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2024-11-09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10篇)

1.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一

附件1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为适应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便于基层评估人员掌握评估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国税机关评估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评估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现提供增值税纳税评估经常使用的部分指标,供纳税评估管理部门和评估人员参考使用。

1、三个月以上连续零、负申报异常分析

(1)三个月以上连续无销售额零申报但有发票购领记录的异常户(剔除出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免退税外贸企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企业)

分析目的:分析发现纳税人有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的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连续三个月)各月申报主表(1+5)行=0,评估所属期及其前一月有发票购领记录。

结果分析: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为异常。

(2)三个月以上连续有销售额负申报异常分析(剔除出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免退税外贸企业)

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连续三个月)各月申报主表第1行>0,申报主表(11-12-13+14)行≤0。

结果分析: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为异常。

2、税负异常分析(1)一般税负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税负=[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合计×17%或13%-(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合计+免抵退 货物销售额合计)×100%。

结果分析:低于全省(市、县)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为异常。(2)剔除存货影响的增值税税负异常分析(仅用于商业企业)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评估所属期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剔除存货影响的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缴增值税-(期初存货-期末存货)×(1+行业平均销售毛利率)×主要产品适用税率]÷[当期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存货-期末存货)×(1+企业平均销售毛利率)]。

结果分析:低于全省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为异常。(3)高征低扣企业税负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检测评估所属期高征低扣企业与税负率的相关性。

计算公式:关联指标1:[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

(一)5行小计栏“销售额”-13%税率栏5行“销售额”]÷申报主表(1+5+7+8)行≥8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关联指标2: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19行÷1行≤4%(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关联指标3:评估期所属申报附表二(6+7)行“税额”÷12行“税额”≥7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结果分析:上述三个关联指标同时满足,即为异常。

3、税负率差异幅度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是否存在异常。

计算公式:税负率差异幅度=(某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100%。

企业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结果分析: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的,属于异常。

4、销售收入比对异常

分析目的:以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销售额与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对,发现申报异常。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1+5+7+8-4-6)行数≥损益表1行数。

结果分析:如申报主表销售额小于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为异常,但需要进一步判断该企业是否有非增值税应税收入。

5、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有无实现销售未计销售收入现象。

计算公式:(1)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2)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结果分析: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的,可能存在少计收入,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6、退货折让证明单比对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信息发现红字专用发票未认证。计算公式:本评估所属期前四个月企业“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开具信息没有相关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信息。

数据来源:(1)“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中双方企业税务登记号、开具日期、金额、税额取自征管系统;

(2)红字专用发票认证数据取自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认证信息。

结果分析:如果在购方企业认证数据中没有比对出与申请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中销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号、金额、税额完全一致的信息即为异常,但需要进 一步确认销方是否已开出红字专用发票。

7、红字发票开具比例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计算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比例,分析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减少计税销售额的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负数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2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数据来源: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均取自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结果分析:如果比例高于设定值即为异常。

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分析

分析目的:以防伪税控报税信息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此指标应结合专用发票用量和限额进行筛选)

计算公式:

(1)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开具金额累计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得出的数值与企业最大开具发票限额相比≥9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2)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购买方企业户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数据来源:(1)企业最大开具专用发票限额取自金税发行系统最大开票限额审批信息;

(2)企业“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开具金额累计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购买方企业户数”均取自防伪税控报税信息。

结果分析:同时符合(1)、(2)公式的有虚开专用发票嫌疑。

9、进项税额控制额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纳税申报真实性。

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农产品13%、海关完税凭证13%或17%、废旧物资10%)。

结果分析: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10、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进项信息发现虚抵进项税额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二4栏“税额”/12栏“税额”≥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上述分子可以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二5栏“税额”、6栏“税额”、7栏“税额”或8栏“税额”分别代替。

结果分析: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能有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虚抵进项税额嫌疑,注意审核企业没有自营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业务而以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收购农产品业务而以农产品收购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利废企业生产、销售的配比情况及运费支付情况。

1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发现纳税人帐外销售嫌疑。

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结果分析: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

1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发现纳税人销售未计收入嫌疑。

计算公式: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结果分析: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等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本企业历史数据或者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3、业务利润变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业务利润变动发现纳税人不计、少计收入嫌疑。

计算公式:(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2)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结果分析: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本企业历史数据或者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4、净资产收益率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发现隐瞒收入嫌疑。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结果分析: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5、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

分析目的:以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销售额与损益表销售成本进行计算,发现申报异 常。

计算公式: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结果分析:销售毛利率变动20%以上的为异常,但要结合纳税人的销售规模来判断。销售毛利率比上年上升,增值税税负率却比上年下降的为异常,纳税人可能存在瞒报销售或多抵进项的问题。

16、其他业务利润分析

分析目的:查看存在其他业务利润的企业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纳增值税的项目,应申报增值税而未能申报。

计算公式:损益表6行“其他业务利润”评估期内累计数>0 结果分析:如计算出的结果大于零,应具体分析该企业的其他业务是否应纳增值税。

17、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

计算公式:(1)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2)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100%。

结果分析: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18、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应收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情况。

计算公式:应收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结果分析:如应收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19、投入产出评估分析 分析目的: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

计算公式: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当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结果分析: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实际产量。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20、工(商)业增加值指标分析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分析目的:对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结果分析: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1。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分析目的: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其中: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结果分析: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

21、货物流测算进项税额分析

分析目的:检测纳税申报的进项税额与按货物流测算的进项税额的偏差值(只适用于商贸企业)。

计算公式:申报主表12行(进项税额)之和-{[资产负债表10行(存货本期末数-存货期初数)+损益表2行(销售折扣和折让)]×17%(或13%)+申报附表二8行“税额”}。?

结果分析:绝对值相差较大则说明纳税申报的进项税额可能偏大,应对进项税额作进一步分析。

22、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额或扩大抵扣范围而多抵进项的问题。

计算公式:(1)比值=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

(2)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3)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结果分析: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

(1)当比值大于1,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额或扩 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金的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3)当比值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23、销售毛利率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如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若低于正常幅度可能存在购进货物(包括应税劳务)已入帐,但在销售货物时只结转销售成本而不计或少计销售额、销售价格偏低、或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在建工程等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等。

计算公式:(1)比值=销售毛利率变动率/税负率变动率。

(2)销售毛利率变动率=(本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100%。

本期销售毛利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本期累计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主营业务成本)/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3)税负率变动率=(本期累计税负率-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100%。

本期累计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 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结果分析:正常情况下销售毛利率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

(1)当比值大于1,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额,销售价格偏低或 扩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当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3)当比值为负时,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24、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综合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销售利润率与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发现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计算公式:(1)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2)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额×100%。

(3)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结果分析: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但收益不足以抵补销售利润率下降造成的损失,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导致资产利润率降低,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25、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比较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发现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计算公式:(1)存货变动率=(本期存货-上年同期存货)/上年同期存货。(2)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3)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结果分析:若本期存货增加不大,即存货变动率≤0,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2.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二

一、优化纳税评估分析手段, 深化税收预警制度

为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分析, 评估指标分析体系要重视应用统计学理论, 便于量化度分析, 并建立模糊分析体系, 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一是以行业分类为基础按行业设定税负预警率、数据评估模型及评估指标标准值。纳税人行业类别的划分, 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探索行业生产经营特点与规律, 选择行业经济各项指标, 开展各类典型调查。预警制度要把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主要材料耗用比例列入监控, 连同原材料购买渠道一并纳入预警体系, 选取典型企业抽样调查, 深入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 分析不同区域、各种规模与性质下纳税人的行业标准、生产销售、能材耗用、投入产出、工艺流程与财务报表信息等, 在实地调查、周密核算、全面分析的基础上, 探究各行业的内在规律, 分行业建立行业评估指标体系。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首先, 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其次, 将申报数据与预警值和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相比, 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横向比较, 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纵向比较。再次, 依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 参照相关预警值通过这种关联性分析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最后, 利用税收管理员的经验与所掌握的情况, 将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对照, 分析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 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二、构建地方纳税评估分级指标体系联动机制

