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奖惩实施细则

2024-10-15

服务奖惩实施细则(10篇)

1.服务奖惩实施细则 篇一

鹰潭华盛酒店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及业绩考评办法

为了提高酒店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与服务规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本企业员工手册,酒店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奖励的原则:奖优、奖勤、奖创新、奖效益、奖正气。

一、奖励类别及细则

(一)部门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部门可酌情奖励1—10分,并可酌情奖励50元—100元。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领导好评者;

(2)组织纪律性强,时间观念强,劳动态度好,有团结协作精神,保持良好的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者;(3)服务态度优良,多次获得宾客表扬者;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部门岗位培训或酒店各类培训中成绩优异者;

(5)品行兼优,技术精湛,业务精通,工作成绩显著者;(6)自觉控制部门成本及费用开支,取得明显效果者;

(7)对部门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并取得明显效

果者;

(8)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者;

(9)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员工不良行为、情绪或思想动态,有效阻止负面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者;(10)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2、部门奖励适用的对象: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及部门员工。

3、奖金来源:部门奖励的奖金从部门基金中支出或从部门员工违规违纪的扣罚款中支出,原则上不得超支。

4、奖励评定方式:

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由各级管理人员向上提出对下级员工的奖励,最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批准确认,由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员工奖励通知书》,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行政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由酒店当局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奖励分值10—100分,如果事迹突出,由总经理特批奖金,予以嘉奖,奖励金额100元—300元。

(1)在酒店重要的接待工作中或大型对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宾客赞誉,为酒店树立良好口碑者;

(2)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敢于举报、揭发并积极配合查证工作,有效排除恶性事件发生者;

(3)揭露或举报贪污、受贿、盗窃、吸毒、卖淫嫖娼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功者;

(4)在酒店攻坚项目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明显效益者;

(5)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酒店发展,对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6)在酒店开展“创优争先”、“最佳员工”、“岗位技能竞赛”等类似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标兵、最佳员工、岗位能手等荣誉,按各项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奖励。

(7)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全力保障国家、人民、宾客、酒店财产或生命安全者;

(8)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技巧,并能主动与员工同事交流学习传授,使酒店整体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者;

2、行政奖励适用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3、奖金来源:酒店管理当局奖励,由财务部直接以现金方式支出。

4、奖励评定方式:由部门将员工先进事迹以书面方式报告,连同《员工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优秀管理人员奖

1、该奖项适用人员为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总监、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本人亲自评定,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员工奖励通知书》,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

2、评奖方式:每季进行一次。

3、考评内容:(1)经济效益;(2)管理规范;(3)服务质量;(4)员工纪律;(5)员工培训;(6)创新成果等方面,考评酒店管理人员对酒店创造的贡献,同时参考考评对象当季奖、罚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定。

4、奖金来源:

原则上以酒店七级管理人员累计扣罚款中支出,如有超支,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以行政奖金方式直接由财务部以现金方式支出。

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一)过失类别及处罚

1、轻微过失(扣1—5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1、当班时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整或工服着装不规范;

3、无故迟到、早退;

4、通过非员工通道进出酒店;

5、搭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卫生间;

6、当值时偷懒、窜岗或扎堆聊天;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

8、与同事发生工作上的纠纷而在岗位上发泄不满情绪;

9、在上司的正确督导下仍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掌握好工作规范,职能;

10、在店内或当值时行为不检点,如高声谈笑、勾肩搭背、嬉戏、言语粗秽,收看电视(视频)或看书看报;

11、下班后或休假期间在酒店内闲游荡;

12、当值时会见亲友或闲谈;

13、当值时吃零食,嚼口香糖,在非指定的地方进食或将用餐带离员工餐厅;

14、未能保持工作区域内清洁卫生;

15、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

16、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

17、未经允许着制服离开酒店的;

18、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9、故意浪费酒店财物,不爱护公物、工具及设施的; 20、不积极配合接受培训的;

21、拒绝接受或不配合酒店授权人员的检查的;

22、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章的;

23、不按规定时间提前就餐;

24、非工作需要私自进入总机房、监控室、发电机房、消防总泵房等要害部门;

25、非职责所需(工作需要)擅自进入客房区域;

26、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而引起顾客投诉;

27、当班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影响工作的;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轻微过失还包括:

28、未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或操作规程;

29、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不懂;

30、日常工作中对下属员工分工不明确;

31、不及时传达酒店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

32、未能认真、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酒店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3、未能按部门规章制度,召开部门例会,形成会议记录;

34、未能按职责要求或酒店管理要求及时呈报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

35、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又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36、不关心属下员工或经常招致属下员工投诉;

37、属下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不及时协调处理引发事态进一步扩大;

38、此类似上述行为过失,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2、较严重过失(扣10—30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

1、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期间内饮酒(因工作需要除外);

2、未经批准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设备和酒店用品的;

3、在客人或同事之间打探隐私及搬弄是非,乱传闲言,煽动闹事,扰乱酒店正常工作秩序;

4、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域吵闹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当班时睡觉,带醉上班或行为不检点;

6、不尊重上司,不服从管理;

7、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工作事宜随意答复造成不

良后果或直接损失;

8、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不良后果或直接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拒绝接受培训和参加考核,或在培训期间不认真,不虚心,达不到岗位要求;

10、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履行酒店的指派的加班工作,或在职责范围内对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推诿不履行;

11、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12、未经批准私自调休或自行换班;

13、旷工一至二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14、将员工工牌、制服或饭卡给他人使用;

15、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16、不配合酒店一年一度的体检;

17、将食品或其它酒店物品放在更衣柜内;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较严重过失行为还包括:

18、工作缺少计划性,管理混乱;

19、无故缺席酒店有关会议活动; 20、打骂员工有辱员工人格;

21、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分配或顶撞上级管理人员;

22、不能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又无合理理由;

23、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24、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作主,存在越权行为;

25、类似上述行为过失的,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3、严重过失(扣30分—100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并视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2、私换外币或套取外币;

3、侮辱、谩骂、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

4、泄露酒店机密资料,损害酒店利益;

5、在酒店内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商品;

6、抵制、阻挠酒店各种工作检查,或打骂行使检查,稽查职能的工作人员;

7、与客人争吵及顶撞客人,引起客人投诉的;

8、未经批准,擅自携带酒店物品离开酒店;

9、偷窃、骗取、蓄意损坏或毁坏宾客、酒店或同事财物;

10、携带、私藏或使用一切违禁品,如军火、炸药、攻击性武器或毒品、兴奋剂等;

11、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12、恶意骚扰酒店住客的私生活;

13、酗酒、赌博、打架或聚众闹事;

14、贪污、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行赌受赌索赌的,损害酒店利益;

15、直接或变相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

16、有意图的拾遗不报或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17、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18、组织、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斗殴事件;

19、未经酒店当局正式授权,擅自向外界公开发表有关酒店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0、因迟到、早退或旷工引致酒店损失重大,影响极坏;

21、未经批准在酒店外兼职工作的;

2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设备,给予开除;

23、散布黄色刊物、录音、录像;

24、未经批准,私自配置酒店或员工集体宿舍钥匙;

25、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2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

27、伪造酒店文件、批复、印章,图谋不轨的,谋取利益的,给予开除;

28、偷窃客人、酒店或同事财物的,予以开除;

29、拒绝执行酒店最高当局作出的决定,予以辞退或开除; 30、违反酒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设备事故,予以辞退或开除;

31、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投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严重过失还包括:

32、利用职权或工作的便利,徇私舞弊、纵容包庇属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33、侮辱、打骂上级管理人员

34、因工作失职、失察、导致酒店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35、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损害酒店利益;

