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4-10-17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精选7篇)

1.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XX年1月9日在政协###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XX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大局意识,履行职责有目标

紧扣专题,扎实践行群众路线。把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开展机关讲堂、读书交流、专题党课等系列学习活动20次,组织机关人员集中收看《焦裕禄》、《身边人眼中的周恩来》等电视专题片,参观新四军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使教育实践活动入脑入心。扎实开展界别和工委“两座谈”、离退休老同志和帮扶镇村“两走访”、百名委员和百家单位“两征询”活动,征求原汁原味意见105条。坚持立查立改与集中整改、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梳理个人整改事项94项,实施集中整改措施20条。

突出主题,全力助推经济发展。参政坦诚建言。九届三次会议强化整体协商,组织《加快生态旅游开发》、《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大会发言15篇。履职贡献智慧。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调研,建议案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帮扶务求实效。慰问贫困村民40多户,资助贫困儿童16人,计划投资859.6万元,修建桥涵闸及泵站124座,铺设水泥路6.7公里、防渗渠14.2公里。做好命题,积极促进民生改善。倾心关注民生。先后报送《破解教育面临困难的先中之先: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等三篇2.5万字的系列调研报告。倾情反映民意。全年转送社情民意信息44条,针对群众反映的“如厕难”问题,开展城区公厕建管情况调研,新建改建国家二类标准公厕8座,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倾力化解民忧。47名委员继续开展“结对帮扶·爱心助学”,61名委员踊跃参与应届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累计捐资达23.4万元,78名贫困学子得到资助。

二、强化质量意识,议政建言有水准

建言献策出精品。坚持把建言献策作为第一抓手。落实《关于加强专题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走访学校30多所,组织教师教干座谈300多人次,走遍30多家化工企业,并赴无锡宜兴市、常州新北区考察学习。实行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又针对性地进行补充调研3次,努力在融洽协商中兼听则明,保证建言专业性、科学性。全年共报送建议案6篇、调研视察报告7篇,40多条意见建议得到吸收采纳,建言质量明显提升。

提案工作重督办。全年收到委员提案265件,立案145件,立案率为54.7%。去年的提案交办提早到三月份,集中开门办案活动延后到九月下旬,留有6个多月供承办单位办理落实,以充足时间保证充分办理。三次会议以来的145件提案和38件上结转提案均已办结,办成率68.1%,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开展视察献实招。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先后组织工业污染治理、城建重点工程等视察活动12次,视察现场60多处,40多条意见建议被采纳。敏锐捕捉视察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回头开展补充调研,呼吁党政关注,提出破解策略。

三、强化规范意识,推进协商有手段

探索协商形式,营造民主氛围。全年开展各类活动50余次,委员们敢于表达不同声音,充分反映各方诉求,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先后组织50多名委员应邀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120多名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部门“两参一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等活动。

密切委员联系,广泛凝聚力量。实行界别工委负责同志列席政协常委会议制度,先后召开征求意见、提案征集、开门办案等专题工作会议6次,认真落实主席分管专委、联系界别工委和常委委员制度,政协组织内联系更加密切。政协机关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某居民小区临时用电”等信访问题均及时批转有关部门,得到妥善处理,促进了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

增进联络联谊,积极扩大影响。积极参加上级政协活动,承办徐州市县区政协提案工作交流活动,热情接待南京鼓楼区和东海县、沭阳县等兄弟政协来新考察,赴浙江江山、青田和江苏宜兴、丹阳等地学习调研,拓展了政协组织间的交流联谊。

四、强化实效意识,发挥作用有保障

创新建言的审查、反馈机制。实行专题调研成果主席会议审查、重点调研成果常委会议审查制度,实行建议案办理情况反馈通报制度,政协建言做到有呼有应、有始有终。

健全提案的考评、结转机制。完善“双满意考评”制度。建立“未办成结转”制度。20XX共有38件未办成提案直接结转,并入20XX年提案一并办理,得到较好落实,委员评议满意33件、基本满意5件。

落实履职协商、推进机制。政协主席与党政一把手加强汇报协商,把握工作方向;政协副主席与政府分管副市长加强协同,合力推进工作;政协秘书长与党政两办主任加强协调,把握进展动态;政协各专委会与党政两办分管副主任加强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五、强化进取意识,履职尽责有支撑

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委员培训搞讲座。与浙江大学合作开设“###政协理论研修班”,开设“机关大讲堂”9讲,协机关、各界别、各工委先后组织各类讲评活动15次。骨干率先增强引力。各位主席率先垂范,一线指挥调研,现场督办提案;各位常委带头履职,全年开展学习、座谈、联谊等各类界别工委活动40多次。

规范考核激发动力。“规范履职十个一”要求得到深入落实,对5名20XX缺席常委会议两次以上的常委和16名连续两年未提提案的委员,进行了诫免谈话,在规范履职要求激励下,15件委员提案被表彰为优秀提案。

服务委员集聚合力。推动“四走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变集中走访为平时走访,奔着问题去,带着需求来,力求为委员和委员企业献策出力办实事;帮助委员企业解决融资、供电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问题20余件次。

