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模式(10篇)
1.融资模式 篇一
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租赁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购置设备,供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并为此支付相应租金,同时承担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经济技术过时的风险。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设备可以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者退还给出租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运作模式,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克服了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不足,其功能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
融资租赁模式具有多种功能,一是可以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压力。用户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不必一次性大量投入资金即可获得所需的机器设备。制造商通过向金融租赁企业出售机器设备,迅速收回资金,减少营销环节的资金占有量,加快了企业流动资金流转速度,减少了企业营销费用。二是改变了企业资金结构,加快了资金流动,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三是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实行融资租赁后使用户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机器设备使用效率。制造企业由于金融企业参与利润分配,企业要应对中间所有者和终端用户的双重选择,必须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四是有利于资产保全,完善市场信贷关系。这是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功能决定的。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物的功能,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面对长期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用户,金融企业不必借助司法途径,即可中止合同,变更机器设备使用用户,从而大大减少金融信贷风险。五是有利于合理利用企业资源。制造企业也可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产品研究开发和制造工艺提升上面来。六是开辟了利用外资,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的新途径。融资租赁和国际信贷相比,可以避开一些贸易壁垒,而且具有手续简便,操作性强,符合国际惯例等特点,是一种有效引进国外设备和技术的方式。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信用形式,与其他信用形式不同。
一、与商业信用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和收益权,并负有维护好租赁物的义务。在分期付款购物方式下,物品所有权一般在物品交付验收时,或合同生效时已全部转移。双方结清货款之前,物品的所有权已转移到购买者,双方之间存在的只是债权债务关系。
二、与银行信用的区别。银行借贷款业务表现为纯粹的资金运动。融资租赁不是纯粹的资金借贷,它是以融物以求融资的信用形式,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共同组成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合同没有主次之分。
三、与买方信贷的区别。国际融资租赁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买方信贷,但买方信贷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货物,贷款人对货物没有所有权。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不受此类约束,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有选择权,融资企业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与信托信用区别。信托信用的资金流向是双向的,信托公司可以贷款,也可以吸收存款。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流向是单向的,只能融资放款,不能接受存款,且融资时与租赁物相伴而行,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行使所有权。
五、与BOT项目融资区别。BOT项目采用项目法人制。项目承担者既融资,又直接参与经营
管理。在一定时期内,项目法人以营业收入毛利支付融资成本费用,并获得自己收益。经营期满,项目财物无偿交付给当地政府或公用事业单位。项目主要经过筹资、立项、建设、经营、转让几个环节。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只收租金,不承担经营风险,租赁期满,承租人获得租赁物所有权也要支付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价款。
融资租赁按其业务运作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直接租赁。即按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的界定进行操作。这种运作模式已被世界各国接受,成为了一种国际商业惯例。二是回租。回租的做法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机器设备先按账面价格或重新估价卖给租赁机构,然后再以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回租业务中不存在实物交割。三是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法律关系中,合同主体包括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贷款人四方。杠杆租赁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三种,且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四是融资租赁中转租赁。五是融资租赁中的委托租赁。委托租赁合同中,受委托租赁机构以中介人身份出现,并收取中介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租赁中介人、委托人和承租人三方洽商租赁条件,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2.融资模式 篇二
城市中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形式是不断发展的, 传统的模式是由政府作为投资以及融资的主体, 它适应了计划经济这一体制, 这些资金通常是用过财政收入来实现的。在传统模式中,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 从工程的规划、决策到建设以及资金的筹集使用一系列过程中, 包括后续施工项目的管理等都是政府一手包办的, 但是由于单独利用政府投资渠道具有一定的限制, 使得城市中基础建设资金投入不充分, 将其了这些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 对社会的有序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城市基础设施新投融资模式的出现及其特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投融资的新模式, 第一种模式的主体是政策性的投融资公司, 这种模式叫做政策性投融资公司, 如果按照项目的区分理论来进行区分, 可以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分为经营性质的、公益性质的以及准经营性质的, 但实际上这三者之间可以进行转换。新的投融资模式具有很多特点, 首先, 它能够通过政府的财政部门, 把一些存量的资产、现金等输入到这些政策性的投融资公司中, 委托这些公司对其投资进行管理, 并将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权转移给他们。这些投融资公司可以通过金融等各种中介机构, 可以进一步获得各种项目的融资、政策性的贷款等, 通过这些途径, 可以扩大投融资公司的融资规模。其次, 当政府将投资的具体项目确定之后, 政策性的投融资公司就能够根据具体的要求, 提出相关的项目执行的方案, 在经过政府部门等的商榷之后, 决定最终方案。在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 投融资公司的主要责任是对三种类型的项目进行投资以及管理, 而政府部门则负有监督管理投融资公司行为的责任。最后, 对于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应该将其交给政府的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进行投资, 来为投融资公司偿还各种成本, 确保投融资公司能够进行增量投资。
第二种模式。全称是资产支持证券化模式, 它的基础是目标项目中的已有资产, 并将这些资产在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作为保障, 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各种高级债券, 来对资金进行筹集。这种投融资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模式, 国外应用该种模式的时间较长, 应用范围很广, 能够应用在一些大规模且具有较多汇报的环保、电力等领域中。
第三种模式。民间主动融资的模式, 这种模式最初在英国被提出, 后来逐渐延伸, 成为西方很多发达国家一种有效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投资管理等的一种模式, 政府部门会依据社会城市等的实际需求, 提出具体建设的项目, 然后进行招投标活动, 让符合要求的中标者承担该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营工作, 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到一定时期应该将其归还给政府, 而中标的私营部门则可以从政府部门中获得各种收益。
除了这几种模式之后, 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还有很多, 应该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但是目前城市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应用仍存在较多问题, 应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的途径。
三、投融资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来说, 很多是以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存在的, 其投融资的主体实际上是政府部门, 同时, 政府部门也是管理者, 有时候也出现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同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和管理的现象, 因此, 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地将风险和收益融为一体的投融资主体, 从而其管理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到位的缺陷。另外, 目前投融资的渠道较为单一, 虽然出现了很多新型投融资模式, 但是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中, 其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财政的支撑以及银行贷款和国债基金等。
