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资金审计

2025-01-30

社会保险资金审计(精选8篇)

1.社会保险资金审计 篇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功效逐渐被全社会认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进一步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保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直接相关。继续发展完善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实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开展社会保障的审计工作的意义

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社会保险监管机制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各种民生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与结果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审计是社会保险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审计机关重要的职责之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社保审计提出新要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审计工作的重点:“要揭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要揭示重大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等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法治。”

社会保障审计只有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的发展而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的“免疫系统”功效,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1、开展社会保障的审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社会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也是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重要举措。社会保障资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与发展需要的基本利益,只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保证其不受侵蚀,开展社会保障审计,就是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通过充分发挥审计职责,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金流失,促使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2、开展社会保障的审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人从实践中升华出来的共产主义理论精髓,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科学发展观不是空洞的理论,需要在工作中得到检验和发展。社保审计是国家社保体系建设中的免疫系统,社保审计工作直接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相联系,要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听取人民群众对基本生活权益要求和愿望,将社保审计作为审计部门服务于宏观决策、践行构造和谐社会的重点任务,才能深入思考审计的本质,反映民生要求,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维护民生促进发展,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社保审计的成果,充分发挥免疫系统作用,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得到再升华、发展和完善。

3、社会保障的审计工作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保证

社会保障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而建立的社会保障救济制度,我国社保覆盖人数多,覆盖面广,资金规模大,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专业化的社保审计机构协助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管理。通过社保审计的外部监督反映出社会保障救济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反映社保覆盖范围的盲区,反映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使社保工作依法办事,规范工作,将社保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功能相互融合,为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状况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上个世纪80年代起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快的增长,政府才开始探索建设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经过十多年的强化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成型。

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子系统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在城镇职工中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等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服务和监督由多头分散的格局向集中管理转变,社会保障政策制度不断推陈出。社会保障覆盖面由城市职工向城市居民、从城市向农村扩展,在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已经建立了高效的服务管理网络,推行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管理。全国“金保工程”的推进,社保信息化正从分散化管理向集中管理迈步,社保业务系统在本地化管理的基础上,能以省为单位统一社保标准规范建设,使社保数据采集监管、联网监测、决策等得到联动,进而制定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为各业务系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社会保障机构设置上,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的分工明确、职责不同的管理系统,基本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法制化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就是要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保障理念。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优先目标,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基础,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

三、新形势下开展社会保障审计的困难和风险

社会保障体系的高速发展对社保的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机关进行社保审计更多关注的是社会保障体系核心中的五项社保基金范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涉及社会救助层次。在传统思维模式下,社保审计工作局限于查找社保基金筹集、管理、分配、发放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普遍存在审计力量小、审计监督受到制约、审计技术组织方式不先进等方面的困难和风险。新形势下社会保障的审计工作的困难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审计力量与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规模发展不相适应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生活保障类型,包括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建设等住房保障类型,包括救灾、救济、扶贫等社会救济类型,还包括残疾人救助、社会福利事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特殊保障类型等,具有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政策性极强的特点,资金的使用一般有特定范围和对象,经办机构与管理环节多。因此社会保障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重点往往只能关注各类社保资金的财务收支方面,无法深入调查社保政策制定、社保待遇审核等管理核心环节,我国社保体系种类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与社保审计人员少的现状存在矛盾,现有审计力量不能满足全面监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的要求,社保审计人员素质要实现全面转型。才能保证社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社保法律法规原则性条款多,缺乏量化标准数据,对审计事项的判断、定性、评价造成一定的难度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速度发展快,各种社会保障类型不断增加,社会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相关的社保政策法规也不断出台,但是现行的社保政策法规中原则性条款多、部门规章多,缺乏量化标准数据,审计工作人员虽然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是对一些缺乏操作性的具体事项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导致审计定性、评价难,特别在一些部门规章中,未覆盖所有可能出现事项的可能性,实际工作中也有一些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现象,在给审计判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被审计单位往往具有政策解释权,对审计处理依据不明确,审计处理处于不利地位。由于社保法律法规原则性条款多,缺乏量化标准数据,对审计事项的判断、定性、评价造成一定的难度。

3、运用计算机技术等先进的审计手段不足制约了社保审计的效率

社会保障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社保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数据量大、涉及面广,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式和手段日益先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金保工程”、“金财工程”等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对社保工作进行管理,社保管理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审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已不能满足审计环境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虽然国家审计署开发出“金审工程”计算机审计实施系统,在社保审计方面,利用计算机审计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但是,在审计实践中还没有专门的审计软件直接与各类社保管理数据库联网,不能直接利用原始的社保数据进行适时监督,需要经过数据的采集和转换过程,广大基层审计人员尚不能完成社保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转换过程,同时普通审计软件无法容纳和管理社保管理信息数据,因此社保审计不能充分利用计算机,对各类社保资金进行充分和适时监督,影响了社保审计的效率。

4、来自社保审计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

社保工作具有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政策性强的特点,有关部门虽然表示尊重审计监督,但存在对社保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审计监督就是“找茬”,对审计配合不力。同时,少数领导对社保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有些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的问题与上级领导有关。

社保审计与民生问题联系紧,敏感程度高,地方政府比较重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地方利益和面子,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与审计监督之间,某些地方的政府对审计发现的社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内部消化,审计出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的触动不大,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整改力度不大。

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职责,有些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整改任务,往往又要本级审计机关进行协调,被审计单位整改不主动,本级审计机关的压力比被审计单位还重,在行使审计工作时会受到影响。由此,社保审计工作有“三难”,即工作开展难、反映问题难、督促整改难。

四、创新开展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建议

社保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社保审计要适应形式发展,审计人员要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审计意识。要加强社保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有效增强审计力量,促进社保审计监督系统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开发社保专业计算机审计技术,创新社保审审计工作的组织方式,拓展社保审计的思路,对社保工作中薄弱环节进行预防性审计监督。审计监督要与社保工作同步,对社保管理,社保资金运行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在社会保障政策制度设计上为有关部门参考和决策依据。要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健全、完善、规范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主要的创新工作思路包括:

1、加强社保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有效增强审计力量

社会保障覆盖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保工作的规范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社保审计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这就首先要求社保审计人员提高政治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其次,社保审计人员需要迅速掌握和更新社保知识,全面掌握社保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规章,熟悉理解社保业务知识,要培养熟悉社保业务精通审计的工作骨干,要定期对社保审计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实践培训,使审计人员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相关知识。

社会保障工作涉及面广,随着社保体系建设的发展和社保资金规模的增加,审计人员也不可能做到全面掌握所有的社保政策和业务,现有审计力量不能满足全面监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的要求,必要时需要合理借用外力,在社保审计工作中聘请完成审计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增强审计力量,拓宽审计思路,提升审计水平和质量。通过提高社会保障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和充实社会保障审计力量,促使社保审计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2、促进社保审计监督系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要适应社保体系建设的新形式,在外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社保审计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保监督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社保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执行随意性大、制度稳定性差的问题,解决审计人员无法可依,受制于人的尴尬局面。

