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2024-09-10

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共13篇)(共13篇)

1.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一

近期我国本钱治理会计观点综述会计毕业论文

一、当前环境治理会计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治理策略的改变,美国环保局(USEPA)在环境治理会计方面提出了很多环境会计方面的报告,如1995年的《作为企业治理工具的环境会计进门》,的《绿色股利-企业环境业绩与财务业绩的关系》,在资产预算方面还涉及了全部本钱评价法(TCM)。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也于1994年提出《环境业绩报告》。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环境治理会计的在很多国家的政府支持下展开了,如德国联邦环境部和联邦环保局于颁布了一套环境治理会计的手册,联合国也成立了“改进政府在推动环境治理会计中的作用”专家工作组,在4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第9次大会上以“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为主题进行了报告。

环境治理会计在方法上,鉴戒吸收了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采用了规范研究、案例研究和对比研究的方法,从实践中、概括企业环境会计的成功经验,并形成环境治理会计的。

二、我国企业的环境治理与环境治理会计

环境治理会计是传统会计信息治理和控制手段在环境治理中的,是环境治理信息系统进行持续改进、实现环境治理控制的不可或缺重要信息输进。

在我国,无论是当前的环境治理会计制度,还是企业自愿实施的环境治理体系,都不能离开环境治理会计的信息支持,主要表现为:

1.对于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编制经济可行性报告时,需要同时对环境损益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反映,从而把环境因素纳进投资决策中,这需要使用环境治理会计信息。

2.在ISO14001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企业要制定环境目标,展开初始环境评审,以辨别环境因素,在此过程中要对企业的活动和过程进行寿命周期分析,考虑过往、现在和将来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接着要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以便确保重要的环境因素。

3.要是环境行为得到控制,必须有一定的考核制度。

治理会计新发展的主要特点

20世纪中期,治理会计完成了从执行性治理会计向决策性治理会计的转变后,又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和创新,使现代治理会计从广度、深度和高度上提到一个新的水平。现代治理会计具有以下特点:

一、研究的对内深化与向外扩展并举

战略治理会计是现代治理会计体系中的一个新领域,要求企业总体性的竞争战略同企业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单位、各个环节的经营战略相结合,并将新兴的、先进的治理方法和技术贯彻始终,能卓有成效地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产品生命周期本钱,超出传统的只从产品的生产企业看本钱,而扩展到同时从产品的使用者看本钱题目,实现了本钱的企业观向观转变:“目标本钱计算法”与“Kaizen本钱计算法”相结合的整个程序,也是现代治理会计研究内容“对内深化”与“向外扩展”并举的具体体现。

二、应用的指标从滞后性向前导性转变

治理会计重在面向未来,所用的指标必须从滞后性向前导性指标转变,以便更好地发挥它在企业治理中应有的职能。在企业的战略治理与战略治理会计中,领导者竞争战略思想的形成及具体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以及竞争战略制定前的SWOT分析等,都是关系到企业盛衰、成败、生存、发展的前导性分析。

三、计量方式货币性与非货币性相结合

从计量的方式看,现代治理会计应用的指标,应实行“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有些指标在采用货币计量方式的同时,还要求采用多样化的非货币计量方式。非财务指标体系的组成包括:顾客导向方面、以人为中心方面和综合方面。

四、学科的性质更趋多学科化

现代治理会计是一门以决策研究为核心的高度综合“软”的一个分支,是与治理融为一体的一个专门领域。其性质与现代化治理的性质为转移,并随着现代治理会计性质的发展而发展。但就其根本的特性看,治理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治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就不能只关注它的技术层面,更应把重点放在它的社会文化层面上。据此,现代治理会计的相关学科,可以区分三个层次,即上层、中间层和基础层。

五、决策支持模式从科学观向人文观转变

治理决策在整个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起着主导作用。治理会计是融治理和会计于一体的一个专门领域,因而其特性是依治理的特性为转移,并随着治理特性的发展而发展。随着21世纪知识经济的到来,人的知识(智力)成为最关键并居主导地位的生产要素,在治理中要求把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放在第一位,在决策中相应地要求实行人文观的决策模式。

流程理念-治理会计的新增长点

流程把企业的每一个行为划分为子流程、作业和任务,一直细分下往的行为链(作业链),同时分析这些行为的目的和必要性来划分责任单元。

一、流程的定义与内涵

流程是一组有序工作作业所构成的一个结构化行为的总体,构成要素有:“一系列活动”、“输进”、“输出”。再把流程的概念具体到经济与治理领域中,即“为特定顾客或市场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而实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活动”。

流程由“一系列作业”构成,作业可以根据治理和考核的需求被无穷地划分下往,由流程到作业再到任务,直至一切都得以明确化。流程与作业的关系有以下两点:作业的性质体现出流程的性质和锁链效应。

流程的定义彻底忽略了企业的边界和组织结构的限制,把企业的边界彻底模糊化。价值链实在质上就是经过优化的作业链或流程。

二、流程理念对治理会计的影响

流程把任何企业行为回结为一个个基本作业和任务,并把相应的治理、会计等辅助性功能回总为:利用某种流程对企业原有流程进行评估或重构以保证流程的正常运行和权责分明的业绩考核已成为治理会计中各个流域的交汇点,通过它治理会计达到了学科内部的整合和同一。

流程概念还是治理会计与其他学科的交汇点和交流的“语言”。

三、流程对本钱会计的.影响

1.对学科理论体系的影响。流程理念改变了企业对本钱动因的选择。可以预期流程理念有希看促成治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同一。

2.对本钱核算和治理的影响。作业基础本钱法,以流程为导向。企业治理会计着重于描画每个作业或任务的本钱、效率、时间等等,特别夸大区分非增值作业和增值作业,并进行两者之间的本钱数据对比分析。

3.准时生产制。是配合适时生产的本钱控制系统,流程的价值链观念的体现,是在流程的价值理论的引导下把时间概念引进了本钱会计,通过准时性消除非增值活动并进步企业的反应速度和灵活性。

三、对业绩考评制度的影响

对于业绩考评的首要影响是改变了考评的单元,企业中的考评转变为以流程中的作业或任务为单位。以平衡计分卡为例说明流程理念对业绩评估的影响。

四、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流程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内部控制的根本作用和运作方式更加明朗化。在流程理念的推动下,“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最优化、最简捷和最理性(合乎逻辑)的作业方式或作业标准”。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应是组织、项目和流程综合而成的三维立体结构。

知识经济条件下治理会计的新特点

一、知识经济条件下治理会计的基本特征

由经济转变为知识经济,从生产要素看,主要是由资源依靠型经济转变为知识(智力)依靠型经济,由此形成的知识经济条件下治理会计的基本特征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治理特征从物本治理向人本、智本治理发展。“以人为本”的治理系统是复杂的社会系统,所涉及的人的心理、社会层面、丰富的感情世界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难以用精确的数据表现。人本治理更高一层次的以人的智力为核心的“智本治理”是一种以尽最大可能促进“知识创新”为中心任务的治理。

2.治理思维从科学思维方式向人文思维方式转变。人文思维包含形象(直觉)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人(智)本治理要求治理职员运用以“思辨定性”为基础特征的自由度较大的“人文思维”深进到人的心理、社会层面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往熟悉、分析研究相关题目,力求从员工对自己行为的自主性和人际关系的***性出发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个人和各种组织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和当代治理大师Peter

2.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二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 我国城市二氧化硫全国年均值为66微克/米3, 一半以上的北方城市和三分之一强的南方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60微克/米3) 。工业锅炉和家庭煤炉所排放的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对人体健康最为有害, 1997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00万吨, 这是导致酸雨污染历时久、危害大的主要原因。我国在所评价的5万多千米河段中, 受污染的河道占42%, 其中污染极为严重的河道占12%。全国污水排放量中45%来源于城市生活污水, 55%为工业废水……有鉴于此, 世界各国都出台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而企业在执行各种法规时必然形成相关费用和收益。作为会计工作者有责任核算、记录环境保护过程中的支出和收入, 于是环境会计此时应运而生。

一、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是环境会计账务处理的基石

国际上早在1971至1973年就已经先后出版了F.A.Beams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J.T.Marlin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两份具有影响力的环境会计研究成果。在1992年葛家澎教授是最早提出环境会计问题的学者, 由此可见我国在环境会计问题上起步较晚, 同时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的研究成果。

目前国际上对环境会计发展起指针作用的是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ISAR) , 它研究的重点是建立统一的环境会计准则和促进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两方面。可喜的是, 1998年2月, 该组织形成《环境成本和负债的会计与财务报告》, 该报告的基本框架是各国制定环境会计的基础, 它将环境会计要素分为环境成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三部分。该报告认为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 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用措施的成本, 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环境资产是指由于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而被资本化的环境成本。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

由此可见, 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是环境会计账务处理的基石。环境成本无法核算将导致环境支出无法费用化、资本化, 环境负债也无从计量。

