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2024-12-11

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共14篇)

1.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一

2009年,机关党委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市局党组提出全力做好2009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争创全国中心城市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的目标任务,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完

成了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局目标任务,协助行政领导,为实现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十项工作在全省全国争先创优的阶段性目标,着力打造南京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品牌,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四大建设之首。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武装全党,不仅要求党员在组织上入党,更重要的要求党员首先在思想上入党。这是实现党的纲领和任务的思想保证,也是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的党建要求和局党组全年工作部署,年初,制定印发了《2009年南京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按照学习的有关要求,制定了《2009年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市管领导干部自学理论安排意见》和《南京市司法局2009年上半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对学习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稳定,精神状态良好,为我局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和思想保证。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制度。全年共安排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和学习计划,组织了党员和职工学习。通过学习,大家的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华。二是采取灵活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为了使学习收到实效,我们采取了集中学与个人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党代会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和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在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江泽民文选》相关篇目等理论学习。开展“解放思想破难题、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教育,组织观看了全国“两会”精神及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党课教育片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辅导讲座录像片。通过组织观看党课教育片和警示录像片、学习讲座报告会、党务业务培训等方法,引导党员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特别是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全党全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按照市委宣传部《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市管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安排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安排意见》和《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市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就机关干部自学理论计划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为机关干部职工配发了十七大精神学习资料。先后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江苏省暨南京市传达党的十七大精神大会、中央宣讲团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省委宣讲团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市委宣讲团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以及座谈会、讨论会和理论培训班。在全机关初步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氛围。一年来安排了2名支部书记、3名处级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及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处级、科级干部理论培训及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党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

党的组织建设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努力抓好机关党委班子建设。机关党委一班人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始终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去统筹去落实。自觉接受局党组的指导,全面履行机关党委的职责,主动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干部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忠实履行职责;坚持工作例会制,调动大家积极性;讲团结、讲奉献,讲理解、讲协调,积极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经过调整,机关党委现有党员116人(其中在职党员75人<不包括王星旅、李华和洪勇三名党员,他们的组织关系在律师协会党委>;离退休党员41人,<其中机关离退休党员20人,律师离退休党员21人>),5个党支部。即: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和律师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机关党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基础工作来抓,按照便于党员队伍管理,便于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原则,不断调整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方式。工作中,按照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将机关在职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与“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借行评契机,努力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一年来,各党支部能落实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制定工作措施,开展组织活动,能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带领党员勤奋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机关党委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特点,坚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年初,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落实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使“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2009年选送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理论培训,使他们在培训活动中受教育,在教育中成长进步。按规定程序发展了2名预备党员,给2名预备党员予以按期转正。为机关党的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四是认真做好党费缴纳工作。全年共缴纳党费48109.90元(其中二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缴纳党费16116元)。按照《关于明确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缴纳党费留存比例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市级机关工委按各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缴纳党费总额的50%,于每年的1月和7月下旬下拨给各机关党组织。目前,已下拨给我局老干部党支部留存党费共9745元。按照老干部党支部留存党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离退休老干部更好的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特从留存党费中支出1455.50元,为每一名老干部党员购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资料,现有留存党费8289.50元。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老干部党支部留存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管好用好,专款专用。

(三)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南京市司法局2009年作风建设工作意见。3月9日,与监察室联合组织召开了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总结部署了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分别与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领导签订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07年,我局作为全市政风,行风被评议单位之一,党组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研究下发了《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暨法律服务业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对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各阶段任务的落实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建设和谐南京做出更大贡献。在活动中,机关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要求各支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全体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以“行政效能提升年”为内容的机关处室作风建设中。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争创全国中心城市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的工作目标融为一体,把干部职工从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凝聚并投入到争创一流工作水平中去,使作风建设上升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迅猛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而不断提升“争先进位”和争创一流的能力。经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成效,服务意识普遍增强,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工作绩效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受到行风评议组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民主评议中,获得96.80分,行风评议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司法行政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例,我局整体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与此同时,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意见》,局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通知》及为期一个月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具体实施计划。在教育活动中,支部结合实际,把集中教育和行政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组织党员重点学习《党章》、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讲话精神。以党章、“八荣八耻”为依据,以司法局在先进性教育中制定的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标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实际,全面对照检查思想、言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个人写出了自我评价材料,进行自我认定。在此基础上,各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和评格。并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活动。机关三支部深入建邺区南苑街道国泰民康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根据调整后的挂钩结对联系点,组织机关一、二支部到高淳县阳江镇的保城村、平埂村,与二个村的党支部亲切座谈,相互交流,并就下一步双方加强联系,组织活动、搞好帮扶等达成了初步意见。结合我局组织实施农村法律图书“双百”工程(为100个村各捐赠100本法律书)活动之机,分别向保城村、平埂村二个支部各捐赠100本法律书籍。在元旦、春节慰问活动中,机关党委会同局老干部处慰问走访了局离休老干部,带去了组织上对老干部的关心。同时,组织机关在职党员积极参加“万名党员千家行结队帮困活动”。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对7户特困家庭进行了慰问,党员捐款给每户送去了500元慰问金和大米食用油,体现了机关党员的一片真情;使特困家庭深切的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慰问、走访融洽了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重现干部与群众的鱼水情。

(四)加强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

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党章,结合本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着重从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机关党委按照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作风建设为重点,将机关党的制度建设体现在服务于创一流中心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形象,以“有为”实现“有位”,做到在创一流目标的宣传中有声音,在落实创一流工作目标中有行动,在推进实现创一流目标中有措施,不断提高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切实加强群团工作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