要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社保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建立社会保障审计协同监管机制和专业化的社保审计体系。在审计机关内部建立的专业社保审计监督规范,特别要在规范审计目标、实施方案、风险评估、证据分析、报告结构、审计证据、审计程序等审计质量控制前提下,针对社保管理工作的不同环节,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进行审计,建立一套完整的审计评价标准,建立一套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先进的、可操作的社会保障审计流程。只有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社保审计操作规范,才能确保社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指导性。

3、开发社保专业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社保审计的工作效率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要适应社保审计工作的需要,开发社保体系中不同专业子系统的专用审计软件。要积极创新,探索开展对社保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新方法,建立涵盖社保体系的专用审计数据库,建立社保审计对象的基本信息库和保障范围的业务数据库,建立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

要对社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测试,关注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可靠性。要审计和评价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审计人员通过计算机联网和专用社保审计软件,采用远程即时式审计等方式,实现对社会保障工作各环节的全覆盖,进行远程审计监督,及时对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与工作的规范性进行评估,提高社保审计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4、创新社保审计工作的组织方式

保工作敏感性强,地方审计机关受体制的局限,社保审计有“三难”,即工作开展难、反映问题难、督促整改难,因此要较好地解决社保审计“三难”情况,在组织社保审计工作实施方式上要有所创新。

要打破地域界线,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部署、统一审计方案、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方法、统一成果运用、以审计工作方案为纽带,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行“上审下”、“同级审”与“交叉审”相结合的工作组织方式,实现组织方式上的“点”“面”结合,既分工又合作,既责任明确,又强调效率。这样一种组织模式,增强社保审计监督力度。特别是在社保审计中开展“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组织方式,受地方政府的干扰少,有利于全面系统揭示社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才会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大当地党政领导督促整改的力度,同时,能够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适应社保体系建设一体化的新形势,锻炼社保审计队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社保审计工作质量。

5、拓展社保审计意识,对社保政策的执行绩效进行审计

随着对社会保障的审计工作的新的定位要求,传统的查错纠弊审计目标只能满足社会保障资金安全,不能满足社保体系建设发展的新要求。社保审计不仅仅局限于对社保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要转变审计工作思路,合理确定社保审计目标,应该以社保制度政策执行和绩效为对象,以社保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以社保政策制度执行过程为主线,在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保资金的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社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社保工作各环节、社保政策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关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和绩效情况,反映社保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体制上和制度上的缺陷,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行预警监控,有效地发挥社保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建设科学的社会保险监管机制,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改革开发后起步的,经过十几年的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成型并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体系的发展对社保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保基金审计不能仅局限于查错纠弊,更重要的是从管理上、制度上发现和揭露问题,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社保审计要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形势,能够关注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落实情况,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才能全面,揭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以及制度缺陷。微观审计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查找管理上、制度上和体制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切实为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服务,促进社保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2.社会保险资金审计 篇二

针对社会保障经办业务高度依赖计算机的特点, 审计机关要积极、敢于应用现有的审计软件, 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 能利用到什么程度就利用到什么程度。其实在计算机审计中, 就算简单的把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库倒过来, 效果就已经体现出来了。数据库里面隐藏着大量业务信息, 包括一些违规经办信息。根据近年来从事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工作情况, 摸索出采用计算机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1 要做好社保资金的计算机审计, 必须做好充足的审前调查

了解被审计单位使用的系统软件, 制定相应的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

一是要详细了解社保经办机构整个业务办理流程, 并根据了解的情况绘制业务流程图。其目的是使审计人员了解基本情况, 有的放矢的制定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 同时初步确定数据采集的范围。

二是熟悉社保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主要是了解被审计单位计算机的软件配置情况, 包括操作系统和常用软件。目的是方便数据的采集和转出。

三是详细了解社保业务操作系统。主要是了解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名称、版本、开发商、功能等内容, 后台数据库系统的名称和版本, 数据库系统本身的数据格式, 数据库系统本身可导出的数据格式等, 已便于选择合适的数据导出方式, 已最快的速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

根据所了解的情况, 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提前采集部分数据, 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 以确定适合的计算机审计软件和审计方式。

2 数据的采集、验证和整理

财务系统的数据因为多数单位应用的均是大型财务软件, 所以数据采集相对比较简单。对业务系统数据的采集的成功与否, 决定了此次计算机审计的成败。因为这对计算机审计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确定的审计方案和采用的审计软件, 考虑数据采集的范围、文件大小、数据文件的格式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了解比较深入, 则根据需要只采集审计人员关注的数据表即可。

在此次社保审计中, 我们直接采用审计署统一要求提供的48张标准表作为数据表, 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48张标准表的要求, 将其数据库中原始表, 按照48张标准表的要求, 统一导出SQL数据库文件。

仅仅得到被审单位提供的数据, 采集工作只完成了三分之一, 数据的验证和整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对数据的整理可有以下几种:

2.1 数据格式的转换。

根据审计软件的要求和审计人员对应用软件的情况, 将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库文件格式或数据表文件格式转换为审计软件和审计人员需求的格式。

2.2 完成关系表的整理。

原有数据库系统, 为了降低冗余往往会将一个表中的所用字段分成几个表存放, 但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会给审计人员带来诸多不便。而且相关必要字段的内容都是用代码来表示的, 这些代码的具体含义都分别由一个独立的表来说明。在审计过程中, 为了使审计人员对审计数据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就需要对这些表进行综合处理, 使代码的含义也在整理后的表中显现出来, 达到数据完整、直观的要求。

2.3 对字段类型的调整。

在有的数据库中某些金额、数量型的数据字段的类型被定义为字符型或其他类型, 使审计软件无法识别, 也不便于审计人员利用其他工具软件对数据进行核算。还有就是日期型数据的格式, 标志用数据的数据类型等都是需要审计人员关注的。出现类似的情况后, 为了方便正常审计中的操作, 就需要调整某些字段的数据类型。

2.4 分析数据结构、进行必要的翻译。

数据库表中的字段名称大多数是英文或汉语拼音的缩写, 为了方便审计人员的使用需要将表字段名称转换为中文。在此过程需要特别注意金额型字段, 因为有很多字段的英文名称都很相似。再有就是取得的原始数据有很多字段可能对审计工作来说没有意义, 为了简化数据可以将这些字段删除掉, 但删除的前提是对表结构进行了全面地分析, 并且要删除的字段对其他表来说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综上所述, 数据的采集与处理是计算机审计的成败的先决条件, 为了能使计算机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有效的降低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提高审计质量, 规避审计风险, 必须做好审计数据的采集与处理工作。

3 计算机审计分析

审计分析, 需要根据社保政策、规章制度及审计经验等建立模型, 分析数据, 这个过程是计算机审计成败的关键, 也是要求计算机技术和审计技术相结合的体现。

举例:

3.1 查询新农合年报销金额大于一定金额的记录 (身份证排序)