20XX年工作意见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市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等重大问题和“跻身苏北第一方阵”、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奋斗目标,发挥政协优势,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推进协商民主新探索,谋求履职成效新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委员主体,提升协商力量

把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激活主体潜能。提升委员素质。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新,举办“协商民主重大战略思想”专题讲座,组织“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委员管理。加大评先激励力度,年终将评选表彰本届优秀委员、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关心委员事业。办好《委员意见商办信息》,发挥政协优势,增进协商协调,为委员和委员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增进履职成效,提升协商质量

把提高履职水平作为追求,突出三大重点。围绕第一要务,加强研究论证。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法治###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等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事,开展调研论证,积极建言献策。致力社会和谐,助推民生民计。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彰显政协优势,增进团结合作。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包容性大的优势,深入基层接好地气,释疑解惑化解怨气,调和矛盾汇聚人气。

三、深化机制建设,提升协商能量

把固化机制作为抓手,增强履职保障。用心履职,提案出质量。围绕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双满意考评、回头整改、未办成结转等环节,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创新实践,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深化调研,建言出精品。坚持问题导向,拓宽选题视野,鼓励专委、界别、工委针对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等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调查研究。创新平台,活动出效果。充分发挥专委、界别、工委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以活动增活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扩大政协影响,提升协商份量

把提升形象作为标尺,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常委会建设,塑造政协形象。以深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统领,提高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把握方向带好队,模范带头履好职。深化机关建设,展示窗口形象。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密切协作中增强团队意识,在落实规范中增强内部管理,在优化作风中增强保障能力。致力公益事业,提升社会形象。认真做实做好包挂帮扶工作,继续开展扶贫助困、爱心助学等活动,动员设立委员助学奖学基金,积极倡导广大委员热心公益,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促进和谐。

2.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二

去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回答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还要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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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紧研究制订五年立法规划,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全年拟安排审议法律草案20件左右,制定国有资产法、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等,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三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法律起草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律草案如期提请审议。四是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对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通过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对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草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问题,通过立法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务求取得实效,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

一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计划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督促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四是通过检查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等,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五是通过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为主线,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一是认真办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改进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二是继续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三是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适当增加参加执法检查的代表人数,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四是为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年内拟组织新当选代表参加各种形式的履职培训,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工作。

(四)以巩固和完善定期交流机制为重点,从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保持对外交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泛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活动,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

(五)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五五”普法,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解读立法原意,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机关要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三

——2010年1月27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东辉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工作,努力进取,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4件(制定8件、修订修改5件、作出立法解释1件),超额完成了年初计划;审查批准哈尔滨市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提报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8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10件。听取和审议15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作出5项有关决议决定;组织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两次大型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名。

一、创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石油、电力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年初,常委会即制定了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10月份又制定了石油天然气田治安保卫条例,努力为主导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其中,石油天然气田治安保卫条例是我国首部保卫油气田的地方性法规,解决了对破坏油田行为惩治中法律缺位问题。围绕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常委会在没有上位法、省外也无立法先例的情况下,率先制定了农田水利条例,为解决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产权不清、管理缺位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规范了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适应创新经营机制、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常委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由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立法项目,并当年通过。该条例明确了农民和农场职工入社资格、盈余分配、合作社联合、各部门职责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急需规范的问题。条例中有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款,充分吸纳了省内外的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修改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商品市场管理条例。

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保障作为我省支柱产业之一的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了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对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肉品品质检验、肉品质量追溯与召回、畜产品的经营管理作了全面规范。为了给千家万户关心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常委会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等方面的责任,并把进城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列入特殊保护范围,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常委会制定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确立了预防为主,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及具体措施。制定的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对保持大兴安岭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嫩江和松花江流域水系及居民生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弘扬了以往好的做法,又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推动立法理念的创新。一是适应社会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新要求,在注重经济立法、坚持急需先立的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大社会立法力度。全年社会立法项目占立法总数的54%以上。二是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对于管理型立法,在赋予管理部门权限的同时,明确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力求做到权力与部门职责紧密挂钩,与部门利益彻底脱钩,把有效管理与维护公民权利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公民权利与义务、执法部门权力与责任、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利益的平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在把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畅通开门立法渠道,注重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有序地参与立法进程。通过提前介入立法调研、一审后对法规草案重点和有争议的条款进行专题调研、组织联合调研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和人民群众旁听常委会会议,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全文公布法规草案等办法,广泛征集各个方面的建议。有些法规草案根据征集到的意见作了重要修改。四是在重视制定新法规的同时,加大对现行法规修改力度,推动立法由重立轻修向修立并重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立法理念的创新,为立法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我们在大会发言中介绍了这些做法和体会。

二、围绕保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和保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