二、影响环境成本确认、计量的因素

1. 对环境成本性质的认识。

通过若干我国会计学界具有代表性的对环境成本的定义可知环境成本的共性:环境成本是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该支出显性的部分能以货币计量, 例如环境治理费、罚款等货币性支出。而对生产中消耗掉的资源或者污染后不能恢复原貌的资源 (例如空气污染) 在现行会计核算水平下却不能以货币计量。从可行性角度而言同时参照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ISAR 2003) 的意见, 将环境成本做如下分类:狭义的环境成本能用货币计量, 而广义的环境成本不能用货币计量, 目前, 会计核算水平下的环境成本核算的是狭义的环境成本。

对环境成本的计量主要有两种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和统计方法。当经济业务在现行会计核算水平下能用货币计量时, 首选会计核算方法。即以货币计量为主, 并辅以劳动计量和事物计量。同时对环境业务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基础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簿, 最终形成会计报表。当经济业务在现行会计核算水平下不能用货币计量时, 应该选统计方法。即通过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分组法等获得环境会计核算数据。

有教授将环境机会成本作为环境成本的组成要素, 笔者认为不妥。我国财务会计核算中尚未把某项资产的机会成本作为成本组成部分的先例, 若将环境资源的机会成本计入成本, 则企业环境资产与企业其他资产的成本计量上将不具有可比性。

2. 资本化与费用化。

原则上讲环境支出的受益期有长有短, 因而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将其资本化, 计入核算对象成本;受益期不足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将其费用化, 计入当期损益。

从实务操作而言, 企业发生了环境保护支出应按如下程序将其费用化或资本化。对发生的环境支出: (1) 首先判断是否是会计估计变更, 若是则按未来适用法进行账务处理。例如:用于环境保护的设备, 其累计折旧计提年限由8年缩短至5年。那么折旧费只在会计估计变化的当期和以后各期确认, 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2) 若不是会计估计变更, 在判断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时要看该支出的受益期间。 (1) 若受益期间为以前年度。实务操作时应首先排除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的可能, 因为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 视同新政策从开始一直在使用。例如环保设备因为受污染而使折旧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加速折旧法;以前年度漏提环保用设备折旧费等业务发生后, 应按追溯调整法,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若该项支出不是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 则将该支出费用化,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若受益期间为费用发生当期, 即该支出只在支出当期受益, 则将其费用化。 (3) 若受益期间为将来的某个时期, 则将其资本化。

有人认为, 在弥补过去已经发生的环境损失时, 这时的环境支出是纯花费, 不会形成任何环境资产;为了维护环境现状而发生的环境成本, 按照ISAR的标准有些要费用化, 有些要资本化———例如用于环保设备的改建;为了将来环境可持续发展而发生的环境成本可视为投资, 若资本化则要计提折旧, 若费用化则要分期摊销。

对于上述费用化、资本化的划分方式, 笔者认为稍显杂乱不利于实际操作, 不便于监督部门的检查。因为这种操作方法的关键是界定“过去已经发生的”“维护现状的”“将来可持续发展的”界限, 划分清楚界限又需要较多的环境、产业方面的专业知识。

3. 环境成本的披露。

以现有报表体系披露时表内以定量数据为主, 附注以定性文字为主。对资产负债表而言, 环境业务能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能增加环保用固定资产的金额。同时在执行环保业务时能形成新的负债、或有负债。对利润表而言, 产生的环境支出包括15项之多。对现金流量表而言, 能产生现金流入的业务主要是因治理污染而给予的奖励;产生的现金流出包括排污费、罚款、赔款等。

三、完善环境成本计量的建议

1. 环境绩效指标与会计学融合。

环境绩效指标是ISO14000系列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他国, 企业加入ISO14000系列认证是市场要求也是推进环境会计发展的最大动力。我国1997年前只有4家企业加入ISO14000系列认证, 而日本有200家, 英国261家。为了推动该体系认证在我国的发展, 1997年5月成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将促成环境绩效指标与会计学融合。环境绩效指标有货币信息及非货币信息。部分环境绩效指标可以货币化的部分, 可以用历史成本、现行 (重置) 成本、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转的现值计量等传统会计信息披露方法披露。对能源的年用量、单位产量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不能用传统方法计量的环境信息可以用定量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包括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决策分析、优化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最终, 环境会计要将上述环境绩效指标中与财务活动有关的业务, 以复式记账的方法记录入账。同时将与财务活动无关的环境活动以单式记账的形式在会计核算中反映。

2. 完善环境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环境支出计入当期支出还是递延至以后各期, 按照受益期间分别资本化、费用化。对于费用化的环境支出, 区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统一向外分配。如果发生环境支出后, 导致当期于以前各期的盈亏不符合实际, 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从而客观评价各年财务业绩。

3. 借鉴德国做法, 计提环境准备金。

准备金建议以公积金的形式计提, 而非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准备金影响当期利润、所得税的情况, 遵循了客观性原则。

4. 适时立法。

3.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探讨 篇三

摘 要:在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今天,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日趋重要。研发支出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文详细分析了各国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的规定,以及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比较研发支出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缺点。重点阐述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研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有条件地资本化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创新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灵魂,那么企业创新要通过研究与开发这两个阶段来完成。研发支出,是企业开发一项技术或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目前,各大企业在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以确保企业在市场上有持久的竞争力。那么,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很值得我们进行探讨。本文简要从各国对研发支出的相关规定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以下主要阐述我国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对研发支出存在一些问题有所帮助。

一、研发支出的概念

研发支出,顾名思义,就是研究与开发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各种项目的所发生的支出。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以及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及物料费等研发支出的构成包括研究开发阶段中所发生的一切其相关的费用,即直接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和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转入的费用。

二、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2006年2月25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第六号--无形资产》第七,第八,第九条准则。在这些会计准则中,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企业的研发支出,应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会计计量中均确认为当期利润和事件的损失;但是如果开发支出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在会计确认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开发阶段,可将有关的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但必须要满足下列条件。这5个条件,是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标准:第一,完成该无形资产是其有能力使用或者是,出售该技术所存在的可行性;第二,已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且用于使用,或者是用于出售;第三,那些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第四,有足够资源支持,以完成无形资产开发,并且可以使用,或者是可以被出售;第五,那些无形资产的支出阶段可以被可靠的计量。

2、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研发支出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而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分两种会计处理。符合资本化的,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研发过程所实现的无形资产形成,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拨备,以及进行相关的披露。具体来说,就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来说,对一些无形资产应当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包括应该估算使用,但是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这些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而对于那些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来说,则需要进行摊销。

三、我国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局限性

尽管我国研发支出采用有条件资本化的处理方法有着很多有利方面的因素,但在具体会计处理操作中仍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不易划分。从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看,没有一项具体的规定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明确地予以划分。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列举了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但这些例子并不能包含所有研发活动,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的划分标准也不明确,导致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标准。

(2)開发阶段资本化条件难以判定。在会计准则尚未制定出更加明确的客观可行性标准前,各企业在对资本化条件的判断过程中难免一致,尤其是企业管理者按照自己认为的条件进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其正确性有待考察。而现行的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很难对企业的利润调节行为进行约束,使得企业操纵业绩,实现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3)研发支出难以具体的对象化。在实际操作中,多个研发项目,也可以从一个研究的结果中受益,或出现过彼此的利益。如果你不能找到一个明确的科学系统的分配成本的研究和发展,不能正确地反映每一个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

(4)研究阶段全部费用化会减少会计利润。研究阶段的一个重大特性就是高风险性,高失败率,同时由于研究费用较高,失败后研究阶段全部费用直接入当期利润,在无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时,会对当期会计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可能在未来几年内都处于亏损状态。而企业管理者看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再加强研发支出的投入,从而使得研发支出的活动受到不重视。

四、我国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1)加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以及资本化划分。首先,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通过比较好的知识来判定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其次,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出具更明确的划分标准,在这一方面应该加强,这样可以明确划分标准,也使得会计人员的工作更加方便快捷。最后,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该有足够的重视,时时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2)会计人员应当了解企业研发活动。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会计准则应该颁布更加详细的细则,这样企业才能够更好的将研发支出对象化。会计人员应当实地了解企业研发活动。

(3)应以项目管理的方式来开展研发活动。所谓项目管理,意指管理者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之下,按照一定的要求,对项目中的一系列内容进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目标。在企业的研发活动中运用项目管理,也就是对整个研发活动的论证,申报,批准,运作和产出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并实现会计计量。

(4)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活动失败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为了应对企业研发失败的风险,建议企业设立研究开发失败储备,其目的是在研究和开发,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如同企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一样,根据最终评估损失的大小来确定每个失败储量。财政部门并未明确该研发准备金的具体核算要求,但财政部发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制定计划和资金需求,预先安排的资金储备体系建设研究,以确保研发的需求研发经费。

五、结语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研发支出在企业资产中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管理者正意识到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是一项巨大的财富,而对研发费用的资本化计量越来越成为对研发支出计量的趋势。这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现研发支出的资本化计量,使得我国的会计准则得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也更加适合我国的现在的企业。若根据企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我相信我国的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会更加合理并且在实际操作中更有可行性。我国的研发支出通过改革,制定出更好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我国的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9-30

