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9篇)
1.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篇一
签订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
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
不要让合同留空,以防事后修改,更不要签订空白合同;
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试用期结束时间;无论哪天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都应当是实际用工之日,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当天;
明确具体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
明确约定薪酬、工资待遇;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构成,一般HR给出的薪酬数字含税、含五险一金,千万不要只看表面数字,一定要计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钱;收好工资条。
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如合同约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工伤自理”,或者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签;
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须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重要证据。
如果你已经入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补签劳动合同
最好以邮件形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是口头交谈,可以使用手机录音;
在邮件中写明自己的入职时间或在交谈中提及入职时间。这也是确认入职时间、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
尽量引导对方承认确实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协商后最好的结果是立刻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实现,请您要求对方确定一个补订合同的期限,不要以“之后再说”“商量一下再说”草草收场。
2.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篇二
一、快递合同“霸王条款”评析
所谓快递合同霸王条款, 主要是指快递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 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通过对国内品牌影响力排名前十的快递公司所提供的快递服务合同进行梳理、分析, 笔者认为可以将快递合同中霸王条款按免责、违约、理赔三方面进行归类。
(一) 关于免责条款
1. 快递合同中快递详情单条款规定:
快递公司规定一旦消费者在寄件详情单上签字, 便默认接受和遵守其制定的快递合同各项条款。
快递合同属于格式合同的一种, 依据《合同法》第39条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须向相对方提示和说明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而在实践中, 快递公司业务员很少履行这一义务, 而仅仅是要求托运人尽快填写快递详情单了事, 在这种情况下, 托运人完全可能被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绑架, 面临不对等的损失风险和成本负担。因此, 在快递公司未尽到告知说明义务时, 快递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2. 快递合同中免责条款规定:
快递公司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 对快递延误、遗失造成的间接或非主体性损失不负责任。
关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117条界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快递公司利用绝对的话语权与所谓最终解释权单方面曲解“不可抗力”概念、扩大“不可抗力”免责范围的行为, 使诸如因暴力分拣而致货物损坏丢失、经营管理不当而致货物延期的违约行为都变身成为不可抗力情形。此外, 如果是因为航班延误、火车晚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损害, 符合合同免责条款情形, 快递公司即使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作为联系托运人与实际承运方的纽带, 快递公司应承担先行代赔给付或协助理赔义务。
(二) 关于违约条款
1. 快递合同中知情权条款规定:
快递公司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性质, 物品数量及重量等, 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所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快递公司有权在为事先通知寄件人的情况下开封检查交寄物品。
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快递企业“绝对的检查权”, 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 快递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 当面封装。快递企业有权利, 也有义务对非信函类物品进行查验。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毫无限制的, 而是需要在托运人见证之下验视, 但现有的快递公司却认为自己拥有“绝对的检查权”, 有权私自开箱检查, 于是这种缺乏监督机制的查验制度, 不仅不能有力地维护快递运输的秩序与安全, 反而为不法份子侵占、偷盗贵重快件提供了可趁之机。
2. 快递合同中责任条款规定:快递公司对快递货物延时,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首先就合同条款本身而言, 这样的规定明显减免了快递公司自己的主要责任, 排除了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该条款属无效条款。其次, 就快递延期事实而言, 快递公司应该构成了实际违约, 理应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国《快递服务》标准附录明确规定快递延误可以作为索赔因素并规定了赔偿原则。同时将快递快速、安全的送达收件人, 是快递业务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 是快递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是快递托运人的合法权利, 更是快递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因此, 快递延期不赔条款无论从法理、法律以及行业规范都没有依据, 实属霸王条款。
(三) 关于理赔条款
1. 快递合同中理赔条款规定:
请于收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查询和索赔, 并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之证明文件通知承运人, 逾期则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 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 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票。计算方式为按货物运费2-5倍赔偿或者计重赔偿。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快递纠纷索赔并不属于民法规定的特殊情形, 理应适用普通诉讼两年时效。即从快递损害发生开始到之后的两年期限内, 快递用户都有权对快递公司提起诉讼, 而快递公司单方制订的限制性期限无效, 不能作为索赔诉讼时效的依据。对索赔额的变相限制单方面的降低了快递公司违约的成本, 致使快递公司内部违规操作、不法侵占现象更加严重。如消费者托运一件价值3000元的皮衣, 重量3千克, 快递费就几十块, 如果在快递的过程中严重损坏或遗失, 无论按那种赔付方式, 挽回的经济损失也是杯水车薪。
2. 快递合同中关于保价的条款:
若寄件人进行了保价, 一旦托寄物品发生被盗、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 寄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快递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保价本身应该说是一项很好的抗风险措施, 但到目前为止快递市场上保价费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收费混乱现象广泛存在;其次国内很多快递公司为扩大经营网络而采用加盟模式, 不少快递加盟点将保价费私自截留, 没有上缴保险公司, 这种将收取保价费变为创收的手段的行为, 背离了保价的初衷, 改变了保费性质;此外当货损价值超过保价限额, 快递公司应该在快递合同赔偿限额内继续对快递用户进行赔偿, 而不能适用霸王条款中快递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二、快递合同霸王条款规制
(一) 强化行业准入机制与监督制度
《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所拟订的合同文本须参照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国内快递服务合同》范本, 我们可以在《国内快递服务合同》范本制定阶段启用严格的听证制度, 集思广益以求该范本能最大限度保证消费者权利, 预防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同时, 在审核颁照时应该着重审核快递公司的管理软件与环境、员工适岗认证、快递合同规范情况等快递行业规模与质量的基本方面, 从源头上遏制霸王服务与霸王条款。全面建立和合理利用针对快递公司的评星定级制度, 利用这一平台强调快递合同的重要性使快递公司主动检视自身快递合同, 主动取缔其中霸王条款;并发挥其奖励与提示功能, 对表现突出的快递企业和区域在市场准入、税收、评价等方面进行奖励, 对表现落后的快递企业, 及时将问题反馈, 与快递申诉制度相互配合, 敦促与协助快递企业取缔霸王条款、主动协调解决业务纠纷、合理赔偿消费者损失, 使这一评价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效。
(二) 建立先行赔付与保证金制度
快递行业先行赔付就是指在快递纠纷产生、消费者权益遭受实际侵害, 而在合理时限内得不到解决与赔付, 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 然后再由快递市场主办单位对快递企业进行追偿。国家邮政局作为我国快递市场主办单位应该组织或协调专门机构或部门构建先行赔付体系, 而快递协会作为国家邮政局下设的从事研究、组织、服务快递市场的专门组织有能力、有必要承担这一职责。而这一制度最为核心的部分就是赔付保证基金的建立与先行赔付操作流程的梳理, 我们认为首先在快递行业应该推行严格会员制, 强化快递协会的职能, 在国家邮政局的领导监督下, 由各省快递协会组织各会员公司签署会员诚信责任书后交纳一定数额保证资金建立先行赔付基金并进行统一管理。国家邮政部门在受理消费者申诉后, 以此保证金作为快递协会进行调查、勘责、评估经费和代快递公司先行赔付资金, 最后再由快递协会与快递公司结算清偿。
(三) 合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
围绕快递合同中霸王条款和行业潜规则的纠纷, 最终最公正的解决途径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然而快递纠纷小而杂的特点同我国司法资源的稀缺和诉讼成本的走高的矛盾显著, 即便是运用简易程序也同样显得奢侈。近年在我国部分地区试点的小额诉讼程序则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与途径。该程序属于一种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外的新型司法程序, 其最大亮点是一审终审制, 拥有立案、审理、执行时间短, 诉讼费用低, 执行力较强的突出特点, 选择小额诉讼不但可以跳过狭隘的合同、行业潜规则, 直接运用法律法规实现诉求, 同时可以将大量举证责任转移到快递公司, 减轻消费者举证压力。实现了动用公力救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 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
(四) 引入快递公益诉讼与集团诉讼制度
在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草案) 》中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快递作为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消费行业, 与广大消费者联系紧密, 而合同霸王条款的长期存在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将公益诉讼引入快递业十分必要。在快递业公益诉讼中最适宜原告主体资格的应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消费者可以将自己案件的资料证据提交消费者协会, 由消费者协会备案, 由消费者协会定期针对影响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数量多的快递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要求修改或取缔该公司的霸王条款, 停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并对遭受损失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同样, 针对影响广泛、顽固的快递霸王条款, 也可以考虑运用集团诉讼手段进行维权和规制。在快递纠纷之中, 消费者的信息缺乏是最大的弱点之一。而集团诉讼可以集中案件和证据, 有效地运用法律资源, 保证公共利益。在这一过程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应充分发挥其信息平台作用, 收集整理快递消费者集中投诉问题, 协调遭遇类似的消费者联系, 提供相应的法律专业技术, 支持广大消费者进行集团诉讼。
摘要:文章围绕快递霸王条款和快递消费者维权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 建立听证制度、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快递协会职能、评星定级制度, 增设先行赔付、小额诉讼与公益诉讼程序等以期达到规制快递合同中霸王条款、减少快递消费者维权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快递合同,霸王条款,评析与规制,先行赔付,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1]赵晓琦.法律与经济学视角下的格式合同[J].经济研究导刊, 2009, (35) .
[2]姚淑媛, 车庆华“.霸王条款”的法律规制及路径选择[J].河北学刊, 2008-3第28卷第2期.