群团工作是机关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委不仅高度重视,而且认真加以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扶贫救灾募捐、文化体育活动、生活福利、健康工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局机关工会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体育健身活动。组织30名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市级机关“元旦”长跑和“9.29”国际步行日活动,组队参加市级机关登山比赛;局机关不少干部还坚持每天健身锻炼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即促进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又凝聚了团结协作精神,强健的体魄也为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健康基础。二是组织春节联欢会、春游、参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春节联欢会局领导与干部职工在一起自演自唱,高潮迭起、热闹非凡,大家在一起用心感悟真情,用爱促进友谊;其乐融融。组织机关女干部纪念“三八妇女节”春游活动,既陶冶了情操,增强了体质,又给同事之间提供了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和情感交流的好机会,使大家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地度过了自己的节日;在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和“五四”青年节,先后帮助组织青年团员送法进社区,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使青年团员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锻炼,体现了共青团组织的先锋队作用;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红色电影周”活动,组织观看电影《情暖万家》,观看话剧《周恩来与故乡》、《沦陷》和石家庄燕赵艺术团《撑起生命的蓝天》的文艺演出。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观看了《公仆》电影。四是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级机关迎接党的“十七大”书画摄影展和摄影知识讲座。五是继续实施“健康工程”,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两批赴九寨沟健康休养,六是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和捐资助学、捐书等活动。局机关及大连山劳教所、市公证处个人共捐款84000元;为六合龙袍镇5名贫困女童捐资助学5200元。同时,机关工会还尽力为大家搞好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营造了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

除此之外,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了玄武区人大代表选举活动。

过去的一年,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上,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和发展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障碍。在现实工作中,“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同志对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内在联系与统一缺乏正确的认识。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看不到机关党的建设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工作任务有时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设与管理关系脱节。工作方式仍处在闭路状态,在工作的过程中单纯就党建抓党建,工作方法上较习惯于老一套而难于创新。三是党性不强宗旨意识弱化。部分党员放松自己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淡薄,把自己混同为一个普通群众,组织观念不强,思想觉悟不高,奉献精神不够。四是学习方法陈旧、形式老套,缺乏新意。学习制度和规定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能够很好的执行,缺乏应有的激励监督机制。五是退休党员增多,管理难度增大。目前,离退休党员占机关党员的35.34%,随着退休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退休党员管理和服务难已成为党组织的难点问题。如何对离退休党员进行管理和服务,需要加以分析研究寻求有效方法。上述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和改进。

二、2009年工作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这个总的要求,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六项任务具体要求上,在市级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总框架下,结合我局工作目标,谋划2009年的党建工作。

1、认真组织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党章修正案的学习宣传贯彻;

2、继续做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组织好机关党员政治学习;

3、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4、协助干部、教育部门开展机关干部知识培训,完成干部调训任务;

5、进一步组织好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处室作风工作;

6、进一步落实开展“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活动;

7、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和家庭助廉活动;

8、进一步实施“健康工程”,组织好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休养;

9、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做好其他工作。

2.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二

一、强认识, 力争在理念更新上有新提升

与时俱进地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 就必须在更新理念上有新提升:

一是要着力体现时代性要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国情、党情、社情、省情和市情的新变化, 善于在司法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开展党建工作, 不断运用有鲜明特征和内涵的时代精神对工作思路进行更新调适, 确保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党员群众需求同频共振。

二是要着力体现先进性要求。党一直是我国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因而做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就必须把全党最优秀、最新的理论成果融入到工作每一个环节, 尤其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使新时期党建工作更加符合先进性要求。

三是要着力体现群众性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做好各项工作的传家宝, 党建工作更加不能例外, 现阶段我们必须把工作重心下沉到一线, 到党员群众中间, 学习工作的方法和经验, 寻找服务的路径和切口, 争取把党建工作搞得更加有生机活力和群众基础。

二、找切口, 力争在工作方法上有新突破

新的历史阶段除了要继承好经验传统, 更要结合时代要求, 结合党员需要, 结合群众期盼, 找准新的工作切口, 力争在工作方法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要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口。新的历史时期,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 探索新方法、充实新内容。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引导全系统党员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 爱岗敬业、勇于承担, 深入群众、乐于奉献, 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实现中国梦的忠实执行者、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实践者和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要找准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当前需要注重反腐倡廉, 结合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特点, 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拒腐防变约束机制。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政治坚定, 经济清白, 作风正派, 善谋实干, 力争用自己的榜样作用、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司法行政干警勤勉敬业、清正廉洁, 使清风正气成为我们的行业之基、兴业之魂。

三是要找准基层组织建设的切入口。新阶段要更加突出党员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支部建设, 完善组织制度, 举办党员活动, 不仅要落实好日常考核、学习笔记、综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更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定时召开, 组织学习有质有量, 从而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把各支部班子建设成为立场坚定、政治敏锐、组织坚强、业务过硬、思想求真、作风务实的战斗集体。

三、优载体, 力争在活力激发上有新作为

要使党建工作有不竭的发展活力和前进活力, 就必须不断提升和优化党建工作的形式载体:

一是要推动争先创优提档升级。把争创活动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环节, 通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党员”等活动, 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党小组的积极性、主动性, 引导和鼓励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党员立足法制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公证等岗位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争做先进、争当表率, 发掘培育先进典型、模范人物, 最大限度释放其模范带头的潜能和作用, 形成好的争创环境和态势。

二是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当前, 改革向更深层次展开, 社会矛盾增多, 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更加迫切, 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组织, 我们要立足于本职本岗, 设计和参与一些有利于经济转型发展、有益于和谐社会构建、有强大群众影响的公益性活动, 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把法制宣传教育送到工厂车间, 把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爱心捐赠、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等活动, 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努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入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同时, 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核心, 努力打造一批有潜力、有后力的机关服务品牌, 例如“心系维权·情牵万家”、“党员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党员法律服务直通车”等, 此外还要注重培育先进人物、宣传先进人物, 把模范和典型打造成司法行政机关的品牌和名片, 以服务品牌的打造助推基层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的新发展。

摘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组织, 应把党中央治党的最新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职能中去, 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本文分别从加强认识、寻找切口和优化载体三个方面展开探析。

关键词:新时期,党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

参考文献

[1]曹衍军.浅论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J].求实, 2010 (1) .

