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2024-08-10

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共10篇)

1.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

敬爱的党支部:

根据纪检监察系统领题调研要求,我们就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课题,走访了部分老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阅了有关文献、资料以及媒体介绍的有关案例,结合我们查办及身边发生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简要地谈谈当前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对策。

一、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准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当前,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诱惑,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如下:

1、政治不坚定,理想信仰缺失。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

四、我行我素。有的在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党员干部信封建迷信,信风水大师,不信马列主义。如,有的党员干部或“走出去”,给祖坟迁“宝地”;或把“大师”请进来,在办公桌脚底贴道“符”,挡一挡来自竞争对手的煞气。刘志军就这样,弄“靠山石”,重大工程项目开工都要请王林卜个吉日。有极个别的党员干部由信仰共产主义转为信宗教或邪教,参与宗教或邪教活动,有的在旅游景区庙宇大殿烧高香拜佛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原则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有的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我行我素。

3、腐败跟违反政治纪律相伴相生,是一对“孪生姐妹”。对中央的决策阳奉阴违的人,“信风水不信马列”的人,“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的人,往往都会违反政治纪律。从我们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例可以看出,他们中极大多数人既违反政治纪律,又腐败。如,***、王立军、刘志军、李春城等等都是这样。

4、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这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有的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群众投诉多,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方面弄虚作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有的农村党员和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脱离党组织,不缴纳党费,无人管、无人问,更谈不上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管,个人自由主义泛滥。

5、道听途说,编谣传谣信谣。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二、产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原因

1、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思想和文化思潮也随之进入,受西方分化、西化中国的错误言论的迷惑和影响,加上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和世界观改造,就会迷失政治方向,立场不坚定、政治观点发生动摇,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下降,信仰发生转变,甚至完全缺失。

2、组织生活不正常,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了一句空话。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党员干部也和大家一样,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组织生活有时也不正常,尤其是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表功会、互相吹捧会,没有起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相互监督严重缺失。如果党员干部之中有人走偏,就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只能越滑越远,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损害也就越大。

3、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监督制约缺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管理制度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度的不规范不完善,监督制约严重乏力,对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约束。

4、组织观念、服务意识淡化,本位主义严重,自由主义抬头。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局部利益,对中央和上级的政策、决定、决议,有利的就执行,利少或不利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党员干部个性高于党性,甚至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

三、治理对策

1、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要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宗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各种政治谣言的严重危害性,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到 “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2、解决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问题。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好的制度是保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要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解决好监督执行问题。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就等于零。因此,我们在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的前提下,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切忌制度归制度,落实归落实,形成“两张皮”,要真正让制度发挥管人管事作用,决不能让制度成摆设。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纪检部门监督作用,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

4、解决好惩处违纪和警示教育问题。在我们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要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不管他是谁,不管他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要抓好“一案一整改”,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案例来警示教育其他党员干部,以推进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好权利和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汇报人:xiexiebang

2014.08.07

2.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二

政治纪律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所有党的纪律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维护了党的力量和权威,保证了党的坚强的战斗力,保证了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纪律的灵魂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只会适得其反。严守纪律,才能发挥纪律的作用,才能达到制定纪律的目的。怎样才能做到严守纪律呢,我个人认为,得从点滴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违反严重纪律,最终走向牢狱之灾的,往往一开始就是从违反微小纪律开始的。

我以前管教过的一个罪犯,小时候曾经是一名学习成绩很好的人,深受父母和老师的喜爱。但这名罪犯有个毛病,就是爱小偷小摸,今天拿同学的笔,明天偷邻居小孩的玩具。虽然犯了错,但由于学习成绩好,父母和老师都没有严厉地责罚他的这种不良行为。久而久之,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越偷越多,越偷越贵,后来因盗窃罪被判到未管所服刑,刑满后由于没有谋生的技能,同时也改不掉偷窃的老毛病,于是又走上了盗窃的老路,最后被判了重刑。

这名罪犯原本是一个好苗子,如果小时候守好了纪律,或者他的父母和老师没有漠视他小偷小摸的行为,给予他严厉的批评,纠正他的不良习惯,也许他的命运又得重新改写。这名罪犯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哪怕再小违纪,也是违纪。这不是1和2的关系,而是0和1的关系。这段时间,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全国监狱系统都在开展监狱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对我们监狱警察在严守纪律方面提出了更加严厉的要求。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监狱警察,我们在工作和生活点滴中具体要怎样去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呢?我个人认为:

一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任何场合,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绝不说半句背离党中央权威的话语,绝不能场面上说一套,私底下又说一套,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敢于和不当言论作斗争,不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只要听到违背党中央重大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一定要坚决予以驳斥,并且要正确地向身边人宣传党的大政方针。

三是要坚决服从党组织的指挥,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好什么,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要以服从命令为荣,以违背纪律为耻。

四是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决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不先斩后奏。

3.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三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跟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二、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推进工作落实。要求扎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要加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政策宣传不深入、落实政策变形走样、数据失真等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脱贫攻坚“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作出表率。在帮扶工作上真帮实扶,蹲点就要住下来,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凡是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作风不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要求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4.党员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四

一、通过学习获取了两点感受

一是从古至今,历朝历代,“群众路线”事系执政党“生死存亡”之大事。初唐臣相魏征,曾上书告诫皇帝,执政要“走群众路线”的深刻道理。他说:“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俊其源泉。源不深而盼流之远,根不固而求之长,德不厚而思国之安……。”,这里的“根本”“源泉”就是指群众。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就是遵循“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条群众路线,带领人民群众,克服了各种艰难险阻,夺取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实践证明,一切为了群众,党的工作就有了目标和基础;一切依靠群众,党的事业发展就有了动力。

二是党风正,则作风实;作风实,则人心齐,实现中国梦才有保证。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需要进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和再发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需要进行群众路线的再认识和再提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应对“四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的危险)的需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需要。

二、“照镜子、正衣冠”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

照一照镜子、整一整衣冠、把自己摆进去,自己给自己画张相。大学毕业分配到市**局过了18个年头,养成了一些“机关病”,存在“沉不下,入不深”和“五个不够”的问题。

1、创新意识不够。做事墨守成规,不敢为先,存在着“枪打出头鸟”的肤浅认识。

2、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批评别人“拉不下脸”,总想“一团和气”,“好人主义”在作怪,怕“惹火烧身”,怕穿小鞋,怕丢选票。批评自己又没有勇气,怕丢面子。

3、学习不够。平时的学习以照本宣科,填鸭式的形式学习居多,缺乏鲜活的、具有特色和时代感的学习形式。特别是疏于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结合不及时,不能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给予及时指导。

4、深入基层不够。不愿意下基层,对基层的了解多半来自电话,电话用的越来越多了,脚步走的越来越少了。

5、跟同事谈心不够。总是借口工作较忙,工作中与同事们的交流、谈心不够。

三、“洗洗澡、治治病”确定自身努力的方向

5.纪律作风教育学习党员心得体会 篇五

二、纪律约束什么?党章中说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对党的廉洁纪律的描述。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领导干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既是对群众纪律最详细的表述。

我该做什么?只有真正的了解纪律都是怎样要求的?纪律都约束了我们什么?纪律要求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才能真正的做到守纪律。

怎么做?要学习党的总规矩--《党章》,要熟读、理解、领悟并熟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不要觉得啰嗦,这些就是公职人员的“法律”。要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做一个懂法、守法会用法的公职人员。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精神、党的惯例,那些经过了实践的检验,行之有效的,需要被长期坚持和遵守的东西。

6.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严肃惩治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第三条 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除按照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外,依照本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纪违法责任人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可视情节轻重一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依照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任免机关应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五条 符合生育第一胎子女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而生育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第六条 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而生育或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子女的,给予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七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行政记大过或降级、撤职处分。第八条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

(一)超计划生育的;

(二)政策外怀孕拒不落实补救措施或局部提供孕检结果,或外出躲藏而造成政策外生育的;

(三)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而政策外生育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或有配偶又与他人违反规定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而赴国(境)外生育子女的;

(六)弃婴、溺婴的,或遗弃、送养子女后再生育的;