[2] 颜延.中国会计国际化的路径选择财[J].经研究,2004.12:78~8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8[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9-30

[4] Aboody ,D.and B.KM information Asymmetry,R&D,and Insider Gain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2000,55(6):2747-2766

4.医院全本钱会计核算的探讨论文 篇四

一、医院全本钱会计核算的产生原因和必要性

1、实行医院本钱会计核算是适应对医院医疗本钱核算的需要。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定价多少是公道的,我们没有依据,同时非营利医疗机构在享受补助的同时,却行动艰难,这是由于医疗机构没有做本钱核算,或是做了也是停留在内部核算职工奖金的水平上,无法解决医院对本钱核算的现实需求与体制改革的需要。一个社会假如没有本钱记录,不会有一个很完善的能够保证客观的定价系统,所有的治理手段在市场下都是脆弱的,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只有在全社会基础上取得均匀本钱后,在均匀本钱的基础上,才会有医院公道的本钱价格。本钱核算应是社会行为,不是医院单独的行为。

2、实行医院本钱会计核算是医院自身的需要。

我国医院可分为非营利医院和营利医院,其中大部分为非营利医院。他们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以最小的投进获得最大的利益,包括利润和社会效益。本钱核算是一种代表资源的公道配置的治理方法,对资源的利用、效益、本钱指标进行综合公道评价。医院应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条件下增收节支,用最低的本钱提供最好的服务。

二、医院本钱核算应并进会计核算体系

医院存在本钱核算与会计核算各自独立和相互脱节的现状,但本钱核算不应在会计核算体外运行,医院应改变这种状况,使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核心的本钱核算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会计法》规定医院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收进、支出、用度、本钱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因此本钱核算的大部分数据应从会计资料中取得,以保证取得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公道性。减少数据传递及核算环节,进步工作效率和正确率。本钱会计核算可使医院的本钱核算及考核工作,更加及时、正确、直观,为医院治理层和科室治理提供正确依据,进步决策的化水平。本钱会计核算增加了临床科室、行政后勤科室之间,相互监视、相互制约的透明度。

三、医院本钱会计核算的对象

医院应根据自身治理需要,鉴戒本钱核算与本钱治理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制订行之有效的本钱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建立本钱治理,规范核算单位的收进、用度项目和收支范围,健全本钱会计制度,建立本钱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本钱效益的评价工作等。医院实行本钱会计核算,包括医疗本钱核算和药品本钱核算。下面我们主要指医疗本钱核算,医疗本钱用度分为直接用度和间接用度。

直接用度,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进医疗支出的用度。包括医疗科室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费、业务费、修缮费、购置费、租赁费和其他用度。

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用度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进医疗支出。

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分分别计进医疗支出。

间接用度,即不能直接计进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治理用度。包括医院行政治理部分和后勤部分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费、咨询诉讼费、坏账预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

间接用度按医疗科室的职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为医院经营构建本钱上风和价格竞争上风,医院要在深化、细化科室本钱核算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本钱控制工作。

四、本钱核算的科目设置与本钱回集

在医院医疗收进明细科目下设各临床、医技科室明细科目,除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外,也应包括检验、放射、手术室、功能检查(心电图、脑电图、内窥镜、超声波……)、理疗、同位素、放疗,以及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等各种直接为病人服务的诊断、科室。门诊部挂号费也暂作直接临床处理。

从可操纵的角度出发,保持与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口径一致,在现有的医院会计科目基础上可增设“直接临床本钱”、“间接服务用度”、和“治理用度”三个科目作为本钱会计核算的账户。

“直接临床本钱”账户用多栏式账页,按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设一级明细科目,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职员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障费、公务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租赁费和其他用度等直接记进各该账户。其他各项间接用度可根据发生的地点或部分经过一定的分摊程序转进该账户。“直接临床本钱”账户除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外,也应包括检验、放射、手术室、功能检查(心电图、脑电图、内窥镜、超声波……)、理疗、同位素、放疗,以及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等各种直接为病人服务的诊断、治疗科室。门诊部挂号费也暂作直接临床处理。该账户期末将各科室项目本钱汇总后转进“医疗支出”科目和对应的明细科目,保证与现有的科目设置的衔接和项目本钱的核算。

“间接服务用度”账户用多栏式账页,锅炉房、洗衣房、供给室、修理室、药剂科室等不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诊断服务,而是为临床医技各科提供必要的劳务供给的科室所发生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租赁费和其他用度等直接记进各该账户,期末通过汇集后,按提供劳务的种类和情况,经过一定的分配,用用度分配表分配到各“直接临床本钱”科室。

“治理用度”账户用多栏式账页,行政治理部分与后勤部分的所发生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租赁费和其他用度等直接记进各该账户。期末经过一定的分配方法,用用度分配表分配到各“直接临床本钱”科室与各“间接服务用度”科室。

医院本期发生的各项用度通过用度的分配,均已回集到“直接临床本钱”科目,这样就可得出各科室的实际总本钱,期末如能汇集该科室所完成的各种劳务量(医疗或诊断工作量)的合计数,即可算出其出单位本钱。

五、医院本钱会计核算的

以上是对本钱会计核算的构想,政府应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和支持全本钱控制工作。这是由于政府同一指导是加强和规范全本钱核算治理工作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定是全本钱控制顺利实施的保证,必要的资金支持是全本钱核算经济治理信息系统的基础。

5.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五

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准则体系,其中第20号准则为《合并》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发布,改变了我国没有专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实务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相应准则规定的局面。新企业合并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但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操纵机会。

一、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在实务操作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

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的企业丧失法人地位不再继续经营,被购买企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在购买法下,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购买企业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购买日后被购买企业所实现的收益。

权益结合法则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所有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负债采用账面成本核算,不存在商誉确认问题。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

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这些增值的资产将在以后年度通过折旧或摊销等形式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要高于权益结合法。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被合并企业购买日后实现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因此,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要高于购买法。因为合并后权益结合法仍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核算,而购买法以资产的公允价值核算,购买法下资产账面金额高于权益结合法,利润却低于权益结合法,所以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也要高于购买法。

购买法采用公允价值对购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更能反映合并的实质,也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权益结合法虽然核算简单,但缺乏合理的概念基础,容易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因此,国际上的做法是逐渐取消权益结合法,将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国际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是最早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国家,1970 年发布的APB第 16 号意见书《企业合并》允许同时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在参与合并企业的性质、所有者权益的结合方式、是否存在有计划的交易等方面提出了12项限制性条件,规定只有完全符合这12项条件的企业合并才能采用权益结合法编制合并报表。权益结合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的并购浪潮,但由于其通常能报告较高的收益,在实务中往往被滥用。并且它与购买法的并用也产生了不少问题,相似的并购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策划而选用有利于合并方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出现了第五次兼并浪潮,收购和兼并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通过权益结合法操纵合并后企业经营业绩的经济日益增大,因此FASB在颁布第141号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以取代APB第16号意见书,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明确购买法是惟一可以使用的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22号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提出,当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和分享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企业合并作为股权联合核算,采用权益结合法。但后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尽管通过权益性工具的交换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存在,但这些权益会在合并后发生变化,而权益结合法并没有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并且该方法忽略了企业合并中交换的价值。鉴于采用权益结合法不能反映管理层对所进行的投资及其后续绩效的受托责任, 3月31日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取消了权益结合法。

三、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中的处理方法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规范范围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现实中的企业合并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企业合并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不同的规范。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一定是合并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处理的基础,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在合并报表编制上,视同被合并企业在此前期间一直在合并范围之内,即合并后形成的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被合并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合并利润表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也就是说合并的利润表不仅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的利润,而且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所实现的利润。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处理。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经复核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报表编制上,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商誉列示。

四、企业合并中的利润操纵

无论采用权益结合法还是购买法,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一定的利润操纵空间,值得相关部门和投资者的重视。

在权益结合法下,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企业有可能在年末为了考核或者美化业绩的需要,进行突击式的合并,将当年度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利润拉进企业的报表中。此外,权益结合法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的基础,不需要对购入资产重估价值,在资产重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在合并后处置事实已增值但账面没有反映的资产,获取经营收益或非经营收益。

在购买法下,支付对价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企业可通过调节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调节利润。利用公允价值,购买企业还可以压低购入资产的重估价值,比如低估被购买企业的资产、高估其负债,再在合并后通过处置这些资产和负债获取利润。并且合并价差作为商誉入账,按照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只要求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这样,企业也不会面临合并后商誉摊销的压力。利用合并利润表不包含被购买企业合并前损益的特点,被购买企业可在合并前通过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等手段报出巨额亏损,合并后再予以转回,或者提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收入,从而提升合并后企业的业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 郭云,合并报表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及启示,财会月刊,2006.12

