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塔镇中心小学教学业务检查制度

2024-07-28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教学业务检查制度

1.大河塔镇中心小学教学业务检查制度 篇一

补浪河中心小学教学业务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教师业务:主要包括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及批改、教师业务、政治学习、听课记录和论文、说课稿、作业批改、一课三练、练习册进行检查。

2、学校管理:课程开设、各项教学活动开展以及语、数、英质量检测情况。

二、检查形式:

3、主要采用例查(按计划有组织)、集中查(全面)形式。

三、检查方法:

4、看、听、查、议相结合。看,主要看相关的文字材料(制度、计划、记录、总结)备课情况;听,听课;查,主要是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了解相应情况;议,查完后反馈教师在业务上完成情况、学生作业、练习册、一课三练完成情况,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四、检查要求:

5、一学期查三次。第五周、十三周、十七周,每次检查有记录,有评语。检查人校长、学校教委会人员等。

6、领导督查。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进行随机听课。

7、重点查。每次检查都要确定重点检查对象,要加强对薄弱业务工作松散的教师的指导与促进;要正面引导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激励骨干教师发挥示范作用。

8、跟踪查。在抽查、集中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跟踪督查,限期整改,注重检查指导的实效性。

9、质量抽测。把业务检查和语、数、英质量抽测结合起来。每学期对各年级随机抽测应达一次以上,并把抽测成绩和学期末、学年终考试成绩相挂钩,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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