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督促大会通过的各项工作报告的落实,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去年4月上旬,常委会会议即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保增长、促发展”采取措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省政府起步快、措施好、工作实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促进就业、扩大居民消费、加强银企合作等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加大了这些方面的工作力度,使全省经济较快呈现出企稳回升并明显向好的态势。为了推动大项目建设,发挥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常委会于去年6月初组织开展了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集中视察,而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成人员结合视察情况,提出了谋划项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好大项目建设中资金、用地等要素配置以及为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等建议,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常委会还紧紧围绕实施“十大工程”,就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中的水利化、农机化、科技和社会服务支撑、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等问题组织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要产能的具体意见,调研报告被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转发。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和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组织开展了畜牧法实施情况检查。为促进省委关于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在吉炳轩主任带领下,对全省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考察了24个重点建设项目,高度评价了我省公路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提出了总结公路建设经验,弘扬交通精神,像抓公路建设一样抓机遇、抓项目、抓发展等建议。省委转发了视察报告。视察组还在施工现场慰问了一线公路建设者,进一步鼓舞了士气,激发了工作热情。省内各大媒体以“为发展开路为人民造福”为主题,对视察活动作了全面立体报道,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常委会坚持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细化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发展低碳经济,建立并完善监管体系,特别是要注意和警惕盲目建设高耗能和高污染项目。通过开展全省农村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并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民环境意识”为主题继续开展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组织新闻单位58家、记者220余人次,深入300多家企事业单位明察暗访,播发各类新闻稿件600多篇,大力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了保护农村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督促有关方面解决了100多起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为了将“八大经济区”之一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到国家层面,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支持,常委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深入调研,向全国人大调研组提出了延长天保工程实施期限、实行生态移民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管理体制和林权制度改革、成立生态功能区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指导协调机制等建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调研报告采纳了这些意见,三位副委员长和三位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责成有关部委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常委会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极为关注。从去年2月份开始,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视察,4月份又深入市县进行专题调研,6月份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抓好乡村卫生院建设、加强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配备、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为老年农民体检以及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适当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线,使有限资金既不透支,也不沉淀过多,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等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对这些意见高度重视并认真采纳,通过深入扎实工作,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呈现出农民得实惠、县乡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态势。冬季城市供热是北方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广大城镇居民热切期盼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常委会用7个多月时间,对城市供热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广泛听取供需双方意见基础上,提出了加快推进供热改革的一系列建议。同时,首次启动了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法规范的程序,通过修改城市供热条例,将室内供暖最低温度由分时段 16℃改为全天不低于18℃,对居民的新老住房安装热计量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还对供热条例中“按日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用户热费”的规定作出了立法解释。综合采取的这些措施,为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提供了法制保障,引起了较好社会反响。常委会还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教育等问题,开展了工会法、食品安全法、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政府部门不断改进相关工作。

对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会议在审议去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提出了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搞好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等意见和建议。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在对财政预决算审查时,常委会加强与省政府沟通协调,推进参与式预算试点,完善部门预决算审查机制。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建议以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为牵动,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安排好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和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省政府认真研究办理这些意见,加大了财源建设和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组成人员认为审计部门的报告敢于坚持原则,整改措施有力,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在切实搞好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省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加大了整改力度,到年末整改率达到98%以上。

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们十分关注司法公正问题。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在2008年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人大监督审议意见整改情况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去年又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保证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作用,也为人大如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新的探索。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受理的同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选择监督议题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4272件,接待来访4598人次,依法督促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解决了一批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信访问题,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常委会在调研基础上,去年5月份召开了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主题的全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吉炳轩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监督的任务和要求。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经验。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推动了全省人大监督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去年,常委会还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三、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代表履职尽责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6号文件精神,把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作为工作之基、履职之本和活力之源,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和人民群众等办法。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审判,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增加了邀请人员数量,扩大了邀请人员范围,注意选择与会议和活动议题特别是热点议题相关的人员参与常委会的工作。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事先认真准备,会上踊跃发言,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活动”的决定。各市人大常委会和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积极主动地为代表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代表活动日趋活跃。一年来,代表以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多个层面、多种形式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在去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前,常委会组织6个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组,围绕“八大经济区”建设中可上升到国家层面的一些问题开展了视察活动。在全国人代会上,我省代表提出议案39件、建议312件,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16%和33%,议案和建议质量有明显提高,引起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重视,会后国务院即派人来我省调研,建议的部分内容较快地转化为国家政策。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399件建议,有关部门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主任会议选择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拓宽就业渠道等5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省政府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通过采取提高基本药物补偿比例、加大投入促进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等措施,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开展;通过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和财政贴息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帮助和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等活动,大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必须认清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责任感,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好人大的各项职责;必须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高度关注和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每一项立法和监督工作都力求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取得扎扎实实的实际效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把“该办、能办、有用、有效”的事情办得更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形成的这些共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精神更加振奋,目标更加一致,工作更加顺畅,效果更加明显了。

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加强了制度和作风建设。修改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组成人员履职档案,组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都由主任会议成员或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带队,深入基层,摸清情况,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实行科学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一年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同志,心系发展、心系民生,充分发挥情况熟悉、阅历丰富等优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机关通过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成长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常委会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还在省委主持下开展了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加强了与市县区人大的联系,从中汲取了许多有益的经验。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接待了12个国外地方议会来访团组,组织3个代表团出访了5个国家和地区,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了我省与外国友好地区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省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积极参与和热情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省委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扩充,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开展立法工作。拟制定农村公路、食品安全、集体合同、垦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森林公园管理、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等7件地方性法规,修订消防条例,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科技进步和文化市场管理、残疾人保障等项立法调研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