审计思路:新农合报销制度规定"每人年报销金额不能超过一定的金额", 我们设想如果某个人年报销金额超过该比例, 就说明医保管理存在问题, 故编写SQL语句进行查询。

3.2 查询人员注销后仍然领取养老保险问题查询

审计思路:审计手中有从公安部门采集来的近年来已注销户籍人员信息, 我们设想在社保数据库中, 现实存在已注销 (人员已死亡) 人员在社保继续领取养老保险的情况, 故设计语句进行查询。

第一步:社保个人信息和人员数据库做表连接建立一个视图

第二步:用上面的视图与本地注销人员库连接, 限制条件该人没有领取过丧葬费的。

通过分析结果, 已查出的大量人口已注销, 但一直在领取养老金的问题线索, 此结果仍需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核实确认。

3.3 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 (同一险种间的重复发放待遇)

审计思路: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逐月发放的, 因为社保数据库未能与公安户籍信息库连接, 不能排除同一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能性, 故我们编写查询语句如下:

另外一种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实缴明细”可以是不同险种, 如:与新农保分析, 即其中一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实缴明细”改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缴实缴明细”。

3.4 不同险种之间重复参保问题查询

审计思路:此次审计涉及多个保险险种, 有的险种之间只是被保险群体不同, 保险的内容是一样的, 如城镇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在这些险种之间能否存在同一人在不同险种之间重复参保呢?, 故编写查询语句如下:

———所需数据:

———个人基础信息表, 主要字段有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 应缴实缴明细信息, 主要字段有个人编号、个人实缴金额。

第一步:创建基础信息表。

将个人基础信息表分别与养老保险、新农保、居保的待遇应付实付信息进行关联, 生成基础表。

第二步:比对3类基础信息表数据 (3次比对) , 分别形成各险种之间重复重复参保情况。

第三步:分析统计参保参保的人数。

摘要: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 全球网络化、信息化正渗透到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各个领域, 审计领域也发生了剧烈的变革, 使审计工作由手工审计转向计算机审计, 计算机审计的应用与发展对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方法与技能产生重大影响, 审计信息化已成为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3.社会保险资金审计 篇三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0)08-0009-03

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公司大量涌入,市场份额的竞争更加激烈,保险费率将被进一步压低,今后保险公司的发展必将更加依赖资金运用业务。也就是说,资金运用业务能否正常稳定发展是事关保险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是保险公司的重要经营业务之一,也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主要手段,因此,资金运用业务审计也就成为保险公司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对象,即保险资金,对其含义和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传统的分类方式认为,保险资金包括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和其他资金三类。根据资金的所有者进行分类,保险资金可分为保险公司(保险人)所有的资金和被保险人所有的资金两部分。保险公司所有的资金主要是资本金公积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被保险人所有的资金主要是各种责任准备金和信托资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偿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等资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是指保险公司按照稳健、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上述资金用于各种形式的投资,以保证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一种业务。

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种类及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中国保监会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管理规定,如《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等。总体来看,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大致经历以下重大变革:1995年以前,保险资金只能存入银行,无需考虑保险资金如何运用。1995年《保险法》出台,规定保险资金可运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和金融债券等。1999年,保险公司可以用规定比例的保险资金购买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资金可以限定比例进入证券市场。2006年,通过受托人可以间接投资于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009年,保险资金可直接投资不动产。这里简要介绍以下七种。

1银行存款。由于存款收益不如其他资金运用方式,因此,存款主要用于保险公司正常的赔付、业务费用支出,一般不作为追求收益的资金运用对象。

2买卖政府债券。保险公司用保险资金买卖政府发行的债券(国债),国家信用,无风险,但收益率不高。保险机构投资政府债券,可按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保持一定比例的政府债券。

3买卖金融债券。保险公司持有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

4买卖企业(公司)债券。指保险公司持有的由非金融机构企业(公司)发行的债券。保险机构投资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企业(公司)债券投资管理。

5股票(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股票市场产品)投资。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应当建立独立的托管机制。遵循审慎、安全、增值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直接或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

6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7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能够用于境外投资的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自有外汇资金、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资金及上述资金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主要风险及其表现

因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川业务主要集中在总公司,所以,资金运用业务操作流程主要在总公司完成。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项月评审、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资金清算、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等环节。从各环节的风险点来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决策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项目评审不力.使用资金的项目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险公司资金。甚至使用欺诈手段恶意诈骗保险公司资金,并将资金转移据为己有。

2资金运用过度集中,或因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和流动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匹配而产生信用风险。

3投资决策失误或投资决策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期限、违法、违规投资,导致资金到期不能收回。

4违反资金运用的操作规程,如未履行必须的交易和清算手续导致资金损失。

5保险公司内部员工单独或内外勾结诈骗保险公司资金、挪用保险资金或收受商业贿赂等。

6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如计算机系统录入错误、系统计算错误等。

7资金运用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甚至形成损失等,

8对资金运用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监控不严、清收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形成损失。

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审计策略

资金运用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业务重要资产业务,保险公司一般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审计,必须要关注其风险、效益和管理情况。首先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其次.审计人员可根据内控制度调查情况,采取询问、观察及审查书面文档等方法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并对内部控制风险做出评价;再根据内部控制测试情况,在总体把握资金运用业务经营状况的基础上,获取资金运川业务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分析资金运用业务的投向、结构、规模、成本和收益情况,对于同类型的不同投资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资金运用业务的实质性测试重点。再按不同投资方式检查资金运用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注意核实保险公司用于各项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银行存款。取得保险公司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存款余额等信息,抽查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认其存款的真实性,必要时可以到开户银行进行查询核对.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类型存款还应查看协议、存单等重要凭证。同时,要注意查看存款利息是否足额、及

时入账,是否存在利息收入不入账、私存私放等问题。

2政府债券。取得保险公司购买的政府债券的时间、种类、数量、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抽查核实其真实性,同时要关注所购国债的状况,实际控制权是否真正由保险公司掌握,是否存在回购、质押等行为,国债利息收入是否及时人额入账。

3金融债券。取得保险公司购买的各类型金融债券的时间、发行单位、种类、数量、利率、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查看其其投资债券的种类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抽查核实其发行人和担保人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发行单位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抽查核实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必要时可选择部分发债单位进行延伸调查,核实购买债券和利息收入的真实性。

4企业(公司)债券,取得保险公司购买的各类型企业(公司)债券的时间、发行单位、种类、数量、利率、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查看其其投资债券的种类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抽查核实其发行人和担保人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发行单位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抽查核实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必要时可选择部分发债单位进行延伸涮查,核实购买债券和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还要注意核实其是否转换及转换的过程是否真实。

5股票投资。首先核实保险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和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种类、数量,检查保险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或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从事股票投资是否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存在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的问题。其次要取得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时间、股票名称、股票类型、数量、股利、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对股票投资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选取审计重点。

