彻底者。51.开会迟到者。

5.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篇五

二、奖罚原则:

1.依据原则:奖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计划等。2.及时:为及时纠正错误行为,使奖罚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奖罚必须及时。

3.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4.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

三、奖罚的事项: 3.1员工奖励制度: 3.1.1全勤奖。

1.凡正式员工,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以考勤卡记或车间主任手工考勤),当月奖励100元。

2.在完成上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3.保护公司财务,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4.勇于负责,善于处理紧急事件,措施给力完成紧急任务者。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6.增收节支,创经济效益卓著者。

7.在工作上进行发明、创造、改善产品者,或提出各点子者。8.其它事项奖励者。3.2.员工的处罚制度: 1.迟到、早退、旷工。2.脱岗、睡岗。3.在办公区吸烟。

4.工作期间,做工作无关的事。

5.在办公区域打闹、嬉戏、大声喧哗。6.因个人原因导致客户投诉。7.浪费公司财务。

8.未按时上交各种档案。

9.开会、培训、公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10.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11.工作不力,屡告不听者。

12.态度恶,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13.不服从公司调度,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

14.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务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15.损失公司货款货和重要物品、设备。16.包庇员工舞弊、异虚作假。

1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1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6.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 篇六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072-01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采购制度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而建立的。1995年上海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财政资金的设备购买纳入采购范围,并实行招标制度。1997年深圳采用邀请招标及服务竞争的方式,选择了两家保险公司作为公务保险服务,同时也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成为第一个关于政府采购内容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此后很多省也在进行着适合自己特点的制度尝试,到1999年,全国已经有28个省级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机构,这为后来的政府采购制度的立法奠定了基础。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真正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意义上的采购工作也开始全面推行。

伴随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政府采购逐渐呈现出规模的扩大化和活动的规范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制度的实际运行中不断显现出很多问题。首先,行政效率低下。政府的采购审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延长了不必要的采购周期;政府对采购招标管理过多,部门间争抢各自利益,对责任互相推诿,职能和权限难以协调,降低了政府采购效率。其次,竞争机制缺乏。政府在一些项目的采购上不经招投标而直接采购,如科研项目和外国贷款项目等;还规定了外国供应商不可投标的领域,此外对招标的地域范围也进行了不合理界定。再次,权力寻租现象严重。由于政府采购必然伴随着交易,所以采购中的丑闻屡见不鲜。在以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贪腐案件为代表的经济犯罪中,权钱交易和团伙作案的特点明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进行权利寻租,牺牲社会利益来换取个人财富。最后,采购工作人员素质较低。我国采购制度起步晚、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造成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较低,而且往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公共关系等知识,最终影响采购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国外相关国家的制度实践

在国外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美国和英国的采购制度具有代表性,因其相对完善和成熟,也成为其他国家借鉴的模本。整体看来,法治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它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主要特点。

美国在1861年就通过一项联邦法案,成为了美国政府采购立法的基础。在不断的实践中,美国逐渐建立了管理范围全面的政府采购制度,其大致包括:1.招标制度。为规范招标管理,统一单据和格式;定位招标管理人和操作人并促进部门间配合。2.作业标准化制度。政府采购不仅要按照有关法律规章进行,而且也要按照采购细则执行每一步程序。3.供应商审查制度。国家标准局规定对企业的审查项目,通过项目分析和评估,对合格者归类建档并对外发布。4.审查监督制度。通过对采购部门在采购程序、数量、成本及其他财务事项的审查,对采购进行监督。5.交货追查制度。一方面通过采购档案对采购部门的采购流程、工作范围以及作业情况进行核查,另一方面核查采购合同的履行状况。

英国的采购制度历史悠久,早在1782年就成立了“文具公用局”。制度实践方面,专门机构、预算控制、个人责任和议会监控等制度保证了采购支出的“物尽其用”。专门机构以特有的采购程序和制度负责采购政府所需;政府部门在预算范围内对自己的采购决定负责,多余支出必须向议会负责;各部门所有支出都要有议会的授权,且各部门都有会计对公共财政进行管理和负责。英国的政府机构通过供应商之间有效的的竞争,使采购做到真正的“物有所值”。在竞争准入上,允许所有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合同项目复杂度确定竞争形式,但所有形式都以竞争性为基础,较复杂的采用协商和招投标结合的形式,极为复杂的采用协商谈判的形式。

三、完善制度的规范化对策

1.建立体系化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依赖于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所以应对采购机构的性质以及机构间关系有明确认识,在此基础上合并、裁撤原有采购机构,建立新的体系化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实行采购中心的“采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划分,起到互相监督的效果。减少各个主体之间责任不清,缺位越位等现象的发生,避免政府采购工作部门带来的冲突和摩擦。2.完善招投标中的竞争机制。实行严格的招标和投标制度,使采购整个过程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出现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招标对象主体,应该从法律的层次上,明确不同类型性质的政府采购行为的限制和禁止。比如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相关项目,实行国内招标;涉及吸引外资技术等项目,实行优先外资招标的方式。改变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政府采购上随意制定相关文件,限制招标的条件,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引导市场和企业适应贸易规则,参与国际竞争。3.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将整个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才能遏制采购中的不法行为。应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与个人监督结合起来,增加监督渠道。在信息时代,也可以将整个采购过程通过网上进行,任何公众都可以通过网络来查询,降低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提高了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开。4.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政府采购是一项涉及法律、财政、商业等众多领域复合型工作,因此,政府采购人员必须具备各个专业的知识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考核、培训,使其有能力胜任整个具体管理和操作过程的工作。还应加强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公正、合理地支配采购资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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