(七)生育一个子女后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子女的。因非意愿妊娠而医学上认为不宜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政策外生育,不作开除党籍处分或行政开除处分的,由地市级以上市纪委、监察局批准,并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备案。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下落不明又无法说明确切原因或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按弃婴论处。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处分。第十条 无法提供本人计划生育有效证明又拒不接受组织调查,妨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 对有一定证据证明超计划生育但拒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第十二条 非法组织进行或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或其他破坏节育措施行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的对象实施人类生殖辅助技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实施假节育手术,或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残儿医学鉴定书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开除处分。第十六条 隐瞒、容留、包庇、协助、强迫子女或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政策外生育的,给予隐瞒、容留、包庇、协助、强迫者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第十七条 参与或煽动群众侮辱、威胁、围攻、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批准再生育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在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

第二十条 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二十二条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或截留、克扣计划生育经费或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和罚款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案件查办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被处分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

办理。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7.政治纪律教育专题的学习心得体会 篇七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强化大局意识

要严格按照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强化教师大局意识。抓工作要务实,讲政治则更要求实,因为这关系到方向,关系到大局,关系到根本。抓理论武装,不能只在乎读了多少书、参加了多少活动、写了多少笔记,重要的是看解决了多少思想问题;抓政治教育,不能只在乎形式多么热烈、活动多么丰富,重要的是看让教师职工明白了多少道理;执行上级指示,不能只看罗列怎么周全,表态怎么坚决,重要的是看进入实际工作的真正成效。各级党员教师都要既严以的修身、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只有这样去讲政治,才能真正讲出威信、讲出效益、讲出形象,讲出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做到很好的讲政治、守规矩,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前提、为指导,不懂政治理论,就不可能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工作中就会不辩方向,就会缺乏政治敏感性。所以作为党员教师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只有做到了解、弄懂、学深、学透,才能认清发展方向,把握教育业发展趋势。

三、强化政治意识,确保我校教育发展稳定

提高党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这次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求我们要始终突出这个重点。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作为教育系统的党员教师一定要密切注视社会发展局势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做到,不论形势怎样变化,情况如何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多么大,都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正确处理解放思想与无条服从的关系,发扬民主与保持一致的关系,创造性开展工作与严守政策规定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贯彻重大方针政策一丝一毫不含糊,执行具体规定一钉一铆不走样,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8.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篇八

莆院办综[2005]17号

转发《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

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监察教育处分通知

院内发送:校领导,附属医院,存档

莆田学院办公室2005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65份

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

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步严肃教育收费管理纪律,防范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是指未经省及省以上有权机关批准向学生及其家长收费,以及其他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前款规定的适用对象违反本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不属于监察对象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比照本规定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违反教育收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一}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其他教育收费规定;

(二)违反规定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其他乱收费行为;

{三)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向学生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四)学校或教职工违反规定强行推销、代办学生保险或其他生活用品;

(五)学校收费不按“收文两条线”等规定纳入专户管理,不公示收费的依据、项目和标准,不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或者隐瞒、截留。坐支收费资金,私设小金库;或者违反代办费规定没有及时结算清退;或者违反规定将收取的费用用于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

(六)其他教育乱收费、乱集资行为。

第五条违反教育经费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譬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一)统筹、挪用、挤占、平调教育专项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经费和学校学杂费等依法收费收入资金;

{二)统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三)用教育收费收入抵顶应该由财政核拨的教育支出;

(四)其他违反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违反其他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一)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

(二)通过学校搭车收费,或者强行服务性收费、推销商品;

(三)违反规定向学校下达收费任务和指标;

(四)违反规定向学校或学生摊派报刊、书籍,资料;

(五)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党政领导于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教育乱收费或其他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按照党风廉政建没责任制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对于犯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于以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山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监察教育处分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币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各中、小学校。

9.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发言材料 篇九

当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分不清“红线”、看不到“红灯”,守不住底线。当纪律失去了威严,规矩没有了分量,行为放弃了坚持,就会产生“破窗效应”,而违纪违规者也必将如同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党员干部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既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是必须恪守的底线。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求党员干部树理想、守党章、讲忠诚、重落实。

坚定理想信念是敬畏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的前提条件

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要做到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就必须持之以恒抓好理想信念建设这个根本。作为地方党委,丽水市委一直以来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一种新常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经常抓、长期抓。

组织学习以“明”之。我们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授课、印发教材自学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深学、细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举办了3期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辅导轮训班,还将同志8次到丽水调研的讲话编印成册,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

