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09-17

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10篇)

1.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一

叙永县大堰煤矿+720岩石运输大巷施工

协 议 书

叙永大堰煤矿+720岩石运输大巷是整合《初步设计》中的主要开拓巷道,是矿井主要的进风和运输巷道,服务年限长,质量要求高。为了加强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巷道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落实安全责任,经矿务会研究决定,安排掘进一队去施工,由李红军主要负责,并与该掘进队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720岩石运输大巷。

2、巷道性质:全岩层水平巷道,按3‰坡度施工。

3、工程地点:叙永县大堰煤矿井下一、二号石门开口往西掘进直到F25断层,采取双巷同时掘进。

4、掘进工程量:设计工程1400m。

二、安全目标

坚决杜绝死亡事故,力争不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经济损失达到1000元的事故。

三、工程质量管理

1、按照《初步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巷道质量、断面规格尺寸、支护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矿每班带班矿长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矿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掘进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出现与设计和作业规程中规定不相符时必须进行反工,其反工的费用由掘进队负责。

2、施工过程中,掘进队必须按照中线、腰线布置炮眼,其中腰线偏差不得超过100mm。矿技术负责人每月必须对中腰线进行2次以上校对,因未校对中腰线造成失误现象,掘进队不承担责任,矿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巷道断面必须按设计规格施工,超挖不大于200mm,欠挖不大于100mm,因地质因素造成超挖较大现象,由矿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超、欠挖超过规定由掘进队自行处理,否则不与验收。

4、掘巷道的同时按要求施工吊挂风筒、缆线的眼子,风筒眼子施工在巷道的出山邦顶部(进去的左邦),每循环打一个;缆线眼子施工在巷道的近山邦顶部(进去的右邦),每隔2.0m施工一个,与扒斗机同步,缆线眼子安设挂钩,挂钩由厂方提供。同时在巷道的近山邦(进去的左邦)砌筑水沟,水沟滞后于扒斗机后不大于5.0m。

四、巷道工程技术要求

1、巷道断面形状:圆弧拱;

2、巷道规格:净宽3.8m,净高3.0m,巷道拱高1.5m,毛断面11.58m2,净断面9.94m2;

3、巷道水沟要求:水沟深0.4m、宽0.4m,水沟砼墙,趟底厚100mm,先用模板固定成型再用水泥石灰浇灌。

4、硐室和临时水仓规格为长×深×高=2.5×3×2m,支护与巷道一致,也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5、巷道支护要求:根据岩层情况和巷道使用年限,主要采取锚喷、锚网喷及格栅支护三种形式。在岩层稳定地段主要采取锚喷支护,较差时采用锚网喷支护,在顶板破碎、岩层稳定性较差地段采用格栅支护(立拱喷浆支护)。锚喷及锚网喷厚度不得小于50mm,锚杆长度1.5m以上,采用菱形或行列形状布置,间距0.8m,每个断面锚杆个数不少于11根,格栅支护(立拱喷浆)喷浆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要求墙拱厚度一致。

6、轨道铺设要求:构件齐全牢固、轨距0.6m、枕木距离不大于1.0m,轨道铺设要平直,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7、其它按《大堰煤矿整合扩能初步设计》中巷道断面要求施工。

五、劳动组织

1、掘进一队人员主要由掘进一队自身组织,但必须报请矿长同意,由企业、经商局共同按新工人标准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未持证上岗者,处掘进队负责人1000元的罚款。

2、掘进一队所有人员必须与企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3、掘进队负责每月将入井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提交矿行政办公室,由矿行政到社保局参加社保,入保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每月达不到24班,矿行政在工资表中扣除入保费用。

4、掘进队的工作范围:打眼、装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轨道铺设、风水管路铺设及管理、装岩出矸(在耙斗机后第一个回车场交货)、巷道清洁卫生、设备搬迁、局扇和风筒安设吊挂、巷道排水、有提升时还包括提升运输的摘挂钩和开绞车,同时配合矿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指挥等工作。

六、材料管理

1、掘进一队每月应提前向矿方提供材料计划,领取材料必须要有具备资质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

2、掘进队自行承担的材料费用有:

本队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钻具、钎子钻头、雷管炸药、矿灯、放炮线、铁丝以及与掘进工作相关的工具等。

3、矿应为掘进队提供的设备材料:

空压机、装岩机(耙斗机)、喷浆机、水泵(碛头潜水泵除外)、绞车、矿车、局扇风机和风筒、各种设备的启动器、电缆、电源、钉道用的材料及设备(钢轨、枕木、道钉、道镙丝、道夹板)、支护用的材料和机械设备(水泥、石粉、速凝剂、锚杆整套、锚网、工字钢、喷浆机等)。

4、喷浆机软管和扒斗机钢绳、扒斗机前的抽水软管、碛头段用的风水软管由掘进队负责。

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2、验收办法:实行班检、旬检和月验收。矿现场检查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需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掘进队整改,每月末矿组织有关人员对井巷工程进行验收。井巷工程验收时验收组成员必须全员参加,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组由主要矿长(法人代表)、副矿长一名、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掘进队队长组成。

