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精选8篇)
1.民族宗教工作 篇一
民族宗教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总结
一、20XX年全市民族宗教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全市民族宗教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 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研究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宣传新成绩、新经验,及时、全面地反映了我市民族宗教 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应有贡献。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紧贴亮点,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氛围浓厚。各市、区民宗局和市各民族宗教团体精心选择宣传主题,认 真研究宣传稿件,通过新闻媒体,搭建了民族宗教舆论宣传工作平台,为推进民 族宗教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富有特色。注重捕捉少数民族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我市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宣传,去年 7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三是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全市民族 宗教系统共在《中国宗教》、《江苏民族宗教》等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 章18篇,在《》等市级刊物上发表了 50多篇文章,局民族宗教网站刊用200 余条信息,为宣传苏州民族宗教工作,提高知名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信息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提高信息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各市、区民宗 局、各宗教团体都调整充实了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高度信息敏感性和一定写作 功底的同志进入到信息员队伍。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工 作能力。去年,举办了全市信息员培训班。二是加强网络建设,在扩大信息源上 下功夫。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信息员广泛收集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有益信 息,初步形成了健全的信息网络。设立网络信箱,为信息网络的畅通运行提供了 保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信息通报制度。
(三)围绕中心,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重点课题调研成效显著。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 委(宗教局)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较好地完成了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形成 了一批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成果,促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去年,共收到 46篇调研报告(文章)。我局《巩固专项治理乱建寺庙成果的实践与思考》被 市委研究室收录《20XX苏州市市级机关重点调查研究课题调研报告汇编》。吴江市民宗局杨德良副局长撰写的《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思考》等11 篇调研文章被《江苏民族宗教》采用。二是难点问题调研有所突破。大家在调研 工作中,善于抓住要害,突破难点问题,通过破解难题带动一般性问题的解决,及时、准确地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寻找突破口。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熟悉到,我们的 民族宗教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还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与新形势下的民族 宗教工作要求相比,与上级领导部门对我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民族宗教宣传方面,许多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存在宣传力度小、宣传不 到位的情况。分析我市民族宗教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少 数单位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同志把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看成了一 项无关大局的“软任务”,对这些工作带头少、过问少、支持少。个别单位还存 在机制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应付的情况。二是工作不平衡。从整体情况来 看,各市民宗局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要好于区民宗局。三是稿件质量还需要 进一步提高。有的单位报送的宣传、信息稿件数量虽然多,但时效性、针对性不 强,有的只报送一些简单的日常性工作动态,价值不大;有的单位写调研材料,纯粹是为了赶任务、应付差事,要么是缺乏深入研究,要么是闭门造车。从去年 的情况来看,报送稿件拼凑的痕迹比较明显,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 是形成合力不够。市与各市、区民宗局联动的局面,通力协作的格局还没有堪。五是制度落实不够。去年局机关的全员抓宣传、全员抓信息、全员抓调研落实得 不够好。
二、20XX年工作意见
20XX年,信息工作调研工作依然面临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如何把今年信 息和调研工作抓上去,抓出成效来,这主要是要靠在座各位的努力。为更好的完 成信息调研工作的各项任务,我认为需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要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要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必须在围绕我市民族 宗教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基础上,以开发高层次信息为重 点,在求深、求实上下功夫。耍充分发挥信息作用,善于对零散、孤立的信息进 行筛选和归纳整理,总结出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对综合类信息 要提出观点和建议,通过整体开发使信息增值,使之成为对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 有重要参考价值的高层次信息。
2、要全方面增加信息保送点。要善于从下发的文件、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 中挖掘报送信息的重点;善于从专项业务开展中挖掘信息报送的重点;善于从重 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出台中挖掘信息的报送重点;善于从日常的工作中总结 提高找出规律,挖掘信息的报送重点;善于利用网络资源,下载资料,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获取信息的灵感。
3、要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努力提高以文辅政水平。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我 市民族宗教中心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 问题以及结合民族宗教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 开展调研活动。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定出对策,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我们就 20XX年调研课题拟了一份参考提纲,希望各市区民宗局以此为参考,确定3-5 个重点课题,充分开展调研活动,撰写几篇有情况分析、有对策建议,对我市民 族宗教工作有较高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为领导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借鉴,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提供科学依据。
2.民族宗教工作 篇二
一、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是基层民族宗教活动人员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人士, 是我党统战工作对象中的重要群体。《中央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1]。可见,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对象。他们在统战工作中的重要性, 是基于其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基础上的。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 联系少数民族同胞的重要纽带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关心少数民族同胞的重要纽带。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大都是少数民族同胞中从事宗教活动的人员, 本身即具有独特身份背景。据统计, 中国5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已超过一亿, 少数民族中信教群众绝对数字很大, 其中不少民族几乎全民信教。广大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 大都或在爱国宗教团体担任一定职务, 或是寺观庙堂的重要成员, 或是基层民间宗教活动的主持人员, 客观上已成为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宗教事务方面上的引导性力量, 是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桥梁。
(二) 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
