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2024-11-08

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9篇)

1.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一

地方税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奋斗目标和省局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加强考核、狠抓落实。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2011年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奋斗目标的内容,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新要求、新决策,认真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落实。

一是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做好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征收的准备工作。待市政府政策出台后,严格依法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

二是加强与财政、国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涉及税收政策的咨询和服务、税收征管工作,上门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服务,辅导企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重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1.收入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贵阳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地方两项收入100,1120万元,为市政府年度目标的102.89%,同比增长19.11 %,其中:市级收入按新口径完成282,327万元,为市政府年度目标的100.47%,同比增长15.64%,为贵阳市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积极配合做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完善贵阳市招商引资税收分配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筑府发„2011‟20号)要求,与财政、国税部门配合,做好地方税收的分成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属地管理。各项地方税收的征管严格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纳税人到外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所得税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回企业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并积极开展了财政收入分配体制的调研,并向市委上报了《改革财政分配机制 理顺市区县两级征管范

围》的调研报告。

3.积极做好二手房税收征管工作

积极和房管部门联系配合,委托房管局产权处代扣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各项税收,并将涉税事项设置在原来产权交易的模块中,真正实现“先税后证”。年初,针对二手房交易征收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黑白合同”等问题,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市政府召集物价局、房管局、财政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征管联席会议,对我市两城区、金阳新区的房屋价格进行了测算,制定了贵阳市的房屋交易市场指导价,有效的堵塞了税收漏洞,二手房交易税收实现了快速增长。

4.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积极做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纳税服务工作,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的监控与巡查。强化征收单位服务过程信息监控工作,将直属征收分局、南明区局、云岩区局、金阳分局、高新分局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减免税受理、资格认定、纳税咨询等24项业务服务事项信息接入了金阳政务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继续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将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由原来基础上压缩了50%以上,配合重大项目开通了“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部门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建设和行政管理效能建设 加强征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跨区税务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源户籍管理。将税收管理员平台与MIS系统整合,不断完善属地管理基础上的税源和税收管理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税源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征管质量绩效考核体系,增加4个机考指标、7个统计指标,并修改2个指标,删除了1个不合理的指标。从加强税收分析调研入手,积极推进“四联动”机制建设,促进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从5月份起,每月召开1次收入分析调度会,及时分析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难题。积极在息烽、乌当、白云3个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电子评税工作。依托MIS系统和OA系统,扎实推动“两个减负”工作深入开展,通过规范征管档案资料,全市172名三级税收管理员每月共减少了55,889份资料的装订。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建设,与国税联合草拟了《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征求了全市34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准备提交市政府研究。做好征管范围调整后纳税户的移交工作。2011年,高新分局向金阳分局移交766户,乌当区局向金阳分局移交561户,花溪区局向南明区局移交488户,乌当区局向南明区局移交114户。进一步

做好有奖发票改革,与国税局共同修改完善了《贵阳市普通发票违章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大打击假发票的力度。全市地税系统共兑现奖项968,960个,发放奖金519.8万元;受理发票违章举报查处了82户纳税户,罚款3.4万元。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发票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收缴假发票55407份。

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制订了《纳税服务标准》、《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考核办法》、《办税服务厅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服务制度。通过简并需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服务,继续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以及全程服务、上门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丰富和提升纳税服务内容。加强纳税咨询辅导,积极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服务,大力开展文明办税服务。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纳税服务标准,完善服务规则。积极做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纳税服务工作,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的监控与巡查。积极办好《贵阳地税》和贵阳地税网站,充分发挥刊物和网站的宣传服务作用。

强化分税种管理,各税种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全面

理解、深刻领会条文的内容,结合新旧政策的转换,及时梳理出新旧差异点,并做好对外宣传;二是选择部分典型企业进行调查走访,认真做好政策规定与实际贯彻的衔接工作;三是认真收集和处理新《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局进行反馈。以营业税重点税源监控为主线,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房地产项目管理和源泉管理,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强化“二手房”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积极推进“两税”信息的接收、分解、比对、分析、核查试点工作,确定南明区地方税务局作为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针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到地税征管的实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认真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全市纳入2008年度汇算清缴的企业共 7,171 户,同比减少1,572 户,汇缴入库企业所得税69,322万元。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继续抓好对高收入重点纳税人的建档管理, 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进一步扩大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覆盖面,共开具完税证明2,820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6,405人,扣缴税款32,437万元。同时,做好各项基金、规费的代征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调研登记备案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制度;二是加大信息、通讯、调查报告和税收分析写作等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与业务技能;三是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年共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357篇。四是创新督查工作,认真执行督查事项红绿单制度,全年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认真做好保稳定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六是按照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要求,扎实做好节水、节电、节能等工作。

2.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执法日趋规范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和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抓好税收执法过错追究电子化考核试点工作,设置了24个考核指标,该系统正在开阳县局试运行,并在此基础上酝酿进行税收征管过程风险控制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执行重大涉税案件审理制度,抓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全市稽查局共检查纳税户1864户,查补金额共计29281.83万元。积极组织开展了六个层面共计16个项目专项检查,共计专项检查户数1908户,查补金额26,596.02万元,入库金额25,052.35万元,入库率

94.29%。办理专案39户,查补金额589.89万元,入库金额589.88万元,入库率100%。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今年全市地税系统共出动车辆1668车次、人员6701人次,清理检查市场143个、检查经营户2648个,查补金额34,223.17万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迅速地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有325户企业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企业88户,查补入库16,181万元。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强日常税收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与市国税局联合向《贵阳晚报》发送税收宣传月活动新闻稿,邀请在筑17家新闻媒体举行“共话税收宣传”座谈会,在《金黔在线》网站发布《中华税收史话》动漫片的片花及图片新闻;由贵阳电视台、贵阳交通广播电台、《贵阳晚报》等新闻媒介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播放、刊登;与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联动,制作并播放了“法制直通车”电视新闻片7集、专题片“法眼观察”1期;与邮政部门合作,举办邮政“送税法”活动,印制有税收宣传内容的邮资封3000枚、邮资明信片3000套。

3.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进一步用好新版MIS系统,按省局要求,集中组织业务

骨干和技术骨干在花溪培训中心对贵州省地税系统综合征管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抓好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及保密工作。强化征收单位服务过程信息监控工作,将直属征收分局、南明、云岩、金阳、高新的24个涉税服务事项信息接入了金阳政务服务中心监控系统。按照省局的要求,完成了全市地税视频会议系统的安装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步伐,就税收管理员平台存在的问题,对平台需求进行了梳理整合,采集基础数据,通过功能整合、业务重组、系统升级,增强了平台采集、查询功能和服务功能,让平台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和核心征管系统两套系统的紧密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断修改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结合现代税源管理的要求和MIS系统现有数据情况,更新了计算机自动考核指标体系。加大OA系统应用力度,不断修改整合各个功能模块,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积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扎实做好“金税三期”建设的准备工作。

