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委托经营协议(精选4篇)
1.茶楼委托经营协议 篇一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和优势资源,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竞争优势,保障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承租方的共赢局面。
二、委托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其实际控制的(本人及其关联人名下)位于的若干商铺/门面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由乙方代收租金。
2、上述商铺/门面的明细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自
****年**月**日止。
三、租金的收取
1、所有商铺/门面的租金收取标准由乙方与意向承租方商议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该商铺的租金金额;
2、如遇特殊情况(如:行情波动、长期租赁一次付清等)确需低于上租金出租,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实际收取的租金、广告及其它来源于本商铺的收益存入以下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银行账户:
开户支行:
户主姓名:
四、乙方的管理回报
1、乙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取得管理回报。
(1)乙方的管理回报采取差额定率累进制方式计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收入(含税)在万元以下时(含本数),乙方按照每年全部收入的%取得管理回报;在万元以上至
万元部分(含本数),按照
%取得管理回报;在万元以上部分时,按照
%取得管理回报。
(2)乙方的管理回报为固定回报,即每年人民币
元(含税)。
(3)乙方的管理回报按照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全部收入的%提取管理回报。
2、管理回报支付方式:
甲方按
(月/季度/年)支付乙方的管理回报,乙方的收款银行账号为,开户支行:,户主姓名:。
3、该项管理回报应缴纳的税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缴纳,由于乙方偷漏税等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乙方承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如甲方将商铺进行抵押、担保或者被强制查封,导致无法履行与承租方的合同,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需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5、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使用经过甲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文本以甲方名义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管理协议》。
2、乙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承租方收取租赁协议约定之租金,并按时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得私自截留或者挪用。
3、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但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用应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4、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承租方合法经营、安全、文明经营,与承租方签署安全经营责任书,督促承租方做好消防、防盗、卫生等措施,确保经营有序开展。
5、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承租方、消费者、物业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及时掌握租户动态,做好服务、促进续约。
6、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建筑安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改变经营用途,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乙方必须全程监管并报甲方备案。
7、乙方对商铺的业态划分、营业时间、商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和商业氛围。
8、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原件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10、乙方应协调配合物业公司收取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费用。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若乙方招租的年租金总金额低于
万元以下(含本数),将被视为乙方无能力再继续经营管理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来源于该商铺的任何收益,则甲方有权警告乙方,并给予乙方
天的纠正期;若乙方出现两次类似情形或在超过上述纠正期乙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委托期限内,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乙方同意自应付款之日起给予甲方
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未协商或者未重新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八、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项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则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扣留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该扣留款项两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则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成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补齐未支付的管理回报,并向乙方支付该管理回报两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对方未违约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撤场。逾期撤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报警或者采取强制手段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九、其他约定
1、委托期限内,若因承租方、消费者及其它第三方因本商铺或者在本商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政府拆迁等其他不可抗力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2.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繁荣商业街,促进有序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发掘该商业区的潜在价值,最终为甲方带来不动产的增值,现在甲、乙双方就该商业街的前十年招商经营等问题达成一致意愿,本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系真实意愿。
一、甲方产权情况:
甲方物业坐落,房号为,面积平米。
二、物业的用途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物业的商业定位。
三、甲方给乙方的授权期限
甲方委托授权乙方经营管理的期限为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授权与义务
1、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
2、如经营户须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
下,甲方不得阻扰;
3、甲方如在本委托协议履行期内转售该物业,必须事先征得乙方
同意,并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4、甲方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付出的招商等费用不用再承担;
5、对乙方管理经营期前五年不再收取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所需定位经营方向;
2、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以此作为招
商经营活动费用;
3、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4、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房屋使用者使用房屋时,乙方有
权依法追究甲方对乙方和房屋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六、委托管理费用
1、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费用;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十年的物业使用费用共计,甲方自愿将该费用全部无偿交由乙方作为市场培育基金自由使用;
3、在委托经营期的后五年,乙方根据甲方投资总额提供8%/年的投资回报;
4、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定后若甲方违约则承担万元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则承担万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
1、委托期满,甲方须同意乙方或经营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租赁此
物业,甲方如出卖物业,经营户亦有优先购买权;
2、物业在保修期内若需修缮由乙方负责;