首先, 构建以省、市、县、基层分局四级为基本框架的地方联动分级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现行的纳税评估体系有缺失, 只要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在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 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 而它所确定的行业内平均值, 实质上是对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实中, 即使对于同地区、同行业的纳税人来说, 也会由于企业的规模与技术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企业产品的类型等因素不同, 其“行业峰值”也会大相径庭。何况企业还受周边环境、面临的风险、贷款利率、资金流向与产品生命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目前重点是在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省、市、县三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经典案例考量分析, 以县域为单位初步建立各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评估关键指标及指标峰值, 并在县域内典型试点推广验证, 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后, 再由市级单位汇总各县级行业的评估指标体系, 综合评析, 确立本地区各行业评估的具体模型、关键评估指标及评估指标变化峰值, 进而上报省局汇总各项指标在全省范围内共享, 验证其可操作性及确立全省评估指标。

其次, 建立地方四级纳税评估分级指标体系定期维护和动态变化联动机制。不能仅仅把预警率等同于原来相对固定的峰值,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维护应依据庞大的内、外部信息资源, 适时地把握经济发展情况、纳税评估差异情况及业务部门提出的新业务需求等, 定期或不定期地由各级税务部门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纳税评估指标修订指导小组对现有的纳税评估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 科学地提供多套组合型指标体系供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选用, 有效避免纳税人借助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弄虚作假, 从而保证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完善基层税务机构设置, 明晰开展评估工作的各级部门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税收经济分析制度, 明确各部门税收经济分析的重点。总局负责建立税收分析工作规范, 定期发布税收质量监控指标, 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税收分析方法上的指导, 推动税收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市局具体负责分析和监控地区、行业税源税收情况, 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质量, 指导基层做好分析工作;县局具体负责统计基本数据的采集, 确保其质量, 并认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分析。

二是按照效率、便利征管和优化的原则, 整合与协调地方各级系统层级机构, 充实基层管理力量。现行税务机关内部受条条制约较大, 很多省级税务机构的设置欠妥, 存在着纵、横向分割的问题。纵向分割指地方上下机构不对应, 省局往往按照税种设置部门, 而市以下则常依照征管职能设置, 上下级执法部门以及决策部门不易进行对口管理。有的市局设立稽查机构而不负责城区的日常稽查, 这项工作却由没有稽查机构的分局去做, 就不具刚性约束。横向分割是指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横向联系和应有的沟通, 特别是“征、管、查”三分离后由于本位思想和互相扯皮这种问题更加突出。一项纳税评估工作, 既要征管科牵头, 又要税政科负责, 还要计统科操作分析, 必然使得责任交叉不清。应沟通各征管环节, 提高数据信息利用率和征管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加强办税服务厅、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的衔接, 办税服务厅要保证征收信息的及时提供, 管理部门为在职责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提供信息支持, 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规范协调岗责体系。不断完善现有应用系统, 加强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据此, 进一步整合业务, 优化税收管理流程, 推动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是明确各级税务机关部门职责。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 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各专业管理部门, 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局的综合业务部门, 负责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 为基层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

四是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的专项检查工作, 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做到查到一个行业、一个地区, 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税收秩序。同时, 制定统一的检查计划, 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根据新职能配置和征管中发现的制度漏洞,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和落实好纳税评估规程、重点税源管理办法、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以及欠税公告办法等制度。

五是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行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保证。切实履行税收管理员职责, 必须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完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 结合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所辖税源实施分类或分处管理, 实现管户和管事的有机结合, 做到管好一般纳税人, 管住小规模纳税人, 强化“双定”业户管理。

参考文献

[1]冯笑难.纳税评估理论及实践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6.4.

3.增值税纳税评估“四法” 篇三

一、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工作思路的提出

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增值税税源管理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推行二级纳税评估,对加强税源控管,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从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重要性看,2007年大冶市增值税收入占国税总收入的90%,管住了增值税就管住了整个国税收入的大头。同时,增值税涉及行业广泛,大冶市增值税纳税人涉及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饮料制造业(酒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等,这10个行业2007年缴纳增值税8.02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总收入的93.73%。此外,2007年大冶市局实施的“矿产品采掘行业增值税管理”被省局评为精品项目,立足这一项目的基础,将“建立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机制”作为今年的特色工作项目来抓,切合工作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其次,从推行增值二级税纳税评估的必要性看,当前,基层国税机关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针对性不强。评估对象的确定,基本上是按照上级规定的评估比例来确定。由于工作量大,税收管理员没有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发布的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对产生的异常申报户进行人工分析选户,而是将规模小、连续零申报户确定为评估对象,评估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二是质量和效率不高。当前税收管理中的调查核实、资格审批、日常检查等工作与纳税评估工作未有效整合,各环节的管理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纳税评估的作用不明显。三是人员素质偏低,税收管理员的力量和业务技能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一些税收管理员力不从心。

第三,从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可行性看,在企业规模日益扩大、财务核算日趋复杂、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够强的情况下,对税源大户、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由市局抽调高素质的业务人员组成专业评估小组负责实施(即二级纳税评估),对辅导期纳税人等日常评估工作由基层分局评估小组实施(即一级纳税评估),既有利于缓解基层分局和税收管理员人力不足、业务技能不适应的矛盾,也有利于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把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运行的设想是:市局专业评估小组人员由市局征收管理科、税收政策管理科有关人员及各税务分局抽调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负责一般纳税人中重点税源户和特定行业纳税人的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复查及办理纳税评估案件移送市局稽查局处理等工作。各税务分局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是真实、及时、全面地采集增值税纳税评估相关数据信息;接收市局下达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对象,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向评估小组下达评估任务;负责所管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调整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日常评估以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的纳税评估。

二、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实践进展

今年以来,大冶市国税局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机制,逐步建立“双层二级”的增值税纳税评估运行模式。

(一)着力构建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典型案例分析机制。对多个行业采取解剖麻雀方式,搭建行业税源监控评估模型。对选取的典型评估案例进行研讨,评析工作思路、取证工作途径、质询工作方法、审核工作过程等,全面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水平。二是建立长效评估机制。依托税收监控分析系统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深入分析纳税人的税负情况,提高评估人员的评估分析技能。同时,将二级纳税评估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力求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逐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单项考核机制。实行按季评估、按季检查考核。对分局及市局纳税评估小组的纳税评估工作进行阶段性和总体性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率、案头分析准确率、定性准确率、督促改正率、案件移送率、按时完成率、文书使用正确率等,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总结完善,达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的效果。

(二)坚持推进五个优化。一是优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税务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方案和纳税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搭建互动平台。制定增值税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统一规范了纳税评估流程图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工作流程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相关税收应用系统,构建信息搜索、提取、上报、移送、反馈与发布的公共平台,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三是优化信息共享,探索行业规律。市局与工商、地税、国土资源、公安、银行、电力等部门进行协调,制定第三方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并由市政府协调召开一次由多家部门参加的信息交换工作例会,定期对纳税人有关生产经营、纳税情况等诸多信息交换共享。四是优化评估模型,科学调查测算。结合大冶市的主要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大冶市局对企业所设置的预警指标实施分析监控,通过对工资成本、单位产品耗电、炸药耗用定额、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原材料到产品的投入产出比等7个方面进行测算,建立和完善了以单位产品工资定额、单位产品耗电定额、单位产品耗用零部件定额、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单位产品耗用工时等为主体的8种数学模型。对纳税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开展典型调查,掌握纳税人生产工艺流程、行业经营规律,通过采集大量的涉税信息,确定和建立了相应行业数学模型的参考系数,供各分局实际评估工作合理运用。五是优化工作方法,突出评估效果。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产生的申报异常户,结合该局按季度发布的行业评估指标预警值确定评估对象,在筛选过程中,实行人机结合,以机选为主,人工选案为辅。工作方法上,针对企业长期零申报的情况,运用单位产品投入产出比数学模型进行测算,证实运用投入产出比测算的正确性,纠正了销售货物滞后申报,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理解偏差的行为;从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控制额、毛利率、资金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无进项税转出,销售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应收帐款上等问题。