四、优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措施
首先, 在管理中应该将更多主动权下放给政策性投融资公司, 因为投融资公司中有很多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专家, 能够为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之前提供准确的、灵活的反应与判断。确保投融资公司能够按照相关的政策以及本行业中对于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战略, 来对建设项目中每一个具体的项目进行分析, 为其投资做出选点以及经济决策等, 这样不仅能够将政府的政策以及发展的目的展示出现, 还能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的收益, 以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程度。同时, 还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高效利用, 以实现综合管理。
其次, 改变单一的投融资渠道, 不断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第一, 可以利用存量资产来进行融资, 也就是把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资产作为融资的资本, 并转让这些资产的经营权, 通过对存量资产的盘活, 来进行融资。第二, 运用政府组织增信来覆盖单个公共工程项目的风险。组织增信原理就是以特定组织的信用来提高某一企业或组织机构的信用水平, 即信用度。地方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组织者和裁判员, 在发展市场主体、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信用体系、实施政府增信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对协调各方行为、弥补现存体制缺损、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到良性发展有重要作用。第三, 项目组合融资。组合项目融资方式是指将风险和收益率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结合成一个新的组合项目, 然后到国际或国内资本市场上为该新的组合项目筹措资金, 将具有不同收益和风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进行组合以降低项目的风险。第四, 以未来收益融资。现有的融资模式都是以已有资产、建设和经营权等为基础进行融资的, 需要有一定的现实的资产为基础, 对于一些不具备这些基础或者不打算将建设经营权转让的情况, 可以采取将未来收益打包的方式来进行融资。
最后, 寻找新的投融资模式。第一, 采用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和土地储备机制结合的融资模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 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一定范围内土地进行储备, 通过土地储备运作机制, 将土地增值收益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支持轨道交通的建设;第二, 利用将房地产和地铁相互捆绑的模式, 包括了地铁中的广告经营权, 周边一些物业开发等等;第三, 可以在城市的轨道交通中设置投资基金。这种模式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能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资金, 使资金从储蓄转化为一种有效的投资, 这样能够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 提高资本金在基础设施项目中所占的比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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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解融资难应调整银行融资模式 篇三
近期,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努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央行和银监会也在试图落实相应措施。当前社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已使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供血”功能,逐渐扭曲为“抽血”效应。除了涉及到资金供求失衡之外,其实质却是结构性的。即一方面我国的金融资源供给从整体上看并不缺乏,另一方面许多经济部门、领域或行业却出现严重的“融资难、资金贵”的现象,这就表明了金融资源的流动通道出现了阻滞和不畅。这种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失衡,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引导金融“灌溉”的“水利设施”出现问题。
从金融角度看,更需要关注金融结构的根本性问题。首先,金融资源流动渠道不畅导致了众多领域融资成本上升,其原因又是金融“主渠道”过度由银行所主导,缺乏众多的“分渠道”,一旦出现“主动脉硬化”甚至“血栓”,则必然引起经济肌体的病变。对此,应跳出过去的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概念,在我国特殊的情况下,无论在股市还是债市,银行仍然是直接金融的重要主导者。归根结底要处理好银行融资与非银行融资的结构关系,应当适度降低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改变银行业整体上“大而不倒”的局面。
当然,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无论是作为资金需求者,还是信贷产品的供给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垄断竞争地位,这就使其对于存款者和贷款者都有突出的价格谈判优势,因此也难以有助于达成相对公平的资金价格。应该说,当前更应该着眼于推动构建一个走向充分竞争的银行融资市场,完善资金定价权谈判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价格形成中的基础作用。
归根结底,产生矛盾的根源是价格“多轨制”,而推动利率市场化则是重中之重。当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内涵远不止存贷款利率定价问题,市场化的产品创新、市场化的交易主体及行为、足够容纳各类资金交易的市场、市场化的货币当局政策选择,这些都是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前提。另外,继续有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开放,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虽然政府和监管部门在着力推动社会融资成本降低,但是就制度层面来看,应该坚持两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在促进融资成本降低、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要避免行政性的干预,实现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分离。我国金融改革中面临的误区之一,就是把改革与风险控制都集中在监管部门,造成内部政策目标冲突。强调控制融资成本,是要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引导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理运作,而不是牺牲市场金融原则来达到目标。
二是以市场化金融运行为主,政策性金融运行为辅,共同服务于既定目标。正是由于前述原因,在依靠商业金融原则难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情况下,就需要运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或工具,由政府适当分担金融服务成本。作为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发展中经济体,我国亟须防止政策性金融改革走向极端。
为什么在较高的融资成本压力下,当前我国经济仍然能够前行呢?几方面原因,比如确实存在技术创新导致生产效率提高的领域、依靠“借新债还旧债”的勉强维持、大量自然资源迅速进入到交易市场中带来的增长“幻觉”。由此来看,更加治本的思路则是弱化经济金融的“庞氏特征”,扭转过度依赖自然资源大规模市场化及货币化所支持的增长,真正努力增强经济创新能力,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提高微观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才能使得金融与实体经济运行逐渐走向正常轨道。
进一步来看,在长期经济增长率逐渐下滑的大背景下,企业投资的边际回报率也在下降。而在原有投资拉动型经济模式的转型中,企业发展普遍进入粗放型,现代化、規范化、国际化的企业并不多。同时,政府资产负债表的膨胀,也对企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因此,从增长的角度来说,只有促使企业部门形成更加高效的生产能力,顺应市场需求,才能促使金融与实体之前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笔者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比降低融资成本更加重要的问题,一是应该建立合理的社会资金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二是不断弱化政府和国有经济的“挤出效应”,为民间投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并且有利于就业提高。
4.成都创新八大融资模式 篇四
2009-8-26 出处: 成都日报作者:钟文
在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经委大胆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6月底,全市工业短期贷款余额609亿元,比年初增加1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3%,比5月份增加35亿元;全市工业长期贷款余额129.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603.99亿元,比年初增加96.69亿元。全市中小企业6月份贷款余额为2994亿元,占全辖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32.99%,比5月份增加196亿元;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余额195.79亿元,实现新增担保贷款额60.79亿元,在保企业6765户。
创新融资方式
成都模式全国推广
7月5日,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民营企业分会、市金融办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09年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论坛(成都论坛),在世纪城娇子会议中心举行。论坛的主题是“经济转型中的西部机遇”.实行企业抱团“统贷统还”、“互联互保”模式贷款融资……成都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探索,作为论坛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在论坛上,市经委党组成员、中小企业局局长李忠仆作了“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探索”的演讲。据李忠仆介绍,近几年来,通过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中小企业8种融资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这8种融资模式具体为:国家开发银行“统贷统还”模式、软件企业“资金池”模式、“互联互保”模式(社区金融模式)、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工业集中发展区“整体授信”模式、“会员制”担保模式、“紧急拆借”模式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模式。
