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2024-08-13

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精选17篇)

1.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一

知情同意书

姓名(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地址:

本人与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依法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已了解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其中对租房的申请人所提交的“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有如下要求:自2016年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 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协调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本人同意申请人用本人的此套房屋地址作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的依据。

房主签字: 年 月 日

2.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二

1 背景

近年来,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医患矛盾突出,不仅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同时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案件的统计数据显示,医疗纠纷案件2007年收案11009件,2009年收案16448件;根据卫生部医管司的统计,2004年全国首次在医学会鉴定的医疗案件有9089件,2008年首次鉴定数为10929件,可见医患纠纷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90%以上的患方在诉讼中均提及医院告知不完善的问题,很多纠纷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够造成的;在医疗事故鉴定中,90%以上的患方都提及告知不足的问题;在法院判决书中,多有因告知不足和病历书写缺陷的存在而判定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的调研中发现,各地区、各级别医院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名称、制式、告知内容皆不统一,也不完善,甚至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其中第55条明确规定尊重患者知情权,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治疗时必须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征得患者书面的签字同意。将告知内容作为医务人员履行的义务。由此医疗知情同意书作为重要的凭证,在全国应当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本,指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

卫生部医政司2008年11月委托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研究比较国内外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分析我国医疗知情同意书在临床工作和司法实践中的现状,探索正确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制定统一规范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情同意书规范本。

2 制定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的内容,参考孙东东教授编写的《医疗告知手册》、张宝珠主任编写的《医疗告知与维权指南(知情同意权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推出的《医疗知情同意书》样本和郑雪倩教授主编的《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与医院告知文书》一书,参考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医疗知情同意书以及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的医疗知情同意书。参考国内26家医院以及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的各种现行使用的知情同意文本,草拟了医疗知情同意样本。

针对以往大量诉讼案例中常出现的问题,逐条逐字,仔细斟酌,反复修改,力求体例统一,内容全面,告知语言通俗易懂,既合理又合法,体现人性化的平等对话。广泛吸取社会各界专家、医院院长、管理者、患者、卫生法学教授、社会学专家、法官、鉴定机构专家等各界人士代表的支持和修改意见,考虑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尽量简明扼要,程序合理,操作适用,同时体现规范医疗行为和保障医疗安全的功效,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 主要内容

该书分为公共信息类告知和手术、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模板两部分。

3.1 公共信息类告知

是指医院各临床科室都通用的一般性告知内容,仅制定16个参考样本,包括:《就诊须知》、《急诊须知》、《住院须知》、《就医咨询指南》、《出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出院通知书(适用于拒绝出院患者)》、《患者授权委托书》、《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使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病情危重通知书》、《死亡通知书》、《尸体解剖申请书》、《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告知书》、《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就诊须知》、《急诊须知和就医咨询指南》是一般性告知,有序的展示在门诊和住院大厅内,明确医疗机构已尽公开事先告知的义务,介绍相关信息,方便患者就医,并积极配合各项诊疗活动,是医患双方共同维护良好就医环境和诊疗秩序正常化的重要环节。此告知不需要患者方签字。

需要患方知情并选择决定的告知文件均需医患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分别保存。住院须知涉及多项患者需遵守的项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故也需医患双方签字。

3.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知情同意书》模版

《手术知情同意书》模板的项目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指征及禁忌症、替代医疗方案、建议拟行手术名称、手术目的、手术部位、拟行手术日期、拒绝手术可能发生的后果、患者自身存在高危因素、高值医用耗材、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及委托代理人意见。

《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模板的项目包括:检查前诊断、拟行检查指征及禁忌症、不同的检查方案介绍、建议拟行检查名称、检查目的、拟行检查日期、拒绝检查可能发生的后果、患者自身存在高危因素、检查费用、检查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疗风险、检查后主要注意事项、患者及委托代理人意见。

《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模板的项目包括:治疗前诊断、拟行治疗指征及禁忌症、不同的治疗方案介绍、建议拟行治疗名称、治疗目的、拟行治疗日期、拒绝治疗可能发生的后果、患者自身存在高危因素、治疗费用、治疗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疗风险、治疗后主要注意事项、患者及委托代理人意见。

4 特点分析

4.1 公共信息类告知有三个重点

4.1.1患者在就诊或住院时,特别强调患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获得医疗救治护理和保健服务、了解病情和咨询、选择决定诊治方案及效果、保护隐私、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拒绝试验和教学性的诊疗行为、投诉等权利。

4.1.2患者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

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病史病情的相关资料、签署规定的知情同意书、遵从医嘱、配合治疗、定期复诊、及时缴纳医药费用、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尊重医护人员人格和权利、维护诊疗正常秩序、保护他人的隐私、主动配合临床试验和教学性诊疗行为等义务。

4.1.3医疗服务活动中可能发生和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法律责任及其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

特别具体而诚恳地告知患者如何主动向医生咨询和沟通的内容和方法。

4.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特点

该模板体例上分成医生告知和患者知情同意两大部分内容,医生告知部分增加内容较多。增加的内容主要是在总结了医疗纠纷诉讼案例中,经常被患者提出、法院常常以此判决医院败诉的重要因素。

4.2.1 术前诊断。

该条款过去仅只有医生诊断,多数法律界专家认为应当有患者自己对病情的描述,可以提供与术前诊断和手术适应症符合一致的证据表述。故增加了患者主诉和主要病症的内容。4.2.2拟手术指征及手术禁忌症。该条款以往的告知书中没有记录,在实践中常常是医生口头告知,但由于缺乏文字记录,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医生已经在术前认真分析研究了患者是否具有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4.2.3 替代诊疗方案。

该条款是《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的告知内容。这条法律规定体现的是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让患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选择。以往医师也用口头告知的形式将不同的诊疗方案和各种手术方式的优缺点、后果等向患者告知,甚至反复画图讲解,以达到让患者充分理解的目的,但依然是没有文字记载,无法证明患者术前已经充分了解治疗自身疾病的多种治疗方案,在知情的情况下自主作出选择。增加此款,规范了医生的医疗行为,尊重患者的选择,依法告知有理有据。并特别强调:“根据您的病情,目前我院主要诊疗方法和手术方式”,这句话是向患者表达当地医院所具有的诊疗技术和水平,也体现了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的水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4 手术目的。

该条款是为了进一步在手术前提醒医患双方明确为什么手术,让医患双方就手术目的达成一定的共识。

4.2.5 手术部位。

该条款起着强化提醒和反复核实的重要作用,是避免发生手术错位造成患者严重伤害后果的重要举措。

4.2.6 拟手术日期。

该条款以文字的形式告知患者准备手术的日期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并提醒医生在这个日期之前须完成术前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如须更改手术日期,应记录理由和执行日期。

4.2.7 拒绝手术可能发生的后果。

该条款是在患者拒绝手术时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的义务。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患者有时不能了解拒绝后可能产生后果,因此法律规定医师应当向患者告知拒绝手术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作为医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保证患者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行使选择权。同时也是提醒医生做好记录,一旦发生诉讼时可以作为免责的证据。

4.2.8 患者自身存在高危因素。

该条款过去告知书中没有,增加此款是让患者术前了解自身疾病的复杂程度及容易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风险,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也提醒医生对手术患者自身疾病高危因素引起重视,准备相应的处理措施。