除国民教育外,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还是主持民族宗教教育活动的主要力量。以回族为例, 回族教育主要分“经”、“汉”两学, 其中“经”即指经堂教育, 亦称寺院教育, 往往由阿訇来主持, 通过穆斯林在聚礼日接受阿訇的读经讲经来完成。这里所谈到的阿訇, 即为伊斯兰学者、宗教家和教师之意。可见,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是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力量。
(三)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聚疏中心”
“民族宗教无小事”, 因多种因素的诱发, 多年来民族宗教突发性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每一起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其偶然和必然的原因, 往往会经历一个“演化链”过程, 即矛盾的长期积累—偶然因素触发冲突—事态扩大—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代价巨大的平息—后续影响。在上述演化过程中, 信教群众的行动往往深受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影响。可见,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就成了这些群体事件的“聚疏中心”。如在阳信“12·12”事件中, 个别阿訇成了信教群众聚集的煽动者和组织者, 影响十分恶劣;相反, 广大基层阿訇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努力将消极影响降至最低。
二、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意义
首先,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是维护民族平等团结的需要。民族平等团结, 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是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基本保证, 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民族平等团结作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 涉及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由于其特殊的身份特征, 在党和国家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实施。
其次,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 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 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也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 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重要思想指导。可见,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是我党提高执政能力、改善执政方略的重要内容, 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再次,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 同当地班干部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 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 尽心竭力解难事, 坚持不懈做好事。”[2]因此,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是深入基层, 贯彻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最后,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是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的需要。境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 乱我之念不灭”, 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渗透, 普通信教群众和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是其策反重点。譬如, 境外敌对势力往往一方面利用多种途径接触和策反我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 将其培养为其拉拢蒙骗普通信教群众和实施破坏活动的骨干;另一方面又利用某些宗教院校经费困难, 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如经章教育、阿訇培训班、经文班、义工班、僧伽学习班存在不少困难作为突破口, 在境内开办“野地神学院”、经文学校、宗教培训班等, 或明或暗插手我宗教接班人的培养工作, 甚至直接对我宗教院校进行渗透。从这个意义上说,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工作是敌我双方争夺的重要阵地,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对抵御敌对势力渗透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三、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 队伍建设是根本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管理水平和应变能力的高低关系到整个民族宗教人士的队伍建设。贾庆林同志曾明确指出:“当前,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和新的阶段, 宗教方面也面临新的形势, 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形势和任务需要各宗教团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努力培养和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宗教学识、爱国爱教、为广大信教群众所拥护、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近年来,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以回族地区为例, 问题有: (1) 不少基层阿訇、海里凡文化素质偏低, 影响了他们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宗教学识, 开展宗教活动和讲解“卧尔兹”的水平。 (2) 基层阿訇聘任、海里瓦招收存在混乱现象, 既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也不利于宗教内部和社会的稳定。 (3) 有些基层阿訇和海里瓦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有待加强。因此, 探索和建立培养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制, 是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 经济发展是基础
“经济是基础, 发展是硬道理”同样适用于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1) 只有经济发展了, 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工作环境和经济状况才有保障。以回族地区为例, 清真寺是广大回族同胞和阿訇们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 许多清真寺的修缮、增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 基层阿訇的日常开支相当部分来自于在宗教活动中信教公民的自愿捐赠, 其生活水平的高低及社会保障的参保能否顺利进行等问题均有赖于经济的发展。 (2) 只有经济发展了, 才有更强大的实力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才能牢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这块重要的民族宗教工作阵地。 (3) 只有经济发展了, 才能更好地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以及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 从根本上推动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法律规范是保障
目前, 有些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爱国主义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有待加强。如有些中青年阿訇爱国意识薄弱, 阅历较浅但思想活跃, 易受外界不良思潮影响, 产生较偏激的思想和行为;同时由于未受到充分的法制教育, 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既缺乏依法维护自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又容易产生不依法办事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更严重的是, 他们的言行往往能影响广大普通民众, 从而产生消极示范效应。因此, 在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中, 要加强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教育, 把法律规范充分运用到统战工作实际中来。
统战工作作为我党克敌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 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之下更是彰显了其重要性。目前, 中国周边地区“三股势力”十分猖獗, 不断以各种方式策划如“7·5事件”这样的影响中国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同时, 我们的民族宗教工作仍有需不断完善的地方。因此, 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基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参考文献
[1]庄聪生.统一战线知识手册[K].北京:华文出版社, 2006:6.
[2]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G]//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9:27
[3]周伯琦, 李卫东.改革开放三十年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M].北京:华文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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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6.