审计中.注意核实股票投资方式、投资品种、投资类型、投资比例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实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是否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或申请,投资比例、资格要求、商业银行选择等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核实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业务、投资基金业务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实股票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入市等问题,股利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注意检查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是否存在恶意炒作、操纵股票、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等问题。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还要核实其是否转换及转换的过程是否真实。

6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取得保险公司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的时间、投资计划、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独立监督人、参与投资计划的其他当事人、种类、数量、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查看其投资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抽查核实其各相关主体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投资比例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各相关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抽查核实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必要时可选择部分发债单位进行延伸调查。

7保险公司境外投资。取得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时间、被投资单位和项目、种类、数量、利率、历史交易明细等信息,查看其资格条件和账户管理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抽查核实其投资形式、比例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抽查核实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注意发现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以境外投资的保险资金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担保、从事投机性外汇买卖、洗钱、利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串通获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4.货币资金审计 篇四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其增减变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货币本身是一种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很容易发生舞弊、盗窃等问题。笔者通过参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审计实务,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货币资金的审计进行探讨,为货币资金审计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便达到货币资金审计的目的。

一、库存现金审计

2006年2月,笔者以业务实习的名义参加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某科学院下属子公司——某某中心货币资金进行审计。

通过审查现金盘点表,发现该公司的现金盘点金额和2005年12月31日现金数额相等,不存在盘点调节金额,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事实上,该公司每天都发生现金的收入和支出。人们不禁要问,公司如何会出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现金结账的金额完全相同的情形呢?对现金审计作进一步的了解,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出纳并不是从保险柜中取出现金进行盘点,而是从保险柜中取出预留的部分现金进行盘点。即进行盘点的金额是根据2005年12月31日结账时的现金余额预存下的。2006年1月1日起用于企业日常收支的现金是与预留下来的现金分别存放和管理的。显然,不能达到现金抽查盘点的预期目的,也不能达到现金的存在性、完整性和期后事项进行实质性了解的目的。

同时对另一家公司进行现金盘点时(该中心出纳人员同时管理五家平行子公司),又发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不符,差额为0.2元。事实上,该公司并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见到这种情况,该公司出纳就轻易地从其他公司的现金中抽取了0.2元补在该公司中。

通过现金实地审计,表面上该企业的会计操作没有违反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但从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现金的实质性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查现金收入时主要审查收据和明细账

对收据的存根应逐笔与现金明细账核对,注意其中未使用过的收据是否妥善保管,有无缺页,收据号码、印数是否相符;已使用过的收据存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页;有无不给收据而收现金,执法部门收据有无给白条收据或自制一般收据现象;是否账上有收据号码而存根上没有;收据的抬头、日期、金额、事由是否有涂改,复写的上下联是否相符等。对于那些收入业务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收入要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记录。

(二)审查现金支出时重点是白条付款和收据

白条这种凭证一般要有领款人签章、单位领导批准才能作为付款凭证入账。应重点审计金额较大,支付理由不充分的白条,特别是材料采购,购买商品的白条尤其要作为审查的重点,因为很多企业将它作为贪污,虚增工程成本的手段。

(三)审计收据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其金额是否超出现金支付的标准,是否用于违反现金支付规定的支出。对于用收款收据支付货款的情况,应查明进行会计处理结算的原因。对于自制的付款凭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发票领取人签字,若发现签字雷同,或一人代领多人工资的支付凭证要进行详细认真的审计。

(四)盘点现金

进行现金盘点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突然,以防当事人临时东拼西凑,弥补漏洞;二是要了解清楚除了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外,其他部门或个人在出纳员处是否存放现金。若有应一并查点,不能遗漏。另外在审计时,发现现金长期保持高额结存额的,应查明其是否有挪用或白条抵库现象。

二、银行存款审计

(一)关联方关系问题

事务所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银行存款户在2005年年初和年末余额均为零,且年内借贷方有等额的发生额。紧接着审计人员对该账户年内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了抽凭测试,发现该账户的年内各月发生额比较均匀,金额相差不大。对该企业出纳询问得知,该企业有一家子公司,简称出版公司,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均由该中心按机械科学院的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统一计提,并统一拨款发放。由于出版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这类用途,故出版公司在工商银行首体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由该中心代为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上下级公司关系与关联方关系,导致资金公用、共同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单位的财务部门多集中在一起办公,一个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几家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

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审计人员有了行为指南。在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可是仔细研究文件,发现该规定并没有禁止一位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多家账户的条款,更没考虑到同时管理的多家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如果出现关联方关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令A会计人员担任a公司的出纳人员兼b公司的会计;令B会计人员担任b公司的出纳兼a公司的会计。这样即避免了一人兼任不兼容职位,又避免了因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产生的问题。

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户还有两个。根据国家规定,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户。显然,企业银行开户就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定期存款的利息问题

观察该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表还可看出,该公司的定期存款占期末余额总数的比例比较大,占到了57%。理论界认为,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不属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应在银行存款账户中核算,而应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核算。而各企业对一年以上银行存款的核算均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鉴于这种现状,将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审计。由于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远高于活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在对一年以上定期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要证实银行存款的存在性,还要加强对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审计。因为一些有较多闲置资金的企业可能会用公款私存的方法套取其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差额。为此,需要编制定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表,对其在存款到期后产生的利息进行测算。

通过编制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表发现,一年期的固定存款就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很多,随着存款年限的增加,存款利率和产生的利息将会比活期存款利息更高。因此,在进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审计时还要同时进行财务费用的审计。企业记录定期银行存款存入的凭证为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将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主要为存款到期后银行给出的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且一般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按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的金额将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银行又开设了定期存款约定转存的业务。这项业务是指当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银行将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额作为本金按企业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定的转存期,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银行的存款不再开具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就是说,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的定期存款没有供企业入账使用记账凭据,而且由于前一期到期的定期存款没有定期存款对账单,所以在记录财务费用时,也没有记账凭据。这就给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又带来了新的麻烦,只能对定期存款的利息进行估算。为了准确估算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利息,审计人员在测算银行约定转存定期存款时要追查到该笔存款最初的银行存款证实书进行测算。

对于定期存款的审计是货币资金审计的一个重点。因为定期存款的金额普遍较活期存款要大,且由于拥有该类存款的企业多为资金充足的企业,由于资金的充足,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就有可能比资金紧张的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力度有所放松。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差额,造成公款私存。对于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企业在操作中不是按月按季计提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而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记入。这也为该种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发生自动转存的情况下。通过虚记存款年限,虚记存款本金,达到少记利息收入,套取利息收入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定期测算利息收入,将已形成的利息收入记入当期财务费用,还要统一管理企业定期存款款项,不给财务人员形成公款私存的机会;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年审时要加强定期存款的审计力度,对于未按月按季记录利息费用的企业代为编制利息测算表,并提出整改意见。

执行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1.重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

