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10篇)
1.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篇一
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造发〔2011〕114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办
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促进林业生物柴油原料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建〔2006〕702号)、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435号),我局组织编制了《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办法》(见附件),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反馈。
为引导和推动我国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健康发展,对基地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样板,我局将在严格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确定为“林业生物能源示范基地”。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办法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工作,促进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建„2006‟702号)、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435号)、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及有关技术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实行建设单位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抽查的方式开展。省级核查验收采取抽查检查方式。基地建成后,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 建设单位自查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自查成果作为申报项目依据;省级核查验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国家林业局结合日常工作、营造林实绩核查等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条 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检查验收应遵循公共道德准则,实事求是,讲求诚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基地认定标准
第五条 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是指为企业生产生物能源产品提供原料的林业基地。基地建设要充分开发利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和边际性土地,确保不与粮争地,有利于生态保护,相对集中连片。
第六条 企业是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主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基地面积不少于30万亩,并持有林权证、林地租赁承包合同等权属证明;2.有种苗繁育基地,不少于500亩;3.已根据本地林业发展规划编制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 造林树种应具有结实早、果实含油率较高、结实量大、适应性强、利用周期长、生物柴油转化技术相对成熟等特点。根据此原则暂定小桐子、文冠果、黄连木、光皮树、油桐、乌桕、无患子等7个树种为林业生物能源原料树种。
第八条 造林密度标准
各树种定植后株数不少于下述规定标准:小桐子64株/亩、文冠果54株/亩、黄连木56株/亩、光皮树64株/亩、油桐64株/亩、乌桕64株/亩、无患子42株/亩,并应分布均匀。
第九条 造林合格标准
造林成活率≧95%为合格,94%~51%为待补植,≦50%为失败。第十条 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应采取人工植苗造林。经核准的
现有低产林改培,并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同样认定为造林面积:1.立地条件较好,增产潜力较大;2.通过实施补植、间伐、施肥、修枝整形、深翻扩穴、高接换优、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能够有效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3.符合造林密度标准要求。
第三章 建设单位自查
第十一条 自查内容
自查应当在造林一年以后进行。建设单位对原料基地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二)造林作业面积、造林成活率合格面积、待补植面积、失败面积等。
(三)整地方式及规格、树种选择及配臵、栽植密度、株行距、种苗质量、栽植时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四)造林地的抚育管护、档案建立等情况。
第十二条 自查方式
核实面积的自查应采用1∶5万地形图或GPS现地逐个小班调绘和实测、量算小班面积。小班均需留存实测的GPS控制点位的坐标或调绘的1∶5万地形图。
采用样行或样地(样园)调查法调查株数成活率。
样行或样地(样园)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或样地面积应占小班(地块)面积5%;100~450亩应占3%;450亩以上不少于2%。
样行或样地(样园)应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的地段。
样行调查样地设臵为带状,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
样园调查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调查点位,设臵半径为3.26米的样园。样园调查个数要求:小班50亩以下的不少于3个,小班面积50亩至100亩的不少于5个,小班面积100~150亩的不少于6个,小班面积150亩以上的不少于7个。
在样行或样地(样园)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成活株数。
穴状整地造林中,当每穴造林株数或成活株数多于1株时,按1株计算。
省级核查验收前1个月内及核查工作开展后补植的苗木不计入成活株数。
自查后的结果应按统一格式填写造林小班(地块)卡片,分小班(地块)、行政村(林班)、乡镇(林场)逐级统计、汇总至县级单位;各项因子调查结果应当
制表,一并录入计算机,建立数
据库。小班(地块)面积应按比例标绘在1∶5万地形图上,并标注小班(地块)号,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
第十三条 自查报告
自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并申请省级核查验收。申请省级核查验收面积应为成活率合格面积。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料基地实施基本情况。包括造林完成情况、造林质量、实施单位管理情况等。
(二)自查工作概况。
(三)自查结果。明确造林作业面积、成活率合格面积、待补植面积、失败面积等。
(四)分析总结和评价原料基地建设过程中,建设的基本措施和经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等。
(五)图表资料:《____年度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小班(地块)一览表》(见附表1)和造林小班(地块)布局图。
(六)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小班(地块)地理信息数据库。第十四条 自查档案管理
将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实施方案,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及图表,年度资金使用报告及报表,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外业调查图、表(含面积量算记录)、小班调查卡、统计汇总表等有关资料按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正卷归档。
第四章 省级核查验收
第十五条 核查验收内容
在建设单位自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省级核查验收。省级核查验收内容同自查。
第十六条 核查验收工作量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进行核查,核查面积不少于上报总面积的10%。
第十七条 核查验收样本抽取
(一)省级核查验收抽检县(市、区)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少于2个的全部检查。
(二)省级核查验收乡(镇)样本、小班的确定。
1.核查的乡(镇)、行政村、小班由外业检查人员到达抽检县后进行抽取。
2.各抽检县检查乡(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
3.按抽检县各乡(镇)基地建设保存率合格面积,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形成一个闭合环,按照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起始号和间隔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事先确定)抽取核查乡(镇),直至抽中乡(镇)的累计面积大于该县应核查面积的90%。如抽取的核查累计面积大于应当核查面积的,最后一个被抽取的核查乡(镇)应当调换到累计核查面积最接近应当核查面积的乡(镇)。如果没有累计核查面
积在90%-120%的乡(镇)可以调换,将原抽中的最后一个乡(镇)的各行政村造林面积(不落实到村时以造林小班为单位)按照从大到小排序,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依次抽取行政村(小班),使累计面积最接近该县应查面积。
4.如正常抽取未达到2个乡(镇)即因超过应查面积需要调换乡镇时,按照顺序抽足2个乡(镇),按照这2个乡(镇)行政村造林成活率合格面积(造林面积不落实到村时以造林小班为单位)从小到大排序,形成一个闭合环,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直接抽取行政村或小班,使累计面积最接近该县(市)应查面积,如抽中的全部为同一乡镇的行政村或小班时也不再补抽乡(镇)。
5.抽取乡(镇)、行政村或小班时,当重复抽取的轮次中再次抽到已抽中的乡(镇)、行政村或小班时,顺延抽取下一个单位。
6.乡(镇)或行政村合格面积相同时,依次按照乡(镇)或行政村第一字、第二字笔画由小到大排序;小班按照县(市)自查小班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序。
7.如按照上述方法不能正常抽取核查乡(镇)或行政村(小班)时,核查人员应当将抽检县建设单位自查情况,向核查验收工作组织单位报告,以确定核查样本。
8.乡(镇)、行政村或小班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遇重大灾情或特殊情况需要改动时,应得到核查验收工作组织单位的批准。
9.受检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供《年度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小班(地块)一览表》,核查人员再按照起始号和间隔号抽取检查样本。如提供的材料与上报的自查材料不一致时,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确认,然后核查人员再抽取检查样本。
第十八条 核查验收方式
(一)核查验收采取现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二)对抽中的行政村或小班全部进行现场检查。