3.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三

关键词:司法改革;办公室工作;检察机关

办公室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检察院办公室是检察院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检察院的"神经中枢",负责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服务全局,检察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顺利实施离不开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服务。检察机关办公室在各级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全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整体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政务保障和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考验挑战。办公室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各级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发展全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把握办公室工作的特殊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把办公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本文对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进行了论述。

一、提高认识,明确新时期对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

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深入,办公室的基本职能和客观地位没有改变,承担的任务还在加重。各级院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中枢,在如何落实各级院党组贯彻好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如何服务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开展,如何参与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如何加强和规范机关管理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检察机关办公室是集检察政务业务、办公事务、保障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工作部门,基本职责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在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办公室工作地位特殊、责任重大。办公室越来越多地承担了参与政务、处理事务、综合服务的职能,既要发挥对内督促协调的枢纽作用,又要起到对外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既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任务,又要统筹考虑各项工作;既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又要妥善平衡各方关系。由于多种因素,尤其是面临当前检察改革的大形势,面对分类管理的大考验,有的同志包括有些领导对办公室的重要作用认识上出现了偏差,认为只有在业务部门才是本行,在综合部门没有前途,特别是在办公室工作的同志面临检察官身份的缺位,容易产生失败感和失落感,认为办公室工作庞杂琐碎,责任重大、权力小,不显荣于人前,却辛苦于人后,终日忙碌、难见成绩,视办公室为“无边苦海”,存在不愿干、不安心的情况。这些消极模糊认识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必将影响办公室工作的开展,进而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的形势和任务,既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挑战,也为办公室工作提供了创新发展的机遇。只要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使各项工作上水平、出成果,办公室工作必将大有作为。

深化检察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办公室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一些地方办公室人员出现了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对前途和下步职业道路选择感到迷茫、担忧、纠结等问题,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这种思想上的波动不能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不能一事当前只考虑个人利益,个人想法一定要符合客观实际,与自身条件、工作需要、组织选择等有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使大家能正确认识改革,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作为在办公室工作的同志,要始终坚信,检察改革突出业务工作为中心,但办公室在机关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不会变;检察改革牵涉到利益调整,但什么时候踏踏实实干工作的人都不会吃亏;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有能力有水平,干什么工作都能够让人生出彩!

二、立足办公室角色定位,切实加强办公室职能建设

办公室作为直接为领导工作、为决策工作服务的工作机构,作为机关协调联络、文件运转、事务处理、信息传递的中心,要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出表率,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上作出表率,要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上作出表率。办公室工作职能多、事务多,工作千头万绪,需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学会从大局出发观察、思考、研究问题,使我们的参谋建议、督查落实、保障服务等各项工作紧贴党组需要、适应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特别是文稿信息的编写,要从党委重点工作、上级院要求、队伍发展状况、执法办案热点等方面着眼思考,速度要及时,并注重写作的技巧和质量。

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职能建设:一是紧盯职能履好责。坚持“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政务保障”的办公室工作职能定位,全面推进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文稿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常态化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最大程度地发挥检察信息决策参考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工作,把承上启下、联系内外、平衡左右、协调各方贯穿于办公室工作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创新和改进督查工作方式,提高督查效果。进一步加强政务保障工作,与时俱进履行好办公室职责。二是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办公室每个人员要明确自身责任,强化担当意识。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评价考核职能,敢于亮剑,敢于找问题,敢于担当责任。要通过有据可循,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树立权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始终坚持为领导决策、为检察业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这个根本定位;必须始终坚持“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政务保障和协调外部监督”的工作基本格局;必须始终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四是要深入思考研究,围绕办文、办会、办事重点环节和部位,注重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精细问题,逐步对每项工作建立规范制度并遵照执行,通过制度的执行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使规范成为自动自发的行为,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办公室工作忙而有序、有条不紊。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办公室队伍建设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稳定队伍、提振士气、促进工作发展的基础。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放在大家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把队伍稳定好,不仅是院党组、政治部的事,更是办公室主任的责任。要善于做思想工作,让大家既坚定改革的信心,也要充分认识到办公室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看到办公室工作发展的空间、机会和前景,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有价值追求和精神理想的教育,引导大家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又要落实具体安排,让同志们看到利益的实现可能,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具体现实有机结合,将队伍真正稳定好。对愿意回到办案一线的办公室的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在确保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要有序地安排转岗;对于愿意留在办公室岗位的同志,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同时,要对工作进行深入且切合实际的思考,对未来有清晰准确的把握,从而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办公室工作进行妥善安排,使办公室工作实现承前启后、长远发展。

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察文稿信息起草、调究、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注重选拔文秘、档案、机要等专业人员,建立办公室各业务条线的专门人才库,加强动态管理和统筹使用。进一步加强办公室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办公室人员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解决好办公室人员在司法改革中的思想问题。针对分类管理之后的办公室工作,建议制定专门的激励措施,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保证办公室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克江,张义顶.检察院办公室职能定位及思考[J].中国市场.2013(29)

[2]曹哲,贾浩磊.关于基层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3(06)

[3]温远智.浅议如何做好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J].法制与社会.2013(32)

