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2024-12-22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8篇)

1.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一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一、业务概述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申报单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加盖外汇管理部门已收汇核销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6.《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

7、委托加工业务的企业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原材料的购销合同、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一、业务概述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二、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2 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3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4.出口发票

5.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提交: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6.属于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还应提供受托外贸企业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7.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应税消费品的提供)

8、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二

9、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10、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料件复出、进料成品复出、进料深加工、来料加工等贸易方式需提供)

11、海关合同核销结案通知书复印件和企业核销申请表

12、生产企业外购视同自产产品出口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申报审批表、珠海市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企业明细表、珠海市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台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委托加工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手续。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的,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应该在月底前审核、审批完成。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

一、业务概述

为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使用国产设备,对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凡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不实行退税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采购的自用国产设备,由该分公司(分厂)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项目,由合作油气田的作业者、作业机构或作业分公司申请办理退税。

按规定应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工程项目,若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业承建,外商投资企业可与承建企业签订委托购买国产设备协议,其委托由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6]6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一)办理备案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

(二)申报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3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办理备案登记 1、2006年7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国产设备:

(1)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进口设备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验资报告;

(6)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次及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凭设备购销合同和设备说明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上或2006年7月1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需持以下资料办理备案登记,已办理完毕出口退税认定手续的,不再单独办理采购国产设备的退税备案登记。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原件;(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申报退税

1.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上或2006年7月1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3.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上或2006年7月1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4.购进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仅限于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5、付款凭证(2006年7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6、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2006年7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 5 下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7、登记手册封面及其中相关登记内容的复印件(2006年7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8、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一)办理备案登记

2006年7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国产设备备案应在履行每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申请;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上或2006年7月1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在取得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后30日内申请。

(二)申报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应自采购国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手续。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一)办理备案登记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复核,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申报退税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2.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二

一、代理进口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客户的资信风险

代理业务的风险实际上是起源于客户诚信风险,在与客户建立实质性贸易关系之前,一定要对客户的相关资信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对客户情况的调研,筛选资信好的合作伙伴,否则即使合同条款签订得再严密,也很难防范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实际进口的商品与向海关申报的商品不符的现象,这样出现的情况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还是客户诚信的问题,这会对代理公司造成分类降级等不良影响,如经海关认定违法行为的,还要面对行政处罚。

(二)市场价格风险

代理进口的货物大部分是从国外采购的大宗商品,汇率、利率等经济指标小幅波动就可能造成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虽然代理公司开立信用证前收到15%~20%的保证金,并且代理方采用押货方式让客户(委托方)带款提货,但当该商品市场行情暴跌、价格腰斩时,委托方就有可能放弃保证金,市场价销售货款仍不足补偿代理公司信用证项下余款,且委托方本身也无力支付余款,则代理公司有损失可能。例如:曾有一段期间钢材进口价格下跌幅度达到30~50%,有不少实力不强或信用不好的委托方由于无法承受巨额的市场跌价损失,于是选择放弃保证金,不履行合同。这时市场风险就转嫁到代理方。虽然按代理合同约定,该损失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但实际上委托方能否补偿与其实力、信用等多种因素有关,这时代理方将有可能承担经济损失。

(三)合同条款设置风险

委托方通过代理公司对外签订进口合同、代理进口合同、仓库保管合同、第三方回购协议、质押协议等合同,协议的内容是否严密、合法、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代理公司是否能规避风险。以货物保管合同为例,在代理进口业务中,由于委托公司资金有限,并非会在货物进口时一次性付款提货,而是货物进仓后,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提货,按每次付款的金额提取相应数量的货物,所以代理合同履行时间长,代理方控制货权的风险敞口较大,如合同条款不够严谨,则极易发生风险和损失。在代理进口业务的实际操作中,外贸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行事,任何单据流转相关业务经办人必须按内部流程办理,任何单据事项的变更,相关业务经办人要留有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或复印件),不能仅凭口头来确认。

(四)国家法律法规风险

外贸代理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外贸企业是对外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代理贸易业务触犯有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而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虽然经济上有委托公司负担,但是代理公司要承担第一经营主体责任,会受到经营分类降级等无形的行政处罚,正常的主营业务也会受到牵连。这些无形的损失很难向委托方提出索赔。