36、类似上述行为过失的,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三、处罚执行的程序及行政处分

1、轻微过失初犯,扣1—5分;重犯,双倍扣分;第三次再犯,给予书面警告,并扣10分。

2、较严重过失初犯,口头警告,扣10—30分;重犯,给予书面警告,双倍扣分;第三次再犯,三倍扣分,给予最后警告,情节严重者作违纪辞退处理。

3、严重过失初犯,影响不大,书面警告,扣30—100分;重犯,双倍扣分,给予最后警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作违规违纪辞退或开除处理;

4、对同一次违规违纪行为不重复扣分处罚。

例如:某员工违规违纪,部门已对其执行扣分,则行政人事部不再重复处罚,但如果处罚力度不足的,可以提出加重处罚。

四、员工工作表现考评

1、员工月累积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三个月内取消调薪资格;

2、员工连续二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工资下调一档,三个月后,由所在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对其工作表现再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调回原工资;

3、员工连续三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作为达不到工

作要求,作辞退处理;

4、员工连续三个月,月累积奖分均达到10及以上的,工资可上调一档(行政级别不变)。

五、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考评(领班及以上人员)

1、管理人员月累积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三个月内取消调薪资格;

2、管理人员月累积扣分达20分及以上的,或连续两个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工资下调一档,三个月后,由其部门负责人会同行政人事部对其工作表现再做评估,确定是否可调回原档,呈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执行;

3、管理人员连续二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20分及以上的,或连续三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以上,作为达不到工作要求,按降级、降薪调职处理;

4、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月累积奖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工资上调一档(行政级别不变)

六、附则

1、本办法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补充、完善,酒店最高当局有权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作出适当修改,修改意见将为本办法的补充规定,与本办法一并有效;

2、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4年8月15日开始实行,原有奖惩办法同时废止。

2014年7月22日

2.服务奖惩实施细则 篇二

许昆林指出,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是近些年崛起的新兴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拥有支付宝、余额宝、芝麻信用等众多业务板块,具有广泛的市场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备忘录的签署将推动蚂蚁金服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共用。通过蚂蚁金服消费金融、融资租赁、公共事业服务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实现对守信者的市场化激励和对失信者的差别化限制,不断提高守信激励的便捷化,扩大失信惩戒的覆盖面。

据介绍,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与蚂蚁金服集团共享并通过芝麻信用产品应用。截至目前,芝麻信用各应用平台限制“老赖”购买机票、租车、贷款等超过37万人次,35000多名老赖因此还清债务,其中8000多人是2015年前的老赖。本次备忘录的签署将拓宽“红黑名单”应用渠道,扩大联合奖惩范围。

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总裁井贤栋表示,蚂蚁金服旗下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規及监管要求,适时将归集的守信或失信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蚂蚁金服将依托自身丰富的场景,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云计算与大数据能力,积极配合发改委推动开展大数据技术,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成为互联网企业运用信用信息落实联合奖惩机制的标杆,为共建诚信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3.播出部工作奖惩实施细则 篇三

播出部

电视技术中心播出部主要负责我台5套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为配合台上的频道制改革,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 播出部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时上下班,值班时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巡视设备,监看信号,保证我台各频道的安全播出。

2. 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不到,上一班的值班员不能走,接班人员迟到一次扣20元奖金,用于补偿上一班的值班员。

3. 严格按值班表值班,旷工一次者扣200元奖金,旷工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上报台党委研究处理。

4. 实行浮动奖金制度,每人每月浮动奖金100元。每值一个上午班记2分,值一个下午班记3分,值一个夜班记5分,国家法定假日值班积分记为相应分值的3倍。每月底根据当月的实际值班数量,按积分发放,多劳多得。5. 每人在带薪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护理假之外,如果再请事假、病假等,每请假一天,在浮动奖金之外,扣发50元,用于补偿其他的值班人员。请假半天者,由部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者,由技术中心分管副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者,由技术中心研究决定。

6. 值班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日志,自觉打扫机房和卫生区卫生,保持机房环境整洁,营造窗明几净的工作环境。如果值班日志填写不认真,扣除值班积分1分;在台上组织的卫生检查时,如果被扣分,扣除当班值班人员奖金50元,如果被台上通报批评,上报技术中心进行处理。

7. 如果有值班员被技术中心安排做其他工作,在其不值班期间,奖金按上常白班的标准发放。

8.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除扣发奖金外,上报台党委给予处理。

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篇四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 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 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对失职、渎职或违 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后果,但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样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三条 实行奖惩制度时,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 相结合;处罚上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章 奖 励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享受

1、公司百日安全奖。

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安全基础工作奖。第五条 百日安全奖的扣罚

1、对事故、障碍、异常(含未遂)隐瞒不报,由部门发现并查明有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事故真相,其情节已构成隐瞒故障者每次扣罚该班组安全奖总额的30%。

2、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一类障碍或人身未遂,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主要责任者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的8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所在部门(公司)专责(主办)及以上领导均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的2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 不倒扣)。

3、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二类障碍、严重未遂、火险,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的5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主要责任者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的3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4、对违章个人扣发当次百日安全奖1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5、对于在百日安全期间,重复发生同一性质的不安全事件的,加倍处罚 第六条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各部门或个人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审定批准,符合要求的予以奖励。可直接兑现给部门、班组、个人或若干人组成的攻关集体。

1、凡被确认直接避免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立功者,或对避免事故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6000元,并视情给予表彰。该项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公司生策、安监部门评定,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后由领导批准。

2、在未出现有关现象之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和处理,发现实际工作出现重大错误或严重违 章并及时制止和纠正,被确认防止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者奖励300-1000元。该项奖励由部门 提出,经公司生策、安监部门评定,报送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

3、在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中做到迅速、果断、正确,被确认避免了事故扩大或使事故性质降级者,奖励300-1000元。该项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公司生策、安监部门评定,报送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

4、发挥个人(或集体)聪明才智,研究并提出实施方案,经过实践证明解决了重大安全隐患,或解决 重大技术难题,或完成科技项目开发,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保障了安全生产的,由部门提出,经公司生策、安监部门评定,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后由领导批准,给予300-5000元的奖励。

5、工作认真,通过对有关数据、运行工况、现象、历史台帐等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或设备系统存在 隐性缺陷,经过证实和处理被确认可避免故障的扩大者,按缺陷分类相应给予100-1500元的奖励。该 项奖励应由分析人提交具体的分析报告,由部门初审后报送生策部审核确认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6、开展小改小革活动,事先报部门及公司生策部备案,活动结束后上报详细报告,经公司审议,按照所产生的效果不同,给予该小改小革的集体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效果特别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7、上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公司推荐;上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金额按照上级颁布的标准下发,公司内不再予以奖励。

8、对特别重大的立功表现,由公司研究决定奖励金额。第七条 基础工作奖

1、个人办理工作票(含动火工作票)无差错奖

(1)机组大修计划工作时间贯穿整台机组更新全过程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奖励 60 元,开工许可人奖励 30 元,签发人奖励 20 元。(2)机组小修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机械工作票、主变大修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其它单一工作且计划时间在 15 天以上的工作票负责人奖励 30 元,开工许可人奖励 15 元,签发人奖励 8 元。

(3)其它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奖励 5 元,开工许可人奖励 3 元,签发人奖励 2 元。

(4)工作票连续累计办理 200 份无差错者,奖励 100 元,累计办理 500 份无差错者奖励 200 元。

(5)无差错以合格工作票(静态、动态不合格均统计工作票不合格)及实际操作无差错为准。每份工 作票中工作负责人按一个统计对象给予累计,工作票签发人、开工许可人、销票许可人均按 0.5 个统计对象分别累计。