3.民族宗教工作 篇三
邓小平指出:“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但这并不是说要把大量的课时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这不仅不排斥学习科学文化,相反,政治觉悟越是高,为革命学习科学文化就越加自觉,越加刻苦。”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共同建设发展的地区,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是我区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笔者所在学院在这个民族大家庭之中,自建院到今天的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秉承团结奋进、甘于奉献的思想,带着“文化戍边”的责任意识,在艺术教育中弘扬开放、包容的丝路精神,形成了“团结、勤奋、敬业、尚美”的优良校风,为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培养了一批批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一、扎实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
多年来,学院党委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不动摇,把团结稳定工作视为学院的生命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责任感,对教育事业无限忠诚的态度,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真挚感情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学院的稳定和发展。学院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学科建设,大力推进质量工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坚持改善民生,凝聚发展力量;强力推进新校区建设,实现办学空间新突破;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做民族团结工作的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处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参观实践、纪念征文、文艺演出、专题报告会、读红色经典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强化维稳与安保工作,保证了校园的和谐稳定,学院保持了顾大局、讲团结、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石。为创造学院团结稳定发展的新局面,学院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教职工,长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了师生员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情感。扎实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专题集中理论学习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各族师生员工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制定印发《新疆艺术学院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学院团结、互助的民族团结情谊不断巩固,进取、向上的信心动力不断增强,学院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受到自治区教育厅的好评,对“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多家新闻媒体前来学院进行采访报道;我院受乌鲁木齐市党委宣传部邀请,参加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宣讲40余场。几年来,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互助、携手共进的先进事例和先进典型。今年,有33个先进集体、54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近两年,先后选派6名优秀干部赴基层工作。在今年学院大学生实习支教中,我们的学生把民族团结宣讲带到了喀什地区一市五县的中小学、幼儿园,为当地带去了新疆三史书籍、视频、讲座课件,将民族团结知识带入了基层,带进了课堂,充分发挥了学院服务基层的作用;大学生思想政治觉悟得到明显提高,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少民族同学以及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发展比例逐步上升,报考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基层公务员、西部志愿者等毕业生逐年增多,赴基层工作的大学生也逐年增多。
二、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一是国际局势保持总体和平,但局部性的战争、动荡和紧张有所加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由暗到明为“三股势力”摇旗呐喊,不断进行资金资助、谋略支持、活动操纵;周边国家政局不稳,“世维会”“东伊运”等境外“三股势力”趋于活跃,推动影响境内暴恐活动升温升级。从现实斗争分析,“7·5”事件的影响不可小觑。“三股势力”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加剧,造成一些地方和群体中非法宗教活动升温,为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提供了“温床”,为暴力恐怖犯罪提供了“土壤”,成为我区各类不稳定问题的重要因素。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种热点、难点增多,许多矛盾叠加出现,青年学生受到各种思想文化的影响相应增多,在思想认识、价值取向等方面容易引发各种困惑,受到负面影响。三是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周年以来,新疆各族人民奋起直追,自觉践行“新疆精神”,带着“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信念,时不我待,奋发图强,全力推进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
面对世情、国情、区情的形势需要,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政治责任。加强民族团结,是同“三股势力”破坏活动作斗争的需要,是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需要,是实现新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
三、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校园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武装各族师生员工的头脑
没有团结就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就没有美好的未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区情,面对反分裂斗争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民族团结工作,向各族师生员工讲形势,讲政策,讲发展;疏导、帮助、解决各族师生员工存在的思想困惑、民生困难;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营造求发展、思稳定、促和谐的浓郁氛围,引领各族师生员工建设美好未来。
2.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
发展是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必须紧紧抓住国家文化艺术大发展大繁荣、举国支援新疆发展建设、教育系统加大对口支援等难得的机遇和条件,紧紧围绕高校重点工作,统筹安排,立足岗位,树立目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艺术创新能力培养;坚持搭建平台,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把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为科学发展凝心聚力。
3.加强学习,夯实基础,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提升校园文明和谐度
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强大的文化基础和精神动力。一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担负起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使命,进一步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发挥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作用,激发艺术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创作热情,从丰富多彩的文化宝库中挖掘资源,积极创作反映时代特征、文化精髓、中国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员工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动力。二要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各族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有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尤其要在各族青年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对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网络传播向校园渗透的防范意识。要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各族师生员工尤其是青年学生的感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国情区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唱响团结奋进的时代主旋律。三要加强学习,夯实基础。当前,民族问题往往与政治问题、历史问题、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团结事业涵盖各族师生员工的思想、情感,学习、工作、生活等多个层面,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关键在党,重点在基层,理念在学习,行动在实践,要使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学生党支部真正成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我国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是我区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
1.坚持思想建设“先入为主”,高度重视、加强高校少数民族预科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预科部,是中学和大学的过渡阶段,是民族大学生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学习过程。这些同学,大都来自于宗教意识较为浓厚、文化教育相对落后、思想观念较为封闭的农牧区、边远地区。他们思想单纯,民族风俗习惯浓厚,民族意识强,学习基础薄弱,交往能力弱,关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知识掌握得很少,有些同学还存在一些不良嗜好。所以,在刚入学的预科这一年,是大学生可塑性很强的一年,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则至关重要,甚至是起决定作用的。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邓小平曾说过“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