4.2.9 高值医用耗材。

该条款是指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在手术过程中有可能使用,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在此仅提醒证明医师应尽使用前告知义务,同时提醒患者注意需要自费的项目内容。术中准备应用的高值耗材,术前还应另签《使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

4.2.10 关于术中术后的预防和抢救措施。

基于每一个手术均需要有常规的预防和抢救准备,存在医疗风险、难以避免、难以预见的并发症以及医生不能给予成功和满意的承诺,故以格式化的形式将这些内容予以表达,减轻每位医生都必须书写的工作量。

4.2.11 术后主要注意事项。

该条款,以往常常被医师忽略,但却是手术成功恢复的保障,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常见内容。因此,加入此条款可以提醒患者术后应当注意的主要方面,有利于患者配合医师诊治,也是提醒医生应当注意术后观察的重点,规范医疗行为的有效措施。

4.2.12 术者签字、时间、地点及项目。

该条款以往术前谈话多由低年住院医师甚至实习医生即经治医师执行。没有时间、地点,发生纠纷后往往说不清楚。此次强调了术者的签字,为了提醒手术医师在术前亲自诊查患者,与患者沟通。记录时间到分钟,明确谈话的地点,均体现了医师对患者诊治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了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信任,符合法律要求的严谨和适当,也可以作为证明事实的依据。

4.2.13 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即患者知情选择权部分。

此条款表达患者的知情选择权,为方便临床医师和患者的操作,常用的内容以格式化的形式表述了医师的告知和患者已经明白和理解,为体现患者自愿的意志,要求患者或委托人亲笔写下:“我已认真倾听和阅读并了解第×到第×项的全部内容,我做以下声明”字样,写上“同意”或“不同意”,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及后果,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如果患者拒绝签字,请医生注明理由。

4.2.14 加入了“患者授权医师在发生紧急情况下,没有时间与家属协商,或无近亲属时,有权选择进行适宜的抢救治疗”的条款,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救治患者生命,但不包括患者清醒时或有近亲属在场的情形。

如果有时间告知委托人或家属时,或更改手术方案或切除其他未告知的器官均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再履行知情同意书签字程序。

5 关于部分临床科室医疗知情同意书的项目名称分类目录

我们将26家医院提供的现用版医疗知情同意书,整理出16个科室或专业共436个项目名称,如果将436个项目均作出详细告知书样本,该工程较大,很难统一,故只列出名称目录供各医院参考,各单位各科室可以按照上述推出的模版自行修改套用。

6 需达成的几点共识

医疗知情同意书是《侵权责任法》要求规范的必需内容,作为医疗诉讼的法律文件,确实需要不断修改,逐步完善。模版的制定和推出,只是实现了文件上的规范,要真正地把医患沟通的工作落实好,还需达成如下共识:(1)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全面告知是应尽的法定义务。(2)履行告知义务不足的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3)履行告知义务不是走过场,让患者明白才是真正履行好告知义务,才是告知的主要目的。(4)让患者真正的知情,需要知识经验的积累、需要以人为本的信念、需要通俗易懂的表达、需要有问必答的耐心。(5)建立医患互信的关系,是实现圆满告知的基本保证。(6)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是对重要关键内容相对、客观、精准的浓缩和概括,是医生执业的基本素质,需要不断学习逐步提高。(7)医疗告知内容记录的缺失,不能作为难以全面告知和工作繁忙的借口,法律是不会给过失机会的。(8)即使履行了告知义务,但由于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患者出现损害后果,并不能因为已履行告知义务而免责。

综上所述,由于医院的性质、级别、地域、专业、分科有较大差别,我们先将《门诊告知》、《住院告知》的一般性公共信息类、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框架和模板推出,供全国会员单位参考使用,希望在今后的医疗实践中,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不断修改、不断完善。我们深知医务工作者工作任务繁忙,时间宝贵,力求制作的模板在告知内容上尽量全面,在符合法律证据要求的情况下,尽量简化、实用,意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主动、全面告知的自律性,规范医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采用人性化的告知语言,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确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摘要:介绍《医疗知情同意书参考指南》的产生背景和制定依据,并对其主要内容、特点进行阐述和分析,对关于部分临床科室医疗知情同意书的项目名称分类目录进行特别说明,阐述了推行《医疗知情同意书指南》需达成的共识。

3.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三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法律对策

一、知情同意权

1.知情同意权各种学说

有学者认为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知悉病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其体现的是患者的一种自由选择权,应当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也有学者认为知情同意权是指医师在对患者进行手术等医疗行为时,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向患者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就其有关风险和其他可以考虑的措施作出详细的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取得患者的同意的权利。

2.知情同意权的主体界定

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是指具备同意能力的患者。但是同意能力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可能包括具备认知能力的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更多的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情同意权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知情权是前提和基础,是必要条件,医生必须充分告知,患者在充分知情后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知情同意强调的是获得同意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用书面签字等形式获得同意。

3.知情同意权和生命健康权的关系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在医疗实践中,患者对自身生命健康的关注是其享有知情同意权的基础,反过来知情同意权的享有是对其自身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的法律规定及存在问题

1.医生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不明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只要出现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就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就由医生依据其自由裁量权来决定。根据一项针对中国501名癌症患者的调查表明,73%的患者希望医生告诉他们癌症的诊断和相关信息,尽管这是坏消息;24%的患者认为是否将病情告诉患者本人应视患者的心理状态、社会背景来决定;仅有3%的患者不希望被告知病情。虽然这些被调查对象经过了一定的接受期,对于他们的意见并非能完全代表当时情形下的想法,可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说明了当涉及生命健康问题时,多数人还是希望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2.近亲属的代理资格及顺序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近亲属在特殊情形下有代理行使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权利,但是有关代理人资格、代理事项以及代理权限都无具体规定。根据民法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可以确定,但是侵权责任法中近亲属代理行使权利的顺序如何确定,近亲属之间对代理事项产生争议时如何处理没有详细的规定,实践操作中存在难题。

3.近亲属代理行使患者知情同意权侵犯患者利益的救济途径不明

在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过程中,近亲属可能无法代表患者的真实意愿,如宗教信仰、文化水平、社会阅历、自我认知、对医生的信任度等原因导致代理出现偏差。另外在近亲属代理行使权利时主观恶意的情形也有可能出现。近亲属如果不是出于患者权益最大化的出发点,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尤其是满足私人欲望,那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不但无法保护患者利益,恰恰相反会损害患者利益,而救济途径却并不明朗。

三、完善患者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的法律对策

1.以列举式条款和兜底性条款相结合指导医生自由裁量权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在现实中有很多,无法一一通过法律条文进行明确,但是可以通过总结分类进行有代表性的列举,最后以兜底性条款作补充,这样相对明确了代理范围,更加规范了医生的自由裁量权。

2.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

长期的生物医学模式以及传统的义务论伦理观使医务人员的认识仍保有单向责任的印记,即过多强调医生对病人的责任,忽略了病人的权利要求。医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一方面可以增强法律素养,对权利义务有正确的认知,才能正确指导自身在临床实践中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另一方面还可以对代理行使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正确判断从而进行干预,确保患者利益最大化。