展开讨论以“辩”之。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同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是丽水的最大理想信念,也是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根本要求。通过反复讨论,我们在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发展战略目标。

开展活动以“悟”之。丽水9个县(市、区)都是革命老区,这为党员干部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供了榜样参照。我们结合“七一”、“十一”等有关党建的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浙西南革命根据地和各县(市、区)革命根据地旧址开展实地体验活动,由此及彼感悟革命先辈严明的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

自觉遵守党章是敬畏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的基本内容

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遵守党章,就是遵守党的最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做到了然于胸;要自觉遵守党章,做到不违党章;要自觉贯彻党章,做到不折不扣;要自觉维护党章,视党章为自己的政治生命。丽水市在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方面进行了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

重温入党誓词。入党誓词是每个党员在入党这个神圣时刻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对共产党员来说,入党誓词就是座右铭,是行动指南。为让党员干部把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和民主(组织)生活会等重要场合,都要重温入党誓词,让每一位共产党员对照入党誓词这面镜子,检查自己的言行,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经常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强化共产党员的党性意识。

开展党性“体检”。让广大党员接受包括遵守政治纪律、服务群众等“十个有没有”的党性“体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我们每年“七一”期间都召开一次党员党性“体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学习党章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内容,并对照查摆“十个有没有”党性“体检”指标进行“自我把脉”,各位党员还相互“会诊”,提出对方在工作中、生活中的不足之处,让每名党员接受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增强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的坚定性。

严惩“违章”行为。丽水市委把学习、遵守和贯彻党章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章、讲党章,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实施,我市专门组织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督促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十条禁令”,对不依照党章规定办事及在选举中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全市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处理80人。

对党绝对忠诚是敬畏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的核心所在

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素养和应有政治品格,也是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对党绝对忠诚要求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等待、不观望、不打折扣。

狠抓落实不观望。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党委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丽水市委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来执行,迅速向浙江省委、省纪委报告了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具体规定,以制度形式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够到位的8个市直单位及1个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

出台新政破陋习。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丽水市委在认真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的基础上,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并狠抓落实。根据浙江省委关于破除“酒局、牌局”的部署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就“破两局”提出“5个严禁、20个不准”纪律要求。市委率领市级领导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纠四风、破两局”承诺书,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同时,市领导带队对各地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来,仅针对“纠四风”就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567次,检查单位7914家,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厉处罚。

改革考核促转型。为贯彻落实同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结合省委对丽水的功能定位和“不考核GDP、不考核工业总产值”的要求,我们设置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幸福”三大考核指数,将丽水下辖的9县(市、区)分成“城市核心区”、“生态经济区”、“生态保护区”三类进行考核,引导各县(市、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狠抓贯彻落实是敬畏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的关键举措

指出:“抓落实,就是抓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措施要求的落实,使之贯彻到实践中去,贯彻到基层中去,贯彻到群众中去,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以确保党和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关键在于狠抓贯彻落实,否则“高压线”也会变成“低压线”,甚至不带电。丽水在抓落实方面有很多创新举措。

推行干部回访制。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干部考察工作经常化,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我市新创了干部回访制。我们对班子运行、工作开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及时回访了解,针对谈话、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特别是对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现已完成了对9个县(市、区)、37个市直部门回访工作,约谈干部405人次,运用回访成果调整干部9人。

建立干部预警制。为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我们建立了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干部预警制。对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实行“一事一预警”,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起到了“扯袖子”、“咬耳朵”的作用,在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架设起一道监督警戒防线。20以来,我们对8名群众意见较大、信访举报较多的干部进行了函询预警,增强了防范的及时性和纠错的有效性。

10.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党员心得体会 篇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素养不够,缺乏系统学习。由于刚刚分管单位党建纪检工作,对基本理论知识缺乏研究,对党的宏观大政方针缺乏整体了解,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要性认识不够,管人管事开展工作缺乏底气。

2、在纪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感觉公车上缴了、外出当专家也少了、公款吃喝几乎没有了,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不够,反映出我对纪律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3、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分管部门和工作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单位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没有深刻认识到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的道理。

4、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决心,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主动性不强,有时比较盲目,缺乏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努力创新,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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