3、工程质量验收单必须载明巷道断面、支护方式、单项工程(按断面、支护方式分)、当月进尺和累计进度。

4、不合格工程,影响安全和使用的必须返工重做,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处理,但必须降低单价结算工程款。

5、在施工中发现恶意有损工程安全、质量、成本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5000.00元。

6、每月的工程及质量验收至扒斗机后面且支护完好的地点,扒斗机以前施工的工程可适当估价借款,待单位工程竣工后一并结清。

7、凡锚网喷、格栅支架巷道,其支护必须到墙角,否则不予验收、结算。

8、与主体巷道同步施工的水沟、管、缆线、挂钩一并施工,与主体巷道同时验收。

八、安全管理

1、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狠抓顶板、运输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矿必须从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先进的掘进工艺、有技术的人员及先进的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掘进一队属我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单位之一,必须纳入我矿统一管理,执行矿里的规章制度,服从矿里安排,确保掘进工作有序进行。

3、按照规定参加矿长、技术负责人、生产矿长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培训会、以及每天每班的班前会。

4、掘进一队必须无条件按照矿行政的安排进行操作管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技术部门的要求、《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之规定组织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6、若出现受伤,按照社保程序及时上报,医疗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掘进队自行负责。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由矿上承担超出部份。

7、每发生一次2000元以上的轻伤,对掘进队处罚1000元—5000元。对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先进行调查,结合矿里的处罚条例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罚。

8、如果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每次处罚20000元,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出现死亡事故,处罚掘进队20000元。工程竣工后无重伤、死亡事故,奖励掘进队20000元,以此鼓励。

10、掘进队必须配备队长、安全员、班长,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12、掘进队必须配齐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放炮员、绞车工、扒斗机操作员、机电钳等操作员并持证上岗。

13、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遇地质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矿程序签字审批。

14、掘进队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坚决排除潜在隐患。

15、矿落实施工安全监管和督促隐患排查,及时查处违章作业,杜绝冒险蛮干,掘进一队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监管。

16、每月在10日前将本队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交矿办公室,由矿负责办理工伤保险。

17、施工队的违章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罚款由矿承担,矿再根据矿安全管理办法或安全办公会意见处理。

九、工程费用结算及考核办法

1、进尺的考核

指标:炮掘100米/月(单头),若因矿方或政策因素停掘在5天及以下时减去影响天数的进度作为当月计划考核指标,超过5天按实际掘进工程计算,在结算工程款时不奖不惩。

2、掘进工程单价

成巷1600元/m[其中掘进单价1400元/米,200元/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含机、电、钳工资,喷浆机的维护管理,空压机管路、防尘管路安装维护,扒斗机的维护(钢绳、机油等易损材料),含锚网喷浆],直到F25断层约1200米。锚筋连接单价400元/米,立拱支护单价:1300元/m,其它辅助工程不再计价;完成计划任务,计算基本单价;每少掘1m扣100元,每增掘1m奖励100元。

3、矿每月30日或31日验收掘进工程,验收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验收,未完成工序的巷道不予验收。

4、次月10日左右按工程进尺乘以单价减去应扣材料费,减去预支费用,结算工资。保证金待该项工程完工后30天以内付给掘进队。

5、每月可适当预支基本生活费。

十、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2、在工程未完工前,因不是掘进队的责任而造成掘进队不能继续工作,矿里应负责掘进队的搬迁费3000元。

3、掘进队违背施工管理办法处罚掘进队5000元,当月兑现。

4、若因政策因素造成掘进队停工3天以上(含3天),矿里给在矿等待掘进的队员,发放生活费20元/人(以点名为准),停工时间较长,通知掘进队员回家待岗,即日起不再计发生活费。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叙永县大堰煤矿

掘进队(盖章)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7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对煤炭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促进了煤矿采矿技术不断提高。如今,煤矿企业都想借助先进的技术设备实现资源优化配制,促进煤矿采矿行业可持续发展。然而,煤矿企业除了要重视技术问题外,还需要重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近几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1]。所以煤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这样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本文将探讨煤矿工程采矿技术与施工安全管理。

1煤矿工程采矿技术分析

1.1硬顶板和硬顶煤的开采技术

硬顶板技术是一项运用分析埋深与低压来实现的控制技术,其借助了岩层的定向水力压裂及倾斜顶板等许多快速处理技术。该技术常常与步距垮落技术相结合,可确保生产的安全性,同时还可很迅速地使顶煤破碎,不但保证开采随时进行,而且提高了顶煤回收率。硬顶煤采矿技术是一项综合型开采技术,其包括高压注水压裂技术和顶煤深孔的爆破技术,但该技术冒放性比较差,开采出来的块度也比较大,所以要使硬顶煤采矿技术更好地完成顶煤破裂和顶板控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1.2缓倾斜薄煤层开采技术