按照规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末应结出本月收入、付出的合计数和月末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如果发现两者余额不一致,除了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外,还可能存在未达账项,这就需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确定单位在银行存款户的实际余额。因此从银行存款账户审计入手,是审计人员常用的方法之一。银行存款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真实、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合法。检查时,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已经编制好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出截止审计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此基础上核对账目,即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核对时结合其他资料对下面几种情况进一步查实。

一是有无长期挂账的对账单未达账项。二是有无对账单上已记入而日记账中未记入的账目,特别是单位日记账上没有而银行对账单中有的一收一付的业务。三是单位银行日记账已记入、银行对账单上没有的账目,要查明是否属未达账项、有无弄虚作假。四是与外单位直接发生货币资金业务时,有无用转账支票将款转到外单位再换取现金支票而套取现金,这种情况在违纪会计事项中十分常见,其中不少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的还与经济案件有关。

2.明确银行账户的审计重点

审查银行账户的重点有两点,一是相关票据的审计,包括现金支票、专账支票、汇票、信用证。重点检查是付给谁的,与开具收据或发票的单位是否相符,有无张冠李戴、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银行存款账户和银行对账单要逐笔核对,重点检查银行支出款项是否不记入本人单位或虚列账,查明其是否有挪用、贪污公款的情况。

5.某某县扶贫资金审计 篇五

审 计 报 告

黔审*报〔2011〕**号

被审计单位:**县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2008-2010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规定,贵州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对**县2008-2010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局、**办、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人事局、水利局、民宗局、科技局、公路管理局、科协和妇联等**个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了*个乡镇,对*个乡镇**个村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共走访调查了**个扶贫项目,占总项目**个的**%,审计项目资金***万元,占**县扶贫资金总额***万元的**%。审计工作得到了**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贵州省审计厅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2008—2010,***市下达**县扶贫资金计划**万元,涉及项目**个。按扶贫资金计划分,2008**万元,2009**万元,2010**万元。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以工代赈扶贫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来源渠道分,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 2

配套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投向分,种植项目**万元,养殖项目**万元,加工项目**万元,基础设施(水、电、路等)项目**万元,公益事业(文教卫等)项目**万元,其他项目**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财政扶贫资金到位**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已报账支出**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2011年1-6月**万元。

(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到位**万元。未到位**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已报账支出**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2011年1-6月**万元。

(四)社会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社会帮扶资金到位**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已拨付**万元。

二、审计评价

**县县委、政府围绕《**县新阶段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01-2010年)》,谋划布局**县扶贫开发工作。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三年来,通过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大力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7年的2040元增加到2010年**元,年均增长**%;全县贫困 3

人口逐年减少,由2007年的**人,减少到2010年的**人,减少了**人,年均减少**%,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2007年的**%下降到了**%。扶贫资金在基础设施和种养殖业方面的大力投入,既加快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通过对2008年扶贫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县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县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确保扶贫项目的规范运行和资金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通过审计发现,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县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2008-2010年扶贫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乡镇存在以拨作支,账外核算的问题;在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程中,少数项目的报账未提供竣工验收和结算清单等必要资料,而以物资采购发票及建安发票直接列支,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实施地点、虚报支出、违规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和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虚列项目支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元。1.**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虚列农村公路项目支出**元。2008年9月,**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与**县**建筑有限公司 4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以**元总价包干承建2008年**镇**国道至工业区公路建设项目。截止2011年6月末,农村公路管理局报账列支公路项目款**元,其中:2008年12月支付**公司**元,2009年1月支付**公司**元、支付项目勘测设计费等**元。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实际于2008年前完成。经查证,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支付给**公司的项目工程款**元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在扣除发票税金及手续费**元后汇入**工业区管委会**元。至审计日止,工业区管委会无明确的支出与以上资金对应。农村公路管理局将以项目勘测设计费等名义支付的**元扣除税金**元后的**元用于发放职工个人补助。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汇入**公司的**万元,以及由该公司转入**工业区管委会的**元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对农村公路管理局发放给个人的**元已作收缴处理。

2.**乡人民政府实施**村2008人饮工程,报账列支工程项目资金*万元。经审计查实,该项目未实施,但已支付*万元工程款。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乡人民政府虚列项目支出*万元已作收缴处理。

3.2010年至2011年1月,**县农业局共报账支出2009年 5

肉牛养殖项目扶贫资金**元。经查,该项目畜牧防疫补助、青贮池建设、牛舍建设部分实施内容未完,虚列支出**元,其中:畜牧防疫补助**元(已用于**镇畜牧水产站防疫工作支出**元,其余**元以现金保存于项目经办人员处),青贮建设**元和牛舍建设**元已支付给养殖户。

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第十二条:‚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规定,一是对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乡虚列的项目资金**(含已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收缴的虚报资金**元)全额收缴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扶贫项目。二是对于**县农业局虚列多报的肉牛养殖项目资金**元,鉴于其中**元已用于**镇畜牧水产站防疫工作支出,不予追缴外,其余虚列多报资金**元应由县农业局追还上缴县财政 6

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扶贫项目。

(二)虚报项目工程价款**元,用于施工毁损设施抢修和集镇建设。

1.**县水利局实施2009**镇**防洪堤工程项目报账列支项目工程款**元。经审计查实:该项目实际完成防洪堤总长**米,比验收报账完成长度**米少*米,虚报工程价款**元。业主单位解释造成原因为:施工单位为赶工期,不慎毁损重要公共设施,挤占工程款抢修,导致该项目工程量减少。

2.**乡人民政府实施党义村2008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申报金额为**元,审计查实认定金额为**元,已支付**元,实际多付价款**元,已用于**乡集镇建设。经审计查证,该工程部分项目未实施,虚报工程结算金额**元,包括:⑴立柱、水表未安装,多计工程价款**元;⑵群众无偿投工投劳土槽开挖和土石回填,多计工程价款**元;⑶引水管道由DN50PE塑料管改为DN40PE塑料管,多计工程价款**元;⑷预算工程预备费未发生,多计工程款**元;⑸预算其他工程费用不应支付给施工方,多计工程款**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7

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应责成县水利局和**乡调整账务,追还虚报列支的工程价款**元,上缴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扶贫项目。

(三)多计工程量及多付工程价款**元。

1.**镇人民政府实施2008**防洪堤工程报账列支**万元。审计查实,该项目实际完成防洪堤总长**米,比报账完成长度少**米,多计工程价款**元。

2.**县水利局实施2008**村**沟防渗工程项目报账列支**元。根据县水利局提供的工程概算及工程结算资料反映, 已完工程量汇总表中包含其他费用**元,不应作为施工方报量价款,多计工程价款**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除按违纪金额处以20%以下的罚款外,8

对质量低劣的工程项目,应由有关部门查明责任并由施工单位限期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的规定,责成**县**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追回多计多付的项目工程款**元,缴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四)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和内容**元。

1.2008年11月14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县2008基本农田小水池建项目资金**元,共**个项目,**口水池全部进行调整,调整为建小水池**口,建渠道**km,其中:调整实施地点*个,金额**元,将小水池调整为渠道的项目*个,金额**元,既调整实施地点又调整为渠道的项目*个,金额**元。**市农业办公室未对**县的项目调整进行批复。