[4]李晓龙,姚晓东,卢维纳.基层检察机关检务大督察格局的构建路径[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11)

4.市司法局工作打算 篇四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心放到基层和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部位和区域;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处,着力解决好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把人民调解组织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力争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化解的好、稳控得住这一目标。

三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

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师市矫正工作实际,抓好《**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及矫正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奖惩实施等工作,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审前调查评估制度,抓紧抓实审前调查评估措施,严把入矫关。进一步细化分类评估、管理与奖惩规定,继续推行人性化矫正方案的实施,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教育改造和帮扶力度,保证矫正质量。全面推行使用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系统,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保障该系统和矫正管理工作的科学顺畅运行。

二是创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重点人员“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落实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安置帮教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努力解决好“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切实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大力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着力提高法治师市建设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和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大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落实有效载体,分类组织开展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师市范围内全面实行部门、行业普法教育的板块化,进一步明确各类普法活动的牵头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优势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部门、单位、行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师市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是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法治创建为着力点、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团场”、“民主法治连队”等创建活动。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为契机,通过有效载体办好一批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综合运用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师市、团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帮助重点项目和企业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保障和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师市法律顾问团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政府机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和自律,不断强化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三是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管理,规范简化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继续落实各项公证便民措施,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公证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优势功能,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办案数量上有新的突破。依托基层

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提高援助工作质量。继续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五是精心部署,严格组织实施好**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五好司法所”(队伍建设好、业务建设好、制度建设好、基层设施好、工作创新好)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管理,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全方位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使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机构巩固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着改善,制度体系规范完备,管理体制科学合理,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积极向自治区、兵团争取人、财、物、政策等方面倾斜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投入。继续把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调研落到实处,切实把基层工作遇到的问题反映上来,把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起来,把基层工作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下来。

(六)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自治区、兵团、师市的统一部署,着力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推向深入,贯穿于工作实践。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活动要求,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是加大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近年来,一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法制规范。为此,要进一步强化基层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基层司法所长、新进编干警以及专题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继续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工作的重点是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窗口单位,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着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环节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全系统风清气正。

5.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五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上有新作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民事诉讼、非警务类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7大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了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并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其中,海渔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率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率先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警调和交调衔接工作全省领先。全省警调衔接工作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全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63049件矛盾纠纷,其中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件,**件非正常死亡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4%。

——法律服务在服务发展惠民生上有新业绩。出台系列文件,以“7+4”法律服务框架为全市金融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组建金改法律服务专业团队,着力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为金改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把关、风险把控和政策法律研究等,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部、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法律服务城乡统筹改革扎实有效,公证机构积极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做好方案咨询、现场监督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件。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市、县政府和80.5%政府部门及72.2%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市90%的社区签订了有偿法律顾问合同。全省首创在98.8%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现“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6640件,同比增长37%。推进法律服务温州经济和“**人”经济,在13家在**异地商会、15家异地**商会建立了普法联络点,商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类人员”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成果。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力度,落实了分类管理措施,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58%,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0.2%,均远低于省市考核要求。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全省最多而重新犯罪率历史上最低、全省排名最好的成绩。开展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改革,推进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加强安全工作机制和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连续13年*个月的安全稳定。

——自身建设在服务保障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了政府购买社区法律服务机制,促进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推进司法所建设,全市共建司法所131个,建立直派司法所128个。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市县两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局机关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和市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大队新管教区相继竣工落成。率先开展公证行业的行业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全省公证管理的行业标杆,受到了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成市行政审批中心司法行政分中心。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五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队伍建设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同时,我们大力推进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全面铺开;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建立了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建设争创一流,各阶段和各环节工作平稳顺利实施,2012年全市共有**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计财装备、依法行政、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系统干警职工的艰苦努力;二是得益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三是得益于大力发扬“务实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作风,将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得益于积极创新考绩考核方式方法,有效调动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向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司法行政第一线的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力量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任务需求之间的矛盾相对突出,司法所人员和编制偏少的现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二是功能区由于运行机制尚未完善,司法行政职能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良莠不齐,少数地方法律服务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律师“万人比”要“学赶杭甬”仍有较大差距;四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待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

6.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六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篇二

7.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七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 对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能力进行肤浅的阐述, 供参考。

一、职责要明、定位要准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 司法警察工作同样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涉检涉法上访居高不下, 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增多, 维护机关正常办公、办案秩序的难度相应加大;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 强化办案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任务艰巨;随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对司法警察参与和协助执法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 拓展履行职责渠道, 开展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工作, 在检察官指导下, 参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秩序和群众上访秩序的任务, 保障检察机关安全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等, 这就需要有过硬和扎实的基本功。同时, 由于司法警察不仅要依法执行公务, 必要时还要协助检察官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 消除隐患。因此, 形势和工作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司法警察应该紧跟时代步伐, 切实做到立足本岗, 与时俱进。认真学习警务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检察理论实务, 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工作质量。利用每日工作间隙, 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法警业务知识学习与实际技能培训相结合,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 引导司法警察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警务活动中去。特别要加强参与办案、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按照“一熟、二懂、三会”, 努力达到熟悉法警职责, 懂检察业务, 懂办案程序, 会使用枪械具, 会擒拿技术, 会微机操作的素质标准。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活动, 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学习训练能力、警务保障能力、协作配合能力、警务实战能力。努力培养司法警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的职业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高尚情操;自觉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机智勇敢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和维护“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协调沟通、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工作几乎涉及各个部门, 因此司法警察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十分重要。过去,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相对比较被动, 检警职责不清, 司法警察往往没有用武之地, 缺乏相应的规范和约束机制。现在, 随着各项制度及其工作流程的逐渐完善, 司法警察在检察官办案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寻求法警协助, 法警的工作趋向于专业化、程序化、规范化。这要求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 明确工作分工, 加强相互制约, 对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应当交由司法警察完成, 切实纠正检警职责不明, 有警不用的问题。同时司法警察还担负起监督检察官执法办案的职责, 对于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及时提醒并纠正, 确保办案安全。司法警察现已成为保证办案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要在第一时间内互通情况, 在行动中互相配合, 在处理问题上互相协调。要积极争取相关的配合, 作为司法警察要做到素质过硬, 真诚相待, 联系紧密, 行动快速, 配合有力, 保障到位。要经常与各业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 并建立相关的协作机制, 做到信息共享, 资源共用, 互相配合, 协同作战。