3.明确代理事项及代理顺序

对于一般事项,诸如常规检查、用药等普通事项,近亲属可以代理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于近亲属的代理顺序要进行明确,避免具有代理权的近亲属意见不一致时无法执行的情形。按照前面所述,笔者同意近亲属范围适用民法规定,那么同时也可以适用民法规定中的顺序。前位自动排斥后位,或者有多个近亲属时,以多数人意见为准。

参考文献:

[1]张宝珠,李泽平,朱士俊.医院落实“知情权”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0,7(4):68-70

[2]赵西巨.知情同意:要素构成与过程优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3):13-17

[3]袁雪,李娜.患者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的法律思考[J].医学与哲学,2013,34(1A):63-64

作者简介:

4.知情同意书 篇四

1.使用效果,直接受多种因素(个人体质差异、合并症、使用周期、积极性、配合程度、休养及在他处使用相关产品等情况)的影响,可能导致使用该产品无明显效果;

2.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疾病出现病情和症状的复发、加重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其他新的疾病属正常现象,非使用该产品造成;

以下人群禁止使用

1.患出血性疾病的病人(在出血期间、一年内有出血史、有出血倾向者)、严重感染者禁用。

2.经期(月经量少及痛经时可用),孕期禁用。

3.体内装有心脏起博器、胰岛素泵等金属物体(支架、钢板等)的`部位,硅胶、注射产品部位禁用。

4.严重心、肝、肾功能衰退不全者、严重心衰、冠心病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禁用 。

5.病症高烧期患者、结核活动期、急性肝炎患者、危重、重症、急症患者禁用。

6.静脉曲张做粘堵手术者,可照射腰部及其他部位。

7.癌症晚期患者,医生已宣判绝症的所有疑难杂症禁止使用。

8.精神病者禁用。

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保持工期流通,使用距离30-40公分.不得低于10公分(根据个体感可做适当调整)。

2.请勿空腹使用,使用时穿宽松棉质衣物最佳。

3.使用前后不可食用冰水及冰冷食物(气血虚、低血压患者可配合热饮红糖水)

4.使用后40分钟内不直吹空调、风扇,2-4小时内不洗澡、洗头。

5.同一部位每天调理照射1次,每天不超过3次,15天为一疗程,休息3-5天再进行下一疗程的调理。每次照射前喝一杯温开水,照射后休息5分钟后再喝一杯温开水。

6.理疗后40分钟内不直吹空调、风扇,1-2小时内不洗澡、洗头。

5.家长知情同意书 篇五

尊敬的各位儿童家长

您好!

儿童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重大举措。

健康管理对于儿童来说主要是进行预防疾病,能通过全方面的管理让孩子拥有更健康的体魄和高质量的生活。同“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一样,如果没有健康,其他一切都成为空谈。现代社会的生活环境复杂,尤其对于儿童来说,如果能够从小就进行健康管理,尽早了解孩子在健康方面的隐患,及如何去规避、改善,就能达到避免或延缓疾病发生的风险。让孩子拥有更好的健康体魄、为美好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我院对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家庭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医院进行随访。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3.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9、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进行体格检查,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验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4.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所有这些检查的数据内容我们将通过IC卡进行网络信息系统管理。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手术知情同意书 篇六

术前初步诊断:

手术方式: 参加手术医师:

患者拟定于 年 月 日实行 手术,由于手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特向患者本人及家属作如下告知:

1、可能发生麻醉意外危及生命;

2、手术中可能会根据病情变化按医疗原则再确定或变更手术方式;

3、因患者病情(危重、复杂、全身条件差)、个体差异,手术中、手术后可能发生隐性疾患突发,多器官功能衰竭(如心功能衰竭、呼吸衰竭、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DIC等)或者难以预料的病情变化,可危及生命;

4、可能发生创伤性休克及输血反应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或大出血、失血性休克而危及生命;

5、手术中因解剖变异、严重粘连,为了达到治疗目的,可能无法避免地损伤周围及附近组织器官、血管、神经等;需要对相应的器官进行修补或重建;

6、肿瘤患者因病情恶变或者手术中发现肿瘤广泛转移,可能放弃手术治疗;恶性肿瘤切除后可能复发、转移,需进一步治疗;

7、手术中可能使用特殊医疗用品,如化疗泵、吻合器械等;手术中可能使用特殊治疗,如射频治疗、冷冻治疗等;

8、手术后可能发生再出血,局部、全身感染,胆漏,胰漏,肠漏或肠梗阻,吻合口漏或残端漏等,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病情变化,可能危及生命,()必要时需要再次手术;

9、其他可能发生的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并发症等。

说明:本医师针对患者病情,告知了目前可行的治疗方案,且说明了优、缺点。经向患者方充分告知,医患达成一致,选择上述方案。由于病情的关系及个体差异,依据现有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施行该手术可能出现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和医疗风险。本医师已向患者(或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交待上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并保证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医务人员将按医疗原则予以尽力抢救。

是否同意,请书面表明意愿并签字。(在此知情同意书的背面)

谈话医师签名:

7.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七

关键词:手术说明书,手术知情,医患沟通

在历年来所处理的医疗纠纷中,80%~90%《手术同意书》都成为关键,手术同意书只写明手术名称和医师名称,但对手术的内容却没有过多的说明,一旦手术效果不理想,医患纠纷就伴随而生了。患者们更多的呼吁是,尽早制订出公平、通俗的手术同意书,内容应通俗易懂,少用专业术语,提供多种治疗方案,对治疗方案做出知情选择,这才是患者最需要的[1]。我院通过制订、应用《普外科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进行完整术前告知和完成详实的文字记录,取得了良好效果,现介绍如下。

1现在使用的《手术同意书》存在的问题

(1)内容千篇一律,没有针对病人病情进行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2]。(2)对于出现的并发症,囊括了几乎所有危及患者生命健康的可能性。(3)使用专业术语或者英文缩写,让患者难以理解[3]。(4)手术同意书口气生硬,完全是命令口气。

2《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选出本科排名前三名的特定手术项目,进行制作手术同意与说明书,下面以疝气手术为例,手术知情同意书分为2部分。

2.1医师声明

我已尽量用病人所能理解的方式,解说本次手术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2.1.1需实施手术的原因、手术的基本过程、步骤、手术的部位、范围。

2.1.2手术的风险、手术的成功率、必要时有输血的可能性。

2.1.3手术的并发症及可能处理方式、不实施手术可能的后果。

2.1 4其它可替代的治疗方式;预期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暂时或永久症状。

2.1.5手术并非必然成功,仍有可能发生意外,甚至因而造成死亡,医院与医护人员会尽力为病人进行治疗和手术。

2.2病人声明

2.2.1医师已向我解释,我已经了解施行这个手术的必要性、步骤、风险、成功率的相关信息。

2.2.2医师已向我解释,我已经了解选择其它治疗方式的风险。

2.2.3医师已向我解释,我已经了解手术可能预后情况。

2.2.4我了解这个手术必要时可能会输血;我同意输血(不同意输血)。

2.2.5我了解这个手术是目前可能最适当的选择,但是这个手术无法保证一定能改善病情。

2.2.6基于上述声明,我同意进行此手术。

2.2.7我的特殊要求:

3《手术说明书》的内容

疝气手术说明书:下列说明是有关您即将进行手术的预期效果、可能的风险及替代方案的说明书,可做为您与医师讨论时的补充资料,并可供第二意见的参考。为使您对此次手术能有充份了解,并减少您的焦虑,所以请务必仔细阅读;如果经过医师解释说明后您还有任何疑问,请在签名前与医师充分沟通。

3.1疝气手术方式

3.1.1疝气修补高位结扎手术

3.1.2人工网膜无张力性疝气修补术

3.1.3其他:____

3.2手术后应注意什么?