(三)核查的行政村或小班原则上需勾绘到1∶5万地形图上,利用GPS定位技术,现地核对行政村(小班)位臵、形状和范围,重新求算行政村(小班)面积。当检查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在±5%范围内时,认可原上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
行政村(小班)采用GPS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每个行政村(小班)均需留存GPS控制点位的坐标。
(四)采用样行或样地(样园)调查法调查成活率。
(五)填写《____年度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小班(地块)核(抽)查一览表》(见附表2)和《____年度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核(抽)查汇总表》(见附表3)。
第十九条 核查验收成果
(一)省级核查验收后,及时汇总核查结果,形成核查验收报告,并提交核查验收标准数据库文
件,提交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核查统计汇总表。2.核查成果报告。
(二)省级核查成果报告除应当对核查结果做出说明外,还应当着重对核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并反映核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报告内容包括:
1.核查工作开展情况、任务量、核查单位数、工作时间,参加人员等。
2.核查结果:用文字和表格分别表述受检单位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造林完成情况、质量状况。
3.成绩与经验:建设单位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4.问题: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上报面积与核查结果相差较大的情况,要进行说明和分析。突出、有代表性问题要落实到行政村(小班)。
5.建议:包括基地建设合作单位的意见建议和核查验收人员在核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改进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条 核查验收档案管理
省级核查验收后,应当将核查验收报告,外业调查图、卡片,数据库、统计汇总表等有关资料按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第五章 国家抽查及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国家抽查在省级核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内容与自查相同。抽查面积不少于建设单位申请省级核查验收面积的3%。抽查时样本的抽取、抽查方式、抽查成果的报告及抽查档案管理均与省级核查验收相同。
第二十二条 基地建成后的竣工验收在历次省级核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采取抽查检查的方式,内容与自查相同。抽查检查面积不少于建设单位“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中设计的基地建设面积的2%。抽查检查时样本抽取、抽查检查方式及档案管理均与省级核查验收相同,但不填写附表3。
第二十三条 抽查检查后,及时汇总抽查检查成果,提交《林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竣工验收汇总表》(见附表4)和基地验收标准数据库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与省级核查验收相同),并抄送财政部。
第六章 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
第二十四条 计算方法
造林成活率、面积核实率、面积核实合格率、造林作业设计率、管护抚育率、档案建立率。
(一)造林成活率(%)=小班标准地内成活株数/小班标准地内造林总株数×100%。
1.初植密度达到设计造林密度
成活率=(成活株数/初植株(穴)数)×100%。2.初植密度达不到设计造林密度
成活率=(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3.初植密度超过设计造林密度,且死亡苗木均匀分布的成活率=(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计。超过100%的,按照100%计。
4.初植密度超过设计造林密度,但死亡苗木呈块状分布的: 成活率=(按设计的株行距调查的成活株树/设计造林密度)×100%
(二)面积核实率。
面积核实率(%)=(∑小班核实面积/∑小班上报面积)×100%(三)面积核实合格率。
上报面积合格率(%)=(∑合格小班面积/∑小班上报面积)×100%
面积核实合格率(%)=(∑合格小班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四)管理指标。
1.造林作业设计率(%)=(∑作业设计合格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2.管护抚育率(%)=(∑有抚育管护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3.档案建立率(%)=(∑有建档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
×100%
第二十五条 省级核查验收结果推算出上报合格面积总数。第二十六条 省级核查验收与建设单位自查结果误差允许范围。行政村或小班面积检查允许误差为±5%;行政村或小班造林成活率调查允许误差为±2%,超过允许误差时,以省级核查验收结果为准。
第二十七条 所有面积均以水平面积计,以亩为单位,保留整数。造林成活率的百分数均取整数,其他各率的百分数均保留1位小数。造林成活率、面积核实率、面积核实合格率、管理指标等不大于100%。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篇二
1 我国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的优势
1.1 技术优势
我国生物质燃料油研究开发起步虽晚, 但发展速度很快, 一部分科研成果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上存在公认的生物工程三大技术难题:木质纤维素分子由多糖降解为可发酵糖;高速、高效、高收率地利用可发酵糖生物转化;简捷、高效的产物分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十中先生认为, 尽管我国生物质技术整体水平较低, 但恰恰在这三个生物质利用关键技术领域, 却有着独到的技术优势。
1.2 资源优势
目前, 我国已查明的油料植物有151科、697属、1 554种, 其中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就有154种。分布广, 适应性强, 可用作建立规模化生物质燃料油原料基地的乔灌木树种有30多种, 如漆树科的黄连木, 无患子科的文冠果, 大戟科的续随子、麻疯树, 山茱萸科的光皮树等, 这就为我国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此, 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 确定“十一五”期间, 重点于云南、四川等省市发展小桐子40万hm2, 河北、陕西、安徽、河南等省发展黄连木25万hm2, 湖南、湖北等省发展光皮树5.0万hm2, 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 (区) 发展文冠果13.33万hm2。
1.3 土地优势
全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 400多万hm2, 按照初步规划, 约可用15%林业用地发展高效专用能源林。此外, 还可考虑在全国盐碱地、沙地、矿山、油田复垦地等近1亿hm2边际性土地发展特定能源林。
1.4 政策优势
1.4.1 建立风险基金制度, 实施弹性亏损补贴
为化解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的市场预期, 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与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当石油价格高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底价时, 国家不予亏损补贴, 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当石油价格低于保底价时, 先由企业用风险基金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 适时启动弹性亏损补贴机制, 对生产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1.4.2 原料基地补助
国家鼓励开发冬闲田、盐碱地、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原料基地的开发, 首先要与土地开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项目相结合, 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以“公司+农户”方式经营的龙头企业, 国家将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 国家鼓励纤维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产业化示范, 以增加技术储备, 对示范企业予以适当补助。对确实需要扶持的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生产企业, 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2 发展文冠果生物质能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1 种质资源丰富
文冠果在我国天然分布于北纬32°~46°, 东经100°~127°之间。垂直分布多在海拔400 m~1 400 m的山地和丘陵地, 集中分布在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甘肃等地, 山西省作为主产区, 由南到北均有分布。
2.2 土地资源丰富
文冠果为落叶灌木或乔木, 适应性极强, 根深、耐旱、根系发达, 根幅长, 主根明显, 垂直向下深入土壤下层, 能够吸收土壤深层水分, 在极端干旱条件下能够生长, 根蘖萌发能力强, 不用浇水成活率也能高达90%, 对土壤要求不严。山西省有宜林荒山荒地面积达200多万hm2, 按照同比20%计算, 用于发展高效专用能源林的面积达40多万hm2。
2.3 栽培技术成熟
目前, 我国文冠果栽培技术业已成熟, 从采种、育苗到栽植、造林都有成套技术指导, 尤其是优良品种有文冠1号、2号、3号、4号的推广应用。试验结果表明, 文冠果1号、2号品种, 2 a生园亩产种子可达200 kg以上, 8 a~10 a生园亩产种子高达2 000 kg以上。这意味着全省40多万hm2林地进入盛果期后, 年产种子可达1 200万t。
3 发展能源林应把握好几个关系
3.1 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
我国地少人多, 必须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发展能源林。由于文冠果适生能力强, 可以主要利用荒山荒地以及不宜种植粮食作物的沙地、盐碱地等边际性土地种植。
3.2 要有利于环保, 实现可持续发展
种植后的文冠果, 可在数十年的时期内采摘果实种子, 用于能源生产原料, 降低了原料成本。同时, 生长着的林木仍可发挥生态功能, 保护环境。
3.3 有利于提高绿化进程
文冠果2 a即可挂果, 增强了人们造林绿化的原动力。而且, 其适生于荒山荒地、沙地、盐碱地等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块, 造林成活率高。
3.4 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原料成本, 一般估算在80%以上, 所以,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应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 使原料成本转化为农民收入, 为农民提供最熟悉、最直接、最可靠的增收方式。
摘要:随着石油资源逐渐枯竭, 发展石油替代能源成为能源战略的必然选择, 于是, 科学家们将眼光投向了生物质能源。介绍了我国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的优势以及发展能源林应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3.发展生物质能源一举多得 篇三