“这其中的关键是要改善服务,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长效机制!”据李忠仆介绍,我市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制度建立健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业融资辅导培训、企业(项目)定期推荐、政银企联合调查、风险分担等多项制度措施。其中,企业(项目)定期推荐制度,则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助贷机构”具体负责,通过调查、筛选企业(项目),并经“信用组织”对信息进行采集、民主评议后,向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集中推荐需融资企业(项目)名单。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收到推荐企业(项目)名单后,按照银行(担保)审贷(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并在次月定时反馈推荐企业资金落实情况。
以专项行动为突破
构建融资工作长效机制
在市中小担保、市小担保及政策性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配合下,开展了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组织融资小分队送担保下基层。共计555户企业落实贷款25.35亿元。在总结融资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长效机制,与人民银行成都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担机制滞后,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过高等主要问题,建立起定期培训、长期推荐、联合调查、风险分担和协同监管五项制度。截止6月30日,全市各区(市)县已全部完成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入园企业融资代理“一站式”服务。
共建担保体系
力促全市担保能力提升
针对区(市)县担保机构的担保人才缺乏,注册资本规模偏小,难以单独开展业务的现状,一是坚持“以联保为主,独立担保为辅”的原则,市经委积极导引区(市)县担保机构与市中小担保、市小担保建立联保合作关系,形成合力;二是指导市担保协会和市中小担保采用“集中授课、基地实习、委托培养”等方式,积极开展担保人才培训,今年来已开展担保机构、平台公司人员培训3期,培训人员206人次;三是积极帮助担保机构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资金支持。8家担保机构获省级“止滑回升”专项资金452.5万元。4个担保机构获得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担保机构补助资金共计2570万元,占全国补助资金总额的2.57%;四是督促各区(市)县担保机构全部进驻工业集中发展区,重点开展对入园企业的担保业务,从而在担保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截止6月底,全市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8.18亿元,比年初增加了3.31亿元,注册资本过亿元的区(市)县担保机构达到4家(双流、武侯、高新、大邑),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5家(温江、龙泉、郫县、新津、锦江).1-6月20个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担保余额10.03亿元,担保户数338户。
全市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8家,注册资本总额63.70亿元,已形成约300-630亿元的年融资担保能力。担保总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位居第二,仅次于深圳。
实施培植计划,引导企业诚实守信
同时,市经委与人民银行共同实施“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每年筛选120户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中小企业,通过开展系统性辅导培训活动,使企业较快达到金融机构信贷准入条件,帮助他们与银行建立起信贷关系。培植工作分动员宣传、推荐筛选、培育辅导、融资对接、总结推广等五个阶段进行。目前,报名筛选工作已完成,已进入培育辅导阶段,有129户企业入选培植计划。
用好应急资金,支持有订单企业发展
经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推荐,市经委与市中小担保、市小担保联合审定,在接到企业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受理以委托贷款方式办结资金拆借手续。截止6月末,已向47户企业发放,资金总额5420万元。
组织推介会,增加项目贷款
从4月14日至17日,根据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融资专项行动方案,市经委组织项目企业参加,分别按重点行业组织了电子信息、光伏光电项目,生物医药项目,食品项目,化工项目,轻纺(鞋业、家具)项目,冶金建材项目,机械、汽车和重装项目等七个专场推介会,吸引了我市各级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约50余家部门到会,更好地实现了政银企良性互动,并建立了跟踪制度,至5月底,有个37项目获得项目贷款58亿元。关键点击
8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1、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
联手中行打造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提供标准化服务,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与银行的资金优势,建立中小企业代理机构与中国银行各网点对接的工作机制,采用工厂式的流水线运作和专业化的分工,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前不久,市中小企业局与中行四川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贷工厂”的具体要求,仅2个月,已有36户中小企业通过“信贷工厂”获得贷款4.15亿元。
2、小企业“统贷统还”模式
采用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区(市)县政府三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以单户贷款不超过500万元为上限,3-5户中小企业抱团,助贷机构为贷款平台,专门解决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从2005年以来,累计为近600户次小企业解决20亿元的贷款,“统贷统还”已成为我市小企业贷款的重要品牌。
3、软件企业“资金池”模式
充分利用地方金融资源,解决我市中小软件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成都市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成都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三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设立了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资金池,为轻资产、重科技的软件企业增信,已累计为54户软件企业提供了近8000万元的贷款。
4、“互联互保”模式(社区金融模式)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与我市武侯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按照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采用助贷机构推荐企业,信用促进会开展信用评议,园区内信用公示,3-5户企业互保方式,专门解决园区内小企业融资问题,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园区内150户次企业发放贷款
1.5亿元,有效缓解了园区内小企业融资难题。
5、工业集中发展区“整体授信”模式
建设银行为全市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3年授信300亿元,成都银行为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授信40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企业的融资,农业银行为“成阿工业园”授信18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60亿元,入园企业12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建设和发展。
6、“会员制”担保模式
采用行业协会(商会)、担保公司双会员制的办法,紧紧围绕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地域属性,实现企业、协会、担保公司、银行、政府五方联动,我市以郫县惠福担保公司(豆瓣行业)、量力担保公司为代表,已累计实现担保贷款2.5亿元,为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7、“紧急拆借”模式
今年,我市设立了5000万元的应急资金,经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中小企业局与市中小担、市小担联合审定,在接到企业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受理以委托贷款方式办结资金拆借手续。确保有订单、有信用、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的应急资金需求。截止6月末,已向47户企业发放应急资金总额5420万元。
8、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模式
4月份,我市探索形成了《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对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灾无担保、无抵押的情况下,以企业信用为保证,向企业发放不超过300万元的信用贷款。成都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和建行高新科技支行作为试点银行,向硅宝科技、光恒通信、亚联高科技、济生堂药业、芯通科技等首批企业发放了信用贷款1000万元。今后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在全市的推广工作。
探索建立网上融资服务的“呼叫中心”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必须不断进行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让更多中小企业能够顺利融资,促使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市经委融资担保处处长丁天军介绍,根据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安排,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融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上呼叫中心--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服务!