3.2.1术后应平躺8小时后再下床,以免发生术后头痛。

3.2.2术后应多吃组纤维饮食及多吃水果及蔬菜,禁止饮酒及吃辛辣饮食。

3.2.3术后1~2周伤口会有紧绷疼痛感,此乃正常现象。

3.3伤口的大小?

一般的疝气手术的伤口长约5~8cm。

3.4术后何时拆线?

视病情而定,大约术后一周可拆线。

3.5出院后要注意哪些?

3.5.1禁止饮酒及吃辛辣食,术后应多吃组纤维饮食及多吃水果及蔬菜预防便秘。

3.5.2伤口保持清洁干净、禁止碰水、不需涂药。若伤口有突发的红肿热痛尽快复诊。

3.5.3三个月内应避免激烈运动或提重物,避免腹压增加情况,如咳嗽、打喷嚏等。

3.6预期效益

手术预期可治疗病人疝气疾患引发的症状,如腹部不适、疼痛及肠坏死等。

3.7可能的风险

手术可能发生如下并发症:

3.7.1伤口感染、肿胀、阴囊肿胀、发烧及术后尿储留等,医护人员会尽全力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3.7.2因各人体质的不同,往后或有复发的可能。

3.8替代方案

本手术无替代方案,如果您决定不施行这个手术,严重时会有肠坏死的风险,请与主治医师讨论您的决定。

4实施

(1)选择51例择期手术患者(包括腹股沟斜疝33例、直疝16例、股疝2例、术前签字使用《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2)拟订好手术同意书后,告之手术相关的信息,提供手术说明书,认真解释。(3)将资料给病人带回,经患者及家属仔细考虑作出选择,并可提出自己特殊要求(如:天气炎热希望能住空调房、希望手术在星期六下午做等等),只要要求合理、工作许可,尽量满足。(4)医患双方共同签署《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完成完整的术前告知和详实的文字记录。(5)手术情况有任何变动时,完善即刻谈话,随时将手术有关讯息和病人及家属沟通。(6)通过术后即时访问、出院后电话随访等方式,了解手术病人使用《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在术前签字过程中:对该次手术、对医护人员在术前充分告之的态度、医疗行为等的满意度。

5《普外科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的特色

(1)一式两份。术前签署手术同意书,医院和病人各留一份,这是为了让病人保留个人健康记录且日后若有争议,有助于查清问题。(2)增加《手术说明书》,便于病人更全面地了解所实施手术的相关信息,更理性地作出合适的选择,做到心中有数。(3)加入了“医师声明”和“病人声明”,这是为了确保医患双方做好术前沟通。(4)手术同意书和说明书给予病人后,提供充足的时间(1~3天不等)供病人阅读、考虑。这是为了让病人做好术后生活准备。(5)并可以在术前将自己特殊的要求写在手术同意书上,只要合理、工作许可,尽量满足,更体现了医院对病人的尊重。

6结果

对51例手术患者采用新的《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进行完整术前告知和完成详实的文字记录,在术前医患充分沟通、实现病人知情同意权等方面,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等大幅提高,病人满意度达98%,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更体现了医院对病人的尊重。

7讨论

我科推出使用《普外科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病人及家属在阅读、填写《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后,感到知情、理解,有信任感;医务人员在应用《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后,感到方便、实用、解释清楚、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较有效地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应用了《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后,由于规范了谈话制度和内容,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有利于“举证责任倒置”,提高了病历质量[4]。《手术知情、说明同意书》虽然无法确保良好医患沟通的效果,却是保障医患之间确实进行沟通的基本要件之一。临床医生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地付出耐心、责任心。

参考文献

[1]张远,周瑶.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思考[J].中国医药导报,2008,5(14):114-115.

[2]刘宇.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意义及其形式内容改进[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5):308-309.

[3]丁慧丽,余艳丽,张燕.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围手术期护理[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23):117-118.

8.妻子不知情,能抵押房屋吗 篇八

我向朋友梁某借款60万元,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抵押给对方,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我妻子认为,虽然被抵押的房屋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我一人的名字,但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她对抵押房屋的行为并不知情,故该抵押合同应属无效。但朋友认为,在审查房屋产权关系时只能确认登记内容,自己已尽到审查义务,抵押合同应该有效。请问: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另外,《婚姻法解释(一)》也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产权,那么抵押应当有效。该抵押物房屋的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你本人,没有共有人。梁某作为抵押权人只要审查抵押是你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再去审查抵押人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和该抵押物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因此,他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你与梁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9.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 篇九

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科床患者:

欢迎你来我院住院治疗,为了医患更好的合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特将住院有关事项告诉您,请认真阅读和理解。

一、患者权利

您享有患病后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的权利,您对医生的不同治疗方案有选择权,有权力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为您制定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包括治疗中的常见问题及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的权利。您对我们的工作有监督权。您出院后需要时有复印您的客观病历的权利(需携带复印人身份证、患者身份证和患者授予复印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患者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和制度;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缴纳医疗费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应当向医务人员如实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患者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误诊、误治或病情变化等损害时,将由患者承担责任。

三、医疗服务

我们将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医师职责,如实报告病情,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常规,进行积极治疗和抢救;不出虚假医疗证明;发现传染疫情和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因病情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以及实施实验性临床检查和治疗时,会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必要时需要家属签字。

四、风险共担

■疾病风险;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病情恶化、治疗无效、合并症加重,并发症出现,医疗意外等风险可随时发生,有的是可以预见的,有的是不能遇见,有的是难以预见也难以预防,这是患有疾病本身可产生的风险。1

■医疗风险:由于医务人员没有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操作,发生过错导致疾病的不良后果或者损害,医院要承担风险。

五、短暂离院

住院期间请您不要离开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和不安全事件。您需要外出离院,应征得医务人员同意,并签署《短暂离院声明书》。如擅自外出,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你,并立即通知你的家属,如果都联系不上我们将立即报警,后果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将由患者及家属承担。

六、生活护理责任

您属于一、二、三级护理级别的疾病,请您留下家属姓名,负责您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24小时陪伴负责您的起居,他(她)要密切监护您防止滑倒、跌倒、噎食、外伤、坠床、外出等,并注意心理变化,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这些责任是由家属承担。按照现有法律和医疗规范,医院责任负责的是医疗照护,生活照护和人身监护由您的家人负责。

七、请您监督

我们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您的监督,发现医务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的事情,请您向医院举报。电话:66239576612165

八、关于医疗异议的解决

限于目前医疗技术的发展现状,虽然医生尽了最大努力,还有许多疾病不能治愈,许多医疗问题不能解决。因此,不论治疗结果如何,请相信和理解医院的善意治疗,如有异议应按正常途径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不得聚众闹事、围攻医务人员或妨碍医院的正常秩序,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本知情同意书(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患方:对上述协议内容,我已详细阅读,对该告知同意并遵守,如果违背,自己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患者及家属签字:年月日