(三)初步实现三项成效。一是增值税收入稳定增长。2007年,大冶市国税局共评估800多户,补报税款340万元。今年实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后,收入质量大大提升。今年元至8月,运用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筛选异常申报企业447户,案头分析、税务约谈排除异常申报367户,应实地核查纳税评估对象80户,经评估共计补报增值税1035万元。元至8月增值税入库71581万元,同比增收13859万元,增幅达24%。二是行业税负明显上升。其中:水泥行业企业6户,评估补报405万,行业税负从7.23%上升至8.81%;矿产品采选企业7户,评估补税267万元,行业税负从5.1%上升至6.85%;有色金属冶炼1户,评估补税66万元,税负从4.58%上升为5.1%;黑色金属冶炼13户,评估补税210万元,税负从3.62%上升为3.92%。三是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将纳税人存在的非主观性错误及问题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达到了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目前,全市零申报逐步下降,元-8月零申报2281户,同比减少427户,下降15.77%。

三、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思考

(一)突出机制规范。建立纳税评估的主、辅评工作制度,突出工作上的责权利一致,进行科学的激励,调动干部学业务、严执法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建立纳税评估跟踪管理工作制度,通过网络进行纳税评估信实行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并形成督促纳税人补税或改正的机制。对拒不接受评估建议的纳税人及时转稽查局处理。

(二)搞好信息整合。要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

(三)讲求评估效果。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制度办法,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通过人机结合,筛选确定评估对象。坚持有的放矢,分行业突破,达到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突出抓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坚持纳税评估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帮助纳税人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申报质量,降低征纳成本,化解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

(四)严格工作考核。建立评估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每个项目实时过程监控。本着“公正、准确、客观、效能”的原则,对纳税评估质量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补贴等挂钩,严格奖惩兑现,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质效的提高。定期调取一定比例的案例案件进行复核、复评,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建立纳税评估岗位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

(五)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相互交流学习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使干部的评估技能在相互学习借鉴中共同提高。对基层税务分局的日常评估工作,应选择素质高的、懂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税收管理员来承担。对评估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不论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由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激活人力资源。

增值税纳税评估“四法”

为了掌握生产企业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了解企业财务处理情况,根据增值税纳税评估规程,市局布置了部分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我局确定了38户生产企业为2006年1-3月增值税纳税评估对象。评估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运用资料,发现疑点

1、市场调研,了解一般规律。为了能够分析判断评估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评估人员首先分组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和进行市场调研入手,了解相关企业生产、销售一般规律,掌握棉、纺织品生产企业季节性生产销售特点,以及产品的成本、利润等基本情况。

2、资料审核,掌握企业情况。评估人员对评估企业税务登记资料、2006年1-3月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存根和申报抵扣联等相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核,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方法、原材料消耗、分摊计算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综合分析,查找疑点问题。通过对评估企业按纳税评估各项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人员发现疑点:棉纺织企业税负率变动较大,总体偏低,有极个别企业税负偏高,毛利率总体偏低,四小票变动率高。汽车配件行业、化工行业有部分企业出现毛利低、税负低的情况,与企业行业总体情况有出入。

二、进行约谈说明,证实存在问题

按照纳税评估规程,评估人员向被评估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税务约谈通知书》,要求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以上疑点问题,进行举证说明。由于担心企业对我们纳税评估工作不够了解,心存顾虑,不愿解释说明清楚。评估人员在约谈开始前,向企业宣传了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同时向企业说明,纳税评估是介于企业纳税申报之后税务稽查之前的一种税务内部管理行为,目的是促进纳税人真实、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的处理也不同于税务稽查,对于评估出的一般性非故意偷税问题,企业可作自查补报处理,但对于评估中的疑点问题,企业解释不清楚、又不补报的,将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

在约谈前,评估人员已做好了案头准备工作,约谈过程中,评估人员首先要求被约谈人员介绍该生产行业的一般规律、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及帐务处理方法、产品销售和货款结算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对案头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要求被约谈人员逐一进行解释,但除部分停业企业说明了自身实际情况,大多数企业都只片面强调了客观原因,如春节造成销售额下降,市场竞争造成毛利率低、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税负下降等等。带着疑问,评估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工作。

三、开展实地调查,核实企业状况

在企业实地调查工作中,评估人员通过查看财务帐、仓库帐,帐帐比对,帐实比对,详细调查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企业实际库存情况、四小票开具情况、进项税金抵扣情况、帐务处理办法、成本核算方法等等,发现企业问题所在:

1、棉花企业。

经营棉花的企业普遍存在税负率偏低、毛利率偏低、四小票抵扣金额偏高等情况。其中反映最突出的事税负率偏低的问题,最低税负为0,最高税负为2.7%。比如纺织企业以收购棉花进行加工,由于今年棉花收购价格不断上涨,造成企业成本不断升高,而企业为了参与市场竞争,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以致使税负下降,毛利率低。企业反映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四小票抵扣问题,企业在收购皮棉时,收购发票开具不规范,如荆州市宏翔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收购对象的地址不详细(未具体到某村某组),有的开具的对象不是农业生产者,而是小规模纳税人;荆州市吉宏棉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购发票无领款人签章;荆州市昌兴纺织有限公司开具收购发票手续不全等。另有荆州市达亿纺织有限公司发出商品未记销售(税款已补缴入库)、荆州市庆盛纺织有限公司发出商品未记销售,荆州市织布七厂库存实际数与帐面不符。

2、化工企业。

化工企业毛利率偏高的原因在于对历年购进的包装物均申报抵扣,但未对包装物进行成本核算,未能真实反映生产成本,增加了企业毛利;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税负及毛利率偏低;在新产品试制过程中,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及生产费用,造成企业税负偏低及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变化大。

其三、通过对22户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实地调查,了解到企业税负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有;购进原材料较多;上期有留抵税额;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毛利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耗用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税负偏高的主要原因有:销售存货,当期无进项;汽车配件行业中,福利企业居多,取得进项较少。另核实出企业的特殊情况为:荆州市江汉工具厂取得的抵扣凭证中有对方单位开具的索赔费和质量扣款,实际为退回的不合格产品,致使税负下降,并且生产中产生的铁屑销售未计销售收入,湖北天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2004-2005年盘亏207089元,未对盘亏金额分时期作帐务处理,库存实际数与帐面数不符;荆州市荆龙汽车塑胶配件有限公司将固定资产进行了抵扣,荆州市嘉华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发出商品未计销售收入;荆州市天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将固定资产进行了抵扣。

四、总结经验教训,规范纳税评估

通过此次增值税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给我们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留下了深刻的思考。

1、此次调查出的问题基本上是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所致,很多问题上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不足造成的,因此应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规范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行为,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在成本核算时反映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等耗用明细情况,对特殊成本变化附说明上报主管税务机关,以便税收管理人员了解企业的真实生产情况。

2、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要有科学性,不能局限于计算机软件和简单指标分析,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形势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进行,当国家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应加强对税收政策调整所涉及行业(企业)的纳税评估,以保证国家税收政策正确及时地得到贯彻执行。

3、对纳税评估企业的资料审核分析不能公式化,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评估分析中发现疑点。

4.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四

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预警参数指标。但由于设立技术参数指标技术含量很高,预警指标数值的科学性需要反复论证,目前不少基层税务机关尚缺乏科学规范的预警参数指标,导致很多纳税评估工作停留在单一指标的对比上,税务人员需要凭自己的经验对关联指标进行分析,直接影响评估的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在现行管理条件下,从分析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入手,寻找纳税疑点,让纳税人对疑点作出解释,再通过进一步核查排除疑点,可以形成可靠的预警指标,产生更好的评估效果。

现行评估方式与当前的税收环境脱节

从纳税评估的目的来看,笔者认为,纳税评估就是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建设,利用计算机系统分析数据,实现一种动态、及时的税收监控状态。目前,税务系统的主要评估思路是,广泛搜集内外部信息,将这些信息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比对,从中发现疑点;再按行业分类建立评估模型,利用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但这种评估方式比较理想化,与当前的税收环境明显脱节。

