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10篇)
1.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一
北京农学院关于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勤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任课教师(班长协助)组织考勤,严格按有关条例执行。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对研究生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2、研究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缺课。因故需请假者应提前至少两天向班主任(班长协助)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由本人签字,报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备案。
3、请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回校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续假,须办理续假手续。
4、凡旷课和请假(公差假、病假、事假)累计缺课超过每门所修课程学时的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0学分。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09年6月26日
2.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二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立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标志着我校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政府行政管理与创新、公共政策与决策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中的节假日集中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
⑤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前2门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12年10月28日(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65人,根据考生的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2年6月15日
中国大学网 ■
3.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三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 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 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3) 俞孔坚著,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Survival),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4)俞孔坚、李迪华等著,“反规划”途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 design and urban 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 policy and management)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010C62759003(含传真),010C627511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gsla@pku.edu.cn
网址: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C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 在职攻读博士 协议书
★ 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 吉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中科院物理所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在职硕士毕业自我鉴定
★ 湖北民族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 厦门大学金融硕士专业考研分析
★ 中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四
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确保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下称工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请各单位和拟答辩工程硕士生做好如下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4月8日前,毕业研究生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建大校字[2007]75号),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各单位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鲁建大校字[2006]9号),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及各专业范围的课程设置,对申请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学院组织具备申请条件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完善《拟答辩工程硕士信息表》(附件2),该表由学院汇总后于4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邮箱zhaolinsheng@sdjzu.edu.cn。
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
各单位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建大校字[2007]75号),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学位论文评阅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4月26日前,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将2本送审论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3,2份)、评阅费(两本共计260元)送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28日报送研究生处。过期不再受理,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学院送审论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从严掌握。
(二)学位论文答辩
各单位应在6月底前完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填写并向研究生处报送“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论文答辩汇总表”(附件4)。
(三)专业硕士学位申请 工程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审批表》(附件5)等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关于学位论文印制及毕业档案整理
学位论文及档案归档均应在6月底前完成。凡未按期报送材料,其硕士学位申请未能提交7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其硕士学位申请延期审批。硕士学位申请等材料,均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需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单位负责人等签名之处不得打印,一律用蓝黑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建大校字[2007]74号),排版及书写格式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排版格式和装订要求》(建大校字[2007]74号附件)要求执行,用计算机打印、装订成册。
用于学校存档的论文应是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评阅、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论文,学校所需存档论文份数3份;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并告知导师和学生不能代签。申报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还应按照《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建大校字[2007]70号)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所有学位申请者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须向学校图书馆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还必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供学位论文印刷版一份。图书馆咨询电话:86367263-8032,86367263-8444。
(二)工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汇总。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期间,各相关学院应统一汇总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成果存档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10年3月24日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拟答辩工程硕士信息表
3、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论文答辩汇总表
5.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五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二○○八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公室相关文件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办法》(人字〔2003〕33号)的要求,我校将于2007年9月21日启动我校在职人员攻读2008年博士、硕士学位的报名初审工作。请各单位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及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思想政治好,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教师梯队建设急需;考核优良。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教师一般具有硕士学历或同等学力,并在取得硕士学位后已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即至2007年9月满两年),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教师一般具有学士学历或同等学力,并在取得学士学位后已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即至2007年9月满两年)。
二、资助情况
随着学校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不断深化,我校新教师
4.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校人事处将在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师资培养经费的情况,确定各单位由学校资助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具体名额分配,并与研究生院、考生所在单位及个人签订有关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并将《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至hexiaowei@bit.edu.cn,逾期不予办理。
五、其他说明
拟申报2008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均需填写资格初审表,按本通知规定申报。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格初审表》
2.《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青年教师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
6.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六
学科教学(英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研究能力及专业发展能力的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或教育管理者。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正确理解与把握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为基础教育发展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形成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先进教育理念,养成多维度、多视角分析教育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3.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知识结构与研究方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4.了解中小学教育改革实际,具有较强的自主专业发展的意愿和能力。