10.患者病情知情同意书 篇十

姓名:

性别:

科别:

床号:

住院号:

尊敬的患者:

患者住院治疗的过程就是医护人员与患者共同合作,一起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为使您及家属对疾病有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配合医护人员为治愈疾病所采取的诊断和治疗措施,同时也充分尊重您的知情决定权,主管医生就以下几个问题与您或您的家属谈话。

一、诊断:

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合并症:

三、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四、必须的检查项目(主要指大金额及特殊检查):

五、病情可能的转归:

治愈、好转、无变化、恶化、死亡

六、需患者及家属配合的内容: 1.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2.住院期间不准外出,外出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经治医生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陈述:

医师已详细告知我病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必须检查项目及其目的、病情可能转归、需患者及家属配合的内容等,对我的病情我已完全了解,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不良后果、疾病转归等均理解。患者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 特殊情况下,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授权委托人请在此处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11.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的难点探究 篇十一

1 知情同意权的代理

知情同意权的代理可分为无行为能力者的法定代理和有行为能力者的委托代理。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上认同近亲属和关系人的代表性,认为父母以及与患者关系密切的人为最接近患者的真实意愿,因而称之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委托他人代其行使知情同意权,被委托的人可以决定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在许多特定情况下,需要知情同意权的代理。①婴幼儿、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生活习惯、观念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准确接受和理解医学信息的患者;③因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非常痛苦或危险状态的患者,常见于急性外伤、急性严重中毒、大出血、呼吸困难等;④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必须依法接受强制性隔离、住院、治疗等,如传染病人、严重精神障碍者。

2 知情同意权代理的难点

2.1 行使代理知情同意权与患者自我决定权的矛盾

知情同意权属于一种人身权,其实质是患者的自我决定权[1]。《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如果患者具有自主能力,则应优先享有“知情同意权”,同时要求医生在落实知情同意权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在医疗实践中,对不治之症或预后不良的患者,医务人员往往执行医疗保护制度,而对患者采取保密措施,由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行使知情同意权。如果医生把病情及分期、发展趋势、合并症和预后等均告诉患者,势必会增加患者的心理负担,加重患者病情,甚至发生意外。在临床上很难界定和掌握既尊重了患者的知情权,又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容易引发知情同意权的侵权纠纷,导致知情同意权的代理与患者自我决定权矛盾。

2.2 知情同意权的代理人、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不明确

婴幼儿、智力障碍者和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完全不具备判断能力,其知情同意权由其监护人代理行使,但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范围没有明确,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具有部分判断能力的患者,或尚未被确诊为完全丧失判断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和疑似精神病患者,其知情同意权是否由患者本人实施难以确定。

在医疗实践中,患者为了治病将个人隐私告诉医生,医生则有责任为患者保守秘密,保守患者的秘密和隐私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原则。在患者无法行使知情同意时,医生能否将诸如生理缺陷、精神病、艾滋病、性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及其相关病史如实告知亲属?患者亲属是否属于被保密对象?患者亲属的代理权范围究竟有多大均没有明确规定[2]。

患者处于昏迷状况或丧失意识判断能力,根据法律的规定,其民事活动由监护人代理,但我国相关法律对知情同意权代理人的相关事项缺乏详细规定。当患者的病情危急,需要马上实施医疗措施,征求知情同意所耗费的时间,极可能贻误抢救患者的时机,甚至出现患者无法行使知情同意权而其家属又不在场的情况发生,由谁承担代理人的角色是知情同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之一。

2.3 代理选择与正常医疗行为的矛盾

在医疗实践中时常出现代理选择与正常医疗行为的矛盾,或者患者本人对诊疗措施的意见与其他家属的意见不一致。由于代理人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个人素质条件局限等原因,难以做出准确价值判断和取舍,做出不符合患者利益的代理行为。例如患者家属为了避免经济上的损失或出于其他目的考虑,甚至难以排除代理人主观恶意等原因,而放弃有效的手术治疗,出现与正常医疗行为相悖的情况。北京朝阳医院的“据签事件”导致妻儿死亡,就是代理选择与正常医疗行为矛盾的典型例子。在无法取得患者知情同意时,由于病情危急,立即需要实施医疗措施,而代理人拒绝签字。假如医生越位代理做出医疗处置决定,将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且要承担可能存在病情恶化的风险;如果医生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而放弃必要的医疗处置,又违背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使医生处于尴尬的两难处境。当医院的行为不能同时满足两种对立的伦理诉求时,缺失的是规则[3]。这也是知情同意权代理过程中的难点之一。

3 知情同意权代理的探索

3.1 建立和完善知情同意制度

明确规定知情同意的方式、内容、要求和代理人员等,详细制定代理人、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医务人员应注意患者对疾病预后的期望值,选择人性化、个性化的知情沟通方式。对于具有部分判断能力的患者,或尚未被确诊为完全丧失判断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和疑似精神病患者,只要其对入院治疗的内容和后果具有理解和判断能力,应当认定患者具有实施知情同意权的能力,而不能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剥夺他们的知情同意权。当患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不能简单地认为“患者的知情权应当服从于生命健康权”,生命的延长不一定是患者利益的全部,隐瞒病情可能会导致患者其他损失,对某些患者而言,其可能失去了及时处理自己事务(尤其是身后事务)的机会[4]。

3.2 规范代理分类管理

在行使代理知情同意权的过程中,应进行规范代理分类管理。诸如常规检查、用药等普通事项,代理人可完全代替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如果是涉及到患者生命和重大健康权益的医疗事项,则要综合家属、关系人和医生的意见考虑,避免将权限过于绝对化。

3.3 确立患者最佳利益原则,适度运用“紧急避险”

对患者无法行使知情同意权而家属又不在场或代理人拒绝签字,对难以排除代理人主观恶意而不符合患者利益的代理行为,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立患者最佳利益原则,赋予医疗机构“紧急避险”的权力,由医疗机构负责组织3人以上临床专家讨论,签字后采取相关医疗措施,确保患者最佳利益得以实现,这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常采用的患者最佳利益原则。

4 知情同意权代理的思考

在知情同意权代理实施过程中,完善的知情同意制度是维护患者权益的基础;规范代理分类管理,确保知情同意代理有章可循;确立患者最佳利益原则,适度运用“紧急避险”,医生在行使实施权时必须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尽高度的注意义务,在实施医疗措施上遵循最优化原则[5]。本着以人为本和尊重患者知情权的理念,建立符合国际准则又适合中国文化特点的知情同意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诉讼,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以及整个医疗服务环境的稳定发展。

摘要: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在医疗实践中广泛存在,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难点问题。文章对特定情况下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作出分析,结合医疗实践,就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的难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为这个领域的代理实践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知情同意,代理权,患者权益

参考文献

[1]Jessica WB,Paul WL,Charles WL,et al.Informed consentlegal theory and clinical practice[M].New York:OxfordUniversity Press,2001,311-312.

[2]刘静,牛爱敏,王锦萍.患者知情同意权实施中的问题[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7,23(11):762-765.