(6)动火工作票中第(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签名人员不进行奖励。(7)工作负责人有变更的按担任负责人时间的比例进行分配奖励。(8)工作票不合格的中断累积数。

2、个人倒闸操作千项无差错奖

(1)每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 50 元,每达五千项者一次性奖励 300 元(含第五个千次的奖励)。

(2)千次操作无差错以合格操作票与实际操作无差错为准。即操作票合格但实际操作差错或实际操作无差错但操作票不合格均中断每千项操作无差错记录。(3)每份操作票的项数:操作人和监护人按该票实际操作项数统计,批准人(值长)按该票实际操作项数的一半统计。

3、对“两票”的奖惩按月进行,具体办理程序是:部门申报(盖章有效)→安监部审核→分管厂领导审定→人资部办理。

3、凡在生产区域内灭鼠或小鸟等较小的动物每只奖励5元,灭蛇或其它较大动物每只奖励10元。不得因消灭小动物而危及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当在生产区域消灭了小动物后,应及时电话告知安监人员,并保留实物待安监核实。

4、主设备(包括开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正确动作奖。

(1)、机组(含励磁变,不含机组辅助设备)、厂近变(含柴油发电机组及其电源切换系统)、主变、110KV电压等级设备的开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含液压元件)等元件正确动作按月为单位,动作一次及以上且全部正确动作的一次性奖励检修部300元。

(2)、同一次事故(障碍)中所有设备各保护动作均计为保护动作一次。(3)、同 一次事故(故障)中不论所动开关几个或几次均计为开关动作一次。(4)、事故(故障)中仅涉及一个元件的主机、主变(含线路)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则按上述标准的一半统计,其他单元件的保护动作则不予奖励。(5)、“正确动作”系指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开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均能按设计要求动作。

(6)、其正确动作次数由检修部统计,经生策部、安监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7)、对因开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误动或拒动造成的后果由安监部根据《事故调查规程》认定性 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生策部应对全年正确动作率进行统计,无法实现年初责任目标的按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发现缺陷个人奖

(1)、每位员工在当年内发现一类缺陷累计达3条,奖励发现者100元;发现二类缺陷达30条者奖励200元;发现三类缺陷达70条者奖励200元。

(2)、所发现的缺陷必须登记在OA上,并经生策部确认缺陷及类别后方可纳入统计。

(3)、发现缺陷达到奖励条数人员(发现缺陷条数统计表如下)由所属部门每月10日前报生策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

6、安全建议奖

积极鼓励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共同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对安全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100元的奖励。所提出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应书面报送安监,并经评审,对评审意见进行公开。安全合理化建议评审人员由公司文件规定的人员组成,并根据所提建议的性质,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二章处 罚

第八条 发生事故,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处罚坚持行政处分和经济 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经华电集团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 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一)行政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或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若有其他责任者,参照以上相近责任者的处罚标准。(二)经济处罚

主要责任者开除厂籍免于其他经济处罚,次要责任者另停发12个月岗位薪金,直接责任者部门领导 另停发2个月岗位薪金,其他领导责任者、管理责任。第十条 “两票”处罚

1、“两票”票面不合格的扣各相关责任人员25元。

2、“两票”在执行中,违反安规或两票实施细则的规定造成“两票”不合格的扣相应责任人75元。

3、经部门检查合格的“两票”,被公司或其它检查组检查发现“两票”不合格的扣部门检查人员50元。

4、经公司检查合格但被公司领导或上级检查发现的“两票”不合格的,扣公司职能部门抽检当事人员 50 元。

5、“两票”不合格造成后果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十一条 对情节比较严重、性质恶劣的不安全事件,或一段时间内频繁发生不安全事件,应加重处罚。

第十二条 职工行政处罚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发生因《违章待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列举的恶性违章行为而引发 了异常及以上事件,则对责任者分别按照本细则和《违章待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进行处罚。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5.警卫工作奖惩细则 篇五

为强化警卫管理,保证《警卫工作条例》的落实与执行,特制定《警卫工作奖惩细则》,现将奖惩细则颁布如下:

1、违反行为规范任意一条经教育不能立即纠正的,罚款10元。

2、来客没有登记就私自放行的,每次罚款10元。

3、职工没有出门证私自放行的,罚款5元;物品没有出门证私自放行的,视情节处理。

4、安全保卫:

4、1 在警卫室抽烟或默许他人在室内抽烟的,每次罚款5元;

4、2 当班时串岗、脱岗、打盹、睡觉、喝酒的,每次罚款20元;一个月当班时累计三次的,停止其保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班警卫承担。

4、3 夜班未按规定时间巡视的(未填写巡逻表或作弊视作未巡逻),每次罚款20元; 4、4 当班时企业财物被盗,每次损失价值100元以下的,罚款当班警卫200元;每次损失千元以上的,停止当班警卫工作,并赔偿损失。同一个警卫,连续两次在值班时间发生企业财物被盗,停止其本人工作,并要赔偿全部损失。

4、5当班时企业财物被盗,但当班警卫能提供重要线索,对破案有帮助,直至追回损失的,对当班警卫酌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4、6 警卫监守自盗,或经证实参与盗窃的,立即开除,并加倍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5、对进入厂区车辆不指挥造成现场混乱,不及时纠正、置之不理的,停止当班人保卫工作。

6、在考勤登记中徇私舞弊、代打卡或不制止他人代打卡的,罚款20元;

7、当班时不能妥善收发快递信件、不能搞好卫生工作的,罚款10元;当班时与他人聊天(与工作无关)、看阅书报杂志的;每条每次罚款10元。

8、未事先请假,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罚款20元。

9、一年中罚款累计超过200元的,停止当事人工作。

有以下行为表现的,给予奖励:

1、积极维护厂区治安,敢于同不良倾向或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经查属实,有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2、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及时制止偷盗行为,避免企业财物损失,并抓住盗窃分子的,给予奖励。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使企业免遭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奖励。

4、及时制止企业内部职工的不良行为,避免企业物品外流的,给予奖励。

5、遇有突发事件,能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6.小组合作学习奖惩细则 篇六

一、健全小组合作学习的相关制度

1、分工合作制度——小组长职责:

①四人小组中设立一个组长,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每天每学科的作业,并计分,责令没有完成作业者现时完成,并给予一定的惩罚。

②组长负责组织课堂讨论,做到每位组员都积极参与讨论发言,有发言有补充有记录,做到有序有效,活而不乱。

③分组展示时组长鼓励组员积极上台展示,必要时也进行分工:有展示有补充有总结有评价。

④组长负责记录本组成员的课堂展示积分,周测周评积分等。⑤组长负责定期召开小组会,总结近段组内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2、学习规范制度:

自学阶段,要独立学习,不能打扰别人;

交流阶段,轮流发言,其他的成员要注意倾听、记录,相互补充要等别人说完,要学会大胆、礼让;

展示阶段,不能推诿,轮流展示,一人展示完,其他人补充完善,要学会倾听。

发言时要求脱稿进行。发言前要说“我认为”“我觉得”“我想”“我们小组的意见是”等等,发完言要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与我分享”等等。

3、规范交流制度:无论是组内交流还是组间展示,既要讨论答案对错,又要搞清为什么、错在哪里、错误的症结是什么、包含哪些知识点、用了哪些方法等。

4、限制机会制度:对强势学生进行发言限制,优等生每节课发言不超过2次,希望生每节课发言不少于1次;如优等生和希望生同时起立,优等生应把更多的机会让给希望生。

二、量化小组合作学习的评价细则

7、导学案没有按要求完成(如我的困惑、我的收获等),每人次扣2分。

8、导学案保管不善、撕毁或遗失,每人次扣2分。

三、建立小组合作学习的奖励机制

1、对在课堂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在课堂结束时给予“点评之星”、“解答之星”、“讲解之星”、“进步之星”、“质疑之星”、“挑战之星”等光荣称号。