二、培养方式
1.研究生在选定导师之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并于入学三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2.课程学习环节应注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硕士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
3.高度重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育。密切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研究生研究教育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习和实践在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结束后要提交教育实践总结报告。
4.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的指导工作。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中小学教师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按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类别设置课程。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1.外国语(2学分)
2.政治理论(2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3.现代教育学原理导论(2学分)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1.英语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2.英语学习理论(2学分)
3.英语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2学分)4.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2学分)5.学科发展前沿专题(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1.现代教育技术学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3.中外教育简史
4.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5.外语评估与测试 6.语言学导论 7.心理语言学 8.应用语言学
注:本科为非师范专业的学生须补修3门课程;跨专业的学生须补修2门课程。
(四)实践教学(8学分)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实习时间为8周,计6学分;其它实践环节为2学分。
要注重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要开辟见习、实习基地,为研究生实践创造条件,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的考试与考查要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提倡以要求研究生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教学设计、观摩教学反思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
六、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可灵活多样,倡导实行讲授、研讨与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研究教育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基础教育,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应用基础研究等多种形式。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和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1.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各培养单位备案。
2.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个月。
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论文进展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的次数、形式和范围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4.论文评阅与答辩
7.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七
作的若干意见
2009年03月27日 10:05 来源:教育部教研[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
(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增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
断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质量保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但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更多地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向实际工作部门。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教学科研人才更多是来源于博士研究生。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更好发展,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学习方式可以全日制攻读,也可以非全日制攻读。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在职人员攻读比例偏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比例偏小,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一)科学定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必须科学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定位,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
养质量。
(二)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年限一般2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三、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分借鉴、吸收国际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要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要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办法。要不断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三
8.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八
南京大学在职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南京大学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侧重于工程应用,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二、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利用双休日集中授课与学生平时自习相结合的方法学习。学位论文由学院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研究生所在单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两年半左右。
三、主要研究方向
1.化学工程与管理2.现代分析技术与质量管理3.材料化学与工程4.制药技术与管理
5.精细化工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化学工程硕士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1.学位课程公共课:基础英语、自然辩证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专业课:高等有机化学、分子生物学、现代化工技术、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合成2.方向选修课程:绿色化学化工技术、分离科学、光谱与色谱技术、在线分析与质量控制、高分子科学基础、功能材料、天然产物化学、药物制剂新技术、精细化学
品导论、精细化工过程与设备
3.必选课程:现代化学化工前沿进展、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化学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可以是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够体现作者综合应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化学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或工程设计。
3.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应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攻读化学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9.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九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协议书
北京语言大学(甲方)法人代表 曲德林 校长委托 许皓 与本校职工(乙方)就乙方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资助乙方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获得学位。
第二条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学位,如符合甲方有关资助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甲方资助乙方正常取得该学位学费的40%(如甲方已经资助过乙方攻读硕士学位,则资助乙方攻读博士学位时要扣除乙方获得硕士学位时资助过的费用)。
第三条乙方攻读学位期间,应完成基本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量。在学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享受甲方在职人员的全部福利待遇。校内工资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第四条乙方取得学位后,应在甲方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离(申请自费出国须交押金)。乙方因个人原因调离甲方或被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应退还甲方资助乙方攻读学位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至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满前有效。
甲方委托人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公章:
10.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篇十
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4号)精神,为支持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现就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培养学校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函〔2014〕94号文件的安排,全国今年招生院校共43所,均可在湖南招生(见附件)。其中我省培养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今年招生计划共120名(湖南师范大学70,湖南科技大学50),具体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后在其网站上公布。
三、招生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特岗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2.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于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
【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推荐阅读:
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 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11-30
关于做好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10-06
关于2013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01-0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09-26
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几09-12
锻炼计划的制订与调整11-23
关于201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及工作要求的通知06-17
关于做好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附件二)(20141104)09-17
制订学习计划06-18
家长如何帮助孩子合理制订学习计划?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