四、加大履职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

司法警察要全面履行九项职责, 抓细节、重质量, 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主动与办案部门加强联系, 及时了解办案需求, 保持出警信息畅通。同时, 随时做好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准备, 做到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 战之必胜。一旦有出警任务, 能够做到快速反应, 迅速进入角色, 履行应尽职责, 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也就是坚持“谁出警, 谁负责”的原则, 做到责任明确, 奖罚分明, 为办案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主动进位、果断出击, 保障机关安全。要从全局工作出发, 加强责任心, 及时、有效、妥善制止、处置群体性事件, 做到快速反应, 协同动作, 相互配合, 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机关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在做好送达法律文书、警务值勤等工作的同时, 积极协助控申及全院其他业务部门, 做好举报、接待、申诉等工作, 对于影响机关办公秩序的情况, 果断出击、妥善处理, 确保了机关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勤于总结调研, 提升调研水平

8.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八

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该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破除司法行为存在的顽疾,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该院通过召开“三会”,即党组扩大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会,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讨,抓好任务分解,广泛动员全体干警主动参与、积极行动,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要取得成效,必须将自身存在的问题查全、查深、查准、查实、查透。该院坚持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重点查司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不文明等问题。通过查摆出的问题,建立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台账制度,进行分类归纳、分级立档,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台账化管理,部门式推进,确保查纠活动扎扎实实取得成效。

在做好“关门揭短”的同时,该院主动“开门纳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视察、调研检察工作,通过“进检察门、见检察人、听检察事、议检察题”,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另外,还创新专题座谈、检察信箱、法律咨询、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2015年,发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151份,收集意见、建议54条。

针对“自诊”和“问诊”查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该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真正把“病源”找准查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制度先行。该院把机制建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坚持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针对不同岗位责任,制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实施办法》、《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刑事案件规范事项》等29个实施办法和规定,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为规范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该院还制定了《检察官文明履职行为规范》,从细节入手,着力解决司法办案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为把好案件入口关,该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过滤网”的作用,加强案件管理监督。通过受案审查、数据录入、自动分案等工作机制,构建进出有据、科学合理的案件管理体系,确保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社会的检验。2015年,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各类案件851件1150人,进行执法风险评估600余件,案件预警78次,对200余件案件进行自查,全部合格。

通过侦查信息化建设,不断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该院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制定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与县住建、国土、卫生、教育、民政等20余个部门签订了《关于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建立线索发现、移送和管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不断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跟踪督办制度和台账,细化律师权益保障规定。设置专门阅卷室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2015年,该院接待律师申请阅卷70次,刻录光盘66次。

监管场所是一个“小社会”,而这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却事关人权保障和法治进程。该院积极规范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业务督查指导等制度。2015年,依法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786人,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42件。同时,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无羁押必要的6件6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为规范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该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4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推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常态化,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条,积极稳妥探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

该院始终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检察宣传大格局,推进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及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2015年,在门户网站上传法律文书165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8条,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5次,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637次。另外,还将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务公开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载体,建成集控申接访、案件受理、信息查询、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

9.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篇九

(一)党组重视,坚持全员参与。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农村社会调查、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劳动,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情况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信任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六不准”纪律,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表态,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路,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针对驻村空巢户、候鸟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花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2011年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三是建立广播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安全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自然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劳务输出,提高农民收入。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村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联系。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三万”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联户制度。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三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尽管农村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三万”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万”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三万”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10.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十

近年来,我镇的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近年来“八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稳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充实、适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根据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好《*镇关于在镇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政府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

我镇围绕“八五”普法目标任务,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普法经费每年均能按照标准的要求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筑牢根基促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我镇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镇政府建立了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每年举办二次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我镇充分利用组建的普法宣传队伍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法律教材、有课时、有师资的“四落实”。同时,利用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重要时间点对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开展崇尚宪法、遵纪守法、拒绝毒品等主题活动。

三是加强村(居)“两委”成员法治教育。

我镇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顾问律师每季度的法治讲座,向村(居)“两委”成员普及有关土地使用、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增强各村(居)“两委”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我镇组织各村(居)、各部门(单位)采取会议、广播、标语、横幅、传单、宣传车、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从*年至*年,每年我镇均举办“冬蓉”美食节活动,借助“非遗”的冬蓉制造技艺文化底蕴,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冬蓉”特色品牌。另外,连续四年举办了*镇元宵晚会,通过“法治灯谜竞猜”活动,将法律知识贯穿于游戏之中,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在疫情期间,村居律师利用

微信群语音对话、转发自制法治视频、抖音等网络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

五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八五”普法以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以“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到学校、村(社区)、企业、机关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

六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我镇投入*万元在*镇大河西岸建设一个法治公园,投入*多万元在沙栏圩建设法制小广场,投入约*万元用于镇、村法制宣传栏建设。投入*多万元,建设占地面积*亩的海晏河清法治文化广场,不断丰富我镇法治文化内涵,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我镇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三)加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筑和谐。

