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2024-07-28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共12篇)(共12篇)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一

有限空间按作业安全知识点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6分)

1、有限空间是(A),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抚养不足的空间。A、封闭或半封闭 B、完全封闭 C、部分封闭 D、密闭

2、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A、B)不是单项选择题? A、氨气 B、一氧化碳 C、氧气 D、二氧化碳

3、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B),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监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B和C易混淆

A、现场位置 B、安全环境 C、指定位置 D、有限空间内

4、下井作业时,(B)氧浓度正常,随着不断向下走,比重大的二氧化碳、水蒸气浓度加大,挤占氧,造成缺氧。

A、井底部 B、井口处 C、井中部 D、井底不管孔处?

5、作业场所氧含量低于(A)时,禁止入内以免造成窒息事故。A 18% B 19%

C 20%

D 21% 为什么ABCD后都没有“、”号了?

6、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C)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A作业负责人 B作业者 C监护者 D生产经营单位

7、在毒性气体浓度高,毒性不明或缺氧的可移动性作业环境中应选用(B)。A 双管式防毒口罩 B 供氧式呼吸器 C 面罩式面具 D 单管式防毒口罩

8、作业前(B)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A 20分钟 B 30分钟 C 60分钟 D 120分钟

9、以下有关设备内作业的说法错误的是(B)。A 进入设备前,必须将待检修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并置换、清洗干净。B 在进入设备前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也不再需要分析了。C 设备内作业前要切断设备的电动和照明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D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与设备内人员保持联系。

10、不属于受限空间监护人职责是(B)

A 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B 进入受限空间监护。

C 当发现异常时,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D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二、判断题(共10题,每题4分)

1、在人(手)孔工作时,如感觉头晕呼吸困难,必须离开人孔,采取通风措施。

(√)

2、强制通风可将新鲜空气导入到有限空间,增加氧气浓度,降低有毒气体浓度,。

(√)

3、在危险环境以外进行检测,可通过采样泵和导气管将危险气体样品引到检测仪器。(√)

4、当初次进入危险环境进行检测时可直接进行检测。(×)

5、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只要认知监护就行,不必同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及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

8、需要封闭有限空间前,由作业申请部门和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清单作业人数和验收人,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

9、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若非作业人员需要进入空间内,不必办理其他手续,监护人做好记录就行。(×)

1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在作业完毕后,将所用工具从高空抛到警戒范围内,不得抛在警戒外,以免伤害到其他人。(×)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二

作业环境特点分析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如下环境特点:

空气不流通。有限空间由于具有封闭或半封闭的特点,所以空气流通不畅,往往会出现局部氧气不足导致人员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人员中毒等事故。“10·28”事故即由于硫化氢气体积聚造成4人中毒死亡。

操作空间或通道狭小,救援难度大。有限空间由于条件所限往往具有空间或通道狭小的特点,给人员作业和事故救援带来一定难度。“10·28”事故中,发生事故的W9井为直径7 m地下圆井,钢混结构,井底标高-8.319 m(距地面约11.5 m),井内高8.75 m,其余封闭,仅预留一直径0.7 m检查通道,通道高约2.77 m,入口与地面平齐。笔者在现场看到消防队员施救非常困难,整个救援历时1个多小时,且替换上来的消防官兵个个精疲力尽,直接躺在现场地上大口喘气。

存在一定温度差异。有限空间由于与外界空气交换不畅等原因,往往与外界有较大温差,且在事故救援中施救人员因为救援必要均需穿戴厚重的防护服和携带沉重的氧气瓶和空气呼吸器,更加大了救援难度。“10·28”事故发生在凉风习习的深秋傍晚,但是参加下井施救的消防队员个个汗流浃背,甚至有个别人因高温缺水而虚脱。

“10·28”事故原因分析

作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接受安全培训不足。由于有限空间多为艰苦作业,因此作业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科学常识不足,不能正确识别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措施。很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安全培训教育认识不足,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教育、仅凭经验就上岗的作业人员比比皆是,有些农民工甚至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一无所知即进入作业,遇到紧急情况无法正确处理也就毫不奇怪了。在“10·28”事故中,施工人员均为农民工,且未接受专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在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过程中最忌讳的就是盲目施救,纵观国内外有限空间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多数存在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现象。“10·28”事故中原本只有蔡某1人下井作业遇险,随后4人在未经任何检测、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的前提下相继盲目下井施救,才酿成了4死1伤的惨剧。