生物质能,就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同时也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按照生物质的特点及转化方式可分为固体生物质燃料、液体生物质燃料、气体生物质燃料。从本质而言,生物质能能替代部分化石能源,减少碳排放。
目前,固化成型生物质燃料在日本、欧、美等地已商品化。生物柴油在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也已开始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巴西通过立法、制定标准及政策补贴等手段,推动以甘蔗为原料的生产。美国通过立法和政策支持燃料乙醇的推广使用。一些国际组织也在大力推动生物质能源发展。
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消费结构单一,石油的进口依存度高,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生物质能源对于缓解这些矛盾具有积极的作用。
首先,中国是农业大国,生物质能源的蕴藏量很大,每年可用总量折合约5亿吨标准煤,仅农业生产中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就折合1.5亿吨标准煤。中国有不宜种植粮食作物、但可以种植能源植物的土地约l亿公顷,可人工造林土地有311万公顷。按这些土地20%的利用率计算,每年约可生产10亿吨生物质,再加上木薯、甜高粱等能源作物,据专家测算,每年至少可生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约5000万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这不仅有利于环保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也净化了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能源产品不仅附加值高,而且市场容量几近无限,这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其次,以生物质燃料直接或成型燃烧发电替代煤炭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生物燃油替代石化燃油以减少碳氢化物、氮氧化物等对大气的污染,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压力贡献巨大。生物质产业的这种多功能性使它在众多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脱颖而出且不可替代,这种多功能性对拥有8亿农村人口的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为此,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生物质发电的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2012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生物质能源的首要目标是“实现先进生物燃料技术产业化及高值化综合利用”;2012年8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推动各类生物质能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加快生物质能产业体系建设。并提出到2015年,全国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化石能源50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沼气年利用量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000万吨。从规划目标来看,生物质能发电超过了风头正劲的光伏装机容量。
4.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篇四
[关键词]生物能源;低碳经济;能源安全
一、时代呼唤发展“低碳经济”
严峻的情势,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的巨响,使人类猛然惊醒,不得不开始反思和纠正自身不科学地利用能源的行为。在深刻反思贪婪性消耗能源行为而觉醒的基础上,及时把发展新能源、节约能源、保障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起符合本国实际需要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就我国而言,确保为13亿人口提供安全的、低成本的、“环境友好型”新能源。时代发出了强烈的呼唤:能源生产和消费量巨大的我国,开拓清洁能源,合理利用能源,千方百计减少“碳排放”、乃至“零排放”,振兴“低碳经济”,已成为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重大战略举措。
我国的终极目标是,要逐步实现碳排放低增长、零增长、乃至于负增长,完成由“高碳”向“低碳”的过渡。然而,由各种客观条件决定,我国只能逐步地探求“碳解锁”之道,不断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即降低碳强度。与此相适应,选择适用本
国的、包括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等多种技术方式;特别是采取化石能源替代、利用“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等技术途径,以达到控制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排放速度,最终实现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碳排放显著下降的目标。与根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行,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必须革新和改变。经济学意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要双管齐下,扭转人们的高碳消费倾向和碳偏好,摒弃挥霍无度的高消费行为,提倡科学理智、健康文明的消费风尚,以有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量,告别奢华的“高碳生活”,迎接质朴的“低碳生存”。广义而言,低碳生存是一种理智、健康、持续的生存方式。它体现出先进文明的能源消费价值观,并依据“低碳程度”采取低碳消费方式,主要包括“:恒温消费”,即消费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节约消费”,即消费主体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量最经济;“安全消费”,即消费结果对消费主体和生存环境的损害最小;“可持续消费”,即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新产品消费”,即更多选择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低碳产品。
总之,全社会都要履行推动“高碳消费方式”向“低碳消费方式”转化的共同职责。
二、振兴低碳经济需要发展生物质燃料
发展低碳经济,逐步减少、直至摆脱已历经几百年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积极开拓绿色能源,即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自然界的第四大能源。所谓生物质能源(biomass energy),是指以生物质为来源的各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生物质是由生物体所产生的有机物
质,包括植物、动物及其排泄物、垃圾与有机废水等。迄今,国内外采用不同技术手段、利用不同生物质材料、加工生产出不同形态的生物质能源,其战略性产品是生物燃料,主要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沼气等。如今,生物燃料日益受到广泛的、高度的重视,几乎聚焦了世界的目光,成为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的新能源。这是由生物燃料多种优越性所决定的。
目前,世界上生物燃料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液体生物燃料,包括利用淀粉类、糖类和纤维类生物材料生产的玉米燃料乙醇、木薯燃料乙醇和纤维素燃料乙醇,以及利用动物和植物油脂生产的生物柴油等。第二类是气体生物燃料,包括沼气、生物质汽化、生物质制氢等。像利用粪便和工业废水转化生成的沼气。第三类是固体生物燃料,主要包括成型燃料、“热电联产”与直接燃烧等。像把生物质固化为成型燃料,利用生物质材料燃烧转化生成电能,或利用生物质汽化生成燃气燃烧发电等。
开发和发展生物质燃料具有多种优越性: 一是,生物质燃料是一种“清洁能源”。
利用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沼气等在内的生物燃料,都可明显减少碳排放,减轻污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资料表明,使用生物燃料乙醇的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仅为使用石油汽车的三分之一。科技人员曾对几种燃料乙醇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对比,结果表明:利用纤维素乙醇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高达91%,同时在采用先进生产方法的条件下,最高能量输入产出比
可达36。所以,生物燃料被称为低排放、低污染的“清洁能源”当之无愧。
二是,生物质燃料是一种“再生能源”。
生物质能资源极为丰富。据世界能源组织统计,生物质能目前占世界能源消耗量的10~15%。地球上以各种形式存在的生物质能的年净生长量约为目前世界能源总产量的10倍上下。各种生物燃料,不管是甘蔗燃料乙醇、纤维素燃料乙醇,还是生物柴油等,与一次性化石能源不同,都是可再生的生物燃料资源,可以再生再利用。
三是,生物质燃料是一种“替代能源”。
利用燃料乙醇或生物柴油可以替代石油等化石能源,改善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专家预计,生物燃料将是最重要的替代石油能源的产品。开发利用生物燃料,既可以把目前仍大量弃之为垃圾的作物秸秆、农业副产品资源化,又可以大幅度减轻生态环境恶化的压力。尤其是,种植灌木树林生物产量大,产生的热值高。例如, 7年生沙棘林,每公顷干柴产量在13~21·67吨之间,可产生热值5693·9~41622·1千焦,相当于标准煤煤2·13~15·54吨。可寄厚望,以“低碳排放”的可再生生物燃料替代化石能源,将会大有作为。
四是,发展生物质燃料将开拓“能源农业”。
发展生物燃料的原料,几乎全部来源于农业农村。为开辟“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料资源,国内外都在积极开发利用
第二代生物燃料乙醇、即纤维素燃料乙醇。发展这一新兴产业,必将为农业农村开辟发展的新领域: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大量农业加工副产品;另一方面,还可以大规模开发利用“边际土地”,种植林木或能源植物,从而获得用之不竭的、生产生物燃料乙醇的原料资源。
五是,发展生物质燃料将广辟农村能源。
从2003年以来,我国设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农村沼气,目前,全国沼气用户已达3000多万,而且每年还在以400多万户的速度增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已发展到14·4万处。全国沼气年总产量达到104亿多立方米,成为世界上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利用沼气最多的国家。这对减少农村碳排放、改善农村环境、增加优质有机肥料、解决农村能源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是,发展生物质燃料将成为振兴“三农”的新引擎。开发和发展生物质燃料,重要途径就是大规模开发“边际性土地”。与此相应,需要建立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搜集和运输分散的各种生物质原料,以及兴办多项服务业。这必将为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领域。据估算,为收集、运输和供应加工厂的生物质原料,必然促进运输业、服务业、储藏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全国至少需要增加千万以上的劳力。另外,为开发“边际性土地”,也至少需要增加劳动力数百万之众。这一发展过程,既不挤压传统产业的发展空间,又开发利用广袤的“边际土地”,绿化荒地,改造自然,美化山川。总而言之,发展生物燃料产业等于建设“绿色油田”。开发利用丰富的生物质原料生产生物燃料,可促进持续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逐步改善能源结构,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点燃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增长由“高碳”向“低碳”过渡,逐步转变人类当前面临的危机为生机。