缓倾斜薄煤层开采技术所用的刨煤机具有体积小、功率大、开采效率高及安全可靠等特点。但为了能更好地保证煤矿开采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还需研制一套与薄煤层开发相匹配的煤机综采液压支架及其它配套技术。

1.3缓倾斜厚煤层开采技术

对缓倾斜厚煤层的开采需使用一次性开采技术,这项技术特别注重加强支架结构强度,因为只有达到一定强度,才能防止出现滑倒等现象,同时也能避免顶梁焊缝出现开裂或四连杆变形等现象的发生。另外一次性开采技术还保护了千斤顶可以安全工作,进而提高开采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

1.4深层井开采技术

在煤层开采过程中,深层井开采技术的重点工作包括控制矿压、防治冲击地压、瓦斯和热害及深井通风和井巷布置等。该项技术主要应用在地热危害性很大、冲地压较低和煤层岩石抗压力低的地段,为了更安全地开展开采工作,在进行开采前,需重点研究深井围岩状态及其应力场的分布特点和深井场地的环境变化情况。

1.5填充开采技术

填充开采技术主要是对采空区用其它材料进行填充,进而缓解作业面压力。填充开采所使用材料从最先使用的废石发展到现在使用的膏体,填充开采技术正在不断进步。但该技术一定要合理借助填充物实施地压管理,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围岩崩落与地表下沉,从而为填充开采创造安全可靠的环境。

2煤矿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煤矿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高、事故危害大、运行风险高、资金投入大,每一次事故都牵动着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心,所以,煤矿工程的施工安全就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采取何种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煤矿企业管理者和工作者需要深入研究的重点课题。

2.1做好预防工作

煤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采矿工程的施工安全,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是煤矿工程工作的目标,安全施工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目标的前提和保证,效益是目的,安全是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只有保证安全生产,才可以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相关事故研究表明,很多事故发生都是由于作业前没有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而造成的,所以相关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把安全检查落实到位。要保证煤矿工程的施工安全,还需要企业在施工前预测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拟定相关解决措施,将预防工作贯穿、落实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以确保煤矿开采工作安全、顺利进行[3]。

2.2提高科技水平

因为煤矿生产的地质环境极其复杂,其对技术指标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在面对比较薄弱的技术环节时,一定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引进专业的技术人员,“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因此要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这样才能提高煤矿采矿安全工作水平,进而才能更安全高效地生产。要加强管理者对采矿安全生产的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科技成果。

2.3强化安全重点防治及控制工作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开展工作前需要具有一定的控制标准,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的控制,即可以将生产运作作为基本条件,在这个条件下,煤炭企业自身需要强化防治安全隐患,主要可以通过三个方面进行:

a)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求所有采矿工作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课程,掌握生产的要点和关键所在;

b)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所有采矿人员“在其岗,尽其责”,保证所有人的责任落实,以便每个人员对于安全隐患都具备一定的警醒和重视;

c)加强安全事故备案,安全事故是不可预估的,但是有一些是可以预估的,而煤炭企业则需要加强安全事故备案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安全预案处置,防止事故重演,同时对于多次发生的事故能够进行及时察觉,尽快处理解决。

2.4企业购买安全保险

此外,煤炭企业的运作过程中,有些事故发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也因为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危性质的工种,所以除了降低企业本身的生产事故发生频率、强化事故处理效率外,同时需要挽回企业事故损失。企业可以购买事故安全保险,而购买保险的多少可以根据已经发生事故的最严重程度进行划分,从而保证重大事故发生后,企业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取更多赔偿,从而降低事故的经济损失。

2.5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水平持续不断提高,才能对煤矿采矿安全工作的提升产生作用,因此,要求管理者认真研究采矿安全生产,同时应用相关安全科技成果进行积极地推广,并且对工作环境做出进一步合理优化,从最初始杜绝采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实现现代化生产的高产高效,还要增加生产技术的投资额,从而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实现安全化管理和高效化产出的目标。

2.6认真对待事前预防工作

煤炭企业在施工之前要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到企业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确保安全开采顺利进行。一方面,煤炭企业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增强每一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思想上消除潜藏的安全隐患。若在开采或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如有必要需要停产整治,直到安全隐患彻底被处理。在生产过程中杜绝出现侥幸心理,对于涉及到安全生产的任何细微环节都不能轻易放松警惕,避免酿成重大事故。另一方面,煤炭企业还要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安全事故。由于煤矿开采的地质环境较复杂,对技术指标要求很高,故针对薄弱的技术环节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技术培训。

3结语

煤矿工程开采、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面对开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煤炭企业只有从理念层面提高安全施工能力、加速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并且不断采用现代化的采矿技术,引入安全评价标准、施工之前做好事前预防工作、购买工伤保险等,以此适应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需求,确保煤矿工程采矿作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明.有关煤矿采矿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的探讨[J].广东科技,2011(24):214.