2、每周评选出3个优胜组,按总评分评为“周冠军”、“周亚军”、“周季军”,对总评分最低的一组给予“劳动光荣”的奖励。

3、期末评选出全期的智慧冠军组、团结冠军组、挑战冠军组等优秀小组。

四、明确小组合作学习的统计评比办法

1、每节课一小结,由各小组长、课代表对各组情况进行小结。

2、每周汇总各项检查结果,每周评出两至三个优秀合作学习小组,五名课堂积极参与之星。

小组合作学习要求

一、热爱本小组,不放弃本组每个同学,不歧视有缺点的同学,诚心诚意帮助同学,不给本小组脸上抹黑。

二、每个人的学习方法不同,知识基础不同,所以学习的事和别人比较不是关键的,和自己比较才是关键,要随时想:今天的我比昨天是否有了长进,是否获得了更多的知识。

三、不管自己有几分聪明,只要把它发挥到极致,我就是顶天立地的人。

四、不经过独立思考,小组不展开讨论。小组讨论先中间讨论,后两头帮扶。帮扶,应先让被帮扶人讲,查出错误,帮扶人针对错误讲解,直到被帮扶人理解为止。

五、浪费时间等于自杀;小组讨论抓紧时间、围绕主题、提高效率,争取第一时间展示。

六、不认真预习的同学是想在课堂上自己把自己抛弃的同学。

七、学习新知,不认真复习总结等于半途而废。

八、每日事,每日必清。

九、自信和认真是成就未来的关键。

小组合作学习管理规范

小组讨论的形式有:

A.自由发言式:学生可以在小组中自由发言,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各抒己见。

B.轮流发言式,这一方式就是小组成员围绕一个问题挨个发言,一人不漏。

C.一帮一讨论式:当部分学生在难题面前尽最大努力也不能解决问题的疑惑,而教师又无法加以个别指导的时候就可以采用这种讨论。

4、小组展示的要求:

黑板展示:人人要安排展示的机会,重点是小组中学习能力处于中后位的,既要有主动展示的行动,又要有小组内的合理安排,做到热烈而有序。如果看不清楚,可以有序下位。书写要工整,答题规范,要在区域范围内,并签下名字。语文展示时必须写一句名句。

语言展示:要求每个小组必须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才能回答问题,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小组内外各个成员都可以对该问题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互相补充,若有些学生在没有经过思考的情况下站起来,只是简单的重复前面同学的观点或者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样的参与是无效的。要求每人每天主动发言不少于3次(老师点名不算),发言时面对学生,姿态大方,声音响亮,尽量普通话,其他同学要保持安静,认真听讲,仔细思考。组长做好记录。

5、小组检测的要求 小组检测的内容包括语文英语等学科的背诵默写的检查、自主测验等,要求独立按时完成,并由相关组长批改把关,错误要当场订正,不能过关的要重新过关。

6、小组合作学习八项规范:坐正立直、秩序井然;高效自学、积极发言;合作探究、质疑问难;团结互助、共同发展。

7、小组合作学习八种技能:学会倾听、学会记录、学会互学、学会展示、学会思考、学会质疑、学会合作、学会探究。

四、评价激励

小组合作奉行的“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原则

1、班级评价:评价内容有课堂展示次数,分ABC三等(只统计自主展示,展示的学生自己到指定处及时记录,课代表负责统计);展示质量,组与组互评打分(10分),课代表根据得分确定ABC三等;平时检测,按小组计算平均分,分为ABC三等,;纪律分为ABC三等,由纪律委员根据记载评价;卫生分为ABC三等,由卫生委员根据检查评价。一个A为5分,一个B为3分,一个C为1分,每周评定小组名次,公布上墙。

2、小组评价是对小组合作过程和学生合作表现的监控,小组评价由小组长根据评价项目在互评的基础上确定,并填写小组评价表。

评价标准:

参与度:以积极参与展示的次数一次1分。

合作度:课堂活动中积极参与,与小组成员团结协作,效果好,民主评议出ABC三等,记为5分3分1分。守纪度:.遵守课堂纪律,民主评议出ABC三等,记为5分3分1分。

卫生评价:遵守卫生制度,物品摆放整齐,民主评议出ABC三等,记为5分3分1分。

作业评价:按时完成,书写工整,订正及时,民主评议出ABC三等,记为5分3分1分。

检测评价:按时完成,质量较高,由相关组长按照得分确定ABC三等,记为5分3分1分。

7.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篇七

2014年度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核心理念和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各科室及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煤矿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科室)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二)、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隐患排查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三)、凡是上级或部门到现场查出隐患,跟班矿领导、班长在现场未查出或虽已查出隐患既未汇报、未在排查记录本上填写和未安排排除的,一般问题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条,主要隐患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条,造成事故的另外加倍处罚。跟班矿领导、班长未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签字的每次考核100元。

(四)、凡施工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当班隐患未及时处理擅自离开现场的,对现场责任人按“三违”办理,跟班矿领导、班长等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考核。

(五)、对出现一般隐患单位每次考核500元,对出现主要隐患的单位每次考核单位1000元,责任人按照“三违”论处。同一条隐患,安通科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合通知单位整改,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单位主管200元/次;同一条隐患,安通科在不同时间段连续发送两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合连续两次通知单位整改,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除责令停产整改外,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单位主管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单位主管给予履职考核,对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责任。

(六)、月度内,同一单位出现2次以上(含2次)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给予停产整顿,月度工程质量按不合格考核,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500元的罚款。

(七)、凡被上级部门及矿领导或安全生产部门责令停头、停面、停止生产、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的,一律按重大安全隐患标准处罚。

(八)、对矿长安全办公会安全提案和隐患排查会确定的安全隐患解决方案不按时解决的单位,给予责任单位和业务部门每条给予1000元罚款,单位主管给予200元罚款。

(九)、不按时、按规定要求派人员参加隐患排查会议的单位和责任人各给予50元罚款,排查不认真、而被上级排查出的专业、单位责任人各给予300-500元罚款。

(十)、矿井受到上级处罚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承担双倍罚款,另对责任单位领导承担罚款总额的20%。

(十一)、明确隐患治理责任。矿领导、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业务部门技术主管及以上人员)在现场查处的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承担该隐患罚款的20%。

(十二)、基层单位未按矿要求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的,每次对单位主管各罚款200元。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专业部门未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安全隐患整改未按要求建档,实现闭环管理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未到安通科信息中心填写安全隐患或由别人代填的,每次对责任人考核100元;凡是填写安全隐患记录低于3条、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及字迹了草的,每次对责任人考核50元。

(十四)、施工单位队长、班长(组长)必须在上班前一小时组织全班人员召开班前会,并做好班前会议记录,未召开班前会全班不能上班,并追究相应组织者责任。只开会不做记录缺一次罚队长和班组长各50元。

(十五)、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参加所在班组的班前会,听取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和工作安排,向职工讲解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井下应注重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凡未参加班前会的罚款100元,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的罚款200。

(十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长(班组长)必须把火工品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内,如在所管辖范围之内出现火工品丢失、违章乱存乱放、下班后剩余雷管未及时清退等火工品违章事件,追究当班领导责任并罚款,每发雷管罚款150元,每节炸药罚款100元。

(十七)、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巷道中的耙斗机钢丝绳托绳未监督职工做好或使用过程中失效未及时安排修复的,对班长罚款100元,队长200元。由于耙斗机钢丝绳托绳的原因造成事故的,将追究队长、班组长责任,根据事故大小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