三、我国拥有开发和发展生物燃料的雄厚潜力
我国生物燃料的研制和加工起步较晚。然而,生物燃料乙醇深加工业在资源开发、技术提升、生产规模、产品销售等方面都初战告捷。从“十五”开始,我国先后建成5个生物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2005年,全国燃料乙醇总产量达到102万吨;2006年,增长到160万吨;2007年再增到189万吨,居世界第三位。我国对生物燃料乙醇试点定点厂实行“四定”政策:一是“定点生产”;二是“定向流通”;三是“定区使用”;四是“定额补贴”。到2006年,国家对4个定点厂的定额补贴统一为1373元?吨,同时免征5%的消费税。展望未来,我国开拓和发展生物燃料的前景十分广阔。
(一)我国拥有丰富的资源。
放开视野,我国拥有丰富的生产生物燃料的原料:不仅品种多,而且数量大。从我国国情出发,可以适量利用玉米和薯类生产燃料乙醇,但以大批粮食作为原料生产生物燃料乙醇的路是走不通的。目前,世界上生物燃料乙醇的一个重要发展新趋势是,大力开发纤维素燃料乙醇,也称为第二代生物燃料乙醇。我国必须及时
把握新趋势,大力自主创新,占领科技制高点,开拓纤维素生物燃料乙醇的广阔前景。在我国,纤维素生物质原料是最普遍、最丰富、最廉价的生物材料,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农作物秸秆和农产品加工副产品;另一类是灌木林和能源作物等。据估算,中国的农作物秸秆和农业加工副产品的年总产量就高达7·8亿多吨(折合标准煤3·883亿吨)。其中玉米秸秆33182万吨(约占总量的42·4%)、小麦秸秆15362万吨(19·7%)和稻草秸秆11955·3万吨(15·3)等是“三大秸秆”,占全国农作物秸秆总量的77·4%以上。第二类是灌木林和能源作物资源。
我国是一个灌木能源林资源很丰富的国家。其标志是:(1)树种繁多。全国大约有6000多个灌木林树种,其中,可作为生物质能源原料利用的超过1000种。
(2)面积广阔。全国灌木林地总面积高达4529·68万公顷,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16·02%以上。近年来,我国每年营造灌木林面积在60多万公顷。目前,灌木林面积超过50万亩的县就有163个。
(3)总生物产量巨大。目前全国每年可生产的总生物量大体超过2·02亿吨。
(4)发展空间广大。全国拥有4600万公顷的宜林地和1100万公顷荒沙与荒地。若将这些土地资源的一半种植灌木林,既可使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又可使全国每年新增木质纤维素原料5亿吨以上。
(5)综合利用潜力雄厚。包括采伐后留下的枝桠、梢头、被砸伤树木及遗弃材等,估算总量有7·6亿多吨。这些数据说明,灌木林业将会成为一个我国生物燃料的原料基础。
(二)我国拥有雄厚的资源潜力。
在我国的国土资源中,广袤的“边际性土地”尚处在沉睡状态,充分开发利用将为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打下牢固的原料基础。所谓“边际性土地”,是指条件较差、不适于种植粮食的土地。根据相关土地资源调查文献资料,中国“边际性土地”可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利用但尚未利用的宜林宜农荒地。中国拥有未被利用的土地2·45亿公顷,其中条件较好和可以利用的土地8874万公顷,宜林土地5704万公顷,可开垦宜农土地734万公顷。第二类是现有林地中的木本油料林、灌木林和薪炭林。其总面积高达5176万公顷,依次为343万公顷、4530万公顷和303万公顷。第三类是在现有1·3亿耕地中,约有5027万公顷不适宜种植历史作物的低产农田,其中有2000万公顷低产田可以通过调整结构成为能源作物生产基地。以上3类“边际性土地”的总面积达到13653万公顷。迄今,国内外已经形成共识:利用条件恶劣的“边际性土地”种植适应性好、抗逆性强、具有较高生物量、适宜作为生产生物燃料乙醇原料的能源作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质能源的发展道路。这不仅标志着生物燃料生产由“以粮为主”向“非粮为主”的转变,成为中国生物燃料产业的战略走向;而且为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开拓出一条具有
深远意义的新路径。
四、对发展我国生物燃料的对策建议
站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高度,为充分满足国民经济高速、持续发展对新型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国必须大力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使之成为替代化石能源的重要新能源,开拓低碳经济的广阔路径。
(一)高屋建瓴制定战略规划,确立我国生物燃料科学发展的方略
能源足,经济兴,国力盛。面对方兴未艾的“低碳经济”时代,我国必须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尽快制定出全国生物燃料的发展规划,确立生物质燃料科学发展的基本方略。包括:发展生物质燃料的战略地位和战略思路;战略思路和基本原则;战略方向和战略重点;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其中,我国必须确立振兴生物质燃料的战略地位,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迎头赶上开拓“低碳经济”的潮流。在发展生物质能源的过程中,我国要大力开拓和发展以纤维素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即“第二代生物燃料乙醇”,做到“五坚持”:一是坚持为“三农”谋利的战略原则,工农结为一体,振兴生物燃料,点燃农村新经济增长点。二是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方针,在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政策下,适量利用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发展生物燃料。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进“低碳经济革命”,致力资源循环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策略,多元开发,突出重
点,务求实效。五是坚持自主创新,包括创新生物燃料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流通方式,给发展生物能源产业注入“现代文明”。要以现代科技、特别是现代生物科技为武器,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物材料无害化、资源化,转化为各种生物能源产品。
(二)狠抓关键,加强科技支撑,研发生产生物能源的关键技术 振兴我国生物燃料产业,技术的成熟性和经济性是至关重要的关键因素。目前开发纤维素燃料乙醇,既存在技术上的难题,也遇到经济性、即产品的成本效益障碍。解决这两大难题的关键在于狠抓科技攻关,通过自主创新,占领科技制高点,解决发展生物燃料产业的“瓶颈”:一是尽快研究制取出高效纤维素酶菌株;二是尽快研制出能够同时高效代谢戊糖和己糖的发酵菌株;三是尽快研制出提高纤维素乙醇成熟醪酒度的技术,以及研制出处理而纤维素乙醇废液的污水处理问题等。为此,国家应该成立“国家生物能源经济技术研发中心”,以加强组织研究发展生物燃料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课题。同时设立“生物能源专项科研经费”,加大国家财政对生物燃料产业的先期投入,支持、引导与保障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
(三)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建立健全市场运作体系振兴 生物燃料是一项新兴的产业经济,从一开始就需要深化改革和强化创新,探索生物质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建立健全适应生物燃料运行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及完善的市场体系。当前,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生物燃料产业。生物燃料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基地建立,都要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二是,建立健全生物燃料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包括生物燃料原料市场、生物燃料产品市场、销售市场、技术市场,以及生物燃料服务市场等。以上各类市场需要相互有机结合成为统一组织、规范灵活的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生物燃料的价格体系。包括转变生物燃料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价格体系,国内和国外价格接轨,建立和实行保护价格,即建立必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
(四)探索和创新生物燃料产业化经营新形式
一定意义而言,生物燃料产业是“农业能源功能属性”的发现和开发。发展生物燃料产业与“三农”息息相关。要把发展生物燃料产业的过程当作振兴“三农”的事业,将可能探索出一条“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和产业化经营新形式:首先是建立新体制和新机制,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其次是培育和壮大具有强大实力、带动生物燃料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再次是实行新经营方式,与农民开展“订单生产”。生物能源企业要彻底转变传统运营方式,与农民开展“订单生产”。与生物燃料产业化经营相适应,建立生物燃料原料产销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兴农村现代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业。通过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制和兴办社会化服务,解决生物燃料生产集中性与原料分散性的矛盾,完备生物燃料发展的环境条件。
(五)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发展生物燃料,既是我国一项刚起步的新兴产业经济,又是一项涉及“三农”、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之举。鉴于目前我国生物燃料原料基础薄弱、生产成本较高、销售市场不畅、技术标准不全等问题,所以从新产业起步到产业成长、形成、乃至发展的整个过程,加大国家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和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必要的。特别是要对原料生产、企业加工、科技研发、市场流通等环节给以扶持和补贴。当前,应该采取如下扶持补贴措施:一是对利用“边际土地”种植能源林木提供专项资金补贴和融资优惠;二是对建立生物能源原料供应基地提供资金扶持,建立“加工、基地、市场”相统一的机制;三是对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副产品收集利用提供奖励;四是对地沟油、有机垃圾等废弃物收集利用提供奖励。五是对推广农村沼气继续提供资金扶持。与此同时,对生产和经销生物能源产品的“定点企业”对定点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在一定年限内继续进行专项补贴;对经营这些产品的经销商給予一定财税优惠;对于进口国内发展生物燃料产业需要的关键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可适当降低。最后,要强调提出的是,国家对生产生物燃料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以及生物燃料专业合作社建立原料基地和开展专业化服务等,都应提供财税优惠政策。实行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形式上是增加了支出,似乎是“负担”,但实际上通过扶持和补贴必然创造出一系列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出新的价值,是“物有所值”,在一定期限内应该财政化、稳定化和持续化。