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继续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搞好立法调研和科学论证,提高法规起草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和完善法规统一审议制度,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优势,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法规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法规草案经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均在新闻媒体和省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均提前发给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公民旁听法规案审议等形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开展立法后跟踪问效和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对“两市一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拟于下半年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出发,常委会要把推动省委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调结构、促发展实施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搞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好财政预决算审查,重点监督财政收支尤其是保重点、保民生支出情况、转移支付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制度,健全部门预决算审查机制。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工作。以促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的专项报告。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水利建设、食品工业发展、民生预算支出、侨资台资企业发展等情况的调研和视察。继续以改善农村环境为重点,开展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围绕惠民生、促和谐实施监督。继续把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保、安全生产作为监督重点,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三棚一草”改造、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工作的专项报告。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法和省职业教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去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工会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城市供热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三是围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审判机关执行工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试行满意度测评。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办机制。坚持行使监督权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6号文件精神,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以学习贯彻选举法修正案、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条例等代表执行职务必备知识为重点,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与新闻媒体联手办好人大网站,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为代表通报政情和其它有关情况,为代表议政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更多的代表参加立法、监督和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活动”的决定,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加强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的组织,并将代表活动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组建由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的专业代表小组,使代表的专业特长在常委会工作中得到更好发挥。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制定省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意见,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工作。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提供更好的服务。继续落实代表建议承办责任制,实行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组织进行评议,督促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学习、办好专题讲座,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要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发挥组成人员作用为着力点,落实好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等制度,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和相关服务保障措施。协助省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解决好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届中调整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加专职委员比例。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加强和改进人大理论研究、民主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对市县区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工作的经验,积极支持他们依法履职的有益探索。继续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促进我省与外国友好地区在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四

——2007年1月23日在___市第_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___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___市第___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___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中国共产党___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___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___”规划的顺利实施,围绕民本___建设的扎实推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___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委会紧紧抓住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45项,作出决议决定5个。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非税收入管理、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和汇报,审查批准了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围绕发展经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直部门企业改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城陵矶港区(松阳湖)一期工程筹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与工商联联合召开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对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围绕推进“民本___”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城市社区建设、___楼景区及沿湖风光带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四___”普法情况和“______”普法规划、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公安“三基一化”工作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审议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发出督办函3件、审议意见摘报6期,向“一府两院”进行了交办,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改进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完善支出程序,严格预算执行。首先,提前介入搞好预算初审。___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之前,常委会听取预算编制的初步方案和设想,对预算编制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又深入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及时了解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提出改进预算编制的意见和建议,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更加科学。其次,突出部门预算工作重点。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完善部门预算,本级部门预算已扩大到67个,汇编单位达252个,市本级所有行政事业性单位以及定额补助单位都纳入了预算编制的范围,编制的资金包括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汇总收入达到95740万元。三是搞好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审计开始前,常委会根据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向审计部门确定审计重点,提出审计要求。审计结束后,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05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的1月12日,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再次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指出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正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四是对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监督。9月上旬,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水务、财政、农办等部门进行座谈,并实地察看了铁山水库等水利设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11月份,听取了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收力度,规范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

5.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五

一、围绕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监督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强化对政府专项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贫“双到”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把扶贫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着力推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帮扶单位的责任,确保如期实现省和茂名市提出的扶贫工作目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公路建设、学校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报告,针对上述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有关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合力解决贯彻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汇报,要求司法机关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申张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举办学法培训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组织依法治市工作检查,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下称建议)78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确定其中11件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外,对其他的建议也落实责任,分工跟踪督办,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得到办理,并逐件答复代表,其中得到落实和正在落实的建议42件,占53.8%;列入计划分步落实的建议19件,占24.3%;因不具备条件暂时无法实施作解释说明的建议17件,占21.7%。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注意做好政策法制宣传和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全年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115件,接待来访126人次,其中列入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的10件,已办结8件,未办结的也正在跟踪督办中。经过我们认真、耐心、细致的处理、督办,使重复上访有所减少,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社会的稳定。今年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突出发展工业,着力建设县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以“项目建设年”为统领,抢抓机遇,克难攻坚,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们积极申报、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做到了“四个突出”、“四个确保”。

1、突出六个重点领域,确保项目申报上“本子”、进“笼子”。一是谋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二是谋划新农村试点和加快城镇化发展项目;三是谋划卫生、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农村市场流通体系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四是谋划荆岳铁路江陵货站、长江岸线、荆监一级公路、沿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是谋划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等重大示范项目以及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六是谋划公检法司等政权建设项目。我们将上述6个重点领域作为项目策划的主攻方向,策划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努力以大策划引大项目,以大项目促大发展,实行“滚动开发,星级管理”,上报专项规划,确保了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规划的“本子”和“笼子”。上半年共申报中省项目44个,总投资71321万元,拟争取资金17015万元。