(十八)、招收新工人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协议、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工作,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直至考试合格。如有未参加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未签订劳动合同、师徒协议等上岗工作者,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二、特殊工种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炮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2、放炮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放炮,未严格执行的,罚款200元。

3、井下各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四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50元。

4、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50元,没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50元。

5、放炮必须采用矿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线长度符合规定(岩巷100米,半煤岩80米,采煤工作面35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6、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7、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烟炮。

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

(二)瓦检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1、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并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后都要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2、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制定地点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本班通风、瓦斯情况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在对方检查记录上履行签字。接班前,首先检查瓦斯检查仪器、药品、电路、气路是否完好。使用坏仪器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瓦斯检查员要负责好作业点风筒管理工作,减少漏风,杜绝破口,对头面的风筒及时延接,发现风筒破口一次罚款20元,风筒距离工作面较远一次罚款队组300元。罚当班瓦斯检查员50元。

4、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掘进工作面(采掘工作面)设专人检查和区域巡回检查及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并要有一定的备用。

5、每月根据生产部署,由安通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规定的要求编制“瓦斯检查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瓦斯检查设置计划内容包括跟班、跟面(巡回、蹲点)瓦斯检查的地点、检查次数、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及相关规定等,如有变动及时补充修改。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设置计划”来进行,如不遵守,一次罚款100元。

6、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瓦检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瓦斯检查探管)温度计等。发现装备不齐全者,罚款50元。

7、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设置计划。必须认真准确地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入瓦斯检查记录和检查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发现问题未处理或不汇报每次扣50元。

8、瓦斯检查员严禁发生空班、脱岗、睡岗、漏检(分工区域内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未按设置计划存在遗漏或少检)、假检(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瓦检牌、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检查日报表“三对口”。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掘进工作面(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进行放炮作业,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签字制度”。发现一次不传递“三人连锁”牌,罚款50元。

10、对矿井瓦斯检查同一地点同一班次内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个小时,不同班次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5小时。无特殊情况,实际检查时间与设置计划时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每次检查瓦斯后都应及时填写报表和检查牌板,其前后时间差不得超过10分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1、巡回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三次、汇报三次。掘进工作面(采掘工作面)瓦检员执行班中汇报一次。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其他汇报根据班前特殊安排或井下意外特殊汇报。巡回瓦检员在检查途中,必须检查跟面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及交接班情况,帮助其处理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发现问题未处理或不汇报每次扣50元。

12、瓦斯检查员每月必须完成两次“三违”指标任务,如完不成一次罚款50元。

13、瓦斯检查员必须保持“一通三防”牌板的清洁,填写牌板字迹工整,瓦斯牌板距工作面不能超过30米,否则罚款20元。

14、发生有计划停电,停风应及时汇报,认真执行“局扇停电停风恢复通风送点操作程序”中的规定,准确填写记录,并根据安通科及调度指令严格执行,否则罚款50元。

15、认真做好区域内的通防设施检查管理,当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督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风科,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三)主扇司机违章行为的处罚

1、司机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规定交接班,交接班工作必须在工作场所进行现场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司机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后不得睡觉、打闹或饮酒聚赌;发现以上情况一次罚款100-300元。

3、在主扇司机房不允许把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主扇司机房不允许有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在主扇司机房不允许让无关的人员进出,发现后对当事人和主扇司机给予100元的罚款。

5、主扇司机要检查通风机运行情况;检查反风装置,防爆门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以上情况有异常,而司机检查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主扇运行记录要及时填写,如果发现填写不及时、不清晰、不规范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7、主扇司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司机必须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发现不干净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

9、要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每次巡查后都必须如实将巡检情况填写在记录本上。不按规定执行的罚款50-100元。

10、主扇司机操作时,必须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作业的罚款100元。

11、主扇司机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追查责任。

(四)监控监测人员及维修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否则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如有违反制度的罚款100元。

3、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无记录或不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一次罚款20元。

4、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5、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6、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进行赔偿。

7、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违者罚款50元。

8、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如没有存档,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的观察,发现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矿长及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发现事故未及时上报者追究其责任,并处100元罚款。

10、每次汇报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内容包括:汇报单位、汇报情况以及采取措施、最终处理结果等。每天的监控数据、变化曲线要及时打印,报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并送安通科备案。如出现内容不全,罚款20元。

11、监控电脑为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其它无关工作,违者罚款100元。

12、监控维护工要听从领导的安排,完成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情况的任务,随时上岗对井下的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巡回检查。如有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并罚款200元。

13、监控维护工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如有违者按“三违”细则处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

14、监控维护工要按时表校仪器,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瓦斯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2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并做好仪器表校记录,不按时表校仪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无表校记录的,罚款100元。

15、在安装、移装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在搬运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如人为故意破坏仪器、设备,罚款500元,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五)井下机、电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防爆标准》及《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规定,2、安装电器设备时,谁安装谁负责。不管是开关还是电机,接线必须按规程规定作业,接线腔内不能有灰尘、杂物,接线柱螺栓不能有任何松动,线头严禁有毛刺。严禁甩掉接线盒内的接线柱把线接成鸡爪子,进线口密封圈、压线板要完好,而且按规程要求安装,该加凡士林的必须抹上凡士林。如有违规现象,处以50元的罚款。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防爆性能检测,并贴上防爆检验合格的标志牌,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挂号设备管理牌,设备编号牌,保护器电流整定牌。如果发现缺少牌板,每处罚20元罚款。

3、负责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护。设备完好率保证在90%以上。电气设备和电缆达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标准,并符合防爆规定。如出现失爆,处200元/次罚款。

4、因为矿井目前处在扩建阶段,电工接班后对维护区域内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查,做到心中有数。必须保证井下设备、线缆吊挂达到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要及时清除电器设备及线缆上的浮尘,保证随时可以接受检查。如果发现井下线缆吊挂混乱,电气设备灰尘未及时清除的,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电缆的管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运行电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编号管理,贴设备标牌注明型号、用途、长度、工作电流、电压,允许载流量等技术数据。

(2)电缆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悬挂使用,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保持合适的间距,并保持清洁卫生。

(3)运行电缆严禁碰撞、挤压,打死弯。井下退出运行的电缆,及时回收,不得在井下到处乱放。

(4)电缆严禁私自截断使用,安装好的电缆拆除时必须留有线头,不得用刀具或者电工钳截成齐头。否则处以30元/次罚款。

5、必须熟悉采掘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所安装的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必须按《规程》要求安装。接线盒也必须按要求接好接地线。发现少接地线和接地线不符合要求的处30元每处罚款。开关必须按要求上架,四小件必须上墙上板,如果发现开关没有按《规程》要求上架的每一台处30元的罚款。

6、对井下的馈电开关要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漏电实验,对信号照明综保每天进行一次漏电实验,井下局扇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实验,并按要求认真填好当班各种记录。不得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和撕毁,保持记录的完好和整洁。如果发现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或者无试验记录的,每次处50元罚款。

7、出现故障的开关要及时修复,不得带病运转,严禁甩掉设备保护不用,根据实际负载,计算整定值,并校验保护装置。出现烧毁电机和电器设备时,必须立即到现场分析并查明事故原因,如分析不了,立即上报机电科。当班必须把调查结果报告交给机电副矿长。如果是因为开关带病工作或者甩掉保护不用而烧毁设备的,每次处以事故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8、带全电工工具(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工作中所需的图纸、材料、配件、指示牌、电工仪表等,备品备件和工具,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降低配件消耗。井下换下来的接线盒、煤电钻等一人能拿上井的设备备件,必须升井交到修理间,分类存放。严禁乱扔乱放。发给的工具妥善保管,若有丢失,自己立即购买。如发现上班时间工具不齐全或上班不带工具而违章作业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电气设备停电检查、检修,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的开关,必须闭锁,并挂有 “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未经停电人同意,严禁任何人取下警示牌送电。安装检修设备必须按照停电、验电、放电的原则进行操作,如有违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处以200元每次的罚款。