进一步完善融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培训、定期推荐、联合调查、风险分担、贷后协同监管等制度;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帮扶,由各区(市)县筛选推荐,定期对接,市上统一协调,加大对“与大企业配套企业、出口产品企业、地方名优产品企业、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兼并重组企业”的贷款支持,每年帮助一批列入成长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与银行建立起信贷关系。发挥中小企业“助贷机构”和“平台公司”的作用
逐步增加“助贷机构”的资本金,增强“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层信用组织、民主评议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逐步增加对“助贷机构”和“平台公司”的配套授信规模,探索多种方式实现政府为中小企业增信,实现“统一授信、批次处理”,发挥中小企业助贷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平台作用。
探索建立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上呼叫中心
通过呼叫中心,整合资源,利用信息技术,探索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高效、组合式融资服务产品,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融资网上直通窗口,逐步实现金融和担保机构网上审批;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企业之间的沟通管道;建立发布银行融资信息、宣传政府扶持政策的平台;利用电子商务模式,实现银企互动,引导中小企业融资;推广和宣传服务质量优的融资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融资服务创新,全面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建设。减少中小企业融资环节,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站式‟服务。着力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切实把握国家允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村镇银行的契机,通过发挥小规模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采用“个人+企业”的贷款担保组合方式,同时引入民间借贷的中介服务机制,有效改善小企业抵押难、财务审查过关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重点帮助贷款在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融资难题。从而在小企业融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加大项目对接,千方百计提高中长期项目贷款比例
5.融资模式 篇五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臵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推介的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中,已签约项目达到329个,占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31.5%。
一、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个意义非常宽泛的概念,加之意识形态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国对PPP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是非常困难的。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认为试图去总结PPP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它没有固定的定义,并且也很难去考证这个含义模糊的英文单词的起源,PPP的确切含义要根据不同的案例来确定。
二、分类方法
由于世界各国意识形态不同,且处于PPP发展的不同阶段,导致各国使用的术语不尽相同,或者对于同一个术语的理解不尽一致,这就给PPP的分类带来很大麻烦。从笔者查阅的资料来看,各国或国际组织对PPP的分类有十几种之多。
PPP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
广义PPP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其中: 外包类
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
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
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由于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三、运营方式
在发达国家,PPP的应用范围很广泛,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水厂、电厂),也可以用于很多非盈利设施的建设(如监狱、学校等)。北京正在准备通过法人招标方式建设六个奥运场馆,我们认为PPP是一种极好的方式。奥运场馆很难靠自身平衡资金,需要政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投入,以使项目可以商业运作。同样,北京正准备大规模建设城市铁路,PPP同样是最有效的方式。
四、主要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7)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五、意义
管理学家PeterF.Drucker曾经指出:“政府必须面对一个事实:政府的确不能做、也不擅长社会或社区工作。”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资源的汲取与分配应该以高效率的方式进行。政府负责政策制定与规划,而将政策执行落实于民间社区或私营部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长久以来的财政负担,又可将社区及民众力量引入公共服务的进程当中,以强化公民意识与社会认同感,同时提高了资源使用效能和建设、运营效率。因此,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进程中,PPP的研究具有现实积极的意义。
六、必要条件 政府支持
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民营合作双方的角色和责任会随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政府的总体角色和责任--为大众提供最优质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却是始终不变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但并不是对政府有效治理和决策的替代。在任何情况下,政府均应从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立场出发,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招标,理顺各参与机构之间的权限和关系,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等。
2015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工商联在北京举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等七个省份在会上推出总投资约9400亿元的287个项目,涉及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水利、能源等多个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会上说,推广实施PPP模式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推广实施PPP模式的热情很高,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与此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仍然不足。专家分析,民间资本仍然存在信心不足、意愿不强等问题,同时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还存在分散和投资无序等问题。将具有较好盈利预期的项目对民间资本开放,有助于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2] 健全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PPP项目的运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保护双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都可以采纳公共民营合作,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参与双方进行有效约束,是最大限度发挥优势和弥补不足的有力保证。
2015年6月1日,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确立了社会资本可参与特许经营权的制度性创新,业界均默认其为“PPP基本法”。
专业人才
专业化机构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运作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这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
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参与方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对项目的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需要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提供具体专业化的服务。
七、发展方式
PPP模式的典型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八、现实应用
PPP模式在各种工程广泛应用PPP模式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常规招标项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时间最长没有超过4个月。同时,80%的工程耗资均在预算之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按照英国的经验,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智利是国家为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用事业急需改善的背景下于1994年引进PPP模式的。结果是提高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并获得充足资金投资到社会发展计划。已完成36个项目,投资额60亿美元。其中,24个交通领域工程、9个机场、2个监狱、1个水库。年投资规模由模式实施以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巴西于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该法对国家管理部门执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工程合同做出具体的规定。据巴西计划部称,已经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发展规划中的23项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将作为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130.67亿雷亚尔。
促进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民营化。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中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这些重要价值,并为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
九、主要内涵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6.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篇六
