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4-12-06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共12篇)

1.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一

执法大队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专项治理行动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农资打假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委的领导下,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各种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我县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农资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三农”为目的,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在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并在2012年3月20日前将针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组织一次大型农资打假专项启动仪式和培训大会。农业执法大队将充分利用农资打假启动仪式和培训会的报道,增强农业执法工作在社会的影响力,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严格实行农资产品备案准入程序,确保农

1资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销售。积极开展农资产品市场专项检查,监督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彻底清理和淘汰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清理淘汰不合格农资产品,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执法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

1、检查的范围及方式

采取集中整治拉网式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开春3月份农资产品启动期,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并分别在农资销售旺季(4—6月份)(8—9月份)开展全县农资市场大检查、大行动;检查的重点为农资集中交易市场、生产企业及县、乡、村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检查内容:农药、化肥、种子,秋季以小麦播种用肥、果树追肥为主。

2、检查内容

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万荣县一户)、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销售台账和农资产品备案准入制度。

②农资产品质量和品种相关手续的真实性,大力检查农资销售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单位承诺与质量水平相符状况。

③农资的标签检查,是否符合《农资商品包装的规定》及

国家规定的要求。

④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设立农资诚信经营单位档案,记载内容和保存期限。

⑤严厉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地方限用的高、剧毒农药。

(二)工作要求及目的我们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实施全面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必到位,执法有依据,对大案要案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包庇隐瞒。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四、时间安排

3月中旬对我县农资经营人严格进行集体组织培训、学习。4月—5月底第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我县农资市场,对伪劣农资产品进行媒体曝光,彻底清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同时对农资市场经营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6月—8月底对果区及种子种植区进行监督检查。

8月—9月底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秋季第二次农资市场大检查,并对农资产品质量抽样和检测工作。

10—11月对我县农资企业开展冬季生产质量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打假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完成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三)建立备案制度,规范正规化销售行为。

(四)建立诚信机制,开展企业考评。

(五)及时公开信息,强化协作配合。

我们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工作的合力,及时果断、有效的解决好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农资打假各项工作,给领导交份满意的答卷。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2.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二

1 治理措施

1.1 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及省、市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商水县人民政府对农资打假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商水县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县政府成立督导巡察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局局长、农业局党组书记担任,县政府抽调农业、公安、工商、质监、工信、供销、畜牧、农机、农办9个县直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巡查组,9个县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巡查组组长。每个巡查组确定1名联络员,分包2~3个乡(镇、场、办),时间为1年(分包情况见附件)。巡查组要深入被巡查的乡(镇、场、办)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市场、农资门店、农业合作社,通过走访群众、现场检查等明察暗访等形式调查发现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执法部门要求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把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3月25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召开了协调会,就巡查及综合执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

1.2 加强宣传发动

根据协调会安排部署,于3月17日、3月24日组织召开了2次商水县种子、农药、肥料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及省、市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分析了当前农资打假形势和商水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要求各农资商户认清形势、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1.3 具体措施

1.3.1 针对农资商户,建立诚信经营档案。

将各商户经营的农资按品种分类分别建档登记,索证索票。对于无证无票的产品、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作为重点嫌疑严格按照标准抽检。对于连续2年内抽检出2次及以上不合格农资的商户,将其列入“黑名单”加强管理,对于故意制假售假,或有意扰乱市场秩序的将连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3,4,5]。

1.3.2 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车次,巡查19个乡镇抽检农资6批次。技术人员走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1.3.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春季进行宣传活动5次,散发“教你农资辨假”“12365在您身边”等传单1 100余份,“质检在行动”联系卡800余张。通过群众咨询,消费者投诉收集案源12起,结案12起,反馈12起。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果、有果反馈,减少了农业损失1.3万元。

1.4 健全登记制度

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严格规范了种子登记制度,凡进入商水县市场的农资产品,必须将其相关手续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备案,备案内容:一是农作物种子所必备的证件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检疫证、种子审定证书、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种子授权委托书、种子进货发票、种子营业执照。二是农药产品必备的证件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质量检验报告、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三是肥料必备的证件有肥料登记证、河南省肥料备案证、肥料质量检验报告。农资市场供货商的供货档案售货信誉卡、商品质量承诺书和农资销售档案,必须保留到作物入仓,确保诉求有据[6,7,8,9]。

1.5 加强市场巡察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重点严查农资领域制假售假、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制售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目前已检查经营门店195个。对各门店经营资格及所经营的农资标签进行审查,并与他们签订农资经营目标责任书。玉米品种备案准入42个品种。通过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门店进销台账不够完善;货物摆放不够规范;部分种子手续不够齐全[10]。