3、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4、甲方与物业的开发商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期限届满后本合同即终止;
6、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进行公证;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之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十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在购买该(商铺/写字楼)返租到期后,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1.5%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三环装饰城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
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
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2、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惠州市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3.养老院委托经营协议 篇三
”
托管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XX养老院
本着公平公正及自愿的原则,甲方自愿授权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全资建设的“
”。为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合作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公司(机构)全资建设的“
”指定全权委托经营管理人。
1.2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关政府机关签发的法律经营许可证明,协议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第二条、托管标的:
2.1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养老机构的名称为:
“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议在此标的机构挂“
”。名称。
项目背景明细:。
2.2本协议甲方和乙方约定:乙方在受委托管理期内发生的各项运营费用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甲方承担。财务由甲方监管,根据确认的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按月拨付经费,除正常的运营费用外,双方协议议定,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
”品牌使用费
万元。
第三条、托管经营期限:
3.1合作时间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协议期满以后,若甲方继续续签,本协议中则甲方和乙方继续本协议,甲方不得在向第三人私自签订排他性的托管协议。
3.2双方不得利用一切非法手段强迫对方中止本协议期限。否则,另一方有权以此标的资产的双倍率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第四条、双方权益:
第一部分:权属明确。
4.1.1双方合作是基于代为托管经营管理的合作,不涉及双方股份产权合作。乙方在此基地没有产权或股份。乙方代为托管经营期间,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固定资产依法为投资建设方所有。
4.1.2托管标的所涉及到基于政府政策、养老建设规范标准要求、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与否,公安、治安,是否存在债务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1.3乙方在此基地行使的是代为托管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此基地的日常经营管理权。乙方书面授权在此基地挂牌
“
”品牌铭牌或标识,甲方同意在乙方的企业官方网站上
乙方进行在相关一切媒体上对外进行公示、营销宣传。
4.1.4双方确定以政府制定的财务标准作为唯一合法专有账户进行资金存取。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动用营收资金。
第二部分:日常运营管理服务。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或业务)。具体包括:
4.2.1根据运营需要,全权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拟订、组织实施经营计划;
4.2.2拟订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2.2自行组建的团队进行日常全权经营管理;
4.2.3自行组建的团队进行营销推广服务;
4.2.4自行组建的团队为甲方受托标的提升入住率。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管理团队费用:
1)
在协议期限内,由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及运营费用均由甲方按月支付。
2)
乙方获得的管理费。乙方从甲方处按月以入住老人利润总额的40%比例获取管理费。甲方在每月的五日支付给乙方。
2.盈利后**分成模式:
1)
未来盈利后,甲方获得60%的盈利分成。
2)
未来盈利后,乙方获得40%的盈利分成。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6.1.1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乙方需要引进人才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1.2甲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即时间执行分成。如因任何一方原因每次费用支付超过期限5天,乙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欠款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6.1.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日常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有行使所委托项目的监控,以确保正常合法运营的质量。甲方承担合作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6.1.4甲方在合作中,知悉乙方的相关销售策划、日常经营管理体系、技术资料等需保密之信息,甲方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1.5乙方代管期间,有义务就全院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有义务根据意见进行整改。若因为甲方不进行整改而使得设施设备不当造成的老人伤害、消防安全等则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6.2.1本合同期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的广告资料、市场资讯、营销简报、登记资料、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必须合法和真实,如因资料有夸大、不实以及构成对他人的侵权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6.2.2乙方必须组建经营管理团队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由管理人员、护理、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以严谨、认真、专业态度和方法为行使日常经营管理。
6.2.3乙方日常经营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但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除外。
第七条、知识产权:
7.1.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管理制度、营销推广、创意、设计、作品等知识产权成果归乙方所有。
7.1.2乙方授权在此基地项目挂牌“
”品牌,品牌授权时间截止以本签约合同履行的时间截止为准,甲方不得在除此以外任一的地方使用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
”商标品牌及与快乐谷经营相关的产业,甲方也不得在此合同中,再行把快乐谷品牌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属于对方核心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他方披露该核心商业秘密,在披露给对方时已为公众所知的或对方从不负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知的或法律法规要求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除外。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九条、双方权益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 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乙方如严重违反了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致使合同已无法实现,或者使合同已实质上难以履行,以及有明确证据证明乙方的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名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1.2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8.1.3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8.1.4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托管经营合法、有效。
8.1.5 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 及时接受甲方托管的各项资产、财务、生产生活资料等;