2.2009年10月13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 9

2009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个项目,金额**元全部调整到**村等**个项目实施**公里小水渠。**市农业办公室未对**县的项目调整进行批复。

上述行为违返了《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扶领[2003]4号)第十九条‚项目的变更调整管理。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变更调整的,须将变更调整的原因及调整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等情况和新上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按程序上报,按项目审批权限另行审批‛的规定。

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分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五)采取其他纠正措施‛之规定,责成**县人民政府将变更调整的原因及调整项目情况按程序上报,补办相关手续。今后扶贫项目实施中确需调整的项目,必须先按规定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违规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县水利局2009年**镇人饮工程以工代赈资金发现,2006年1月13日,**县水利局与中标单位**市水电工程公司未按招标及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签订**万元施工合同,一是合同单 10

价完全与中标单价不一致;二是合同未按中标文件确定临时工程费**万元,实际以**万元进行结算。

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由**县政府责令县水利局与**市水电工程公司按招投标文件重新签订合同,并办理结算;建议**县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滞留扶贫资金**万元。

1.2010年12月31日,**县财政收到**市财政局下达**县2010年省级冬修水利扶贫项目资金**万元,截止2011年6月末,县财政局未将资金下达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滞留时间为*个月。滞留原因为:项目实施单位未编制实施方案。

2.2010年7月29日,**县财政收到**市财政局下达**县201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万元,截止2011年6月末,尚有*万元资金未下达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滞留时间为**个月。

3.2010年11月3日,**县收到**市财政局下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万元。2010年12月29日,县财政将该资金下达给县扶贫办。2011年6月,县扶贫办拨付县信用联社**元兑现2010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截止2011年6月末,扶贫办滞留2010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元,滞留时间**个多月。滞留原因为:乡镇贴息对象未确定。

4.2007年末,**县以前财政扶贫资金累计结余**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资金尚结余**万元未使用,其中:项目应付质量保证金*个**万元,地质灾害延缓项目*个**万元,2008-2010年利息收入**万元,国库集中支付垫支专户未冲转**万元,2008年审计收缴未拨付资金**万元。以上实际滞留资金为**万元,除利息收入**万元外,滞留时间超均过*年。滞留原因为:乡镇扶贫项目工作人员变动对质量保证金结余情况未办理交接和已安排项目因施工环境受限暂停资金拨付。

5.截止2011年6月末,**县财政已下达未拨付滞留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其中:(1)滞留时间为6-12个月的**万元;(2)滞留时间为1年以上的**万元;(3)滞留时间为2年以上的**万元。滞留原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已将资金下达到乡镇和部门,因上级资金下达时间晚和工程未完工及预留质量保证金形成滞留。

以上违反了《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 12

行)》(黔财农[2005]280号)第九条:‚省、地两级专户内的财政扶贫资金,除向下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调拨资金外,其余资金原则上也应按照报账制程序请款和拨付。县级专户内的财政扶贫资金,应根据已下达的项目资金指标文件、项目实施进度、报账请款情况等,拨付到实施单位的‘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不得拨付到主管部门,也不得直接从县级专户开支‛和第十六条‚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后,应及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将此项目资金指标下达给实施单位…。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也应及时下达给实施单位‛的规定。

根据《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的项目,其资金由项目资金审批部门收回;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超过12个月尚未实施的,其资金由项目资金审批部门收回‛和《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五)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县政府对滞留应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强化措施,分别处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财政扶贫资金未进行专账管理、未封闭运行。**县2008年5月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在县人民银行国库设臵扶贫资金专户。上级财政拨入的财政扶贫资金未全额进入专户核算。进入专户资金的拨付也未全部通过专户,部分扶贫资金由财政在国库的基本户进行拨付后,在扶贫资金专户和财政预算基本户之间进行调账。县财政未对2008-2010年扶贫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以上违反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省以下(含省本级)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的规定。

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分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五)其他处理措施‛,由**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加强扶贫资金核算,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一)2006-2007年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1.关于虚报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元的问题。

⑴县职业技术学校套取资金**元,其中:县级没收**元,市 14

纪委没收**元。违纪资金已全额缴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及国库,并重新安排用于扶贫专项培训。截止2011年6月30日,除200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报账支出**元外,其余收缴资金**元已安排使用未报账。

⑵**镇政府套取资金**万元问题。

问题资金已于2008年12月缴入财政开设在县农行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已于2009年4月安排下达给**镇用于人饮工程项目。因项目实施点水源纠纷需增加项目,加大投资,水利部门正在申请上级资金。截止审计日,该资金未使用。

(二)财政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资料不规范。1.2008年,**公司向省扶贫办申报**万元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万元。项目申报时,该公司直接在县信用联社取得的贷款为**万元,其余贷款为该公司在**市信用联社贷款**万元投入。

2.2010年,老**公司向省扶贫办申报**万元生产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万元。项目申报时,该公司直接在县信用联社取得的贷款为**万元,其余项目贷款**万在申报时未到位。

(三)**县**乡虚报项目支出*万元的问题。

**县**乡在2008年**至**公路扶贫项目未实施的情况下,向县财政报账,将项目资金*万元截留在乡财政账上。2011年5 15

月28日,**县监察局对该问题进行了查处,于2011年6月,将项目资金收缴县财政预算外专户,由于**县财政局未收到**县监察局相关结论文件,资金列入‚暂存款—**县纪委(其他)‛科目,未缴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

**县纪检监察机关应尽快调查落实,将虚报资金缴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四)**乡人民政府村级公路工程施工存在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在实施2008**至**村级公路工程中,于2009年9月15日与***签订了两份不同建设内容的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均为**万元;根据**乡政府提供的**至**公路项目申报实施情况说明,新建合同用于应付上级检查验收,属虚假合同;另一份维修合同为实际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为:维修**集镇至**公路扩建**公里,金额**万元,维修**至**村**公路和**至**道路**公里,**至**公路维修*万元,**道路维修*万元,该合同价款无详细的预算资料,审计组现场检查,路面铺砂不明显,**乡政府不能提供结算清单等有效资料证明其已按合同实施完毕。

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应由**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并处理。

(五)**乡2008年**项目报账资料不实的问题。

**乡实施2008年**亩**种植项目,报账核销项目资金**元,16

其中支付钩藤苗款**元,采购复合肥**元,凭证所附《项目实施苗木、化肥发放清单》记载共发放**户、每户**亩,共计**亩,每户所领补助均是**元,其中苗木款**元,化肥款**元。审计组对农户进行调查发现:

*** 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应由**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并处理。

(六)部分养殖项目实施效果差,损失大,大户集中养殖影响了对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

1.**** 2.****

(七)**镇**工程未按招投标设计施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要做好项目计划的管理。项目的申报审批要慎重,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把好项目工程的验收关,建立实行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验收管理,确保项目真实。