(五)非真实贸易背景的风险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的委托方将代理进口当做套利的手段,利用远期信用证和境外贴现方式与国外贷款利息的相差取得利差,利用人民币预期升值套取汇差,有的甚至提货单据、虚报进口货物等非真实贸易背景的代理进口业务还是存在的。这些虚假贸易一旦发生,代理方的货物和资金会双重失控,钱货两空,给代理方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

二、代理出口业务的风险防范策略

做任何贸易都有一定的风险,代理业务也一样。但仅仅因代理业务有这么多可能发生的风险,就放弃业务的发展机遇,无疑是因噎废食。笔者所在公司就是很好地运用了各种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方法,来规避代理进口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到事前能风险识别,事中能监控应对风险,事后能管理改进,具体风险防范策略如下:

(一)组建一支优秀的业务团队

代理业务有别与自营业务,需要在良好的公司内部组织体系环境下开展,组建一支即懂国际业务,又有丰富的单据操作能力,快速的反应能力和较强对外沟通能力的专业化团队代理进口面对的是不同于自己产品的其他商品,业务员如果不熟悉所进口商品相关知识和价格,必然会造成很被动和盲目。因此从事代理进口的业务员必须要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充分认识商品相关属性和价格,从而有助于提高对代理进口商品价格波动预期做出准确的判断,防范价格风险。

(二)加强相关国家财税、海关等政策的学习

通过学习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海关、财政、税务、商检政策,提前应对可能发生的货物进口政策风险。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这样,代理进口双方必须做好相关单据、资料、电子数据的保存、保证所进货物真实性,积极主动配合海关做好申报价格核查工作。

财务部门审核代理合同结算条款时,明确代理手续费按进口报关单美元金额为基数一定比例收取;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必须由委托方先支付给代理方,由代理方收到后支付给海关;国内运费由代理方先向货运方支付,而后在向委托方收取;所有税费和货款的结算由代理方向委托方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收取。(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建立科学严谨的代理进口业务操作流程

在签约环节,一定要先签订代理协议,收取足额开证保证金后方可开证。保证金的比例取决于商品的价格波动幅度、商品变现能力。若代理进口的商品价格波动幅度大,则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应该较高,以防范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通用的原材料物质,由于变现能力较强,所以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可以相对低一些;若商品的专用性强,变现能力差,则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应该较高,以预防商品变现时价格大打折扣而遭受损失。另外,进口合同以及信用证申请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经委托公司盖章确认,所有合同不但要电子存档还要纸质存档。进口合同履行中重要条款需要与外商协调做出新的约定时,要征得委托公司的书面同意确认,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否则,当市场价格下跌,进口环节出现问题时,代理公司将陷入被动地位。

(四)重视《代理进口合同》签订,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是证明双方的贸易关系及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费用、风险的重要凭据。代理进口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签订前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应通力协商,尽可能做到代理合同签订内容全面不留死角,文字表达明确,内容严谨,按代理合同法律法规要求来防范风险,并由专业律师严苛把关。履行阶段要控制风险,出现争议后要运用恰当的沟通方式化解风险。

(五)重视新客户(委托方)的资信调查

资信调查是开展代理进口业务的关键,可以通过查询一些公共网站及时了解委托方资信。如:对主体信息查询可上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上市公司信息可上“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委托方相关涉诉信息可上“http://www.court.gov.cn/zgcpwsw/”;查询委托方财产信息可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http://www.sipo.gov.cn/zljs/,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www.saic.gov.cn/ywbl/zxcx/sbcx/。代理方也可以直接向委托方索取和询问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包括最近3年的审计和纳税情况报告。通过相关银行取得客户的征信评级信息,了解是否存在不良贷款记录和抵押情况等其他诚信情况。建立客户资信管理信息档案库,定期跟踪老客户的资信状况。对于老客户也要动态跟踪资信,不可因双方有多年良好的合作纪录而麻痹放松,盲目信任。忽略了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动态跟踪了解,疏于必要的防范监督。

(六)建立代理进口商品资料信息档案库

代理公司应该对产品做深入详细的市场分析,业务员要熟悉货物的市场价格,通过现货和期货两大市场跟踪分析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规律,同时要掌握其关联企业、上下游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多方面了解销售渠道。