4.进一步做好有奖发票改革,健全发票管理制度 进一步做好有奖发票改革,与国税局共同修改完善了《贵阳市普通发票违章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大打击假发票的力度。全市地税系统共兑现奖项968,960个,发放奖金519.8万元;受理发票违章举报查处了82户纳税户,罚款3.4万元。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发票行动,抓

获犯罪嫌疑人5人,收缴假发票55407份。

5.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办理2008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企业54户,免税金额8,902万元;办理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企业4户,抵免所得税515万元;为小型微利企业588户减免税金额141万元,为高新技术开发企业13户减免税金额1,354万元。同意4户企业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抵免金额508万元;办理其他政策减免(软件企业、农、林、牧、渔企业,文化体制改企业等)5户,减免金额231万元。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税555万元,其中,企业13户减免税119.68万元,个人2081户减免税436.42万元。办理减免土地使用税企业4户,减免税4,719万元;办理减免契税企业1户,减免税48万元。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狠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3.认真办结了3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100%,办结率100%。

4.对省、市各级领导的批示件、督办件,认真抓好落实。全年认真完成了14件书记市长交流台转办事项。

5.认真做好贵阳地税门户网站建设,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199条。

6.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试行)》和《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扎实抓好各项预案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二)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 我局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集聚财力;二是充分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三是按照市内的要求,积极出资、出人帮助息烽县石硐乡的两个村开展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

(三)着力构建惩防并举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纪检日”学习活动和每季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促进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和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一律由集体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规定,于6月份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初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单位和个人,并将其作为重点目标进行考核。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按照年初制订的教育和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廉政教育与培训,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积极构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惩防体系,强化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的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五是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中的“组织收入、经费管理、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等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大教育、预防和监督的力度,大力治理商业贿赂。

六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七是做好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办工作,今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3起,都认真及时地进行了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八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及相关制度,做到公正、透明、公开。

九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3月初开始,在市委指导检查六组和省局督导组的关心指导下,局机关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快速启动、扎实开展,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的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精心筹划,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人力保障和财力保障,广泛动员,组织收看和学习有关会议精神;二是通过党组中心学习、支部学习和班子领导作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三是结合市委提出的以“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为总载体,把“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紧紧围绕“依法治税实践科学发展,优化服务构建和谐税收”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四创新四突破”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在市局机关开展了“解放思想、埋头实干”大讨论,集思广益,找准观念上的差距,破除认识上的误区,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奠定思想基础;五是广听民意,广纳民谏,共征求到学习培训、工作作风、征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8个方面38条意见和建议。六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七是群策群力,反复修改,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确定时限,积极开展“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

2.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提高了干部干事敬业的热情。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查找差距,明晰方向,明确了税收工作的发展思路。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继续派出2名双千队员到息烽县石硐乡泉福村和中坝村开展扶贫工作。向麻江县龙山中学赠送了价值26,000元的视频教学设备和扶贫助学金1万元。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交流、挂职锻炼、任职回避制度和公务回避办法,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与和谐的工作环境,使干部职工将个人发展自觉融入地税事业的发展中。

(五)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政治学习,积极开展调研

在政治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中,我局把学好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江泽民文选》精神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政治思想教育的重点,组织全系统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和开展自学活动,确保了队伍在思想上的坚定性,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调研工作,积极为地税事业的发展谏言献策。全年副县级上领导干部共撰写上报调研文章11篇。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11年元旦,市地税局机关共组织人员参加由贵阳市体育局、宣传部联合组织的庆元旦长跑活动,继续开展生日温馨问候活动。广泛深入地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四创”和“整脏治乱”活动,严格按照市里的要求,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参与“满意在贵州、文明在贵阳”活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继续大力开展“三优一满意”、“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红旗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参加了摄影、羽毛球赛、足球赛等文体活动。

(六)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辖区综治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内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落实好“四查四报”制度和“四个一”工作方法,积极制订措施,加强矛盾排查,全力做好全系统的维护稳定、安全防范、保密等工作。认真抓好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贵阳”、禁毒工作按照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稳步推进。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同时,更加注重征管工作方式和方法,上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与企业共渡难关,积极促进征纳和谐。坚持“信访无小事”的原则,积极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保质保量地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满意,共办结信访件13件。

(七)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市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始终注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调动党员的参与积极性,要求广大党员着重思考“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一问题,通过实际行动,凸现党员作用,一是“七一”前夕组织111名党员干部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遵义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誓词的活动;二是建党日以“党员要做学习实践活动排头兵”为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7名党员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实际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召开了一次表彰大会,总结表彰奖励了1个先进党支部、8名优秀党员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并重点抓好网络安全保密的防范和培训,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九)认真抓好了计划生育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全年我局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

(十)其他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积极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邀请检察院的领导为干部职工授课,增强自律意识。加强档案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认真贯彻实施《贵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今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各项目标落实的督查力度不够,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要目标集中力量进行了重点抓,但对一些共性目标抓落实还做得不够好。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把目标管理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重点加强目标执行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督查通报制度,把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下达的每项工作目标抓实、抓出成效,充分发挥好目标管理在促进地税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贵阳市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二

沈阳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创新稽查工作方法, 严格税务稽查。一是严格稽查执法。稽查执法是一项工作步骤和程序要求很严的工作, 在执法过程中从选案到执行, 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确保稽查处罚公平、公正。二是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查办大要案是稽查部门的重要职责, 我们要有办大要案的勇气和决心, 而且要办就要办成铁案。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在稽查进户检查之前, 进行查前分析和案情分析。对不同的稽查对象, 量体裁衣,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稽查方案, 集中优势力量打击违法行为, 既要注重检查的深度, 力求查深查透, 也要注重检查的广度, 扩大检查成果。

3.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三

一、存在四个不相适应

(一)培训体系与现代培训不相适应

虽然,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大对现代培训体系的探讨和建设,大力推广使用SAT培训模式,并在总局组织的培训班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经验不足、观念落后、市场机制缺失,目前,整个税务系统干部培训的实践,仍然与现代培训体系的要求相去甚远,大大影响了培训效益。主要表现在:

1、从培训环节来看,过于重视培训的组织实施,而对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效果评估等环节却走过场。培训什么内容,不是针对岗位和员工的实际需要,而是根据上级的要求,这种以完成上级计划代替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做法,导致了培训效果事倍功半;同时对培训实施效果的评估,也只能做到培训过程反应(反应面)和培训学习收获(学习层面无法涉及收获应用到实际工们情况(行为层面)和培训对本位业绩提高的影响(结果层面从而必然导致了培训的无效率