6.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六

7月9日税总颁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83号),明确规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预计营业利润待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调整时可以转回,该差异为未来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该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企业可自行选择所得税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也可以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分别介绍如下: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主要从事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及其销售。当年新开工“欣欣小区”项目,4季度收到预收款2600万元(注:暂不考虑预收款涉及到的营业税及附加),当年亏损180万元;1—3季度预售收入分别为850万元、1100万元、1200万元,本年利润均为借方余额,分别为:30万元、80万元、120万元,4季度初开发产品完工,第4季度“欣欣小区”项目主营业务收入5800万元,其中:预收款转入3000万元4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160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全年“欣欣小区”项目主营业务收入6750万元,其中:预收款转入27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50万元。假设普通住宅的预计利润率为15%,所得税适用税率33%,无纳税调整项目,汇算清缴2003、、20企业所得税。

一、应付税款法下预计营业利润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核算方法

2003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2600*15%-180=210万元

应交税金=210*33%=69.3万元

(1)借:所得税 69.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2)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贷:银行存款 69.3

(3)借:本年利润 69.3

贷:所得税 69.3

20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160-120+3150*15%-3000*15%=1062.5万元

应交税金=1062.5*33%=350.63万元

1—3季度已交税金=[(850+1100+1200)*15%]*33%=116.33万元

补交税金350.63-116.33=234.3万元

(1)借:所得税 234.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4.3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234.3

贷:银行存款 234.3

(3)借:本年利润 234.3

贷:所得税 234.3

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350-2750*15%=937.5万元

应交税金=937.5*33%=309.38万元

(1)借:所得税 309.3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9.38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309.38

贷:银行存款 309.38

(3)借:本年利润 309.38

贷:所得税 309.38

2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预计营业利润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核算方法。

2003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2600*15%-180=210万元

应交税金=210*33%=69.3万元

(1)借:递延税款 69.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2)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贷:银行存款 69.3

2004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160-120+3150*15%-3000*15%=1062.5万元

应交税金=1062.5*33%=350.63万元

1—3季度已交税金=[(850+1100+1200)*15%]*33%=116.33万元

补交税金350.63-116.33=234.3万元

本期转回的前期已发生的递延税款借项=[3000*15%-(180+120)]*33%=49.5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234.3+49.5=283.8万元

(1)借:所得税 283.8

贷:递延税款 49.5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4.3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234.3

贷:银行存款 234.3

(3)借:本年利润 283.8

贷:所得税 283.8

2005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350-2750*15%=937.5万元

应交税金=937.5*33%=309.38万元

本期转回的前期已发生的递延税款借项=2750*15%*33%=136.12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309.38+136.13=445.5万元

(1)借:所得税 445.5

贷:递延税款 136.12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9.38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309.38

贷:银行存款 309.38

(3)借:本年利润 445.5

贷:所得税 445.5

从上述例子可见: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不确认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本期应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作为本

期所得税费用;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需确认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并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在不存在永久性差异和其他某些特殊情况下,本本期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本期税前会计利润所应承担的所得税费用,符合配比原则,即一定时期的收益与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相配比。

企业当期发生或转回时间性差异时,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不同,但无论是采用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所计量的所得税费用总额是相同的,差异只在于两种方法下对各期所得税费用的计量不同。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应当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详细记录每项时间性差异发生的原因、金额、预计转回期限、已转回金额等。

注意各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7.企业新设合并会计处理探讨 篇七

一、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

1. 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 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法类似于权益结合法, 将新设合并看做以前分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正式联合, 参与企业合并的各方同意合并或者结合它们的权益并且看做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 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企业集团整体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 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 有关交易事项不作为出售或购买。简化起见, 本文所指新设合并以合并方 (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下同) 发行股票作为合并对价。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 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但是,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被合并方之间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的, 应基于重要性原则, 首先统一会计政策, 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将要采取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3)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为进行企业合并发行股份之间的差额, 应首先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 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的余额不足冲减的, 相应冲减留存收益。

(4)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按合并方发行股票的面值计入股本或实收资本。

(5) 合并中发生的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与所发行股份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处理。即与股份相关的费用, 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 均应从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收入中扣减, 在股份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 从溢价收入中扣除, 在股份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 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一般来说, 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 只需将参与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合并到新企业, 即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会计处理为:借:资产类科目 (甲企业账面价值) , 资产类科目 (乙企业账面价值) ;贷:负债类科目 (甲企业账面价值) , 负债类科目 (乙企业账面价值) , 股本或实收资本 (A企业发行的股份面值总额) , 资本公积 (A企业视情况调整) , 留存收益 (A企业视情况调整) 。

例1:甲企业和乙企业是同一控制下的两家企业, 2011年1月1日, A公司发行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1 200万股换取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净资产, 甲企业和乙企业宣告解散。甲、乙企业2011年1月1日合并前的简明资产负债表如表1、表2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A企业新设合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流动资产2 400, 固定资产1 500, 其他资产450;贷:流动负债1 400, 长期负债1 000, 股本1 200, 资本公积300, 留存收益450。

需要说明的是, 虽然A企业是新成立的企业, 但仍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企业合并后, A企业的资本公积为500万元, 由于A企业发行1 200万股普通股换取甲、乙企业的普通股, 二者之间的差额首先应冲减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余额不足时冲减留存收益。本例中资本公积被冲减了200万元 (1 200-600-400) 。因此, 甲、乙企业原账面留存收益直接计入A企业的留存收益中。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

1. 非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准则中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购买法。该方法是将新设合并看做一个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 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并无区别。在购买法下, 合并方按被合并企业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记录并入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处理。

(1) 采用购买法核算企业合并的首要前提是确定购买方。根据会计主体假设,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新设合并中,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 则其会计主体也不存在了。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作为新的会计主体应当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从被购买方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并确认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因此, 在新设合并中, 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应确认为购买方。

(2)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即企业合并交易进行过程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确定购买日的基本原则是找到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企业在实务操作中, 应当结合合并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其他有关的影响因素,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判断。

(3) 与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不同, 合并方在合并中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不是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而是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4)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 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合并方为进行合并而发生的会计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咨询费用等, 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5) 合并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商誉;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行股份的, 与发行股份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 按照前述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中类似费用处理。

2. 非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新设合并, 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要对从被合并方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并确认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会计处理一般如下:借:资产类科目 (甲企业公允价值) , 资产类科目 (乙企业公允价值) , 商誉 (A企业合并成本大于甲、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负债类科目 (甲企业公允价值) , 负债类科目 (乙企业公允价值) , 营业外收入 (A企业合并成本小于甲、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 股本或实收资本 (A企业发行的股份面值总额) , 资本公积 (A企业视情况调整) 。现举例说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例2:甲企业和乙企业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企业, 2011年1月1日, A企业发行普通股换取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净资产, 甲企业和乙企业宣告解散。甲、乙企业在2011年1月1日的简明资产负债表如例1的表1、表2所示。两家企业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甲企业和乙企业2011年1月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表3所示。

经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甲、乙企业价值分别为4 000万元和2 000万元。双方股东以评估价值为基础, 作为双方分享A企业股权比例的依据。A企业发行1 200万股普通股, 票面价值1元, 公允价值为5元, 甲、乙企业以前的股东分别占有A企业2/3和1/3的股权。甲、乙企业价值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了各自的商誉, 结果如表4所示。

单位:万元

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流动资产2 950, 固定资产1 950, 其他资产700, 商誉400;贷:流动负债1 400, 长期负债1 000, 股本——甲企业800、——乙企业4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 400。

8.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八

关键词:内部会计 网络环境 制度

任何一个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都是与特定企业和所处的特定环境相适应的。当企业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时,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发生了变化,或者是科技的迅猛发展,都会改变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要确保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与外部的环境相适应,就需要对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其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在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其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就要适应网络这个环境,使企业紧跟网络时代步伐,并在该环境下获得利益,实现企业的长足进步与持续发展[1]。

1、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1)管理扁平化。网络化使管理幅度增大,管理层次减少,企业组织结构呈现扁平化趋势。

(2)控制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增加了网络控制相关内容,如系统开发、维护,网络安全,硬件配置的优化,防止软件缺陷和非法访问等。

(3)控制权限的重新组合、划分和设定。在网络环境下,由于总账、明细账可自动核对,可以对远程终端会计录入进行管理,传统会计的记账、复核、制单相互制约效力减弱,会计岗位、内部职责及权限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设定控制权限、职责。

(4)系统自动化程度增强、系统间关联性增强,单一错误对整个系统的影响更广泛、更迅速,系统性风险增大。外部环境上也呈现出新特点:在系统的开放性方面,网络的开放性特征,决定了系统一切信息理论上均可被访问,网络会计系统很难免除非法访问、黑客攻击或病毒滋扰;在网络立法方面,网络立法还不健全,对打击网络犯罪缺少必要的规定,使网络会计的系统风险增大;在系统的广泛参与性方面,在网络化条件下,通过网络进行大量的对外经济交往,银行、税务、供应商、投资商、审计等都可通过网络访问会计系统,网络会计系统的参与者相当广泛;在结算方式电子化方面,大量的网上收款业务发生,必然导致网上转账、网上银行业务发生。