2、突出项目争取,确保项目资金到位率。一是建立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是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项目建设任务,细化量化责任指标,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签定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两套班子抓项目。一套班子侧重对外跑省进京争取项目,一套班子侧重对内负责项目策划和建设管理。按照项目的性质、额度、进度等情况把项目分为五个星级,对项目实行星级管理,做到项目不到手,工作不松手。三是充分发挥驻汉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省发改委的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了大量有价值信息,获得了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权。上半年共争取中省项目19个,到位资金3699.74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工业、投资项目15个,到位资金3023.14万元;农业项目2个,到位资金624万元;社会发展项目2个,到位资金52.6万元。已到位项目包括污水管网800万元、供水管网260万元、廉租房583万元、农村电网完善工程885万元、司法局业务用房114万元、通村公路63万元、粮食产能424万元、内荆河治理200万元、省预内工业专项345万元等。未到位的项目中,观音寺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900万元,安全饮水900万元,粮食产能923万元,检察院技侦用房250万元,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200万元,农网改造850万元,大中型沼气150万元,莲花泵站1000万元,县人民医院1800万元,县职校1000万元,郝穴国家粮库300万元,鑫宝马弹簧100万元,长防林12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200万元、生猪养殖小区120万元,小型沼气90万元等一批中省项目已获得上级批复,预计争取中省项目资金8903万元,上述投资计划将陆续下达。预计全年可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3亿元。

3、突出重大项目推进,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3月份与华电湖北分公司和江陵发电厂筹备处负责人进行了协商和对接;4月份完成了祁家渊、苏家台厂址构筑物排取水口钻探、取样、送样、审核工作程序;5月份,县政府已请示省人民政府将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上报国家能源局,要求纳入国家“十二五”能源规划,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荆岳铁路2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荆岳铁路和荆州长江二桥下半年开工建设。江陵货运站被纳入荆岳铁路整体实施方案,新增投资32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征地、部分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11月份荆州至岳阳段开工建设。

——江陵蓝星洲生态运动公园2月份完成了专题片录制,省市鄂西圈办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到实地进行查看,着手项目策划规划工作,同时按照省策划重大项目有关要求,对蓝星洲生态运动公园项目总投资作了修改,6月份县政府已向长江水利委员会请示,恳请长江委派专家来实地指导规划编制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4、突出“项目建设年”,确保投资快速增长。一是落实专班。对纳入全县重点管理项目,实行一个县级领导,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专班服务,做到了领导分工到位,目标责任到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协调调度到位,全县形成了以项目看绩效,以项目论英雄,以项目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搞好服务。抓好土地、资金、环评等各项保障工作,积极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帐,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观摩督办和年终考评。三是宣传造势。加大“项目建设年”宣传报道工作,《荆州日报》江陵版开辟了项目建设年专栏;江陵电视台开播了“跨越2011”项目建设年局长访谈,营造了浓厚的项目建设年氛围。元至5月份,全县累计完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9315万元,同比增长55.5%。全县纳入重点管理投资过1000万元项目84个,开工54个,开工率64.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772万元,占完成投资的79%。预计元至6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超过9.5亿元(不包括农村私人投资),同比增长72.6%,基本实行过半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县项目建设工作形势总体较好,朝着“项目建设年”预定的目标推进。但是,我们必须冷静、谨慎、客观地看待当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早应对。从全县看,当前项目建设存在一些挑战和隐忧,需要高度关注。

1、项目“含金量”不高。一是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少,为申报、争取项目增加了难度。二是项目投资规模偏小,难以争取中省较大投资。三是部分项目缺乏整合,难以发挥整体效应。

2、重点项目投资不足。1-5月,全县84个过千万元重点项目,计划投资23.4亿元,目前开工率为64.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772万元,只占全年计划的23.4%。22个续建项目,还有8个未开工;新建62个项目,还有22个未开工。

3、土地和基础设施依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矛盾。国家继续加强宏观调控,严格用地管理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致使我县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影响投资进度;基础设施难以充分满足投资主体的要求,且建设资金短缺,融资渠道难以拓宽,投资乏力。

4、项目建设迟缓。个别项目建设地点、内容不能落实,影响了项目开工建设;看守所、廉租房等极少数项目因搬迁、土地补偿和建设地点变更等问题致使建设进展缓慢。

各位领导:2007年,在国家海洋局的关心指导下,我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大力推进海域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为提升海洋工作地位、强化海洋领域宏观调控、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主要从六个方面汇报我省海域管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海洋工作调研,推动海域管理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我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海洋管理环节掌握的信息,分析海洋经济发展的宏观形势,向省领导提出政策建议,促成省委、省政府在上半年召开了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李建国书记、国家海洋局孙志辉局长及有关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提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十月份我厅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呈报了关于加强建设用海管理,推进科学适度用海,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建议,有7位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在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李建国提出实施“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次将海洋经济提升到全省发展战略,这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积极拓展海洋工作新领域,2007年我省举办了首次海洋文化与“海上山东”建设研讨会,并认真参与了国家海洋局组织的海洋文化研讨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以贯彻落实《物权法》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文件为重点,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实行了海域分类定等有偿使用新制度,对海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海洋工程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导则》、《省级审批海域使用项目现场勘查管理规定》、《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这些配套制度体现了关注民生、重心下移等新理念,如海域使用金分配向基层倾斜,市、县(区)两级占总额50%的海域使用金,县(区)级分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实施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地位显著提升。海域使用权不仅成为用海者权利的保障,而且成为用海者融资的重要工具。近年来,仅荣成、莱州、长岛3个县市就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1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发展,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海域用益物权属性的认识和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地位。《海域法》实施以来,我省已出台以《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为主干的海域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