(六)完善生物燃料法律法规,强化其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 迄今,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能源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然而,中国生物燃料法律法规还较薄弱,急需要健全完善生物燃料法律法规,强化其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这包括:要健全完善生物能源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框架。要根据我国生物燃料产业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要,制定专门的《生物燃料法》,其主要框架包括:振兴生物燃料产业经济的战略地位和主旨;生物燃料原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生物燃料产品的生产加工与企业;各类生物燃料成品的市场销售与服务;各种生物燃料产品的消费与节约;生物燃料产业的财政扶持与优惠措施;生物燃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三农”;生物燃料产业的国际合作与贸易等。与制定国家统一的专门的《生物燃料法》相配套,各地可以根据情况制定地方性生物燃料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迄今,人类已进入“后石油时代”。整个世界面临着能源、环境、粮食等交织在一起的、相互制约的、影响人类命运的严峻挑战。我国应该从本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路线图”,包括普遍“节能减排”;降低经济的单位能耗;开发推广替代化石能源的生物燃料,逐步以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实施这些举措,将开辟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的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开拓“低碳经济”的广阔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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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石化中粮携手开发生物质能源 篇五
2009-10-06 06:19:06 作者:0car0.com 来源:chinaev 网友评论 0 条
4月14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发展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双方将在未来五年内合作建设年产100万~120万吨燃料乙醇的生产装置。
中国石化与中粮集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已通过项目招标赢得了合资建设广西合浦20万吨/年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并于2006年5月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该项目已获准先期启动建设。为配合广西燃料乙醇销售,广西石油公司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独资改造11座车用乙醇汽油调配站。根据新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还将建设20个年产10万吨的纤维乙醇(制造燃料乙醇的原料)的生产装置。
中国石化与中粮集团签订《关于发展中国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的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志着双方全面合作的正式启动,也使双方的友好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石化是我国最大的能源化工一体化公司,在炼油化工生产和技术研发以及成品油市场销售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全国成品油市场供应率达64%。
作为我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和实力雄厚的食品生产商,中粮集团多年来一直积极进入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领域,拥有成熟的技术、管理和人才队伍,中国石化与中粮集团签订《关于发展中国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对中国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6.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时控制和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林业安全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或从境外新传入外来有害生物事件;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把保障森林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给森林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带来的损失。
2.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组织、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3.讲究科学,依法行政。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预防和应急处置要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4.加强协调,快速处置。应急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要保持各个层面的沟通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传递快速准确。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Ⅲ级以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林业局局长任总指挥,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检验检疫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铁路*货运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汤浦水库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为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启动本预案,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处置工作有关建议,必要时提请市政府请求省政府、周边市及军分区、驻绍部队的支援;处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林业局:负责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对灾(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防范、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2)具体协调、指挥和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灾(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3)依法对林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4)建立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药剂、器械、交通及通讯工具;
(5)建立专家组和防治专业队,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6)对防控所需的费用及补贴资金作出分析,并提出资金使用意见;
(7)负责灾(疫)情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灾(疫)情动态,通报情况,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8)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违法行为。
2.市工商局:加强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3.市公安局:配合检疫职能机关依法对森林植物检疫案件的查处;依法打击森林植物疫情传播者;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强制灭疫、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专项资金;检查、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5.市发展改革委: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建设规划;负责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和监测,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6.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科技攻关;有害生物防控研究课题优先列入;积极引进外地先进的防控技术和减灾经验;协助做好防控科普宣传工作。
7.市交通局:协助做好检疫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以及检疫检查工作;优先安排控灾物资的调运;发现灾(疫)情及时通报林业部门。
8.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对相关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监督管理;协助林业部门开展相关防灾(疫)灭灾(疫)工作。
9.*检验检疫局:把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关,防止疫情传入输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林业部门。
10.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11.市邮政局、铁路*货运站:按有关规定承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发现情况及时通报林业部门。
12.*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汤浦水库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及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灾(疫)情的防范、控制和扑灭工作。
三、灾(疫)情分级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和造成损失程度,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划分为四级。
(一)I级:系指国(境)外新传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发生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二)II级:系指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偶发性本土森林病虫害、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