2 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春季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春季打假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3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销台账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农资市场,利用各乡镇经销店宣传、推广合格的新品种、新技术,积极协助各执法监管部门打击不法经销商,相互监督,使假劣农资在县域无法流通、销售。三是加强源头治理维护县、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为推销产品而不顾信誉,致使市场产品混乱,造成无序竞争的种子生产、销售企业。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农资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增强其服务、法制意识,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五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条幅、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的鉴别常识;并将在执法部门登记备案的品种予以公告,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达到让新品种、新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六是加强执法巡查,定期不定期到农资经营部门检查,坚决杜绝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贾忠建.湖南农资打假力度大行动过后引发思考[J].农药市场信息,2013(16):35.

[2]梁晓晴.农资打假的“怕”与“不怕”[J].中国农资,2011(5):20.

[3]杨欣.农资打假要重视赔偿制度建设[J].农药市场信息,2009(8):15.

[4]鲁国顺,蒲长城,王晋杰,等.农资打假四方说[J].中国农资,2007(3):5.

[5]李福明.坚持农资打假查处假劣案例[J].中国防伪报道,2015(4):11-16.

[6]郭建男.微信投诉农资打假新渠道[J].新农业,2016(8):57.

[7]肖向燕,蔡妤荻.农资打假严打还需重罚[J].质量探索,2013(4):1-6.

[8]吴洪斌.淮安市农资打假的对策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8(17):327-328.

[9]亢秉刚.农资打假任重道远[J].企业标准化,2006(4):8-15.

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三

各市(州)、县级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实现60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责任,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摆位上要更加突出,在工作措施上要更加强化,在行动落实上要更加抓紧。

任克军主任指出,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保安全、促增收、优秩序、维权益”为主题,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社会”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措施,大力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安全”就是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严禁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促增收”就是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优质农资产品在生产上节本降耗、增产增收的作用;“优秩序”就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守法的农资市场秩序;“维权益”就是维护农作物品种权和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要素”就是将农资市场主体、对象、行为及其相关的资质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许可登记、标签标志、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要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过程”就是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整体过程实施监管;“全社会”就是营造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关注与支持。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监管。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疫苗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分别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抓好源头监管。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逐一清理,对无证照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强化流通源头治理;抓好销售终端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加强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农资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抓好市场执法检查。要调动执法力量,對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七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查“产品真实性”,打击制售假冒产品行为;三查“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劣质产品行为;四查“产品证号”,打击制售非法产品行为;五查“产品标识”,打击“套牌”、“冒牌”、“挂牌”行为;六查“生产经营档案”,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七查“宣传广告”,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抓好案件查处。要把查违法案源,侦破违法案件,作为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

4.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四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利、农牧)局、新区农办,局属关于单位:

现将《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智力行动实施方案》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农质监[2012]3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男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质监[20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万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地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时间和农业生产损失,假劣农资重大按键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等级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督,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

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较大的县(市)区,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题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市要重点普遍检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治毒鼠强威海反弹。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制度,科学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无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

(四)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要建立案件线索月报制度,特别要加强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今年要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药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对制假售假者追查到底。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案件的查处牵头工作由假劣农资生产地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

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经验,推广有效模式,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制定和完善引导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企业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网络建设。引导连锁企业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的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农资站”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实现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销售率稳步提高。

(六)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各地农业部门要鼓励并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与农资打假工作。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褒奖机制,对失信违法企业,加大监管和曝光力度。对诚信守法企业,加大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把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自觉维护

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推介发布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开展技物集合配套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去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农资打假和监管责任要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

要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快速反映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部门的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既要坚持正面宣传,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对工作出色的要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大家责任制,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种子打假的情况要专项统计,专项报告。要坚决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对因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使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堆在查办制假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要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收听收看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二)3月,组织开展第八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四)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五)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5.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五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资质量监控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全面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狠抓市场整顿,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使我市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认真进行核查上经营档案,对未建立和建立不完善的经营档案要督促建立,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重点产品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力查处超范围经营,未建立经营档案、标签、标识不规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私引乱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1、种子监管重点。以我县市场上流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各类瓜菜种子为重点在“春耕(3-5月)和秋播(9-10月)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①严查经营未审定的农作物品种;②以种子质量监控为中心,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抽检率达80%以上);③严查种子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格、规范、完整;④严查种子经营档案是否按规定制作完整;⑤严查经营大包装或散装种子,以及私自分装种子;⑥查种子市场乱引乱调,品种多、乱、杂,以次充好,以假乱真;⑦严查无证经营农作物种子等违法行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2、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种子包衣剂(拌种剂)为重点,加强农药质量监管抽查(抽检率达80%以上),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生产日期、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加强禁用限用“三高”(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

