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交材料清单(精选9篇)
1.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篇一
考察政审提交材料清单(考生)
所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
1、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原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特殊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8、身份证复印件;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9、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10、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或证明。
2.社会团体换届提交材料清单 篇二
为使社团换届程序规范化,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以下换届工作程序:
一、社团按章程规定进行换届前30日内,应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了解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社会团体登陆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年检及管理,找到社会团体换届,下载《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报批表》并填写;
三、社会团体应在换届前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报批表;
2、换届大会会议议程;选举办法;
3、候选人产生方式、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4、本届工作报告;
5、拟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6、拟通过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7、其他需要换届会议通过的事项。
四、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团提供的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换届的决定,并通知社会团体。
五、社会团体召开换届大会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议时间和地点,登记管理机关派人进行监督。
六、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七、社会团体应于换届结束之日起30日内到省民管局管理二处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篇三
在民事案件中,当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以国家的强制力保护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据:(1)执行申请书和有关法律文书;(2)最好提供确切的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存款,以及其他执行标的物的存放、存储地点,这样可以最快的进行执行。
4.究生答辩材料清单及提交程序 篇四
一、答辩前需提交到研究生处学位办的材料
(下载路径: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下载→论文答辩)
1、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份)
2、学位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专家组成成员审批表(一份)
3、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二份或三份)
4、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一份)
5、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一份)
6、石河子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审批表(一份)(仅涉密论文填写)
7、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8、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9、石河子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份)
以上材料需按种类进行分类,每种材料统一按学科、专业及参加答辩研究生顺序整理。所有答辩材料请在答辩前一周提交!
二、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后发往各学院的答辩材料
1、答辩程序(一份)
2、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评定表
(一)、(二)(每位答辩委员会委员一份)
3、石河子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每位研究生一份)
4、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二份或三份)
5、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三、学部委员会会议评议后提交的材料
1、石河子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每位研究生一份)
2、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二份或三份)
3、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4、学部委员会投票表电子版及学部委员会会议纪要(一份)
5、学位论文。要求严格按照我校学位论文格式书写,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正式印制的学位论文,且论文中所有涉及导师和研究生签字的地方均需签名。硕士研究生交纸质版论文一式2份(最终稿电子版一份),博士研究生交纸质版论文一式4份(最终稿电子版一份),同时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图书馆一份纸质版论文。
5.井冈山人才公寓提交申报材料清单 篇五
1、井冈山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A3纸张,双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聘录用证明原件、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出具)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在井冈山无房证明原件(由井冈山市房管局出具)
7、配偶及子女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8、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引进人才提供由市人才办批准引进的证明原件
10、企业人才提供劳动合同和井冈山市参加社保证明原件
11、企业人才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6.天津市居住证申领需提交材料清单 篇六
申办积分入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
(三)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动态登记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需要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四)本人名下住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在单位内部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及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可以登记非农业集体户口的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在签注期限内的申请人本人的居住证。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申请表。
(三)正在履行中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人在津投资办企业的应当提交
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必要材料外,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三)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投资证明;
(五)结婚证以及配偶劳动合同(个体经营执照)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七)成年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八)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
7.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篇七
(下列变更材料按一式两份提交)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事项有:名称变更、住所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开办资金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分立或合并、更改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或修改章程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相关表格在登记文件夹内)。
二、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理由和内容,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当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文件,并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应当经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②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③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会议纪要(由全体理(董)监事或合伙人签字的理(董)监事或合伙人会会议纪要);④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⑤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涉及下列变更事项还应当同时提交: 住所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新住所产权或租借协议(一年以上有效租借期并附产权证复印件,单位产权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单位内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签字盖章的租借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转租协议未经产权持有者确认视为无效合同,住宅不能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用地)。开办资金的增减变更: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据且加贴了防伪标志的《验资报告》,注:法律禁止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股份转让。(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据,联系电话86948331 89019526 ***,联系人曾劲虹)。业务范围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业务范围(查验许可证原件业务范围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社会审计机构出据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并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变动申请表》(表格在《登记》文件夹)。
修改章程:须提交修改后的章程和章程修改说明,并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表格在《登记》文件夹)。
名称变更:须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预先核准表》(表格在核准名称文件夹内),经民政部门核准后,按核定名称提交变更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须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须90日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
任期届满换届:理事会议纪要、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换届审计报告书。如负责人有变动的,新当选的负责人应当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变动申请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等,并同时适用本材料清单第二条的规定。详细说明参见换届操作指引文件夹《民间组织换届程序操作指引》。
特别提示:由自然人出资申请法人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出资人不得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民办教育机构的董(理)事会人数必须达到5人以上,未达到的必须先行增补董(理)事会成员人数并报送名单。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举办或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任职
三、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全部有效材料5日内(其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作出准予或不予变更的决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经批准后,请及时刻制印章并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
变更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进入《下载中心》点击“民办非企业登记表格” 下载后解压缩即可。
成都市民政局咨询电话:86921921
区(市)县级民间组织请向其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特别提示:民办非企业单位投资人不享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因些其资产禁止转让或变相转让。
8.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篇八
所需材料:所有已获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中外文简历、护照复印件、推荐信两封、电子照片
简历模板可下载
注意事项:
(1)聘请的外专须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且获得学位以后具有两年相关教
学工作经验,年龄最好在50岁以下(60岁—69岁需要出具健康证明);
(2)在中国国内未持工作签证(Z)的工作经历不能写入简历;
(3)简历的最上面要写:姓名、国外永久地址、国外电话及紧急联系人、电子
邮件;
(4)简历应连贯,从大学入学至今不能有空白时间段;
(5)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要具体到月份;
(6)简历和学位证书都要中外文对照各一份(学历证书没有用,要学位证书);
(7)护照复印件一定要清晰;
(8)提前确认外专何时从哪国入境并告知国际处。不从所在国入境的,请说明
原因;
(9)推荐信2封及电子照片(JPG格式);
(10)需要带家属的要额外提交:家属的护照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结婚
9.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篇九
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1式1份(A4纸单面印制,粘贴在申报材料的档案袋封面上,并在档案袋封面的左上角注明主管部门名称)。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1式1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封面左上角注明主管部门名称)。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评审材料须为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申报表中至少需填报近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情况,具体要求根据资格条件及申报职称级别对业绩和资历的要求确定。
2.评审表作为存档材料,具有严格的要求,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严格把好审核关。评审表中“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栏目出现空白,审核时视为无相关业绩。
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A3纸单面印制,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评审表意见一致)。高、中级20份,初级15份,字向外,单页对折。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表四)1式1份。
五、《证书、证明材料》(表五)1式1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凡提供的复印件,由法人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在对应栏目中粘贴以下材料:
(一)学历教育情况栏所显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信息网上查询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穗人社函„2013‟1291号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查询验证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http://、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可用于申报高级职称。
同时刊物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并提供刊物的查询截图。
如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或提交送审论文所发表期刊未被收录入期刊网,由申报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保证论文所发表期刊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为合法期刊,并说明检索情况。法人单位在上面加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奖励证书等(论文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提交的是学术会议宣读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的,须提交论文正面、会议通知、宣读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的其他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评审材料须为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非在职学习阶段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不作为有效申报评审材料。
六、《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七)1式1份。
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八)1式1份。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约3000字)1式5份,法人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九、任职以来的《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如法人单位未有组织或任职期满考核的,需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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