(七)把控货物的所有权

首先,代理方应仔细甄选存货仓库,妥善签订仓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仓储公司必须承诺在委托方付款提货时,只有收到代理方盖章签字的出库单,同时必须口头再次确认后方可提货。其二,入库单是货权的基本证明,必须紧抓不放。即使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无法立即取得正本仓单,但应尽可能从速取得,以免夜长梦多。缺乏仓库出据的正本入库单,仅凭仓单传真件,在出现问题时就容易引起争议。其三,不定期查库常备不懈。业务员必须经常性去查库核对,可以及时发现实物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八)转移风险措施

如房屋抵押、货物抵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第三方担保或回购,用哪种方法应视代理具体情况而商定。如用委托方的房产抵押时一定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价值需要经评估,放贷额度控制在评估价六成以下较为稳妥,最好是办公房抵押,如果抵押的是民用商品房需要客户提供有其他住处的证明,因为万一需要法院执行时抵押人没有其他住处法院是很难执行的。如果采取第三担保最好签订连带担保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比一般保证责任作用更强,对第三担保公司的资信也需做核实,对担保文件的起草和公证需要专业律师陪同全程参与。

(九)引用“边走边看”的不完全契约理论——随机控制:“好状态时企业家控制,坏状况时资本家控制”

代理进口管理中的代理人好比是资本家,委托方好比是企业家。当委托方进口的货物销售价格非常好的时候,可以加大一定的风险敞口(资金额度),支持委托方的业务。反之,由代理人来控制进口数量,降低风险敞口,控制代理进口风险。

(十)引用“先知先觉”的完全契约理论——激励控制

由于对委托方监管的困难,为了减少委托方的道德风险,可以给委托方进行激励,目的是使委托方从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自愿的或不得不选择与代理方标准或目标一致的行动。如:给予委托方外汇中间价格结算代理手续费;选择较低开证手续费的银行开证,从而节约委托方的费用;代理方对委托方提前提货付款给予利息奖励等激励控制办法来降低委托方的道德风险。

三、小结

综上所述,代理进口业务风险出现是多方面,纵横交错的。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风控体系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一方面,公司管理层要时刻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集体智慧,从不同层面多角度来管理代理进口业务。另一方面,具体参与的部门要把代理业务当成自己业务来用心管理、用心操作。对委托方做到服务到位,感情到位,形成一种彼此互相信任互相依赖的贸易伙伴关系,代理进口业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会降低。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从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到代理方垫资货款回笼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应多维度深入综合分析,同时运用上述多种风险防范措施来针对性解决代理进口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陈蘅.浅谈代理进口业务风险管理.国际市场,2014.4.

[2]凌东凯.进口代理业务的资金风险控制.国际财务财会,2012.2.

[3]齐春燕.浅析企业进出口代理业务的风险与防范混凝土世界,2010.5.

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三

——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抓紧评估和支持一批中长期险项目。

——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通过差别准备金、利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

——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改善通关便利化的技术条件,提高机检比例,进一步降低海关出口平均查验率。

——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对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等部分机电产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税,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严厉打击骗取退税。完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比例。

——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加大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查处力度;合理规范港口、保险、运输、银行等收费;电器电子产品出口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要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鼓励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内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到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

——支持边境贸易发展,继续支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发展能力建设。

——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完善进口贴息政策,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重点支持先进设备、先进技术进口。完善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

此外,药加快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外贸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提升出口质量;发挥双向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外贸知识产权保护。

4.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________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____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经营合同:个人挂靠外贸公司代理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____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____%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5.浅谈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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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营销策略

黄仁静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外国语系, 江西 新余 338000)

[摘 要]学习和采用国际先进的营销管理理论、模式和方法, 尽快实现出口营销管理变革, 以实现出口扩展与出口效益的同步。

[关键词] 外贸;出口营销;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加入 WTO后, 我国的出口扩展很快, 稳步地向贸易大国迈进, 但出口效益增长未能同步。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但笔者认为出口营销管理理念落后和方式简单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学习和采用国际先进的营销管理理论、模式和方法, 尽快实现出口营销管理变革, 是外贸公司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之一。