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000多万家,占了全美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新增加的就业机会有三分之二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美国政府对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数量很少,主要通过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中小企业业主除了自身储蓄,或从亲朋中借款外,其融资方式主要有:
商业银行贷款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信用比大企业低,商业银行一般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应运而生。它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使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当然,贷款利率会因为风险较大而比大企业贷款要高出2~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当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贷款时,保证支付不低于9O%的未尝还部分,但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担保贷款不超过75万美元,担保部分不超过贷款总额的90%。
金融投资公司这包括两种形式,即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与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公司。它可从联邦政府获得很优惠的贷款支持,一般能得到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优惠融资。但获得许可和融资支持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只能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长期控制所投资的企业。投资方向主要是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从1958年至今,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向10万家中小企业投资,投资额已超过130亿美元。风险投资公司亦属民间机构。在美国,以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这就促使许多科技型企业家从美国的大学、研究所、大企业、大公司中独立出来,成立开发型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预期其创新可能产生的高收益,对此
类勇于创新投资的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投入,还为那些难以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以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
政府资助政府资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1)由中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但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这也是美国惟一的政府直接资助而且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政策。(2)中小企业管理局向受自然灾害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自然灾害贷款。其目的在于使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的受灾企业得以重建。据统计,自1953年设立该项贷款以来,已提供了114万笔总额为164亿美元的自然灾害贷款。(3)中小企业的创新研究资助。在美国一半以上的创新是在小企业中实现的,小企业的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两倍。
7.融资模式 篇七
近年来, 国际经济形势不稳, 先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 继而就发生了欧洲的债务危机, 这一连串的国际经济事件极大地恶化了国际经济形势, 使得国内一大批依靠出口贸易、国外订单生产的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 甚至陷入濒临破产的境地。这其中融资难也是致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重要因素, 融资难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其严重阻碍了国内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的满足, 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1 资金缺口大, 融资需求迫切
国内众多中小企业是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企业或者是外贸依存度很高的外贸型企业, 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吃紧, 订单量下降、销售受阻, 再加原材料、人力以及物流成本的持续上涨, 致使国内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 生产环节以及库存环节占用资金增加, 应收账款坏账增多等等, 就算是主攻国内市场的中小企业也不得不面对国内通胀趋势明显、消费下滑、成本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 这些都致使国内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变大, 迫使其为了生存必须开展融资。
1.2 内部融资为主, 外部融资严重不足
据相关资料, 我国私营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中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占到26%, 而依靠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仅仅不足1%, 由此可见国内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是以内部融资为主的, 其外部融资严重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其一, 国内中小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 其经营者和管理者观念相对保守, 缺乏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其二, 国内金融市场切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产品太少, 外部融资困难重重。
1.3 融资渠道窄, 融资方式少
上文已经提及国内金融市场中切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太少, 其实这也就体现了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方式少的现状。国内企业的融资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发行股票以及债券等三大渠道, 而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 一般不具备独立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能力, 也只能依赖于银行贷款, 而其资信力低, 贷款手续繁杂, 可谓杯水车薪。
1.4 融资难度大、成本高
融资渠道窄、方式少必然导致融资难度大, 中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 其主要依赖的银行贷款也就相对困难, 就算经过重重环节能拿到贷款, 也不一定能契合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难度大也就致使成本高, 根据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显示,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贷款利息、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担保费用、风险保证金利息等等, 而扣除这些费用后, 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之高。
1.5 金融体系不够完善, 金融市场不够健全
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与西方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才开始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 虽然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但是仍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方面, 如:金融组织结构不健全, 为中低端客户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力量薄弱;政府职能急需转变, 政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有待提高;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市场信用环境急需改善等等。
2 国内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模式的案例分析
2.1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就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社会组织依法投资设立, 其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 而以小额贷款业务为主营范围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可以省去一些繁琐的环节, 同时要求的资信力也相对较低, 更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短期以及频繁的资金需求, 并且贷款利息还可以双方协商, 所以此种融资方式得到了快速发展。
成都市小额贷款业发展迅速, 据有关数据统计, 截至2011年7月, 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已由2010年的19家迅速发展到31家小贷公司, 注册总资本近70亿元, 累计放贷金额达122亿元之多。并且已有19家单位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更为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客户的资信情况, 解决了困扰小额贷款公司对客户征信核查的困难的问题, 极大地降低运营风险。
2.2 担保公司增信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很大方面因素就是因为中小企业相对而言规模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资信水平低, 而融资性担保公司正好构建了融资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桥梁, 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 为融资人提供担保, 一旦被担保人出现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 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说这一模式极大地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
融资性担保公司极大地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所以在国内发展势头迅猛, 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10年底, 国内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 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 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 分别占比23.7%和76.3%, 实收资本总额达4506亿元, 而最近央行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国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约8000多家、在保余额已达1.8万亿元, 由此可见国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之快。
