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共6篇)(共6篇)
1.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广兴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罗国土资告字[2011]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公开出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广兴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标的及矿区简介
(一)拟挂牌出让标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广兴采石场。
(二)拟挂牌出让矿区简介
矿区位于广西河池市罗城县小长安镇民族村山背屯南面600米处,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7′01″,北纬24°52′30。
在矿区范围内估算获得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炭石资源量(333)76.15万吨。
矿区面积0.0148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191~+110米。
(四)拟挂牌出让矿种: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炭石。
(五)出让年限为3年。
三、竞买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申请人必须与出让标的所在村、屯(队、组)签订土地租赁使用的协议书;
四、报名竞买和挂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09 时至2011年7月2日16时止。
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挂牌时间:2011年6月20日09时至2011年7月2日17时止。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办理
1、有意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资料费300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取得竞买人资格,成为竞买人。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起始价及增价规则
1、本采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3万元;
2、竞买人在规定的挂牌时间内开始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可多次报价,增价幅度为0.3万元或0.3万元的正整数倍。
七、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一次性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确认成交后,竞得人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财务股一次性缴纳挂牌成交出让金,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九、相关事项
1、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矿山安全、土地复垦、民爆物品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2、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道路、青苗、树木、建筑等地上附属物的处理,以及与周边村、企业及群众的关系,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4、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须在1年内建成投产;
5、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6、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组织实地踏勘。竞买人自行赴实地踏勘,并对该挂牌出让矿区资源情况负责。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2、其他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8216802
联系人:李先生
特此公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2.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二
(萍土告字[2011]21号)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
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和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协议。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15日 至 2011年8月9日 到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15日至 2011年8月9日 到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9日17时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SZTG—1121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11年08月11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
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9-6230753、0799-688193
3开户单位:萍乡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户银行:萍乡市农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安源支行
银行帐号:***、***00218366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3.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三
东国土资告[2013]007号2013-7-1
1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东川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5日 至 2013年08月03日 到 昆明市东川区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5日 至 2013年08月11日 到 昆明市东川区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1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昆明市东川区土地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DTC2012-004-A、DTC2012-004-B、DTC2012-004-C 号地块:2013年08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13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川区石羊路
联 系 人:郭先生 韩小姐
联系电话:0871-62168611 6216761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4.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四
唐国土资告字[2010]71号发布时间:2010-12-1
5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5日 至 2010年12月24日 到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5日 至 2011年01月11日 到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总部基地项目地块六 号地块:2011年01月04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13日16时00分;
唐山市原增盛煤矿地块 号地块:2011年01月04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13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北新西道23号联 系 人:魏强、李吉翔联系电话:0315-5266826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五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后,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停止了所有粘土资源的行政审批,对所有出让的粘土资
源按照要求组织挂牌出让,2006年至2009年4月共组织挂牌出让514宗220.86万吨,收取采矿权价款138.6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归口集中组织出让。从2004年“**市矿政管理验收工作会议”开始,我县粘土出让工作就由行政审批全部转为市场化出让,出让工作由县局统一组织进行,由基层国土所根据粘土资源所有权人的申请,进行现场勘测后制作出让材料报县局,局成立了出让底价确认小组,根据出让粘土的区域及保护价的要求确认挂牌价格进行挂牌出让。
(二)制订下达粘土供应计划,促使企业从市场取得土源。每年年初我们根据粘土利用规划,结合县河道(来源:好范文 http:///)疏浚和砖瓦企业基本情况向企业下达粘土供应计划,今年下达了140万吨、2008年是145万吨、2007年是160万吨、2006年是162万吨,并将各企业从市场取得土源情况列入百分考核内容,与《采矿许可证》年检挂钩,从而促使企业从市场取得粘土资源,最大限度的保护资源,有效地防止了粘土私下交易行为。
(三)建立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对口包干责任制。从2005年开始就建立了国土所人员与砖瓦企业“一对一”的“片警式”包干管理责任制,要求包干责任人全面掌握砖瓦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坚持每月两次上门走访,及时了解砖瓦企业的用土需求,对企业的月取土量、耗土量、存土量、淤泥综合利用、每月生产的半成品、成品数量等情况做到一口清。二是加强跟踪管理。认真把好“取前踏勘放线、取中跟踪检查、取后复垦验收”三个关口。并将违规取土情况上报县局记录在百分考核台帐之中。三是定期通报情况。我们结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取土举报查证的事实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坚持每季度进行通报,公布违法事实,有效地促进了“片警式”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四)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粘土出让,2005年通过调研确定了我县粘土出让最低保护价;2007年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粘土资源管理的通知》(通国土资〔2006〕241号)精神,出台了《**县河道淤泥出让暂行办法》;2008年对出让材料的制作和出让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使出让程序更加完善。
三、问题与整改情况
水利部门及各镇政府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有强制将河道疏浚淤泥摊派给砖瓦企业的现象。我们分别与水利部门及各镇政府进行了沟通、协调,要求河道疏浚多余土源需要砖瓦企业消化的的必须经由国土部门进行挂牌出让;要求基层国土所加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取土问题。
四、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我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虽然起步较早,出让和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但由于人员少,区域范围较大,违法取土的苗头时有发生,主要有少数老宅地由于地势高,无法种植水稻,村民就私下找砖瓦企业主帮助降低平整来解决,这些违法取土苗头通过巡查检查也都及时得到发现和制止,由于取土面积较小我们通过教育和补办进行了处理,所以近三年我县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工作无立案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企业行为。
二是严格规划,按照规划和程序组织挂牌出让。
6.勐腊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篇六
出让方:宁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古塔东街78号
受让方:
住址:
一、出让方于2011年月日时至2011年月日时在宁安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河道采砂场的采矿权。
二、竞得人经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勘察挂牌出让采矿区后,向出让方提交《竞买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取得竞买资格。
三、现出让方与竞得人正式确认,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得人以人民币万仟百 拾元)的报价与出让方成交,竞得宁安市
四、竞得人须在与宁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本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保证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成交价款,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五、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以及竞得人不在规
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出让方即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成交价的5%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
出让人:宁安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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