比如,按照这种评估模式,税务人员在对某歌星实施纳税评估前,需要将该歌星所有的涉税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出房产、存款等涉税项目,再将相关信息与其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如果比对不符,差异点就可以成为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突破口。但当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税务人员花费大量精力也很难全面掌握被评估对象的涉税信息,纳税人提交的信息也不完全真实。如果税务人员试图从外部寻找线索,经常会影响相关方面的利益,从而受到阻碍。同时,由于税务人员将大量精力花费在外部资料搜集方面,也直接弱化了对企业财务核算的监控,导致一些企业故意混淆账目,使税务人员检查无法下手。此外,由于缺少科学、规范的预警技术指标参数,很多纳税评估工作还停留在对单一指标的对比上,通过单一指标对比设定疑点。在根据疑点进一步评估时,一般需要税务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对相关联指标进行分析。这样,在具体实施评估工作时,往往存在不同的评估人员尺度不

一、评估结果出入大等问题,直接影响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商业企业往往利用存货核算隐瞒收入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逃税尤其是商业企业逃税,往往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增加成本来实现。具体而言,商业企业一般通过虚开发票、虚假购进存货取得增值税发票、销售不入账或延期实现销售、虚假列支费用,偷逃税款。

与工业企业相比,商业企业的财务核算相对简单,涉及的会计科目相对集中,存货核算成为商业企业偷逃税款的重要渠道。经过总结归纳,笔者发现,商业企业销售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基本上有以下几种。

一是购货不进入存货核算,隐瞒销售收入,直接增加销售成本。这包括三种形式:无发票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购进货物。企业一般采取增加单位存货成本方式结转销售成本。二是购进存货进入存货科目核算,销售不作账务处理,成本也不进行结转。这也包括三种情况:无票存货(包括估值入账)、取得普通发票存货(无进项)、取得增值税发票存货。企业往往通过虚报财产损失、虚假赠送、低价销售等方式消减存货数量。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商业企业的税收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有真实发票,有真实进货,但成本结转存在问题;有真实发票,无真实进货。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并将存货进行成本结转;未取得发票或普通发票,但进行了成本结转。

以企业存货科目核算为出发点开展评估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商业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税务人员应以审核企业的存货科目核算是否准确为关键点,通过核算企业的存货情况倒推其销售情况,寻找企业的纳税疑点,再结合实地核查,形成可靠的预警指标。

具体来说,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一般在进行存货核算后,再作隐瞒收入的核算,税务人员理论上可以利用企业的申报信息,通过逻辑推理找出企业的纳税疑点,再根据疑点对企业的存货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证实其存货是否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

在对企业实际评估时,需要先假设企业的期初存货为真实数据。

企业的存货可以通过企业取得的进项税发票进行倒算(需要扣除运费和固定资产的进项部分,通过征管系统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由于我们的分析前提是,企业通过调节销售成本与存货余额的方式隐瞒收入,我们可以假设企业的期末存货是实际存货(与实际盘点一致),然后根据增值税发票信息测算企业的销售成本,即用企业的期初存货成本,加上企业的本期购进成本(进项发票/增值税税率),再减去企业的期末存货成本。这也就是企业的库存总账的贷方累计发生额。接着,将如此测算的企业销售成本与企业损益表中的销售成本进行比较。如果比较产生了差异,这个差异就是我们审核的重点。

这个差异通常会产生三种结果。

第一,所测算的企业销售成本小于企业的实际销售成本。

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企业多结转了销售成本(相关成本未通过原材料科目核算,且无增值税发票,直接记入销售成本)。对这种情况,税务人员需要核对企业对应的销售收入数据。(2)企业购进存货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原材料科目借方大于按进项税测算的原材料购进数额)。(3)企业当月预估原材料入账,事后未红冲,取得发票后重复记账。弄清上述情况,税务人员还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第二,所测算的企业销售成本大于企业的实际销售成本。

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如下。(1)企业有增值税发票,也通过了原材料核算,但原材料转出未对应销售成本科目。(2)企业少结转了销售成本。(3)企业以货易货,但取得的货物有增值税发票,换出的货物没开增值税发票,导致原材料贷方数字大于销售成本数字;或者换入的货物直接结转了销售成本,导致增值税发票测算原材料购入数额大,造成测算结转数额大。(4)企业利用虚假进项税发票进行了税款抵扣。由于无真实购进货物,且未进行库存减少,企业一般采取提高商品单位成本或低价格销售等方式消化虚增的库存。因此,对于存货持续增加且税负率低、收入增幅不大的企业,税务人员应对其长期挂账库存进行实地盘点,看其实际库存与其账面库存是否一致。

第三,所测算的企业销售成本与企业的实际销售成本相等。

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可能是因为企业有增值税发票未通过存货科目核算,所采购的存货直接进入了销售成本或费用科目。弄清楚其中情况,还需要税务人员核查企业对应的销售收入情况。如果不存在上述问题,则企业存在取得虚假发票抵扣进项税的可能,同时也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

利用计算机系统将企业的财务信息与其申报信息进行自动核对后,如果相关差异依然存在,税务机关可立即要求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关的账册资料作为证明。对于解释不清的纳税人,再对其进行深入的实地核查。经过核查形成一些可靠的行业预警参数指标,推动后续的评估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作者单位:天津市国税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5.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成品油零售单位(以下简称“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总局决定,自2005年6月份起对加油站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加油站,由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

对经批准跨地区或跨县市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加油站,一律由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评估。?

二、加油站增值税纳税评估,是利用金税工程稽核系统成品油批发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清分出加油站的成品油购进信息,并利用购、销、存的逻辑关系,评估其申报信息的可信度,即所谓“以进控销”。按月开展对加油站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为开展此项工作,总局将统一下发加油站增值税以进控销评估软件(以下简称以进控销软件)。?

三、省级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应于每月18日前采集评估所属期本省成品油批发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并将采集完整的数据上传至总局;于每月22日接收总局下传的评估所属期加油站购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

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三天内采集所辖加油站评估所属期自行申报的《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中的“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合计”、“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合计”、“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合计”数据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中“销售金额(包括通过加油机和不通过加油机)”的本月合计数。?

如遇节假日,数据采集日期比照稽核系统数据传递时间顺延。?

四、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后,利用以进控销软件系统对加油站的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销售额差异率、税收负担率指标进行评定。指标异常的,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见附件2)。?

(一)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

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下传的评估所属期成品油批发单位专用发票金额合计÷评估所属期加油站自行申报的自购油金额合计)×100%?

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1,属于异常。?

(二)销售额差异率:?

销售额差异率=(评估所属期测算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申报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申报的销售额?

评估所属期测算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合计”+评估所属期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专用发票金额合计-评估所属期“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合计”- 评估所属期“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合计”)÷(1-销售毛利率)?

销售额差异率<-5%或>5%,属于异常。?

(三)税收负担率:?

税收负担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100%?

税收负担率<本地区加油站平均税收负担率,属于异常。?

销售毛利率和平均税收负担率,由地市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五、评估软件系统评定异常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通过约谈、举证、实地查验等方式验证其异常情况。?

(一)约谈、举证?

1.与加油站主管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重点了解内容包括:

(1)评估期内油价调整情况或其他政策变动因素; ?

(2)成品油销售数量情况;?

(3)不同油品型号销售收入情况; ?

(4)自有车辆自用油情况;?

(5)代储油业务,委托代储协议有关内容; ?

(6)成品油倒库业务及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说明内容;?

(7)检测用油情况; ?

(8)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部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情况; ?

(9)其他情况。?

2.与加油站采购人员进行约谈,重点了解内容包括:?

(1)多渠道购进成品油情况;?

(2)当期成品油购进数量情况;?

(3)其他情况。?

(二)实地查验?

经约谈、举证仍不能解除异常情况的,应进行实地查验:?

1.通过查验银行对帐单、采购合同、运输费用发票、入库单等,核实加油站实际购进成品油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

2.采取技术手段查验不同型号成品油的库存数量,核实加油站的实际库存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并记录库存数量;?

3.通过查验《加油机日销售油品台帐》和其他销售记录,核实加油站的实际销售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4.通过查验自有车辆数量和用油情况,核实加油站的实际扣除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其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5.通过查验委托代储油协议、成品油倒库业务情况,核实加油站的实际扣除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对经省级或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批准,跨地区或跨县市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加油站,如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约谈或实地查验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加油站所在地税务机关代为约谈或实地查验,并反馈其结果。具体执行办法可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六、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对加油站增值税实施纳税评估,凡本通知未予明确的事项,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的规定执行。?