[2]雷庆忠,付力伟,崔会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考[J].山西科技,2010(4):49-50.

3.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效果

1.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产生的背景

安全是煤矿企业的重中之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抓好现场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974年开始建井,1978年投产,原为林县县办煤矿,2007年5月改制为永煤公司控股的股份制公司。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现开采的二1煤层厚度0.54~8.37米,平均厚度4.3米,倾角5°—20°,煤种属于贫煤,煤质松软,硬度0.279,顶底板均为泥岩,平均厚度5米,属“三软”煤层。巷道返修率较高,施工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大都来自农村,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导致井下施工地区存在很多隐患,严重制约着企业安全生产。为彻底根除这种弊病,规范职工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2.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管理原理

2.1系统原理

局部的创新工作要适应整体工作的要求,也就是局部服从整体,创新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创新工作必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用系统的观点看问题。

2.2人本原理

创新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职工是企业的绝对主体。创新工作必须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这是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也是该项目的目的和要求。

2.3责任原理

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分工,把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利益等分配好,统筹考虑,层层落实。

2.4效益原理

效益是管理的永恒主题。安全是员工最大福利,任何组织的管理都是为了获得某种效益,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项目的推广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3.在井下施工现场应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3.1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

(1)工作地区各生产系统完善、合理,符合生产条件,不存在重大隐患(以上级隐患划分为准)。

(2)工作地区存在的一般隐患不反复多次出现。

(3)有设备准运证。

3.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

(1)现生产地区初次领证: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安全生产六部室参与,对井下所有施工头面进行一次联合验收,符合条件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由施工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向安全监察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安全监察部再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新开工地区,开工工作准备好后,由施工区队提出书面申请,安全监察部组织六部室进行联合验收,符合开工条件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由施工队再准备,再申请,安全监察部再牵头组织验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后,只要发现不符合发放条件之一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后,当班整改的,恢复使用,否则,予以吊销。吊销后,施工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向安全监察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验收。

3.3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1)新开工地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组织整改,否则,视为非法生产。

(2)初步推行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组织整改,否则,视为非法生产。

(3)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组织整改,否则,视为非法生产。

(4)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施工地區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随时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地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发生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

3)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当班不能处理的。

4)现场存在的较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

5)其它需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3.4安全生产许可证悬挂位置

(1)采煤工作面:下巷最里刮板输送机机头附近5米范围内。

(2)掘进工作面:窝头后50—100米机头附近5米范围内。

(3)开拓工作面:最前一个硐室内。

(4)扩修头:扩修后5—10米范围内。

(5)新开口掘进或开拓工作面:开口处10—15米范围内。

3.5处罚

(1)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安阳大众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及处罚办法(试行)》、《大煤[2010]267号文》之停头停面规定进行处罚。

(2)现生产地区初次领证未取得的,按吊销处罚。

(3)非法组织生产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罚。

(4)安全生产许可证丢失的,只能组织整改。否则,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处罚。

(5)整改期间出了事故,按事故性质级别加倍处罚。

(6)如施工地区存在重大隐患,或者较大隐患不按期整改的,到该地区检查人员未查出,一经发现,给予不负责任的检查人员处罚一次不低于300元;查出重大隐患或者较大隐患不按期整改的,不禁止施工或者不告知相关人员(现场安全员、瓦检员、跟班副队长、班长、调度室)的,一次处罚不低于300元。

(7)对于私自涂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的人员,一次处罚不低于100元,查不到涂改人员的,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一次处罚不低于100元,属于有人指使的,对指使人加倍处罚。

(8)毁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价进行赔偿,并一次处罚不低于200元。

(9)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按规定进行吊挂,一次处罚当班安全副队长、班长各50元。

4.《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井下施工现场的实施效果

(1)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现场各类隐患得到有效遏制。有效地消除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明显减少。隐患整改效果显著提高,井下现场安全大环境基本具备。2010共查处各类隐患7801条,2011共查处各类隐患5710条,下降率为6.8%。

(2)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工程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均达到了省一级标准。

(3)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同时也纠正了员工的不规范行为,“三违”现象大幅度下降,员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实现了“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质的转变。2010共查处各类不规范行为275人次,2011共查处各类不规范行为122人次,下降率为55.6%。

4.煤矿六月安全生产月倡议书 篇四

在这鸟语花香的季节,伴随着灿烂的阳光,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如期而至。我们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筑牢安全防线。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

(稍停顿一下,语速放慢,有感情的朗读)

岁月可以累积光阴的留痕,却无法冲淡和抹去人们的记忆。回首昨天,曾经的一幕幕依旧触目惊心。

多少年来,“事故”这两个字沉重的压在我们的心头,为什么煤炭行业的爆炸声一响再响,却仍然有人敢以生命做赌注,重蹈覆辙?为什么安全文件一个又一个,安全事故却屡禁不止?这——是因为部分员工还存在不健康的安全思想,认为出现安全事故是运气不好,安全意识相当淡薄,思想麻痹大意,抱侥幸心理。

你是否明白?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其损失是可以弥补的,可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却是一场天塌地陷的灾难。难道你真的就愿意愧对那日夜期盼你平安归来的白发父母,难道你真的就忍心撇下那爱你、疼你的妻儿吗?我知道你不愿意,你不忍心。那么朋友们,为了您风烛残年的爹娘,为了您风雨相伴的妻子,更为了延续您生命的儿女,请您珍重!珍重!再珍重!