(三)III级:系指同时在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合计成灾面积在40000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发生事件。
(四)Ⅳ级:系指成灾面积在15000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发生事件,或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汤浦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成灾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有害生物发生事件。
四、灾(疫)情管理
(一)灾(疫)情监测
1.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林造发〔2002〕171号)的要求,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监测制度,适时发布监测报告。
2.市及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应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专项调查和全面普查。
3.市及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监测体系,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二)灾(疫)情预警
市及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根据对本地历年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情况、发生情况、防治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评估,结合各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参考全国及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作出灾(疫)情趋势预测分析,编制预警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灾(疫)情报告与确认
所有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时,均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于24小时内将采集的标本送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鉴定,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不能鉴定的,要立即派专人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或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和确认。确认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的,根据灾(疫)情分级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立即向毗邻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通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主要包括有害生物的种类、发生地点和时间、级别、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图片材料等内容。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确认为I、II级灾(疫)情事件的,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省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协调小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事发地县(市、区)预案必须立即启动。
确认为III级灾(疫)情事件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预案立即启动。
确认为IV级灾(疫)情事件的,由灾(疫)情所在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该县(市、区)应急预案,组织控制扑灭灾(疫)情。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在接到灾(疫)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专家立即奔赴灾(疫)区,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做好灾(疫)情确认和诊断工作,研究商讨除治对策,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灾(疫)情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部署对灾(疫)情进行控制和扑灭。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灾(疫)情发展态势决定启动本预案。发生疫情时,提请省林业厅报省人民政府发布疫区封锁令。
3.及时调动市级防治专业队人员、防治储备物资对灾(疫)区防治工作进行支援。
4.迅速向全市发布灾(疫)情通报。
5.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要密切监测灾(疫)情态势,将灾(疫)情发展以及处理、控制等情况每隔24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6.按有关规定举行灾(疫)情新闻发布会。
7.灾(疫)情发展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请求人力、物力支持。
8.当灾(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时,按相应权限宣布解除应急处置状态。
六、后期处置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后,市林业局要加强对灾(疫)区的病虫监测和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检查,一旦发现有违章经营疫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县(市、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要及时将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视情提请省林业厅报省政府解除疫区以及相关封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市、县(市、区)政府对因疫木处理所造成的木材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在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体系的同时,市及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以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2.市及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健全森防机构,加强森防队伍和测报网络建设,并充分发挥专、兼职测报员和乡镇、村护林员的作用,在灾害发生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天候的监测,密切监视灾(疫)情动态。
3.组建防治专业队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防治。对从事灾(疫)情防范、控制和扑灭的一线人员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
(二)技术保障
1.市、县(市、区)森防检疫机构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初步诊断、采样送样、辖区防治技术的指导等工作。
2.市、县(市、区)分别组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诊断、制定应急防控技术方案。
3.对森防技术人员、测报人员和防治专业人员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演练。
(三)资金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防灾御灾能力。要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培训、监测、预防、控制、除治等经费的落实,确保灾(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物资保障
1.建立与省级相衔接的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市级除建立设施完备的测报、检疫实验室外,应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应存放在贮运便利且安全的区域,重点储备药剂药械、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运输工具、通信工具等;县级建立能初步诊断的检疫实验室,重点储备药剂、除害器械及其储备仓库等。
2.发生重大灾(疫)情时,市应急指挥部可视工作需要紧急调用下级物资储备库的药剂、器械等。
(五)宣传报道
灾(疫)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口径后发布。新闻媒体要做好正面介绍,以适当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注意事项、防范知识、除害技术等。
(六)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因隐报和缓报造成灾(疫)情扩大和造成重大危害的;
2.因不能及时发现灾(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应急防控责任,造成灾(疫)情扩散的。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包括竹类、果树、花卉、中药材等)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林业局应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视情对本预案作出相应的修订,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预案,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
7.生物质能源产业技术发展趋势 篇七
生物质(Biomass)是指通过生物体的光合作用形成的有机物质或由其转化的物质,例如动物体及排泄物。可利用的生物质包括森林、农作物及农作物废弃物、农林加工废弃物和动物粪便。生物质的主要成分为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脂类、蛋白质、淀粉、灰分和芳香族物质。其中,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是不易被人和动物利用的物质,脂肪和芳香族化合物是重要的动植物提取物。由于生物质是通过光合作用固定CO2形成的有机物,因此生物质燃烧后释放的CO2与光合作用时固定的CO2相当,是一种CO2零排放的能源物质,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生物燃料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运输业(陆运、空运和海运)的可持续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液体的和气体的生物燃料:生物柴油、生物醇类(生物酒精、生物甲醇和异丙醇),生物二甲醚(bio-DME),生物油、生物气(沼气),生物氢气,以及填埋场气(主要是CH4)等等。不同于石油,生物燃料被视为是CO2中性的,因为再其产生过程中吸收了同样数量的CO2,燃烧释放量不可能增加。此外,许多生物燃料是含氧的(如生物醇),有助于降低燃烧过程中含氮化合物颗粒的排出量。