监护不力。根据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要求,有限空间作业须设置经过专业培训的监护人员,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并保持与作业人员的沟通。在现实作业中,往往忽视监护环节,有的未设置监护人员,有的虽有设置但作业期间擅离职守,有的设置不具备专业能力且未经培训过的人员作为监护人。“10·28”事故中的监护人不具备专业知识,监护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然下井施救才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设施配备不齐。有限空间作业须配备相关的通风补氧、气体浓度检测,安全电压照明,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设施设备。在日常作业中往往由于经验主义作祟,忽视部分设施设备的配置。在“10·28”事故中即存在必要设备配备不齐的现象。

应急能力不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要求,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可相当多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未制定有效应急预案,更没组织演练,遇到突发情况常不知所措,凭经验或想象处理,从而导致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甚至进一步扩大。

作业程序不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且作业期间必须定时或连续检测,以确保有限空间内空气质量达标。很多企业安全意识不足,忽视通风或检测环节,“10·28”事故就是未经通风、检测直接下井作业,从而导致作业人员硫化氢中毒。

杜绝事故的主要对策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要突出实用性,不要为了建而建立,创建一堆晦涩难懂的管理制度,只为应付检查,之后就束之高阁,起不到实际作用。制度建立完成后还要组织一线员工学习,使之成为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指南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建议将相关制度和注意事项简化为表格形式,让员工一目了然,通过打勾、画圈就能解决问题。

加强培训教育,提升人员素质。有限空间作业具有环境恶劣、工况复杂、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和管理程序的培训。让工人能够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处置,掌握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正确的佩戴使用方法。通过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起到防范事故的作用。

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违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属于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办理经过相关部门会签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要求,检测合格并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安排专人监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

2、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应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作业前30 min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6、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8、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10、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2、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13、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1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15、其它安全要求

15.1 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5.2 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15.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15.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15.5 有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15.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15.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15.8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5.9 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16《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6.1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使用部门负责办理。

16.2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16.3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16.4 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16.5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1份交作业使用部门,一份由管理部门留存。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切实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要求 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1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1.2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3 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2 监护人员的职责

2.1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3 作业人员的职责

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3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审批人员的职责

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岗位适用。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安环科、车间(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2.2安环科职责:安环科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的制度,制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负责提供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的检测。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4.2.3车间负责人职责:车间负责人是安生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4班组职责: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阅读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不得有误。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 1 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凡未经总经理签署审批,任何人不得进人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井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隋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撒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即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证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5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台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安全技术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检测

5.1.1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1.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1.3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5.1.4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5.1.5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3通风

5.3.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5.3.2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3.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5.3.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4照明

相应部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5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6应急救援装备:

作业时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6有限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1 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及时更新。

6.2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安环科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负责人批准。

6.4 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5 有限空间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6.6 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6.7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6.8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6.9 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要求

7.1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7.2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7.3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

8.1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8.2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8.3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9应急救援

9.1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9.2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10 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所在镇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11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环科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11.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11.2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11.3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的。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五

1、目的

为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

3、职责

安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监管;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术语和定义

4.1 本规程所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三类: 第一类:封闭半封闭设备

船舱、储罐、各类塔器、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第二类: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第三类:地上建(构)筑物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试验场所、烟道等。4.2无许可有限空间指不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

4.3许可性有限空间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具有危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身体受限的设备、设施;其它公认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

5、安全操作规程 5.1 基本规定

5.1.1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5.1.2 严格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5.1.3作业前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5.1.4作业人员必须为参加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且考试合格者,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5.1.5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

5.2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的办理许可证的办理应遵守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5.3危害因素识别

5.3.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危害因素识别;

5.3.2有限空间危害因素包括:①存在酸、碱、毒、尘、烟等易引发中毒、窒息、火灾和爆炸事故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

②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淹溺、坍塌、腐蚀、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③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④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

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⑤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5.3.3 经识别应确认为无许可有限空间或许可性有限空间; 5.3.4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后,制定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5.4安全技术要求 5.4.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①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均应进行气体检测,如实记录检测时间和结果;

②检测次序为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a.明确有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 b.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c.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5ppm; d.硫化氢浓度应小于10ppm;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六