8.2.2 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方如严重违反了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致使合同已无法实现,或者使合同已实质上难以履行,以及有明确证据证明甲方的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名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2.3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8.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第十条、托管事项的交接 :
10.1.1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10.1.2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后,视为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10.1.3 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10.1.4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一条、债权债务处理:
11.1
.1根据《
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和接管经营后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11.1.2托管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处置托管标的物。
第十二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2.1.1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2.1.2
乙方应依法进行劳动、人事管理,有权自行解聘员工和人事独立管理。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的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3.1.1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3.1.2双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3.1.3双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3.1.4双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托管经营的,甲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乙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四条、双方的陈述和声明:
1.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4.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1.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4.1.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4.2.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2.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2.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1.1乙方擅自处置标的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5.1.2部分或全部将标的交由另外不相干的公司托管经营的。
15.1.3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5.1.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2.1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5.2.2甲方逾期15日以上未足额支付乙方所得费用。
15.2.3
甲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5.2.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15.2.5甲方擅自处置标的资产或以标的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部分或全部将标的交由另外不相干的公司托管经营的。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1.1
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6.1.2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其他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费用的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附则:
18.1.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1.2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1.3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18.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8.1.5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联合签字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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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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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委托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经营管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项目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西昌市农产品交易中心
2.2 项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约定事项及收益分配
1、乙方向甲方缴纳项目总投资额(计算方式为修建成本2000元/平方米乘以总面积30万平方米)的10%作为合作基础保证金,此资金根据项目开发周期分两期缴纳,第一期缴纳金额为3000万 元,第二期3000万元。在乙方交纳保证金时,甲方需出示本项目的修建 1
开发许可等相关证件。乙方签定合同缴纳保证金之日起,10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完工项目交给乙方。若甲方未按时交付项目,甲方需向乙方缴纳项目滞纳金为()。
2、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及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按时收取投资收益及回报,不得参与乙方具体的经营和操作,但可享有监督权利!本项目的广告投入、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项目内所有广告经营权和物业收益权归乙方。
3、甲方需完成原始规划设计中基础土建、物业公共部分二次装修、配套水电、空调、消防、电梯等完整设施交接给乙方,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付给乙方经营管理,甲方需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4、在委托期间乙方按支付甲方投资收益,并保证甲方最低投资回报!甲方收益按甲方原始投资额的百分比计算!第一年按原始投资金额的10%计提。从第二年开始在原始投资额不变的条件下,计提比例按每年递增1%计算,上限投资收益为20%,项目收益超出部分甲乙双方五五分成(注:项目内的广告收益和物业收益归乙方所有不计入分成总额)。若委托期内乙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投资收益或经营出现亏损,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当期费用。
5、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招商和营销推广时间,在此期间甲方不享有任何投资收益,甲方收取投资收益时间以项目正式开业为准,甲乙双方投资收益分配匀为税后资产。税金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6、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项目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或补偿乙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及管理回报(补偿方式按乙方经营管理年限计算,按每年项目总投资额的10%进行补偿)。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8、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项目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项目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9、乙方对本项目的业态划分、商业推广、招商经营、营销推广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的消费环境。
10、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项目定位、各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1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第五条、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约解除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以上为初步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本协
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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