[3]祝彬,姜柏生.患者知情同意权代理行使的规制--“丈夫拒签字致妻儿死亡事件”法律视角的审视[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4):276-278.

[4]顾加栋.知情同意制度若干难点问题探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7):30-32.

12.PICC知情同意书 篇十二

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知

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床号:

住院号:

入院日期:

目前诊断:

拟定操作方式: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根据病情,病人需要进行上述操作治疗,由于操作具有高风险,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医师不能向您保证治疗效果。因个体差异及某些不可预料的因素,操作中和操作后可能会发生意外和并发症,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这些并发症和意外是目前医疗条件和水平尚难以避免克服的,现告知家属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一、适应症:

1、病人外周静脉血管穿刺有困难,难以维持1周以上输液者。

2、静脉输入一些对外周静脉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如:化疗药、大剂量补钾、肠外营养等。

二、优点:

1、保护病人外周静脉,可减少因反复静脉穿刺输液带来的痛苦,是重要输液途径之一。

2、可避免刺激性药物对外周静脉的损伤;减少静脉炎、渗透性组织损伤及各类并发症的发生。

3、创伤小,感染机会少,可长期保留在血管内。(约数周或数月,最长可达一年)

4、病人活动方便,可保证其基本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动自如,利于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PICC带回家并且可以在其他医院或家中给药。

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1、病人因个体差异,血管变异等原因,可能出现送管困难或穿刺失败。

2、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穿刺部位出血/血肿、神经损伤、空气栓塞;或因术中精神紧张、异物置入而发生心律失常。

3、病人置管后可能发生静脉炎、穿刺点感染、导管感染、易位、断裂、滑脱、堵塞、血栓栓塞,个别病人可能因不能耐受置入的导管而导致治疗中途拔管等情况发生。

4、PICC导管在静脉内及皮肤外的移动会导致导管尖端达到心脏、PICC破裂可能会使碎片在静脉内移动。

5、病人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不适,例如皮疹、肉芽组织增生甚至溃疡。

6、液体渗出,局部组织坏死。

7、上述情况如出现,医生会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多数经治疗可恢复,极少数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以上各项已告知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代表。患者及家属或单位对以上情况表示完全理解,愿意承担各项风险,同意以上操作,并在本记录单签字认证。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全权代表意见:

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名:

与病人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

主治医生签名:

13.一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篇十三

【疾病简介】白喉由白喉棒状杆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临床特征为局部灰白色假膜和全身毒血症症状,重症病例可并发心肌炎和神经末梢麻痹。百日咳由百日咳杆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以阵发性及痉挛性咳嗽终止时伴有鸡鸣样吸气吼声为特征,常合并肺炎及脑病而导致婴儿死亡。破伤风由破伤风芽孢杆菌引起,通过污染的伤口传播。破伤风杆菌可产生破伤风毒素,破坏神经的正常抑制性调节功能,以致肌肉痉挛运动失调,产生肌肉强直和阵发性痉挛的症状,最后可因窒息、心力衰竭死亡。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的有效手段。【接种程序】接种4剂,第3、4、5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硬结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局部硬结通过热敷、理疗等处理可逐步吸收。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患脑病、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惊厥史者;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发热者暂缓接种。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师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甲肝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甲型病毒性肝炎由甲肝病毒引起,通过饮食传播。甲肝临床表现起病急,发热,伴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胃肠道症状,部分人出现黄疸。甲肝是我国最常见急性传染病之一,在病毒性肝炎中发病率最高,占急性病毒性肝炎的50%左右。接种甲肝疫苗是预防甲肝的有效手段。【接种对象】18月龄以上甲型肝炎易感人群。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硬结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过敏体质者,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发热者暂缓接种;孕妇避免接种;患脑病、癫痫及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 年___月___日

医师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麻腮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都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儿童和青少年。麻疹临床表现为高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皮疹,婴幼儿感染麻疹后的并发症是引起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腮腺炎非化脓性肿痛、发热,还能引起脑膜炎、脑膜脑炎、睾丸炎、卵巢炎和胰腺炎等并发症。风疹临床表现为低热、皮疹、耳后及枕后淋巴结肿大及关节痛等,孕妇感染风疹易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接种麻腮风疫苗是预防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的有效手段。【接种对象】18-24月龄的儿童。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硬结或中低度发热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重度发热对症处理,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 过敏体质者;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发热者暂缓接种;孕妇避免接种;患脑病、癫痫及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师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流脑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氏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有发病急、变化快、危害大的特点。流脑病人和带菌者是本病的传染源,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发病以儿童为主。该病除流脑和暴发型脑膜炎球菌菌血症外,还包括上、下呼吸道、关节、心包、眼或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流脑在化脓性脑膜炎的发病率中居首位。其临床主要表现是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粘膜瘀点和脑膜刺激征,严重者可有败血症休克及脑实质损害。脑膜炎双球菌分为13 个血清群,常见的有A、C、Y、W135群。接种流脑疫苗是预防流脑的有效手段。

【接种对象】A群(6-18月龄);A+C群(3-6周岁);AC结合(6月龄-2周岁);ACYW135群(2周岁以上及成人)。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硬结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患脑病、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惊厥史者;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过敏史者;发热者暂缓接种。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乙肝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由乙肝病毒引起,通过母婴、血液(体液)和生活密切接触传播。感染乙肝病毒后可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部分人可转化为慢性乙肝患者,少部分人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有效手段。

【接种程序】接种3剂,第0、1和6个月各接种1剂。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硬结、红肿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过敏者、妊娠期妇女、癫痫病、发热者暂缓接种。

【注意事项】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卡介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主要由肺结核排菌病人咳嗽、打喷嚏等,通过飞沫排出结核菌。易感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就可感染结核。缺乏对结核病特异性免疫力的儿童一旦感染结核,结核菌可经血循环播散至全身。人体各组织器官均可感染、发生结核病变,其中结核性脑膜炎、粟粒型结核是儿童结核中常见的类型,是儿童致死或残留明显后遗症的严重疾病。接种卡介苗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手段。

【接种程序】出生后第3个月内的婴儿或用5UI PPD试验为阴性的儿童。【不良反应】少数受种者可出现局部淋巴结肿,极少数出现局部淋巴结化脓、溃疡。极为罕见反应有诱发瘢痕疙瘩、银屑病、过敏性紫癜,免疫缺陷患者有可能发生卡介苗病。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禁忌症】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其他皮肤病者;早产儿体重<2.5公斤、APGAR评分<8分者暂缓接种。【注意事项】 未接种人群中,≤3月龄者可直接接种,>3月龄者须先做结核菌素试验,阴性者方可接种。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脊髓灰质炎(脊灰)是由脊灰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临床主要表现是发热、咽痛、及肢体疼痛,部分病例可发生肢体麻痹,严重病人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本病多发生于小儿,故俗称“小儿麻痹症”。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预防脊灰的有效手段。

【接种程序】接种4剂,2、3、4月龄各接种1剂,4岁再接种1剂。

【不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罕见的可引起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

【禁忌症】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严重腹泻,免疫缺陷、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及孕妇。

【注意事项】避免将本产品加在热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接种后30分钟内避免喂奶。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 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上表现为发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口腔粘膜有麻疹粘膜斑及皮肤出现斑丘疹为特征。婴幼儿麻疹常可并发喉炎、脑炎、支气管肺炎、心肌炎等,并发症是引起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严重危害儿童健康。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的有效手段。【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的麻疹易感者。