我镇*个村、*个社区均按照上级的创建标准全部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动态管理,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示范点,将人们调解的“枫桥经验”打造成*样本。

二、工作亮点和经验

一是结合“八五普法系列巡回讲座”与“百名律师千场法律知讲座”相关活动,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通过对五类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法治巡回讲座。

二是打造*特色的法治廉政文化。

强化法治廉政文化建设,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镇落实*市“八五”普法规划的工作清单中,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推动法律法规宣传向法治实践全面延伸。

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内涵新变化,我镇普法办加强与*法庭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司法所与*法庭搭建起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联系有序、良性互动、便捷顺畅、合法高效的诉调对接平台,让法律人在调解过程中向调解当事人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宣传,事后通过编写典型案例、简报等向外界介绍经验,基本实现“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积极性稍有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需要进一步扩宽思路,创新宣传方式,让群众更容易接受。三是宣传队伍力量薄弱,人员配置不够充分。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镇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镇党委领导班子和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镇普法办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二是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普法活动等,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11.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十一

关键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理念;建议

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理念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实践工作,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唯有在司法警察工作中树立适应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执法理念,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特点,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的执法理念:为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基本执法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肩负着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等八大职责。可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检察工作应作为法警执法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随着新时期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担负着为检察工作提供警务保障职责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警务保障工作的任务,原则、方法和范围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使得警务保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质量更严。对司法警察来说,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努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就摆到了每位司法警察面前。

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司法警察要增强改革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来为检察工作服务。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审讯活动,还是参与押解、扣押等,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从而便审讯工作和其它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理顺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和保障水平。同时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技能精湛,执法严格,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从而真正为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关于保障司法警察执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1.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综合作战能力

(1)加强队伍管理,优化年龄结构。摆正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应有位置,消除对司法警察“可有可无”的认识偏差,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针对队伍老龄化趋势,可以根据不同院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法警队伍编制,专门招录司法警察人员,在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素质、技能方面做出针对性要求,提高年轻法警数量和质量,补充新鲜血液,优化法警队伍年龄层次和基本素质。

(2)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着重培养法警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司法警察队伍作为检察院一直具有武装性质的力量,战术素养和应急处置是司法警察保障检察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能力。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不仅需要过硬的技能、体能和严明的纪律,更要有良好的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反腐斗争和打击违法犯罪不断深入,检察人员与司法警察受到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因此在法警专业技能培训中,不仅要延续体能、技能的常规训练,还可以适当增加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训练,将常规训练与应急训练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战演练相结合,提高司法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面对检察人员、检察机关受到暴力威胁时的应变反应能力,从而采取更为合理有效的控制手段,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害。

2.健全和完善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虽然对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司法警察履行职务、侵害司法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做了相关的处罚规定,但也只有威胁生命安全的行为才够得上犯罪,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信心。

在立法上,许多国家对于袭警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在美国,对袭警有更为严厉的规定,将“袭警罪”作为一项严重犯罪行为,根据美国联邦刑法中的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接触的行为都可以看做是袭警,警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甚至使用致命性武器,在处罚的规定上也十分严厉。这对我国司法警察执法权益的保障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尤其是在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处罚上予以细化,对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被推拉撕扯、谩骂围攻、侮辱、诬陷等不法侵害做出相应处罚规定,真正做好对司法警察依法履职的保护,对损害司法权威的不法人员起到震慑的作用。

(2)加强对司法警察履行职务时正当防卫行为的保护。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在倡导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部门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制环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司法警察正当防卫行为的保护。一方面,司法警察应当严格遵守警械、武器的使用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履职。另一方面也要倡导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权威性,对于暴力袭警等损害司法警察执法权益而采取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予以肯定,不要被舆论所绑架,树立起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神圣不可侵犯的法治理念。

12.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十二

1 案件介绍

在张家港市2011年度第二次全市范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活动中,卫生局卫生监督员接群众举报称位于张家港市某镇的卞某在无证行医。经现场检查,在卞某行医场所查见正在接受输液治疗的病人若干,在仓库里查见大量的注射用针剂。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他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行医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卞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卫生监督员在对其具体违法行为经过进一步询问核实后,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 000元、没收用于诊疗的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经查询历年已被处罚过的非法行医者数据库,卞某2007年被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过,这次是再次因非法行医被处罚。根据规定,卫生监督所将卞某两次被行政处罚的案卷材料移送当地派出所。在公安侦查人员对其询问时,卞某不承认有过第一次行政处罚,因为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不是卞某亲笔签名,而是他老婆代签的。派出所办案人员认为第一次行政处罚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卞某不承认并不能否定该行政处罚,决定将案卷材料提交公安局相关科室,如果能够通过审核,则仍对卞某判刑。卫生监督所对案情集体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案卷存在瑕疵,即使公安部门通过,但最终法院判决中将有可能对第一次行政处罚不认可,将对卫生部门的信誉与权威造成负面影响,继而对卞某的刑事处罚不成功。经与经办民警及公安派出所领导的沟通商量,案卷得以顺利移交。卫生监督员对卞某进一步的询问明确了当年的情况。卞某承认现场检查笔录上是他的签名,但在第二天,他因为去外地的原因不能来卫生监督所接受处理,就叫他老婆来的,罚款也是他老婆代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是他老婆代签的卞某的名字。情况至此调查清楚,对于卞某此次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形对其加重进行了行政处罚。

2 案情分析

2.1 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卞某2007年在此地非法行医曾经被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过, 2010年10月再次违法被查处是第二次行政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二条第四款“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四)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 再次非法行医的”按照上述规定应该将卞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试行) 》第六条规定:“属《解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两次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附入移送材料。”, 卫生监督员把对卞某的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复印件抄告给当地镇辖区派出所, 由他们按照刑事案件的调查标准立案查处。适用法律法规是正确的。