七、开展加油站纳税评估工作,是总局探索对零售环节增值税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家税务局应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同心协力、相互配合,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下级税务机关开展加油站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各级信息中心要做好以进控销软件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

为及时掌握加油站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情况,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于每月20日前将《加油站增值税纳税评估情况表》(见附件3)报送至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九日

6.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六

通过构建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合理地确定其中的各个指标,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分配,从而可以构建性能优异的教学网站。

1 如何构建教学网站评价指标

1.1 评价指标的概念

指标是指评定某种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组或一套特征值,该特征值即可称为事物的指标。指标可以用数字、符号或文字等形式来表示,通过它来判断目标事物的特征,作为衡量事物性能的参考依据。

1.2 建立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是由反映教学网站总体要求下的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指标组成的有机整体,用来反映网站的整体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可对网站进行评价,分析结果,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是用来衡量教学网站性能的,反映使用户是否愿意使用该网站进行教学,网站设计人员也能依据其建立互动性高、具有吸引力的教学网站,通过网站评价指标系统的引导,能构建出适合高校师生使用的教学网站。

1.3 建立教学网站评价体系应满足的标准

为了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学网站,在研究和设计评价指标时通常应满足以下特性:

1)简明性:指标内容要力求简单明了;

2)可行性:要能够实际应用在教学活动中;

3)信效度:要能测出真正的问题并具有高度的稳定性;

4)重要性:要能反映出重要的内容与主要特征;

5)适当性:要能指出当前的现况与潜在的问题;

6)可得性:指标的数据来源必须易于获取;

7)比较性:可适用于不同区域、单位及群体间的比较。

实际上,以上诸特性中,通常需根据使用目的对其重要性予以不同对待,各自分配不同的权重。

1.4 指标的结构与内容

根据上述标准,针对高校教学网站的特点,可规划出高校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自顶向下可划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如表1所示。

一级指标包括“内容指标”、“功能指标”、“技术指标”、“效用指标”和“成本指标”五个方面。再从这五个方面出发,将其分解成更具体的二级指标体系。网站评价总共分为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见表1)。

下面介绍每个指标的含义及评价的具体内容。

1.4.1内容指标A

“教学内容(A1)”,通常应该包括学习指南和学习资料。这里的学习指南给出远程教育学习的指导性意见,指明学员必须掌握哪些基础知识才能完成一门课程的正常学习,还需指明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课程考核办法、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依据等事项的说明;而学习资料则是指具体应该包括的教学文字材料、音频或视频等。

“教学资料的实时性(A2)”,反映教学资料的新旧程度,学员对教学资料的满意度;是否能为学员提供及时的辅导,对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否及时更新等。

“教学资料的丰富程度(A3)”,主要指教学资源是否充足、能否供学员方便地引用等。

“教师的教学水平(A4)”,反映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对象的需求,教学上的重点和难点是否能够解释到位。

1.4.2 功能指标B

“教学管理功能(B1)”,指教学网站能否正常地实现远程教学,提供相应的教学管理功能。

“在线考试功能(B2)”,考查是否能实现网上在线测试、自测练习和自动评分等功能。

“学员辅导功能(B3)”,主要评判网站的辅助教学模块的实施效果。

“师生互动功能(B4)”,反映网站所能提供的交互功能的程度,如指导学员学习、作业、答疑和讨论等。

1.4.3 设计指标C

“导航机制(C1)”,主要考查网站的导航机制是否顺畅可靠,是否提供有清晰的导航栏,链接是否正确无误,是否提供站点地图。

“信息检索(C2)”,评价网站是否提供全文和关键词的检索功能。

“系统安全稳定性(C3)”,评价网站是否有信息安全管理措施,能否定期排查不良信息。建立网络安全制度和安全防护等相关安全制度规范,安装防病毒系统并能不断的完善,定时排查服务器,扫描各个网站的漏洞信息并及时更新。

“系统兼容性(C4)”,主要考查网站是否兼容各种版本的浏览器。

1.4.4 效用指标D

“考试通过率(D1)”,用于直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

“用户点击率(D2)”和“课程学习率(D3)”,用于反映该教学网站的访问量,校方可根据该指标的好坏来评估网站的效能。

“学员管理(D4)”,反映对参加远程教育的学生所应采取的管理制度。

1.4.5 成本指标E

教学网站在运行过程中要考虑到对成本的控制,包括网站的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等费用。

2 评估教学网站的方法

整体指标体系确定之后,采取层次分析法(AHP)计算各指标权重。AHP法是一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可分成四部分进行,分别为问卷设计、问卷实施分析、权重值计算和综合评价。

2.1 问卷设计

主要利用问卷调查方式咨询专家的意见,并据此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在此环节,被调查者要反复回答问题:针对ai和aj两个元素哪一个更重要,重要多少?如表2所示,按1~9比例标度来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

为了直观地表达各个指标之间的两两相对重要关系,可以采用表3所示的二维表结构来表示。该表将教学网站的五个一级指标名称分别作为“行”的标题ai(i=1~5)和“列”的标题aj(j=1~5);而“行”与“列”的交叉处所形成的单元格记为aij,aij的取值为“ai/ aj”的比值。例如,当i=3、j=1时,由表3可知,a31代表“设计指标/内容指标”的比值。aij的值通过问卷调查表征求专家的意见获得,指标重要程度参照表2来填写,例如当“a31=设计指标/内容指标”;即a31=C/A=4,由表2可知,表明该网站更加注重“设计指标”,即设计指标比内容指标重要。

被调查者在填写问卷前需要仔细阅读上表中的标度,以及各指标项的意义;在相应标度的单元格内参照表2填上代表指标间相对重要程度的比值,从而完成一级指标的问卷设计,用类似方法再完成另外5张二级指标间的重要程度调查表。

2.2 问卷调查实施

具体实施时,将设计好的一、二级指标重要程度调查表分发给各位专家填写,即对网站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填写。为了保证调查的准确性,在AHP咨询过程中,可以针对不同准则请有关专家填写判断矩阵,不主张一个专家从头到尾地完成所有判断矩阵的填写,一般需多人参与,但用户可以控制在十几人左右。

2.3 利用AHP法计算权重

运用AHP法进行评价,分为三步完成:

2.3.1根据系统设定的一、二级指标体系,利用问卷调查的结果数据,构造比较判断矩阵

比较判断矩阵的定义:

比较n个因子x1,x2,...xn对某因素F的影响大小,我们一般采取对因子进行两两比较的办法,用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矩阵A的标度建立比较判断矩阵。

假设某层有n个因素 {x1,x2,...xn},要比较它们对上一层某一准则的影响程度,确定在该层中相对于某一准则所占的比重,逐层比较相关因素。用aij表示第i个因素相对于第j个因素的重要程度,而aji=1/aij。

2.3.2 由比较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W

①先计算判断矩阵每一行元素的积Mi,然后计算各行Mi的n次方根值XWi,n表示矩阵的阶数,即

②对所得的xwi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相应的权重wi,即

2.3.3 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在比较矩阵元素相对权重时,采用了1~9的标度,这导致计算出来到权重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因此,这里我们不能要求判断矩阵具有严格的一致性,而是允许判断矩阵在一定程度上的非一致性。因此必须考虑是否存在严重地非一致,以便确定是否可以接受这个检验结果。

为进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需计算一致性指标:

设λmax为判断矩阵A的最大特征值,可以证明,当A是一致矩阵时,λmax=n;否则,λmax比n大得越多,判断矩阵A的非一致程度越严重。

可以通过下式计算一致性评估指标CI(consistency index):

当CI稍大于0时,A具有较为满意的一致性;否则,A的一致性较差。

一般情况下,虽然CI值能反映出判断矩阵A的非一致性的严重程度,但是不能说就可以肯定接受这个非一致性。我们还需要引入一个度量的标准,即所谓随机一致性指标RI (random index)。它是用从1~9及其倒数中随机抽取的数字构造的n阶正互反矩阵,算出相应的CI ,取充分大的样本,通过计算得到样本均值,如表4所示。

由于1、2阶正互反矩阵总是一致矩阵,故RI =0。当n≥3时,通过计算一致性比率CR,CR=CI/RI,当CR <0.1时,一般认为判断矩阵一致性可以接受;当CR >0.1时,则需要对判断矩阵做适当修正。