【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硬结或中低度发热和皮疹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禁忌症】鸡蛋过敏或有其他过敏史者;患急、慢性严重疾病者;免疫缺陷;

癫痫病;妊娠期妇女等;发热者暂缓接种。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乙脑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是由乙脑病毒经蚊子传播的以脑实质炎症为主要病变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夏秋季发病较多。临床上以高热、意识障碍、抽搐、病理反射及脑膜刺激征为特征。重症者常出现中枢性呼吸衰竭,病死率较高,可残留有明显后遗症。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乙脑的有效手段。【推荐受种者】≥8月龄人群。【不良反应】个别人可有注射局部疼痛、红肿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禁忌症】发热,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或心肝肾疾病者;体质衰弱,有过敏或癫痫史者;先天性免疫缺陷,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 请您积极配合医生接种前的询问,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及禁忌症。接种后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主动索要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已认真阅读,提供信息资料属实,同意接种该疫苗。

受种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联系电话: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医生签字:

接种单位: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十四

1 医疗知情同意告知主体需有医师资质

在知情同意到底由谁来告知的问题上,应尽快明确告知主体。(1)凡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都有向患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资格,履行主体包括进修医生、轮转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研究生等;实习生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研究生及刚毕业的医师则没有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的资格(或者称之为权利)。(2)在享有履行告知义务权利的医师之间,哪些归住院医师级别告知、哪些归主治医师级别告知、哪些归主任医师级别告知,可不做具体的规定,但凡是涉及到重大、疑难、复杂手术或治疗或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的,应当由主任级或者主治医级别医师告知。

2 医疗知情同意权除患者本人外的主体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应告诉患者本人,但涉及风俗习惯、地方习惯、患者的特殊病情等客观情况,从有利于患者本人治疗的角度出发,必要时可以不告诉患者本人,而直接告诉患者家属(例如癌症患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采取同时告诉患者本人和患者家属的双轨制方式。

向家属告知的,应由患者本人指定一位家属作为代理人,并由患者书写授权委托书,在病历中留存。为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经患者本人要求,也可以不告诉患者亲属,但是必须有患者的书面说明和签名。国家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如传染性疾病不受此限制。对于就诊或者住院时出现昏迷、意识丧失等情况的患者以及不满18周岁的患者,应直接告诉监护人。对于特殊人物,按照有关政策直接报上级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于急诊抢救患者时,如果时间不允许告知,先按照一般医学常规积极抢救治疗,可以先不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等抢救完成后再履行。

3 何时需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告知分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口头告知分为需要医务人员做记录和不需要医务人员做记录两种,书面告知也分为需要签字和不需要签字两种。但以下情况必须履行书面的知情同意告知:⑴进行特殊的检查、治疗时;⑵应用新的检查、治疗方法时;⑶输血时;⑷进行麻醉、手术时;⑸拟切除脏器或截肢时;⑹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各方法间取舍困难时;⑺本院治疗条件不充分,医生指示患者转院时;⑻病重、病危时;⑼患者拒绝、放弃治疗时;⑽患者死亡后的尸体解剖;⑾其他可以出现不良后果时等。

至于告知的内容,一定要详细、具体。即使患者授权医生有权对自己所患疾病采取任何措施实施治疗的,也要履行告知手续,并详细表述告知内容。

4 应规范知情同意书文本的制订

就我国目前现状,只能要求医院自行制订知情同意书文本。制订知情同意书文本应当按照专科系统、医院等级来制订。知情同意书应具有本专业科室特色,还要专业化、法律化、程序化,同时要在对患者公平的基础上制定,不能把由于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归结到免责事项中。可以多加参考兄弟医院或者同级别医院的专业相同的科室的知情同意文本,以互补学习。知情同意文本应一式两份,医院保留一份,患者保留一份。作为长远规划,国家应当推出一个有知情同意书的规范本,由卫生部牵头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完成制订工作,或者由医院协会制订知情同意书的行业标准及各专业、各项技术和操作的知情同意指南。

5 履行知情同意告知是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作为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凡是必须要履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凡是知情同意书上所列各项,医生都必须逐条向患方说明清楚,而不能采取马虎的方法只让患方签字。对于患者的个体差异,可能出现的重点问题要重点说明。向患者方履行逐条告知手续是医生的医疗行为之一,医生必须履行。作为患者方,应尽量理解医务人员的工作,对于自己的疾病,应该采取客观的、唯物主义的态度去理解知情同意告知问题,如果不懂或者知识较少,应让家属在旁。医院在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可发放宣传有关知情同意告知的宣传手册,让患者提前了解知情同意的知识。也可以采用谈话录音形式记录,并制做成光盘保存。

6 知情同意应纳入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及医院管理中

建议将知情同意内容纳入医学教学内容,编写知情同意的相关教材,或将知情同意纳入相关课程之中,将医学法律法规纳入医学院课程设置里,让医学生在上学阶段就加强对知情同意的认识和理解,树立履行知情同意告知是医生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的意识。

建议在住院医师培训或者医师资格考试中增加知情同意内容,把知情同意告知纳入到医生执业和资格考试的内容中。

建议医院将知情同意纳入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有相关考核和检查内容,组织对医务人员知情同意的培训和讲座。

建议每个临床科室根据本科室所诊治疾病的特征,及当地医疗环境制定有其特色的知情同意内容,根据医学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

7 对知情同意的医疗行为应予以立法

15.MRI检查知情同意书 篇十五

MRI检查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ID:联系电话:

MRI检查是在一高磁场强度的环境中进行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MRI检查潜在风险:

□ 各类金属物体若进入了磁体间,如铁制的车、平车、担架、轮椅、氧气瓶、消毒灯、非抗磁性高压注射器、手机、磁卡、手表、硬币、钥匙、打火机、金属皮带、金属首饰等,均会吸入磁体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害,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扫描过程中被检查者皮肤若直接触碰磁体内壁及各种导线,有可能会导致灼伤.、□MRI检查时,由于射频脉冲的作用,噪声大,个别病人可能出现恐惧感,无法配合检查,导致检查失败。同时,检查时会让人体体温上升,高热患者慎做MRI检查,尤其高热小儿。

□婴儿检查前半小时不可过多喂奶,防止检查时溢乳导致窒息发生。

□装有电子置入物(如心脏起搏器)因射频场的干扰而发生动能紊乱甚至失灵;体内置入物(如支架)受磁场作用位置发生移位。

□除上述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其它不能预料的意外情况,特别是对于重症患者、继往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

注意事项:

进入磁共振扫描室的所有人员,均需取下身上所携带的金属物品:

□手机□磁卡□手表□硬币□钥匙□打火机□金属皮带 □金属项链□金属耳环□其他

若有MRI检查禁忌症者,禁做此项检查:

□体内有金属植入物□铁磁性异物及心脏起搏器等微电脑控制维持生命的器具者 □精神异常者□高热□幽闭症患者□危重病人呼吸循环不稳定者□其他

患者知情选择:

□MRI检查是仪器对人体须检查部位间隔一定长度分层逐层扫描,获取组织器官信息,因而较小的病变可能没有采集到,因而有漏诊、误诊的可能;