3.“霸王条款”何时消? 篇三
网络书店因不受其空间限制的优势,逐渐受到读者的青睐,它不仅成为书业展示的一个窗口,同时也为平日忙碌的爱书人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购书方式。网络科技的进步,成就了当当、卓越、九久等一批知名网上书店。而最具成效的贝塔斯曼的经营模式一再被内地业者借鉴“改装”。继2003年卓越成立书友会后,2005年底当当也宣布成立书友会,他们的入会门槛就是要求各供货商以4折发货,并一再表明参照贝塔斯曼的模式严格执行不退货,票到付款。
对当当的新动作大部分业者用无奈来表达各自的感受。当当的民营供货商及中小出版社表示理解与支持,贵州人民出版社一位发行人员表示,“面对书店的进场费,中小出版社压力越来越大,退货率居高不下,如果网上书店不退货,中小出版社还是可以接受的。” 北京新华立品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明雨也表示,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书业而言,多一个渠道多一个机会,合作是互相的,只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也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保证现金流是关键。相对于中小出版社及民营书商的支持,大出版社的态度则强硬了许多,尤其一些知名的名社与大社。接力出版社表示,向各家发货折扣基本一样,不会给网上书店特别的优惠。而长江文艺出版社也表示不会接受网上书店的无理折扣。这种不良竞争让本来多变的图书市场又掀起了一层波浪。台湾博客来网络书店北京办事处的刘筱燕指出,贝塔斯曼书友会形式,其实是保证进货一万本的底线完成的,另外,对于低折扣图书,书友会与内容提供商合作,通过版权授权推行书友会自己的版本图书,与出版社、供货商的利益是共享的。“如果只是一味简单地模仿,势必会使原来不规范的市场更加不规范。低折扣只会让一号多书现象更加严重。”民营书业者李夏如是说。
刘筱燕也指出,不管新华书店的强卖书架,还是当当网上书店的低折扣进货,对于供应商出版社而言,如果把这种合作当成一个市场的补充,它可以锦上添花,但如果真把它做大,成了企业的命脉,哪个领导又能笑得出来,利润的削减,不平等竞争的难控制性,大众市场势必受到影响。
市场经济的不变法则是优胜劣汰,而书业的市场化运作比较落后。中信出版社一位负责人认为,如今内地的图书市场环境越来越恶劣,并不是4折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出版业的上中下游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状态,只有通过市场经济手段优胜劣汰,在上游(内容提供商)、中游(通路、物流)、下游(零售商)各环节形成联盟,重新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书业游戏规则。海南出版社知名发行人秦纲也表示,目前这种状态不一定不是好事,这是一个拼实力拼耐力的关键时刻,做大做强必须有道。在竞争中,可以淘汰一些供货商、销售商,让书业重新建立新规则。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的郭莉也认为,书业要走上市场,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规律,书业虽然市场化运作比较落后,但业者也正努力适应,各种不合理现象也势必要经过市场来检验,适者生存。
国外的书业,市场比较成熟,专业分工与市场规范也比较高,即使有不平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除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外,仍有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欧美等国家,比较重视内容、版权问题,书业市场比较规范,虽然网络书店也有低折扣销售现象,但大都为畅销书,他们拥有畅销书总发行的发行架构。
4.房屋租赁合同的霸王条款 篇四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详细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将位于,三室二厅一卫共98m2房屋给乙方使用。房屋设施设备见附表。
2.甲方对上述房屋享有所有权。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前,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公寓住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12个月。
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租金、租金结算
1.租赁期限12个月,租金¥,另外押金:¥,租金与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两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与押金。乙方将来不再租住房屋并经甲方验收房屋合格后,于两日内原数退还乙方押金。
2.租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其它费用
1.与土地房产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室外环卫、消防、绿化保护、物业管理、管道排污,由甲方承担。
2.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气、络通讯费、固定电话费等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进行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七条:违约责任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转借、转租、装修、承租房屋。2)损坏承租房屋或设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家庭住房租赁用途。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以居住的房去经营。
5)合同到期内提前一个月,没有交纳下次房租费,视为不租,合同无效。甲方有权租给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乙方在租期内提前退租,应提前7天告知甲方并尽快腾退,根据房屋验收情况乙方可以请求返还剩余租期的租金(按月计算,不足月按每天单价计算),乙方无权请求押金的退还。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归还
1.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5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双方签署租
赁房屋移交清单。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5日内搬出全部物件,房屋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5日未搬出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和装修,因自然损耗而折旧,丧失用途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九条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1.甲方应保障乙方所租赁房屋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产权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2.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4.房屋因不可抗力损坏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住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条款内容。补充条款内容及附
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应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
水底数:电底数:燃气底数: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房屋物品清单
篇二: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明细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于5天内支付甲方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大写:。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设施设备修缮好,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房屋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日内搬离,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 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