我国生物质能源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非常重视生物质能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下发多个文件指导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国家发改委2012年7月下发《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都明确了发展生物质能源的产业目标。国家能源局特别发布《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生物质能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国生物质液体燃料将到达500万吨。低成本纤维乙醇、生物柴油等先进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的技术进步,为生物燃料更大规模发展创造了条件,以替代石油为目标的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将是将来主要发展方向。
生物质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种可再生能源,因此生物质能是太阳能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现阶段生物质能源发展的原料主要是油料植物、秸秆及动物粪便等传统生物质资源。据估算,2012年我国废弃的农作物秸秆资源7.4亿吨,折合3.2亿吨标准煤;农产品加工废弃物1.4亿吨,折合标准煤0.17亿吨;禽畜粪便7.8亿吨,折合标准煤5.3亿吨;林木生物质资源10亿吨,折合标准煤5.8亿吨;生活垃圾3.1亿吨,折合0.45亿吨标准煤,但生物质资源的实际利用量在1亿吨标准煤左右,约占可利用总量的15%~20%,因此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因此,生物质能源主要来自于农林废弃物。
到2015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超过5 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 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780亿千瓦时,生物质年供气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1 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500万吨。建成一批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全球生物能源技术发展趋势
理想的生物燃料应该是能够用非食品原料廉价生产,常年供应且能方便地使用现有供应设施,其能量密度与汽油或柴油相当。可以使用10%~25%(E10-E25)混合生物乙醇汽油的汽车数量正在增加。新型弹性燃料车辆能够燃烧任意混合比例的生物乙醇,包括百分之百的水合乙醇(E100)。类似的,生物柴油也可以任意比例混合,混合的比例已经从现在的2%~5%(B2-B5)设定到未来的10%~20%(B10-B20)。与生物乙醇比较,生物柴油含有更高的碳含量,能够产生类似于传统柴油相当的热值。生产成本尤其是原材料的价格是目前更高比例混合生物燃料的限制因素。
第一代生物燃料是目前商业化较成功的生物燃料,包括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其原料是甘蔗、玉米、小麦、谷物、菜籽油,蔬菜油和提取的动物脂肪。第一代生物醇(生物乙醇)是通过啤酒酵母发酵来源于作物的植物糖和淀粉产生的,这些作物包括甘蔗、甜菜和玉米。巴西生物乙醇生产以甘蔗为原料,而美国主要是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生物乙醇。第一代生物柴油的生产是对植物油的化学修饰完成的,如油菜、棕榈树和大豆等,植物油脂和提炼的动物脂肪通过脂肪酸甲酯化作用生产生物柴油。然而,第一代生物燃料的原材料直接与食品或饲料产品形成竞争,其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会导致食物商品价格的飙升,使其进一步推广受限制。因此生物燃料的发展与推广需要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生物燃料的发展。
第二代生物燃料已经有了初步发展,其原料包括木质纤维素,生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木质纤维素难以降解,从木质素纤维形成可发酵糖要经过多步骤处理,例如原材料前期处理、采用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进行预处理、可溶性半纤维素糖从固体纤维物中分离出来的固、液分离、酶水解纤维素产生可发酵的葡萄糖等木质纤维素利用中,相当大的精力集中到真菌纤维素降解酶酶解途径的研究。酶解过程涉及一个联合过程,是末端葡萄糖水解酶和纤维素外切酶共同作用,两种酶都隶属于典型的糖苷水解,是通过攻击寡糖-多聚糖底物的异构中心中的水分子来实现的。木质纤维素酶的酶活性低、酶解成本高是木质纤维素利用的一个瓶颈。
生物柴油是指由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甘油三酯)与醇(甲醇或乙醇)经酯交换反应得到的脂肪酸单烷基酯,最典型的是脂肪酸甲酯。与传统的石化能源相比,其硫及芳烃含量低、闪点高、十六烷值高、具有良好的润滑性,可部分添加到石化柴油中。但是使用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柴油造成与人和动物争资源的现象。一种新型的油脂生产正在形成——微生物油脂,微生物油脂可以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发酵方式工厂化生产,不仅可以废物利用,而且节省土地,用其生产的生物柴油接近石化柴油的性能,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第三代生物燃料是基于藻类物质的新一代燃料,利用它们产生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蔬菜油生产生物柴油和氢气。据估计,藻类产量可达61 000升/公顷,相比之下,作物如大豆、菜子的产量分别是200升/公顷、45升/公顷。微藻类特别是小球藻细胞内脂类的积累能够达到其生物质50%。产生的生物油通常酸值较低,有利于生物柴油的合成。微藻类具有第一代、第二代生物燃料原材料不能比拟的优势。微藻类能够使用海水和污水养殖,不会与食品生产形成竞争。
第四代生物燃料主要利用代谢工程技术改造藻类的代谢途径,使其直接利用光合作用吸收CO2合成乙醇、柴油或其他高碳醇等,这是当前最新技术。虽然该技术尚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但在环保、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已经可以预期。
生物能源产业展望
据统计2010年大约1 200亿升生物燃料产量用于运输业,几乎是2005年的2倍。全球现有生物燃料市场生物乙醇占近80%,其余的主要是生物柴油。市场主要是第一代生物燃料,美国是最大的生物乙醇生产国,产量为490亿升,第二位是巴西,产量为280亿升,分别占全球输出的57%和33%。欧盟领导着生物柴油生产,占2010年世界生物柴油市场的53%。预期到2020年,全球生物燃料的总产量为2 000亿升,其中生物乙醇1 550亿升,生物柴油450亿升。
将来生物燃料将在能源技术的应变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白色生物技术在生产生物燃料和化学原料领域具有较大的潜力。第一代生物燃料技术已经成熟,但与食品生产原料竞争。未来生物燃料的发展与推广需要第二代(木质素纤维、生物废弃物、固体废物)和第三代(藻类和蓝细菌)技术应用到新兴生物燃料的生产。
新一代生物燃料短期内取得商业化成功具有较大的挑战性。新一代生物燃料的试点和规模化示范仍需继续进行,因为与取得商业化成功的第一代生物燃料相比其生产成本过高。无论是热化学的还是生物化学的技术手段,目前还没有清晰最佳技术途径。
8.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篇八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大力开发生物柴油技术并积极推进其产业化进程。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近年来由政府大力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在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上给予大力支持,使生物柴油价格与石油相差无几。欧盟是全世界生物柴油发展最快的地区,2004年生产能力达225万吨,规划2010年产量达到800—1000万吨,占柴油市场份额的5.75%,202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0%。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也纷纷加大生物柴油的发展力度。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发展生物柴油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处于初级研究阶段,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装置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原料供应不足,质量标准不一,市场流通不规范,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国内年产万吨级的生产企业有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四川古杉油脂化工公司、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公司、西安兰天生物工程公司等。另外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和石家庄炼化股份公司正在筹建采用多种原料的一套5万吨/年生物柴油生产装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也拟在四川建设10万吨/年生物柴油项目。
近年来,在生物柴油开发和生产领域,我国企业和地方政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及国外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如四川大学完成了对生产生物柴油的优质木本油料作物麻疯树的基因技术控制油含量、碳链长度等研究,建立了基因库、种植标准和育苗基地。另外,四川、贵州等西南地区积极与欧美、东南亚相关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在种植基地、技术研讨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合作。
在全球生物能源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利用我国各地丰富的原料资源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缓解日益紧缺的燃料问题,对我国经济、能源、环保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正确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我委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前期研究工作。目前,生物柴油国家标准(GB/T20828-2007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已经于今年初颁布实施。近日,由天津市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的“生物柴油车辆性能试验研究”通过专家论证,取得了理想的试验结果。另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补助资金、加工示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
9.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篇九
一、成灾率的基本情况1、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基本情况