有道是“安全生产,以人为本”,记得在很多会议上,领导们都反复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煤矿工作战线上的一员,我们在工作中应如何保证安全生产呢?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因为作为高危行业之一的煤炭开采行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每个岗位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业,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制度、规程要求操作,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搞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事故的影魔总是潜伏在那无数看似普通的细节当中,“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大的事故就是起源于这些不经意的小事情,往往是这些小小的导火索引发了那害人家破人亡的、无法弥补的大事故。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将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中。当你上班穿戴好劳保用品是,那就是安全;当你按章作业时,那就是安全;当你发现一个不起眼的隐患,并及时将之处理时,那就是安全……真的,安全就这么简单,只要我们真心将安全牢记于心,安全就会像影子一样伴随我们终生,保护我们一生平安。

朋友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我们要让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的烙印在我们每一个煤炭工作者的心海,再一次呼喊出每个职工的心声: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倡仪人:__

5.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行业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乙方分包甲方禹州市方山镇白庄至鸠山界公路改建工程、X003北干渠桥新建工程、Y007夏半线山货桥改建等工程施工标(第3标段)桥梁施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若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及追加经济处罚等措施。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5、甲方应指导并监督乙方完善安全网络、安全标识及配备足够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共同做好项目上的迎接检查工作,对待迎检消极怠慢的甲方有权加以经济处罚。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专项安全投入不低于产值的1%;若乙方投入不足,甲方有权代办并加收管理费,该费用直接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原件。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的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应确保工地饮食卫生安全,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违章用工。特殊工种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包括县级医院)出示的健康证明或体检结论。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在该施工工序结束后立即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4、乙方必须为现场乙方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赔付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人。

15、乙方应公示安全网络,完善安全标识及配备足够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16、乙方安全投入不得低于产值的1%,专款专用;或在月计量中扣除,工程结束结算。

17、甲方要求乙方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例会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18、从乙方设备及人员进场至工程结束,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乙方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的经济和名誉损失,乙方要对甲方作出经济赔偿。

第五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其它约定:作业人员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接受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本项目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必须参加安全活动,认真了解、掌握和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自觉遵章守纪。

3、班前班后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

4、正确使用并保管好个人防护用品,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做好工程施工。

5、有权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危险部位情况,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6、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现场领导,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6.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六

甲方:荣庆检测中心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甲方工作区域及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工作区域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责任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3、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做好安全防范,严禁违章作业,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7.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七

平巷钻爆法施工主要包括凿岩、爆破、通风防尘、装载与运转、供气、照明、排水等内容。

(1) 凿岩工作:一般采用凿岩机或掘进钻车凿岩, 钻水平孔。对于大断面平巷, 采用凿岩机凿岩时, 还需要凿岩平台, 为提高凿岩进度, 采取多台凿岩机上下多平台同时作业。普通钻爆法施工时, 钻孔的孔径一般为40~42mm。 (2) 爆破工作:工作面炮孔分陶槽孔、辅助孔、周边孔。陶槽孔爆破后形成一定空间的空洞, 为后面起爆的炮孔提供补偿空间。辅助孔主要为了扩挖平巷。周边孔主要是控制断面形状。爆破器材一般有非电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起爆点应选择在安全地方, 采用远距离起爆。 (3) 装载与运转工作:平巷掘进使用的装载设备类型和型号很多, 选用装岩机时, 首先应考虑巷道规格, 其次应考虑对掘进速度和机械化程度的要求。一般选用前端式装载机和挖掘机。运输设备采用侧卸式矿车或自卸汽车。 (4) 通风防尘:平巷掘进中均采用局部机械通风, 通风方式有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3种, 以混合式通风效果最好。掘进中的防尘工作主要做好减尘、降尘、排尘和个体防护等环节。减尘降尘主要措施是采用湿式凿岩、爆堆洒水等;排尘措施主要是通风;个体防护主要是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5) 供气:主要是压缩空气的供应。压缩空气主要用于凿岩。压缩空气由空气压缩机提供, 管道输送至凿岩工作面。 (6) 照明:采用电气照明, 掘进工作面采用36V, 其他地方采用220V。

2 平巷钻爆法施工危害分析

平巷钻爆法施工主要危害因素有:片帮冒顶、放炮及火药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触电以及职业卫生等。