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告知甲方后有权转租房屋。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
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超过1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或由乙方向相关主管部门直接缴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2、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3、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5、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装修的约定;
8、转租的约定;
9、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篇四:房屋租赁合同 条款全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淄博市张店区 路区 室及房
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凭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用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月租金为 元,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元)。
三、乙方应在签订租凭合同同时向甲方交纳违约保证金 元(大写;元)。
四、违约责任通则约定:乙方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无论合
同是否到期,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亦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收回房屋并将乙方所留物品按废品(垃圾)抛弃,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已付未到期部份房租和保证金不予折抵相关费用和赔偿款项,亦不予退还。甲方收回房屋更换门锁的费用,由乙方按约定赔偿。
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除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
应另行赔偿甲方。赔偿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按重置价赔偿;甲方认为重置行为需与相关部位或设施、环境保持一致,因而会引起相关的损失的,按全部重置价赔偿。
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租用,且无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本合同另有不同约定的,前述约定同时适用。
五、租金给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
(一)租金每年给付一次。
签订合同同时交付一年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
付甲方违约金 元。
下一年租金元乙方应于 年 月日前交情。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
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二)租金每半年给付一次。
签订合同是交付半年度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
付甲方违约金XX元。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
下半年租金 元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交情。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六、乙方再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屋内设备、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装修以及房屋损坏、变形、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乙方在租用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用房屋内的美化、装饰、装修,在合同终止时无偿赠予甲方,并不得破坏,否则应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甲方有权随时对前述状况予以检查。
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以使甲方与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约,及检查房屋状况。如乙方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经检查房屋状况不符合交付租用时的状态,除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外,不享有优先权。
甲方同意续租的,应另行签定书面合同。未签定书面合同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及物品,否则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八、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合租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违反本条约定的,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留宿承租人以外人员视为合租。
与第三方合租的判断标准,以甲方合理怀疑为标准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承租房屋的卫生、清洁,甲方有权随时对卫生状况予以检查,如乙方不能保持室内及门窗卫生、清洁。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注意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影响邻居的生活、休息,如因邻居反映其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与相邻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该房屋的水、电、暖、有线电视收视、宽带费、天然气、物业等与使用出租房屋有关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未及时交清或委托甲方交清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二、乙方再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租赁期间因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应当安全使用电、水、暖、天然气,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违反前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三、合同期限内乙方未通知甲方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办理合同书面解除手续并将房屋及和由其使用的物品交回甲方,离开承租房屋15日以上,视为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合同期满未就续租签订书面合同,乙方未搬离的物品,甲方有权按废品(垃圾)抛弃,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四、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承担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其它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诉讼费及咨询、取证、代理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五:条款比较全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每月,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租用时间于签订当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附房屋钥匙3个(其中外门1个;内门3个),退房时一并返还甲方。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完整、安全、卫生等每隔____〔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小区管理条例规定。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屋墙面整洁,门、窗及甲方其它资产设施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预交元,每季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收费单价结算;2.宽带、电视需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标准缴纳开通维护费;[4]下一页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以租用时间提前预付;4.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故意