三、全面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促进和谐海洋和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我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我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提前全面完成了国家海洋局部署的这一重大工作任务。我省先后召开了5次会议,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检查、督导和总结交流。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在基层巡查督导,每十天调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召开全省养殖用海政策研讨会、情况调度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我省还建立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将每项工作量化考核分值,并规定目标量化考核与示范县晋升、资金分配、奖励挂钩,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工作积极性。在“海上山东”网站上专设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专栏,组织编发“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信息快报”15期,使各地工作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形成了争先恐后、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潮。截至2007年11月底,我省沿海7市37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全省养殖用海确权率达95.7%,登记率达100%。通过普查登记,不仅摸清了全省32.4万公顷养殖用海的底数,全面落实了海域使用物权制度,而且解决了大量历史积累的用海纠纷,纠正了无证用海、发放土地证用海、以承包代替权属管理等违法或不规范行为,新确权养殖用海面积4.2万公顷。实践证明,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物权法》、《海域法》,建设和谐海洋和社会主义新渔村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工作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海域使用审批管理,积极探索科学适度用海新路子根据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和海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科学适度用海,严把用海闸门。对用海项目的审查集中到项目用海的必要性、项目选址的适宜性、区划规划的一致性、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性、面积时限的合理性等“五个特性”,进一步明确了用海项目把关的重点。2007年,我省依法审批海域使用面积4.6万公顷,其中建设用海1400多公顷,否决或调整了5宗建设用海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海域法》实施以来,我省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8245本,审批海域使用面积26万公顷,其中建设用海4000多公顷,保证了渔民用海和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用海需求,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既支持经济发展,又节约宝贵的岸线资源,我省积极研究探讨科学用海方式,严格控制顺岸式填海,提倡防波堤兼码头、栈桥式码头、离岸透水构筑物、人工岛等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用海方式。坚持建设项目用海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探索建设用海平面设计新模式,乳山、龙口、蓬莱、长岛等地通过实施建设用海项目美化了海域环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在严格审查、优化方案的基础上,审批了首宗无居民岛保护与利用项目。为保证项目审批工作的规范化,2007年我省加强了省批用海项目受理前、中、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了受理前现场勘查、受理后社会公示、论证环节外业监督、批复后公告,并试行项目施工动态监测和项目竣工验收。2007年我省举办了首次建设项目用海听证会。针对利益相关者比较复杂、资源环境影响较大的好当家集团港口扩建工程组织了建设项目用海听证会,为用海审批中扩大公众参与积累了新经验,促进了民主决策,依法管理,科学用海。

五、认真落实以惠渔为重点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2007年我省海域使用金征收大幅度增长,全省征收海域使用金总额6亿多元,其中省级直接征收3亿元,接近上年的3倍。到2007年,全省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突破10亿元。加大了海域使用金征管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并按规定比例将属于中央财政的海域使用金及时足额缴纳入库。对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全部下放到市县两级。在海域使用金征收中对渔民实行非常优惠的政策,核定了较低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并对专业渔民养殖用海,以户为单位,免征一定用海面积的海域使用金。同时,严格界定专业渔民的范围:专业渔民是指以海水养殖为家庭生产经营主业,陆上无承包土地,户籍所在地为沿海渔业村的居民。近年来,我省海域使用金征收幅度连年增长,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占比逐年下降。2007年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占总额6.9%,比2002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6.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六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卫国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罗志军主任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着力增强人大工作科学性、人民性、规范性和创造性。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7件地方性法规,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批准有立法权的市通过的13件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有关议题开展专题询问,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8件代表议案已办理完毕,58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这些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较好地完成省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一、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做好立法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实施八项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同志亲自担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就做好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作出总体设计,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两次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请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召开多种类型座谈会,并书面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557件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和反复协商,使立法选项更加贴近发展大局、更加符合省情实际、更加顺应群众期盼。规划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共安排立法项目112件,其中正式项目59件、调研项目53件,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统筹兼顾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在完善实施性立法的同时,加大创制性立法的力度;在制定新法规的同时,把对现行法规的修改完善作为立法的重要形式。省委及时批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深入分析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的原则要求,对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拉开了江苏新一轮法制建设的序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首次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反复权衡法规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对增强立法科学性起到很好作用;坚持开门立法,“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建立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和立法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作用,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使我省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有了良好开端。