2、从培训管理来看,过于视施教机构对培训过程的管理而忽视了培训单位的有效管理税务系统的人教部门对各业安门上报的培训计划是否合理训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何激励学员培训意愿,如何开发和管理施教机构(如培训课程开发、培训师资管理)等等,这些都要考虑,并要通过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二)培训方式与解决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目前,税务系统干部培训的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与解决干部实际需要存在较大的不相适应,这样,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而且也大大降低了培训的吸引力。主要表现在:

1、从培训形式上看,由于过于重视脱产培训,而忽略了在岗学习、辅导讲座、总结交流和实地考察等形式的作用,从而无法及时、有效、灵活开展各类培训,也造成了下属单位的培训依赖性,影响了整个系统干部继续教育的效果。

2、从教学内容上看,由于统编教材的滞后,培训内容基本上由培训教师确定,培训内容的随意性很大,特别是系统外部培训教师不能结合税务实际,内部教师却又理论功底不足,无法有效满足参训学员的培训需求。

3、从教学方法上看,由于税务施教机构从普通教育转向干部培训时间还不长,相当部分培训教师由于不能通过接受系统培训掌握现代培训理念和教学方法,无法改变“一言谈”的教学方法,不能有效针对参训对象的需求开展培训教学,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三)培训机制与提高培训效果不相适应

教育培训作为对人才的培训,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措施加以保证,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任用”的培训机制,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培训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在目前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得以落实,再加上培训考核制度的不完善或走过场,造成教与学两方面都没有较大的压力和动力。主要表现在:

1、从主观上看,有些干部对教育培训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学习与提高、学习与发展、学习与使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对学习存在畏难情绪,也缺乏危机感,缺少主动学习的愿望;将培训当做一种福利或一项任务,造成培训目的性不强,缺乏培训的积极性,不用心学习研讨,而对吃、住、行、玩等方面却较为关注,影响了培训的效果。

2、从客观上看,由于“工学矛盾”突出,税收任务较重,抽出时间参加脱产培训有一定的困难,出现了不能培训,税务系统普遍存在税收任务是“硬任务”,培训等其他工作是“软任务”的现象,造成了不要培训;教学内容不切实际,培训效果差,使参训学员没有常学常新的感觉,形成了不想培训。

(四)师资力量与承担培训任务不相适应

从1999年起,全国税务系统所属院校陆续从普通教育退出,转向从事干部培训,但由于时间较短,专职教师知识储备不足;同时,为了消化本校教师,缺乏淘汰更新机制,教师自我捉高的压力不足;再加上外聘教师缺乏税务工作实践,系统兼职教师教学方式落后,制约了税务系统全面有效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表现在:

1、从主观上看,目前,税务系统施教机构虽不乏个别品牌教师,但仍有相当部分教师缺乏良好的职业心态,“师难当、课难讲、学问难做、调研难深入”的状况仍然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税务系统干部培训质量。

2、从客观上看,一是由于师资培养见效周期长,现有税务施教机构对提高师资培养的力度不够,教师进修培训和开展调研机会较少,不能迅速满足税务系统现有培训形势的需要;二是干部培训对教师掌握现代培训手段、知识储备和知识更新的要求较强,出现了“半桶水,敢教普教,一桶水,不敢教干训”的现象。

二、遵循五个原则

近几年来,税务系统的干部教育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树立了现代培训理念,加强了培训管理力度,建立了完善的施教机构,捉高了培训者的培训水平,在新形势下要继续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按需施教原则

按需施教原则主要是针对教育培训的内容而言的。它要求要根据税务系统各种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以切合税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要根据不同职务和岗位,分级分类地开展教育培训,要使参训人员有侧重地通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公共管理理论、财税专业知识,精通本行业务,提高管理能力,掌握现代化工作手段,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用一致原则

学用一致原则主要是针对教育培训的目的而言的。它要求干部培训要与培训后的工作及使用统一起来,培训是为了能更好地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以提高参训学员管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因此,贯彻学用一致原则,首先要根据工作需要去确定培训对象,克服把培训当成任务或给福利的思想;其次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做到量才使用,人尽其才。

(三)联系实际原则

联系实际原则主要是针对教育培训的过程而言的。它要求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把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案例式、模拟式、研讨式等互动性教学,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这样,通过提高学员的积极性,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参训学员的理论水平,更能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讲求实效原则

讲求实效原则主要是针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而言的。它要求制订的培训计划,要有培训需求分析做保证,要在认真进行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培训的中长规划制定培训计划,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的管理,以确保教育培训按计划进行,顺利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注重效益原则

注重效益原则主要是针对培训组织管理而言的。它要求培训部门要有经济效益观念,要注重培训的投入与产出关系,要善于区分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善于应用不同培训方式,严格控制培训支出,加强培训评估,建立系统有效的培训体系,使有限的培训投入效应最大化。

三、采取六个措施

针对目前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开展培训的原则,笔者认为,要继续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应确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培训制度

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税务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现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教育培训规划既要客观全面,又要具体可行,既要有中长期计划,又要有明确的年度培训目标,使培训工作发展有方向,落实有目标,以保证所有税务干部都能及时接受初任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任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

2、强化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任用”,使全体税务干部由“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使培训工作由人事部门的计划调训向税务干部自主培训和竞争择训转变,从而形成“领导愿意派,学员愿意学,教师愿意教,学后有收获”的局面。

(二)建立科学体系

1、重视并加强培训需求调查、培训策划设计和培训评估环节工作。制订《培训业务工作规程》,明确培训参与者的各自责任,规范培训环节,确保培训过程的系统性。通过认真实施制作《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形成培训目标;开展培训课程设计与测试,确定培训方案;实施培训方案,记录培训实施过程;进行培训测评,形成培训评估报告等四个衔接环节,保证培训以最低的花费实现最好的效果。

2、加强对所有培训参与者的管理力度。建立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明确人事部门、业务部门、用人单位和参训学员的职责;建立施教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加大对施教机构的管理力度,整合规划培训资源,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分利用的教育培训基地;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总结,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创新培训方式

1、积极探索多种教育培训方式的有机结合。根据需求情况、设立的目标和各种培训的优劣性,加大岗位练兵、竞争上岗、参观考察等在岗培训的力度,鼓励通过自学提高综合素质,避免以脱产培训代替一切,造成了教育培训的“等、靠”。

2、创新培训教学方法。一是创新教学形式,通过设置课题组,分工协作,实现“1+1>2”,增加案例分析、研讨、情景模拟等互动式教学,促进学员思考分析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以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二是创新教学组织,比如分组研讨,促进学员之间相互交流,实现取长补短,营造出宽松活跃的教学环境;三是创新教学手段,充分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培训内容形象化。

