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租商铺注意事项

2024-06-12

在商场租商铺注意事项(8篇)

1.在商场租商铺注意事项 篇一

分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友好相处,合租愉快的原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积为㎡,房屋总共租金为元/月,由乙方承担元/月。协定合租

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如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

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开具收据。甲方

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在乙方完好退出原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

金无息还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可将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件及有效之营业执照及法定人身份证复

印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使用房屋,共同负责房屋的卫生整洁,不得破坏房屋的基础结构,损坏物

品照价赔偿,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自己申请安

装的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承租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

市租金涨幅作适当的调整。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

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权力。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座落在的商铺与乙方合租,房屋面

2.商铺返租合同优秀范本 篇二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铺租赁给乙方进行招商或经营,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店铺的概况

一、本合同所指店铺仅指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甲12 号大成国际商业中心 2号楼 号店铺。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

三、店铺现有的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退还店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店铺的用途为 ,除此以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乙方资格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出示下列文件复印件由甲方审核;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签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其他必要的文件。

乙方保证所提交之证照、文件的合法性。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店铺的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应如期退还店铺。

三、甲方应当于合同租赁期限开始前 柒 日交付店铺。

第六条:租金、押金及其交付方式

一、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缴付租金,于每季之前的柒个工作日之内缴付下一季度租金。首期租金在甲方向与乙方交付店铺并正式签订《店铺租赁合同》柒个工作日内缴付。

二、乙方可以用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须按租金数额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甲方未能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由此产生的税费应当由甲方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在乙方缴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到政府相关部门开具发票事宜。

三、汇款途径: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3.租商场摊位合同 篇三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方免责,合同终止。

第九条 商铺交付终止收回验收

1、出租方交铺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书面异议即视为合格交铺。

2、承租方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铺位及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并经出租方或管理方验收;

3、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铺位正常使用。对于未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视同无主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承租方同意,提前收回铺位的,除了返回租金余额外还应赔偿承租方一个月的房租。

2、在合同期内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出租方一个月的租金外,其余多交租金及管理保证金不退还给承租方,在拆除玻璃隔断的还应恢复出租商铺内的玻璃隔断。(或支付此项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单方面提高租金,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4、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允许中断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在租赁期内, 如因业主产权因素影响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与管理方无关。

6、承租人无故拖欠管理费及自用部位电费达到三十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十款第二条执行。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内商铺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合同终止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三方免责。

3、因本市场整体经营结构调整,管理方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的,三方互免责任;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它规定与本合同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标的物所辖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管理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管理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的附件

1、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装修管理规定;

3、商场管理规定;

4、消防责任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管理方:

年 月 日

租商场摊位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真实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商场铺位的租赁签订本租赁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铺位位置与面积

1、乙方租赁的铺位为: 号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按本合同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租金与管理费收费标准

1、乙方铺位缴交租金每月标准为:

第一年租金为 元/月。

第二年租金为 元/月。

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

2、乙方物业管理费月缴费标准为:13.5元/㎡人民币(含公用照明、水电、冷气、通风等),即: ㎡×13.5元= 元,大写: 元/月。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作出适当的价格调整。

3、铺位内的自用电定为:1元/度,即:按商铺每月实际用量×1元/度计算。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供电局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租赁协议后,甲方给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押金、租金的缴交时间与免租期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和商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期满时乙方向

甲方结清有关费用,甲方免息将押金退回乙方。

2、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时向甲方缴交壹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之后乙方仍按签订日日期来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缴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费总额收取乙方滞纳金。

第五条:装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必须先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并为乙方办理好批准装修通知书后,双方一同记录电表数、铺位明细,同时,确认签字及移交锁匙;

2、乙方进场装修前要办理缴交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给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经甲方验收,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协议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交的贰仟元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了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给甲方商场造成了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方不退回给乙方,预以没收。

3、乙方租铺2个以上(含2个)需要拆墙或拆铺位的,须确定复原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同时乙方需缴交复原费给甲方,由甲方转交业主。期满乙方复原并经甲方和业主确认后,由业主无息返还复原费给乙方;若期满乙方不复原,则复原费归业主所有。

第六条:商场管理

1、乙方进入本商场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经营手续证照,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申报年检。

2、乙方必须遵守本物业所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商场的有关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口头规劝指正、书面通知、律师函、暂停其商铺水电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场名义封其铺位、公告等方式来提醒和制止乙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确保商场及大众业主利益。

4、如乙方违反商场制度,严重影响商场运作、声誉、业主的公共利益时,甲方在提请业委会和本铺业主或本商场10个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铺位,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损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商场餐饮商铺管理条例 篇四

1、档口工作人员需办理健康证,入职手续(填写业户基本信

息、身份证)登记后方可上岗。违者罚款100元。

2、档口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按规定在更衣室着统一工装,戴好

工牌,方可上岗。违者罚款20元。

3、档口人员不得私自接用洗消间用水,只允许使用本店用水,违者罚款50元

4、档口工作人员不允许在档口内吸烟、喝酒,违者罚款50元

5、到洗消间领取餐具需按规定时间领取,不允许哄抢、乱拿、串拿,严禁自行洗刷餐具。违者罚款100元

6、档口工作人员应对顾客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严禁与客人

发生冲突,违者罚款200元。

7、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拿走餐厅物品者,罚款

100—500元。

8、按卫生局要求每日对本档口卫生进行清扫,经管理人员检

查。凡不合格者后整改无效的罚款50元。

9、每日营业高峰期过后,对档口卫生进行全面的清理。达标

后方可休息。违者罚款20元。

10、必须通过正规采购渠道进货,凡经检查发现原料不符合加

工销售要求的,予以收缴,罚款500元。

11、服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不服从或谩骂管理人员的,罚

款500-----1000元(包赔损失后)。

12、按时参加公司各种例会和活动,凡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20----50元。