2、传统手工环境与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区别

内部会计控制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其控制方法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離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2]。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促使会计电算化进一步向更深层次发展。在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各单位不再进行会计核算,而是将相关原始会计信息通过网络这个传播媒介传递到核算中心的计算机主机上,由计算机进行核对、核算和报告。不同的职能部门以及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内部人员,甚至其他单位的外部人员,均可以根据授权进入系统内部直接调阅会计信息,在传统手工环境下那套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就很难适应网络环境了。会计信息系统中,交易授权可以由计算机自动授权、批准,计算机的应用避免了人类通常会犯的错误或舞弊,原来在手工环境下一些不相容的职责可以由一个程序模块来执行,所以某些职责分离和员工的相互检查成为不必要的控制活动,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业务记录的载体由纸介质变成了磁性介质,然而,记录在磁性介质上的数据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要受到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完整性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中,由于过去分散于企业的交易数据被集中存储在中央服务器,对记录的保护体现为对中央数据库的保护、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和对计算机数据的保护。数据的集中存储使企业遭受计算机舞弊的风险增加,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可能会人侵中央数据库,他们可以操作所有的交易数据而无须设法进人企业中几个不同的地点。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设施作为记录加工的工具,对它们的接触可以达到接触记录的目的。所以,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间接接触控制的对象为中央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措施。

3、完善网络环境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策略

会计控制环境是基础,是会计控制方法、程序、活动存在和运行的环境。网络环境的变化,使会计控制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网络时代下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必须积极适应管理扁平化要求,科学划分网络化条件下的内部职责,合理组织业务流程,合理授权、分权,建立职责明确的组织体系,实现部门与部门间、业务部门与会计部门间的相互制约[3]。同时审慎建立企业内外部关系网和人员网,加强员工信誉评价,同时加强交往企业的信誉评价,尽量保持内外部环境中可控部分有较高道德水准。同时还应加强会计网络知识教育。对网络技术服务层、会计操作层和管理层人员,应加强风险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加强经济、则会、法律、网络方而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提高科学素质、工作技能和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保障,积极向立法机构反映网络立法需求,对网络犯罪坚决打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张月新.网络环境下的内部会计控制[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2):24-26

[2]李凤鸣,韩晓梅.内部控制理论的历史演进与未来展望[N].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7):44-47

[3]付丽. 网络环境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N].商业会计,2003,8(5):7-11

[4]徐浩萍.会计盈余管理与独立审计质量[J].会计研究,2004

9.信息化环境下企业会计管理的探讨 篇九

关键词 会计管理 内部控制 信息化

信息化对于会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会计管理、信息处理等一些方面,会计的信息化管理体现在:会计电算化、信息现代化、流程网络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会计管理的过程。信息化快速发展运用的今天,能有效提升会计的管理水平,当然也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挑战。

一、信息化会计管理风险的分析

(一)网络对于会计管理的风险

网络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已经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企业中各个业务科室也都利用着信息网络的便利。信息化网络化能有机统一各个部门之间的业务流程,但网络化也存在信息开放的特点,即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通过不同的点进行访问,如果不及时在技术上加以处理,存在会中病毒的危险,这样就会使一些不对外的信息容易泄露,给公司造成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二)会计管理流程改变带来的风险

信息化的发展,会给原有的业务流程带来很大的改变。就像电算化会计发展的初期,对原有手工处理账务的会计流程改变很大一样。由于工作人员不能一跃适应新的操作流程,这些会在短期内给业务操作带来一些风险因素。由于信息化会计管理的发展,要求人员管理方面也会相应改变,改变以往由上而下的方式而成为扁平的管理模式。人员数量上的减少和信息化的运用,就会造成业务人员身兼数职,从而使操作方面容易出现风险。信息化管理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信息化让各个部门形成了一张网络,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中,人员与人员的沟通中,如果信息不畅就会影响到整个流程。信息化让所有的管理工作扁平化处理,即统一协调人员众多的操作环节,一人一节,不能脱节,这些都会造成流程方面的风险。例如信息化数据库问题和数据库统一协调、统一调度问题,如果在一个数据录入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组数据的正确性。

(三)信息化会计管理为内部带来的主要问题

信息化对于会计管理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能够及时快捷的反应问题,查找问题,并进行新的风险评估。这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能够及时有效的将企业管理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准确的辨别并加以处理。信息化管理还能与企业的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成为防范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新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化系统的稳定性问题,这个可能是致命的,如果信息出现错误结果可能直接归零,并且由于信息化数字可以被随意的修改删除,这样数据在储存管理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风险。

二、信息化对于加强会计管理的建议

信息化会计的发展,对比传统会计管理是一种进步。传统会计在发展中,虽然具备了完善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流程,但这些在今天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就需要进行革新,改变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制度流程。为此本文通过探讨以找到合适于信息化发展的策略。

(一)制定符合信息化会计管理的新的制度

对于新的环境,就要制定新的制定与之相适应,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要明确其职责。在明确这些制度职责的同时,实行奖惩的考核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以达到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并加强职责划分实施对有关数据文件的保护。

(二)充分发挥内部的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是一个企业重要的自我监督、自我审查的有效手段。是企业自我控制中的必要手段之一。对于审查制度的制订实施,需要企业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完善,通过加强工作,来避免企业出现错误,并督查促使企业自我完善,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这些行为的建设实施,还需要企业在自我督查完善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建议,促使企业向着目标实现。

(三)加强新环境下的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企业经营交易的所有记录的有效载体,在信息化环境中,会计档案管理将直接关系到管理中的整体有效性。所以要充分建立信息环境下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完善对于信息化档案的保管制度和信息化数字档案的备份制度以及信息化企业会计管理用户的权限管理调用制度。

(四)完善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会计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不仅适用于传统的会计管理,在信息化会计管理中同样有效,也必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传统的财务管理,财务负责人对企业的延伸监控不能做到全面有效;信息化会计管理中,委派会计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监控到各个层面,所以在目前的环境下要求企业委派会计的素质要高,技术手段的运用要到位。

对于委派人员,要充分掌握信息化手段,提高自身的会计素质。财务负责人需要通过自我学习满足目前的环境要求。首先,财务负责人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并能够保证企业财产的保值增值。能够有职业素养,扎实的会计基本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备人员管理协调能力。对于委派人员还能够有很好的部门协作的能力,具备电算化会计知识,信息化网络知识,并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会计工作。

(五)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开发维护

对于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首先要建立明确的信息化操作制度,明确部门操作职责权限,确保信息系统的有效运用,保证系统的安全不被破坏干扰。其次要加强建设系统的开发,对于信息化系统的更新要及时,能及时的加入新的技术手段来保证管理系统的正常运用。同时对于系统的维护方面要做到定人定期维护管理,并实时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应建立严格的系统开发与维护、设定数据输入与输出权限,对批准、复核、文件备份、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刘颖.信息化背景下会计管理研究.科技资讯.2010(22). [2]杨硕珍.信息化会计管理的思考.科技致富向导.2010(05).

[3]谷文辉.电算化会计管理问题探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5).

[4]徐华.浅析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财经界(学术版).2010(05).

10.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十

关键词:会计务实,财政拨款,会计处理,探讨

为了扶持特定的行业, 或者为了促进某一区域经济的发展, 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会给想要扶持的企业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直接在国家财政上拨付资金, 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有:注入资金、无偿拨付资金等。进入新世纪后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 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曾承诺, 将会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环保行业、农业以及科学技术等领域进行财政拨款扶持。就收到来自于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而言, 不管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过去企业的会计制度均是在原则性上进行粗略的规定, 也就意味着收到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有很大的不同, 通过研究, 笔者发现有的甚至会严重的影响企业当前利润以及财务情况。笔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会计制度中对收到国家财政补贴等专项拨款时候的会计处理规定;然后探讨了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在同时执行的时候存在的矛盾, 最后研究了财政专项拨款的核销。

一、财政专项拨款的主要形式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形式之一为财政专项拨款, 所谓的企业收到财政专项拨款指的是企业收到来自国家拨付的并指定用途的款项, 拨款的具体用途在国家拨款的具体文件中有详细并明确的规定, 国内财政拨款的形式比较多, 主要形式为: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技术改造拨款、灾后重建拨款、拉动内需拨款等等多种形式。

二、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收到财政拨款会计处理的规定

当前, 国内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有企业, 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往往会向企业拨付一定的科研经费, 以期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 这些经费专职用于研究科学技术。但是对财政专项经费的收入和专项经费的支出, 不管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旧版的企业会计准则, 都是在原则性上进行粗略的规定, 所以涉及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在会计处理方式上表现出很大的不同, 有的会对企业的财务情况或者利润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所谓的拨款转入是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在企业某一项目研究上的专项拨款, 一般是专款专用, 第一企业在收到国家专项拨款后, 一般处理方式为暂作长期负债。第二, 在完成专项拨款对象研究之后, 费用支出之内的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并给予报销, 直接冲减长期负债;把已经形成资产价值的部分转为资本公积, 这是因为从理论上来看, 这一部分资产的本质是国家资产, 因为它是因为国家投资而形成的, 性质为国家资本增加, 但是国家资本的增加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 所以暂算为资本公积, 在资本增加的时候减少资本公积。在没有对资本进行转增之前, 形成一项资本公积的来源, 即使企业是股份制的在处理的时候也是用同样的原则。同时, 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规定, 凡是满足规定的, 国家颁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证书, 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征收赋税。