二要加大对闲臵资金的投放力度,统筹安排,相对集中的投放于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体现 17

规模效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做到干一项成一项,真正发挥扶贫项目的作用,使群众长期受益,使贫困村稳定脱贫。

三要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加强对大户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贫困农户的利益,真正使贫困户受益。

四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并完善资金报账制度,要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坚持在工程验收合格、支出确认形成、报账资料真实合法的条件下付款。加大对套取、挪用扶贫资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曝光,确保国家的扶贫资金用到实处,使得扶贫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6.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篇六

通过跟踪审计一是摸清抗旱专项资金的总体规模、构成及其分配和使用情况;二是查处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揭露并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四是对抗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促使进一步加强对抗旱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抗旱专项资金跟踪审计的范围及对象

20xx年县财政、民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抗旱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跟踪审计财政、民政、接受社会捐赠抗旱救灾款物的相关部门,以及具体使用抗旱专项资金和捐赠抗旱款物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及村民委员会。

三、抗旱专项资金跟踪审计的内容

对抗旱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20xx年中央和省、市、县、乡(镇)政府安排的抗旱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抗旱救灾款物的总体规模,并对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总体评价。

(二)20xx年中央和省、市、县、乡(镇)抗旱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抗旱专项资金在会计核算和管理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分配抗旱专项资金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按预算安排支出,按计划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和物资,有无不落实和欠拨、滞留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的问题,具体执行单位是否将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如数发放到位。

(三)社会捐赠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跟踪审计接受社会捐赠抗旱款物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收入是否完整,并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收据;捐赠物资是否登记造册,账物是否相符;捐赠款项是否按规定存入财政专户,捐赠的款物是否及时分配,使用是否有效。

(四)抗旱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并遵循重点使用原则。抗旱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和发放过程中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分配依据的正确性和分配标准的`合理性;有无隐瞒、套取、截留、转移、抵扣、挪用抗旱资金和物资等问题;有无贪污、私分、克扣抗旱资金及物资的问题;抗旱物资采购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利用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有无用抗旱资金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弥补行政经费、乱发补助等问题;有无扩大抗旱资金及物资的使用范围,方便亲友或平均分配的问题;基层发放抗旱资金及物资是否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有无虚报冒领、损失浪费问题。

四、组织与分工

为确保抗旱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实施,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抗旱资金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段连毓(局长)

副组长:赵宏专(副局长)

成员:赵正堂(副局长)杨忠坤陈加国杨有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跟踪审计协调、汇总和有关文件起草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审计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忠坤担任。并由行政事业审计科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抗旱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认识抗旱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效益性和紧迫性。抗旱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审计人员要高度重视抗旱资金跟踪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二)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审计监督,对抗旱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要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全程跟踪,摸清抗旱资金和捐赠抗旱款物的总体情况。主动与财政、民政、县总工会等部门联系,重点查清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以及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三)严格执行审计纪律,注意工作方法,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管工作,保证抗旱救灾款物全部都用于受灾群众,发挥最大效益,为夺取抗旱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审计机关应有的贡献。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抗旱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审计局将向社会公告全县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审计结果。

7.账外资金审计技巧探析 篇七

一、通过实地勘察找疑点, 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

初次进驻被审计单位, 审计人员除了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行业特点及财务核算等基本情况外, 实地查看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生活设施及场所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通过实地观察, 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或发现的疑点重点审查。例如, 在某单位审计时, 通过查看该单位环境设施, 发现临街门面房较多且全部出租给个体户, 厂内新建职工宿舍一栋, 于是, 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这两个项目的审计, 结果发现房租15万元没有入账, 转入“小金库”。新建职工宿舍154万元, 资产账没有反映, 其资金来源为“小金库”。根据这两条线索, 查处“小金库”201万元。

透过实地勘察发现的蛛丝马迹, 有时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例如, 查看某集团办公场所, 发现其下属单位普遍存在个别电子设备没有张贴固定资产标签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重点审计, 发现该集团虽然有一套较为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但是却没有得到良好执行, 因为通过集团报批采购固定资产手续严格, 个别单位就动用“小金库”购置办公设备。通过这一线索, 查出多个下属单位隐瞒收入, 私设“小金库”, 用账外资金发放福利、请客送礼, 给集团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二、突击盘点现金, 注意观察账款相符外的细节

审计人员进点后, 首先要对现金、有价证券等进行突击盘点, 再与调整后的现金、存款账面数据核对。如果出现较大的盘盈和盘亏均可能是账外资金所为。突击盘点现金时, 还要留意保险柜外的线索, 在不侵犯出纳人员个人权利基础上, 观察其使用的办公桌和文件柜等办公用品, 不放过其中任何可疑线索。例如, 在某单位突击盘点现金时, 发现出纳人员使用的文件柜里有一沓收据, 将这些收据与账上收入所附收据核对后, 发现为账外收据, 通过以上账外收据追查出该单位多种经营收支未全部纳入账内, 将126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形成账外资金的事实。

三、审查银行对账单, 特别留意期初期末余额较大的银行账户

银行对账单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银行账与企业账余额是否一致;银行账与企业账借贷方发生额是否一致;对当年利息收入进行匡算, 验证其金额是否正常。企业账与银行账余额及当期发生额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 考虑有无挪用公款或将企业资金转入“小金库”的问题;如果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 而利息收入较少, 应考虑被审计单位有无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行为, 而将相应收入不入账的情况。例如, 在对某单位审计时, 发现该单位一个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 甚至远远超过当年贷方发生额数, 而该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少。针对这种反常情况, 进一步核实, 发现该单位在三年前就将银行存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 三年共形成收益228万元, 转入“小金库”账户。

四、审查内部资料, 详细检查单位自制票据

审查单位考核记录及工作报告等资料, 留心考核指标中有无需要上级部门剔除因素或解决的费用并查明原因。用自制票据收取现金, 作弊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被审计单位有自制票据, 则要对其详细审查, 查证所列款项是否及时全额入账。例如, 审计某单位年度全部自制票据的收款与财务入账情况时, 发现全年收入金额较财务入账金额多16.5万元, 经查证, 这部分现金由该单位接待人员保管, 作为该单位接待费使用, 没有入账。

五、留心资料信息, 注意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在某单位审计中, 发现凭证三级明细科目列示该单位有航煤管道项目, 但报表没有披露该工程收入及成本。经初步统计, 该项目成本达172万元经进一步落实, 该工程收入已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 而成本已全部于年底分摊计入其他项目。

总之, 由于“账外账”是多种多样的, 对“账外账”的检查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审计技巧, 往往能够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账外资金的一些审计技巧和经验, 通过灵活运用审计技巧, 可以使审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8.货币资金审计相关问题探讨 篇八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其增减变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货币本身是一种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很容易发生舞弊、盗窃等问题。笔者通过参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审计实务,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货币资金的审计进行探讨,为货币资金审计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便达到货币资金审计的目的。