2.1 片帮冒顶危害分析

冒顶片帮是指由于地质条件、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作用, 破坏了岩石原有的应力平衡状态, 导致顶板冒落或侧帮片帮的事故。施工中造成冒顶片帮的主要因素有两方面:

2.1.1 不良地质和水文条件

(1) 平巷穿过断层及其破碎带, 或在薄层岩体小曲褶、节理裂屑发育地段。 (2) 平巷穿过地层覆盖过薄地段。 (3) 岩石节理破碎及掌子面渗水引起拱顶坍塌。

2.1.2 施工方法与措施不当

(1) 施工方法与地质条件不适应。 (2) 初期支护不当。 (3) 喷锚支护不及时, 喷锚混凝土质量、厚度不符合要求。 (4) 爆破技术不合理、爆破药量过大;平巷围岩的平整性太差, 超欠挖太大。 (5) 对危石检查不重视、不及时, 处理危石措施不当。

2.2 物体打击危害分析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 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 凿岩平台上、下同一立面同时作业, 上平台设备工具掉落或因钻孔振动造成石块松动特别是钻孔开口时会产生部分松动石块等物体坠落砸伤下方人员。 (2) 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不齐全。 (3) 车辆超载岩石滚落伤人。 (4) 采掘工作面空间狭小、照明不足、缺乏躲避空间。 (5) 操作台上设备、材料放置不合理。

2.3 放炮及炸药爆炸危害分析

2.3.1 放炮事故危害分析

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主要包括爆破飞石、爆破振动、冲击波和炮烟引发事故。放炮事故原因:

(1) 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场管理不严, 无证人员担任放炮作业。 (2) 装药过程操作不当 (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等) 。 (3) 爆破安全措施不落实, 如爆破时爆破信号不明或未按规定施放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派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爆破时未设爆破警戒及爆破危险区边界未设岗哨、爆破时爆破危险区内的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地点。 (4) 处理盲炮没有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有关规定要求操作;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遇剧烈碰撞而爆炸等。 (5) 其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2.3.2 火药爆炸事故危害分析

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 火药爆炸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时未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 (2) 采用自卸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不能保证安全的运输工具运输爆破器材。 (3) 到达现场的民用爆炸物品遇静电、雷电、明火或高温等因素引起火药爆炸。

2.4 车辆伤害分析

车辆伤害指运输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坠落、挤压伤亡事故。引起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 违章驾车, 包括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等。 (2) 疏忽大意, 包括情绪急躁、精神分散、心理烦乱、身体不适等。 (3) 车况不好, 包括安全装置不齐全、工作装置工作不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工作不可靠、车辆维护修理不及时带“病”行驶等。 (4) 道路环境, 包括道路条件差、洞内照明不足、视线不良、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行驶等。 (5) 管理因素, 包括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等。

2.5 触电危害分析

(1) 无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作业规程不健全;无证人员担任电气作业;未按规定给电气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防护用品。 (2) 违反电气安全作业规程操作, 如检修电气设备未切断电源和按规程悬挂安全标志、操作时未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绝缘防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无人监护。 (3) 电气设备配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如防雷、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等) 失效未及时发现和修复;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设置的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被拆除等。 (4) 平巷内潮湿有淋水, 电气设备绝缘因受潮使其强度降低;坍塌及炮崩等使电气设备绝缘破损;平巷空间狭窄、光线暗淡, 人又容易触及绝缘受损的电气设备及带电导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5) 电压等级不符合要求, 工作面照明未采用36V安全电压。

2.6 高处坠落危害分析

高处坠落指在高度超过2 m (含2 m) 或坡度超过30° (含30°) 的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钻孔、装药、锚喷等作业平台未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 在平台上作业时因疏忽大意掉落平台。

2.7 职业卫生

(1) 粉尘。凿岩、爆破、装运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粉尘, 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组成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而增大, 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 呼吸性粉尘对人危害最大。粉尘对人将产生较大的危害, 长期工作在粉尘超标的作业地点将会使人患上矽肺病。 (2) 噪声。长期在噪声环境中, 可使人耳聋, 还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 噪声主要来自由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

3 安全技术措施

3.1 防片帮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冒顶、片帮事故是地压显现的结果。只要有开采, 就会有地压活动。实践证明, 地压活动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地压管理就是预防冒顶、片帮事故的措施。

(1) 采用合理的支护类型, 提高巷道对地压的抵抗能力。 (2) 为了减小爆破对巷道稳定性的影响, 采用空隙间隔装药、爆速低、威力小的炸药, 减小爆破裂隙。 (3) 做好浮石的检查和处理工作及敲帮问顶。处理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 并选择好退路。处理时要做到“三心” (小心、耐心、专心) , 切勿用力过猛或带有急躁情绪。 (4) 经常行人的裸露巷道, 每天要有人巡回检查。对顶、帮有松动的地段, 要及时敲帮问顶并予以处理。 (5) 进行岩体力学性能试验和地压活动规律的研究, 及时掌握顶板岩体的变化情况;同时应对采场围岩经常进行检查, 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 根据不同情况, 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 合理确定凿岩爆破参数。爆破参数选用得当, 可避免因爆破而引起的冒顶、片帮; (7) 工作面放炮通风以后,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时一定要检查和清理因爆破而悬浮在巷道顶板和两帮上的松动岩石。 (8) 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正常的生产秩序、作业制度,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