2.3 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模式
风险补偿基金这一举措是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带动并促进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的支持力度, 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 承诺对于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贷款或担保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的, 其主要目的还在于放大和引导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进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浙江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同时也是国内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的省份之一, 统计表明截至2010年底, 全省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已达310多万家。可以说中小企业是全省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的火车头, 所以浙江省于2005年就制定了《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 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 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政策实施7年来, 已累计发放风险补偿资金2亿元, 以此撬动银行小企业新增贷款698亿元。至2011年6月末, 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12939亿元, 较年初增加1092亿元, 同比, 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1%, 同比增长6.7%, 居全国首位, 小企业贷款增量居全国第二位。
2.4 高收益债券融资模式
所谓高收益债券就是指信用等级处于投机级别的但收益率较一般债券高的公司债券。然而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消费者购买高收益债券在享受了高收益的同时也就必然要承担高风险, 当然高收益肯定会刺激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所以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同时有经验表明, 高收益债券的推出还将有助于降低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因为融资难, 正规渠道的银行贷款申贷困难, 然而资金需求迫切, 很多的中小企业通过民间集资、地下钱庄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 然而这也导致了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致使很多融资的年成本都超过30%更有甚至达50%, 而实体经济的利润率远低于此, 这也是致使很多中小企业走向资金恶性循环甚至破产的根本原因之一。
高收益债券这一融资模式曾经为美国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所以国内也开始引入这一模式。据悉, 证监会已正式同意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 以注册备案制发行, 由上交所和深交所操作, 目前相关方案已最终形成并上报国务院, 不日将出台具体规定。并有望在2012年6月份之前推出高收益债券试点, 发行人或暂为无法上市的创新型高科技小微企业。希望这种模式也能像在当年美国债券市场上一样, 为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一条全新的途径, 为消除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出贡献。
2.5 集合融资模式
集合融资模式其实质就是把分散的中小企业集合成一个融资团体, 通过这一团体的身份进入直接融资市场, 并进行有效的直接融资, 以此来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空间。其有效突破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这一单一融资渠道, 汇聚政府、银行、社会资金、中介机构等集体合力, 可谓是融资模式的一大创新。集合融资模式实现了中小企业融资由贷款向债券、由地区向全国、由单一个体向集合捆绑、由资产抵押向信用增进的突破, 在融资规模、期限、成本和激励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银行信贷, 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具有深远的意义。
浦发银行通过调动其各方面金融资源, 推出了中小企业集合融资模式, 并已建立了主要涵盖: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集合债等产品在内的中小企业集合融资产品体系, 为中小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佳融资方式创造了条件。其中集合债是企业债的一种, 具有“统一组织、统一担保、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特征;集合信托计划则是通过政府、银行、风险资金、社会资金、资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担保公司联手发行信托产品, 相比集合债具有“风险分摊”的业务特征;集合理财产品则是以集合信托计划为基础资产的理财产品, 实质是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小企业信托贷款本息。
3 结语
综上而述, 面对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不能单单只从单方面予以解决, 要多方面考虑, 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动, 以期达到缓解直至消除融资难这个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从几方面予以考虑:其一, 加大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 促进融资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其二, 加快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步伐, 进一步晚上金融市场体系;其三, 加快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的建设和投资;其四, 加大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力度和提高服务水平及效率;其五, 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上述措施以期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调整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进而改善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摘要:国内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 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同时其快速、有序、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家保增长、扩内需、稳就业的主要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然而迫于我国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市场不够健全,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临融资困难的窘境。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这些为大型国有企业常用的融资手段,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说就是梦魇, 如何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以满足国内中小企业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 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也是企业管理者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现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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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国农村融资模式研究 篇八
摘 要 农村融资模式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中的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无论是对传统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还是农户联保模式的研究与探讨,亦或是对发展抵押品贷款模式或中间组织担保模式的研究都是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本文对目前较受关注的几种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传统的贷款模式是在目前农村经济环境下的一种合理选择,同时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金融环境的新模式。
关键词 融资模式 小额信用贷款 联保贷款
一、引言
为了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解决我国长期以来面临的经济二元经济结构不平衡发展的困境,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从八十年伴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恢复农村金融刚开始,到九十年代形成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体系,2003年后更是推进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允许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试点。
目前我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农村金融改革的主体,无论是从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还是到贷款模式探索,都经历了许多次尝试。在贷款模式探索方面,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的模式是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两种模式,自1999年人民银行推出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以来,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取得了很快发展,满足了大量农户的资金需求,对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缺口依旧很大,截至2007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贷差超过一万亿,存贷比接近3:2。许多研究反应出我国农村信贷需求强烈,目前主要承担正规农村金融业务的信用社并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