一、库存现金审计

2006年2月,笔者以业务实习的名义参加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某科学院下属子公司——某某中心货币资金进行审计。

通过审查现金盘点表,发现该公司的现金盘点金额和2005年12月31日现金数额相等,不存在盘点调节金额,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事实上,该公司每天都发生现金的收入和支出。人们不禁要问,公司如何会出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现金结账的金额完全相同的情形呢?对现金审计作进一步的了解,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出纳并不是从保险柜中取出现金进行盘点,而是从保险柜中取出预留的部分现金进行盘点。即进行盘点的金额是根据2005年12月31日结账时的现金余额预存下的。2006年1月1日起用于企业日常收支的现金是与预留下来的现金分别存放和管理的。显然,不能达到现金抽查盘点的预期目的,也不能达到现金的存在性、完整性和期后事项进行实质性了解的目的。

同时对另一家公司进行现金盘点时(该中心出纳人员同时管理五家平行子公司),又发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不符,差额为0.2元。事实上,该公司并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见到这种情况,该公司出纳就轻易地从其他公司的现金中抽取了0.2元补在该公司中。

通过现金实地审计,表面上该企业的会计操作没有违反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但从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现金的实质性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查现金收入时主要审查收据和明细账

对收据的存根应逐笔与现金明细账核对,注意其中未使用过的收据是否妥善保管,有无缺页,收据号码、印数是否相符;已使用过的收据存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页;有无不给收据而收现金,执法部门收据有无给白条收据或自制一般收据现象;是否账上有收据号码而存根上没有;收据的抬头、日期、金额、事由是否有涂改,复写的上下联是否相符等。对于那些收入业务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收入要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记录。

(二)审查现金支出时重点是白条付款和收据

白条这种凭证一般要有领款人签章、单位领导批准才能作为付款凭证入账。应重点审计金额较大,支付理由不充分的白条,特别是材料采购,购买商品的白条尤其要作为审查的重点,因为很多企业将它作为贪污,虚增工程成本的手段。

(三)审计收据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其金额是否超出现金支付的标准,是否用于违反现金支付规定的支出。对于用收款收据支付货款的情况,应查明进行会计处理结算的原因。对于自制的付款凭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发票领取人签字,若发现签字雷同,或一人代领多人工资的支付凭证要进行详细认真的审计。

(四)盘点现金

进行现金盘点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突然,以防当事人临时东拼西凑,弥补漏洞;二是要了解清楚除了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外,其他部门或个人在出纳员处是否存放现金。若有应一并查点,不能遗漏。另外在审计时,发现现金长期保持高额结存额的,应查明其是否有挪用或白条抵库现象。

二、银行存款审计

(一)关联方关系问题

事务所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银行存款户在2005年年初和年末余额均为零,且年内借贷方有等额的发生额。紧接着审计人员对该账户年内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了抽凭测试,发现该账户的年内各月发生额比较均匀,金额相差不大。对该企业出纳询问得知,该企业有一家子公司,简称出版公司,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均由该中心按机械科学院的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统一计提,并统一拨款发放。由于出版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这类用途,故出版公司在工商银行首体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由该中心代为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上下级公司关系与关联方关系,导致资金公用、共同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单位的财务部门多集中在一起办公,一个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几家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

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审计人员有了行为指南。在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可是仔细研究文件,发现该规定并没有禁止一位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多家账户的条款,更没考虑到同时管理的多家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如果出现关联方关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令A会计人员担任a公司的出纳人员兼b公司的会计;令B会计人员担任b公司的出纳兼a公司的会计。这样即避免了一人兼任不兼容职位,又避免了因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产生的问题。

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户还有两个。根据国家规定,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户。显然,企业银行开户就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定期存款的利息问题

观察该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表还可看出,该公司的定期存款占期末余额总数的比例比较大,占到了57%。理论界认为,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不属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应在银行存款账户中核算,而应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核算。而各企业对一年以上银行存款的核算均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鉴于这种现状,将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审计。由于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远高于活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在对一年以上定期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要证实银行存款的存在性,还要加强对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审计。因为一些有较多闲置资金的企业可能会用公款私存的方法套取其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差额。为此,需要编制定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表,对其在存款到期后产生的利息进行测算。

通过编制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表发现,一年期的固定存款就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很多,随着存款年限的增加,存款利率和产生的利息将会比活期存款利息更高。因此,在进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审计时还要同时进行财务费用的审计。企业记录定期银行存款存入的凭证为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将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主要为存款到期后银行给出的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且一般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按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的金额将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银行又开设了定期存款约定转存的业务。这项业务是指当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银行将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额作为本金按企业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定的转存期,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银行的存款不再开具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就是说,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的定期存款没有供企业入账使用记账凭据,而且由于前一期到期的定期存款没有定期存款对账单,所以在记录财务费用时,也没有记账凭据。这就给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又带来了新的麻烦,只能对定期存款的利息进行估算。为了准确估算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利息,审计人员在测算银行约定转存定期存款时要追查到该笔存款最初的银行存款证实书进行测算。

对于定期存款的审计是货币资金审计的一个重点。因为定期存款的金额普遍较活期存款要大,且由于拥有该类存款的企业多为资金充足的企业,由于资金的充足,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就有可能比资金紧张的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力度有所放松。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差额,造成公款私存。对于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企业在操作中不是按月按季计提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而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记入。这也为该种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发生自动转存的情况下。通过虚记存款年限,虚记存款本金,达到少记利息收入,套取利息收入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定期测算利息收入,将已形成的利息收入记入当期财务费用,还要统一管理企业定期存款款项,不给财务人员形成公款私存的机会;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年审时要加强定期存款的审计力度,对于未按月按季记录利息费用的企业代为编制利息测算表,并提出整改意见。

执行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1.重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

按照规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末应结出本月收入、付出的合计数和月末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如果发现两者余额不一致,除了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外,还可能存在未达账项,这就需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确定单位在银行存款户的实际余额。因此从银行存款账户审计入手,是审计人员常用的方法之一。银行存款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真实、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合法。检查时,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已经编制好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出截止审计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此基础上核对账目,即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核对时结合其他资料对下面几种情况进一步查实。

一是有无长期挂账的对账单未达账项。二是有无对账单上已记入而日记账中未记入的账目,特别是单位日记账上没有而银行对账单中有的一收一付的业务。三是单位银行日记账已记入、银行对账单上没有的账目,要查明是否属未达账项、有无弄虚作假。四是与外单位直接发生货币资金业务时,有无用转账支票将款转到外单位再换取现金支票而套取现金,这种情况在违纪会计事项中十分常见,其中不少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的还与经济案件有关。

2.明确银行账户的审计重点

审查银行账户的重点有两点,一是相关票据的审计,包括现金支票、专账支票、汇票、信用证。重点检查是付给谁的,与开具收据或发票的单位是否相符,有无张冠李戴、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银行存款账户和银行对账单要逐笔核对,重点检查银行支出款项是否不记入本人单位或虚列账,查明其是否有挪用、贪污公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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