2.4 AHP_COMPUTER软件的使用

前面介绍AHP计算权重的方法很繁琐,实际上很少使用,而是使用一款称之为AHP_COMPUTER的软件来快速算出各个指标的特征向量(即权重),并可快速判断该矩阵是否具有满意的一致性,AHP_COMPUTER软件界面如下图所示:

该计算器操作简单,只要在软件中输入矩阵阶数和矩阵变量,点击“开始”按钮,便可以计算出权重,右边输出特征向量即对应指标项的权重值,各权重值相加应等于1;一致性检验指标给出该判断矩阵是否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必须将所有的判断矩阵输入AHP计算器中进行权重计算,但并不是所有专家构造的判断矩阵都能通过一致性检验。因此,需采用多位专家的意见,然后再进行综合评价。即先让专家单独填写问卷,然后利用AHP计算器计算其构造的矩阵是否通过一致性检验,如果通过则保留,未通过则作废。若多位专家意见均未通过一致性检验,则需重新咨询或者适当修改判断矩阵,直至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为止,对于极端的专家意见则可去除之。

通过AHP计算器,得到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和各指标的权重W,以及各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结果。表5给出了一级判断矩阵的样例值及权重;表6~表10给出了二级判断矩阵的样例值及权重;表11列出了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的归纳结果。

2.5 形成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总表

2.5.1 评价标准的确定

本指标体系采用量化评价标度,依据评分标准(优秀≥85,75≤良好<85,60≤基本及格< 75,不及格<60)对各个层次二级评估指标进行评分。

2.5.2 教学网站总体评估

最后根据各判断矩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的合成权重,采用上述量化评价标度,给出网站的总体评估。如表12中的样例值所示,该教学网站获得了81.2分,达到“良好”等级。

3 总结

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科学的决策分析方法,尽管能够较客观、合理地评价教学网站,但其指标选取及指标之间重要性的比较, 都是由人来决定的,人的主观因素占主导作用。虽然最后通过合理性一致性验证,但是教学网站评价体系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很好地评价教学网站,促使教学网站良性发展,还需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及使用不同的决策分析方法来提高教学网站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摘要:该文从教学网站的基本功能、网站内容、学习效用、运营成本出发,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出网站评估体系的指标。通过创建评价指标的判断矩阵,对判断矩阵进行一次性检验,检验权重分配的合理性,最终根据权重分配结果构建教学网站评价指标体系。

7.完善我国纳税评估体系的思考 篇七

昝志宏

[摘 要]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是税收经济分析的延伸。纳税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本文分析了我国纳税评估体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规范纳税评估行为,优化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和提高评估人员综合业务水平的建议。[关键词]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体系 税收征管

一、纳税评估的意义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其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信息资料,按照统一程序,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综合分析、审核、评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情况,及时发现纳税行为可能存在和出现的错误及异常问题,为征管和稽查提供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从而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一项管理工作。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工作提出了相关指导性要求,推动了纳税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纳税评估在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监控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建立在纳税申报基础上的纳税评估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异常纳税行为,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科学的纳税评估必然要求全面测算评估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制度、营销管理制度、资金运作情况等各项具体内容,保证评估有充分、确凿的事实依据和政策依据,从而加强税务机关对税源的及时监控,堵塞税收漏洞,促进应收尽收。

(二)有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

科学的纳税评估体系,在约谈、举证或质询过程中,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给纳税人以自我纠错的机会。同时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税收政策的理解发生偏差而产生的非故意偷税现象,将一般性违规行为与偷逃骗税行为相区别,既宣传了税收政策,突出了打击重点,又易于被纳税人所接受,融洽征纳双方关系,进而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三)有利于增强税务稽查的实施效果

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环节,也是构建依法、统一、协调的税务稽查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税务稽查的实施效果。通过进行科学的纳税评估分析,将发现有重大偷税行为疑点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作为案源,不仅可以降低稽查选案环节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提高重点查处案件的准确率,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规范纳税行为的重要作用。

二、纳税评估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征管监控制度,纳税评估已被逐渐广泛地应用到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建设中,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在我国仍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因而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行为不规范

1、缺乏深入、准确的理解。在具体操作中,不少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评估的内涵、作用理解不足,对如何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体系概念模糊。有些地方认为纳税评估仅仅是一种案头的税务审计,不能进行实地评估,因而对疑点问题的确认简单地由稽查环节代替,致使纳税评估工作虽然名义上已经开展,但实际中并不能发挥积极作用,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评估行为不规范。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缺少科学、规范的工作指导,纳税评估工作常常无章可循,变得随意,评估人员的行为极不规范,进而导致各地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参差不齐,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纳税评估的指标设置存在局限性

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是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初步判断的重要依据。现行的纳税评估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制定纳税评估指标标准的局限性。一方面,规定的分税种较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只公布了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这五个税种的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办法,不够全面,对于五个税种以外的其他税种进行评估时,不同地区、不同税务机关采用的分析指标和方法就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导致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预警值缺乏可比性。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纳税评估的重要对比指标,《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虽然明确其由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得出,但在实际中,由于地区差

异、企业经营类型、经营规模、涉及税种等都对预警值有很大影响,如果仅由各地税务机关自行制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那么将会降低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可比性。

2、纳税评估主体指标设计缺乏可行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是分税种特定指标的主要评估指标,其应用有两个前提:一是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必须是真实的;二是纳税人无账外经营行为。这两个前提的存在使纳税评估这一主体指标的设计缺乏可行性。一方面,从内部因素来看,两个前提未考虑纳税人的其他情况,在实际评估工作中一般是不能满足的,因此,这一指标就失去了比较的基础和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从外部因素来看,由于受环境、资金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很难合理判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当纳税人存在大量的账外经营行为时,也可能有正常的税收负担率,造成纳税评估失效,难以准确评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

(三)纳税评估信息资料匮乏

1、税务机关信息来源渠道受限,信息量不足。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和对数据资料的定性、定量分析,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全方位、多角度地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但从目前各地运行情况看,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内部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国税、地税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缺少横向联系,造成许多必要的相关资料得不到收集和确认,信息数据不能充分共享。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运用有限的评估资料进行评估将导致评估结果产生较大的偏差,准确性下降。

2、纳税人提供的数据资料质量不高,信息失真。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一户式”储存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等。目前,“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大多来自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这就导致了实际中评估信息过分依赖会计报表,不能全面、有效地评估纳税情况。对于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纳税人,“通用指标”的分析是有效的,但对那些会计报表不实的纳税人,指标的可信度就会下降,参考价值不高,失去了评估的意义。

(四)纳税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纳税评估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大多采取足不出户、案头分析的方式,停留在看报表、翻账簿、对数据的浅层次上,很难从掌握的有限涉税信息中发现细节的异常,挖掘深层次的问题,导致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监督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完善我国纳税评估体系的建议

针对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体系,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规范纳税评估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是强化税源管理、规范纳税行为的重要手段,不能理解为是完成税收任务的补充手段,更不能将评估入库税款的多少作为考核纳税评估的唯一标准。同时,要把握纳税评估的重点,防止事事评估的倾向。在纳税评估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下,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相关部门的纳税评估行为。尤其要加强对评估中发现问题的适当处理,对不具有违法嫌疑、无须立案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而有偷税、逃税、骗税等税收违法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优化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1、合理设定评估指标预警值。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由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组成,是一个动态开放的指标体系。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种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对比分析。预警值一般是由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需要自行确定的,其测算应充分考虑地区综合经济水平、税源规模、主体税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及其多个的平均水平,从而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评估过程中,在全面收集整理纳税人涉税信息、抓好评估基础指标测算的基础上,要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状况下的销售额、销售成本、流动资产等指标进行纵横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做好评估量化分析,把握纳税行为的共性和规律。同时,还要对行业、企业进行定性分析,建立模糊分析体系,将评估范围扩大到纳税人的生产能力、进销规模、仓库出入等方面,对生产销售进行全方位分析。通过应用经济指标,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拓宽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

1、建立纳税评估支持系统。有效的纳税评估必须以信息化为基础,信息化技术手段保证了纳税评估的高效率。目前,世界上纳税评估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都以电子信息系统为基础,可以借鉴其经验和模式,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支持系统,逐步规范评估操作。我国应引入国际上先进的数据库技术,构建税务数据库,进行纳税抽取和多角度的对比分析,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经营、资金运用及纳税情况,共享分散在不同系统的涉税信息资源。