3、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格产品质量抽查抽检,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批发市场实行24小时监管,加大对上市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公告,接受监管,对检测出有毒有害及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要坚决予以销毁,确保市民餐桌安全。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积极举报各类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重点活动

(一)根据农业部要求,于三月中旬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二)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春季3-5月份、秋季9-10月份),三月正是春耕备播期间,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农民开展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现场咨询。对我市农资市场采取明查暗访方式,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等进行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大假劣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重点,完善机制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以实施市场准入制为重点,将监管口前移,建立农业生产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受理、调查、鉴定、处理和反馈程序。

(四)强化监管,标本兼治

6.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六

时间:2012-4-16 9:52:00 被阅览数:260次 来源:肥政科

辽土肥发[2012]6号

各市土肥站: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我省肥料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高我省肥料产品质量,规范肥料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农业部、省农委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站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2012年全省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辽宁省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2年辽宁省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省肥料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肥料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全国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2]2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质[2012]10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强化肥料登记管理,严格肥料市场准入,完善肥料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肥料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深入开展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肥料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土肥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肥料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肥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肥料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放心肥料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源头管理,规范肥料登记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要求,严格肥料登记审批条件和程序,规范肥料登记要求,做到“三不登记”,即“产品质量不合格不登记、企业考核不过关不登记、超范围产品不登记”。同时,在登记过程中坚持抽样制度和检测制度,严格肥料市场准入门槛。

(二)加强市场监管,狠抓案件查处

根据农业生产和肥料市场的实际,做好肥料市场执法检查,继续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狠抓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品种。重点查处复混肥料、商品有机肥料、水稻育苗调理剂以及水溶肥料等产品中有效养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单位。重点检查肥料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具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肥料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是重点区域。重点查处肥料销售和使用量较大的市、县(市、区)、乡镇,小规模肥料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假劣肥料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三)加强监督抽查,保证肥料质量

在春耕、夏种生产期间,省土肥站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对复混肥料、有机肥、水稻苗床调理剂以及水溶肥料等已登记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各市、县也要逐步建立肥料质量监测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肥料质量抽检计划,做到例行监测与市场动态监督抽查相结合,确保放心肥料的供应。

(四)做好案件受理,强化大要案处理

各级土肥部门做好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有效方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集中力量查处制售假劣肥料的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大、造成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强化宣传引导,推荐放心肥下乡进村

各级土肥部门要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的全面开展,大力开展多样式“放心肥料下乡进村”活动。推介一批质量好、信誉可靠的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和肥料产品名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肥料,继续开展诚信体制建设,建立优质肥料经营网络,提高放心肥产品覆盖面。同时,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社会化服务,帮助农民选择优质肥料。

(六)强化服务指导,引导科学用肥

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编印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科学施肥服务指导。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广泛宣传介绍各种肥料产品的性质、养分特点、使用方法、肥料产品包装标识要求及国家肥料管理相关政策,培养农民消费名优肥料品牌意识,提高农民鉴别假劣肥料的能力和维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属地职责,落实打假责任制

各级土肥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肥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肥料打假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职责,确保肥料打假和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土肥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加强肥料打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职的执法机构。把肥料执法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人员经费和执法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肥料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打假合力

发挥土肥部门在肥料打假的牵头作用,加强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肥料打假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联合行动方案,有计划、有秩序的开展工作,形成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肥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形成上下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假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假氛围

广泛宣传肥料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普及真假肥料识别和科学用肥知识,推介优质放心肥料,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教育群众,警示和震慑违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五)完善信息上报制度

7.政府农机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整顿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完善农机打假和农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稳定、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市、区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机配件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农机配件和用劣质零部件装配的整机,国家规定实行产品质量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专用配件的市场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5%,放心农机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监督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及时掌握产品质量信息。

(二)加强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联合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专用零配件质量的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

(三)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利用本市已建立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及时处理重大、突发的农机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四)强化合力查处案件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农机化办和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活动计划,保证各项具体活动的实施。

(二)积极监管,形成联手联动合力。农机部门与工商、质检部门联手,市区有关部门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对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与质量抽查活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部件。

(三)深入宣传,选择重点突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开展放心农机下乡和3.15农机消费者维权专项活动,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荐放心农机。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一)“3.15”期间,组织**市3.15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新型农机展示活动。