一、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营销的竞争状况

中国的外贸行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外贸出口总额逐年快速增长, 外贸企业所面临的出口环境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根据美国管理学家 Porter 的竞争分析理论, 有五种力量决定着市场竞争状态, 它们分别是供方权力、客户、买方 / 权力, 新进入者威胁, 替代品的威胁, 行业竞争性。笔者以下从这五个方面分析外贸公司所面临的竞争状况。

(一)供方的权力。外贸公司出口的供方主要是生产型企业。随着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和开放, 外贸经营权由审批过渡为登记制, 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拥有了进出口权。目前, 生产企业与外贸公司既是合作伙伴, 有时又是竞争对手, 生产企业, 即供方的权力在增强。

(二)客户(买方)的权力。由于市场总体是供过于求, 世界市场主要为买方市场, 因此买方的权力是不言而喻的。从中国外贸出口的局部来看, 由于近年来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大量涌现, 竞争尤其激烈, 客户的选择范围更大, 为此客户的权力对中国外贸公司而言变得越来越大。

(三)新进入者威胁。中国现已成为生产大国, 大多数生产企业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出口到国外。由于外贸本身技术难度不大, 随着中国的开放, 进入外贸行业的门槛不断降低,最近新 《外贸法》 颁布, 外贸实行登记制, 因此新进入者大量涌现。这些新进入者主要有原外贸公司的供方、从原外贸公司跳槽的成熟业务员、外国公司等等, 由此对外贸公司的威胁将十分明显。

(四)替代品的威胁。在中国, 原有意义上的专业外贸公司将逐渐消失, 甚至以纯粹外贸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将没有生存的价值, 它将成为生产企业或资本运作的一部分, 或以代理商的角色出现, 因此代理这个行业可能会增大。

(五)行业竞争性。目前外贸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在广交会上可经常感受到外贸企业在客户面前的明角暗斗, 商场的 “火药味” 很浓。中国出口产品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 靠相对低廉的劳动力取得竞争优势。竞争是多层次的, 低端竞争激烈, 高端竞争相对缓和。

二、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营销策略

(一)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营销存在的问题根据前面对外贸出口竞争态势的分析, 外贸公司的出口营销还处于初级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

1.外贸公司对现代市场营销的观点淡泊, 营销方式单调,目前主要处于推销层次, 因此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营销。

2.外贸公司对市场缺乏系统调研, 推销采用 “普遍撒网式” , 不管什么客户, 都希望将其 “捞入网中” , 但能留下的往往是 “寥寥小虾”。

3.外贸公司对产品不够专业,“万能提供者” 身份出现在客户面前, 在这种理念下, 外销员对某一类别的产品大多只知皮毛, 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 因此往往是生产企业和客户的 “传声筒”。

4.外贸公司对市场缺乏定位, 外贸公司的经营品种相当分散。

5.营销组合(Marketingmix)拙劣。因为营销方式单调, 市场区域分散, 渠道依赖性强, 产品无特色, 因此只能高举价格这把 “利剑” , 恶性竞争, 结果是 “劣币驱逐良币” , 产品质量越来越差, 利润越来越薄, 声誉越来越坏。

6.营销缺乏核心竞争力。本以为外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外销员队伍, 但是外贸公司的外销人员缺乏合作精神, 大多喜欢 “单打独斗” , 以 “自闯天下” 为荣或为自己铺下后路,因此算不上核心竞争力。