鉴于这样一种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求不平衡的状况,很多学者在贷款模式方面都进行过探索和研究。从最传统的无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到1999年引入孟加拉模式的农户联保贷款模式;从林毅夫提出的“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农户”模式,到开始探索抵押贷款模式以及引入农村经济中间组织的担保模式。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我国都进行了丰富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时至今日主要的模式依旧是无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两种模式。同时,就目前反映出的情况来看,这两种模式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也都存在着各自的缺陷。因此,如何寻求一种合理且合适的贷款模式,如何看待已经存在的这两种主流贷款模式就成为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本文基于这样一种思路,分析对比了各种融资模式的优点和缺陷,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些有用的结论。
二、几种贷款模式的对比分析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分析
自从1999年人民銀行开始在全国大力推出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以来,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这段时期内无论是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还是农户联保贷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满足了大量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无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
这种贷款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无需抵押品,只需要通过信用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后即可申请贷款,理论上而言比起抵押贷款来说应该更加简单易行。虽然人民银行1999年出台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规定具体贷款额度,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没有抵押品作为担保,因此比起抵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而言,其最高贷款额度是很有限的,很多贫困地区最高额度都在5000元左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信用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信用社担心农户恶意贷款、欠款发生,我国各地区不同程度的反映出了慎贷的状况。另外小额信用贷款一般规定还款期限为一年,这与一些种植养殖业的农业生产周期不符,也同样影响了农户的贷款积极性;同时贷款额度有限,也不能满足各种种养大户的贷款需求;同时也无法满足我国农户的非生产性资金需求。对银行而言,这种模式的风险是较大的,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直以来有国观念的国家而言,农户很可能会认为既然是国家的资产,抱着不贷白不贷的心理恶意贷款,这就使得银行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所以该模式以其适用于我国农村这样普遍缺乏抵押品的情况而成为主流模式,为广大农户提供了部分资金需求,但也因无抵押担保和信息不对称照成的道德风险等问题而在贷款额度和放宽数量方面备受限制。
2.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分析
联保贷款模式指的是由几家没有亲缘关系的农户组成贷款小组,为了得到贷款互相给小组成员担保以获得贷款的模式。该模式最早发源于孟加拉国,发起人是穆罕默德•尤努斯,并在其国家取得了重大成功,之后该模式很快在全世界得到发展。我国于1999年开始推行联保贷款模式,这些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该模式在各地发展情况差异很大。
理论上农户联保贷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中抵押品的问题,能实现小组成员间互相监督,把社会资本融入其中,减少农户违约的风险。正因为如此,农户联保贷款额度相对小额信贷而言要高很多,对于那些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而言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同时也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和监督成本。
在实际运作中,该模式很大的一个特点是能自动把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用户区分开来。在我国就表现为农户倾向于富农+富农组成联保小组以及贫农+贫农之组成联保小组。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富农并不多,组成联保小组最关键的是能够互相信任,也就是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信息基本上是透明的,这就要求在空间上不能相距太远。然而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富农的分布在许多地区并不那么密集,因此想要组成至少5户联保的小组对于富农而言就有点困难。而对于贫农小组,银行出于风险考虑,自然会尽可能的优先贷款给富农小组而排挤贫农小组,因此也就出现了目前广泛存在的“建立联保小组困难和贫农难以获得贷款”的状况。同时,由于农业风险有很强的相关性,联保小组之间的投资项目很多时候会遇上相同的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这无疑就会增加小组成员集体违约的现象,因此比起个人信用贷款而言就多了一些集体违约风险,农户之间也会因为某几户还不起债而选择集体违约,这在长期里很容易出现贷款萎缩。
3.抵押贷款模式分析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意见,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中,解决无担保贷款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将会逐渐成为改革的焦点。总之目前就扩大农村贷款中有效担保物的范围尚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支持,所以这将会是个长期的改革过程。
但就理论上而言,农户通过有担保物的贷款将会得到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对于解决贷款中存在的道德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都将是一大进步。当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无论是土地流转制度还是房屋、林地、住宅物抵押,其潜在的前提是需要有比较完善的抵押品市场存在,也就是能够保证一旦贷款农户违约,银行能够通过出售其抵押品而弥补贷款损失。但是实际上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缺乏这样完善的市场,所以其实试图通过扩大抵押范围的方式扩大农村金融供给量,将会是一项长期的工程。
4.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模式
“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以其特殊的产业联带效应和对农民增收的特殊影响力,一直被公认为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模式,可能成为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突破口之一。
这种模式把最了解农户信息的公司和农户以及信用社联合起来,不但能够解决贷款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还能有效控制贷款资金的使用以及收回;同时也能够为公司解决与其紧密相关农户的资金问题而不用自筹资金,这给担保公司带来了更多可用资金;同时降低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该模式以其显著的优点和较少的缺陷而备受推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毕竟这样的龙头企业分布相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而言,还是很稀少的。所以,比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和农户联保模式而言,这种模式其最大的缺陷就是很难以推广到全国各地,而仅仅能够在某些局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用。
5.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金融联结中介的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互助形式的专业组织,目前已广泛存在于我国农村地区,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开始实施,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在法律上得以明确。
正是由于确立了其合法性和存在的广泛性,最近几年已经开始有学者研究在给农户贷款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入到其中作为担保地位,这样就能够在缺乏抵押品的条件下一方面解决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更能够降低贷款的风险,同时也减少了监督成本。
理论上寻求第三方作为担保时一种融资模式的出路之一,但是与抵押贷款类似,其前提是需要第三方本身具有稳定性和一定的经济实力。目前我国农民合作基金组织虽然数量庞大,但是大多数规模小质量差,缺乏足够的资金维持组织运营,过分依赖政府或龙头企业,这表明想要在融资模式中过度的依赖农业合作组织也是不现实的,该组织本身的不稳定性决定了其在担保功能中發挥的作用有限。
三、结论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无论哪种模式都有着自身的优点和缺陷。无担保模式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模式,正是因为其正好能够适应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缺乏抵押品的实际情况,但同时也正因为如此而决定了其难以满足大量农户的金融需求,也无法满足贷款大户的资金需求;农户联保贷款虽然在融资额度上有所改善,但是其繁琐的组建机制和手续也挫伤了大部分农户的贷款积极性,银行一方面不愿贷款给贫困农户联保小组,而富农小组却又因为数量较少而难以组成联保小组;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担保的一种最近被提的较多的新模式,部分学者虽然从理论上论证了其优势所在,但是首先的前提是这一“担保机构”自身必须具备可持续的能力,然而这正是目前绝大多数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所缺乏的。
所以作者认为,各地区信用合作社作为主要承担农村金融服务的机构,应该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自身的模式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多种模式同时进行,积极探索新的模式以更加适应实际所在地的农村金融环境。例如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以及贷款证发放的形式以简化老模式的繁琐贷款过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我们也应当认清现实,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个体农户能否获得资金的问题,而是一个自然发展着的长期的经济问题。我们不能把金融支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提的太高,金融支持仅仅只能作为一种手段。如果整个农业经济无法发展起来,农产品不能有效的加工和销售,农业走不进产业化模式,金融支农的效果也将是有限的。我国农民更缺乏的是市场信息以及技术服务,所以作者认为想要更好的发挥金融在支农中的作用,需要配合这些技术和信息服务部门同时进行,形成“银行+技术信息服务机构+农户”这样一种模式,这样才不但能减少农户因为缺乏技术和信息而形成的市场以及农业虫病等灾害风险,从而提高违约风险;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服务机构更了解贷款农户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Ghatak.Maitreech. Group Lending. Local lnformation and Peer Selection. Jou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y. 1999.
[2]金鹏辉.中国农村金融三十年改革发展的内在逻辑.金融研究.2008.10.