(四)加强培训管理

1、制定培训规章制度。以事定岗,以岗定人,通过设立项目负责人,做好培训项目的协调组织,配备班主任,配合班委做好自我管理工作;设立教学管理员,配合教师(课题组)组织好教学工作;成立保障小组,提供优质后勤保障工作,以确保培训过程事事有人管理,处处有落实。

2、完善考核制度,做好培训过程评估。通过考评小组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交评估报告,以不断完善和改进培训工作,改进学员结业考核办法,结合学员培训过程的反映、学习收获和对具体事项的应用情况,以综合形式考核学员实际运用、实际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避免死记硬背过关。

(五)加快师资培养

1、完善培训教师管理,逐步建立培训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校内专职教师,通过培训考核确认培训教学资格;对于兼职教师,采取培训考察进行聘任,其中对系统内兼职专家,通过加强教学法、心理学等方面培训考试加以聘任。

2、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教师知识观的转变。要改变现行上好上怀都无所谓的现象,通过建立能上能下制度,确立以能为本原则,促使和引导教师改变原来的“一桶水”为“长流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通过不断自我“充电”,保持任何时候都有源源不断的“长流水”,以确保税务系统不断开展培训的需要。

4.2011年市税务局工作计划 篇四

今年以来全市国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9月份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9.5 亿元,比上年增长15.65%。但是组织收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切实按照经济税源和税法规定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决不允许预收税款或进项税额推迟抵扣,该兑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不得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作为调节收入的“蓄水池”。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四季度要逐月加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情况分析,把脉当前经济形势,客观分析征收质量,切实搞好税源调查,找准影响全年国税收入的突出因素,科学估算税收能力, 准确预测全年税源,算好全年收入大帐。要认真抓好经济税源分析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收入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局税源分析监控管理软件,加大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分析工作,找准税收异常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确保国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3、抓好欠税核算。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欠税核查工作,认真负责,反复核对,分类分析,如实上报,确保质量。核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配合,做好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欠税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要以欠税核查为契机,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实行欠税公告,坚持依法控管,以票控欠,以欠抵退,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新欠,逐步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健全欠税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密监控欠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使欠税监控工作严密、规范、有数、有效。

二、咬紧全年目标,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抓好责任区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责任区管理软件的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任务单处理的质量,运用人机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责任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四季度要全面开展责任区星级评定工作,在各单位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市局评定“十佳责任区”。

2、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十月份国地税将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的议题之一将联合布署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明确a、b、c、d四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具体要求,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协作,确保评定的质量,11月底以前完成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3、抓好个体定额管理软件推广应用。个体定额管理软件推广应用是省局的统一布署。总体要求是通过软件运用使定额管理工作规范,定额评定过程透明,定额评定结果公正。9月底以前完成软件安装以及培训工作,10月份搞好各种参数的设置、系统维护、典型调查与测算,试点单位上线运行。从11月份起所有定期定额户的定额调整以及新办定期定额户的定额全部纳入定额软件管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征管量考核内容。

4、做好“一机多票”系统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增加对普通发票管理功能的工作,年前完成对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软件和报税认证金税卡的底层软件升级工作,做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完成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升级。要严格按照“一机多票”工作要求,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领购、开具、纳税申报和票表稽核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将一般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达到对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普通发票全面控制管理的目的。

5、抓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继续落实车购税相关管理办法,完善运行机制和操作规程,加强源泉控管。要重点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在生产、销售、购置、使用各个征收环节的信息沟通,实现上下各环节协调配合管理。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管理手段,对机动车辆税收加强税源管理。抓好对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的纳税评估或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转稽查部门实施稽查。

6、加快“一户式”管理系统和数据发布平台的应用。按照信息一体化要求,认真做好“江苏国税管理系统”stais7.0版优化和推广应用工作,完善“一户式”管理软件应用,把“一户式”管理系统、数据处理平台、7.0版软件、责任区管理软件和个体定额软件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数据发布平台项目、内容、相关经济指标比对异常指标的发布,挖掘数据利用价值,提升数据深度应用水平,为责任区管理员和评估分析人员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发挥信息支撑作用。

7、搞好税银库联网。税银库联网是对目前税款征收方式的又一次改革。市局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各征收单位要协同配合,抓好设备配置、需求编写、联网运行、网上申报和税款征收,确保市政府牵头的税银库联网工作在市区顺利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起到示范作用。

8、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跟踪管理工作。四季度要抓好全年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和检查。对市局年初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要逐项对照进行检查,对尚未完成的要落实责任,抓好督办,限期完成。对完成质量一般的工作要进行回头看,抓好补课。各地要及早做好年终考核、尤其是全年绩效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和执法检查实地检查的方案制订和考核,做好总结、评比的准备工作。市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需要,抓好日常考核台帐的记录,做好重点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夯实迎接省局千分制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

三、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严格税收执法

1、进一步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好我市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过程控制,细化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力求使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逐步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与考核。

2、加强执法检查。四季度重点抓好对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以促进稽查各项业务制度的落实,各项业务程序的规范,稽查办案效率与质量的提高。要加强对稽查案件的分析研究,掌握涉税违法动向和规律,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以查促管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稽查的效能作用。

3、抓好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新办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加强所得税评估信息的沟通和交流,选准对象,提高检查的准确性;继续做好福利企业专项检查的扫尾工作,严格审查“四残”人员比例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防范利用优惠政策偷税以及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抓好与贵州平湖地区虚开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关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查深查透接收虚开的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接收虚开的买方市场。抓好省、市局督办案件查处进度和税款入库的落实,力求按期结案。

4、抓好预防渎职犯罪。配合检察机关抓好打击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从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从维护法律尊严角度出发,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不动摇,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提出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得违规执行,并及时向上级国税机关报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1、抓好基层“三化”达标工作。今年是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达标的关键之年。做好迎接省局明年初组织的抽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梳理,拾遗补缺,系统分析,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务求达到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2、抓好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今年各级国税机构的设置按照总局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统一。要严格按照市局(2011)264号文件要求,明确县(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的设置,严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的配置,规范调整以后机构的职能调整,抓好岗职体系的建设和考核,确保机构职能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老机构的正常运转。

3、抓好市(县)局班子的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和省局关于每二年要对县(市)局领导班子组织一次考察的要求,年前对四个县(市)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组织考察。各县(市)局及时搞好工作总结,完善有关记录,做好述职准备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五、警钟常鸣,抓好年终和几大节日廉政教育

今年以来全系统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总体良好,违法违纪案件和行风投诉案件有所减少,但是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最近市局党组纪检组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廉政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廉政询问、提醒、诫勉及监察建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对照市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方面五个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送钱物、不得参加赌博、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不得到纳税人处报支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切实抓好本单位其他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5.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五