2.2对第三次非法行医行为是由卫生部门调查还是由公安部门直接调查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 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议并作好记录, 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 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 (五)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 还应当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按照这个程序规定, 似乎应该是卫生部门将卞某第三次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 再将这些能证明卞某违反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构成犯罪的违法证据移送司法机关, 对这个问题部分法院人员也有认为应该把卫生部门对第三次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前期调查取证的资料来补充刑事审判材料完整性的观点, 但是行政调查证据是否适用于刑事案件, 对这个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曾有不同意见, 最终苏州市以《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试行) 》的形式明确了由公安机关对第三次非法行医行为按照刑事案件标准进行立案查处。

2.3 案件移送后出现的问题

公安机关接到材料后迅速采取了行动,出动警力连夜蹲守,终于抓到现行,卞某再次给病人诊疗、输液,公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调查的程序,拘捕、询问、当事人辨认,经调查公安机关确定了卞某的违法证据。卞某在刑侦人员的询问中承认了被卫生部门二次行政处罚的事实,对第三次非法行医行为供认不讳。接下来的公诉中,卞某看了公安刑侦人员出示给他的由卫生部门提供的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他翻供了,他不承认第一次被处罚过,理由是第一次处罚决定书不是他签的名字,所以他否认。于是公安机关要求卫生监督所提供第一次行政处罚案卷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卫生监督员立即从档案室调出2007年的处罚案卷原件,拿上面的签字笔迹与今年处罚案卷的笔迹作了比较,仔细观察后发现笔迹不同。当时办案的卫生监督员已经调动离开某镇了,对多年前的案情的回忆已很困难,卞某自己也对当时的情况记不清了。但通过笔迹比对,2007年的现场检查笔录上的签字和今年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案卷材料上的签字是基本一致的,可以认定是同一个人的签名,事实上卞某也是承认2007年的笔录上是他本人签字的,只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签名提出异议。经过双方回忆,卞某承认当年是他老婆去卫生监督所交的罚款,那么这个签字应该是他老婆代签的。

对于这起移送案件的处理,卫生监督所能够迅速拿出合理的处理意见,最终较好地解决了问题,问题最终得以解决,但从中能够总结不少教训,引发一些思考。

3 思考

3.1 程序正确是行政处罚的关键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必须要当事人本人签名,不能其他人代签当事人名字。《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此案中卞某不承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签名是他本人签字,就意味着法律意义上讲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送达。此案中卫生监督员认为卞某承认了违法事实,罚款也已经交来,就不去注意程序的完整合法问题,案件处理虎头蛇尾,这是非常错误的。由当事人老婆代签名,这个错误有可能使行政机关的该次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可以认为卫生部门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则无效。这不但给案件移送带来麻烦,卫生部门的信誉也会受到影响,卫生监督员也可能因为处罚程序上犯错误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程序中相对人能否委托代理人并没有条文明确规定,但在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可以看出其立法本意中是允许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与某些程序的权利的。由此可见,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时,如果当事人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来接受处理。《民法通则》第第六十五条对于授权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做了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所以,当事人可以委托授权另一或另二个关系密切的人,由当事人出具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上面写明对该具体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文书的代理签字的具体授权委托事项,并附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双方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只有这些要件齐备,才能由被委托人代笔签名 (注意是签被委托人的名字) 。事实上,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中,已经有这样的尝试,统一设计了授权委托书格式,有一部分案卷是在当事人未到场由授权委托人完成剩下的法律文书签字等程序的。但是,要认识到这其实是在当事人确实不能在短期内到场时采取的对策,非不得已不应采取,因为授权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发生纠纷后法律责任的界定都比较复杂,这样就给行政处罚过程的顺利完成带来不确定因素。笔者认为,授权委托并不适合非法行医处罚案件,应该由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等所有法律文书上亲笔签名,一旦面临移送司法机关,材料才是客观完整并有充分说服力的。

3.3 两次行政处罚间隔过长

由于非法行医的隐蔽性,他们往往在经历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学得很狡猾,想出很多逃避打击的方法:(1)避开执法部门上班时间,选择在夜间看病,白天休息;(2)看病场所分割,接待患者一个地方、诊疗输液一个地方、药品仓库又是一个地方,每个地方相距很远,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带患者到诊疗场所。这样和卫生部门打游击战,给打击取缔工作造成困难。还有就是周围群众被迷惑,以为他们价格便宜、医术高明,在现场执法时,不配合我们执法人员,却站在非法行医者一边,甚至聚众阻挠执法,非法行医者则借机逃脱。正值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黑诊所也是四黑之一,所以我们可以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网络,由现在村村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级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侦查哨点,发现疑似非法行医者立即举报,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联合出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不让非法行医有立足之地。要坚持中央医改政策不动摇,不断降低药品价格,提高服务水平,把患者吸引到正规医疗机构来。加大对非法行医祸患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理解和支持我们打击非法行医的执法活动,让非法行医者没有市场。

关键词:非法行医,行政处罚,移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蔡平, 刘日记, 胡志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实际运用中的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0, 17, (5) :487.