2、提高信息收集能力。一方面,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通过加强评估所需信息的电子转换能力,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应重视信息的管理和应用,集中现有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改变信息处理的分散局面,实现信息的集中加工与广泛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此外,要加快研发和改进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分析内容,提升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的纳税评估信息交流网络,从不同角度对纳税人进行监控。

3、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的提供机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确定被评估方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还可以有选择性地要求纳税人提供对纳税评估有用并能反映企业真实生产经营状况的其他辅助资料,如电表数、出勤表、存货盘点表等,使评估的原始资料更具广泛性和针对性。此外,纳税人的一些非现金信息也对纳税评估有重要影响,如实际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存货变动等,应督促纳税人及时、准确地提供这些信息。

(四)提高评估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首先,应选择综合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从事纳税评估工作,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财务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有重点地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其次,强化对评估人员的监督考核,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指标,将评估工作列入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评估质量要求的,追究主管负责人和评估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促使评估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评估能力。

参考文献

[1] 熊萧 杨缅昆《纳税评估:一种新方法的构建》,《财政与税务》2007年第6期。[2] 谢旭人《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 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税务研究》2007年第5期。

[3] 谭光荣《选择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及应对措施》,《税务研究》2007年第2期。

[4] 严学军《浅谈纳税评估的优化方向》,《税务研究》2006年第7期。

8.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八

步探讨。

纳税评估,顾名思义就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通过对往年评估案例的整理和收集发现,所得税纳税评估是评估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原因有三点:一是所得税硬性指标较少,摸棱两可的情况较多;二是涉及的相关评估指标较多,也较为复杂;三是人为因素可能左右评估的结果。因此,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就成了纳税评估工作好差的基础。

**财务分析体系就是强调对所得税纳税评估涉及的资产类、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和收益类各项指标的层层分解和综合运用。这种财务分析方法从评价企业绩效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指标——权益净利率出发,层层分解至企业最基本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构成和企业风险,从而能够一针见血的寻找到可能带来问题的疑点,以便纳税评估人员以短、平、快的方法进行疑点排除,大大满足评估人员的需要。

**财务分析体系就是在销售收入变动率、成本费用变动率、收益变动率、资产周转率等单一会计要素的基础上,使用权益净利率对企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权益净利率由三个因素决定——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三个比率间接反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发生情况、销售收入的实现和成本费用的扣除比例、资产管理能力和实现销售收入的潜力。这样分解之后,可以把权益净利率这样一项综合性指标和企业的纳税能力联系在一起,从而帮助评估人员审核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较快地找到切入点。

任何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能发挥其作用,下面就举例说明:若一个企业当年应纳税额比上一年度明显减少,我们该如何进行纳税评估呢?根据**财务分析体系,首先可以计算出该企业当年的权益净利率,并与同期同行业企业进行横向比对以及与历史同期水平进行纵向比对,若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和历史最低水平,则应引起评估人员重视——是否存在故意偷逃税行为?其次,对权益净利率进行层层分解,分别计算出当年的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为评估结果处理提供依据:

1、权益乘数偏小所致:权益乘数主要受资产负债率影响。负债比率越小,权益乘数越低,说明企业实行保守的负债经营,财务费用的发生在当期应该比较小。若该企业确实奉行偏低的财务杠杆政策,缩减负债,权益乘数与去年相比明显降低,但财务费用却大大增加,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也较大,说明该企业很可能采用税前多列支财务费用的方法偷逃税款。

2、销售净利率偏低所致:销售净利率的分析需要从销售额和销售成本两个方面进行。这个指标可以分解为销售成本率、销售其它利润率和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还可进一步分解为毛利率和销售期间费用率。若企业销售净利率偏低主要受销售额影响,那么应进一步分析企业的应付账款等往来账户的数额变化,判断其是否把销售收入虚挂往来账户,从而达到隐匿销售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若销售净利率偏低主要受销售成本影响,该期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但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未发生显著变化,则应怀疑是否存在多列支成本的问题;若在毛利率变化不大时净利率异常降低,则应怀疑是否存在多列支期间费用的问题。

3、总资产周转率偏低所致:总资产周转率是反映运用资产以产生销售收入能力的指标。对总资产周转率的分析,则需对影响资产周转的各因素进行分析。除了对资产的各构成部分从占用量是否合理进行分析外,还可以对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有关资产组成部分的使用效率进行分析。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应付账款周转减慢,而该企业的产品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销售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则企业可能存在将销售收入挂入应付账款账户以逃避税款的问题;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应收账款周转减慢,则可能存在关联企业挪用资金、转移税负的问题,评估人员应重点审查其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存货周转减慢,评估人员应该实地盘存企业存货,看其是否虚增存货或改变存货计价方法,人为降低存货周转速度。

9.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九

一、主营业务中运输费等价外费用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随同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费等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且无对应的进项税额,税负较重。因此,主营业务中运输费等价外费用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即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运用分劈技术,通过将运输业务外包或单独成立运输公司,降低增值税的税负。下面结合案例详细分析这一筹划过程。

案例1:某市一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 7%,每年销售药品收入为20000万元,为了促进销售,公司在销售药品时负责运送并收取运输费等费用。每年向客户收取运输费等费用共计700万元,扣除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外,属于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价外收费为650万元。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认为运输费所负担的增值税过高,因此想扭转这种局面,为此专门召开了公司高层会议,并提出了两种方案供大家讨论。

方案一:运输费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

方案二:将原运输部门注册为全资储运子公司,全面承担母公司产品销售的运输业务,并向母公司收取相应的运输等费用。

分析:方案一中,运输费作为价外费用,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案二中,子公司专门从事运输业务,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应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对以上两种方案税负的具体计算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如果公司采用方案二进行筹划,每年少缴税款82.43万元,税负降低了79.35%。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需要相应的成本。如果公司运输费等价外收费不多,则设立子公司要充分考虑相关的成本。如果运输费等价外费占收入的比重比较高,并且公司本身拥有相对充足的运输工具,则方案二是可行的。

二、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企业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现销方式、赊销方式、分期收款方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论是赊销,还是分期收款,均在实现时确认收入,但分期收款按现值计算收入;税法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对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存在着差异,这就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也就是合理选择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以尽量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充分享受货币时间价值所带来的好处。

案例2:某公司拟利用结算方式的不同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于是对以往销售货物的收款情况进行分析并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情况与购买方协商确定相应的结算方式。其分类情况及增值税汇总如表2所示。

根据表2的测算可以看到,通过结算方式的筹划,该公司可以额外获得215.09万元的收益,该收益正是延迟纳税的货币时间价值。

三、代销方式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委托代销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视同买断方式,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所谓视同买断方式,指的是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物,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或者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所谓收取手续费方式,指的是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市场售价和代销的手续费,受托方按协议中的定价向市场销售,并以该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委托方另外根据受托方代销的数量向受托方支付代销费用。

不同的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的税负及税后利润均存在着差异。因此,公司应综合考虑税负及税后利润的因素,最终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方案。

案例3: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A和大型商场B签订了一项代销协议,由B商场代销A家电公司的甲产品。A和B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维护家电公司A的整体市场战略,甲产品在市场上的售价为5000元/台,假设2011年全年共销售甲产品3000台。现有以下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采取收取手续费的方式,A家电公司与B商场签订协议:B商场以5000元/台的价格对外销售A家电公司的甲产品,A家电公司以5000元/台的价格收取代销货物,另外再根据货款的20%向B商场支付代销手续费。每台成本3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共174万元。

*假设公司考虑了各方面因素,确定1 0%的折现率。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的方式,A家电公司与B商场签订协议:B商场每售出一台甲产品,A家电公司按40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B商场在市场上仍以5000元/台的价格销售甲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1000元归B商场所有。每台成本3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共174万元。

分析:

不同方案下A企业的税负及税后利润计算过程如表3所示:

通过测算可知,采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销售,A家电公司应纳增值税额减少51万元,相应地,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减少5.1万元。同时,营业利润也比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增加5.1万元。因此,选择视同买断代销方式销售对A家电生产企业更有利。