中央16号文件指出,当前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队伍主要包括全体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共青团干部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等,要加强培训和进修,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思政队伍的水平与素质。同时,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尤为重要,他们处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线,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的直接实践者,在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的重要作用,不能分散高校辅导员精力,不能把辅导员变成综合办公室秘书,整天忙于职责之外的工作,荒了自己的庄稼。
3.加强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两课”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不断加强“两课”建设,既要保持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又要在选材上突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直接的理论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主流文化价值观念、民族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掌握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使之成为他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中的重要内容。
(2)发挥党团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进一步深入认识高校党团组织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经常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状况,并作出对应的安排部署。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的校园文化,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中,营造良好的文化育人环境。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增强文化交流,加深同学们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使广大学生在轻松的文体活动中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3)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强调三个结合。
第一,深入调查,充分掌握少数民族学生全面详实的信息资料,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与其他学生相比,有独特的民族心理素质,要在各方面积极引导、帮助,让他们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一是学习方面要理解帮助,对个别同学要采取“一帮一”辅导。同时要教育少数民族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树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信心;二是经济生活方面要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特别是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少数民族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积极为他们落实工作岗位;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并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少数民族大学生从中学升入大学,从民族聚居区到非民族聚居区,从本民族文化环境到一个综合的文化环境,这种转变尤其是由文化环境的改变而带来的心理冲突与体验,使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新的环境里很容易造成心理不适应。因此,高校需开展并规范心理咨询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卫生教育,使他们掌握自我调节和驾驭自己心理的知识,增强抵御外界一切不良因素影响的能力。
第二,强调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通过有效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实践不仅是教育的手段和环节之一,更是教育理念,是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鼓励学生到基层、到农牧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目的。
第三,坚持创业和就业教育相结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有利于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依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注意搜集和整理适合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就业信息,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及时获得准确的就业信息;通过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加强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落实就业帮扶,让少数民族同学直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
历史一再证明,各民族之间,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动乱,就衰败。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而努力。
4.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篇四
按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校更好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我校全面开张了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校201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学校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侯旭辉为组长,张慧芳和李新栋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学生和教师的团结。
二、宣传政策,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例会、班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教师会形式开展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在班会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让更多家长知晓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统一。
二、照顾利益,搞好服务。
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教师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总之,我校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领导的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校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5.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 篇五
我镇是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镇之一,绝大部分信教群众在村,宗教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村,行政村宗教工作比较薄弱,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因此健全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及皖办发文件精神及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落实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民族和宗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做到资料完善,组织制度健全,档案规范、合理。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实绩档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
三、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和宗教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特别对基督教“三个难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和原教派问题)治理,要加大力度,重点摸排,掌握第一信息,严密监控,巩固成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和宗教治理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做好基督教活动点“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和“两证”(宗教活动场所和传教人证书)的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层层负责。坚决禁止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传教布道以及其他非法传教活动。
五、对辖区内“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及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有异常行为要及时上报,坚决打击。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各行政村及镇直单位要认真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失职、导致民族宗教工作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各一份,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镇政府负责人:负责人:
2008月20日
6.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篇六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十八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7.民族宗教工作 篇七
慎重稳进战略最早的资料见于1947年6月, 当时东北局代表李富春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指示:处理问题要慎重, 工作要踏实, 必须团结蒙古族的大多数。现在的改革是削弱封建, 还不能是激进的, 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1]
另一次“审慎缓进”的文字见于1948年2月, 当时罗荣桓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中国土地法大纲, 精神可用, 但要根据内蒙古具体情况出发……要好好掌握, 不慎重可能造成失败……执行与具体处理要非常慎重, 经济上斗错了, 还可以补, 脑袋给斗错搬了家, 可不能赔偿, 所以要非常慎重。”[1]
1950年3月16日,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 李维汉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讲话中指出:“各少数民族的情况极其复杂, 因此对他们内部制度的改革必须采取谨慎缓进方针, 切忌主观急躁, 或机械地搬用汉民族中的经验。”[3]1950年4月28日, 在政务院召开的会议上, 乌兰夫指出:“各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 所以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 稳步前进。一切急进的做法, 必然会犯严重的错误, 甚至造成严重的损失。”[4]