3.2 凿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凿岩前应检查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检查钎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 严禁骑马式打孔。 (3) 经常检查风管质量, 接头质量, 发现有问题, 及时处理。 (4) 穿孔前要检查工作面有无残炮, 严禁打残眼。 (5) 严禁在打眼中打干眼, 开钻时要先开水后开风, 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 (6) 在平台上部钻孔作业时上下作业面要注意配合。

3.3 爆破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1) 从事爆破作业 (包括放炮、装药、储存保管、运输爆炸物品等) 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有关安全技术, 依照《爆破安全规程》作业。不具备安全爆破基本条件的任何部门不得供给爆破器材。 (2) 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明确规定爆破时的警戒范围, 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路上设岗哨、标志和避炮棚, 爆破时所有人员应进入避炮棚, 同时用声、光信号, 信号分预备、爆破、解除3种, 爆破后必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准发解除信号。 (3) 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个别飞石最小安全距离之外的安全地点方可起爆。 (4) 爆药包的加工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点进行, 每次加工量不超过该次爆破的需要量, 雷管插入药包前, 只准用铜、铝或竹木制的锥子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操作时严禁烟火。 (5) 装药工作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装药前应撤离一切与爆破无关的设备和人员。装药时严禁烟火, 禁止用钢钎或铁棍装药, 200m内禁止进行其他爆破, 必须保证填塞质量, 填塞物必须是粉状或可塑性物质 (黄泥等) , 禁止用碎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 (6) 采用电力起爆时, 应用爆破专用仪表检查电雷管和电爆网路。同一电爆网路中, 电雷管电阻选配差值不超过规定值, 网路总电阻实测值与计算值应相符, 否则不准起爆。起爆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其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后要立即将导线脱离电源接头, 并接成短路, 待5min后方可进入现场检查。 (7) 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时, 在同一爆破作业中, 必须选用同一厂家试验合格的起爆元件。在装药和联线上要防止导爆管折叠、拉伸、变形, 不用的导爆管应及时封口。传爆雷管、起爆雷管与导爆管联接要牢固可靠, 严禁用炸药药卷直接起爆导爆管。 (8) 发现盲炮时, 要在其附近设明显标志, 并及时处理。处理时, 在危险区域内禁止做其他工作。可用平行炮孔法 (浅眼爆破, 距盲炮眼不小于0.3 m处打平行炮眼) 、重新装起爆药 (掏出部分填塞物, 另装起爆药起爆) 等方法处理。因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盲炮, 其爆破参数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起爆。盲炮处理后, 要检查和清除未爆雷管等残余爆破器材, 以免混入矿石, 确认安全时方准作业。 (9) 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内, 炸药和雷管禁止混贮一库, 严禁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并建立严格的领退和管理制度。 (10) 装御、运输爆破器材时, 应有专人指挥。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严禁摩擦、撞击、拖拽、抛掷爆破器材。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运。 (11) 对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 要及时清理, 登记造册, 提出处理方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 指派有经验的爆破工进行销毁。 (12) 爆破后, 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 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3.4 装载与运转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1)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严禁违章驾驶。 (2) 上班前应检查车辆车况, 确保车况良好。 (3) 装载作业时, 爆堆边严禁站人或存放设备。 (4) 挖掘机作业时, 机臂回转半径范围内 (包括汽车驾驶室) 严禁有人。 (5) 严禁装料经过汽车头顶。 (6) 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 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 发现有松动岩石或塌方征兆时, 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7) 平巷地面平整度、强度等指标应满足出碴车辆运行要求, 并做好排水及路面的维修工作。 (8) 行车速度不宜大于15km/h。 (9) 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洞内倒车与转向应由专人指挥。 (10) 应做好平巷内照明, 保证照明强度, 并加强对隧道内照明设施的维护。

3.5 防触电安全技术措施

(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的规定。 (2) 对电机设备和用电机具进行切实有效的安全接地和装设防触 (漏) 电保护装置, 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实行“一机一闸”制;施工现场配置颜色统一且有警示标记的配电箱, 并进行编号, 做到门锁齐全。做好日常保护和定期检修工作, 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3) 配备专职电工。 (4) 供电电压:1) 应采用400/230V三相四线系统;2) 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380V;3) 洞内照明, 成洞段和不作业地段可用220V, 工作面不宜大于36V。 (5) 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1) 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 应使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2) 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 必须分层架设, 电线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有一定的距离;3) 对各种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应有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书的电工经常进行检查维修, 作业时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 结语

通过对大断面平巷钻爆法掘进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对平巷、交通隧道、铁路隧洞等安全施工均具有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采矿手册》编辑委员会.采矿手册[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1990.