三、实务中企业收到财政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 当企业收到来自财政的拨款后, 会按照国家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实际情况来安排资金的使用, 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 视财政专项拨款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 实际上处理方式为增加国有资本;其二, 视财政专项拨款为政府补助, 进行会计处理, 经过各种科目的核算。当企业收到国家财政的专项拨款时, 是选择上述第一种处理方式还是第二种处理方式, 在于取得财政专项拨款的方式, 是无偿还是有偿, 政府部门有无所有权。

1.财政专项拨款作增加国家资本金进行处理的会计实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就国家资本金的财政专项笔款的增加来讲, 向企业注入资本的过程中政府的身份为企业所有者, 不仅拥有对应的所有权, 还享受利润, 这种情况下,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为被投资者和投资者。

2.财政专项拨款作为政府补助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

和第一种方式不同, 另一种国家财政拨款的方式不是以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向企业注入资金, 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 其性质为政府补助, 对其进行做账处理为:首先, 应确定该种国家拨款的性质, 是和收益相关还是和资产相关, 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分别用以下情况处理:

(1)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

(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财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资金使用期限内分配, 记入当期损益。

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要严格地区分财政拨款的性质。

四、财政专项拨款的核销

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在完成科研工作之后, 拨付资金的单位会派出工作组进驻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对专项拨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他们主要审查每一笔专款使用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 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如果完成科研项目之后企业获得的专款尚有结余, 专款拨付机构从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回收剩余的款项, 并结束该科研项目。

五、结束语

和企业自身的财务结算相比, 国家专项经费的使用以及会计结算有一定的不同, 这就需要我们在处理该类型财务的过程中不能沿袭企业自身财务结算的方式, 同时认真的对待国家拨付的专项资金, 合理的对其使用。

参考文献

[1]张景奇, 唐英力, 邓志琼.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变迁及影响因素分析[J].管理评论, 2006, (7) :43-48.

[2]陈一平, 肖明雄.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保险公司财务体系[J].冶金财会, 2006, (12) :48-49.

11.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十一

现阶段, 我国的企业对于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同时也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实际需求。污水企业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角色。在新时代, 污水处理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以保护环境与减少污染为最终目的, 建立良好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 减少自身成本, 提高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目前, 污水处理企业在自身的环境会计体系建设上, 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并且整体管理缺乏科学的依据, 忽视对环境会计工作。

二、建设会计核算体系意义

现代社会形势下, 污水处理企业要想实现长期的发展, 必须要提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加强环境会计核算工作, 提高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现阶段, 我国工业发展迅速, 国民经济处于转型当中, 经济发展需要与环境同步, 只有保证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 提高对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 对于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环境会计工作和可持续发展之间具有重要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的新要求下, 将环境会计工作与可持续发进行结合, 是现代社会的新要求。要保证企业获得持续的发展能力, 必须要提高企业对自身资源的利用效率, 从社会与经济两方面提高效益。只有在发展过程中, 做好环境会计核算工作, 才能有效的对国家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真实的反应, 提高对社会资源的维护能力。

现代社会由于工业发展迅速, 环境会计工作在自然环境得到严重破坏的基础上, 基于传统会计工作而发展起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需要重视环境恶化问题。人类对于社会资源的开发程度不断增加, 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不断加深, 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都逐渐的成为现代社会中重要的问题。在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下, 必须要加强对环境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 从而提高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保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三、对于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分析

环境会计工作是近年来新兴的学科, 具有一定的边缘性。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中, 要利用会计的方式与思想, 对环境相关问题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并且将各方面的因素纳入到实际会计核算工作当中。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工作中, 要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 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 并且将生态环境的因素进行计算, 对企业生产所引发的环境问题, 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处理。在进行环境会计核算时, 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 并且与会计的相关规定相结合, 正确的处理环境会计核算工作。在会计核算工作中, 需要最大限度的对企业生产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与管理, 保证企业的生产在社会各界以及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工作, 需要对环境资产进行确认, 并且对生产中带来的资产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在对于环境效益的评估时, 要保证环境效益具有现实性, 并且采用可靠的计量方式进行计算, 将多个专业的知识与财会工作相结合。

四、落实污水处理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的措施

1、完善指导工作

落实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工作, 需要以完善的指导方针为基础, 加强环境保护部门与国家财政部门的联系, 提高环境管理机构的工作水平, 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环境情况的指导方针, 为企业进行环境会计工作的开展, 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并且, 只有具备良好的工作指导, 才能有效的对环境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完善环境会计体系的构建。

2、加强环境会计工作的落实

环境会计工作在企业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但是又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 如果过于考虑对成本的节约, 忽视环境会计工作, 就会降低环境会计工作的独立性, 从而难以落实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 要在保证自身会计工作的基础上, 加强对环境会计工作的投入, 提高环境会计工作的独立性, 从而发挥环境会计工作真正的效果。环境会计核算工作要在相应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实时性。

3、完善环境会计工作的法律制度建设

以往的经济发展中, 很多国家都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为社会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经济发展中, 只有重视生态环境因素, 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才能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方针带来的恶果, 从而保证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是构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重要基础, 也是进行环境会计工作的执行依据。在企业中推广环境会计核算工作, 必须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并且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才能真正的满足现代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

五、结束语

在现代社会中, 环境会计学属于新兴学科, 开展环境会计工作需要从社会的角度, 对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并且采用会计的思想与方法, 对环境问题的各方面进行分析与思考。通过有效的会计核算工作, 可以切实的了解在企业生产的过程中,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从环境资源中获得的实际效益。污水处理企业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良好的发展可以为城市减少水资源的污染,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只有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 才能保证企业持续性发展, 从而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保证。

摘要:现代社会的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工业企业是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源头, 企业在自身的发展中, 应该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 对于环境污染的问题做出良好的处理方式。由于企业对于环境问题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 对于企业自身的运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 做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 对于现代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污水处理企业,环境会计,体系

参考文献

[1]殷爱贞, 胡婧.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构建及应用思考[J].财会通讯, 2012;22

[2]宋陵.关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J].新财经 (上半月) , 2012;12

12.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十二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已陷人资不抵债的困境,在通常情况下,应予终止经营,破产清算。对这类子公司已丧失了合并报表的前提与基础,不存在合并的必要。但有时这类子公司可能是遇到了暂时财务困难,债权人通过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等方式,帮助债务人度过难关,而并不要求其破产还债。在此情况下,子公司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中。为了反映集团整体净资产的真实状况、耗蚀程度以及母公司的管理责任,仍应将这类处在持续经营状态中的子公司纳人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但这类子公司又不同于一般子公司,其净资产非但否复存在,而且还出现了负数,这部分负数金额,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为超额亏损 (以下亦称超额亏损)。因此,超额亏损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应如何计量和确认,是对资不抵债子公司进行合并报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合并报表实务中对资不抵债的子公司超额亏损的处理

1.现时企业处理的现状以及所遇到的矛盾。实际经济生活中,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现象已不在少数,撇开大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公司不说 (因为这些公司大部分由行政局改制而成,所属企业均为原行政隶属关系下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良菱不齐),即使是上市公司,由于投资或经营决策失误,子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时有可见。经对儿家已发生这种情况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分析,一般都是母公司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不确认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但在合并报表时由于子公司超额亏损无法抵消而使其自然抵减了合并净利润。在无统一制度规定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此也只能予以默认。但这样的合并结果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特别是在母公司并不需要承担损失的情况下,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不应减少合并净利润,即便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债务担保,也是部分的,不可能将子公司的债务全部包揽下来。因此将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全额抵减合并净利润,报表使用者会产生误解、经营者也不服。

基于上述处理,在这类子公司被处置 (出售或清算)时,势必会有连锁反应,即:由于子公司的处置,原已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超额亏损不须再承担了,此项不须承担的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中又应如何反映?实务界曾有儿种不同观点,一是认为子公司既已处置,可将其从年初合并报表范围内排除。既已排除,就可调整合并年初数,不再反映这项超额亏损;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持前种观点者显然还是站在传统的汇总报表角度理解合并报表,而恰恰未考虑到合并报表与汇总报表的一个最根本的区别点就是合并报表反映的是一个会计主体的完整连续的经济内涵,合并报表的所有会计处理方法都是从这一点引发的。而汇总报表却不是。合并会计报表从一个完整、连贯的会计主体角度出发,其连续性的要求同单个会计主体是一致的(否则为什么要有内部交易事项的连续抵消呢),而汇总报表不是一个主体,只是就事论事地每年按照有关部门的需要将某些特定单位的报表数据集申而已。如果将处置的子公司从年初合并范围内排除,即人为割裂了既已形成的会计主体,而且这样做的结果是由于调整了合并期初指标而扭曲了上年的真实情况 (而其既不属于会计差错,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合并年初数无疑违背了会计上相关性、可靠性以及可比性原则。因此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应保持不动,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在期初末分配利润项目中一方面抵消子公司超额亏损数,以保持合并期初未分配利润与上年度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项目数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按照相同数额作为当年的合并收益。持这种看法的理由是:

(1)既然上年度作为合并损失确认了,当年不用再承担的损失应作为合并收益;损失和收益的确认原则应该一致,况且该收益确实是实现了。

(2)国际会计准则 (IA5)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18条规定 “卖出子公司到卖出之日为止的经营成果,计人合并收益表。卖出之日指母公司对子公司停止控制的日期。变卖子公司所获款项与卖出之日子公司扣除负债的资产帐面金额的差额,在合并收益表中作为变卖子公司的利润或亏损。”根据这条原则,当净资产为负数的子公司被处置时 (即使是清算破产),其年初指标不能从合并年初数中扣除,母公司收回的款项 (至少为零)与子公司净资产 (负数)之间的差额应计人合并收益表。

(3)当超额亏损对合并净利润形成抵减时,客观上形成了集团对子公司债务的责任,由此有一项现金对应成了担保财产,而子公司的处置实际上撤除了此项现金的担保性质,使此部分现金又可为集团所支配,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此项收益不能说没有现金支撑。

笔者认为,根据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从理论上分析,第二种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第一种观点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都是和合并会计授表的核心实质相脖的。但按照第二种观点处理的结果,子公司资不抵债时抵减合并净利润的超额亏损以及处置当年出现的合并收益,均不易为报表使用者理解,而且会给企业带来调节利润的空间。因此,在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如何寻求一个最佳处理方法,以正确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和应承担的经营责任,是嘎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2.现行规定尚待明确的问题。财政部在以财会函字 []10号答复广东省正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中,规定投资企业 “末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 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增设 末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同时,在利润表的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增设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这两个项目反映母公司末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这个规定解决了对资不抵债子公司合并的总原则,即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不确认为合并损失,但确认为合并股东权益的减少。但由于规定过于原则,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尚不明确:

(1)“合并会计报表的 末分配利润项目”,此处的合并会计报表指的是资产负债表还是利润分配表还是两表兼之?如两表兼之,刚来确认的投资损失在利润分配表中最终还是落脚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中末分配利润项目数肯定会有矛盾;如系利润分配表,既然不减少合并利润,却减少未分配利润,也无法做通,看来,此合并报表当指的是资产负债表。但规定中只是笼统地指合并会计报表,会产生歧义。

(2)增设的两个项目指的是 “反映母公司未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那么,对属于少数股东那一部分的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反映?若以负数反映,如果同样作为投资者的少数股东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也为零,而在合并报表申却要以负数反映,则形成了在本公司帐上反映的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并报表中却反映的是承担无限责任的矛盾。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参加合并的子公司中,应当归属少数股东方面的亏损,有可能大于子公司产权中的少数股权。这类超额亏损和任何归属少数股东的进一步亏损,除少数股东应当遵照规定的义务弥补并且有能力弥补的部分之外,均应当冲减多数股权。如果子公司此后报告利润,在多数股权所吸收的少数脾率分内亏损补齐之前,所有的这类利润应当分归多数股权。”也即是说,如果少数股东有义务弥补亏损的,则在合并报表中应按照其弥补亏损额确认其损失并将少数股东权益以负数反映,反之,则不应予以确认。但规定中并末区分这两种不同情况,只是将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予以处理,那么就意味着在合并报表时,不管那种情况都必须确认属于少数股东的亏损份额。

(3)在母公司存在股权投资差额以及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母公司末确认的对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会与子公司超额亏损中母公司应负担的部分不一致。如仅处理母公司未确认部分,母公司已冲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和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时作为合并价差会又显现出来,对这部分差额如何处理、性质如何界定尚不明确。

(4)该规定未区分母公司对子公司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要承担债务担保的,这样处理并不合适。

二、对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合并处理方法的探索

鉴于实务中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合并处理的不同做法,以及财政部虽有原则规定但无具体操作方法,使得这类信息严重不可比。笔者根据IAS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以及我国《投资》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合并报表问题作一探索,以求同行指正。

由于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出现负数时投资者对超额亏损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则合并处理方法似也应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1.各投资者分别对子公司承担债务担保而承担子公司全部超额亏损。不管出现哪一种情况,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根据修订后的投资准则规定,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帐面价值减记至零为止。但对提供担保魄各投资者来说,子公司资不抵债的事实,使他们己经具备了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投资者应先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问题是从一个合并报表主体的角度分析,投资者确认的预计负债与子公司的债务是同一项债务,确认的损失已经体现在子公司净亏损中。 如果投资者承担了这项债务损失,则意味着子公司减少同样的损失,为了不重复确认负债和损失,在合并报表时,应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予以抵消。但少数股东的权益要体现为负数,以体现其担保责任。

如果公司下年度破产清算或被处置,则年末不再将其予以合并,由于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及合并净利润的结果同母公司一致 (不考虑内部交易事项),因此不会影响合并指标的连续性。母公司偿还为子公司承担的债务时, 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子公司以后实现利润,母公司权益法核算和合并会计报表无特殊处理。

2.仅母公司因对子公司承担额外债务而承担子公司全部超额亏损。在此种情况下,首先有必要探讨母公司权益法的处理方法。一种观点认为,母公司仍应按子公司超额亏损乘以母公司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其余部分在合并时自然冲减合并净利润。子公司处置或破产清算时,这一部分一方面作为母公司担保损失计人母公司营业外支出,另一方面则在合并报表中调整期初末分配利润时做合并收益处理,这样收支正好抵消。如果母公司在子公司尚未处置时就确认这部分损失,则在母公司帐上另确认一项支出和负债,但在合并报表时应将此项支出和负债相互抵消,以免重复反映损失和负债。以后子公司处置时,合并报表就不用再做任何处理。这两种处理虽然对母公司来讲,每年经营成果不二样 (当然最终结果是一样的),而合并结果却是一样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子公司的超额亏损须由母公司全额承担,就形成了母公司的一项义务,母公司应全部确认损失,以完整地反映母公司的责任,这才是权益法核算的真谤,此种做法的结果相当于上述子公司尚末处置时就确认损失的做法,但更完整 (损失全部反映在投资收益,责任全部反映在长期投资),合并起来也较简便。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成了正数,则超额亏损的弥补数全归母公司所有,而其余部分仍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若子公司被处置,只须在年末不将其纳人合并报表,无须再做处理。

3.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额外债务因故依法解除i寂据担保法规定,由于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以及过了保证期间等原因,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如果母公司承担的债务担保因此而免除,则母公司应将确认的预计负债冲回。借记“预计负债”,贷记 “营业外支出”。此时的合并处理应按照本文所列第4种情况的合并方法处理,假如免除的是部分债务,则按照本文所列第5种情况的合并方法处理。但如果免除保证责任是在子公司处置时,则合并时不做处理。

4.各投资者不对子公司承担债务担保。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也是本部分讨论的重点内容。IAS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20段说明:在参加报表合并的子公司中,应当归属少数股东方面的亏损,有可能大于子公司产权中的少数股权。这类超额亏损和任何归属少数股东的进一步亏损,除少数股东应当遵照规定的义务弥补并且有能力弥补的部分外,均应当冲减多数股权。如果子公司此后报告利润,在多数股权所吸收的少数股东分内亏损补齐之前,所有的这类利润应当分归多数股权。这段话的意义很清楚,除了特别情况外,子公司的超额亏损都应由多数股权 (母公司)吸收,以体现母公司应承担的经营决策责任以及集团资产的耗蚀情况,当然,为体现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子公司以后产生的利润,也应先弥补母公司吸收的超额亏损。问题是,这部分超额亏损其实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集团的支出,若由合并净利润吸收,即降低了集团的经营业绩,经营者难以接受。怎样才能有一既不减少合并净利润又能表现为多数股权所吸收这样的两全之策呢?我们经研究认为可依照财政部财会函字 [1999]10号文的做法,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末分配利润”项目下设置“减: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反映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一般即为子公司的累计超额亏损),作为合并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设置“加:本年末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反映子公司当年发生的超额亏损或在资不抵债期间报告的挣利润但仍未被投资者 (同样为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确认的部分,作为合并净利润的加 (或减)项。合并时,应将子公司发生的超额亏损借记 “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贷记“本年末确认投资损失”。这样就将子公司超额亏损由于无从抵消而冲抵合并净利润部分又于恢复,不减少合并净利润,但减少了股东权益。