13、不允许私自拆除档口内设备实施,如需更改需要经商场管

理员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违者罚款200元。

14、每周五进行全面大清扫,合格后方可离岗,违者罚款50元。

15、出入只允许经过员工通道,凡从大厅出入者罚款20元。

5.在商场租商铺注意事项 篇五

自古便有“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商铺虽然投资较大,但回报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购买商铺出租已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首选。与住宅相比,购买商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与购买住宅所考虑的方面有所不同,对签约要求更高,因此市民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格外注意,绝对不能随意签约。

自古便有“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商铺虽然投资较大,但回报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购买商铺出租已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首选。与住宅相比,购买商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与购买住宅所考虑的方面有所不同,对签约要求更高,因此市民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格外注意,绝对不能随意签约。

以下是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一、注意公用分摊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

一般来说,商铺的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30—40%,有的甚至超过50%。对此,开发商当然自有说法,但对购买者来说,商铺的单价高于住宅物业,即使允许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会带来几万元的价格变动,打乱购房者的预算。

要避免此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只有事先约定严密详尽,才能在前述情况出现时顺利维权。

二、要注意返租承诺的生效条件,杜绝非书面承诺

返租是商铺发展商采用较多的促销手段,是指购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内将物业交给发展商经营出租,业主即可获得固定的返租回报。从表面上看,返租带给购房者的是稳赚不赔的收益,但事实并非如此。请看看如下这个案例。林先生购买了某在建大型商场的一个铺位,与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与返租协议书。双方约定:林先生同意将物业租给发展商;发展商在三年内支付总房款22%的返租回报。然而一年后,发展商未能按约交房,也没有支付返租回报,当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返租回报金及滞纳金时,却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将物业交付给发展商,双方签订的返租协议不具备生效条件,他要求的返租回报不获支持。

除了延期交房导致返租回报难以实现外,有相当多的发展商采取了非书面承诺的方式,仅将返租承诺写入广告或由售楼人员口头承诺,而在购房合同上却无相应约定。此情况下,如发展商不给予返租回报,购买者很难要求其兑现承诺。

三、要注意贷款风险、量力而行

个人商铺贷款具有比例低、年限短的特点。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款的60%,贷款期限也只有10年。另外,银行对商铺贷款者资质的审核也比住宅贷款更严。当投资者考虑贷款买铺位时,必须意识到贷款申请不能通过时,自己将面临的付款压力。

四、要注意内、外销商铺未并轨

6.购买商铺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六

中国自古有“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商铺虽然投资较大,但回报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购买商铺出租已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首选。与住宅相比,购买商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市民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格外注意。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建材公司去年在某建材市场购买了一个铺位。签合同时,双方未约定市场性质。

搬入后不久,因建材市场竞争激烈,发展商将市场改为灯具市场,造成建材公司难以继续经营。该公司与其他建材公司联合找发展商交涉,发展商以合同中对此并无约定为理由,让建材公司哑口无言。该案中,发展商的行为极大损害了业主的权益,令业主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继续在灯具市场里经营建材,显然会蚀本;而出售铺位,又难免贬值。从该案中可以看出,购买商铺与购买住宅所考虑的方面有所不同,对签约的要求更高,市民绝不能随意签约。以下就是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一要注意公用分摊面积。一般来说,商铺的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30—40%,有的甚至超过50%。对此,开发商当然自有说法,但对购买者来说,商铺的单价高于住宅物业,即使允许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会带来几万元的价格变动,打乱购房者的预算。要避免此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只有事先约定严密详尽,才能在前述情况出现时顺利维权。

二要注意返租承诺。返租是商铺发展商采用较多的促销手段,是指购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内将物业交给发展商经营出租,业主即可获得固定的返租回报。从表面上看,返租带给购房者的是稳赚不赔的收益,但事实并非如此。以下这个案例或许能给购买者带来一些警示。林先生购买了某在建大型商场的一个铺位,与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与返租协议书。双方约定:林先生同意将物业租给发展商;发展商在三年内支付总房款22%的返租回报。然而一年后,发展商未能按约交房,也没有支付返租回报,当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返租回报金及滞纳金时,却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将物业交付给发展商,双方签订的返租协议不具备生效条件,他要求的返租回报不获支持。

除了延期交房导致返租回报难以实现外,有相当多的发展商采取了非书面承诺的方式,仅将返租承诺写入广告或由售楼人员口头承诺,而在购房合同上却无相应约定。此情况下,如发展商不给予返租回报,购买者很难要求其兑现承诺。

7.在商场租商铺注意事项 篇七

在我们选择租房时,一定要谨记合同是物业的唯一凭证,上海推推99小编在这里提醒租客们,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

8.来又来商场商铺承租意向书 篇八

来又来广场商铺租赁意向书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来又来广场商铺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铺的主要条件:

(1)租赁单元:层号商铺(下称“该物业”),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

(2)租赁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3)经营品牌:; 经营行业:

(4)租赁期:年。

(5)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从第。

第1年租金:¥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元/月。

第2年租金:¥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元/月。

第3年租金:¥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元/月。

(6)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单价¥/平方米,即¥/月。

(7)装修期:

(8)免租期:

(9)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元。

(10)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对商铺装饰墙体没有破坏的自行投资的动产可搬走外,其余所有装修、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租赁该铺位的订约定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本意向书的第一条,乙方所缴纳的订约定金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不足部分乙方应按约定补足。乙方逾期签署《租赁合同》的,则视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订约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另行出租该意向商铺。

五、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协商过程中合作意向的体现,并不能代替租赁合同或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六、本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广州来又来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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