1950年5月, 周恩来在一次民族工作的会议上, 建议将 “慎重缓进”方针修改为“慎重稳进”。当年9月29日, 在欢迎来京参加国庆一周年大典的各民族代表的宴会上, 周恩来正式提出了“慎重稳进”方针。[5]
从目前的资料看, “慎重缓进”或“慎重稳进”策略的出现在1947年左右, 但可以肯定的是, 这种渐进式的民族工作策略并不是突然出现的, 也并不仅仅为资料显示 “当时内蒙古地区的社会改革出现了一些极左问题”而吸取的经验教训。
二、审慎渐进的民族政策探索:从“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
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 关于选择“民族自决”还是“民族区域自治”是伴随着国家结构的争论而出现的, 总体来说, 当时国家结构的选择决定民族政策的道路, 而早期的讨论一直深受苏共的影响, 也曾受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国内关于“联省自治运动”的一些影响, [6]但是本文主要论述民族问题, 对于国家结构则不作论述。
1.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民族自决”的提出
资料显示, 中共二大最早提出中国应实行联邦制度, 并在“民族地区建立民主自治邦”。二大虽然并未明确提出实行民族自决, 但是根据马克思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论述, 在联邦制度之下, 民族自决应该是一个必然与之对应的政策。
关于“自治”和“自决”, 在建党初期就有争论, 并有了 “民族自决”的两种观点, 一是以李大钊为代表的“自决联邦”, 二是陈独秀为代表的“完全自决”。[7]前者主张各民族首先实行民族自决, 成立各自治邦, 然后各邦进行联合, 组建中华联邦共和国;后者主张各民族联合或独立完全自决, 既可以组建成中华联邦共和国, 又可以完全独立出去。从文献上看,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明确提出 “民族自决”的情况下:
——1923年中共三大, 主张“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的关系由各该地民族自决”。
——1928年7月9日中共六大决议案提出“统一中国, 承认民族自决权”。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 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 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
——1937年10月16日, 刘少奇在《抗日游击战争中各种基本政策问题》中说, “抗日政府对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政策, 应该以团结各民族抗日, 援助各少数民族自决, 反对大汉族主义为原则。”
可以看出, 明确提出“民族自决”主张是从中国共产党建立到抗战爆发, 而在抗战阶段则开始转向, 由于在红军长征时与少数民族的深度接触, 使得中共在这一时期对少数民族的社会状况有了相对的了解,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一些政策和策略。这种实践的重要背景是国民政府对边区的封锁, 当时边区政府被迫进行各种创新的举措, 以改善少数民族与边区政府的关系。根据金炳镐教授的研究, 认为到1937年抗战爆发之前, 边区政府的各种组织形式已经实现了从“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的转变。[8]
2.由“民族自决”向“民族区域自治”的转变
1938年后, 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中不再用“民族自决”来表述, 而开始探索替代性的方针:
——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 “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 在共同对日原则下, 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 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1938年10月毛泽东的《新阶段论》表述, “对国内民族, 给予平等权力, 而在自愿原则下互相团结, 建立统一的政府。”
——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实现蒙回民族在经济上、政治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 依据民族平等原则, 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
——1940年4月《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纲领》:“回回民族与汉族及蒙、藏、番各民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联合抗日, 并实现建立统一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的目的。”
——1940年7月《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中表述, “蒙古民族与汉、回、藏、维吾尔国内各民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抗日, 并实现建立统一联合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
上述文献中, 不再直接提“民族自决”, 而更为主张民族平等政策, 并要求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可见, 经过了抗战时期的民族工作实践, 加之对于日本对蒙古、东北满洲的分裂策动新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明确表示实行民族平等, 反对民族分裂, 所以, 在这种形势之下, 当然不宜再用“民族自决”的提法。[9]这一时期, 虽然中共已经有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经验, 但在文件中明确表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则是在1941年之后:
——1941年5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表示, “依据民族平等原则, 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文化上的平等权利, 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域, 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表明, “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 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
——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表示, “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 分别建立各种民族的自治机关。”至此,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完全由“自决”转向“民族区域自治”。
三、“慎重稳进”战略——基于经验的实践探索过程
目前民族政策史的研究将这种转变的原因归结于这样几点:其一, 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由于理论和认识不足, 只能借助苏联经验。其二, 这种转变是基于抗战形势的需要而做出的选择, 抗战期间, 正对日本对东北满洲和内蒙古的独立分离策动, 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不能再倡导“民族自决”, 这样会促成日本的分离运动。其三, 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自决”与“民族区域自治”一直具有两分法的态度, 其判断的标准是具体选择何种途径是否促进了共产国际运动的发展。其四, 基于中国和苏联的国情不同考虑, 苏联的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占到全俄的50%以上, 而且在苏联成立之前就已经呈现聚居态势, 而中国的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总数还不到10%, 并且很多是呈现杂居的状态, 所以不宜实行联邦制的民族自决, 而应当实行统一民主共和国下的民族区域自治。而且苏联的地方民族主义的强度要远比中国为甚, 中国各民族之间则相对交往较多, 民族间的排斥相对较少。[10]
研究显示, 当时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出台是综合其“网状背景”的考虑, 复杂的背景决定了政策转换过程的艰难和渐进。而中共创建之初在诸多政策转变背景中, 最为主导的因素是政党生存的需求。所以, 在中国共产党创建到大革命时期, 民族政策是苏共政策与中国革命形势综合影响的产物, 民族政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革命工具”, 目的是为了获得少数民族地区对于革命事业的支持, 给红色力量一个生存的空间。这种观点在中国共产党的一些零星资料中可以看出, 如1949年10月发布的《新华总社关于民族问题给西北总分社电》中有这样的表述:
“——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 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 曾强调过这一口号, 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 如从1938年到1949年之间, “自决”和“自治”时有交替出现的情况, 如1937年8月25日, 毛泽东发表的《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中就同时提及“自决”和“自治”两种说法:“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 在民族自决和自治的原则下, 共同抗日。”
而随着抗战的持续, 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 再提倡“自决”政策已经不利于中国革命的发展, 甚至会有助于日本对中国的分裂和解体, 不能再宣传“自决”。于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古工作给少数民族委员会的信》中明确指出, “在目前宣传蒙古人独立或分裂, 甚至于汉族的统治者对立, 这是非常不妥的, 而且会给日本人以便利。”可见, “民族自决”在抗战阶段, 已经不能再成为一种“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宣传工具”。
以上资料显示, 对于到底是“自决”还是“自治”, 是一个反复的探索过程, 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 结合中国革命中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 对民族自决权予以符合中国实际的新解释。” [11]而这个经验性的总结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每一步民族工作的策略制定和实际执行, 都是遵循着“审慎渐进”的原则。
这种谨慎的态度在陕甘宁边区的民族政权实践中得以表现, 边区设置了“边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就少数民族政府的选举事宜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报道, 特别是对于选举投票的操作过程, 相关规定是极其细致的。[12]当时专门成立了红军
的纪律检查团、检查队等组织, 主要职能是约束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行为规范, 这种规范甚至能够影响到个人的行为。可见当时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少数民族事务时的谨慎程度。
中国共产党从创建时期开始, 到民族问题解决方案的理论探讨, 到十年内战时期在边区进行细致而有效的民族工作实践, 再到抗战期间对于民族政策的不断调整, 最终在解放战争期间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整个历时28年的民族政策探索, 是和中国共产党整个革命的历程过程交织在一起的, 可以说, 革命的历程孕育出了中国的民族政策, 而民族政策得以确定并能够在实际中有效解决民族问题, 这主要得益于实践经验的总结。所以, 审慎稳进的民族工作策略虽然在1947年前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正式出现, 并且导致这种策略出台的直接原因, 在文件记载来看, 是因为内蒙古地区的一些左倾路线, 导致蒙古族群众的不满, 所以中国共产党高层对民族工作的策略提出了要“审慎稳进”的要求。但是通过本文的分析, 可以看出, 其实这种“审慎稳进”的工作方针, 早就有着特定的历史渊源和传统。
参考文献
[1][2]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1.