[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安全评价师[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0.

8.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八

乙方:山东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贵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xx)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9.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九

篇一

乙方:xxxx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xxx

乙方:xxx

经办人:

经办人:

xxxx年xx月xx

xxxx年xx月xx

篇二

甲方:xxx

乙方:xxx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各

类疾病。乙方所雇佣人员,如因自身身体健康原因在工地造成伤亡,责任有乙方全部负责。

(三)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四)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五)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

(七)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

严禁酒后上班。

(八)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给予员工缴纳意外伤害险,如果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超出

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赔偿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费用),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乙方:xxx

xxxx年xx月xx

xxxx年xx月xx

篇三

甲方:xx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工程地点:

桩类:

规格:

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专(兼)职质量员:

合同造价: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1、目标: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2、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乙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1.2、甲方有责任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对乙方在建工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严重存在质量隐患,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处罚。

2.1.3甲方有义务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强制性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并配备相应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质量员。

2.2.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质量交底制度,将质量控制程序贯彻到班组和每位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和统一格式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查用表。

2.2.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出具工作联系单进行修正。

2.2.4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取样。经监理公司认可,到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2.2.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正确、齐全收集工程资料,签证手续完备。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交公司存档。手续齐全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2.2.7乙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xxx乙方代表:xx

(签

章)

(签

章)

签订日期:20xx年xx

月xx

篇四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xx管道网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址:xxx地区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甲方即发包方,乙方即承包方)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

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联系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施工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在施工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10、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1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8、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9、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发包方(章):

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承包方(章):xx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篇五

甲方:xxx

乙方:xxx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督促乙方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6、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8、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9、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未施工人员购买人生意外险。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施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xxx

乙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10.煤矿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十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 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监察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方针, 所以, 探讨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 是搞好安全监察, 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根本出路。

我们进行安全监察的目的, 在于依照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 运用法律手段, 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 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但是, 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员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在现场, 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 必须着力于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和挖掘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内部潜力。这是因为,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搞好安全生产决定性因素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 如果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 缺乏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 那么, 任何外部的监督检查, 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 如何通过安全监察, 促进安全管理是我们做好监察工作的新课题。

2 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通过我们的安全监察发现, 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比较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相对来说, 安全管理水平比较高, 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特别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比较低下, 安全装备水平普遍较低, 煤矿企业领导的管理水平大多数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粗放型管理水平上, 难以适应现在安全形势的发展;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 地方煤矿, 特别是乡镇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 是比较原始的, 一些乡镇煤矿甚至没有起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在安全管理制度上, 有的甚至是空白, 在装备上有的还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生产水平上, 在职工的素质方面, 大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 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非常低, 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相当落后。试想, 处于这样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 如果煤矿的安全执法监察不与企业的安全管理相结合, 单纯的安全执法力度再大, 也无法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

对于煤矿安全来说, 煤矿安全监察与煤矿企业的关系, 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关键的因素在于煤矿企业本身。

这是因为:

一是煤矿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安全贯穿于煤矿一切生产活动之中, 所以说日常的安全管理决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而独立存在, 也就是说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 安全生产水平才会有提高;

二是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在于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煤矿是否有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 完全依靠外部的监督, 自身没有安全的自律意识, 是不会搞好安全生产的;

三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职工, 因此职工是否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成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实质是同井下现场的各种自然灾害和违章现象作斗争, 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 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提高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四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 起决定性因素的也是最为基础的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完善, 管理层是否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意识, 只有企业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 领导层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意识, 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

五是现场的装备水平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煤矿安全监察不仅可在现场及时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制约煤矿的违法行为, 而且要通过行政执法, 依靠法律手段, 强制性地促使煤矿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管理机构, 加强考核, 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 提高煤矿的装备水平,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所以说煤矿安全监察作为外因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的好转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加强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1 严格监督监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的责任制度, 是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制度和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它的建立健全和考核落实, 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在现场得到正确答案, 它使每一个管理者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 增强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是煤矿的专业部门和个人根据部门和个人专业的范围, 在制度上确保专业范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如果部门业务保安做得好, 每一个人在岗位上都能够按章作业, 每一个专业都能够得到安全生产, 那么全矿也就做到安全生产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工作, 它要求每一个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各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制定措施, 落实时间、资金、人员、责任, 限期整改, 并进行验收, 使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事故责任追究制是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它促使煤矿管理者增强责任心, 使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投入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都对煤矿安全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 也必须作为重点进行安全监察。

3.2 监督监察现场生产情况

煤矿安全管理的结果反映到现场, 就是现场是否具有较好的工程质量和完善的安全设施, 职工是否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一句话, 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是否真正落实到现场。当然在现场的安全监察过程中, 会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制止违法行为, 防止事故的发生。

3.3 监察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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