护士已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MRI检查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的风险:

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16.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 篇十六

(21-三体综合征、神经管缺陷)

唐氏综合征(又称21-三体综合征或先天愚型,DS)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NTD)是我国发病率高,危害极大的先天缺陷疾病。此类疾病绝大多数是突发的,并非家系遗传而来,因此每个孕妇都有生先天缺陷儿的可能。患儿一旦出生则无法治愈,唯一避免的方法就是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查出后应知情选择终止妊娠。

本检测项目只是初步的筛查,采用孕中期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试剂盒(酶联免疫法)进行检测。最佳筛查时间为15-20+6

周,其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约为65%左右。由于目前医疗水平的现状以及受检人的个体差异的存在,该检测项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的可能。

筛查报告“高危”孕妇怀有唐氏综合征或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儿的机率较高,属于高风险人群,需做进一步的确诊;筛查报告“低危”属于低风险人群,孕妇怀有唐氏综合征或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儿的机率较低。

筛查项目:

唐氏综合征(DS)□

神经管缺陷(NTD)□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已详细的了解以上几种疾病的危害性,并理解和接受目前医学水平的发展程度,认同产前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愿接受此项检查,请您签署“同意”意见,在相应栏目打“√”;如不同意者亦要签字。

同 意()不同意()

受检者或家属签字: 年

现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医 师:

年 月 日

玉林市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

(21-三体综合征、神经管缺陷)

唐氏综合征(又称21-三体综合征或先天愚型,DS)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NTD)是我国发病率高,危害极大的先天缺陷疾病。此类疾病绝大多数是突发的,并非家系遗传而来,因此每个孕妇都有生先天缺陷儿的可能。患儿一旦出生则无法治愈,唯一避免的方法就是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查出后应知情选择终止妊娠。

本检测项目只是初步的筛查,采用孕中期唐氏综合征产前

筛查试剂盒(酶联免疫法)进行检测。最佳筛查时间为15-20+6

周,其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约为65%左右。由于目前医疗水平的现状以及受检人的个体差异的存在,该检测项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的可能。

筛查报告“高危”孕妇怀有唐氏综合征或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儿的机率较高,属于高风险人群,需做进一步的确诊;筛查报告“低危”属于低风险人群,孕妇怀有唐氏综合征或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儿的机率较低。

筛查项目:

唐氏综合征(DS)□

神经管缺陷(NTD)□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已详细的了解以上几种疾病的危害性,并理解和接受目前医学水平的发展程度,认同产前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愿接受此项检查,请您签署“同意”意见,在相应栏目打“√”;如不同意者亦要签字。

同 意()不同意()

受检者或家属签字: 年

现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医 师:

17.房屋租赁知情同意书 篇十七

但在紧急状况下, 被送入急诊室的病人病情往往比较严重, 且时间很紧迫, 需要马上实施救治措施。有的病人甚至还处于无意识或昏迷的状态。通常临床背景中所实施的知情同意在此情形之下会遇到困难。一方面, 因时间紧急而无法充分地实施告知, 也没有充裕的时间让病人做出决定。征求知情同意所耗费的时间, 极有可能贻误抢救时机。另一方而, 当病人处于无意识或昏迷状态时, 根本无法获得病人本人的同意, 有的甚至一时也找不到病人家属或代理人。于是, 急诊医护人员往往在未获得病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便对病人实施救治措施, 这便是“知情同意的例外”的由来。但这并不说明, 急诊状况下可以使用不同于一般临床情景的另类道德原则, 也不等于说知情同意原则可以为其他理由所压倒。急诊状况下的知情同意的例外, 其实质是说明知情同意的程序在某些急诊情况下可以简化或省略, 而不是知情同意原则本身可以免除。

急诊护理工作是急救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大部分的治疗护理措施均为执行医嘱的行为。因此, 即使在紧急救治病人的状况下, 告知病人或其家属仍然是急诊护士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是告知的主体、内容、时间、程序、技巧等诸要素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下面就以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大出血休克的病人救治为例, 就知情同意的例外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做一简要解读:

1 抢救阶段

病人进入抢救室急救到病情基本稳定这段时间。在这段紧张忙碌的时间里, 病人因大出血所致呈低血压休克状态, 往往意识模糊或意识不清, 家属则处于紧张、焦虑状态。此时急诊护士告知的主体应是病人身边的家属;告知内容是以讲解急救措施和急救药物的重要性、回答疑问为主;告知时间上是不设前提, 随时随地进行, 以解除和安抚家属紧张、焦虑的情绪, 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告知程序是告知风险、不使用开脱责任的语言;告知技巧是态度平和、言简意赅, 以病人家属能理解为目的。

2 病情稳定阶段

经过积极抢救措施后病人转危为, 病情基本稳定并有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在此时间里, 病人大出血止住, 血压被控制在正常范围, 意识逐渐恢复, 但身体虚弱;家属紧张、焦虑的心情有所放松, 开始对周围环境和身边的事情发生兴趣并有所警觉, 护患矛盾极易在此阶段萌发。因此急诊护士告知的主体在转向病人的同时重点仍要放在家属身上;告知内容转为以讲解相关化验和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药物的作用和注意事项、简要病情和检查结果、认真回答各种疑问、介绍医院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健康知识教育等为主;告知时间长短根据病人和家属的需要以及护士工作繁忙度而定;告知程序上以说明程序、告知风险、说明好处、回答问题、禁止使用开脱责任的语言为序[4];告知技巧上以态度温和、实事求是为原则, 语言通俗易懂, 尽量不使用难解的医学术语, 以免影响病人方对病情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

3 病情好转准备出院阶段

即经过前阶段的积极抢救和治疗, 病人病情明显好转可以出院回家休养或转往病房继续治疗。此时, 病人活动性出血停止, 能进少量流食, 精神较前大为好转, 家属心情愉悦。急诊护士告知的主体应以病人为主、家属为辅, 重点放在病人身上;告知内容以健康教育、出院指导为主, 帮助病人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和遵医行为;告知时间上最好作出提前量, 以便与告知主体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利于矛盾化解, 降低纠纷发生;告知程序上以说明程序、禁止使用开脱责任的语言为序;告知技巧方面以诚恳的语言和态度征求病人和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便改进今后的护理工作, 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总之, 知情同意既是急诊病人及家属的权利, 也是急诊护士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知情同意的例外只是在急诊状况下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方式, 知情同意的实质并未改变。在急诊护理工作中急危重症病人多, 病情复杂, 特殊检查、转运、有创伤性的护理治疗操作多, 急诊护士更应该深入理解和运用知情同意原则, 对尊重病人权利, 确保治疗的顺利实施, 减少护患纠纷、实现自身保护, 改善服务质量都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知情同意的例外是指医生在没有获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 对病人实施他所认为的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和抢救, 通常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其实质是说明知情同意的程序在某些急诊情况下可以简化或省略, 而不是知情同意原则本身可以免除。急诊护理工作是急救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即使在紧急救治病人的状况下, 告知病人或其家属仍然是急诊护士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就知情同意的例外在护理工作中的告知的主体、内容、时间、程序、技巧等诸要素的变化做一简要解读。

关键词:知情同意,例外,急诊护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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