[3]李维汉.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1950.
[4]乌兰夫.关于当前民族工作问题的报告.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7.116.
[5]刘春.周恩来对我国少数民族工作的重大贡献.党的文献, 1992.01.
[6]常安.近代中国联邦制学说的传播与实践论略.金陵法律论坛, 2010.
[7]田烨, 徐连栋.大革命时期的民族自决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2006, (02) .
[8]金炳镐, 刘建中, 赵仁成.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黑龙江民族丛刊, 1999, (04) .
[9]陈夕.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 (1921-1949) .中共党史研究, 2011, (08) .
[10]关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民族, 2004, (09) .
[11]王希恩.中国共产党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回溯.民族研究, 2011, (04) .
[12]郝时远.中国的民族与民族问题.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4.
8.民族觉醒与中共早期宣传工作 篇八
民族觉醒与中共早期宣传工作
● 葛传根
近代以来民族的觉醒是一个从上层到下层、从核心向外围次第扩展的过程,并且每一个社会阶层的觉醒都离不开其知识精英的唤醒。五四运动以后工农阶级逐渐上升为真实的政治力量,以工农为主体的广大民众成为需要唤醒的对象。中国共产党的宣传工作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展开的,唤醒民众成为中共早期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
民族觉醒;中共;早期宣传;任务
历史上的闭关自守使中华民族长期与世隔绝,当西方工业文明迅猛发展的时候,中国尚沉酣于传统的小农文明,举国俨如一潭死水毫无生机。鸦片战争的炮火,接踵而至的民族危机,彻底打破了这种平静,唤起了全民族的觉醒。五四运动以后,工农阶级成为需要唤醒的对象,中国共产党的宣传工作在这种大背景下展开了。
一、民族觉醒的历程
就一般政治而言,一个国家或民族最易感受和觉察外来影响者,要么是政权机构的上层人物,要么是政治敏感的知识精英,尤以前者为甚。鸦片战争的炮火如石投塘,也最先在国家政权的核心层引起震荡。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长驱直入北京,彻底打破了中国人“天朝王国”的梦境,无不惊呼“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1]。在应对这种变局中,统治集团中的有识之士开始觉醒。朝中权贵大臣以奕、文祥为代表,地方督抚大员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丁日昌等为代表,共同推进了长达30年之久的洋务运动,开启了中华民族近代化的艰
近代以来的民族觉醒是一个从上层到下层、从核心向外围次第扩展的过程,觉醒的范围越来越广,觉醒的人数越来越多。从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每一次民族救亡运动既是民族觉醒的阶段性标志也是不同社会阶层觉醒的阶段性成果,从而构成中华民族波澜壮阔、层相推递的觉醒图景。
(一)洋务运动——统治集团中有识之士的觉醒
难历程。洋务派倡导“中体西用”,打破了“华夏中心主义”,成为这一阶段民族觉醒的主要代表。但当时的中国风气闭塞,能够冲破“华夷之辨”者毕竟凤毛麟角,所以洋务派仍是少数派,缺乏广泛的下层基础,势单力薄、曲高和寡。
(二)戊戌变法——士大夫知识阶层的广泛觉醒
随着洋务运动中西学的东渐,传统士大夫的视野逐渐开阔,一些人在甲午战争前就意识到了“中体西用”的局限。1884年两广总督张树声在其遗折中就说:“夫西人立国,自有本末,虽礼乐教化远逊于中华,然其驯致富强具有体用。育才于学堂,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务实而戒虚,谋定而后动,此其体也;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路,此其用也。中国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厥步趋,常不相及,就令铁舰成行,铁路四达,果足恃欤!”[2]甲午战争的惨败无疑是对这一观点的应验,使更多的人从“中体西用”的梦幻中觉醒,要求变革政治制度推行君主立宪。京城内外官员的谏诤活动,应试举人的“公车上书”,清政府的下诏变法,把这一阶段的民族觉醒推向了高潮。维新派著书立说、组织学会、创办报纸,从而唤起了知识阶层的广泛觉醒。很多人读了维新派的书报,从蒙昧走向觉醒,并最终成为变法和革命的支持者、参与者。有志青年也不再为科举皓首穷经,他们把进入新式学堂和出国留学作为成才的途径,读书再也不只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挽救民族的危亡。一时间,救亡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变法成为民族的共识。
(三)辛亥革命——新生的资产阶级力量登上历史舞台
戊戌变法的失败表明,在推动民族觉醒的进程中体制内的力量已经耗尽,一切维护清政府的企图都无助于挽救民族危亡,只有推翻它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民族的解放。新式工业兴办以来,一直在孕育成长的一股新生政治力量——民族资产阶级,代表着民族觉醒中这种新的诉求。“目前中国的制度以及现今的政府绝不可能有什么改善,也决不会搞什么改革,只能加以推翻,无法进行改良”,“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3],资产阶级革命派第一次把民族觉醒提到了民主共和的高度。革命成功后,建立的中华民国结束了两千余年的君主专制统治,开辟了中国社会的新纪元。“几万万受压制的、由于处于中世纪的停滞状态而变得粗野的人民觉醒过来了,他们走向新生活,为争取人的起码权利、为争取民主而斗争。”[4]
(四)五四新文化运动——走向民众的觉醒
“无量英雄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一度迸射出耀眼火花的辛亥革命,在北洋军阀的屠刀下又化为泡影。这不能不使社会各界进行深刻反省。革命党人认为:“同盟会未尝深植其基础于民众……夫以有热烈倾向于革命之群众,而不能使为坚强拥护革命之群众,此其责当由革命党负之,而亦为当日失败之重要原因也。”[5]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认为,只有改变过去那种“皆政府党与在野党之所主张抗斗,而国民若观对岸之火”的状况,“使吾国党派运动进而为国民运动”[6],民主政治的实现才有可能。至此,民众作为潜在的政治力量开始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席卷全国的“五四”革命风暴,尤其是6月3日以后中国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使先进的中国人真正看到了民族觉醒的新曙光和民族振兴的新力量。在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要完成内惩国贼、外争国权的历史使命,必须发动民众的力量,逐渐成为共识。毛泽东说:“国家坏到了极处,人类苦到了极处,社会黑暗到了极处。补救的方法,改造的方法,教育,兴业,努力,猛进,破坏,建设,固然是不错,有为这几样根本的一个方法,就是民众的大联合。”[7]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指出,“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8]。在国民革命运动中,中华民族的觉醒走向了以工农为主体的民众觉醒阶段,当时兴起的工农运动高潮“是历史上空前的,就是在抗战期间也没有过”[9]。