全面构筑地税事业和谐发展新格局

──在全市地方税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毅忠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市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下面,按照石家庄市局会议精神及我局党组研究意见,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圆满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0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我们付诸了很大的努力,同时也得到了预期的回报。一年来,我局紧紧依托石家庄市局和新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和谐地税”为主题,以推进信息管税、改进纳税服务、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塑造地税文化为重点,大力加强组织收入,全面推进地税事业整体跨越,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

(一)实施科技强税,大力开展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征管数据分析,积极构建精细征管、数字征管、规范征管、和谐征管新格局。一是税费收入任务圆满完成。今年,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税源监控力度,落实各项征管措施,实现了各项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年累计入库各项税收18067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7681万元,超计划收入389万元,同比增收1946万元,增长12%;省级收入386万元,与去年同比增收59万元,增长18%。社保费收入5880万元,同比增收698万元,增长13%;残疾人保障金收入40万元,同比增收10万元,增长33%;工会经费收入127万元,同比增收23万元,增长22%;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付的收入指标,为政府增加可用财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把握税收动态。我局根据全市税源状况,对新化、高铁等重点纳税大户和建筑、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了重点税源档案,全面实施“二级”监控。全年,共入库建安房地产税收5400万元。对一般税源按行业进行清理整治,相应制定《四行业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对全市近250户歌厅、舞厅、洗浴、饮食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月上调定额达16000元;同时,认真做好收入分析和收入预测,准确把握收入动态,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是强化发票监控,打击违法活动。今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业发票专项检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1户自开票纳税人进行资格认证,强化货运业发票管理;积极推行“积票有奖”活动,全年共对56人兑换彩票,收回兑奖发票477张,发票金额达32120元。

四是制定“三级联动”审核方案,大力实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缴期间,我局共对112户企业的申报资料实施审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015.29万元。汇算清缴面达到了100%,汇缴审核面达到100%,汇缴检查面达到了50%。

五是强化信息管税,构建征管工作新格局。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信息化为依托,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的管理。积极推行财税库银联网,全年共计推广3304户,推广比例达94%。特别是,在数据清理工作中,我局共清理各类数据共计2万4千余条。由于清理工作效果明显,得到了省、市局领导的认可,并分别下发通报进行表彰。

六是税警联手整治税收秩序。一年来,税警共出警26人(次),协助追缴欠税、应缴税款和罚款合计232.6万元。

(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创新纳税服务新举措

今年,我局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执行效率,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廉政准则》及市局下发的“二十个严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察的力度,加大对人、财、物和征、管、查环节岗位的监督,确保了干部队伍不出问题。

二是加大软硬件投入。我局把搞好优质服务作为文明服务工作的切入点,投入资金20余万元,建起多功能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人之家”,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在 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拓展服务方式,要求工作人员因地制宜的采取导税服务、告知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等九种服务方式,不断促进和谐征纳关系。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为从根本上方便纳税人,在涉税事项办理环节方面予以简化,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并根据工作实际,率先实行“同城同办”,着力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等问题,大大提高了办税服务效率。

(三)开展预防教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年初,我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与各科室、分局、稽查局的负责人签定了廉政目标责任状,从而形成了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普通税务人员三位一体的逐级承诺体制,切实做到了一级管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一岗双责”工作新机制。

二是采取内审、外查相结合的方式,内审完税证416份,金额98万元,外审完税证86份,金额1.2万元,走访纳税户28户,找出各类问题4条,制定整改措施4条。5月份我局在“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大会”上作为新乐市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先进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强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地域文化 特点,大力实施地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小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身心素质。9月份,参加由新乐市纪委、新乐市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主办的“迎国庆、唱红歌、颂清廉”群众性歌咏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另外向市纪委选送廉政文化作品2副,为促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基础。12月份,专门邀请省地税局王文涛副局长以“谈公务员如何敬业”为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授课。

回顾2010年的工作,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困难和压力面前,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体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拼搏意志。全年税收任务发生了根本性转机和突破;“阳光理财”先进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市局并以简报形式进行交流;数据清理工作得到省、市局领导肯定,宋泽军副局长也专门进行了批示;行风评议再次取得第一名;同时,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机关空调全部进行了更换,基层规范化建设逐步趋于完善,全局办公环境切实得到了改观。总之,一切成绩的取得都与在座的各位息息相关。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并通过你们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深挖不足,正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于我们全面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整体跨越总体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认真总结2010年税收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 必然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是征管方面还存在漏洞,收入质量还有待于提高。税收征管办法及措施还不够完善,执法不严,底数不清,漏征漏管、跑户丢户等问题依然存在,漏征漏管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是纳税评估力量薄弱,专业型人才溃乏。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对企业实施行之有效的纳税评估,特别是对大中型企业进行解剖式清查仍需借助外围力量。

三是集体观念仍需提升,大局意识欠缺。某些干部集体观念不强,大局意识淡漠,特别是在涉及到某些团体活动中,不能积极有效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是协调沟通力度不够,工作衔接仍需加强。去年,我们曾提到过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机关分配的某项工作,基层不能有效的落实;基层上报的某些问题,机关不能有效的指导等问题。今年,这些问题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仍需我们不断提醒和警告。

五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有待强化。有的干部工作标准低,缺少主动性,追求卓越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树立。工作方法简单,遇到问题,束手无策,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不够坚定,容易被困难吓倒。一些重点工作没有很好地推进,一些基础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一些先进经验没有很好地推广。部分干部不知道换位思考,不讲求工作方式和方法,对待纳税人不够热情,不够细致,不够周到,不讲求服务意识。少数干部责任意识缺乏,组织纪律 观念淡化,爱岗不敬业现象突出,对自己完不成的工作不在主观上找原因,而是一味的强调客观原因,找这样那样的理由,怨天尤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

六是为税不廉行为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日常工作中仍有个别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税谋私现象屡有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有的干部工作日喝酒,半天清楚,半天糊涂。这既损害了我们税务部门的执法形象,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虽然仅仅表现在少数单位和少数同志身上,但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构筑地税事业新格局 2011年工作具体安排,我局在上次中层干部会议上已经进行了部署,会后办公室将根据市局刚刚下发的《2011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进行进一步完善,希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今天,我就做好2011年地税工作,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千方百计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今年,政府下达我局税收计划为20750万元,增长了16%。市局下达了一季度税收计划。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仍需要我们保持持之以恒的工作热情,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收入督导和考核,确保各阶段税费收入稳步提升。一是大力组织税费收入。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强化税收分析和收入预测,制定应对措施,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二是全面加强代征规费管理。积极开展费源结构、费源底数调查,协调财政、劳动等相关部门,搞好各项税费的代征工作落实,完成代征任务。

三是继续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切实加强与工商、国税、房管、土地、公安、交通、规划、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源头控管和委托代征等综合治税制度。

四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稽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完善联合办案工作制度,狠抓案件查处特别是大案要案查处,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优势力量查处上级批转、各级领导批办以及群众举报的偷逃税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