损
坏
承
租
房
屋的;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篇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
近年来,房市越炒越热,很多一线城市的天价房让人望而却步,为了解决“住”的基本生活需求,很多经济基础不够坚实的年轻人开始纷纷投身租房大军。
既然要租房,就免不了要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当时就应该把一些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先约定好,维护自己作为承租人的权益。
一、屋内设施的维修问题
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当事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自然损坏的屋内设施应该是由出租方进行维修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房东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经常会与房客约定屋内设备出现问题的情况下由房客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所以租房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房东是否增加了这一条规定,屋内设备不出问题还好,一旦需要维修,不仅需要花费金钱还需要为此消耗时间,有很多不便。同样的租金及出租房条件下,尽量选择租由房东负责屋内设备维修的房子。
二、租房前确认自己的租房用途
一些承租人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觉得自己花钱租了房子,具体怎么用就随自己高兴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房东通常会与房客约定好租房的用途。一旦房客擅自改变了房屋的用途,如“住宅改商用”,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客承担违约责任。这并不是房东的“霸王条款”,而是因为不同的使用方式对房屋的损耗程度是不一样的,商用的房屋明显损耗地比住宅要快。所以房客如果租房是为了特殊的用途,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先与房东协商并将相应内容记录在租房合同中。
三、口头约定的内容一定要文字确认
一些租客考虑到后期,房子租的久了,难免会需要对房屋做出一些结构上的变动,在最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会和房东协商后期自行装修的事,得到房东的口头准许,后期却没有将该条约定记录在合同中。这种情况下,如果后期因为装修出租房的事再起纠纷,就说不清谁是谁非了。所以最好是在一开始就将口头协商的内容都记录在条款中固定下来,这不仅针对前文举例的装修事宜,为了切实保障权益避免纠纷,任何口头的协商都应该文字确认。
四、谨慎约定违约金
与房东确认违约金时要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变动可能性。如果很喜欢这套房子,想长期租,又害怕后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或将房子转卖,可以约定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数额。但如果对出租房满意度一般,将来可能会换住处,则最好将违约金的数额定低一些,万一想要换房,也不必承担过大的违约金压力。
外地来大城市工作的年轻人在大城市租房生活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如果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定制适合自己的租房合同,可以登录点击律()法律服务平台,体验专业的房租赁合同自动生成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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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毕业季租房注意事项,警惕合同霸王条款
近几年,大学生租房被骗的事情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商家和中介,未来牟取私利,不惜将罪恶之手伸向刚踏入校门的大学生。那么,对于初入社会的新鲜人来说,如果你要租房,搜淘提醒这些注意事项你要一一看懂,这些骗局你要识破。租房骗局之一:房客冒充房东
有些城市里,有一些专门冒充假房东的人,他们自己从房东手里面将房产短租过来,然后以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发布求租广告,但是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
年的租金,等到租客付了钱搬到房子里一段时间之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这个时候假房东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租客被动陷入纠纷当中只能自认倒霉,应对这种情况租客第一要检查房东的合法身份证件并且要求看房产证原件否则的话就还是尽量谨慎小心。
租房骗局之二:骗取中介信息费
租房有两类中介:第一类是房东。已经将房源租给了房产中介,租客直接跟中介签合同,从中介手里租下房源,基本上不用跟房东打交道;第二类则是中介。作为中间服务做租客和房东中间的业务介绍人,收取约等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作佣金。在第二类中间有些小公司专门依靠发布虚假超低价格房源信息,然后让租客支付几百元的信息费,才肯告之房源情况和房东联系方式,但是付了钱之后却会发现要么房东号码打不通,要么对方就说房源已经租出去了,信息费就白搭了,千万不要相信这类信息。
租房骗局之三:合同细节漏洞多霸王条款多
大型房产中介公司一般都是使用住建委提供的正规样板合同,当然也可能会在其中加入一些偏向于保障其经济利益的条款,总体而言,还算合理。一些中小中介,就是使用自己的拟定和打印的合同里面,对于租客的要求特别多责任规避比较厉害,租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在涉及到定金退房,房屋设备维修以及添置等方面可能会有一些霸王条款因此租客在交钱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如果有异议一定要增加合同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大学生租房注意事项
1、合租是一件令人非常不舒服的事,无论合租者的性别、年龄、性取向,如果刚毕业没有多余的钱进行整租,那么可以选择和自己的室友或者是熟悉的人一起合租,这样对于室友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居住在一起摩擦会尽量减少。
2、租房最好的途径是直接找房东,不过这一点可能需要耐心,因为要找到自己心满意足的还是房东发布的房源是比较困难的,还是要找靠谱的站进行寻找。
3、一般来讲家具家电越少的房子越便宜,越齐全的房子越贵。对于这一点,要会算账。你要知道房租每便宜100元就相当于一年省1200元。所以假如一个房子没有空调租金1500元/月,另一个房子有空调租金1800/月,你租哪个你可能说没有空调夏天根本没法过,事实是租第一个房子一年下来要省3600元,用这个钱买一个柜式空调,租完一年这个空调还是你的。
4、验房要仔细,房子有任何小毛病都要写进交房单,特别是从中介租房的时候,不然退房的时候就要扯皮。如果是从中介租房,那么交房时发现房屋出现如下情况请一定必须写进房屋交割单:墙面上有任何污损、涂 鸦、裂痕、墙皮脱落;家具、灶台、其他设施上的任何裂痕、损坏、污损;地板上的任何污损、损坏、裂痕、包括木地板的翘损等等;任何地方掉了一块瓷砖、或者 瓷砖上有裂痕、污渍;其他诸如桌子腿不牢靠、衣柜门不好使、电器失灵等等。记得是任何毛病!任何毛病!