(二)3月中下旬,组织 “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

(三)4月,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及时通报行动成果。

(四)6月,组织生产企业进行“农机试验鉴定办法”的学习宣贯,组织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重点对已发放的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企业加强复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五)7-8月,集中对**年财政补贴农机具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六)9-10月,结合三秋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8.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八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本月25日8时起至29日18日止,全县集中开展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贩销“三烟”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为目标,采取路上堵、市场查等形式,加强对非法运输卷烟车辆的检查,加强对货物托运部的清查,加强对零售市场的整顿,加强对涉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力争查处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大要案,打击一批涉烟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网络案件,进一步净化全县卷烟市场,确保正规渠道卷烟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在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县2009年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和烟草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领导

1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烟草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烟草局*、*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烟草局,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四、工作措施

1.明确重点。将城区和边沿乡镇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公共复杂场所、托运部和重要交通路段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部位;地下贩烟团伙、非法夹带卷烟的司乘人员、违规经营户和无证经营户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2.加强检查。⑴设立流动检查站,由县交通局牵头,县交通、公安、工商、质监、烟草五部门抽调专人参加,重点检查*方向长途客车、城区杂货车、*渡口及*方向客、货车辆。⑵以*城区宾馆、酒楼、茶社、OK厅等特业场所为重点部位,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烟草专卖局、县工商局和*镇政府派员参加,每日晚间组织清查。⑶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工商局和各乡镇政府派员参加,对五个重点乡镇卷烟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日期安排为: 25日,*镇;26日,*镇;27日,*乡;28日,*镇;29日,*镇。

3.强化打击。加大对经营非法“三烟”网络、窝点和大要案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转入司法程序的涉烟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打击到位。

4.突出宣传。县烟草局要与县电视台紧密配合,采取领导专访、以案说法、跟踪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营造卷烟打假和市场整顿氛围。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2.专项行动期间,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3.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专项行动统计数据一日一报,于当日下午5时前上传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烟大要案件及时上报。

9.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九

根据省六厅局、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保证“国庆”节日期间卷烟市场稳定和全年烟草经济目标的完成,有效遏制市场非法“三烟”对我县市场的冲击,特制定《xx县2011第三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1年9月27日8时至2011年9月30日18时

二、行动部门

由县政府牵头,县烟草、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五部门联合行动。

三、行动目标

依法打击制售、贩运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卷烟对我县卷烟市场的冲击,查堵非法贩运卷烟车辆和人员,清理整顿卷烟零售市场,侦破非法贩运卷烟网络和团伙,抓捕涉烟违法犯罪人员,建立并有效运行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净化“国庆”节日卷烟市场,营造良好的卷烟消费和经营环境,力争圆满完成此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xxx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xxx、县烟草专卖局局长xxx任副组长;县烟草、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局副局长xxx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分设二个专项行动小组: 第一小组长:xxx 第二小组长:xxx 公安、工商、质监、交通每组至少一名。

五、人员及车辆安排

参加人员:县烟草专卖局27人(包括专卖办、稽查大队、各管理所人员)、公安人员2名,工商、质监、交通至少各派2名参加。

参加车辆:县烟草专卖局车辆6台及县公安局警车1台。

六、行动重点

1、整顿城区、集镇及与外埠接壤的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的卷烟零售经营户,收缴流入我县市场的非法“三烟”,对接受铁路“包包队”非法卷烟的违法经营户、无证户,集中进行清理整顿。

2、严格清查租借、转让许可证经营卷烟和无证经营卷烟的经营户,加强对无证户的清理取缔工作。

3、加强对车站、储运部、邮政等流通渠道的实施监管,设立临时检查站,加强对107国道、汉宜线的稽查力度,查堵非法运输卷烟、假冒卷烟的各种车辆。

4、对已有线索且打击条件成熟的制假售假窝点、烟贩网络等进行适时收网。

5、以零担货物托运部、精品店、连锁店、酒店、茶楼为重点目标,对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流入我县卷烟市场的非法“三烟”。

七、工作步骤 第一步:动员准备阶段

2011年9月27日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参加专项行动人员、车辆落实集结到位。

第二步:具体实施阶段

1、检查线路:城 区—xx镇—xx镇

检查时间:2011年9月27日

2、检查线路:xx镇—xx镇—xx镇—xx镇 检查时间:2011年9月28日

3、检查线路:xx镇—xx镇—xx镇—xx镇 检查时间:2011年9月29日

4、检查线路:xx镇—xx镇—xx镇

检查时间:2011年9月30日 第三步:总结阶段 时间2011年9月30日下午

八、行动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每天于7:40作好准备,8:00准时出发。

2、所有参加人员不得将行动路线及时间向外泄露,各稽查队员要服从统一调度,令行禁止。

3、着好制服、工作服、带好徽章、检查证件及办案文书。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5、讲究方法,做到既要严格又讲文明,检查完毕要将物品还原。