(二)中小型外贸公司出口营销策略变革既然外贸出口营销问题多多, 面对新形势, 营销必须变革, 否则只能坐以待毙。

1.树立系统营销观念, 实现从推销模式向系统化的营销模式转变。营销管理是个系统工程, 不能简单地理解为 “推销” 或 “销售” , 它是从寻求客户需求到产品实现再到满足客户需求过程的循环过程, 是产品的增值过程。而目前外贸公司的营销尚处于 “推销产品” 阶段, 重点放在销售的本身, 产品完全依赖供应商, 几乎不参与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 对非标准型产品, 业务人员只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产品的检验,因此出口的利润主要是从供应商处压出来的, 或从客户那里挤出来的。随着信息的大量涌现和获取信息机会的均等化,仅靠无自主品牌的销售渠道所带来的优势正在丧失, 外贸公司的作用逐渐弱化, 外贸公司如何摆脱困境? 只能树立系统[上接第 157 页]营销的观念, 建立系统化营销管理的新模式。我们不能只依赖销售渠道来增值, 必须将销售前后延伸, 从中获得不可替代的核心优势, 即要做生产企业和客户现在都难以做到的事情, 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系统的营销观念就要真正地从市场出发, 从市场调研开始, 对市场进行细分, 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 确立目标市场, 在目标市场上选择产品定位, 确定价格水平, 树立产品和公司形象, 建立销售渠道, 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2.明确产品定位, 实现产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外贸公司的一大特点就是产品多元化, 尤其国家对外贸公司放开产品经营权后, 外贸公司都在向综合型方向发展, 客户要什么, 它就找什么, 如能谈成交易, 它就供什么。当然产品多元化、多品种是外贸公司的优势, 但若一味追求多元化, 就可能失去主导产品, 就可能没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因此, 外贸公司必须在主导产品上下功夫, 明确产品定位, 不断创造产品的竞争优势, 实现产品从集约型转变,从而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3.延展营销方式, 实施品牌战略, 实现从替他营销向自主营销转变。目前外贸公司主要销售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或客户定牌的产品, 在客户的心目中只是个 “二传手” , 替他人做“嫁衣裳’ , 因此随时都有被替代的危险。外贸公司必须延展营销方式, 向前更贴近市场, 如加强市场调研, 建立海外营销网络, 更快更有效地收集客户需求信息;向后参与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为产品打造品牌, 在客户中树立品牌形象, 将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注入到品牌中去, 让品牌进入客户心中, 从而实现公司的自主营销。

4.打造有效供应链, 实现从单个竞争力向综合竞争力的转变。现在的市场竞争, 已不是单个公司之间的竞争, 而实际上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对于外贸公司而言, 打造有效供应链更为重要, 只有与客户、供方建立密切、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 才能在成本上、时间上和质量上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拥有较高的竞争力。因此我们不能与客户、供方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 而要建立资源共享、平等合作、相互促进的新型合作关系。

5.建立共有价值观, 实现从单兵营销向团队营销的转变。目前外贸公司营销人员 “跳槽’ 现象屡见不鲜, 究其原因, 主要是目前外贸公司的营销人员大多不愿接受外贸公司现有的价值观, 又多为单兵作战, 供方、客户和信息资源集于一身, 因此要留住人才, 光靠待遇不行, 必须塑造符合时代的企业文化, 必须树立为大家广泛认可的企业价值观, 建立共有价值观取向的营销队伍, 弘扬团队精神, 建立学习型组织, 实现从单兵营销向团队营销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梁英俊.外贸公司出口营销管理变革的思考[J].对外经贸实

6.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六

我国某外贸公司按照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

货物装运出口中途转船时,遭遇暴雨,抵达目的港后,进口商发现货物又明显的湿损,损失经计算达27000多美元。荷兰进口商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指出该批货物已经投保,要求对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荷兰进口商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时,遭到拒赔。

分析:(1)荷兰进口商是否可以向我方提出索赔?为什么?

7.际华公司外贸出口逆势上扬创佳绩 篇七

2月6日, 随着最后一双约旦出口鞋在际华3515公司下线装箱, 至此, 该公司出口古巴、约旦7万双订单全部按期交货。

进入2009年以来, 面对严峻的出口形势, 3515公司加大了开拓国际市场力度, 积极参加春秋两季的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美国拉斯维加斯展会等国内外多个商品交易会, 广泛展示公司的产品和企业形象, 与外商面对面地交流。同时加强同国内贸易公司和外商的接触, 积极寻求合作意向, 发布商机。并充分利用企业网站、专门门户网络平台, 电子邮件、寄送资料等各种渠道发布公司产品信息, 宣传企业形象, 保证了公司外贸出口实现了2009年首度开门红。

8.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政策 篇八

如何变更出口退税和扣税的账户信

问:如何变更出口退税和扣税的账户信息(以厦门为例)

郑州代理记账公司答:根据《厦门市国税局办税公开指南》,出口退税账号变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下述资料中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均应写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户变更需提供:

1、账户变更的说明(须说明原开户行及账号、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账户的理由)

2、原开户行出具的无贷款证明或贷款已还清证明(必须加盖银行公章,业务章不可);若原账号已注销,则需提供原账号注销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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