二、突出转型升级重点,积极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法和监督,着力推动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经济平稳运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绿色发展,确保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等报告,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强调根据形势科学统筹施政,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制定统计条例,补充细化统计法相关规定,规范政府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加强统计保障和监督,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促进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是江苏发展的核心战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认真办理“关于提升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助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议案,抓紧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法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制保障。根据网购、快递市场迅猛发展的新情况,修订邮政条例,着力解决邮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规范邮政服务和快递业务,维护邮政安全保障,促进邮政事业和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听取和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使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逐步覆盖所有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范围逐步扩大到苏北、苏中所有经济薄弱村,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重点督办扶贫开发、农村道路改造等代表建议,常委会负责同志先后3次到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地区现场调研,组织召开推进会,督促政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更有力度地抓好扶贫项目统筹推进,加快苏北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步伐。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

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常委会把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常委会会议上,12位委员、代表就如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破解养医结合难题等提出问题,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作答,主流媒体对此作了充分报道,引起社会积极反响。省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卫生环境的要求,制定爱国卫生条例,就烟草烟雾危害控制专门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立法专家、普通市民和有关部门代表对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条例的及时出台,对于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一体化、控制烟草烟雾危害、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代表提出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5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义务教育发展统筹力度,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注社会治理创新。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更新治理理念,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完善城管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重要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针对我省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听取和审议全省出入境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建立出入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在强化管理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适应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和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新形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事案件法律监督的力度,着力解决裁判不公、违法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努力让老百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结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十年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全省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全面贯彻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机构,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政府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江苏长远发展大计。省人大常委会把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生态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立法和监督,同心协力谱写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推动资源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常委会依据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重新制定水土保持条例,明确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规范林木采伐和取土、挖砂、采石活动,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我省湖泊资源比较丰富,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利用湖泊资源,严格湖泊管理与保护,严厉打击侵占、损害湖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湖泊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执法检查后,各地有效查处侵湖案件100多起,仅洪泽湖沿岸就清除违法圈圩4.7万亩,维护和改善了湖泊生态功能。

推动水污染防治。我省80%以上的饮用水取自长江,长江水环境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会同沿江各市,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充分认识长江江苏段水环境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长江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推进沿江地区联防联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线安全。重点督办“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整治”代表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水环境好转。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在机动车准入标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等方面作出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排气污染。重点督办“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控制、应急机制”代表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做好应急和防控工作。认真办理“加快出台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议案,加快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为今年出台相关法规做好准备。

五、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省人大常委会把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对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按选举单位和地域分布把省人大代表编成78个代表小组,各委员会牵头成立8个专业代表小组,同时根据代表职业和专长建立代表资料库,为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注重听取和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全年共有来自基层一线的15名全国人大代表、8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负责同志定期到各地接待基层省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名以上基层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寄送刊物资料等方式,帮助代表深入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各地做法和经验,专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在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本次人代会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根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当地走访、接待群众的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程序,选择6个方面18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加,既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又实地进行调研考察,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代表满意率、建议办成率均有明显提高。

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决策。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常委会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讲座,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开展深入讨论,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120多场座谈会,走访195个基层单位、478名基层人大代表,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00多条。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根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6个方面34条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逐条进行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创新制度规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围绕更好体现人大工作人民性和人大代表主体性,出台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成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图”。就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常委会和机关集体学习、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等出台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群众观点、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人大工作中进一步体现,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人大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为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我们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优势,积极推进与外国地方议会友好交流和务实合作。先后接待来自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代表团30余批280多人次,组团出访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江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扩大了江苏的国际影响。

一年来,我们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完善重点疑难案件督办机制和机关干部参加接访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00多件次,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我们注重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举办全省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就各地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片召开座谈会,加强分类指导;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各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各层次工作座谈会,加强上下沟通和工作协调。通过多种形式,总结宣传淮安市“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睢宁县“百名代表问项目”等典型经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中共江苏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得到了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法规起草过程中对群众意见的回应还不够及时充分,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监督工作中跟踪督查还不够有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缺少有效解决办法;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还不广,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仍做得不够。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把人大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立法质量上有新提高,在监督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新拓展,在代表工作上有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大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为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常委会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结合,及时将改革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今年拟制定和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节能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等14件法规。同时,对养老服务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在立法工作中,将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切实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客观规律,贴近改革发展的实践,用立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实行精细化立法,立法条文做到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站在全局长远的角度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考虑问题、正确决策,把握立法主导权,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扎实做好立法座谈、听证、论证、评估等工作,使法规经得住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将突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年拟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出去”战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2项执法检查: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同时,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活动,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

在监督工作中,将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把开展监督工作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同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督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人大报告,及时把党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二是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预算决算内容,逐步把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在执法检查中加强上下联动。选择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经过努力能够有所推进的共性问题,上下联动加强监督。今年拟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发挥代表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结合各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代表大会前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开展定向视察。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通过代表定点联系、接待和走访群众,推动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确定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各委员会组织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促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围绕推动制度创新,深化人大理论研究。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省委将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围绕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常委会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我省人大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发展规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人大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为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围绕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尽心尽力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护民权。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已有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人大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努力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7.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篇七