6、专项行动期间,每天向县政府及专项行动指挥部(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汇报行动情况及有关数据,有重大案件和采取的重大行动随时上报。

联系人:xxx xxx 电话(传真)xxx-xxxxxxx

10.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十

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局2009年春季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以复混肥和磷肥为重点产品,牢牢抓住春耕这一农忙季节,从原料进厂环节、投料配料环节、烘干成型环节、检验环节等四个环节入手,对全市的2家化肥生产企业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蓄意造假和生产不合格复混肥、磷肥等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对春耕期间农业生产使用的复混肥、磷肥等进行监督抽查,共检查农资经销门市40家,抽检化肥样品13个批次,其中6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54%,对销售劣质化肥的4家经营户我局已依法进行了查处,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二、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2009年3月7日至14日为全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我局于2009年3月9日,在**市米易县普威镇开展了大规模的“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在此次宣传咨询活动中,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由移动通讯部门向农民群众群发短信告之质监部门在普威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宣传面,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二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向农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将打假知识送到农民手中,并通过接受咨询、投诉等方式,与广大农民进行交流,了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维权;三是充分发挥质监系统的优势,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深入到农户家中,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咨询农户6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和肯定,前来咨询及索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还有部分偏远乡村的农民群众来到现场索要相关资料。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广大农民进一步了解了质监部门的职责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1.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篇十一

来源 莲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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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提升素质、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宗旨,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以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产所需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历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历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积极探索农资产品主推制度,推行农资商店设立“蔬菜用药”专柜和“果树用药”专卖店。

三、工作步骤

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1、宣传发动。各执法单位要积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开展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向农民群众传授农资产品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认真召开农资经营单位(商店)会议,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耕期间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农资咨询服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组织实施。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将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贯穿全年整个过程。根据有关规定对农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检;对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开展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总结。认真做好本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分析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1、认真部署 组织实施。为加强我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领导,区农委于三月初成立“区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区农委农资打假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作好动员部署,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管职能,认真制定好农资打假方案,并强化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在全区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 提高效率。各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增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和人员素质。

4、加强协调 联合监管。农委及各执法单位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合工商、质检、公安执法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执法单位在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5、加强沟通 信息反馈 各执法单位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对发现或查获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严格按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按时上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动态情况。

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文章

来源 莲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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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农业部农资打假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二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确保当前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农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以两杂种子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小麦、水稻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乡、村一级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20**年兽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建设,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种苗监管重点:以天然橡胶种苗监管为重点,在天然橡胶定植高峰期,加大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基地出圃种苗质量的抽检力度,并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其他天然橡胶苗木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时,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其他热作种苗质量抽查力度。

农膜监管重点:加强对农膜产品价格的例行监测和使用环节质量的信息反馈。大力推广多功能、高效能、防老化农膜,加强应用技术指导,开展农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农膜产品。

(二)突出审批管理,强化市场准入。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管理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审定、登记、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依法加强证后管理,监督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审批要求,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坚决实施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缺陷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撤销登记审批,停止经营推广;对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批准)证。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通过加强审批管理,正本清源,保证农资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三)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市场整顿。各地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要建立农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要追回。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监控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四)加强案件移送,严查重大案件。针对当前违法分子“当地制假,异地销售”的特点,各地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五)突出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职责。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有无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用范围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销售农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包装物、保鲜剂、添加剂等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六)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同时要保证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及时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启动处罚程序。

(七)推进诚信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评出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在总结前几年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发挥示范效应。要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成功经验和模式,积极探索农资信用监管、农资防伪等模式,努力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加强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的跟踪管理和后续指导,严格质量控制和赔偿制度,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提高信息服务等能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突出“12316”三农热线,强化服务指导。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个地市、*个县市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要充分发挥“12316”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未开通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12316”三农热线开通步伐。要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九)强化鼠药市场监管,巩固毒鼠强整治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继续采取市场监管、重点排查等措施,加强鼠药市场监管,坚决清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经营杀鼠剂和经营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十)落实监管责任,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执法责任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如实记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积极争取将农资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农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一)*月,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三)*月,组织开展第四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月,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

(五)“3.15”期间,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六)*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七)春季和秋季等重要农时,组织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八)*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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