五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税源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开展经济税收分析,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出谋划策。

(二)强化征管举措,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实现统一行业税负,堵塞税收漏洞,容纳税评估和税收分析与一体的 “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征管模式。对重点纳税大户、重点行业建立完善重点税源档案,全面实施重点监控;对一般税源按行业进行清理整治,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排查,加大停歇业户的整治力度。

二是抓好行业和单税种管理。强化房地产业、建筑业、娱乐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管理,特别是做好建安房地产业软件的推广工作,确保软件顺利上线运行。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抓好重点院校、医院、股权转让及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继续抓好财产行为税小税种管理,加强收入的督导,调研、细化有关规定,确保“九税四费”持续稳定增长。

三是强化以票控税。加强对自开票纳税人的日常监督,严格发票监控;对代开票纳税人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代开。

四是做好2009的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对重点税源大户和重点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大力推行核定征收工作,保证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贯彻实施。

(三)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一是增强全员服务意识。落实好《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各级、各岗位纳税服务职能。

二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以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工作为 契机,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服务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工作实际,逐步推行“同城同办”办税模式,切实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地税队伍 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营造学习氛围,构建学习型领导班子。

二是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大力加强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基层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到2011年底基层单位全部实现达标。

三是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今年是省局确实的基层规范化建设达标年,市局将对全辖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我局将在去年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更换基层分局办公桌椅、床铺、空调等办公设施,切实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文化铸税”,探索有特色的地税文化

6.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六

淄地税发[2011]1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分局,各县局,高新区分局,市局各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整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预征率的调整

除保障性住房外,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2%,销售其他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3%。

对纳税人既建造住房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实行预征。

二、核定征收率的明确 对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七条规定的核定征收条件的开发项目可实行核定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销售其他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6%。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发

打印:魏苹 校对:税收管理一科 巩慈贤 印4份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现就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

土地增值税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强化税收调节作用。

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与国土资源、住房建设 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征管手段,配备业务骨干,集中精力加强管理。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展;摸清本地区土地增值税税源状况,健全和完善房地产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制度,科学实施预征,全面组织清算,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

还没有全面组织清算、管理比较松懈的地区,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上来,坚决、全面、深入的推进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折不扣地将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科学合理制定预征率,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

预征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节功能、保障税收收入均衡入库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通过科学、精细的测算,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

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 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尚未预征或暂缓预征的地区,应切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开展预征,确保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及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三、深入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提高清算工作水平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控功能的关键环节。各级税务机关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清算流程,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提升清算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高清算效率。各地税务师管理中心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清算中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进行严肃惩治。

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要对已经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全面进行梳理、统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提出清算进度的具体指标;要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强纳税服务,要求企业及时依法进行清算,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规定和时限进行申报;对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清算的纳税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审核中发现重大疑点的,要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 稽查;对涉及偷逃土地增值税税款的重大稽查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处理情况。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全面推进工作和重点清算审核结合起来,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

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包括本地区组织企业进行清算的具体措施和年内完成的目标等内容,具体数据见附表)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

四、规范核定征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求快图省”的做法。凡擅自将核定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须立即纠正。对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为了规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

五、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的要求,把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清 算工作开展情况和清算质量提出具体要求。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18号)的要求,对清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力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土地增值税贯彻执行情况和清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的督导检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督导检查过的地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督导检查组将对整改情况择时择地进行复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要在6月底前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向税务总局上报。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计划统计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7.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七

1 目前稽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 在税务稽查实施检查和收集证据的过程中,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导致税务稽查部门在税务稽查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

(1) 税务检查工作和取证程序不合法, 使税务稽查证据失效。比如有的税务稽查人员为了取得案件有关证据, 未经纳税人或当事人允许, 擅自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甚至有的还对其居住场所进行非法搜查;有的未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就调取往年的账簿进行检查;有的未经设区的市税务局局长批准, 就擅自对当年的账簿实施调账检查;有的税务稽查人员在对纳税人进行询问时, 不考虑是否属于工作时间或在询问时采取引诱、诱供等欺骗性手段非法收集证据。

(2) 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 往往只注重税务检查工作底稿、轻视税务稽查证据的现象普遍存在。①税务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不完整、不准确, 忽视对纳税人主体资格方面认证的证据。案件处理后, 如果发生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很可能败诉。②有的税务稽查人员把言词证据等间接证据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 忽视直接证据的收集。③有的税务稽查人员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对有关账薄、凭证、票据的复印、复制内容不全面, 在固定证据时, 不办理有关手续, 以致无法证实案件证据来源。

(3) 对税务稽查证据取证工作认识不全面。在税务稽查举报案件取证过程中, 税务稽查人员往往只注重收集不利于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证据, 而忽视了有利于纳税人的相关证据。

(4) 目前, 税务稽查取证工作制度不完善, 缺乏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 导致收集税务稽查证据不及时, 有些甚至造成相关证据丢失。

(5) 当前税务稽查人员法律知识普遍缺乏, 收集的税务稽查证据形式不够完整, 取得的证据往往是孤证, 没有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2 当前形成税务稽查取证难点的主要原因分析

(1) 某项税收违法行为发生了, 但没有留下相应的税收违法证据。有的纳税人由于没有建账, 现金交易, 既没有记录, 也没有制作任何发票、凭证、合同等。同时, 供货方也没有保管相应的凭证、记录, 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无据可查。

(2) 某项税收违法行为发生了, 虽然留下了相关证据材料, 但是税务稽查时没有被发现和收集。具体有以下五种情况:①由于现有的检查技术条件所限, 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主观原因等, 税务稽查人员没有认识到或收集到相关证据材料。②纳税人故意隐藏相关证据, 致使税务稽查人员无法找到。③纳税人虽然保存了相关证据材料, 但不愿意提供, 将它放在税务稽查人员无权检查的地方, 致使税务稽查人员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材料。④虽然存在相关证据材料, 但得不到相关个人、单位的配合, 没有取得相关证据材料。⑤相关证据材料存在, 但若需要外调等, 因受稽查力量、稽查经费、稽查时间的限制, 没有取得相关证据材料。

(3) 某项税收违法行为发生了, 也留下相关证据材料, 但又被人为销毁, 税务稽查人员无法收集到。一是由于纳税人认为税收违法行为已完成, 故意将相关证据材料销毁;二是因纳税人保管不善, 丢失或损毁了相关证据材料;三是由于纳税人从某种渠道获得将被查的信息, 有意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3 解决税务稽查取证问题的应对策略及应注意的事项

税务稽查案件的取证工作要走出困境,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途径来解决:

(1) 税务稽查证据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是税务稽查证据收集必须要求两人以上,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取得送达回证;二是调取帐簿等资料时必须经过税务局局长的批准、签字, 并办理相关手续;三是询问时间必须是被询问人的工作时间;四是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权, 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及时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进行核实。