——2010年1月28日在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戚和平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全省人民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着力加强经济和社会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省地方性法规19件,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 5 件,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9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围绕中心开展立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每年向省委报告立法计划,及时汇报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和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为适应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及时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进一步明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范围,加强对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管理,突出资源和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办法,对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格局,加快新型城镇化,加强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坚持立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对消除就业歧视、提供就业援助、加强创业扶持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促进全省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总结我省防洪抢险、抗冰救灾等积累的成功经验,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公开、应急救援等进行规范,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和修订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批准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和村级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等。

改进和完善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是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突出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省实际,使制定的法规与上位法相衔接,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修订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坚持保护优先、人水和谐,突出洞庭湖的保护,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为加强洞庭湖综合整治,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对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政府扶持、提供金融服务、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了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二是加强立法调研论证。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坚持提前介入,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力求使制定的法规反映民情民意,体现公平公正,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三是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法规草案都通过省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在主要新闻媒体全文刊登,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注重加强对法规草案审议过程的宣传,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进行普法教育。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促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常委会围绕落实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促进“弯道超车”、科学跨越。

大力促进保增长措施落实,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常委会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作为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在抓好2008年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的同时,重点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展跟踪检查,并将跟踪检查情况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充分肯定这项工作。省人民政府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大家反映,中小企业执法检查,问题抓得准,时机抓得好,工作抓得实,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听取和审议了我省地方债券资金安排情况报告,作出调整省级预算方案的决议,确保地方债券用于发展和民生方面的公益性建设支出。听取和审议了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科学规划和确定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全省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两型社会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情况的报告,支持和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发展后劲与活力。听取和审议了全省粮食生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情况的报告;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等专题调研,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积极推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去年初,常委会开展了就业再就业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和支持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各种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广辟就业门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促进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办法;督促法院改进涉计划生育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调研,督促改进农村残疾人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工会法、体育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执法检查及跟踪监督;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执法调研。听取和审议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等情况的报告,加大了对流域环境治理的跟踪整改力度;组织开展促进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健康、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活动,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

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计划、财政和审计等报告,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促进宏观经济管理,促进依法理财,促进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和审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等报告,督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和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完善审判和检察工作监督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督办。积极稳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对报送的133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认真处理。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1377件(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积极创新代表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向省委汇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省委高度重视,以12号文件批转了这个意见。文件就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代表联系机制,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激励和监督机制,制定代表履职登记、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机制,制定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制定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热情进一步增强,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不断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0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段方金等代表提出修订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的议案、李尚林等代表提出修订国防教育条例的议案,其法规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刘志仁等代表提出制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议案,法规草案已经常委会会议初审。代表议案提出的其他立法建议项目,大部分进行了前期调研和论证。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51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一是注重突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在统一交办的基础上,将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建议确定为办理重点,将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确定为重点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跟踪检查,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注重加强联系沟通,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常委会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作为改进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的有效途径,向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过程作为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采取上门走访、实地调研、现场办理等多种形式,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提高了代表满意率。三是注重讲求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督促办理刘志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衡阳水口山、松柏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主任会议成员率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深入实地调研,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促进了该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周开明、吴明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花炮产业发展、协调打通花炮出口通道的建议,省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实湘沪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解决了花炮出口通道问题。余孝武等代表提出关于将怀邵衡铁路调整列入“十一五”建设项目的建议,通过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怀邵衡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湖南省区域铁路发展规划,并启动了前期工作。

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名以上基层省人大代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围绕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长株潭通信一体化、外经外贸、法院工作、检察改革等重要工作,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加强代表培训,宣传代表典型事迹,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和时间,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去年,作出了关于批准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等决议决定6项。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为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决议规范了社会信用建设的主体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企事业单位要守法经营,加强信用自律;公民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珍惜和维护个人信誉。决议提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鼓励诚信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决议的出台,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推进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了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任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3人次,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5人次,决定接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辞职1人,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其他组成人员2人次,职务更名备案2人次,职务自行终止备案4人次。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55人次,批准任命市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人次。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水平

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坚持党的领导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认识,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大家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开拓创新。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重要的思想和原则,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了常委会职能作用。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工作活力。报请省委批准,建立和完善了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履职考察制度。全体常委会委员认真撰写了2008履职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分别与委员开展了履职谈心活动。省委考察组对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考察。建立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报告、履职考察制度,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工作活力,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切实抓好常委会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知识。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健全会议制度,提高审议水平,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组织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系列活动,回顾30年来光辉历程,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认真开展人大外事工作、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下级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为代表服务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实施,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加快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步伐作出新贡献。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我省正处于加速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重要时期。省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要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深入实施“一化三基”战略,统筹推进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建设,强调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宏观经济分析,及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认真听取审议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急需的立法,认真清理、修改、废止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委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强调要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明确提出了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生产总值增幅基本保持同步的要求。我们要将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就业、消费、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促进落实农村和城镇低收入群众扶助措施,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真正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创造公平、公正、清明的环境。坚持立法为民,在立法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立法符合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水平。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规律和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经常性学习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勤政廉洁,努力为人民服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推荐阅读:

淮北市市委领导08-21

淮北听课感想07-29

淮北文明创建08-13

淮北师范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环保活动策划书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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