在民族觉醒的过程中,知识精英发挥了“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的作用,每一阶段都离不开他们的呼号呐喊。龚自珍、林则徐、魏源使中国人从“天朝王国”的梦境中醒来,康有为、谭嗣同、严复使中国人从“中体西用”的梦境中醒来,民主主义知识分子和留学生打破了中国人的君主立宪之梦,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又使中国人打破了对资产阶级领导革命成功的幻想。最终,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民族解放运动是千百万人的革命事业,只有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从劳苦大众中寻找力量源泉,中华民族的觉醒才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从精英政治向群众政治的转换
以五四运动为界,中国政治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五四运动之前为精英政治,五四运动之后过渡为群众政治,群众逐渐成为社会的主人和政治舞台上的主角。
(一)“五四”运动之前的精英政治
五四运动之前,中国的政治是精英政治,中国的历史是英雄的历史。广大人民群众被看做是一个需要拯救的群体,一些有识之士也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殊不知正是由于人民群众长期被排斥在政治活动之外,才导致了他们对政治麻木、冷漠,缺乏参与意识。如梁启超所说:“吾国之大患,由国家视其民为奴隶,积之既久,民之自视,亦如奴隶焉。彼奴隶者苟抗颜而干预主人之家事,主人必艴然而怒,非摈斥则谴责耳,故奴隶于主人之事,罕有关心者,非其性然也,势使之然也。吾国之人视国事若于己无与焉,虽经国耻历国难,而漠然不以动其心者,非其性然也,势使之然也。”[10]这就是精英政治的后果。
(二)十月革命改变了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
十月革命之后,世界各国人民纷纷登上政治舞台,从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风暴到东方的反帝浪潮,群众运动成为一种世界历史发展潮流。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感到了这种世界历史的趋势,决心顺应世界潮流,“以俄为师”发动群众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我们要知道别国的同胞们,是通常用这种方法,求到他们的利益。我们应该起而仿效,我们应该进行我们的大联合!”[11]
(三)“五四”运动之后的群众政治
1919年的“五四”运动,成为中国群众政治时代的开端。它开始只是共产主义的知识分子、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他们是当时运动中的右翼)三部分人的爱国举动;发展到“六三”之后,就不但是知识分子的爱国举动,而且有广大的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参加,最后形成全国22个省150多个城市的各阶层民众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民众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投入战斗,释放出巨大威力。北洋政府不得不屈服,最终没敢在巴黎和约上签字。
广大民众一旦觉醒,便再也不愿做对政治生活漠不关心的旁观者。“我们知道了!我们醒觉了!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12]从此,民众便由中国社会一股潜在的力量,逐渐上升为政治舞台上一种决定性的力量。“以往搞革命的人,眼睛总是看着上层的军官、政客、议员,以为这些人掌握着权力,千方百计运动这些人来赞助革命。如今在‘五四’群众运动的对比下,上层的社会力量显得何等的微不足道。”[13]“只有经过群众行动取得群众政治权力,才能保证有力的改革的实现。”[14]群众的力量再也不容忽视。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宣传工作的任务
人民群众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情,但这种行为多半还是挣扎和报复的表现,属于纯粹自发性的运动,还有待于理性的指导。如列宁所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15]五四之后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一方面展示了工人运动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原始工人组织方面的弱点。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灌输到工人中去,才能使工人阶级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形成有战斗力的自觉工人运动。所以把马克思主义灌输到群众各阶层中去,唤醒民众的阶级觉悟,就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思辨性,连文字都不认识的无产阶级无论多么希望,终究不能直接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以马克思主义开始只能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传播。五四运动后这种传播达到高潮,各地纷纷建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李大钊在北大组织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陈独秀在上海组织了“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毛泽东在长沙创办了“俄罗斯研究会”,周恩来在天津组织的“觉悟社”,还有武汉、济南等地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创办的进步刊物一时达400种之多。尤其是1920年11月创办的《共产党》月刊,宣传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成为中共第一份党刊。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陈独秀发表《社会主义批评》、《马克思学说》、《谈政治》等文章,集中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1919年秋,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分别开设了“唯物史观”、“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社会主义的将来”、“现代政治”等课程,系统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对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产生了重大影响。针对实用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发动了三次大的宣传战役,使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成为思想界的主流。
(二)唤起劳工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解放的理论。接受这一理论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很快便用通俗的语言到工人中间进行二次传播。他们到工人的劳动场所进行调查研究,并以纪念1920年的“五一”劳动节为契机,在上海和北京组织庆祝活动,进行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首次大规模尝试。《新青年》等刊物出版了劳动纪念专号,通俗生动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其主要工作方式就是出版专门刊物,向工人进行通俗的马克思主义宣传。北京、广州、济南等地先后出版了《劳动界》、《劳动者》、《劳动音》、《工人周刊》、《济南劳动周刊》、《劳动与妇女》等刊物,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也深入揭露了中国社会的黑暗,报道了全国各地工人斗争的情况,指出了工人阶级求得解放的道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工人群众的觉悟。