培训类型:公开课

时间:2015年1月16日、23日

地点:苏州

培训对象:EHS主管、经理, 与EHS关系密切的生产物流、设备、工程、总务、厂务、行政主管与经理, 公司领导等。

机构简介:南京大学-ISC环境、健康与安全中心是南京大学与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 (ISC) 合作成立的EHS培训中心, 落户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旨在为中国工业企业及地方政府提供EHS以及节能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各方面的培训、咨询、技术服务和能力建设。目前中心拥有近60门课程, 并在不断更新中, 也可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课程。依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学科群的技术优势, 也可提供EHS咨询服务。

电话:0512-86669637 13451556387

邮箱:eric@ehsacademy-js.org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使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熟知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

3、职责

安环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人事总务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统计和通知工作。

4、内容

4.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的对象为: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4.2未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有限空间相关的作业。

4.3相关人员的培训记录存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档案。4.4培训内容

4.4.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内容易积聚高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使人发生中毒。如: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氰化氢中毒、有机溶剂中毒等;也可能发生中暑、触电、淹溺、掩埋、物体打击等危害。

在对有限空间进行初次气体检测或不确定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 浓度的情况下,进入者必须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等同有效的防护装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监护人员必须每2分钟拖动救生绳一次,询问进入者身体情况,出现异常应立即将进入人员拖出;严禁无防护进入抢救。4.4.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2)作业前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作业环境(3)检测气体浓度并如实记录;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5PPm)。硫化氢浓度(应小于10 PPm)未经检验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4)确定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5)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6)通风;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有受限空间内,如果进行电焊,切割,燃烧或者油漆作业,必须使用局部的废气排放系统,降低由于这些作业而产生的可燃气体/烟雾的浓度。

如果在受限空间内使用了局部废气排放系统,必须确保排气口要远离主要通风系统的进气口。

通风设备尽可能安装在受限空间的顶部或接近顶部的地方,这样可以提高通风的效率,而且可以避免通风中断;

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强制通风设备应持续、有效工作,一旦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

(7)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8)应选用合格、有效的气体和测爆仪等检测设备;

(9)防爆、防氧化的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隔离式呼吸保护器;(10)检测人员应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针对作业危害因素制定检测应急措施;(11)建立健全照明、通讯系统;(12)配备齐全的人员防护和救援装备;(13)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14)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a、所有人员应遵守有效空间作业的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b、加强通风。

c、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d、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e、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人孔通道出入口应设置安全标志。f、当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不得强行作业。

g、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标志。h、发生事故查明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正确的措施进行急救。4.4.3检测仪器、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掌握以下仪器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① 气体检测设备 ② 呼吸防护用品 ③ 防坠落用具 ④ 安全器具 ⑤ 警示设施 ⑥ 其他个体防护用品 4.4.4紧急事故的救援

(1)窒息事故的救援

窒息事故者的抢救主要时确保其呼吸畅通,调整事故者的姿势,将患者的头部尽量往上抬,使得颈部紧紧绷直,这样做时,一手放在患者的脖子后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额头往外推,这个动作通常使患者的嘴自然张开,如果抬起头使得呼吸畅通,患者开始呼吸,就保证事故者的姿势使其慢慢恢复状态,否则继续进行强制空气进入肺中,如不起作用,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并继续进行人工呼吸。(2)硫化氢中毒的救援

由于硫化氢事故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对人体主要危害呼吸道,可出现流浪、眼泪、眼内异物感、实物模糊、流涕、咽喉灼热、胸闷、恶心、意识模糊。部分可出现心脏损伤,重症者出现闹水肿、或肺水肿等,极高浓度(1000mg/m³)时可在数秒内引起窒息或死亡,此种事故在发现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CO中毒的救援

对于CO中毒事故者,应迅速,将其转移至现场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观察意识形态,在等待急救车辆过程中,对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止呕吐物吸入肺中,对于昏迷较深的患者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往医院送,在送往过程中人工呼吸决不可停止。(4)爆炸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如遇到爆炸时,应面背爆炸点迅速卧倒,如眼前有水,应俯卧或侧卧水中,并用湿毛巾捂住鼻口,距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 爆炸发生,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通往事故的一切电源,马上恢复通风,设法扑灭各种明火及残留火种。