9.如何区别中小企业信托融资模式 篇九
简介
作为信托,天生具有“金融百货”的功能优势,如果能发挥其产品设计的多样性特点,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将为信托的业务转型提供一片蓝海。信托平台具有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功能,通过拓宽信托融资渠道,使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充分展示信托平台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甚至包括结构化融资的魅力。
信托融资根据委托人交付财产的性质可以划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两大类,两者的区别在于,资金信托中委托人交付信托的是资金,而财产信托中委托人交付信托的是除了资金以外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其中,资金信托在信托的管理运用是比较普遍的。根据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的两大分类,衍生出以下可供中小企业选择的信托融资模式。
其中,资金信托包括贷款类信托、股权投资附加回购信托(类似于优先股)、股权收益权信托、融资租赁信托、股权投资信托等类型;财产权信托的操作模式主要为“财产信托+受益权转让”,属于融资性财产信托的范畴。
10.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研究 篇十
字数:2467 来源:商情
201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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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一味的向边界扩张导致城市发展的不均衡,老城区发展停滞,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棚户区由此产生。基础设施落后,危房旧房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健康发展。如何迅速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健康发展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
棚户区;融资;南昌
一、研究背景
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
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李克强在2015年两会上表示,住房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政府要为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中国城镇化在加快,住房需求是刚性的,鼓励居民的自住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棚户区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一味的向边界拓展导致城市发展的不均衡,使老城区的发展停滞,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棚户区由此产生。基础设施落后,危房旧房使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棚户区也越来越多,当达到一定的数量时,棚户区对城市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迫切需要更新改造。
城市基础设施的成本越来越高,城市土地资源趋紧,造成棚户区改造成本大大增加。
棚户区中生活着一些特殊困难家庭,生活拮据、几代同住、房屋拥挤、身体残疾等。拆迁之后,根据国家规定的拆迁条例,他们所获得的补偿无法满解决几代人的居住问题,所以这部分人会强力的阻碍拆迁,这是拆迁中很难实现的困难。
由于棚户区的基本设施严重缺乏落后,房屋年久失修,存在许多的安全问题。南昌市市长郭安说棚户区有三怕,怕下雨,一下雨整个棚户区漏的很厉害,情绪不稳定。第二是怕下雪,一下雪花结果容易垮房压人,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第三还怕天干物燥,火灾十分频繁。这个地方一旦着起火来,那就是火烧连营,无法挽救。
三、南昌棚户区改造现状
南昌对棚户区现状进行了再次摸底,按照2013—2017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的目标编制了《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年—2017年)》,初步确定了改造总体目标、任务以及具体项目。2013—2017年南昌市规划改造288个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万亩,房屋建筑面积约2058万㎡,涉及约9.6万户、36.5万人,计划总投资约1778亿元。南昌计划用四年时间基本完成20132017年规划旧城改造面积约2000万㎡。
2013年,南昌市共完成房屋拆迁面积653.7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372万平方米。短短几个月,实施了十字街、万寿宫、青山南路、青山湖西岸、郭家庄、何坊西路、火车站东广场、幸福渠流域、临江商务区、象湖东岸等十大旧城改造项目,涉及9284户,房屋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
2014年,青山湖西岸片区、象山南路沿线、殷家巷片区等棚改全面推进,旧城改造涉及的总户数将达到3.4万户,房屋征迁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项目主要有西湖区象山南路沿线、东湖区青山湖西岸等21个改造项目,涉及约2.01万户,改造面积约452万平方米。
2015年,在南昌市新建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等县区召开的“两会”上划定了主城区旧城改造范围。改造的地块有:京山老街、万溪村“城中村”、团结路棚户区、十字街棚户区、中山路棚户区、二七北路沿线、环丘街(寰丘街)及周边、起凤路和香江家具城地块、昌东工业园区、罗家片区等。
四、南昌棚户区改造现行融资模式
2013年江西南昌市确立“四个平衡”的棚改政策,对全市棚改项目资金采取封闭运行、统筹使用,通过“1+6+X”模式撬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多个棚改项目快速推进。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南昌明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实现城市赢得环境、百姓赢得财富、政府赢得民心、社会赢得和谐作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机制推动、统一规划、政策扶持”的改造原则。城市棚户区改造按照“市级平衡、平台融资、县区拆迁、分类指导”的模式实施。
(一)资金封闭运行、统筹使用谋求四个平衡
南昌把全市四个中心城区的棚改项目统筹在一起,由市级统筹资金统一调配使用,建立了“四个平衡”机制,即单个地块不能平衡就综合平衡,内部不能平衡就外部平衡,近期不能平衡就远期平衡,静态不能平衡就动态平衡,确保全市棚改项目的土地收益全部返回用于棚改,统筹棚改项目的总体收支平衡。这样市、区两级就可以抛开单个项目短期内资金无法平衡的顾虑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1+6+X”模式撬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棚改
“1+6+X”的模式,“1”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筹措资金负责政府主导的旧改项目,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进入市土地储备中心专户,为后续棚改准备启动资金。“6”即由市政控股集团、市城投公司、昌工控股公司、轨道公司、旅游集团、市水投公司6家市属国有平台筹措资金负责棚改项目。“X”是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可以是三者之一单独融资,也可以三者分别组合共同融资。“1+6+X”的最大亮点是撬动了社会资本,形成多元资本参与棚改的局面。社会资本参与棚改,不仅解决前期的资金压力,还有助于加快棚改速度以及提升棚改地块的业态。
五、常见融资模式
(一)PPP模式
1、实质:政府部门通过给予私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的优点
(1)保证项目的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降低项目费用,有利于缓解政府债务负担。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将部分债务转移到私人部门。
(3)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联盟,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同时也能分散部分风险,当亏损时,政府与私人共同承担。
3、PPP模式在棚户改造的应用的优势
在棚户区改造前期动迁需要大量的资金,引入私人资金能够加快改造进程,提高改造效率,PPP模式使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社会效应最大化,对棚户区居民是最大的福音。
(二)BOT模式
BOT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1、BOT在棚户区之类基础工程建设方面的优势
(1)可以有效的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把从基础设施上省下的资金用到其它政府项目中去,从而可以在政府资源不足时将事情办的更好。
(2)而第三方承包商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与政府和财团搭线,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采用BOT可以把金融机构和私人财团各自的资金通过入股或贷款的形式集中起来,投资建设于基础设施项目,而且投资效益往往相当可观。
2、BOT融资方式的劣势:
同样也是因为基础工程的缘故,BOT方式存在着一些缺点与局限性。融资成本较高,因此要求的投资回报率也高。相对授权期限较长,对投资者而言,投资回收期也较长、投资风险大,构成了对投资者不利的一面。
合同文件繁多、复杂。BOT方式是一个复杂的程勋,中间有许多的环节,包括与政府签订特许权的协议、与承包商签订建设合同、与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在建设项目开始阶段就得付出巨大精力进行这些工作。
BOT涉及的经济主体比较多而且复杂,多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协调相当困难,而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而不是仲裁者的参与,又增加了协调难度。
(三)ABS模式
ABS指的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型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对于南昌棚户区改造项目来说,由于ABS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对于这种棚户区改造需要尽快筹集资金的项目来说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资金来源丰富、投资风险小,ABS项目融资的对象时资本市场上数量众多的债券购买者,债券可在二级市场流通,并通过SPC的“信用增级”使投资者免受资产质量风险的损失。而且被重组的资产汇集而成的“资产池”,从而可以在许多债务人中分摊违约风险,这就极大地分散了项目的投资风险,使每个投资者的风险减小。
政府资金压力小,ABS融资是用项目的未来收益来偿还债务,这样就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使政府的或者企业的有限资金从事更多的投资成为可能。通过ABS能获得资金而且又不增加负担。在棚户区改造这个需要大量资金的项目中,ABS融资模式能很好的满足。
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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