5、租房是一件很烦人、很纠结的事情,也是你接触这个繁琐的社会的第一步,你必须战胜它,因为你走上社会后会发现,自己在社会上独立生活需要面对的烦事远比租房纠结的多。
6、租房有时候会花你很长时间,所以一般不要等到房子没几天就到期了才跑出去找房子,等到你房子到期无家可归就杯具了。一般最好提前2周左右开始找房。
篇八:房屋租赁合同细化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件拿与乙方查看)出租房屋的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的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件拿与甲方查看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紧急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二)乙方租房用途(商业用途、家庭租住,个人租住):________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月付/年付)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押金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的涨幅按实际情况定,涨幅不得超过15%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提供乙方安全知识文件一份,乙方在租房期间要有房屋的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生非自然造成的房屋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及赔付。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用承担责任。如非自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损坏的,在租期时间结束前进行维修,如有严重损坏,乙方和甲方协商赔偿,以保证在租期结束,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完整。
(三)甲乙双方在租房前协商乙方对房屋进行全面粉刷,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履行对房屋的全面粉刷,如果在租房后没有进行全面粉刷,租期结束后不退还押金。
第四条转租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租凭期间,如甲(乙)方转租给别人房屋,需事先征得乙(甲)方同意才能进行转租。如果乙(甲)方不同意,房屋不得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把租房期间产生的房屋水电费及物业暖气费等相关房屋的费用缴纳完,才可以给乙方退房屋押金。
(二)乙方继续租甲方房屋或甲方继续给乙方续租,应提前一个月打电话进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通过双方租房了解,乙方爱惜房屋并按时交纳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租住权。如乙方不爱惜房屋随意破坏房屋并不按时交纳房屋各项费用,乙方可以提出不续租。)
(三)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不与乙方协商,就收回房屋,必须支付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未满合同期限,不与甲方协商就转租他人或解除租房合同,必
须
支
付
违
约
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如果甲乙双方有不得不,退租房或收回租房的正当合理理由,双方提前一个月协商,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不赔付违约金。
(五)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有违法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押金,乙方要对甲方进行违约赔偿。
(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副二份,其中甲方执正份,乙方执副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租人(甲方)签章:.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九:房屋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应遵守当地相关部门关于防火
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的规定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将房屋改作他用,不得转租。
二、乙方居住人员必须是具有正常行为能力人,应当规范使用电器、煤气、自来水等设备,并负责屋内所有设备的维修养护;如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维修,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恢复使用,并及时通知甲方。租赁期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居住人员不得超过3人。乙方如需甲方开具租赁发票,发
生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如乙方违反上述补充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提出退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中介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篇十:条款比较全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 _年___月___日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每月,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租用时间于签订当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附房屋钥匙3个(其中外门1个;内门3个),退房时一并返还甲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完整、安全、卫生等每隔 ____〔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小区管理条例规定。
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屋墙面整洁,门、窗及甲方其它资产设施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预交 元,每季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收费单价结算;
2.宽带、电视需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标准缴纳开通维护费;
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 以租用时间提前预付;
4.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附件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 _年___月___日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每月,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租用时间于签订当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附房屋钥匙3个(其中外门1个;内门3个),退房时一并返还甲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完整、安全、卫生等每隔 ____〔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小区管理条例规定。
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屋墙面整洁,门、窗及甲方其它资产设施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预交 元,每季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收费单价结算;
2.宽带、电视需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标准缴纳开通维护费;
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 以租用时间提前预付;
4.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5.霸王条款问题 篇五
(1)霸王条款违反了《消法》规定的公平、平等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2)消费者是重要参与者,是“上帝”,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依法享有多种权利。生产者经营者作为最主要参与者和重要参与者,要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损人利己,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当今社会仍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作为消费者,消费时,在思想上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行动上要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遭遇霸王条款时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和解的方式,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新闻媒体反映,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切莫忍气吞声,这是对霸王条款的纵容。
(4)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义务。
怎样消除霸王条款现象?