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八

按照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教育、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文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部门进行重点排查,重点针对防护用品、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作业票审批、下井作业人员对作业程序的熟知程度等进行了排查。

二、应急管理建设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制定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预案从误入毒害环境事故危险性分析、预防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说,确保全员听得懂、会操作,最大限度控制事故、迅速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同时根据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应急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专业组、应急抢险组、警戒保卫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新闻宣传组、维护稳定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三、有限空间物资储备

公司按照重点岗位,便于操作的原则,在库房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四合一气体检测仪、3M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校验及维护,作业人员全员培训、考核及演练。送检四合一气体检测仪1台次,充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台次。

四、检查情况

1、此次检查分别对公司进行了系统排查,主要从现场有毒有害气体作业警示标志悬挂、个人防护用品穿戴、应急抢险器材配臵、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设备设施通风换气、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常识的掌握等方面开展,同时对人员进行了培训,做到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知应会。

2、此次检查共发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现场警示标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2项,均落实整改到位。

3、对轴流风机、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双向送风机等关键设备进行了检查,及时进行了校正、检测、充装,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性,同时对各班组配臵的应急急救药箱进行了检查,纱布、止血带、药品等急救物资均在保质期内。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公司将责令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确保整改时效。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九

为规范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二)本办法所称的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三)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市、县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中央、省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另有分工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辨识。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存在冒顶、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规章制度。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制、审批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审批管理。

(三)警示标志。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工贸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当包括有提醒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批准允许进入有限空间等内容。

(四)教育培训。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五)作业审批。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需要隔断(隔离)的外部物料来源项目清单,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核和分管负责人批准。

(六)防护用品。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配备呼吸保护器具、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安全绳索、救生梯等防护用品和器材。

(七)应急救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救援预案。

(八)发包管理。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委托具备国家相关规定资质的承包商,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对存在多个承包方、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有效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在安排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并做好作业人员和工器具的清点工作;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监护人员的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要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作业人员的职责: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二)隔离。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外部物料来源项目清单,逐项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完全隔开。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有限空间隔断(隔离)措施进行确认。

当进入与输送工业煤气等介质管道相连接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加盲板或拆除部分管道,严禁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还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三)清洗。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理、清洗或者置换。在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清理、清洗和检测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首先对有限空间进行有效的通风,然后是作业前30分钟内对有限空间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作业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检测记录应当注明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方式、浓度等信息,必须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经检测的有限空间内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五)监护。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保证作业人员能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并将有限空间作业票、作业方案、应急预案、检测记录、作业人员情况等文件存放在有限空间进入点旁的显著位置。

(六)通风。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严禁采用纯氧或富氧通风换气。同时,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对在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或在有限空间内进行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的涂刷作业时,必须进行连续监测分析。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当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气含量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七)防护。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方式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工贸企业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并仔细检查气密性,防止通气管被挤压,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动火作业安全条件;对存在高处作业的,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高处作业安全条件;对存在交叉作业的,应当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八)电气设备与照明。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当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其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灯具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九)人员清点。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工贸企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当对现场进行清理,清点并撤离作业人员,解除相关隔离设施,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

(十)事故处置。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及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报警,严禁盲目施救致事故扩大。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备齐救援器材。

工贸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发生有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

四、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五)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按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10.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篇十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

作业人员 3.采取可靠隔断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4.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5.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6.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7.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8.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9.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0.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1.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氧气浓度为19.5%~23.5%。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此范围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长期浓度过低,引起人体组织处于缺氧状态,造成窒息死亡

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

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先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再检测氧气、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浓度,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后,再开始作业。

1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 篇十一

2010-04-06

京建发〔2010〕149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治理成果,有效预防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委制定了《2010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2010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中各项具体要求,建立长效监管体系,消除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二)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对本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在作业前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四)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

(五)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

(六)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组织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是否专设监护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是否明确各自职责,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七)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有限空间作业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郑志勇副主任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施工安全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建委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

各单位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全面提高本辖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组织检查阶段(5-6月份)

各施工单位要在5月上旬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市、区两级建委将结合网格检查,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施工单位在此阶段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全市检查阶段(7月份)

迎接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本单位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各区(县)建委要督促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结合整治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检查并做好指导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违章严重的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进行处罚。

(三)各施工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把有限空间作业队伍准入关,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提高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1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

二、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然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并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三、检测人员必须详细如实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的气体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责,然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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