10、负责井下通讯电话、线路、安装、拆除、检查、维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电话和井下一切信号畅通。必须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和主要巷道及设备群的照明,如有故障,及时排除。

11、严格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监控工,完善好矿井的监控系统,监控出现电源中断故障时,电工要及时去排除,不得有任何借口,否则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没有很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必须有假条,写明请假原因,请假天数。原则上不超过两天。井上下工作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的,除矿上的罚款外,另罚当班责任人50元每次的罚款。

12、机修工检修设备必须停电,挂牌或专人看管,未切断电源,严禁检修。如果发现检修设备开关隔离未闭锁的处以50元每次的罚款。

13、必须保证一坡三挡,防跑车装置的完好使用。如果发现损坏未及时维修,每次处50元的罚款。

14、电焊作业,不求速度,但求质量。必须一次性焊接牢固,不得敷衍,点到为止。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经矿领导和总工审批,必须在有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作业。如发现违规操作,根据矿安全管理规定,一次处罚200元罚款。电焊机、焊钳、焊帽、焊条、割枪、减压表要用完就收,不得在井下存放。

(六)绞车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坚持8小时工作制,提升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运行。监护中要确保正常安全运行。对各电器设备要进行巡查登记和接待来人检查及对外当班维修工作的协调联系通知汇报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违者罚款200元。

2、禁止酒后上岗和脱岗、离岗、连勤顶岗和闲谈进行操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绞车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100元。

3、认真识别井口传送信号指示。对信号混发、显清不清、出现二个以上信号和不清楚难以判断的信号指示,不准开车,要电话联系信号工,正确发送,方可开车。违者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正确操作好各水平的提升运输,不能超速运行。上下矿车要慢速平稳、停车刹车要果断。随时做好实发事故的紧急制动刹车装置,确保矿车安全平稳运输。发现超速运行罚款200元。

5、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准守交接班和各项管理制度,填写好各种运行记录。缺一项记录罚款50元。

6、在日常操作生产中,如出现各电器设备故障,监护人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或协调部及电工值班人员,进行落实检修,不得带病运行影响生产,以免造成其他事故。违者罚款200元,造成机械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7、每班必须持证上岗,精艺操作,安全运行。爱护所使用的各设备、物品,保持设备卫生和室内卫生的清洁。如造成设备损坏罚款500元。

8、操作工操作不力,汇报不及时,违章违纪造成的影响生产、经济损失、安全设备事故等追究其责任,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

三、其他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调度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调度室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0元。

2、及时向上级汇报井上下生产情况,保证生产的均衡性和连续性,并做好各种记录,未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记录缺少一项罚款20元。

3、调度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生产重大信息的记录和反馈,为落实调度人员下井制度的罚款100元。

4、合理行使调度职权,具备高度责任心,要经常与井下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生产动态,并做好询问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5、当班调度根据生产情况做好调度工作日志的记录及生产日报表等工作,做到详细、认真,未作记录罚款50元。

6、要随时保持调度室清洁整齐,资料完整、真实、可靠、齐全,一项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本班生产情况及出现的异常详细告知下班调度。不得谎报、瞒报,违者罚款100元。

(二)、测风测尘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照测风、测尘标准,进行全矿井的风量测定工作和产尘点的粉尘测定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按设置的测风站、测尘点进行测风、测尘,如不执行相关规定及标准,罚款100元。

2、熟悉掌握各地点的风量变化、粉尘产生情况及原因,发现问题及事故隐患,要积极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如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上报罚款100元。

3、对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要设测风站,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对采掘工作面经常测风,做好原始记录,并编制报表及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到数字准确、可靠,违者罚款50元。

4、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运输系统各转载点及其他扬尘地点等每半月测定一次全尘及呼吸性粉尘,做好原始记录,并编制报表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到数字准确、可靠,违者罚款50元。

5、管好用好各种图牌板,不得随意挪动牌板,不得破坏牌板,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矿井反风演习、矿井瓦斯鉴定,做好月份风量计算和粉尘浓度分析对比,及时提出更有效的措施,未进行风量计算或粉尘浓度分析对比的罚款100元。

7、对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及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要按规定采集粉尘试样,及时送粉尘检测中心化验,做到资料齐全,档案化管理。缺少一项记录罚款50元。

8、定期对测风仪表、测尘仪器、化验分析设备、器具进行保养维修,定期将仪器上报表校,使用未表校的仪器,一次罚款100元。

(三)、检身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搞好工作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发现井口垃圾不清理,罚款50元。

2、穿戴整齐,配戴袖章。检身时要严肃认真,使用文明用语。如果违反,按照神宇煤矿处罚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立即调离本工作岗位。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的人员,必须禁止入井,违者罚款100元。

4、严格按矿入、升井检身管理规定,对所有入、升井人员实行全员检身。发现有私带火工品升井的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矿安全部门。如不制止或不报告,一经发现,立即调离本工作单位,并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5、坚持原则,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发现有穿化纤衣服、不穿工作服、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的入井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并报矿安全部门。违者罚款100元。

6、严格检查验收所有防爆设备和各种大型材料入井的凭证,做好记录。没有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和各种大型材料验收、捆绑等证明的禁止入井。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调离本工作岗位,并按相应责任进行处罚。

7、加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紧班中脱岗,认真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的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等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调离本工作岗位,并按相应责任进行处罚。

(四)、充电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交接时必须当面交清矿灯、工具等数目,如丢失由当事人全部赔偿。

2、保证矿灯各部件的完好,及时加液,有漏液现象及时处理,发出的矿灯亮度要达到10小时以上。未严格执行的罚款50元。

3、保持工作间及设备的清洁,工作间不得有闲杂人员进入。违者罚款50元。

4、矿灯存在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镜不亮、灯头松动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违者罚款100元。

5、矿灯要编号,完好矿灯总数至少要比常用灯的总数多10%,如发现数量不足罚款100元。

(五)、火工品保管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1、严格遵守火工品管理规定。坚守岗位,不找人代替。违者罚款200元。

2、炸药箱和雷管箱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不按规定存放的罚款100元。

3、严格执行火工品审批、领用、保管、退库制度,做到帐物相符。不执行制度的罚款100,造成重大责任的由当事人负责。

4、负责爆炸物品现场保管,要符合规程要求。不符规程要求罚款100元。

5、负责火工品装运器材符合规定要求并加盖上锁。违者罚款100元。

6、严格执行保管员“岗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

(六)、门卫违章行为的处罚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上班期间不睡觉、不玩手机、不擅离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

2、检查进矿人员情况,要详细记录姓名、身份证号、来矿事由、来离矿时间等,记录不全罚款50元。

3、负责大门口内外的地面卫生以及门卫室内卫生,确保卫生区域及周围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不及时打扫卫生罚款50元。

4、出矿人员携带的物品及出矿手续,应主动出示并接受执勤人员检查。对手续不全、证物不符的,执勤人员有权扣押和按规定处理。若执勤人员不履行职责,罚款100元。

5、对进矿的各种机动车进行登记,对进出矿物资进行认真检查,详细登记随车携带物品,经允许后方可通行,小型未载货物的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未对外来车辆登记的罚款100元。

6、值班巡查人员对各自所辖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负责。要做到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巡查记录,交接班要清楚。各级值班巡查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违者罚款100元。