(2) 税务稽查证据取证工作必须客观、全面、公正。税务稽查证据取证时, 要充分地依据客观事实, 尽量做到全面、完整, 使税务稽查证据形成证据链。

(3) 税务稽查人员收集的税务稽查证据必须是纳税人自愿或主动提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五十七条规定,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②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得的证据材料;③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因此, 税务稽查人员在收集税务稽查证据的过程中, 必须耐心做好纳税人的工作, 尽量争取纳税人的支持, 让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 税务稽查证据的取证工作就前功尽弃。

(4) 税务稽查取证工作在进行相关证据资料收集时, 根据法律规定, 要尽可能提取原件, 不能提取原件的都必须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应尽可能地全面真实反映原件的原貌。必须注明复印、复制的时间、地点、原件保管人、证据提取人的签名、盖章。只有经过纳税人认证的复印、复制件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5) 税务稽查人员必须坚持“先取证, 后决定”的原则。只有在审理确认取得证据材料客观、全面、统一, 能够充分的证明纳税人具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前提下, 才能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否则就会使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6) 税务稽查举报案件、重大案件要做好保密工作, 要集中使用稽查力量, 集中时间尽快收集税务稽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7) 要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 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保证税务稽查证据收集准确、全面、公正、合法。只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学习, 我们处理的税务违法案件才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检验。

(8) 夯实税收管理基础, 征管、稽查、护税一体化。税务管理是对纳税人纳税行为事前、事中的监督控管, 在税收活动中起重要的作用, 与税务稽查这个终结环节息息相连, 税务管理要抛开日常应付式的事务, 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税务管理人员应对征税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宏观统计、分析、比对, 使信息资源产生增值效应, 避免信息资源浪费。这些分析材料将成为税务稽查部门进入该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 因是对真实历史数据的加工, 所以也是处理涉税问题的证据资料。二是税务管理人员对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更新补充, 多渠道采集信息, 让税务稽查部门全方位掌握企业经营踪迹。我们对自己的纳税人应从建立之初到经营终止之日, 在他身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应留有记录, 就跟人的档案一样伴随一生, 企业偷税了、企业发票违章了、企业未申报几次、企业接受了多少培训、听了多少次讲座、应随时补充记录进去, 这些信息记录了企业的纳税态度、纳税信誉、对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处罚很有帮助。

8.2011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八

摘 要:如何有效降低“营改增”给税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成为了我国各大高校的首要任务。因此,本文将针对"营改增",对其给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高校财务;税务管理工作;营改增;影响

一、高校实行“营改增”的重要性

近年来,由于国家教育总局对办学规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使得教育改革体系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那就是:日常税务活动的增加,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且这个问题的出现,也给高校的内部管理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而“营改增”在各大高校中的实行,可以进一步提升高校税务管理的水平,从而让我国教育事业可以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去发展。由此可见,“营改增”在高校中的实行,是极其重要的。

二、“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的影响

(一)纳税方面的影响。过去,高校在签订各种科研项目协议的时候,都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且按照协议的要求,如果高校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那么它就必须要上缴一定的营业税,若销售物品,则必须上缴定额的增值税。另外,协议内容中还牵涉到其它的一些税种,比如:房产税、所得税以及契税等。然而,高校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则不再需要上缴相应的营业税。其中,针对具有“一般纳税人”性质的高校,它们过去需要上缴的营业税税率是5%,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它们在“营改增”使用范围之内的税率则只有6%,且其税率也增长了20%。假设,高校的进项税额抵消税率是17%,那么“营改增”中的营业税则会增值,但高校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所有教育服务的税收率基本不发生任何变化,将其设为s,同时将能够进行抵消的含税购进金额设为h,然后依照“营改增”的税率要求,将城建税定为7%,教育附加税定为3%。那么,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未实行“营改增”时的税负为:s*5%*(1+7%+3%)=

0.055s;(2) 实行“营改增”时的赋税为:[s/(1+6%)*6%-h*17%]*(1+7%+3%)s=0.062s-0.187h;(3) 实行“营改增”时增加的税负为:0.062s-0.187h-0.055s=0.007s-0.187h。倘若,0.007s-0.187h的值等于零,那么不论高校是否实行“营改增”,其税负都是一样的。可0.007s-0.187h的值大于零时,高校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其税负会增加。若0.007s-0.187h的值小于零,那么高校实行“营改增”后,其税负则会减少。

(二) 税务核算方面。一般来说,高校需要上缴的纳税额是依照营业额的多少计算出来的,也就是说:营业额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纳税额的总值。但是,当“营改增”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之后,高校所需要上缴的增值税除了要受其营业额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进项税额以及抵扣凭证的影响。所以,在这个时候,税务的核算工作就需要财务部以及高校各大部门的全力配合了,以确保财务部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获得较多的增值税发票,从而为税种的抵扣提供方便。

(三)发票管理方面。目前,增值税的发票只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发票,另一种则是专用发票。因高校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消的过程中,会利用到专用发票,这就会影响到其自身需要上缴的增值税额。所以,从该角度上来看,专用发票相对于普通发票来说,高校对其的管理要更为严格一点。其次,国家有关部门针对“营改增”,将“增值税违法犯罪”条例列入了《刑法》中。与此同时,现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对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也比“营改增”实行之前,更为严苛。

三、“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申请纳税人身份。虽然,高校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营改增”进行了全面的落实,但高校在现阶段中,也面临着一个有关身份认证的选择题。国家相关政策中提及到:还未申请纳税人身份的“营改增”试点,只要其年销售额达到了五百万,那么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那些没有经常性为社会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则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因此,依照高校的服务性质,可将其判定为“纳税人”的范畴,年销售额也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资格,所以这些高校还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二)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因“营改增”提高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的要求,所以高校还应当为这种专用发票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让该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以确保专用发票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从而让高校的各类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其次,高校还应当对能够进行抵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的审查,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而确保这些专用发票都能够实现税率的抵扣。另外,由于“营改增”的实行,让税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出现了较大的转变,所以管理人员还应当不断强化其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并对传统的税务管理模式进行科学的改进,以完善高校税务管理体系。

总之,面对“营改增”给高校税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各大高校就应当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营改增”的试行情况,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然后从中挖掘出能够有效应对“营改增”的策略,从而将“营改增”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唯有这样,才能够让我国各大高校在“营改增”的带领之下,实现持续、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伟峰,苏立恒.“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以广东工业大学为例[J].会计之友,2013,(26):90-93.