四、促销方式选择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促销是营销活动中常见的销售方法。商家开展促销活动,主要是利用顾客的求廉心理,通过形形色色的方法吸引顾客的视线,目的是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增加销售,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企业的收益水平。因此,促销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就是在若干促销方式中,选择利润最大化的促销方式。

商家常用的促销方式主要有三种:折扣销售、买一赠一及返还现金。税法对不同促销方式的规定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外开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应按同期同类商品的售价计征增值税。采取返还现金方式,不论会计上怎样核算,均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现金的返还额。那么,针对这三种具体的促销方式,商家的利润有什么不同呢?下面结合案例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案例4: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7%,所购商品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某商品欲采用三种方式:

方案一:采用折扣销售,折扣率为所售商品价格的30%(假设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二:采用“买一赠一”,购物每满100元送价值30元的商品;方案三:采用返还现金方式,按所售商品价格的30%返还现金。假设该商品的毛利率为40%,促销期间商场共销售了价值1000万元的该商品。

分析:

三种促销方式下企业税后利润计算过程如表4所示:

通过测算可以看出,折扣销售下产生的税后利润最大,为64.1万元;“买一赠一”次之,为27.56万元;返还现金则最低,亏损118.59万元。根据利润最大化原理,商场应当优选折扣销售的促销方式,“买一赠一”也可以适当使用,但返还现金的促销方式则是不可取的。

五、结语

10.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篇十

财务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比对分析

石 玮

第一教研部税收稽查教研室

Tel:***

Email:rei_ayanamy@163.com

一、增值税申报表

(一)增值税申报表概述

增值税申报表是记录和反应企业当期增值税销项、进项、当期应纳及本期已纳税额的重要载体和依据,也是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数据来源,对增值税申报表进行相关的比对和分析,不仅可以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分析,还可以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提高纳税人的履行纳税义务能力。

为配合2009年增值税全面转型,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明确了增值税转型后的增值税款的申报事项。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申报表相比,调整后的新表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删除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新增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销售情况明细表中第1、8、15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应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填写。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28栏项目名称由“17%税率”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6、29栏项目名称由“13%税率及扣除率”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第7栏项目名称由“10%扣除率”调整为“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该栏不再填写;第8、31栏项目名称由“7%扣除率”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第11栏项目名称由“期初已征税款”调整为“外 2 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第15栏项目名称由“非应税项目用”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第21栏增加为“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本月数”调整为“本期数”;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分析 1.逻辑结构分析

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由一张主表和三张附表组成,三张附表分别体现了销项、进项和固定资产进项的计算过程,为主表销售额和税款计算提供了原始数据,因此也与主表的各列保持着应有的逻辑关系。

(1)主表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析

从主表的横向来看,主表由销售额的计算、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个部分构成,从纵向来看,主表由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两部分构成。横向体现了增值税的计算过程,纵向体现了增值税的课税对象。

在销售额的构成中,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分别体现为第一栏和第八栏,也为税款计算中销项税额的计算提供了基数;国内销售额和出口销售额分别体现为第一栏和第七栏,为税款计算中销项税额和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提供了计算基数;适用税率销售额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销售额分别体现为第一栏和第五栏,因为简易办法征收的特殊性。

在税款计算栏中,本期应当交纳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当期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简易办法当期应当交纳的增值税额;适用税率当期应当交纳的增值税额=当期销售-当期实际抵扣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转出-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在税款缴纳栏中,第二十五栏期初未缴税额体现为上期应纳税额,一般情况下,应当与第二十七栏本期已缴税额相等。第三十二栏期末未缴税额一般情况下应与第二十四栏应纳税额合计应当相等。

(2)主表和附表逻辑关系分析

附表一和附表二分别展现了主表中当期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过程,是主表中各项数据的基数和来源。

附表一中,第七栏销售额的合计数应当与主表中第一栏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合计数;第十七栏销项税额合计数应当与主表中第十一栏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合计数相等;第十四栏简易办法销售额合计数应当与主表第五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合计数相等;第十四栏简易办法应纳税额合计数应当与第二十一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合计数相等。

附表二中,第十二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当和主表中第十二栏一般货物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进项税额合计数相等;第十三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应当与主表中第十四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数相等。

2.增值税申报表中特别注意事项

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业务中,如果适用按简易办法征收,可以减半的税额应当填列在主表第二十三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简易办法征收销售额不作为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减证税额、免抵退限额的基数,在申报中就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单独计算和反应。

在增值税检查中,账务处理中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其反应每个纳税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调整的金额,其借方余额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贷方余额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如果差额为负数则冲减);而在增值税申报表中,4 应当对当期申报表中第十三栏“上期留抵税额”进行调整。

(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计税销售额,二是计算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的相关规定,“商业零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普通发票”,因此申报表中第三、第五、第七、第九栏出现“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适用税率为2%,且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简易征收的销售额和税额分别填列在第四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五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

二、财务报表与增值税申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逻辑结构分析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第一张报表体现时点数,后两张报表体现时期数,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和期初数之间的差额应当反映利润表中的期间数;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遵循权责发生制,现金流量表遵循收付实现制。

三张报表之间既存在表内的勾稽关系,也存在表间的勾稽关系,如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表中体现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表中直接法下计算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应当等于间接法下计算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未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当等于利润表的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现金流量表最后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

(二)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关系分析 1.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增值税申报表关系分析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等于应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加上预收账款的借方余额,在判断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及缴纳的增值税的合计数与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关系时,不能直接使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而应当将增值税应税收入及缴纳的增值税的合计数与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相比较,一般情况下,两者之间应当相等,或者前者和合计数大于应收和预收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中,比较固定资产(原值)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如果期末数小于期初数,说明企业当期有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业务,应当从固定资产的明细账中查明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属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简易办法征收项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购进用于在建工程的相关材料和物资,而在建工程反映企业当期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应当关注工程物资的名称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购进物资抵扣后用于不动产的相关工程项目而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存在不动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关注在建工程耗用的相关水电是否已经抵扣而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从而和增值税申报表的附表二中“进项税额”转出项目进行相关比较。如果在建工程明细账中有领用资产货物的情形,应当对照领用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中第四栏“未开具发票”栏中是否有对应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项目等于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与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合计数,对于企业的预收账款项目,应当关注企业预收账款时间和性质,判断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而未发出货物的情形,如果存在相关的经济合同,可以从合同判断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中,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将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情形。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相关报酬,包括企业发放的福利,应当关注应付职工薪酬中是否存在实物发放福利的情形,如果是外购货物发放福利,应当关注购进相关货物时,其进项税额是否已经抵扣,如果进行抵扣,在发放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第十五栏中是否有相关的数据。

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应当收取和应当支付的与经营无关的相关项目,比如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但是一些企业将与个人的经营业务往来款项也掺杂进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对于此类项目,应根据明细账中的相关摘要项目进行判断。

2.利润表相关项目和增值税申报表关系分析

利润表主要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部分是营业利润,另一部分是营业外利润,前者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利润,后者反应的是利得和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利润表指标和申报表指标对比分析

在利润表中,企业应当将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数据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合计数对比,以初步判断企业是否如实申报。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

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 价格差异率=(本期平均销售价格-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100%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由于销售额受销售数量和企业每个月的增值税税负率波动不足为奇,但年增值税税负率应当与企业当年的毛利率有一定逻辑关系,可以用毛利率倒推企业当年的增值税税负率,并与企业实际的增值税税负率相比较。虽然每个月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判断,但每个月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应当与每个月的销项税额同比例变动,每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应当与每年销项税额的增长率同比例变动。

某项目抵扣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抵扣比率-上年同期进项税额抵扣比率 本项指标主要通过抵扣项目的增减变化,分析是否存在虚假抵扣现象。

流动资产损失变动率=(本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上年同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上 7 年同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100% 本项指标主要分析非正常损失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在使用税负对比分析法在判断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是否存在问题时,可以结合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耗用法和设备生产能力中的任何一种,综合判断企业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真实、准确。

(2)利润表中相关数据分析

在利润表中,应当关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明细账中是否存在贷方发生额,有些企业将残料和废旧物资处置的收益及向销货方收取的部分款项直接冲减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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