13.市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 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风肃纪,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司法行政系统中担任股级职务以下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干部交流,是指局党组按照职务管理权限,在同层次范围内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个人也可以自愿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交流。

第四条干部交流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事业为上的原则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人岗相适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建功立业,促进精干力量下沉。高度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通过多岗位历练增长才干。

第六条交流的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空缺编制和岗位。交流的岗位原则上应与本人编制、身份类型一致。交流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职岗位所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干部交流的情况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调配和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交流方式

第七条干部交流应突出关键岗位,增强计划性、针对性。中层人员交流主要方式是跨股室(所)相近层次岗位间交流,一般干部交流方式主要是机关内或下属单位内部轮岗。有计划地推动机关各科室和司法所人员双向交流。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八条股级岗位干部的交流由局党组根据本规定,结合市委政法委对干部调整方案预审的反馈意见组织实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拟定初步建议,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采取竞争上岗、适当轮岗交流、组织推荐等方式确定和产生拟交流人选;

(三)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涉及正股级岗位调整,报政法委审核;

(四)局党组与交流干部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五)下发调整文件,政工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文件同时抄送市委政法委。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九条干部交流应当遵守回避规定,本人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主动向党组书面说明情况:

(一)原则上在本人成长的乡镇担任派出机构正职的;

(二)与主管领导或分管部门负责人构成规定的近亲属(含姻亲)回避关系的;

(三)直系亲属(含姻亲)开办或参与与本人职务范围内所监管相关的行业的;

干部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

14.XX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意见 篇十四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普法为主线,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干警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观念,为“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市的稳定工作。

二、工作目标今年,我局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四个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围绕四个环节,完善四项管理,抓好四项强化,实现四个突破”。

(一)围绕一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为中心,促进服务意识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提高服务质量,为“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保驾护航。

(二)突出四个重点,深化“四五”普法教育。一是落实党政机关干部常规学法制度。二是抓好各种对象法律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制定各类普法对象的考试考核制度。四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采取四项措施,开创省级依法治市试点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严格依法执法。二是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重点抓好学校等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三是加强依法治村居、社区,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完善四项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整体水平。一是完善“148”法律服务管理。二是完善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三是完善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四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

(五)抓好四项强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强化镇街道司法所的建设。二是强化村居调委会主任素质教育。三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四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

(六)实现四个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突破,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运全市学法用法,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基层依法治理要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内要有30%的村实现“示范村”标准;三是刑释教安置帮教工作要有新突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争实现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的工作目标;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要有新突破,在为市政府配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要继续向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延伸,并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做到顾问单位和当事人都满意。

三、工作任务(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XX市领导干部学法八项制度》,对领导干部、政府公务员进行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特别是新的宪法修正案和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证》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培训,培养“懂法型”干部,为建设“法制化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把普法合格证制度与干部任免使用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我市领导干部、政府公务人员普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以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真正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政府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五入”工作(法入社区、法入农村、法入学校、法入企业、法入市场)。组织、搭建社区普法载体,使普法入区入院;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师资的培训工作;与工商、税务部门联合,建设、完善各类专业市场普法阵地,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散发普法小册子等多种手段向商户普法,培养他们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和诚信经营意识;探索企业普法的新路子,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法制室,使企业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健康运行。

3、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响应中宣部、科技部、司法部、文化部、卫生部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2004年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送法制文艺、送普法资料、送法制电影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大集”和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把“三贴近”,即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农村,送给农民,引导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普法讲师团建设,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法制学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5、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

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司法行政工作今年要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分析研究解决农村存在的各类矛盾,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多种力量,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全社会形成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良好态势。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推行和深化人民调解员资格准入制度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实现各级调解组织软、硬件的规范达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准备工作。

2、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抓住“三大重点”,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一是抓重点对象,每年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摸查和清理。二是抓重点区域,把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求村委会安帮小组对解教人员实施“一帮一”、跟踪回访等制度。三是抓重点先进典型,鼓励所有刑释解教人员以先进代表为榜样,洗心革面,改过自新,走向新生。①、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②、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③、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④、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上三级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构建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做到编制、人员、工作的最终“三落实”。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整合在一起,为基层群众服务,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为农业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继续贯彻“满足需求、服务发展、规范执业”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四项任务:

1、完善监督管理,扩大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在深化“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律师行业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标准,逐步实现律师机构标准化管理。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优势,搭建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平台,逐步建立对口服务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课题调研、法律意见。

2、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证质量。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学习、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抓好公证质量;要配合《公证法》的出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公证员依法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把公证行业建设成诚实信用、高度文明、社会信赖的行业。

3、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要做好现有鉴定机构的核准登记,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要拓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新的业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要认真做好已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认证;编制完成我市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严格管理,健全监督,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加大对投诉律师案件的查处力度,整肃律师行业纪律;利用诚信信息系统公布律师违法违纪情况;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假冒律师执业、非法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许可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公证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大检查,对有违规情况的公证处进行整顿。

5、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确定法律援助执法检查等制度,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健全规范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监督等环节,实现全程规范化管理,并建立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认真抓好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条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把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作为律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律师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识;狠抓法律援助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宣传、表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形成一种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荣的社会风尚。继续抓好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典型案例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网站的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1、科学管理,加强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的要求,出台市局机关职位管理办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实现职位职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建立人才信息管理平台。按照人职匹配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岗位成才”为中心,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继续抓好干部日常培训和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通过举办全局干部“写作业绩十佳奖”和公文、新闻写作“十佳能手”大赛等活动,鼓励干警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增长实际工作才干。

2、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许可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改革现有工作中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宏观性、科学性,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3、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监察效率与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正规化。严格执行机关岗位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三项改革的行政监察。要继续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带有行业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人、财、物等权力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影响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的案件;健全案件分析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研究预防治理对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紧密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4、提高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按照“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功能完备、便于操作”的原则,构建全局的办公信息化平台。依托市政府政务专线建成纵向联通各乡镇的信息高速公路。加强市局机关网站建设,整合不同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将网站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要加大对基层投入的力度,加强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服从意识,切实做到令必行,言必果,不讲条件、不讲局部利益、不讲个人得失,优质、高效、圆满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的各项任务。

上一篇:培训指南下一篇:行政人事办公室部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