7、门卫巡查人员在值班巡查期间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如有隐瞒不报,按矿有关规定处理,并罚款200元。

8、所有出矿物资须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写物资出矿凭证,部门经办人和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门卫备案确认。物资出矿凭证应详细填写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如未检查出矿凭证私自放行,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行负责。

四、掘进工作面违章行为的处罚

1、巷道贯通20米前未编制贯通措施,生产技术部门未及时下达贯通通知单,或两巷对通未停一头,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施工过程中未进行随时敲帮问顶,不处理松动岩石,或当发现岩性发生变化时不采取临时措施,仍冒险作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3、掘进工作面前掘后填,造成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对单位罚款2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4、掘进工作面放炮崩倒棚子,不按照由外向里的规定扶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5、掘进工作面接上班不合格棚子,下班不及时返工,仍向前进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6、掘进工作面架棚巷道撑筒不全,护顶材料不合格,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7、掘进工作面架棚质量不合格,棚子前倾后仰,无巷脚,棚距超宽,无脚窝,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8、架棚巷道使用木支护未经公司审批,或支护材料小于Φ140mm,对单位罚款10000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处。

9、锚杆安装不合格,间距不符合规定,托板未紧贴壁面,无紧固力,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0、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钢筋梯布置顶板与中线顶板不垂直、钢丝网搭接不紧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1、巷道掘进未一次成巷,无水沟,余碴多,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2、掘进工作面施工断面不符合设计要求,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13、喷浆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瓜子片与河沙、水泥配比不合格,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4、主要巷道不按线施工,未及时填图或引线,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5、耙碴机在上、下山使用时无防滑装置,对单位罚款1000元/台,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台。

16、掘进工作面外面失修,不做好修理,仍在齐头进尺,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责任人100-200元。

17、耙碴机在出碴时,人员进入耙斗作业区,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8、耙碴机操作杆不齐,用钻杆或其它棍棒代替,耙碴机上安全栏杆不全,对单位罚款1000元/台,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台。

19、采用砼棚支护未使用支架器,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0、修理工作面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1、修理材料不充足,或准备不齐就盲目开工,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22、一个出口巷道,安排二个以上人员修理,或修理时不执行由外向内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3、行人道堆料,擅自拆棚子,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24、不采取措施,进入煤斗内作业,对单位罚款2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5、修理当头作业点附近未做好临时修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26、运输大巷修理,两端未按规定采取警戒设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五、其他方面

1、爱护澡堂公共设施及公共卫生,损坏设施照价赔偿,禁止将煤块、纸片、烟头等其他杂物带到澡堂,违者罚款100元。

2、在澡堂撬衣柜,偷衣服、偷钱财的一次罚款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

3、澡堂的值班人员随时保持澡堂卫生清洁,按时交换接班,违者罚款50元。

4、喝酒闹事、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自行负责。

5、在办公楼周围乱倒垃圾罚款50元。

6、不参加扫雪的罚款50元。

六、奖励

奖励原则:对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科室、班组,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奖励。

8.客房部楼层奖惩细则 篇八

为规范管理,做到奖罚分明,有据可依。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将员工的表现在闪光栏、曝光栏中注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奖罚的情况将在效益工资中体现,同时这也将成为评定效益工资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细则

1、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视其价格给予奖励

2、每月各项考核综合成绩前三名 +1

3、积极投稿,被相关刊物采用 +2

4、积极推销,取得优异成绩,视其情况给予奖励

5、受到客人书面表扬或多次口头表扬 +1

6、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酒店或班组组织的活动 +1

7、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受到表彰 +2

8、上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完成较好,表现突出 +2

9、关心工作,提供合理化意见被予以采纳者 +2

10、抽查各项知识掌握好者 +1

11、员工义务加班,主动加班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1至3

12、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为酒店挽回损失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13、老员工带新员工责任心强表现突出 +2

14、被(评为优秀楼长)区域评为优秀员工者 +2

15、个性化服务具有特殊性及创新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2至5分

16、参加集团组织各种活动,取得前三名的奖励 +3至5

17、成本控制做得好(以区域为单位以成本核算组为准)+2

二、处罚细则

(一)轻微触犯(-1分)

1、各种单据表格(如工作表、楼层动态表)填写不规范

2、休息或下班时间在楼层闲逛

3、在楼层,工作区域奔跑、大声喧哗

4、当班时间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串岗

5、上班时间未化妆上岗、衣着不整

6、当班时间内在布草房休息

7、不按程序做房

8、当班时间与其它员工在楼层闲聊

9、不按时签到、签退或代签

10、未使用专用取电牌取电

11、下班不补布草车、吸尘机不倒尘,使用吸尘机时,拖拉吸管、电线

12、内务不整,工作台面、布草房零乱

13、所属公共区域维护不到位,如:立式烟盅不干净,烟头超过3个

14、部门、班组内部抽查各项知识掌握不好

15、不按时与客务中心核对房态

16、查房间卫生出现三个小问题

17、工作停止时未将清洁用具放入指定位置

18、当班时间看书、看报纸

19、未经管理人员允许私自下班 20、跑单物品未在第一时间领回

21、对交待的事情未及时落实

22、空房开夜床未交班

23、节能意识不强,做房间卫生未关灯、空调未将窗户打开

24、接听电话程序不标准

25、房间维修未及时发现并报修,修好后未检查就在维修单上签字

26、对楼层房态住客情况不清楚

27、未按时上交总结、案例等

28、开会、培训等迟到或早退,上班迟到按《员工手册》处理

29、做住人房未将酒水饮用情况,记录在工作表上,未登记酒水单并请客签字 30、各项工作未按标准和程序操作。(指单项:不用拖盘,查退房不开窗透气等)

31、不按正常程序及时报修或修好后不检查就签字

(二)一般触犯(-2分)含轻微触犯第二次

1、信息传递出现问题

2、当班时间抽烟、吃东西

3、床底不吸尘、少补毛巾、茶杯内水、毛发多等

4、用布草做抹布

5、未在规定时间内用餐或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

6、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和各种会议

7、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被动

8、安全隐患未将布草房、消毒间门锁好

9、未按程序请假或私自换班,发现问题不反映

10、固定物品,酒水交接出现问题(漏交或不交)

11、工作程序不到位、不规范

12、酒店各项检查中抽查知识不熟

13、未交酒水单或酒水单出现问题

14、下班不交对讲机,未交钥匙

15、未保管好钥匙,导致钥匙留在房间

16、查房不仔细遗留物品未查出

17、遗留物品未按规定时间汇报客务中心或未在交接班本上记录

18、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000”房、空房物品撤出

19、在住人房接打内线电话

20、各项考核成绩后三名 1—3分

21、未保管好对讲机,导致对讲机遗留在其它地方

22、私自翻看客人书籍、物品

23、玩电游、上网被发现

24、卫生打扫不及时(住人房)

25、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A:私拿酒店易耗品的

B:人走未灯关,空调不关,插座不拨等 C:寝室卫生不达标,不叠被子,不倒垃圾等

(三)较大触犯扣除月奖10-50% 轻微触犯第三次、一般触犯第二次

1、安全隐患:未将客房门锁好

2、当班时间内睡觉,在房间看电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3、私自保留客人的遗留物品,拾遗不报

4、对上级不诚实、散布谣言,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

5、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区域长达半小时以上

6、偷打客房内外线电话

7、以消极的方式怠工或损坏工具设施

8、私自将钥匙交给其他无关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9、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如:查退房多报酒水等