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不合理限制性规定进行抵制、监督、举报。
国家要加强立法,健全法制,规范生产者、经营者行为,普及维权知识,宣传消法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公平平等的消费环境;有关部门要打击、制裁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行业、企业要遵守法律,自律,提高职业道德,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主动对霸王条款说“不”。
在公共事业、垄断企业等领域,相关条款出台前应明确征求消费者代表的意见,确保政策出台的公平性。
6.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篇六
【背景链接】
2013年8月,中国移动套餐流量清零被长沙消费者起诉称为“霸王条款”一事引发公众的极大关注。这一举动得到众多“草根”阶层的呼应和支持,广大网友痛诉对通信等行业“霸王条款”的不满,高呼“求胜诉”。
实际上,近年来,每次曝出的高速公路“超时费”、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离柜概不负责,少了不补,多的却要还”等“霸王条款”都会遭到公众排山倒海般地反对和批判,但部分垄断行业依然我行我素,鲜见改进。
专家认为,无论是手机上网流量清零还是银行名目繁多的收费,各种“霸王”做法的背后都是相关企业的垄断地位所致。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霸王条款”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订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但是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由于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空间,“无形之手”会将这些企业逐出市场。因此,对霸王条款的治理难点主要是享有某些垄断地位的企业。
能源、通讯、运输等基本生活必需产品的提供者多为垄断企业,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面对有关霸王条款,消费者由于没有选择空间,只能接受低质量、高收费的服务。五花八门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与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对国家在消费领域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不时引发纠纷和冲突,影响到社会和谐。
此外,有些“霸王条款”还披上合法外衣,在行政权力支持下以部门规定甚至政策的形式体现出来。比如在一些旅游景点,旅游者必须购买所谓的“旅游套票”,而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旅游局对此却经常“视而不见”,这实质上是受到了地方政府保护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了社会运营成本和群众负担,导致群众对政府不信任。因此,清理霸王条款看似商业行为,实质上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无论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建设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出发,都必须严厉整治霸王条款
[措施]
“霸王条款”暴露出我国垄断行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要铲除层出不穷的“霸王”做法,亟待政府部门、消费者以及全社会形成合力。
首先,要从体制上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因为有了充分竞争,消费者就可以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制定霸王条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
其次,要加强立法、执法,从源头铲除“霸王条款”生存土壤。法律上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保障消费者的议价权,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职责,从群众利益出发,依据法律规范商家拟定的各种消费条款,对那些经批评教育仍不纠正的商家施以经济、行政处罚。
再次,消费者自身或是消费者协会要挺起腰板,敢于对一切“霸王条款”说“不”。尤其是当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现象”后,决不能再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而应大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7.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篇七
消费领域潜规则“出没”在很多地方。如“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 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 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谨防被盗, 丢失本店概不负责”、“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 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等, 尽管公众对这些“霸王条款”满腹牢骚, 却也没有什么办法与强势的餐饮企业“作斗争”。
当然, 逐利是企业的本能, 我们不应置喙。但是“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应有一定的“度”, 不能太“夸张”了。如果强制“开瓶”就能收费, 那门童“开门”不也能收费?同时, 按照最低消费额“行规”, 无论是否愿意, 或是消费了多少, 最少都要支付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 超出的部分则按实际价格计算。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消费就餐本应“丰俭自选”, 吃多少是消费者的事情, 餐饮企业凭什么规定消费者得花多少钱?
从道理上来说, 消费者前来就餐, 那是餐饮企业的“上帝”。作为服务行业的餐饮业, 为“上帝”提供优质服务是其义务, 是其吸引消费者、求得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 怎么能用“霸王条款”剥夺“上帝”的自主选择权呢?不要以为个别消费者无奈地“接受”了, 就认为“霸王条款”合法了。尤其是星级餐饮企业不要以就餐环境、饭菜质量以及服务等为其“霸王条款”找借口。首先, 消费者支付的饭菜金里不仅包括饭菜的成本, 也包含着饭店提供的服务成本, 比如碗筷、茶水、座椅以及就餐环境等。尽管星级餐饮企业的投入成本比较高, 但星级餐饮企业的饭菜价格也非一般餐厅可比, 一桌饭菜几千上万, 甚至数万元, 其利润也远非一般餐厅可比。所以, 不管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 餐饮企业都无权强制、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甚至有消费者抱怨, 体验了“星级式收费”, 却体验不到“星级式服务”。
餐饮企业禁止自带酒水、自行设定的最低消费和包间费等“霸王条款”, 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 属于违法行为。从表面上看, 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等是餐饮“行规”, 属于市场行为。但实际上, 最低消费、包间费等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如“禁止自带酒水”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六) 项的规定, 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再如“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 (二) 项的规定, 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的违法行为。
8.谁来终结“霸王条款” 篇八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以及自己的垄断地位,将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强加给相对方。表现为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违反公平原则,损害合同相对人利益的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或者以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形式出现的合同内容。“霸王条款”人见人恨,却又无奈。
遭遇“霸王条款”
郭先生所在的北京龙城小区今年春节陆续交房后,郭先生等1000余户业主忙着装修房子。小区物业管理部针对装修期间的事项出台了一些规定,如:小区物业向业主供应沙子和水泥,并配备提供材料上楼的搬运工。郭先生认为,看似是件好事,但他们感到里面有“猫腻”。
由于小区物业对进入小区的运输工具有严格的规定(载重量1.5吨以上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为了省事儿,业主只能从小区物业处购买水泥和沙子。而物业提供的水泥材料价格相对要高,外购沙子每立方米120元,小区物业提供同样120元的沙子,却只有半立方米多的量。如果业主从外面自购,进入小区后也会遭到小区搬运工的阻挠,以前曾发生过肢体冲突,闹到了派出所。
业主李大姐告诉记者,由于物业的种种限制条款,她家搬运的活儿不得不全部交给小区搬运工来干,一百平方米的房子僅材料上楼费就花了2000多元。
与强硬的物业“霸王条款”相比,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各类消费卡做法更隐蔽,一位影迷汪女士告诉记者,北京某影联的“电影通卡”在京城的不少院线都可以通用。但最后出现不足购一张影票的余额时,其余额既不能取现金,也不可以补足现金将余额消费掉,而是只能续费,最少200元钱。如果不续费,该卡一过期,所剩余额就损失掉了,售卡单位则赚到了。
余额不退,只能续费。著名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说,这是典型的消费陷阱、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与我国日趋成熟的消费市场格格不入。事实上,“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走不了太远。
特别是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银行,保险,邮政,电信,水电气等),“霸王条款”在这些领域里蓬勃地发展着。它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与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对国家在消费领域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破坏,使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形同虚设。更有甚者,会积累民众对于特定行业、特定商家的敌对、反抗情绪,这在近几年的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
5种责任不能免
2010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施行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亮起了红灯。《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5种责任: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同时强调,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3种责任: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此外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6项权利: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且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谁是“霸王条款”终结者
如何铲除“霸王条款”呢?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李一岚律师说:应该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霸王条款“的直接受害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签合同时,最好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监督体系。三是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这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包括一系列监督体系的建立,还包括对“霸王条款”制造者的严厉惩罚。
9.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篇九
1、业主身份、房产情况、有无银行按揭、有无抵押、查封、诉讼记录?