由于《投资》准则规定,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及减值准备,从而形成投资者末确认的投资损失与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不一致。因此,还要区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有无股权投资差额 (减值准备略)两种情况予以分析。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则末确认的对子公司的投资损失相当于子公司超额亏损中属母公司部分,由于属少数股东的部分也末被确认,因此末被确认的投资损失总额即等于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如果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包含有尚禾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在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的当年,母公司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会与子公司超额亏损中母公司所占份额不一致。当股权投资差额为借方余额时,末确认投资损失往往小于后者,反之则相反。因为根据 《投资》准则的规定,当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时,投资者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一般以零为限,此时的帐面价值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减值准备等。差异即由此产生。从而为合并报表带来的问题是:“末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应该反映什么数字?是子公司的全部超额亏损数?还是母公司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加子公司超额亏损中属于少数股东部分?实务界和理论界均有不同看法。持第一种观点者认为,由于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证券市场购入上市公司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二是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一非上市企业,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三是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由于被投资单位历年累积盈亏等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以上三种情况,除第三种情况外,均是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原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的一种补偿或者相反,是对外交易的结果。即使是第三种情况,由于是成本法核算的结果,是被投资单位成为子公司以前形成的收益(或损失),并不属于集团内部收益 (或损失),因哗推销 价值应看作是集团对外的发生费用或是取得的收益。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并不将其作为内部投资损益予以抵消。有鉴于此,当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当年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减至零,实际上是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提前摊销,既为摊销价值,合并时当然也不应予以考虑,而应以子公司全部超额亏损作为“末确认投资损失”的数额。持第二种观点者认为, 母公司末确认的投资损失与子公司超额亏损中母公司所占份额的差额,实际上是母公司对子公司一部分超额亏损的确认 (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的情况下),或者连一部分正常亏损也末确认 (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的情况下),而并不是股权投资差额的提前摊销,实际差额还是客观存在,并未消除。 持第一种观点者将含股权投资差额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减至为零看作是股权投资差额的提前摊销,因而会在第一年的合并利润表中出现合并投资损失,在最后一年又由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恢复而出现合并投资收益。持第二种观点者不将其看作是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认为仅仅是多确认了损失而已,而这项多确认的损失恰恰说明了差额的继续存在。因此从第一年至最后一年,始终存在这部分差额。从合并净利润的角度看,两种做法的结果并无差异,这是因为在第一年前者是作为差额的摊销,未确认的损失就多,内部损失抵消得少,但加的末确认投资损失数额也多;后者作为多确认的损失,末确认的损失就少,内部损失抵消得多,但加的末确认投资损失数额也少,因此两者会保持一致,最后一年也是同理。但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结果来看,差异就很明显。合并价差的始终存在必然便所有者权益少扣除一块未确认投资损失。

两种做法,笔者较倾向于第二种。股权投资差额既已摊销,以后又恢复,似于理不合。而且事实上即使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零,而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余额也是始终存在的。但笔者另一个观点是: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减至零应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因为股权投资差额的实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集团对外部的收益或支出,是一种商誉或负商誉 (虽然其中包括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帐面价值的那部分差异,但现行合并报表实务中一般不予区分处理),它只在购买或投资的那一个时点与子公司净资产有关,硬将其与子公司净资产的变化联系在一起,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如果当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之时,母公司的长期投资变化的处理不考虑股权投资差额,则合并报表的处理将不会出现不同的方法和结果。

5.各投资者只对子公司承担有限债务担保。这种情况,在合并处理上可以看作是第1或第2种情况与第4种情况的结合。事实上,由于投资者一般不会对被投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第1、第2种情况比较少,实务中第5情况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在计算未确认投资损失时,应将各投资方承担债务担保的数额予以扣除。这是因为从形式上投资方不再确认投资损失,但通过预计负债的确认实质上又确认了相应的损失。

13.企业环境本钱会计处理探讨会计毕业论文 篇十三

一、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我国2006年颁布并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界定为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谨慎性、及时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质量特征, 而环境会计信息除了具有传统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外, 还应具有自身所独有的其他特性, 主要有以下三种。

1. 多样性

传统会计信息主要披露的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会计信息, 但大量环境信息是无法用货币表示的, 这就需要环境会计信息除了使用货币进行反映, 还可以借助一些实物或技术指标, 甚至通过定性方式加以反映披露。多样性的披露方式能够保证环境会计信息更加完整、合理。

2. 综合性

传统会计信息只需及时、可靠、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就可, 但环境会计信息不仅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还要反映企业的环境状况, 尤其是企业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控制的影响, 这就要求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从而为使用者进行有关环境经济决策时提供各种信息支持。

3. 全面性和系统性

环境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会计信息要经过系统分类, 按照不同的环境项目、环境种类分别核算披露, 以使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各项环境活动的财务影响和实际效果, 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环境经济决策。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尽管环境会计实务在我国企业中已有所开展, 但起步晚, 理论研究也不够成熟, 难以促进环境会计实务的大面积推广, 特别是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缺乏一个系统化、操作性强的规制用以专门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加之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存在较多问题, 具有典型性的问题大体如下。

1. 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够重视, 披露程度较低

尽管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但根据有关调查, 可以清晰发现, 我国上市公司中能够做到及时、全面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少之又少。而且即使是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大多也是遵照有关法规强制性规定要求而不得不做的一些简单披露。这种完全依靠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制度难以有效督促企业完善自身环境会计信息采集核算体系, 无法做到统一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 不利于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

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过于单一

通过有关研究, 我们发现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形式也过于单一, 大多都只在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也多采用文字性说明来阐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对的环境问题及采取的环保应对措施, 显然披露内容过于粗略, 主观性太强, 缺乏必要的客观、微观环境会计信息的支持。事实上仅仅依靠文字定性说明, 是无法真实客观反映环境对企业生产的量化影响, 然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缺乏对企业环境会计工作的明确规范, 仅仅只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的环境费用, 但却没有披露相关支出的具体使用情况, 这样就难以评估企业采取的环保措施具体效果如何。加之, 如果按照传统会计理论, 对环境会计信息也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则无法有效反映环境问题的未来影响, 丧失通过环境会计核算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初衷, 而对一些涉及环境问题的诉讼等环境或有事项, 披露过于随机、缺乏连续性, 无法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年度纵向比较。总体看来, 我国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存在方式单一, 内容不够规范、披露方式过于零散混乱、缺乏可比性等问题。

3. 环境会计信息所含价值过低

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常常流于形式, 很难反映环境活动绩效, 比如有的上市公司只披露“公司非常注重环境保护, 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仅仅十多字的简单陈述根本难以说清企业环境活动开展情况, 基本形同虚设。即使有的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较为详细的披露, 但也仅仅涉及企业环境支出情况, 比如投资环保设备的支出、改造污染项目的支出、企业排污费的支出、各种资源补偿费等, 凡是对企业不利的负面环境会计信息一般是不会披露的, 如企业因环境污染而被处以的罚款, 或在环境诉讼中因败诉需要支付的损害赔偿等。此外, 对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最需要的如企业相关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等信息都没有披露, 致使环境会计信息价值较低。

三、强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 完善环境立法, 推动环境会计立法

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发展历程表明, 政府立法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推广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为仅仅依靠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义务还很困难。就我国而言, 当前国内很多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还比较单薄, 要想加快环境会计信息的发展, 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产生的强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对此, 应该在我国现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通过广泛调研, 各界人士参与讨论, 形成最具广泛性的草案, 然后再由立法机关审议通过, 以此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 还要以立法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 要求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原则、方法、程序等要求, 适时披露本企业环境会计信息, 以此反映企业环境活动的影响。

2. 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最终要落实到基层财务工作人员的认识与具体实践上, 因此要想推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就必须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尤其要使他们具备相关的环保知识,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第一, 定期开展有关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职业教育, 并在后继教育中适时补充环保知识, 考虑到很多会计工作人员都是文科学生, 理工科知识较弱, 所以在环保知识和环境会计培训中, 要注意教学方法, 将深高复杂的环保知识以通俗易懂且与实际联系紧密的形式展现在学员面前, 以此提高财务人员的环保知识, 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第二, 引导会计理论工作者将研究目光聚焦到环境会计的研究上, 推动环境会计理论发展, 为环境会计实践提供理论支撑。第三, 鼓励企业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结合自身情况, 探索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会计实践方法, 推进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3. 开展环境会计审计

除了通过立法等强制性约束推动企业开展环境会计工作, 还要通过开展环境审计来保证企业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目前, 国内开展的环境审计主要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对专项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可能会有针对某些使用专项环保资金的企业进行必要的审计, 但总体而言, 审计覆盖范围还太有限, 难以反映多数企业的环境活动情况, 亦无法给国家制定环境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所以建立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体系, 通过国家审计机关与会计师事务所、环境评估机构等社会性审计机构的共同努力, 督促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环境会计信息, 并促使企业建立内部环境会计控制机制, 加强内外信息监督, 保证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张华.论环境会计研究中的实证方法应用[J].财会通讯, 2013 (5) .

[2]陈薇.环境会计在我国推行的现状分析[J]新西部, 2013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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