10、对客服务中使用不文明语言引起客人不满

11、私自将酒店物品带离工作区域

12、未经许可私自配制酒店钥匙

13、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

1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15、拒绝上级指派的工作

16、旷工半天

17、私自涂改办公用具,交接班本内容的扣除30%月奖

(四)严重触犯:根据情况轻重扣除月奖50%—100% 或开除;(较大触犯第二次或情节严重)

1、所属区域发生安全事故

2、侮辱漫骂恐吓他人或殴打他人

3、私拿酒店物品且劝说不改,意识浅薄

4、故意破坏酒店客人或员工物品

5、偷窃酒店以及员工财物

6、以货币为交易与客人在房间进行不正常的行为

7、私自配制办公桌、文件柜钥匙

8、遗失酒店磁卡万能钥匙

9、故意不服从工作安排,破坏工作程序

10、挪用消防器材作为它用

11、无保密意识透漏保密资料

12、为客人介绍小姐

13、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14、有赌博行为

15、组织煽动员工,有意搬弄事端

16、从事第二职业

17、私开房间住宿

18、旷工一天

(五)罚款

1、私拿酒店物品,按原价10倍处罚

2、烟洞一个未查出50元/个,依此类推

4、部门检查违反食堂、更衣房、宿舍管理规定50元/次

5、面盆、坐厕、吸尘机破损未查出,由当事人按成本价赔款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如犯其它错误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客 房 部

9.焦化厂安全奖惩细则 篇九

为促进我厂的日常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激励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违规、无违纪,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奖励细则:

1.发现隐患及时向车间、厂汇报,避免事故发生,奖励200元。

2.发现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奖励100元。

3.提出合格化建议被厂采纳奖励100元。

4.车间实现安全生产2000天以上者奖励1000元。

二、处罚细则:

1.劳动保护用品,(包括眼镜、手套、防尘帽或安全帽等)根据岗位需要及发放情况,穿戴规范,发现少穿一件/次(包括穿戴不规范,安全帽不在头上戴着,工作服在手上拿着等)罚款50元。

2.生产现场的各类安全设施不完整一处,罚款50元。

3.设备安全附件、安全绳、包闸不能正常使用一处,罚款50元。

4.要害部门操作室、值班室有烟头,每个罚当班者200元,易燃易爆、煤气区禁止吸烟,发现吸烟者罚款500元,所在班组罚款1000元。

5.在易燃、易爆、煤气区动火无审批手续,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不落实安全措施,施罚款100元。

6.机动车辆擅自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100元。经批准进入但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发现一人给予下岗处理。

8.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9.现场安全通道不畅通,发现一次罚车间100元。

10.现场乱挂铁丝、晾衣服,每件罚款20元。

11.检修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的杂物,处罚100元。

12.隐瞒、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或手续不全,除承担公司罚款外,加罚车间领导100元,班组200元,个人 200元。(因手续不全或超过事故申批时间者,后果自负)

13.各职能部门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后,车间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又无正当理由,同时也未向有关领导汇报、向职能部门联系,罚款100元。

14.安全附件、配件、不能按计划、时间、数量及时供应,有关科室的领导及区域负责人挂钩分别罚款 50--100元。

15.煤气区域操作人员、电工上岗单独操作,罚款100元。

16.检修未挂牌,罚责任人100元。

焦 化 厂

10.酒店前厅服务质量奖惩条例 篇十

新龙苑度假酒店前厅服务质量奖惩条例

奖惩制度管理是新龙苑度假酒店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求,凡是在新龙苑度假酒店工作,不论何身份,都要服从工作安排,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一、进一步做好奖惩制度的管理及督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禁止员工非当班期间进入客用区域(除紧急情况外),禁止员工当班期间使用华帝大酒店客用设施,员工上下班、就餐需走员工通道;

2、员工上下班必须做好进、离华帝大酒店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签或代签(签到必须在保安值班签到处);

3、对员工离店时,须经保安部值班员做正常检查,保安值班员正常检查时,不得随意翻检包内物品,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

4、工作期间要绝对服从部门经理主管及领班的正常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部门经理、主管及领班的工作安排;

5、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时,按华帝大酒店请假规定执行,经领班、主管及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华帝大酒店行政工作管理办公室;

6、不准迟到、早退、窜岗、各部门须严格考勤制度;

7、对于检举、揭发不良现象员工,任何人不能打击、报复,阻碍员工向领导汇报工作。

二、严格管理,加强奖惩制度,对不遵守华帝大酒店管理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罚。对私拿华帝大酒店物品和财产离开酒店者,华帝大酒店将给予即刻除名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维护华帝大酒店者,华帝大酒店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各部门应对员工进一步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树立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为华帝大酒店的经营及管理出谋划策。为华帝大酒店增加效益努力工作,做好对客服务,稳定和增加华帝大酒店的客源。

四、各部门应相互协作,杜绝各行其是的现象,严格按华帝大酒店领导的统一工作安排执行。

以上各项要求,各部门主管及领班应做好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严格遵守华帝大酒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共同做好华帝大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奖惩细则

为更好的做好华帝大酒店的质量检查工作,让质量检查工作有章可循,奖罚分明;根据华帝大酒店的《员工守则》及部门的服务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节 前厅部奖励条例

优质服务受客人口头表扬的一次奖励10元,受客人书面表扬一次奖励20元,受到酒店部门经理、人事办公室、总经理表扬的一次奖励5元。

热爱学习、积极专研业务技术,在各种培训考核中成绩在整个部门名列前茅者奖20元,评上相关岗位标兵者,一次奖励50元,连续三次评为岗位标兵者晋升一级工资。连续三次考核并评为岗位标兵者且有过客人表扬史,晋升前厅领班。

热爱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酒店采纳的一条奖50元。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者一次奖50元。

拾金不昧者一次予以奖励10-100元。

发现未按规范操作并及时制止者,一次奖5元。

积极主动、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客人投诉的一次奖励10元。

工作主动、勤奋肯干,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予以5-20元。

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受到员工好评予以奖励20元。

注重营销,开发客户有成绩予以奖励10-50元。

旺季当值出现翻台情况,且顺利完成服务工作,无私毫怨言者,奖休息半天。

当值值班因客人未离店而造成加班的,超过夜间12点,奖休息半天。

推销菜品有功(急推的菜品龙虾等贵重菜品)为酒店节约成本的,奖休息半天。节能降耗有功,并起到带头作用者,奖50元。

第二节 考勤考核细则

华帝大酒店实行早晨上班签到、晚上下班签退制度;每日到岗、离岗前须到酒店保安部和前厅值班经理处进行签到及签退。

一、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一次扣5 元;10至20分钟以内者,扣10元;20分钟至30分钟以内者扣15 元;当月迟到(早退)二次扣 20 元,并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25元,并书面警告;当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扣 30 元或取消当月提成奖,并最后警告;

2、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扣罚一天工资,并罚款 10元;

3、一次不打卡(签到)扣5元,两次不打卡(签到)扣 10 元,以此类推,若遇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证明。

二、旷工:

1、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工资,并罚款 20 元,当月无提成奖,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扣发相应工资(一天扣三天),并罚款50元,当月无提成奖,给予最后警告,一次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是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给予开除;

2、第二次旷工者给予最后警告,扣罚相应工资,并罚款100元;

3、第三次旷工给予开除。

三、病假:

1、员工请病假须持有相关医院证明或(酒店)指定医院的医生证明诊断书,并经酒店有关部门同意;病假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实行;病假三天以上,须经办公室(人事部)批准;七天以上呈办公室(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急诊应在三天内补办手续。

2、病假三天以下者(三天)享受有薪假一天,病假三天以上者(不含三天)扣除本月全勤及相应工资,病假全年累计45天,扣除年底奖金。

四、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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