2011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22.72万亩,其中病害发生面积为0.45万亩,虫害为8.75万亩,鼠害为13.53万亩。鼠害成灾面积1.3万亩,虫害成灾面积1200亩,成灾总面积14200亩,成灾率13.2‰。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成灾率各项得分20分。
二、无公害防治率
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2011年共完成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面积13.005万亩,虫害防治面积为1.67万亩,防鼠面积为11.035万亩,防病0.3万亩,全部采用的是无公害防治,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无公害防治率各项得分20分。
三、测报准确率
1、测报准确率达到了下达指标
2、调查样方设置有代表性,数据来源科学、清楚,原始记录图不太完整(扣0.5分)。
3、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有完整监测计划。
4、监测覆盖率、测报准确率达标情况。
全年林业有害监测面积为93.3万亩,其中鼠害监测面积76.6万亩,杨树害虫监测面积6.7万亩,天然林食叶害虫监测面积2万亩,沙棘林监测面积12万亩,监测覆盖率达92%,测报准确率达91%,完成了目标管理指标。
5、发布的简报、虫情动态、预报警报等情况。
全年共发布林业有害防治信息13期,虫情动态8期。每期各印发30分,共印630分。
6、固定监测点设置数量、地点及监测对象
今年设置固定监测点15个,其中天然林食叶害虫监测点设置在和平乡拉雾台、寺寨乡阳坡湾、东峡乡灰条沟;杨树食叶害虫和庭园丽金龟,设置地点分别是东峡乡石崖庄、城关镇北极山、大华镇池汉大沟、锈斑楔天牛的观测点设在波航乡波航村。东峡乡新民村各观测点分别由各点的护林员或专职测报员担任观测任务,每个点根据林分类型选择2个不同样地进行观测,根据防治技术方案每年4月份和10月份进行踏查,对越冬代的虫口密度进行详查,以确定下的发生量,鼠害在全县设立观测点5个,分别是日月乡兔尔干村、和平乡小高岭村、刘家台村、波航乡浪湾村、大华乡巴汉村、申中乡大山根村、巴燕乡巴燕峡村。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准确测报率率各项得分19.5分。
四、种苗产地检疫率
1、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下达指标
2011年全县完成产地检疫面积2182亩,产地检疫各类种苗1024.92万株。产地检疫率100%。
2、产地检疫调查记录和汇总资料完整。
3、按规定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或除害处理通知书 4、有种地、苗木繁殖基地分布资料
5、检疫员依法检疫,无检疫责任事故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种苗产地检疫率各项得分15分。
五、保障措施
1、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指标纳入了政府责任状
2、政府部门和林业局主管局长每年对森防工作亲自部署、在防治过程中、防治结束时亲自检查。
3、每年的林业会议上,科学分解有害生物目标管理任务,并层层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状。
4、实行限期防治通知书制度,完成了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内容。
5、县财政部门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6、目标管理实行了自查、抽查、通报、并与林业其他任务一起实行奖惩制度。
7、完成国家林业局及森防总站安排的工作。
8、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完
成后并启请审计部门审计。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保障措施各项得分15分。
六、站务建设与管理
1、森防站有编制并配置专职人员。
2、档案齐全,装订成册,专人管理。
3、各类业务报表或上级要求上报的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准确、不太规范。(扣0.5分)。
4、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年内开展防治、检疫和测报培训2次。
6、实现了信息传输网络化,数据处理、证书签发等微机化管理。
7、标本室整洁。标本及时得到更新,完成下达的标本制作。
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赋分表>站务建设与管理各项得分9.5分。
10.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 篇十
××年是“十一五”的头一年也是搞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关键的一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六大工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积极推进森林健康新理念,以提高御灾减灾能力为中心,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法规等工作,开创森防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是:××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成灾率控制在‰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的目标。
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是:
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南昌会议和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会议精神。一是继续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长沙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对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经费、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参加××年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的的准备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防治机制创新,努力抓好国家和省项防治试点工作(国家级:浏阳市承担无公害防治、奖励机制和效绩考核二项,宁乡县承担信息素监测技术应用一项;省级:浏阳市承担植物检疫规范化执法一项,长沙市林业局承担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
⒉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突发生物灾害事件的现场演练活动,做好应对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经费、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各项工作,抓好应急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⒊落实好以松材线虫为主的外来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工作。
一是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对从疫区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全部进行复检,对全市枯死松树进行调查和清理,并查明枯死的原因。对岳麓山、花明楼、灰汤进行重点监测预防;二是建立松材线虫病联合防御体系,密切与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共建松线虫病联合防御体系,做到全市不出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三是开展红火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监测和除治工作。
⒋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一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种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二是要开展专项整治,集中严厉打击森林植物检疫中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规范检疫人员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五是做好省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
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控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长沙县、浏阳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管理,完善监测网点建设。二是强化对测报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把上报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列入责任考核范围,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三是组织全市学习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管理水平;四是抓好松毛虫、竹蝗、萧氏松茎象、杨树天牛和食叶害虫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五是启动速生丰产林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⒍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力争将市、县森保站纳入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为公务员;二是加强行业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敬岗爱业、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行业培训、科技推广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做好迎接国家、省厅对我市十五期间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验收工作,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以森防标准站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工作。一是将宣传考核指标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中,要求全市每年在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上投稿篇以上;二是积极参加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工作,发展会员;三是印发林业有害生物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宣传资料,对全市所有花店进行上门宣传。
⒏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一是配合省厅做好《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建立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检查办法。
⒐制定我市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省厅及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森林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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