同时,还在工人比较集中的地方举办工人补习学校,如北京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上海的小沙渡第一工人补习学校、沪西劳动补习学校,长沙的工人夜校,武汉的识字班等,在对工人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也把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灌输到了工人群众中,并在工人群众中发现和培养了大批骨干分子,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找到了自己的物质力量。1920年11月,成立了第一个工人团体——上海机器工会。12月,上海又成立了印刷工会。次年北京也成立了长辛店工人俱乐部。济南、广州、武汉的共产主义小组也帮助工人成立了自己的工会。这些新式工会的成立,标志着工人阶级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集中精力于工人运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宣布“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1921年8月便在上海成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各地工人运动在党的领导下蓬勃发展,从1922年1月到1923年2月,接连爆发罢工斗争100多次,掀起了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大革命中,又爆发了“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以及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中国工人阶级作为革命的先进部队首先觉醒了。
(三)唤醒农民
农民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可靠同盟军。《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那大量的贫苦农民能和工人握手革命,那时可以保证中国革命的成功。”[16]但这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认识。因为陈独秀等人错误地认为中国农民人数虽多,但太落后了,一时不易发动起来,所以中央最初对农民的宣传多数只是文件上、口头上的倡导,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对于个别地方如海陆丰等地已经进行的农民运动实践,也没有将其经验及时推向全国。“二七”大罢工的失败使全党从血的教训中认识到,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单靠人数有限的工人阶级的孤军奋战,而不去争取农民这个最大的同盟军,要想取得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同时,在国共合作中中国共产党也日益感到,只有唤醒农民与工人联合建立工农两大阶级的革命同盟,我们党才能在与资产阶级的联盟中取得优势。因此,中共“三大”以后,全党从两个方面真正开展了对农民的宣传。一方面,党直接组织和号召革命者“到乡间去”,“到你那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乡村中间去,夏天晒着酷热的太阳,冬天冒着严寒的风雪,搀着农民的手,问他们痛苦些什么,问他们要些什么。从他们的痛苦与需要中,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向土豪劣绅争斗,引导他们与城市的工人、学生、中小商人合作建立起联合战线,引导他们参与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国民革命运动。”[17]另一方面,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大批农运骨干,他们深入农村组织农会,把仍然沉睡在宗法社会里的农民唤醒,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的政治口号不胫而走。“飞到无数乡村的青年壮年老头子小孩子妇女们的面前,一直钻进他们的脑子里去,又从他们的脑子里流到了他们的嘴上”[18],使国民革命的道理“普及于穷乡僻壤”,家喻户晓。各地迅速掀起的农民运动如暴风骤雨,涤荡着中国大地上一切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恶势力,做到了孙中山致力国民革命40年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在统一战线和国民革命军中开展了宣传工作。中共“三大”确定了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规定党的中心任务是:联合国民党共同开展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国民革命。这一时期的宣传工作围绕这一中心任务而展开,采取团结国民党左派,争取中间派,批驳右派的宣传方针;在宣传策略上,把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尤其是党的最低纲领)与大力宣传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在军队中开展宣传工作,要“使每个兵士都能彻底了解政治的意义,战争的目的”,“成为有觉悟的为中国自由独立而奋斗的战士”[19]。广泛深入的政治宣传使官兵精神面貌和军民关系为之一新。孙传芳在江西被打败后说:“并不是战略战术的缺陷,最大的原因是革命军的宣传力太强,他们处处都能得到民众的协助,而我们处处都受民众的攻击。”[20]
总之,中国共产党深入广泛的政治宣传,反映了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他们从中看到了摆脱压迫的希望而倍受鼓舞。他们以极大的革命热情投入到国民革命中去,汇成了一股汹涌澎湃的革命洪流,从而使中华民族走向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族觉醒。
[1]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M].1900.11.
[2]单秀法.谁使中国醒过来.[M].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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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5-316.
[5]胡汉民自传[A].近代史资料[C]:总第45号,60.
[6]青年杂志:1卷5号[N].1916-1-15.
[7][11][12]毛泽东早期文稿[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338.341.390.
[8]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593.
[9]周恩来选集:上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69.
[10]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一.[M].中华书局,1989.113.
[13]吴玉章回忆录 [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111-112.
[14]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M].上海:三联书店,1979.133.
[15]列宁选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16]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15-1937)[M].北京:学习出版社,1996.408.
[17]毛泽东文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9.
[18]毛泽东选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4.
[19]林之达.中国共产党宣传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95.
[20]张明.国军政治工作史稿案[M].1943年内部版.22.
K25
A
1009-928X(2011)11-0021-04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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