9.税务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 篇九

2014,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圆满完成了09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我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不言苦不言累,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首先,在学习方面。我深刻认识到,要想做好工作,必须准确掌握各种税收知识及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扎实了,工作中的各种难题才能迎刃而解,才能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税收政策服务,思想政治水平高了,才能更好的坚持和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此,我先后学习了各种书籍二十余本。工作中遇到了难题,及时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其次,在工作中,一丝不苟地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受理企业办理增购发票及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等各项业务时,认真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税收政策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建立工作问题清册,对感觉有异常但短时间无法核实的企业,先办理,同时在清册中记录,过后向科长及分局及时反映。在对纳税人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文明服务,由以前的管理型向现在的服务型转变。在廉洁方面,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做到生熟人一样对待。工作中不以感情代替原则,不以权谋私。2014自己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这些都是自己应该做的,自己深知自己还有许多不足,离领导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在新的一年,我将化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的更扎实,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税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

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

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

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

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

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

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自我总结

一年来,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同仁的帮助下,我的各方面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理论学习方面。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平时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项理论知识。在七月份组织的一个月的脱产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的各项理论知识包括税收、会计、计算机、公文基础等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二、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邓大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

今年九月份,由于人员的调整,我接手发票管理工作,管理全县xxxx个纳税户的发票领用、发放、缴销,由于我对这方面的情况知之甚少,所以面临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克服重重困难,认真专研,不懂就问。一段时间下来,我对xxxx基本状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实践,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规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贪污挪用、不谋私利,不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

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正所谓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在取得一点成绩的同时,我也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魄力还不够,放不开手脚;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三是对一些业务技能特别是税收法规方面还不够熟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税收综合业务等技能才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

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总之,短短的一年是我不断成长的一年,也是我对税收事业由熟悉、热爱并愿意为之终生默默奉献的一年。

**年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经过一年的努力与拼搏,工作学习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一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1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八荣八耻”,领会其精神实质;学习共和国第一税案《国家使命》一书和邓波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党组织高度统一,做文明税务干部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2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我们的业务要求越来越高,我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工作的需要;3是认

真学习法律知识。税务机关是执法部门,只有完全掌握各项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因此,在业余时间。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充实和完善自己,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

二、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自己负责的税源管理,一年来本着诚信、求实的工作态度,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合作,践行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圆满的完成了税源管理的工作。今后工作的重点是做好税负调查辅助工作,在税负调查工作组下发文件及工作任务之后,我本 1

着智搏、创新的工作理念投入工作,一边踏踏实实、加班加点,一边利用微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使我负责的工作得以快速、高效的完成。在今后的税负调查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使我负责的工作得以尽快尽好的完成。

三、积极参加“和谐型”税务机关建

设工作。在新的领导班子成立以来,我认真学习县局关于“和谐型”税务机关建设的相关知识,把“诚信、智博、求实、创新” 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特别是智搏、创新意识,如果把它们渗透到工作中去,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所以我要以我局的局训时时鞭策自己,在工作中创建和谐,理论联系实际,以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清醒的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不能很好的掌握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能很好的对具体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我要分析产生缺点的原因,不断改进,为做好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更加注重更各方面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我局的和谐机关的建设和税收事业做出应尽的贡献。

在xxx局的正确领导下,xxx全体

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xxx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江泽民同志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xxx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

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xxx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xxx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xxx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xxx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xxx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xxx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xxx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xxx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xxx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xxx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xxx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xxx”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xxx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xxx共对330余户税务xxx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28.2%.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

xxx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xxx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xxx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xxx人员,致使xxx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xxx员认定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今年案件的审理及查摆会,我们感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xxx报告制作不甚规范,具体表现在文句不畅,措词不准,未全面反映情况,不按《xxx工作规程》中的项目制作xxx报告;

2、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企业反馈了意见,大部分xxx员在形成xxx报告时无调整说明;

3、案卷必备资料短缺情况较多,送达回证无两人以上签名或是代签名;

4、案卷资料不够严谨,有少部分xxx工作底稿及取证资料未盖企业公章,甚至于还出现了xxx实施日期先于xxx通知书日期的情况;

5、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期间未进一步落实;

6、绝大多数未调取征管分局的征管资料,xxx和征管脱节,从而不能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个人总结《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7、存在以工作底稿代替证据使用的现象。共3页,当前第1页12

3一年来,经过xxx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xxx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xxx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

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xxx.我局拟自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xxx”工程。为了配合“阳光xxx”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xxx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xxx”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xxx”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

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五、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xxx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xxx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xxx报告的制作,提高案

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xxx工作指南》,在4月份分发给6个xxx科,供xxx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xxx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xxx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一级xxx”运行一年来的启示。

1、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我局自xx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内设了办公室、案源股、审理股和执行股四个正股级机关单位,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如缺乏综合业务部门来协调整个xxx工作,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可在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进

行xxx业务指导,制订并落实xxx工作各项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编报,及时总结“一级xxx”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其次六个检查科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专项xxx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又制约了xxx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大规模xxx工作的进行,在建制上可采取专业化分工,但在人员配备上应考虑业务力量搭配均衡,以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2、要抓好xxx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尽管xxx局在人员的配备上大专以上学历占93.7%,二级以上xxx员占71%,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一批熟悉税收业务、了解法律知识、懂xxx操作规程、会运用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xxx局,但人员素质还是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为此要在提高全局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采取培训、自学、查前业务辅导、案件查摆会及业务能手帮带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大政治学习力度,坚持每星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从而使全局人员综合素质上一个新的台阶。

3、要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近几年来,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直线上升,1999年税务部门的败诉率为66%左右,远远高于全国行政机关40%的平均败诉率,xx年败诉率更上升到82%.虽然我局无一例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但仍有一例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变更原决定,这实际上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大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势在必行。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颁布实施,对执法程序作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好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用以规范我们的xxx工作。作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政,既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也不能放弃职权,工作失职。作为税务执法人员,应统一思想、提高认

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局自组建以来在案件审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税收执法检查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局xxx执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实践证明,案件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监督税务xxx人员执法行为有着积极的作用,有效防止了执法随意性发生,在今后工作中还应加大案件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广泛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并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经常性的开展案件查摆活动和税收执法检查,力争使我们所办的每个案件都成为“铁案”。共3页,当前第2页1234、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走出一条适合南昌市经济发展的“阳光xxx”新路子。新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享有知情权、隐私权、退税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监督权等权利,同时对税务机关

和税务人员做出了许多“应当怎样行为”、“可以怎样行为”及“不能怎样行为”的规定,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和不受侵害。作为税务xxx部门应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在xxx过程中应文明查帐、礼貌待人,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允许其陈述申辩,将检查结果告知纳税人,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为纳税人保密,对纳税人提出的听证请求及时回复,组织好听证会,对检查结论及时予以公示,从而使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作为江西省“一级xxx”试点单位,我们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闯敢试,进行实践创新,以探索者的姿态开展工作,摸索出一条适合南昌市税务xxx工作的新思路,使“阳光xxx”在我局得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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