甲方承诺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无银行按揭、无抵押、无被查封或诉讼等情况,该房屋亦无租客租赁关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交易的情况,属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甲方和丙方须在收到乙方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缴纳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房款、中介费、按揭费用等。甲方须赔偿总房款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丙方有负责协调之责任。
2、使用公积金及担保费责任划分?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完成本次购房贷款事项。甲方与丙方同意并出资采用公积金担保费(加急费)的方式,担保费用由甲方出资XX元,丙方出资XX元,乙方无须出资。
3、贷款不到,处理办法?改过房屋能否贷款过户? 如因该房屋户型结构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或无法交易过户的情况,甲方及丙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在乙方知悉后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这里就不约定违约金了!
4、是否占用户口?
甲方同意在完成房屋过户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该房产附着户口迁出工作。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0.05%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户口迁出,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5、是否占用学位?
甲方承诺未占用该房屋所属学位,如已实际占用学位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
6、办理网签时间?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办理网签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0.05%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网签手续,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
7、办理按揭时间?
在签署网签合同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办理按揭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0.05%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按揭手续,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
8、办理过户时间?
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下发同意贷款书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0.05%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户口迁出,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
9、首付款支付?
过户后,当天下午乙方在银行柜台转账到甲方按揭合同所填写的银行账户。如因银行下班等原因,乙方须在第二日(工作日)完成首付款支付手续。如因乙方推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0.05%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支付首付款,视为根本性违约,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违约金,并退回房屋产权。
9、交房时间
交房时间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放款之日算起,三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10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后,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房款、个税、契税、及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交楼完结标志,甲方已办理户口迁出、收到银行放款、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完上述过户手续。
10、结清水电过户?
甲方必须在交楼前,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各种费用以交楼时间为分割,即交楼日前所有关于该房产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将相关缴费单据供乙方查验。由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办理交楼确认手续,三方在交楼确认单签名代表交楼手续完结。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清上述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使用甲方所缴纳的交房保证金进行扣除,丙方承诺交楼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上述款项,在乙方未完全确认甲方交楼的情况下,私自使用交楼保证金或退还甲方交楼保证金,乙方有权在中介费中扣除相应款项。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产生。中介费及按揭费以包含测绘、评估等所有费用,在交房前丙方不得再要求产生其他费用。争议解决选择诉讼。
检验并保留身份证、房产证、户口薄复印件、合同、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书、定金收据。
本合同违约金任何一方未按时支付,以每日XX的金额计算滞纳金。
中介
1、中介有责任保证,所介绍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交易条件。
2、中介有责任在交易中提供正确信息,及时与买卖双方沟通进展,并告知或反馈存在问题,不得隐瞒;不得拖延办理网签、按揭、过户、抵押登记、交楼、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等手续约定时间。不得提供错误信息,忘记带资料。等不配合的行为将视为违约。
办理网签,查册,按揭,测绘,评估,过户,抵押,交楼,水电结清等工作。
3、在甲乙双方备齐资料并交由丙方按揭人员之日起,X日内丙方须及时递交相关资料,如因丙方延误导致交易延时的情况,甲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逾期一日总房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4、如因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相关交易环节的情况,属丙方违约,甲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逾期一日总房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5、如因丙方工作疏忽忘带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相关交易环节的情况,属丙方违约,甲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逾期一日总房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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